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的分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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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犯罪类型

刑法中的犯罪类型

刑法中的犯罪类型犯罪是社会秩序中的严重违法行为,是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

在刑法中,针对不同的犯罪行为,规定了各种犯罪类型。

本文将从普通刑法的角度,对刑法中的犯罪类型进行分析和介绍。

一、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主体以自己的主观意识为基础,有目的地实施的犯罪行为。

故意犯罪是刑法中常见的犯罪类型,可以分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盗窃、故意抢劫等。

在故意犯罪中,犯罪主体对犯罪后果具有明确的思想和行为准备,有明显的预谋和计划。

二、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由于疏忽、鲁莽等行为而造成的犯罪事实。

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来说,犯罪主体在行为过程中缺乏故意,但是由于疏忽或过失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过失犯罪包括过失杀人、过失伤害、过失醉驾、过失失火等。

三、主体犯罪主体犯罪是指以个人或非个人主体为犯罪主体的犯罪行为。

主体犯罪包括个人主体犯罪和非个人主体犯罪。

个人主体犯罪指的是由个人作为犯罪主体进行的犯罪活动,包括个人杀人、个人盗窃等。

非个人主体犯罪指的是以组织、公司、团体等为犯罪主体进行的犯罪活动,包括组织贩毒、团伙抢劫等。

四、犯罪的结果犯罪行为往往伴随着一定的后果或损害,犯罪的结果是刑法中对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进行的分类。

犯罪的结果包括实体犯罪和非实体犯罪。

实体犯罪是指犯罪行为直接导致了一定的实体损害,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

非实体犯罪是指犯罪行为本身不直接导致实体损害,而是在行为过程中违反了法律规定,如犯罪分子非法拘禁、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等。

五、危害程度刑法还根据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对犯罪类型进行了分类。

危害程度主要分为轻罪、中罪和重罪。

轻罪是指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较轻,如轻微抢劫、触碰侮辱等。

中罪是指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适中,如抢劫、强奸等。

重罪是指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较重,如谋杀、贩毒等。

六、犯罪的法律责任刑法规定了对不同犯罪类型的刑罚种类、刑罚幅度和量刑标准。

对于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来说,根据犯罪的性质和程度进行刑罚的确定。

法律基本知识刑法中的犯罪分为哪些类别

法律基本知识刑法中的犯罪分为哪些类别

法律基本知识刑法中的犯罪分为哪些类别法律基本知识刑法中的犯罪分为哪些类别犯罪是法律界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而刑法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对犯罪类别的分析和认知具有深远的意义。

它不仅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对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深入探讨刑法中犯罪的类别,以期给读者一个全面而精确的了解。

一、刑法的定义和功能刑法是规范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实施刑罚的一门法律学科。

刑法的功能在于调整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它通过确定犯罪行为的主体、客体和法定刑等要素来界定犯罪的不同类别,以此实现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和预防。

二、刑法中犯罪的分类原则刑法中犯罪的分类原则主要包括犯罪对象、犯罪形态和犯罪主体等方面。

根据犯罪对象的不同,犯罪可以分为违背个人意志的犯罪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两大类。

根据犯罪形态的不同,犯罪可以分为一般犯罪和特殊犯罪两类。

根据犯罪主体的不同,犯罪可以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种类型。

三、违背个人意志的犯罪违背个人意志的犯罪主要包括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和侵犯财产的犯罪两大类。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主要包括杀人、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行为。

而侵犯财产的犯罪主要包括抢劫、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行为。

四、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两大类。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主要包括叛国、间谍、泄露国家机密等行为。

而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主要包括寻衅滋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等行为。

五、一般犯罪和特殊犯罪一般犯罪是指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常见的犯罪行为,例如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

而特殊犯罪是指特定的犯罪行为,例如恐怖主义犯罪、毒品犯罪、贪污受贿等。

六、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但仍然故意实施的行为。

而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过失或疏忽导致违法行为发生的情况。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故意杀⼈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律师在代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常会碰到涉嫌故意杀⼈罪和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

同是实施⼀个打的⾏为,为何却区别巨⼤?对此,许多被告⼈家属很是困惑,特别是故意伤害与故意杀⼈未遂容易混淆、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之间界限难定。

店铺⼩编为⼤家分析。

故意杀⼈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编认为,其实从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犯罪主体与犯罪主观⽅⾯)来分析,特别是犯罪主观⽅⾯来看,区别起来并不难。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未遂区别两者在犯罪客观⽅⾯都导致了被害⼈的伤害结果。

