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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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办法编号:00-03023-30 版号:A 页码:第32页共31页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号

00-03023-30 版号 A 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办法生效日期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八日

1.目的为促进公司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的开展,加强业务组织和管理,规范项目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和后期管理.经营与处置,有效防范和控制该项业务风险,根据《不良资产收购业务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含营业部,下同)开展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

3. 术语定义3.1 收购处置业务:是指公司根据市场原则收购出让方的不良资产,对其进行管理.经营和处置,进而回收现金或沉淀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业务。包括综合性收购处置业务和结构性收购处置业务。

3.2 综合性收购处置业务:是指公司以尽职调查时掌握的资产线索为主要依据进行资产定价并确定收购价格,在资产收购后,通过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经营和处置,以实现收益或资产增值的业务。

3.3 结构性收购处置业务:是指公司在收购前即确定了后期资产管理.经营和处置方式,并以此确定项目的主要交易结构的业务。主要包括指定收购并处置.收购并委托清收两类。

3.4 指定收购并处置业务:是指在意向投资者承诺收购底价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意向投资者的指定报价进行收购,收购后对资产进行公开转让,意向投资者承诺在无其他竞购者时以其承诺收购底价受让资产的业务。

3.5 收购并委托清收业务:是指公司收购不良资产前已经明确将委托第三方或原出让方以公司的名义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监管机构对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资产进行管理.经营与处置的业务。受托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处置任务并按照约定的方式收取委托费用。

3.6 处置类资产:是指以处置变现取得收益为目的的资产。

3.7 经营类资产:是指通过专业化经营可不断提升资产价值或经市场调研预计未来具有较大升值潜力,能够带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原则上经营类资产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应能覆盖资产对应的管理费用和资金成本。

4. 尽职调查4.1 尽职调查分类尽职调查包括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分为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

4.1.1 全面调查。指对需要调查的对象进行逐个调查。对于资产规模为10户/项以下的不良资产包,原则上应进行全面调查。

4.1.2 抽样调查。指从全部调查研究对象中,抽选一部分单位进行调查,并据以对全部调查研究对象做出估计和推断。对于资产规模为10户/项及以上的不良资产包,项目主办单位根据调查条件和调查时间,可选择抽样调查。

项目组应根据资产的地域.行业.金额.担保方式等情况确定抽样调查的样本资产。样本资产应具有重要性和代表性,以重大资产.抵(质)押资产以及抵债资产为主,抽样资产金额应不低于资产包债权本金金额的80%.户数不低于资产包户数的2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定为样本:(1)本金占资产包本金5%(含)以上;

(2)预期回收金额占资产包预期回收金额5%(含)以上;

(3)预期回收金额占该笔资产本金80%(含)以上;

(4)股权资产,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

4.2 尽职调查内容4.2.1 调查人员应查阅以下法律文书(如有):(1)借款合同或协议类文书:包括借款合同(含延期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以及证明担保存在的其他法律文书,如抵(质)押资产权利凭证.抵(质)押登记证明等。

(2)相关会计凭证:包括借款借据.放款单.抵债资产入账凭证及其他相关的会计凭证。

(3)证明在有效诉讼期内的法律文书:包括债权及其相应保证的催收通知和回执,以及其他有效的法律证明材料等。

(4)拟收购资产涉及诉讼事项的诉讼类法律文书:包括起诉书.上诉状.撤诉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申请执行书和法院执行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书。

4.2.2 调查人员应积极查找资产回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1)实地走访对项目收益和保障有重大影响的债务人营业场所.保证人或关联方营业场所.抵债股权企业营业场所,并察看重要的固定资产.存货。

(2)实地察看重要的抵(质)押资产.查封资产以及拟收购实物资产,了解同类资产的销售情况及市场价值。

(3)对于尚在经营的债务人(或保证人),与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销售.生产等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判断是否具有偿债能力。

(4)进行财务信息调查和分析,了解债务人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信息.重要科目(异动科目)明细以及财务指标等,分析其资产负债.流动性等情况。

(5)与债务人协商进行债务重组的可能性,与保证人或债务人股东.债务人上级主管部门等关联方协商债务重组的可能性等。

4.2.3 对于涉诉类资产,与承办案件的人民法院具体办案人员联系,了解案件审理.执行的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向法院查询.核实案件情况和案件执行信息。

