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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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本单位所有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以上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本住所(经营场所)不违反所在地区禁设区域相关规定,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被拆迁房屋等情形。
三、本住所(经营场所)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防范设施。
四、本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监管部门要求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及时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备案。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地方金融组织名称
住所详细地址
房屋所有权人
1.自有 ( )
2.租赁(所有权人名称)( )
3.非住宅( )
4.住宅( )。申请人承诺:
已经征求所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意见,同意将住宅改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知悉《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规定、保证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及本规定,保证不开展对利害关系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生产经营活动;如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自觉接受监管部门、有关利害关系人对本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备案)、使用情况的监督,并承担违反本承诺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不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防自救常识和引导顾客疏散逃生的技能。
对本申报承诺书所有内容申请人已全部看过,知晓其内容、要求和责任。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告知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告知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告知承诺书〔〕号一、基本信息(一)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名称(含拟设立):市场主体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湖南省市(自治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房屋权属情况房屋性质房屋使用期限联系方式:(二)登记机关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二、登记机关告知(一)证明事项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二)证明用途用于市场主体办理设立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登记。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第十六条“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告知内容及相关要求1.采用告知承诺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文件和《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

下列情形不适用告知承诺制:①不属于《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证明的;②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信用未修复的;③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④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其他情形。

2.本承诺书应当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3.在登记机关作出登记决定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告知承诺申请,撤回申请后可以按照提供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方式办理。

4.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已依法取得使用权,且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应当与实际一致。

5.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房屋、被征收房屋、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等依法不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

6.申请人不得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
记承诺书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
1.申报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为:安徽省
2.市、县(市、区)(乡镇、村)
(道路名)
3.(门牌号)(小区楼栋号、房间号)。

4.该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人
是,其证件号码为: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为
(自有/租赁/无偿提供)使用,属性为(住宅/商铺/其他)。

5.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真实,符合国家安全性规定,不属于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和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的行业。

6.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等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产生争议的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不以本次注册登记作为今后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依据。

8.注册登记部门已经告知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签名:(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盖章)。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申请设立(变更)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

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特此承诺。

声明:承诺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相关说明》的详细内容。

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相关说明一、设立登记时的承诺人为公司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

二、变更登记时的承诺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承诺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

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主要禁止性规定: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禁止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消防法》)。

2.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禁止生产、存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人民防空法》)。

3.在中小学校附近,禁止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校园周边,禁止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和居民住宅楼(院)内,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4.娱乐场所禁止设在下列地点: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5.居民住宅区内禁止开办歌舞厅、游戏厅、机动车维修业、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业服务项目;多层住宅楼内(含楼下公建房)禁止开办饮食业、洗浴场所服务项目(《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6.凡列入大连市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布局目录中的新建、扩建项目,禁止在生态工业园外设立(《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静脉产业类)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

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本市场主体(以下简称“承诺人”)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已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二、承诺人经营场所位于____(详细地址),场所面积符合相关规定和经营需要。

三、承诺人经营场所不存在以下情形:
1.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2.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 违反环保、消防、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
4. 涉及非法经营、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四、承诺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确保经营场所的合规性。

如因承诺人违法行为给消费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虚假宣传,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税款,不偷税、漏税、逃税,确保企业税收合规。

七、承诺人将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八、承诺人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山东省,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模板)

山东省,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模板)

山东省,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模板)
山东省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模板)
本承诺书由以下双方于签订,双方同意遵守以下事项:
甲方:(住所或经营场所的使用人)
地址: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住所或经营场所的提供人)
地址:_________
联系_________
1. 甲方承诺将合法使用由乙方提供的山东省住所(经营场所),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甲方保证不会将山东省住所(经营场所)用于非法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赌博、贩卖违禁物品等。

3. 甲方负责对山东省住所(经营场所)进行合法合规经营,并且确保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4.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山东省住所(经营场所)具备合法使用的条件,并保证其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

5. 如发生因使用山东省住所(经营场所)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或纠纷,双方应共同承担责任,并行使合法维权权利。

6. 双方在履行本承诺书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合作,并及时告知对方有关履行情况的变动。

7. 对于本承诺书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补充约定。

8. 本承诺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甲方(使用人)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
乙方(提供人)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备注:1.《承诺书》只在市场主体设立和住所(经营场所)变更时填写。

2.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成员;合伙企
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变更登记
的,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市场主体为分支机构的,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4.市场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字。

5.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得多选空选。

勾选其他项,请补充填写具体内容。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精品文档.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工商局:拟以位于的房屋,产权人为,房屋性质:面积:m2)登记作为本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本市场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1、本市场主体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经营场所(住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提交材料真实有效;2、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宿迁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本市场主体在该地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取得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本市场主体已经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知晓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4、本市场主体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时属于政府征收范围内的,承诺“不得以本次工商登记作为拆迁补偿依据”,在政府依法征收或拆迁时,愿意无条件办理经营场所(住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5、如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属违法建筑或未批批准擅自改变用途,将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无条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年月日备注:1、本文书适用于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及经营场所备案登记。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企业的由该企业加盖公章);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4、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尊敬的[管理机构名称]:本人/本公司[承诺人姓名或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现居住于[详细地址],特此向贵机构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一、住所(经营场所)合法性承诺:1. 本人/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真实、准确,无虚假陈述。

2.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相关产权或使用权,且无权属争议。

3.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住所(经营场所)安全承诺:1.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符合安全标准。

2.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不用于任何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会、非法经营等。