关键在于犯罪主观⽅⾯的不同。

故意伤害的主观⽅⾯是⾮法损害他⼈⾝体健康,并没有剥夺他⼈⽣命的故意;⽽故意杀⼈未遂的主观⽅⾯则是⾮法剥夺他⼈的⽣命权。

被害⼈未死亡的原因是出乎犯罪嫌疑⼈意志以外的原因。

因此两罪区别的关键在于犯罪主观⽅⾯是否有剥夺他⼈⽣命的故意。

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区别与上述故意伤害及故意杀⼈未遂类似,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在客观上都导致了被害⼈死亡。

区别关键还是在主观⽅⾯。

故意伤害致死在主观⽅⾯,犯罪嫌疑⼈仅仅只是具有伤害被害⼈⾝体健康的故意,对于死亡结果的发⽣,主观上没有故意。

⽽故意杀⼈则完全不同,其主观上就存在⾮法剥夺他⼈⽣命的故意。

从表⾯上来看,仅从犯罪主观⽅⾯就能够轻松地区分上述两组犯罪。

但现实司法实践中却远⾮如此简单。

特别是犯罪嫌疑⼈在被刑事拘留后,往往处于本能会避重就轻,⼀般都会说,⾃⼰仅仅是想对被害⼈⾝体进⾏伤害。

显然仅仅从犯罪嫌疑⼈交代来判断其主观⽅⾯是不稳妥的。

那么,公安机关与检察院依据什么给犯罪嫌疑⼈的⾏为定性呢?⼩编认为,任何⼀个犯罪⾏为,都可以分为主观与客观两个⽅⾯。

从主观⽅⾯来讲,就是其有意识、有意志的思维活动。

⽽客观反⾯往往是主观⽅⾯的客观及外在表现。

也就是⾏为⼈在有意识、有意志⽀配下实施某种⾏为即表现于外部的事实特征。

从司法实践来看,判断犯罪嫌疑⼈⾏为到底应该定何罪应该结合整个案情,从犯罪嫌疑⼈使⽤什么样的犯罪⼯具?⼯具的杀伤⼒如何?⼯具是否预先选择?伤害的具体部位、打击的⼒度如何?该⾏为是否有所节制?犯罪时间、地点及环境的选择、犯罪嫌疑⼈的犯罪预谋情况、犯罪嫌疑⼈与被害⼈之间关系及⽭盾等等多⽅⾯进⾏全⾯分析,⽅可相对准确的判断适⽤罪名。

刑法犯罪构成有哪些类型

刑法犯罪构成有哪些类型

刑法犯罪构成有哪些类型刑法犯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触犯刑法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分类和规定,刑法犯罪可以分为多个类型。

本文将会对常见的刑法犯罪类型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析。

一、故意犯罪构成故意犯罪构成是刑法中最基本的犯罪类型。

故意犯罪构成要求犯罪主体有明确的犯罪目的和故意,即犯罪主体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并故意实施该行为。

常见的故意犯罪构成包括谋杀、抢劫、强奸等。

1. 谋杀罪谋杀罪是指犯罪主体有预谋和明确的杀人意图,伤害或者致人死亡的行为。

谋杀罪可以进一步分为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两个类型,分别针对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程度和杀人结果进行区分。

2. 抢劫罪抢劫罪是指犯罪主体使用暴力、恐吓等手段,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同样要求犯罪主体有明确的犯罪目的和故意,还需要有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的手段。

3. 强奸罪强奸罪是指犯罪主体通过强行侵犯他人的性自主权,实施强制性行为的犯罪行为。

强奸罪同样要求犯罪主体有明确的犯罪目的和故意,同时侵犯他人的性自主权也是该犯罪的重要因素。

二、过失犯罪构成过失犯罪构成是指犯罪主体在一定情况下,由于疏忽大意或者不细心等原因,导致刑法规定的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

过失犯罪构成不要求犯罪主体有明确的犯罪目的,但对于犯罪主体的过失程度有一定要求。

常见的过失犯罪构成包括过失杀人、过失伤害、过失醉驾等。

1. 过失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是指犯罪主体由于疏忽、不细心等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与故意杀人罪不同的是,过失杀人罪并无明确的犯罪目的,但犯罪主体疏忽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他人的死亡。

2. 过失伤害罪过失伤害罪是指犯罪主体由于疏忽、不细心等原因导致他人受伤的行为。

过失伤害罪同样不要求犯罪主体有明确的故意,但犯罪主体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了他人的受伤。

3. 过失醉驾罪过失醉驾罪是指犯罪主体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因疏忽、不细心等原因导致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过失醉驾罪同样不要求犯罪主体有明确的故意,但犯罪主体的饮酒和驾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导致了严重后果的发生。

犯罪种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犯罪种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犯罪种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我国,犯罪的种类有很多,因此,法律上对每一种犯罪也有不同的规定。