4.2.4 调查.研究当地信用环境.司法环境对资产处置的影响。

4.3 债权资产尽职调查要点4.3.1 债权基本信息。包括债务人和债权人名称,债权初始金额.清偿情况,当前本金.利息及代垫费用余额,贷款起止时间,合同利率,担保方式以及相应的抵(质)押资产和担保人,不良资产确认或五级分类情况等。

4.3.2 债务人及保证人基本信息。包括债务人及保证人的性质.行业.主营业务.股东.生产经营情况(如总资产.总负债.年收入.利润等)背景信息。

4.3.3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包括债权债务.担保的法律时效,债权涉诉.查封以及执行情况等。

4.3.4 抵(质)押资产基本情况。包括抵(质)押物的物理状态.成新程度.地理或存放位置.数量.出租或使用状态.查封或冻结情况等。

4.3.5 被查封.冻结资产情况。包括诉讼标的余额.申请查封.冻结主体.资产类型.数量.出租或使用状态,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时间,资产轮候查封.冻结情况等。

4.4 实物资产尽职调查要点4.4.1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包括不动产的性质.用途.位置及面积;房屋及建筑物的建造方式.建造阶段.使用状态;周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便利情况.商业繁华情况.基础设施完备情况等;权属情况及法律关系。

4.4.2 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动产。包括动产的权属情况.用途.新旧程度.使用状态.技术先进性.设备专用性等。

4.4.3 其他类型资产。应根据资产的性质,调查清楚资产的权属情况及法律关系.资产现状及用途.可变现净值等。

4.5 股权资产尽职调查要点4.

5.1 股权情况。包括股权金额.占比.流通性等基本情况;股权权属情况及法律关系分析;股权质押.查封或其他权利负担情况。

4.5.2 股权企业基本情况。包括:(1)企业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机构代码以及经营范围等情况。

(2)企业股本结构及主要股东情况,股东变动.公司形式变更.资本变动.主营业务或产品变动等方面历史沿革情况。

(3)企业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设备.工艺.技术含量情况;产能.主要产品在行业中的排名.市场占有率以及市场辐射区域等情况;上下游主要客户情况;重大技术改造等。

(4)企业成长性.偿债能力以及盈利能力等财务指标情况。

(5)企业所处行业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情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政策.地方行业政策.行业市场情况等。

(6)企业重大未决诉讼.职工安置.主要生产或营业场所搬迁及改制(如有)等情况。

4.6 抵债资产尽职调查要点4.6.1 抵债资产对应的债权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初始金额.清偿情况,放款时间及期限.逾期情况.五级分类等。

4.6.2 原债务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简要经营情况。

4.6.3 抵债过程及相关情况。包括抵债金额.抵债时间.双方协议抵债或法院裁定抵债等。

4.7 资产分类项目组应对不良资产包对应的债务人性质.资产五级分类.资产形态.资产担保方式.诉讼状态.资产法律效力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填写《尽职调查表》,撰写项目总体尽职调查报告。项目组应确保在报告中对可能影响资产价值判断和处置方式选择的重要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对所获得信息资料的置信程度进行充分说明。

5. 资产定价5.1 资产定价基本要求5.1.1 项目组应根据尽职调查结果进行真实定价,不得以意向投资者的报价.受托方的保底清收金额等为主要依据进行简单定价。

5.1.2 资产定价应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交易结构,地域经济.行政.司法环境等对后续资产管理.经营和处置的影响。在覆盖成本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估算资产按照收购时的静态价值以及采取各类技术手段提升资产质量后的动态价值。

5.2 债权资产价值分析5.2.1 债权资产按贷款形态划分为信用债权.抵(质)押债权.保证债权三类资产。

债权资产价值=债务人信用债权资产价值+抵(质)押债权资产价值+保证债权资产价值。如按公式计算债权资产价值大于债权金额,则按债权金额确定债权资产价值。

5.2.2 信用债权资产价值分析(1)能够获得债务企业经审计财务报表的,通过对企业的实际偿债能力分析,预测信用债权资产回收价值。

(a)停产(业)企业信用债权资产价值可采用假设清算法进行分析。假设对债务人进行清算偿债的情况下,基于企业的整体资产,从总资产中剔除不能用于偿债的无效资产,从总负债中剔除实际不必偿还的无效负债,按照企业清算过程中的偿债顺序,考虑债权的优先受偿,来分析信用债权资产所能获得的受偿金额。可参考如下计算公式:停产(业)企业信用债权资产价值=信用债权金额×停产(业)企业信用债权回收率停产(业)企业信用债权回收率=(总资产-应收及预付账款损失-待摊费用-待处理损失-其它潜在性损失-应交税金-已设定抵(质)押权资产-应付工资-应付福利-其他应优先偿还的债权)÷(总负债+或有负债-应交税金-已设定抵(质)押债权-应付工资-应付福利-其他应优先偿还的债权)×100% (b)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债权资产价值可采用假设清算法进行分析。参考如下计算公式: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债权资产价值=信用债权金额×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债权整体回收率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整体回收率=(总资产-应收及预付账款损失-待处理损失-长期投资损失-应交税

