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旅游经营
新旅游法全文和解读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有权知悉、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内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旅游法对旅游行业的影响与意义
提升导游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专业知识
旅游法要求导游必须具备丰富的旅游专业知识,包括历史、 文化、地理、民俗等方面的知识,以便更好地为游客提供讲 解服务。
服务技能
旅游法强调导游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技能,包括沟通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以便更好地满足游客的需求和 期望。
导游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
权益保障
加强合作与共赢
旅游企业之间应加强合作 ,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 补,共同应对市场挑战和 促进行业发展。
04
旅游法对导游队伍建 设的推动
导游资格认证及培训制度完善
导游资格认证制度
旅游法规定了导游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认证才能从事导游工作,确保了导游队伍的 专业性和素质。
培训制度
旅游法要求导游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包括专业知识、服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 的培训,提高了导游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加强监管力度,防止过度开发破坏
1 2 3
严格旅游项目审批
旅游法要求加强对旅游项目审批的监管力度,防 止不符合规划要求、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上马。
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旅游法要求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欺 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维护游客的合法 权益。
加强旅游资源保护
旅游法要求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力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过度开发和破坏行为,确保旅游资源 的可持续利用。
明确旅游资源定义
旅游法规定了旅游资源的范围,包括自然景观、人文景观 、历史文化遗产、民族风情、科学技术成果等,为旅游资 源的分类提供了依据。
制定旅游资源评价标准
旅游法要求制定旅游资源评价标准,对旅游资源进行客观 、科学的评价,为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供指导。
建立旅游资源档案
旅游法全文与解读
中华人民国旅游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的和在中华人民国境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旅游法》总则
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第四条】
社会 效益
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 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气象局、铁路局、民航
局、文物局、中医药局、扶贫办共28个部门组成,旅游局为牵头单位。
(2014.9)
国务院
Safe Healthy Hygienic Convenient
【第七条】 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
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旅游局、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
举例 《宪法》 《合同法》、《旅游法》 《旅行社条例》 《山西省旅游条例》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法规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旅游法》10章
29 19 16 11 8 8 7 8
4
2
1 2 3 4
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旅游者
经济 效益
生态效益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 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奖励。【第五条】
旅游法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法律责任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第九十五条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经许可经营出境、边境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
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第九十六条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四、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第九十七条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五、旅行社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第九十八条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旅游法》旅游经营
景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 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 放条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旅游 安全 环境 【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 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 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第一百条】
三、旅游景区设立与经营
4
景区,是指为旅游者提供游览服务、有明确的管理界限的场所或者区域。
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四章 旅游经营
旅行社(28-35) 景区(42-45)
29
导游领队 (36-41)
其他旅游经营者 (46-56)
一、旅行社设立与经营
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全省共有旅行社854家 其中出境游组团社92家 赴台游组团社9家。
8
——山西旅游政务网
旅行社设立条件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法律责任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知识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知识问答一、旅游法的适用规定?答:1.本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旅游法作为国内法,其效力仅限于我国境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经营活动。
2.本法适用的主体行为范围。
旅游法规范和调整对象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从事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一类是为这些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
二、国家支持社会参与旅游业发展的规定有哪些?答:1、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
2、国家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
3、国家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对旅游经营者遵守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答:主要包括:一是诚信经营,即在经营活动中应以诚信为本,公平确定与交易对方的权利义务,讲求信用,严格履行合同;二是公平竞争,即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公平对待竞争对手,不得以虚假宣传、假冒他人标识、进行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损害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三是承担社会责任,即旅游经营者在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义务的基础上,为实现自身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在道德规范、商业伦理方面应承担包括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维护职工权益以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社会责任;四是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满足旅游者参与旅游活动的基本需求和保障。
四、什么是旅游者的自主选择权?答: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产品和服务时,享有与旅游经营者进行公平交易的权利。
一是自主选择价格合理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即使是在已事先设计好的旅游服务格式合同中,旅游者也应当允许、尊重和保护旅游者的自主选择权。
如旅游者不希望参加旅游产品中的某类项目,旅游经营者应当同意,不得强迫其购买。
二是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迫交易行为。
有的旅游经营者往往违反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市场准则,以旅游者需要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已没有名额等为由,推荐价格更高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有的旅游经营者在未达到约定的人数不能出团时,未征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擅自张旅游者转团、并团,甚至卖团,从而损害了旅游者的自主选择权。
旅游法全文及解读
旅游法全文及解读旅游法全文及解读一、前言旅游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是人们放松身心,增长见闻的重要方式,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为了保障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于201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
以下是对旅游法全文的介绍和解读。