以下是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犯罪的种类,希望能帮到你们。

犯罪的种类一、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具体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等12个罪名。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交通肇事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刑法分则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具体又分为八类:(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二)走私罪(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五)金融诈骗罪(六)危害税收征管罪(七)侵犯知识产权罪(八)扰乱市场秩序罪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行为。

刑法分则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具体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制职工劳动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五、侵犯财产罪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占有、挪用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刑法分则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具体包括: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聚众哄抢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设施勒索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12个罪名。

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的社会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具体又分为九类:(一)扰乱公共秩序罪(二)妨害司法罪(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四)妨害文物管理罪(五)危害公共卫生罪(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八)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九)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七、危害国防利益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违反国防法律、法规,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或以其他形式危害国防利益,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实质的一罪的种类和概念

实质的一罪的种类和概念

实质的一罪的种类和概念实质罪是指犯罪的直接影响对象受到了实际的损害,并导致了某种实际后果的罪行,是犯罪的核心和主要内容,是犯罪法律所要保护的对象所构成的具体内容。

实质罪包括多个种类,可以根据犯罪的主要内容和罪名的划分来进行分类。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实质罪的种类和概念。

1.杀人罪:指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是人类社会禁止最严厉的犯罪之一。

杀人罪的判断标准是杀人者的故意和行为的后果,包括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等不同类型。

2.抢劫罪:指以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的构成条件包括行为要素、目的要素和动力要素。

目的是抢夺他人财物,动机是犯罪这个罪行的目的。

3.纵火罪:指故意放火、引火或使用其他方法,造成火灾或危及公共安全场所的行为。

纵火罪也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后果通常是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4.强奸罪:指以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发生性行为的犯罪行为。

强奸罪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自由权利,并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5.贩卖毒品罪:指制造、贩卖、运输、传播毒品的行为,毒品包括海洛因、冰毒、大麻等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物质。

贩卖毒品罪是犯罪种类中的严重罪行,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6.违法拘禁罪:指非法拘禁他人,剥夺他人自由的行为。

违法拘禁罪侵犯了被害人的自由权,对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自由权利造成了严重侵犯。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其中几个常见的实质罪的种类和概念,并不代表全部。

实质罪的种类众多,每个国家的刑法体系和刑事法律都有不同的规定和分类。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刑法定义和界定也会有差异。

实质罪的种类和概念通常是根据社会发展和犯罪形态的变化来进行调整和完善的。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对于犯罪行为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新的犯罪形态也在不断出现。

因此,刑法和刑事法律也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变化。

实质罪的种类和概念的研究对于犯罪学的发展和刑法学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第六讲 犯罪形态

第六讲  犯罪形态

(三) 危险犯
所谓危险犯, 所谓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 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 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 虽然尚未造成严重结果,仍然构成犯罪既 虽然尚未造成严重结果, 遂的犯罪。危险犯尚未造成严重结果, 遂的犯罪。危险犯尚未造成严重结果,事 实上仍是犯罪未完成形态。 实上仍是犯罪未完成形态。刑法中规定的 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都是危险犯
程度犯,又称为过程犯, 程度犯,又称为过程犯,指行为 人在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 件的行为以后, 件的行为以后,虽然不要求发生某种 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但要求将行为实施到一定 程度,才构成犯罪既遂的情形。因此, 程度,才构成犯罪既遂的情形。因此, 在程度犯的情况下, 在程度犯的情况下,存在犯罪的未完 成形态。 成形态。

④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只存在是 结果加重犯。
否构成的问题,不存在既遂未遂的问题。 否构成的问题,不存在既遂未遂的问题。
⑤情节加重犯。所谓情节加重犯,是 情节加重犯。所谓情节加重犯,
指刑法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由于具备了 指刑法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 超出基本构成的严重情节, 超出基本构成的严重情节,按照法律的特 别规定,应当按照本罪定罪, 别规定,应当按照本罪定罪,并加重其刑 罚的情况。对于情节加重犯而言, 罚的情况。对于情节加重犯而言,应承认 其未遂的情况。 其未遂的情况。
第四,实行的行为能够反映行为人的犯意。 第四,实行的行为能够反映行为人的犯意。
(3)几种特殊情况的“着手”判断 几种特殊情况的“着手”

①单一行为与复合行为的着手。单 单一行为与复合行为的着手。 一的实行行为, 一的实行行为,行为人开始这种单一 的实行行为就是实行行为的开始。 的实行行为就是实行行为的开始。复 合的实行行为,行为人只要开始实施 合的实行行为, 其中一个行为, 其中一个行为,就应认定为实行行为 的着手。 的着手。