金-已设定抵(质)押权资产-应付工资-其他应优先偿还的债权)÷(总负债+或有负债-应交税金-已设定抵(质)押债权-应付工资-其他应优先偿还的债权)×100% (c)对债务企业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存货(特别是大宗原材料)等,应采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值。如相关财务报表中未计提相关准备金或计提明显不足的,应根据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调整。

(d)按实际生产能力计算,开工率不足30%的,参照停产(业)企业计算信用债权回收率。

(2)不能获得债务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项目主办单位应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评估.评价其实际可用于清偿债权的有效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以及债务人负有偿债义务的包含各种潜在和隐性负债在内的实际负债,参考上述公式,预测公司信用债权资产回收价值。必要时,可参考外部中介机构对债务企业偿债能力分析结果,确定资产价值。 5.2.3 抵(质)押债权资产价值分析(1)抵(质)押债权资产价值采用分析企业偿债能力和对抵(质)押资产估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算。

抵(质)押债权资产价值=(抵(质)押资产可变现净值-优先我方债权受偿的债权金额)+未受偿债权×信用债权回收率(2)估算抵(质)押资产可变现净值时,应充分考虑抵(质)押资产的市场价值,法院拍卖.组织变卖该资产对价格的影响,诉讼或申请执行.法院拍卖.组织变卖资产所发生的费用等因素。

5.2.4 保证债权资产价值分析保证债权资产价值采用分析债务人和保证人的偿债能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算。

(1)能够获得债务人.保证人经审计财务报表的,按照债权资产价值分析中能够获得报表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a)一般保证债权资产价值一般保证债权资产价值=整体保证债权金额×债务人信用债权回收率+未清偿保证债权×保证人信用债权回收率(b)连带保证责任债权资产价值如连带责任保证债权的债务人偿债能力高于保证人,则按一般保证计算该保证债权的回收价值。否则,按以下公式计算:连带责任保证债权资产价值=整体保证债权金额×保证人信用债权回收率+未清偿保证债权×债务人信用债权回收率。

(2)不能获得债务人.保证人财务报表或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按照债权资产价值分析中不能获得报表的方法确定资产价值。

5.2.5 对于尚未掌握回收线索的资产,可参考历史经验数据估算资产回现比率。

5.3 实物资产价值分析5.3.1 土地使用权价值分析(1)应充分考虑其性质.用途.剩余使用年限.权属瑕疵.他项权益.产权纠纷.诉讼查封.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纳.土地收储可能性及当地土地供求.市场环境.宏观调控政策等情况对土地价值的影响。

(2)应采用单位面积分析法。在分析单位面积价格时,可参考如下因素:(a)土地取得成本。应关注土地取得时间.取得方式等情况。

(b)周边土地使用权最近的成交价格。应关注成交土地使用权和拟收购土地使用权在性质.用途.剩余年限.基础设施完善度等具体情况的差异,说明是否具有可比性。

(c)最近对该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报告。在参考此类评估报告时,应认真分析评估报告的委托人.评估目的和用途.评估有效期限以及评估环境变化等情况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d)当地国土部门发布的平均成交价格以及土地基准底价。

(e)该土地使用权历史拍卖价格信息。

(f)中介机构询价或意向投资者报价。

5.3.2 房屋及建筑物价值分析(1)分析应充分考虑租约.权属瑕疵.产权纠纷.他项权益.用途.建造阶段.成新率.政府拆迁可能性等情况,并考虑抵债人唯一自住房以及教学.医院.政府机构.福利单位等特殊用途资产对资产价值变现的影响。

(2)可采用单位面积分析法。以单位面积分析法作价值分析时,应参考如下因素:(a)房产取得成本。

(b)周边类似房产最近的成交价格。要考虑成交房产和抵债房产在地理位置.楼层.建造方式.用途.成新率等方面的可比程度。

(c)最近对房产的评估报告。应认真分析评估报告的委托人.评估目的和用途.评估有效期限以及评估环境变化等情况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d)当地建委发布的当地房产平均成交价格。应考虑房产类型.地理位置等方面的差异。

