急诊检验管理及危急值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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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检验管理及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急诊检验的要求
(一)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限时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用急诊检验窗口、相关设备、专项检验人员。急诊检验工作在日常工作时间由各实验组完成,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完成。
(二)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或急诊电子医嘱,申请单上需注明“急诊”或盖“急诊”字样章,申请单和标本由配送急送检验科,检验申请也可用电话等方式告知检验科工作人员但事后补申请单。
(三)门诊急诊检验血常规标本由门诊检验人员采集。住院急诊检验标本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配送人员连同检验单送至检验科(现都是电子医嘱)。
(四)标本接收岗位检验人员或其他人员接到急诊检验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科内分包、各室进行检验;特殊紧急样本可直接送至相关实验组进行标识、处理,同时再由标本接收员完成标本的核对、接收、记录等工作。
(五)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束后,检验人员立即将检验结果报告发送检医师,可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二、急诊检验的范围
(一)急诊病人。
(二)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三)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四)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项目及报告时限
(一)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和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商定。
(二)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凝血四项测定,3P试验,D-二聚体测定,血型鉴定,疟原虫等,其中急诊血常规要求30分钟内报告。
(三)尿液常规检验:尿常规、尿沉渣镜检、尿 HCG 等,其中尿常规及尿HCG 要求 30分钟内报告。
大便常规检验:粪便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其中常规及潜血试验要求30分钟内报告。
(四))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等。要求1小时内报告。
(五)生化检验:钾、钠、氯、钙、糖、肌酐、尿素氮测定,淀粉酶测定,胆碱脂酶测定,心肌酶谱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等,其中钾钠氯(用抗凝血)、血气分析要求30分钟内报告,血糖1小时内报告、急诊生化1小时内报告,心梗标志物三项检测要求1 小时内报告。
(六)免疫学检验:术前抗体检测,要求1.5小时内报告。
(七)胃液、呕吐物等的潜血试验,30分钟内报告。
(八)其他临床特需项目,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主任商定,经同意后可按急诊检验项目处理。
四、危急值及其实施处理办法
针对目前我院实际情况,加强检验科与临床的沟通,使临床医生及时了解某些危及生命的的检验项目的结果,现初步制定出医院11项危急值,具体项目及报告条件如下:
(一)K:<2.8mmolL或>6.6mmolL;
(二)Na:<115mmolL或>160mmolL:
(三)Ca:<1.75mmolL或>3.37mmolL:
(四)Glu:<2.80mmol/L或>27.8 mmo/L;
(五)APTT:>100;
(六)PO2:<60或>300;
(七)ph:<7.3或>7.5:
(八)HBG:<6.0g/L或>18gL;
(九)FIB: (十)HCT:<14%; (十一)WBC:<2.5×10°几L或>30×10°/L; 五、危急值处理流程 (一)确认结果并电话报告:首先确认仪器设备正常情况下,立即复查,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记录:在检验科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 日期、患者姓名、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三)临床医生接到电话后考虑是否与临床症状相符,如检测结果与临床症状不符,核查取样是否存有问题并重取标本,免费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