刑法:第二章2

刑法:第二章2

刑法:第二章2第二节犯罪的分类一、理论分类对犯罪可以依据不同标准进行不同分类,如作为犯与不作为犯,故意犯罪与过失犯,既遂犯、中止犯与预备犯等等。

这些分类将在以后的章节中得到说明。

这里只对以后章节难以触及的一些犯罪分类作些介绍。

(一)重罪与轻罪以法定刑为标准,将犯罪分为重罪、轻罪与违警罪,始于1971年的法国刑法典。

我国刑法没将犯罪分为重罪与轻罪,但从理论上看,仍然可以将犯罪分为重罪与轻罪。

刑法第67条规定对犯罪以后自首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也暗示了可以从理论上将犯罪分为重罪与轻罪。

区分重罪与轻罪似应以法定刑为标准,而不能以现实犯罪的轻重为标准。

我们认为,可以考虑将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称为重罪,其他犯罪则为轻罪。

(二)自然犯与法定犯自然犯(与刑法犯的概念大体相同)与法定犯(与行政犯的概念大体相同)的分类得到了许多人的响应,但其区分标准却认识分歧。

我们认为,对于自然犯与法定犯基本上可以从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上进行区分,即自然犯是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法定犯不是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现代型犯罪。

正因为如此,自然犯的社会危害性的变易性较小,而法定犯的社会危害性的变易性较大。

(三)隔隙犯与非隔隙犯隔隙犯是指在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的、场所的间隔的犯罪。

其中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间隔的犯罪称为隔时犯;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场所间隔的犯罪称为隔地犯。

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没有时间、场所间隔的犯罪,则是非隔隙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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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分类犯罪的法定分类,是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分类。

(一)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刑法分则规定了10类犯罪,其中,第一章所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属于国事犯罪,第二章至第十章规定的犯罪,相对于国事犯罪而言,属于普通犯罪。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概念与分类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概念与分类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概念与分类在刑事法律领域,犯罪是指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具有法定或者刑法规定的行为,并被判定为应受刑事责任的行为。

犯罪概念与分类的准确理解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刑事案件中的犯罪概念及其分类。

一、犯罪概念犯罪的基本概念是指在一定的法律规范下,主体人以违法犯罪的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并因此应受到法律制裁的行为。

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人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心理状态,客观方面则是指犯罪人真实存在即可构成犯罪的行为。

二、犯罪分类根据犯罪的性质以及犯罪对象的不同,犯罪可以分为多种不同的分类。

1.按照犯罪性质的分类根据犯罪性质的不同,可以将犯罪划分为两大类:谋杀等直接危害他人生命或身体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及财产犯罪等非暴力犯罪。

直接危害他人生命或身体安全的犯罪又可以细分为故意杀人、过失杀人等。

而非暴力犯罪包括盗窃、抢劫、诈骗等行为。

2.按照犯罪对象的分类犯罪对象的分类可分为个体犯罪和集体犯罪。

个体犯罪是指犯罪主体以个人身份实施的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盗窃等。

集体犯罪则是由多个人共同参与或组织实施的犯罪行为,如恶势力犯罪团伙组织等。

3.按照犯罪的危害程度分类犯罪的危害程度可分为轻罪、中罪和重罪三个层次。

轻罪是指危害相对较小的犯罪行为,如轻伤害、侮辱等。

中罪则是介于轻罪和重罪之间的犯罪,如故意伤害、抢劫等。

重罪则是最严重的犯罪行为,如谋杀、强奸等。

4.按照犯罪的主观故意分类犯罪的主观故意可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种。

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主体以明知故犯的方式实施的犯罪行为,如谋杀、盗窃等。

过失犯罪则是指犯罪主体由于疏忽或不小心导致的犯罪行为,如过失杀人、过失火灾等。

5.按照犯罪的时机分类犯罪的时机可分为即时犯罪和连续犯罪两种。

即时犯罪是指犯罪主体在一瞬间实施的犯罪行为,如抢劫、强奸等。

连续犯罪则是指犯罪主体在一段时间内多次实施相同或类似的犯罪行为,如连环杀人案件。

犯罪故意的分类是什么

犯罪故意的分类是什么

犯罪故意的分类是什么在现实社会中,⽐较常见的犯罪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主观⼼态⽐较恶劣。

因此,法律也给予故意犯罪⽐较严厉的处罚。

那故意犯罪的分类有哪些呢?对于不少⼈来讲,这个问题都⽐较陌⽣。

下⾯,店铺⼩编就来为⼤家介绍。

犯罪的故意的分类是什么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犯罪直接故意犯罪是⾏为⼈明知⾃⼰的⾏为会发⽣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所构成的犯罪。