(e)该房产历史拍卖价格信息。需要谨慎考虑流拍的原因。

(f)参考中介机构询价或意向投资者报价。

(3)对于收购后拟经营物业,或者收购时带租物业,应以租金收益法进行价值分析。应参考周边类似物业出租情况确定租金水平,按照房产与土地使用权的法定剩余使用年限孰短确定收益期,合理估算相关税费.运营维修成本.空置损失.装修费用等成本后,估算租金总收益,并选取合适的折现率推算物业价值。对于相关数据难以合理确定的,可采用以15-20年(与法定剩余使用年限孰短)的租金总收入快速推算该房产价值。

5.3.3 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动产价值分析(1)应充分考虑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的新旧程度.使用状态.技术先进性.设备专用性等情况,分析判断其是否具有经营使用价值和二手交易市场,在此基础上考虑同类资产市场价格并按照合理的折扣率进行价值分析。

(2)无经营使用价值的机器设备应按残值计算价值。

5.4 股权资产价值分析5.4.1 上市公司股权价值分析(1)上市公司股权可按照交易基准日前(或项目方案形成前)若干交易日收盘均价确定其价值。交易时间段不应少于60个交易日,如选取的交易时间段股价存在较大波动幅度,进行市场分析后应选取更长交易时间段的收盘价估算其价值。

(2)涉及限售情况的,应给予相应的流动性折扣。

(3)涉及持股比例大于等于上市发行份额5%的情况的,应考虑大额交易对交易价格的不利影响。

(4)对于暂停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定价按照非上市公司股权价值进行分析。

5.4.2 非上市公司股权价值分析(1)对于在公开市场中具有历史交易价格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如未上市的银行类公司股权,且我方收购后对于股权公司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可以参考历史交易价格,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交易活跃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后,给予相应的流动性折扣。

(2)对于在公开市场中没有报价,且我方收购后对于股权公司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价值分析:(a)相对价值法 i. 分析股权公司最近三年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利润和每股收入等财务指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影响股权价值的关键变量,如净资产.净利润.收入等。i i. 选取一组具有可比性的同行业上市企业,根据确定的关键变量,计算可比企业的平均市盈率(或者是市净率.收入乘

数),并用该平均值乘以股权公司的关键变量估算股权价值。i ii. 根据股权企业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流动性折扣,股权价值原则上不应超过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价值。

(b)根据中介机构的市场初步报价.意向投资者的意向报价以及同类股权的市场交易价格等情况进行价值分析。

(c)对于经营情况差.连年亏损且扭亏无望甚至停产.停业的非上市公司股权,应谨慎定价。

(3)应充分考虑或有负债.涉诉.查封.过户复杂性等情况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5.5 其他类型资产,根据资产性质参照实物资产或股权资产进行价值分析。

5.6 对于项目回现具有重大影响的债权资产对应的抵(质)押物.实物资产.非上市公司股权资产,对于拟留作经营的资产,原则上应聘请外部独立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并在定价时合理利用评估结果。

5.7 对于经法院判决收回的.破产裁定受偿的不动产类实物资产,评估结果未超过有效期的,其定价原则上不得高于实物资产抵债评估值的70%;如资产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评估结果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评估。

5.8 资产包定价5.8.1 样本资产(1)按照债权资产.实物资产.股权资产等价值分析方法进行逐户定价。

(2)根据定价结果,推算各类样本资产回现比率(各类样本资产预计回现金额/各类样本资产债权金额)。

5.8.2 未抽样资产(1)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有效法律文件缺失等不具备回收价值的资产,应定价为零。

(2)剔除定价为零的资产后,应对剩余资产进行分类,并根据同类样本资产回现比率或经验数据推算剩余未抽样资产价值。

5.8.3 根据资产定价情况,填写《资产定价表》。

6. 方案设计要点6.1 综合性收购处置业务,应在方案中说明处置或经营计划。对于处置类资产,项目组应分析资产处置方式.潜在购买方.处置时间以及预期处置收益等情况;对于经营类资产,项目组应分析经营策略.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经营投入.经营现金回收以及未来资产预计升值空间等情况。应在方案中测算资产相关权利负担解除.资产过户以及资产装修完善等预计发生的支出。