3.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状况良好。

三、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1.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仅用于[具体用途],不擅自改变用途。

2.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社区管理规定。

四、其他承诺:1. 本人/本公司承诺如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发生变更,将及时通知贵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

2. 本人/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贵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一份,管理机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管理机构名称](盖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仅为模板,具体信息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模板】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模板】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一、对申报住所(含经营场所,下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并承担因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

二、从事经营的项目或申报的住所房屋不属下列情形:(一)拟申请从事桑拿按摩、沐足、歌舞、游艺、美容美体、旅业、餐饮服务、网吧、电镀、漂染、印花、洗水、制革、造纸、电力生产、垃圾处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经营的;(二)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商品房、政府保障性住房、军队房产、外商投资企业房产、外国(地区)企业房产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

三、住所如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消防、环保、文化、卫生、安监、城管等有关部门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非自然人盖章、自然人签字):年月日注: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股东、设立人、合伙人);股份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隶属企业。

2.《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与《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应当打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注:1.请依据实际情况勾选□,符合该项勾选“√”,不符合该项勾选“×”,不得空选。

2.同一地址登记多个市场主体的,申请人除勾选相关选项,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有投资关系的提交多个市场主体间存在投资关系的说明;同一地址登记的原市场主体不在该地址经营的,应当提供由业主签署的原市场主体已不在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说明,并由申请人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或者当地村委会出具产权证明,核实住所证明的真实性,或者业主持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到窗口确认住所证明的真实性。

3.联系人应填写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个体户经营者。

4.住所地址格式为 XX市XX镇XX村(社区)XX(村小组)路(街、巷)XX号X楼XX号铺,没有门牌号的,地址需具体到村小组,并作“具体描述”以便找到该地址,如“XX市XX镇XX村XX村小组”,“XX派出所东面”。

(完整版)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书

(完整版)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书
注:
1. 本文书适用于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及分支机构登记。

2.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
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

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并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 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字。

4•住所(经营场所)原则上表述为:市、县(区)、街道(路、乡、镇、园区等)、小区(村)、门牌、房号、队、组(无门牌号的注明参照物名称及位置,如:县政府东侧、村委会南侧)。

请申请
人如实认真填写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如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
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5.根据实际情况,在房屋权属、房屋性质栏和承诺事项前的□中打“V”。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
致:[相关部门名称]
本单位(个人)名称:[单位或个人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住所地址:[单位或个人住所详细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单位(个人)就住所登记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单位(个人)所提供的住所地址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且符合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的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个人)承诺住所地址用于市场主体登记,不用于任何非法活动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本单位(个人)承诺住所地址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将遵守国家有关市场经营的法律法规,保证合法合规经营。

四、本单位(个人)承诺住所地址信息如有变更,将及时向[相关部门名称]申请变更登记,确保住所信息的持续有效性。

五、本单位(个人)承诺对于因住所信息不实或变更未及时登记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单位(个人)承担。

六、本单位(个人)承诺遵守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本单位(个人)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行政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单位(个人)留存,另一份提交给[相关部门名称]备案。

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字:
日期:[填写日期]
[单位或个人公章]
[单位或个人签字]。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居处(经营场合)登记承诺书之杨若古兰创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分):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慎重承诺:
1.申报注册登记的居处(经营场合)的地址为:安徽省市、县(市、区)(乡镇、村)(道路名)(门牌号)(小区楼栋号、房间号).
2.该居处(经营场合)的所有权人是,其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誉代码/其他),为(自有/租赁/无偿提供)使用,属性为(室第/商铺/其他).
3.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居处(经营场合)合法、真实,符合国家平安性规定,不属于背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和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合,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的行业.
4.日常经营中,严酷恪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等规定,恪守公序良俗,发生争议的自动清除不良影响,承担响应法律义务.
5.不以本次注册登记作为今后房屋征收和拆迁抵偿根据.
6.注册登记部分曾经告知相干规定和法律义务.
签名:(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市场主体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登记承诺书
尊敬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本市场主体(以下简称“承诺人”)在申请市场主体登记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所提交的所有登记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承诺人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三、承诺人将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年度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

四、承诺人将按照规定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检查工作。

五、承诺人将承担因违反承诺内容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六、承诺人若需变更登记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七、承诺人保证在市场主体注销或解散时,依法进行清算,并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八、承诺人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书内容而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
他市场主体造成损失,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注:以上内容为模板,具体承诺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

)。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书(可编辑修改word版)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书(可编辑修改word版)

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
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

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
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字。

4.住所(经营场所)原则上表述为:市、县(区)、街道(路、乡、镇、♘区等)、小区(村)、门牌、房号、队、组(无门牌号的注明参照物名称及位置,如:县政府东侧、村委会南侧)。

请申
请人如实认真填写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如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5.根据实际情况,在房屋权属、房屋性质栏和承诺事项前的□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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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本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
1、申请人对申请登记(备案)的住所(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依法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申请人和房屋产权所有人承诺不以该住所办理营业执照为由作为房屋征收补偿的依据。
2、申请人承诺,在住所(经营场所)不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申请人(签字):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合法支配权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申请人承诺,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
4、中请人已知悉《物权法》有关规定,并就本住所涉及的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已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申请人对以上承诺事项负责,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审批、监管部门的处罚,直至吊销(敏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并承担不履行以上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泰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联系电话
市场主体邮箱
市场主体
住所
泰安市区(市)街道(乡/镇)
路(村/社区)号
市场主体
经营场所
1、泰安市区(市)街道(乡/镇)
路(村/社区)号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泰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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