其中包含以下⼏层意思:1、⾏为⼈在⾏为当时明知⾃⼰的⾏为会发⽣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成⽴故意犯罪的前提。

⾸先,此处的“会发⽣”包括必然发⽣和可能发⽣两种情况。

其次,这⾥的危害结果是相对确定的结果。

再次,某些直接故意犯罪还要求⾏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些特定事实。

2、⾏为⼈对明知⾃⼰的⾏为会发⽣的危害结果持希望其发⽣的态度,是成⽴直接故意犯罪的关键。

即⾏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发⽣危害结果是⾏为⼈实施危害⾏为所直接追求的⽬的。

希望发⽣的危害结果与其明知会发⽣的结果须同⼀。

3、直接故意犯罪⾏为⼈具有明确的犯罪⽬的。

犯罪⽬的是⾏为⼈想通过⾃⼰的⾏为促使危害结果发⽣的⼀种⼼理愿望。

这与⾏为⼈希望危害结果发⽣的⼼理态度是⼀致的。

4、直接故意犯罪⾏为⼈的⼼理倾向是单向的。

即要危害结果发⽣,⼀旦危害结果没发⽣,是违背⾏为⼈的⼼愿的。

(⼆)间接故意犯罪间接故意犯罪是⾏为⼈明知⾃⼰的⾏为会发⽣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所构成的犯罪。

其包含以下⼏层意思:1、⾏为⼈对明知⾃⼰的⾏为可能导致的结果须持放任其发⽣的⼼理态度,即⾏为⼈对明知可能发⽣的结果既不是希望其发⽣,也不是希望其不发⽣,⽽是任其⾃然,发⽣不发⽣都⽆所谓。

2、间接故意犯罪⾏为⼈明知⾃⼰的⾏为会发⽣的危害结果,仅限于明知“可能发⽣”⼀种情况。

3、间接故意犯罪⾏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的,因为放任危害结果发⽣的⼼理态度与犯罪⽬的追求危害结果发⽣的要求不相符。

4、间接故意犯罪只有构成与不构成之分,⽽不存在完成与否的问题。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结合本案的情况来看,王某作为婴儿的父亲, 具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符合遗弃罪犯罪构成要件 中的主体要件;从遗弃罪的客体要件分析,王某的 行为造成婴儿的死亡,侵犯了婴儿的生命权;王某 曾明确表示“要求放弃一切抢救治疗”,可以认定 为王某的主观上为故意成立,符合主观构成要件。 这样王某是否构成遗弃罪就要看其客观方面了,对 于何为客观方面中所指的“拒绝扶养,情节恶劣” ,法律规定的很原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加 以酌定,妥善把握。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构成遗弃罪,正是因为持 该种意见的学者认为王某明知放弃治疗会导致婴儿 死亡而仍然要求医院放弃治疗,主观上情节恶劣, 而最终婴儿死亡在客观上也造成恶劣结果,所以认 为王某应以犯罪论处。
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 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 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刑法犯罪构成理论,要构成遗弃罪,必 须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一,主体为特殊主体, 即行为人必须是对受害人负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 的人;二,侵犯的客体为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 权利;三,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四,客观方面 表现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 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 恶劣的行为。只有同时具备这四个方面的构成要 件,我们才能认定构成遗弃罪。
二、犯罪客体的分类
一般客体 同类客体 直接客体
一切犯罪共同侵犯的客体。
第 五 章 犯 罪 客 体
某一类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
某一种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 主要客体 次要客体
简单客体与 复杂客体
物质性客体与非物质性客体
第二节
一、概念
犯罪对象
第 五 章 犯 罪 客 体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 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的人或者具体的 物。 特征

中国刑法中的罪行分类和刑罚

中国刑法中的罪行分类和刑罚

中国刑法中的罪行分类和刑罚罪行分类在中国刑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细致的划分,还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本文将介绍中国刑法中的罪行分类和刑罚,并对其进行分析。

一、依照行为对象的不同罪行分类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罪行可分为两大类: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1. 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这类罪行包括恐怖活动罪、破坏军事设施罪、放火罪等。

根据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相关法律对这些罪行作出了相应的刑罚规定。

2.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是指对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和人格尊严等进行侵害的行为。

这类罪行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

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构成要件的不同,这些罪行也有不同的刑罚规定。

二、依照犯罪主体的不同罪行分类除了根据行为对象的不同进行分类外,中国刑法还根据犯罪主体的不同对罪行进行了分类。

1. 普通犯罪普通犯罪是指由普通公民实施的犯罪行为。

这类罪行普遍存在于社会中,对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造成严重威胁。

普通犯罪包括盗窃、抢劫、故意杀人等。

对于普通犯罪,刑法对其刑罚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保护社会安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执掌行政、司法、军事等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渎职而犯下的犯罪行为。