二、旅游法全文分析1. 旅游条例总则(第1-5条)旅游法第一条提出了旅游的基本定义和旅游市场管理的宗旨,第二条规定了旅游市场管理的基本原则,强调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的重要性,第三条明确了旅游市场主体的身份和权利义务,第四条规定了旅游市场开展的基本方式,第五条提出了旅游市场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2. 旅游条例的旅游服务者有关规定(第6-15条)旅游法第六条规定了旅游服务者的身份和范围,第七条规定了旅游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提供具体、准确、完整的旅游信息,提供每个旅游产品的来龙去脉、参团人数、成团人数、费用等详细信息,维护团队的集体利益,提供安全的旅游服务等。
此外,第八条到第十一条详细规定了旅游服务者的责任、义务和约束,主要包括:旅游服务者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安全、有序的旅游服务,保证旅游服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消费者提供有关旅游服务的信息和咨询,规范其行为,在旅游行为中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3. 旅游条例消费者有关规定(第16-24条)旅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使得消费者在旅游活动中拥有了商家的保护,使得市场发展更加健康。
第十七条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包括消费者有权知情、选择、平等、有序参与旅游活动等。
除此之外,第十八条到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消费者的保护和权利,包括消费者对旅游服务质量和费用的监督、现场报警和求助、旅游行为中的安全等。
4. 旅游条例旅行社有关规定(第25-33条)旅游法第25条规定了旅行社的主体资格和业务范围,第26条到第31条规定了旅行社的业务所涉及的保险、合同、责任等问题,规定服务的质量、安全和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11.0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施行日期】2016.11.07•【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旅游法(2017年最新版)
遇到消费维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旅游法(2017年最新版)导读:旅游消费者将有专门法律保护相关权益。
为了不断丰富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旅游法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国家立法能够更好的体现旅游消费者的意志,赢了网小编为您准备了旅游法草案全文,看看都有哪些规定是有利益旅游消费者的。
旅游法(草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游活动、旅游经营与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以及各类资源的旅游利用,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公民旅游权利】公民有依法在境内自由旅游和出境旅游的权利。
公民有利用法定节假日、周休日、带薪年休假进行旅游活动的权利。
国家为假日旅游提供便利,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假日旅游提供条件。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旅游权利并创造条件逐步满足其旅游需求。
第四条【旅游发展原则】旅游业发展应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支持、鼓励和促进对各类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五条【旅游市场化原则】旅游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旅游投资与经营。
旅游经营实行统一的准入条件、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或地区垄断。
第六条【旅游促进职责】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旅游业发展。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促进旅游签础设振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宜传。
第七条【区城发展政策】国家采取猎施推动区城旅游合作,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
第八条【旅游协调机构】国务院设立旅游综合协调机构。
对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通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相应机构,统筹协调本地区旅游发展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二)
中华⼈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六条县级以上⼈民政府统⼀负责旅游安全⼯作。
县级以上⼈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旅游安全监管职责。
第七⼗七条国家建⽴旅游⽬的地安全风险提⽰制度。
旅游⽬的地安全风险提⽰的级别划分和实施程序,由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旅游安全作为突发事件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县级以上⼈民政府应当依法将旅游应急管理纳⼊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突发事件发⽣后,当地⼈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并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安全⽣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危害发⽣。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年⼈、未成年⼈、残疾⼈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的⽅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正确使⽤相关设施、设备的⽅法;(⼆)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三)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四)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五)可能危及旅游者⼈⾝、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第⼋⼗⼀条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后,旅游经营者应当⽴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第⼋⼗⼆条旅游者在⼈⾝、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及时救助。
中国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时,有权请求我国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协助和保护。
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付应由个⼈承担的费⽤。
旅游法律法规有哪些
旅游法律法规有哪些旅游业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监管。
旅游法律法规的存在旨在保护游客的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下面将为您介绍一些常见的旅游法律法规。
旅游法旅游法是我国旅游业的基本法律,确立了旅游业的基本原则和政府的职责。
该法规定了旅游企业的经营许可、导游员的资格要求、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的经营行为。
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是对旅行社经营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的法规。
旅行社需要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明确经营范围和条件。
该条例规定了旅行社的责任和义务,如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质量监督机制等,以确保旅行社提供的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旅游合同法旅游合同法对旅游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旅游合同是旅游经营者与游客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游客权益的重要手段。
旅游合同法规定了游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旅游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处理方式。
旅游保险条例旅游保险条例对旅游保险的销售、承保和理赔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旅游保险的目的是为游客提供旅途中的人身意外和财产损失的保障。
旅游保险条例规定了旅游保险产品的设计、销售和合同条款的要求,保障了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和权益。
旅游法律责任法旅游法律责任法是对旅游经营者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赔偿的法律依据。
该法规定了旅游经营者在旅游业务中的违法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以及游客因旅游经营者的过错遭受损失时的赔偿责任。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规定了旅游景区的质量评定和等级管理的要求。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是根据景区的设施设备、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方面指标进行的评估。
景区等级的设定有助于游客选择合适的景点,提高旅游质量。
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了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的要求和管理措施。
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推荐下载
时间:2013年10月14日地点:阶梯教室参会:全体教师主持:付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
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1]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时间:2013年11月25日地点:阶梯教室参会:全体教师主持:龚波内容: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4)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旅游法的作用
旅游法的作用
旅游法是指对旅游行业进行管理和规范的法律法规,其主要作用如下:
1. 保障游客的权益。
