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优惠政策后对原用优惠电单位给予财政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优惠政策后对原用优惠电单位给予财政补贴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税收优惠
【发布部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0.09.01
【实施日期】2000.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优惠政策后对
原用优惠电单位给予财政补贴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2000年9月1日)
各分局: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