这类罪行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破坏了社会公正与法治秩序。

职务犯罪包括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

对于职务犯罪,刑法对其刑罚进行了严格规定,以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三、刑罚的种类和适用原则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刑罚主要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1. 主刑主刑是指法院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性质和情节,依照法定的刑罚选择合适的判决。

主刑主要有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会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进行不同的定罪和判决。

犯罪的分类

犯罪的分类

犯罪的分类一、理论分类1.重罪与轻罪。

以法定刑为标准作的划分。

我国刑法没有这种划分,张明楷教授也是认为,可以考虑将法定刑最低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称为重罪。

2.自然犯与法定犯。

(1)自然犯:在侵害或者威胁法益的同时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

如故意杀人罪。

(不管哪个国家刑法,这些行为都会被规定为犯罪)(2)法定犯:侵害或者威胁法益但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现代型犯罪。

如非法出租枪支。

自然犯与法定犯的区分具有一定的相对性。

因为即使是法定犯,经过长时期的立法规定,人们内心也形成了遵守的确信,会形成一种道德确信,成立自然犯。

3.隔隙犯与非隔隙犯(1)隔隙犯:在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这间存在时间的、场所的间隔的犯罪。

可分为隔时犯与隔地犯两种。

(2)非隔隙犯: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没有时间、场所间隔的犯罪。

划分的意义:例如,对于隔隙犯,如果犯罪行为完成后,在犯罪结果出现之前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4.即成犯、状态犯、继续犯。

(1)即成犯。

一旦发生法益侵害结果,犯罪便同时终了;犯罪一旦终了,法益便同时消灭的犯罪。

——故意杀人罪。

(2)状态犯。

犯罪行为终了后,危害结果继续存在。

——盗窃罪(3)继续犯:犯罪行为和危害结果同时持续的存在。

——非法拘禁罪二、法定分类1.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

2.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

3.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1)身份犯:是特殊身份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

——真正身份犯,贪污罪;不真正身份犯,非法拘禁罪。

(2)非身份犯:不以特殊身份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

——故意杀人罪注意:不真正身份犯,是旨刑法将特殊身份作为刑罚加重或者减轻事由的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

4.亲告罪与非亲告罪(1)亲告罪。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①侮辱罪(246条,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②诽谤罪(246条,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③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57条,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④虐待罪(260条,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⑤侵占罪(第270条)。

刑法罪行和刑罚的分类和适用

刑法罪行和刑罚的分类和适用

刑法罪行和刑罚的分类和适用在刑法领域,罪行和刑罚是两个相互关联的概念。

罪行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触犯刑法的行为,而刑罚则是为了对犯罪者进行惩罚和社会预防的手段。

本文将对刑法罪行和刑罚进行分类和适用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刑法罪行的分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罪行可以分为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两个方面进行分类。

1. 犯罪行为的分类(1)主观犯罪:主观犯罪是指具有犯罪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种类型。

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但依然故意实施犯罪的行为。

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没有明知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但由于疏忽或过失导致的犯罪行为。

(2)客观犯罪:客观犯罪是指能够对社会产生直接危害或危害的行为,包括行为犯罪和结果犯罪两种类型。

行为犯罪是指犯罪人只是完成了犯罪的行为,但没有造成实际的结果。

结果犯罪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导致了实际的伤害或危害。

2. 犯罪结果的分类犯罪结果主要分为两类,即犯罪结果实现和犯罪结果未实现。

(1)犯罪结果实现:犯罪结果实现是指犯罪行为实际导致了预期的犯罪结果。

比如,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这就属于犯罪结果实现。

(2)犯罪结果未实现:犯罪结果未实现是指犯罪行为虽然有了具体的行为,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导致预期的犯罪结果。

比如,明知道某人打算实施恶意伤害他人的犯罪行为,但在实施之前被制止,导致未能造成实际的伤害。

二、刑罚的分类根据刑法的规定,刑罚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个方面进行分类。

1. 主刑的分类(1)死刑:死刑是对于犯罪十分严重且后果十分严重的罪行所施加的最高刑罚。

死刑通常适用于故意杀人、特别重大贪污受贿等罪行。

(2)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指对于犯罪程度较重但不足以判处死刑的罪行所施加的刑罚。