旅游法规定了旅游合同的内容和游客的权益,如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等,为游客提供了法律保障。
2. 规范旅游经营行为。
旅游法规定了旅游经营者的行为规范,如不得虚假宣传、欺诈等,从源头上保障了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3.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旅游法对旅游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进行了规定,如对旅游景区、旅游企业等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确保旅游市场的公平竞争。
4. 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法为旅游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并推动了旅游产业的升级和发展,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总之,旅游法的实施,对于保障游客合法权益、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推动旅游业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 1 -。
旅游法与条例的不同
对比分析《旅游法》与《旅行社条例》对有关旅游经营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设置的不同“从法律位阶上来讲,旅游法是高位阶的法律,《旅行社条例》中不管什么内容,只要与《旅游法》不一致,都要以《旅游法》为准。
”《旅游法》与现行《旅行社条例》的不同之处,重点是旅行社设立条件、经营的范围、“零负团费”问题、保证金制度、旅行社聘用导游、法律责任的承担等方面的变化。
一、首先是关于旅行社的设立不同《旅行社条例》规定了三条:(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而《旅游法》规定了五条:(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关于旅行社的设立问题上,《旅游法》比《旅行社条例》多规定了两条,《旅游法》增加的第一条:是有专业的从业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相比而言,使《旅游法》更加完善和具体,使旅行社设立时更加具体明确。
在设立的条件中,《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注册旅行社最低要30万元,《旅游法》里面不再是具体的数字金额,只是说要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质量保证金的设立及用处不同(一)设立情况不同:《旅行社条例》中第十三条规定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条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2023年旅游法实施细则
2023年旅游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旅游活动,是指我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以观光、度假、探亲、考察、商务等目的,由旅行社、旅游者个人或单位组织、自主参与的活动。
第三条旅游服务业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税名。
第四条旅游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旅游服务。
第五条旅游服务业经营者须要按时简历供应果物信息数据库,并上马健全查询、更新、审核系统。
第六条旅游服务设施及旅游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有效的质量证明。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诉求处理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投诉处理工作。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提高员工服务意识和素质,建立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条旅游者应当依法自觉维护旅游秩序,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明旅游。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协助旅游服务业经营者做好工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二章旅行社第十一条旅行社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一)有近三年以上的旅行社经营资历或者由其他旅游服务业经营者分支的旅行社。
(二)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三)为旅游者提供合理的产品价格和具体行程安排。
(四)有灵活的服务方式,确保旅游者的权益。
第十二条旅行社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自己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范围、旅行社资质证书等。
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使用合法合规的销售渠道,不得通过虚假、夸大或误导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旅游者。
第十四条旅行社应当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合理安排行程,提供相关服务信息,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者发生意外或遭受损失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及时提供必要协助。
第十六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旅游者的投诉,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旅行社应当通过媒体公示投诉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简述《旅游法》的发展原则。
简述《旅游法》的发展原则。
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为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权益,我国颁布了《旅游法》。
本文将对《旅游法》的发展原则进行简要阐述,以期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指导。
二、《旅游法》发展原则的概述《旅游法》在制定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以下五个发展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旅游法》强调以人为本,关注游客权益。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旅行社、景区、旅游饭店等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优质服务。
同时,《旅游法》对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明确界定,为游客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2.坚持可持续发展《旅游法》强调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旅游开发经营者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资源。
在旅游项目开发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资源承载力,防止过度开发导致的资源枯竭和环境破坏。
3.坚持市场导向《旅游法》鼓励旅游市场主体的创新和发展,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促进供需平衡。
4.坚持创新驱动《旅游法》强调旅游业的创新驱动,鼓励运用新技术、新理念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业应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机遇,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力度,提升旅游业的整体竞争力。
5.坚持统筹协调《旅游法》要求旅游业与其他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实现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三、具体发展原则的解析1.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发展原则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a.保障游客权益《旅游法》明确规定了游客权益保障的具体内容,如合同权益、安全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
这有助于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增强游客对旅游业的信任。
b.提高服务质量《旅游法》要求旅游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包括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服务水平等。
这有助于提升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吸引更多游客。
2.坚持可持续发展a.生态环境保护《旅游法》强调旅游开发经营者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遵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旅游法对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有哪些规定?
旅游法对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的规定,设立旅行社应当符合该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也即旅行社的设立采许可制,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设立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
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的,应当取得相关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条规定,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旅行社的下列行为属于转让、出租或者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一)除招徕旅游者和符合《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接待旅游者的情形外,准许或者默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的;(二)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部门或者个人承包、挂靠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
第四十八条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应当保证其信息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