6.2 结构性收购处置业务,项目组应在方案中明确交易结构,项目期限及回现安排,并详细介绍意向投资者.委托方.反委托方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等信息,论证项目担保措施是否足值,分析判断项目是否存在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

6.2.1 指定收购并处置业务(1)意向投资者将收购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项目主办单位以意向投资者的收购报价参与竞购或以个别协商方式收购指定资产,并完成资产交割,取得资产

所有权。意向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金额一般为意向投资者的收购报价.资金成本.预期收益之和。

(2)项目主办单位以收购价格.资金成本及预期收益之和作为底价,采取公开转让的方式处置资产,将资产转让给出价最高者。意向投资者可参与竞购,也可不参加竞购。如无其他竞购者,则由意向投资者以底价受让。如果其他投资者以最高价受让资产,应向意向投资者退还保证金及相关银行存款利息,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3)应在处置公告中充分披露资产瑕疵。应要求意向投资者以书面形式明确,其充分了解指定收购资产及从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并导致其预期收益无法实现,其承诺不因已存在的妨碍不良资产价值实现的事实或潜在风险而对受让该不良资产提出任何抗辩或主张权利。

(4)项目主办单位应就意向投资者违约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理方式进行明确约定。可约定保证金届时作为对我方造成损害的赔偿金,代债务人清偿债务。

6.2.2 收购并委托清收业务(1)受托方向项目主办单位支付保证金或办妥抵(质)押登记等担保措施后,项目主办单位以约定价格收购资产,完成资产的交割。

(2)委托受托方管理和处置拟收购资产,并协议确定回现任务.进度要求.担保或其他保障措施.委托费用及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3)不得向受托方进行全权授权。受托方的权利应限于资产管理和按照原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进行清收,且不得转委托。对资产进行转让.折扣变现.诉讼追偿等处置,必须经项目主办单位书面同意。项目主办单位在对受托方提交的处置方案进行审查时,应严格执行公司对资产处置的有关要求。

(4)受托方应按照约定对资产进行管理和清收,按照约定的处置进度和任务交付回收现金。项目主办单位支付其委托费用或将剩余资产作为委托费用转让给受托方。如将剩余资产作为委托费用支付给受托方,应符合公司关于费用支出和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

(5)委托到期日受托方不能完成回现任务时,项目主办单位可取消委托,自行对委托资产进行处置,并按照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承担相应责任。

(6)应做好资产转让协议.委托清收协议的衔接工作,并确保在债权转让后,及时做好资产接收及变更执行人等相关工作。

(7)受托方为第三方的,受托方原则上限于信誉较好的国有企业。

(8)受托方是原出让方的,为避免项目在操作环节出现问题影响我方权益,可与原出让方约定由其负责通知债务人.保证人,以及办理抵押变更登记.变更诉讼主体或执行人等事宜。原出让方未妥善办理上述事宜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原出让方承担。可以根据需要暂不办理原始档案交接,而由原出让方向公

司移交资产包中各户加盖公章的档案清单复印件。所有资料原件由原出让方妥善保管。

7. 资产包报价及相关策略7.1 项目组应根据预计经营和处置计划,预测资产回收价值.资金成本.相关费用,并综合考虑经济资本回报要求,提出项目最高报价。

7.2 报价策略可分为盈利策略.占领市场策略及参与策略。项目主办单位可根据不良资产包的经营策略对项目最高报价做出调整:7.2.1 对于以盈利为目标的项目,资产报价应参考市场平均收益水平设定相对合理的风险溢价以确保项目实现盈利。

7.2.2 为提升公司在区域或全国不良资产市场的份额,扩大公司的不良资产经营规模,维护区域或系统性客户,资产报价可适当降低风险溢价。

7.2.3 对于不具备经济可行性的项目,出于维护公司在当地市场形象或锻炼队伍角度出发,在风险可控且不损害公司声誉的前提下可以一定价格参与资产报价,资产报价要给予足够高的风险溢价以确保风险底线。

7.3 项目报价要结合市场因素和竞争对手因素。出让方以协议方式转让不良资产的,项目报价要结合其资产转让背景分析出让方的心理底线。出让方以公开方式转让不良资产的,在详尽分析出让方预计底价.竞争对手相关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制定灵活的报价策略,降低竞价成本,提高报价竞争力。