有期徒刑通常分为几个刑期,如10年、15年、20年等,具体刑期根据犯罪的性质和后果来确定。

(3)拘役:拘役是对于犯罪轻微但需要一定处罚的罪行所施加的刑罚。

拘役的刑期通常较短,最长不超过3年。

第六章 犯罪类型

第六章  犯罪类型
青少年犯罪 网络犯罪 毒品犯罪 诈骗犯罪 情感犯罪 女性犯罪 过失犯罪 群体犯罪
第六章 犯罪类型
第一节 犯罪的类型
一、犯罪类型的概念 按照一定的标准或原则,经犯罪现象的某种共同性质、特点所作出的 不同分类,就是犯罪类型 二、犯罪行为分类 (一)反社会标准 1.自然犯罪 2.法定犯罪 (二)犯罪行为性质标准 1.财产犯罪 2.暴力犯罪 3.风化犯罪 4.破坏犯罪

二、犯罪人分类 1.生来犯罪人 2.激情犯罪人 3.精神病犯罪人 4.机会犯罪人
第二节 我国的犯罪类型划分
一、按年龄分类 1.少年犯 2.老年犯 3.青年犯 4.成年人犯罪 二、按性别划分 1.男性犯罪 2.女性犯罪


八、犯罪行为实施形态标准 1.预谋犯罪 2.机会犯罪 3.冲动犯罪 九、精神正常与否 1.常态心理犯罪 2.变态心理犯罪
第三节 我国近年来的犯罪特点
一、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死灰复燃 二、青少年犯罪十分严重 三、白领犯罪十分突出 四、网络犯罪与涉黑犯罪泛滥
学生所要讲的内容

5.逃走犯 (三)犯罪行为构成标准 1.举动犯罪与结果犯罪 2.实质犯罪与刑事犯罪 3.既成犯罪与继续犯罪 4.作为犯罪与不作为犯罪 5.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 6.身份犯罪与非身份犯罪

(四)犯罪行为模式标准 1.暴力犯罪 2.财产犯罪 3.职务性犯罪 4.政治性犯罪 5.破坏公共秩序犯罪 6.传统犯罪 7.组织性犯罪 8.职业性犯罪
三、按犯罪动机划分 依犯罪动机的不同内容划分 1.物欲犯罪 2.性欲型犯罪 3.情感型犯罪 4.信仰型犯罪 四、犯罪经历标准 1.初犯与累犯 2.偶犯与惯犯

犯罪故意的种类有哪些

犯罪故意的种类有哪些

一、犯罪故意的种类有哪些(一)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认识因素: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明知自已行为的内容与危害性质、明知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某些犯罪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特定事实);意志因素: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二)间接故意:放任。

(三)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区别:两者的认识因素相同。

意志因素不同:直接故意明知的可以是行为必然发生的危害结果也可以是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而间接的只能是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

(四)间接故意的发生:一是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非犯罪的意图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二是行为人为了实现某种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故意的认定:要将犯罪故意与一般生活意义上的故意区别;要将犯罪故意与单纯的认识或者单纯的目的相区别;要将总同与分则的明知相区别;要将俣理推定与主观臆断相区别。

犯罪故意的种类有哪些二、间接故意犯罪处罚原则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的犯罪行为分类有哪些

刑法中的犯罪行为分类有哪些

刑法中的犯罪行为分类有哪些在刑法中,犯罪行为按照不同的特征和性质,可以分为多种分类。

本文将就刑法中的犯罪行为分类进行探讨。

一、按照犯罪主体分类1. 自然人犯罪行为:指由自然人为主体实施的犯罪行为。

2. 法人犯罪行为:指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主体实施的犯罪行为,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按照犯罪行为的主观要素分类1. 故意犯罪行为:指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违法犯罪后果,但仍然有意实施。

2. 过失犯罪行为:指主体虽然没有明确意图实施违法行为,但由于疏忽、粗心等原因,导致违法犯罪后果的行为。

三、按照犯罪行为的客观行为分类1. 行为犯罪行为:指以实际行为作为犯罪形态的犯罪行为,如盗窃、敲诈勒索等。

2. 非行为犯罪行为:指主要以不作为为犯罪形态的犯罪行为,如渎职、玩忽职守等。

四、按照犯罪行为结果分类1. 完成犯罪行为:指主体已经实施了犯罪所需要的全部行为,达到了犯罪结果。

2. 未完成犯罪行为:指主体尚未实施全部犯罪行为,犯罪结果还未达到。

五、按照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分类1. 普通犯罪行为:指损害了一般人群权益的犯罪行为,如盗窃、故意伤害等。

2. 严重犯罪行为:指对社会治安、社会秩序、国家安全等构成重大威胁的犯罪行为,如恐怖袭击、贩毒等。

六、按照犯罪行为的组织方式分类1. 单独犯罪行为:指由个人独自实施的犯罪行为。

2. 集团犯罪行为:指由一定数量的人组成的团伙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

3. 组织犯罪行为:指由一定数量的人组成的有组织犯罪集团实施的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分类方式并非是完全独立和互相排斥的,很多犯罪行为可以同时符合多个分类标准。

这些分类标准的存在和运用,有助于对犯罪行为进行准确客观的定性和定罪。

总结起来,在刑法中,犯罪行为主要可以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要素、犯罪客观行为、犯罪结果、犯罪危害性以及犯罪组织方式等方面进行分类。

这些分类方式可以更好地满足刑法的审判实践和社会管理的需要,有助于精确界定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而做出合理的刑罚决定。

杀人案件的分类及其特点

杀人案件的分类及其特点

杀人案件的分类及其特点杀人案件,是指以故意地,非法地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为目标进行侦察和调查的刑事案件。

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

现代各国刑事法律一般都把杀人列为最严重、最危险的恶性案件,施以重刑惩罚。

杀人案件情况复杂,原因多种多样,特点不尽一致。

常见的杀人原因可分为:政治信仰,私怨报复,图谋财物,淫欲奸情,流氓械斗,宗教迷信和民间纠纷等。

一、杀人案件的分类1、根据作案人实施杀人行为的动机分(1)谋财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非法获取公私财物而实施杀人的犯罪案件。

有抢劫杀人案件,盗窃杀人案件,谋财害命案件(2)复仇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发泄内心的积怨而实施杀人的案件。

有私仇报复杀人案件,报复社会杀人案件(3)情欲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满足个人性欲或感情纠葛引发矛盾而实施杀人的犯罪事件。

有强奸杀人案件,奸情杀人案件,恋爱婚姻纠纷杀人案件,性变态杀人案件(4)遗弃型杀人案件,指因各种原因负有某种业务的人员,为了推卸责任,减轻负担,杀害义务对象的犯罪案件。

(5)迷信型杀人案件,指当事人基于封建迷信思想,为治病求寿,得道升天而采用各种手段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

(6)寻衅斗殴型杀人案件,指违法犯罪团伙成员为了逞凶称霸或为了各种利益,在寻衅滋事或互相斗殴过程中致人死亡的犯罪事件。

(7)其他类型杀人案件,有精神病杀人案件,激情杀人案件。

2、根据尸体完损状态和身源情况来分(1)知名尸体杀人案件(2)无名尸体杀人案件(3)疑似杀人案件二、杀人案件的基本特点1.因果关系比较明显。

2.多有预谋准备过程。

3.作案手段残忍狡猾。

4.现场留有尸体和痕迹物证。

侦察杀人案件的一般方法1.判断案件性质,明确侦察方向。

(1)调查被害人的情况。

(2)研究犯罪实施过程。

(3)研究杀人的动机。

(4)研究犯罪现场的地理环境。

2.抓住如果关系,排查嫌疑线索。

3.根据犯罪条件,确定嫌疑分子。

(1)有没有作案时间。

(2)有没有凶器和其他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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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的分类有哪些
摘要:故意犯罪的分类有哪些?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本文介绍故意犯罪的两种基本分类以及其特征。

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其中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道行为会危害社会并希望这种行为发生;而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道行为会发生社会危害,但是放任这种行为,不采取措施制止。

一、故意犯罪的分类
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

(一)直接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

其中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行为人在行为当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成立故意犯罪的前提。

首先,此处的“会发生”包括必然发生和可能发生两种情况。

其次,这里的危害结果是相对确定的结果。

再次,某些直接故意犯罪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一些特定事实。

2、行为人对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持希望其发生的态度,是成立直接故意犯罪的关键。

即行为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发生危害结果是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所直接追求的目的。

希望发生的危害结果与其明知会发生的结果须同一。

3、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

犯罪目的是行为人想通过自己的行为促使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愿望。

这与行为人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是一致的。

4、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的心理倾向是单向的。

即要危害结果发生,一旦危害结果没发生,是违背行为人的心愿的。

(二)间接故意犯罪
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

其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行为人对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须持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即行为人对明知可能发生的结果既不是希望其发生,也不是希望其不发生,而是任其自然,发生不发生都无所谓。

2、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仅限于明知“可能发生”一种情况。

3、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目的,因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与犯罪目的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要求不相符。

4、间接故意犯罪只有构成与不构成之分,而不存在完成与否的问题。

二、故意犯罪的特征
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
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

这种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包括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行为人必须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不论行为人明知的是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还是可能发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构成故意犯罪。

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在程度上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就是刑法上通常说的“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结果发不发生,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

我国刑法没有直接使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概念,但在对故意犯罪的规定中,对这两种心理差别是作出规定的。

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决定量刑,具有一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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