7.4 对于出让方将资产分包转让的,项目报价应综合考虑整包资产价值和分包资产相互关联度等因素的影响。

8. 处置方式8.1 本息清收:指按原借款合同回收现金的处置方式。

8.2 诉讼追偿:指公司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诉讼并按照判决或调解偿还(或强制执行)到期债务的处置方式。

8.3 破产清算:指通过法律途径申请企业破产,清算企业全部破产财产以收回部分债权的处置方式。

8.4 债务重组8.4.1 折扣变现:指公司经与债务人或保证人协商,将公司拥有的全部债权进行打折后,由债务人一次或分期偿还部分债务,并了结债权债务或担保关系的处置方式。

债务人或保证人未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各项承诺和义务前,应保留对债务人承诺归还债权以外的其他全部债权的追索权。对债务人或保证人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已收回的现金等额冲减债权。同时应恢复剩余债务(包括各项孳生利息)和担保.抵(质)押责任。

8.4.2 债务更新:指公司与债务人或保证人协商,重新签订还款协议,改变原贷款合同内容的处置方式。

8.4.3 以资抵债:指以债务人.保证人或第三方依法享有处置权的资产折价抵偿公司债权的处置方式。

8.4.4 资产置换:指除以资抵债外,为保障资产的价值,或有利于对资产的处置,公司以拥有的资产对等置换债务人以外的

第三方(如其他债权人.其他股东或其他愿意同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企业或个人)资产的处置方式。

8.4.5 债转股:指公司将持有的债权以债务人增资扩股或共同新设公司的方式转为股权,公司成为财务投资者.阶段性持股人,持股期间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管理.决策等。持股到期后,通过分红.股权转让.股权重组和置换.企业清算或采取其他合法方式实现股权溢价退出的资产处置方式。

8.5 公开转让:指公司采取拍卖.招标.公开竞价等公开方式,转让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

8.6 协议转让:指公司通过与第三方协商转让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

8.7 委托处置:指公司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企业或个人代为处置不良资产,并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处置方式。

8.8 实物资产租赁:指公司将拥有的具备一定使用功能,可用于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资产租赁他人使用,并按约定收取租金的处置方式。

8.9 实物资产投资:指公司将拥有的实物资产以入股的形式与其他经济实体进行合作经营.开发,以达到改善实物资产状态,提升实物资产使用价值和资产回收率目的的处置方式。

9. 项目实施要求9.1 项目主办单位应与原债权人及时以公告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形式共同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

不良资产管理办法

摇铃乡不良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不良资产管理行为,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确保不良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不良资产管理是根据不良资产的内在特性,通过科学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资产实行全面管理与最佳处置。 第三条不良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不良资产分类、认定、调查、估值、减值准备计提与使用、处置清收、损失问责应实事求是,准确反映。 (二)依法合规原则。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全过程,均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执行,规范操作。 (三)处置减损原则。不良资产形成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不良资产价值贬损,及时清收,转化和处置,实现不良资产回收最大化。 (四)损失补偿原则。按照损失程度对不良资产提取风险拨备,并及时处理与消化处置损失。 (五)责任追究原则。对发生的不良资产,应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 第二章不良资产估值与预案处理

第四条不良资产估值前业务部应完成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应对不良资产客户的基本情况、负债及不良资产处置可能出现的结果等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不良资产现状,提出不良资产估值初步意见,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提交相关部门。 第五条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可采取调阅档案、查询资料和管理台账、走访群众和有关部门、现场勘查、核实资产负债、了解市场行情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调查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的重点是不良资产预计收回金额和受偿比率是否真实反映不良资产损失程度,预测未来清收、处置情况;审核不良资产现金清收、资产处置预案的合理性。同时,提出初审意见和处置方案报乡上审议乡长审批。处置方案内容包括: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及现状;处置的方式、目标、实施步骤、相关经办人及责任,相关的控制措施等。 第七条乡上根据不良资产调查报告和意见及处置方案,确定最终的不良资产估值,并以此形成具有全盘处置策略和分步实施的处置方案,形成会议纪要,经乡长签字后组织实施。 第三章不良资产日常管理 第八条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风险变化情况。(一)根据不良资产及客户情况,各村至少半年一次对不良资产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及时了解资产负债反映资产风险变化,提出风险化解建议。

传统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传统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一)诉讼追偿 诉讼追偿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债务人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免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层层报批手续。但在诉讼追偿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现实的和法律的问题。 (二)打包处置与分包 不良资产打包处置是指将两个以上的债权项目,按照一定的分类整体进行资产处置。打包处置的方法有利于质量较差的不良资产实现较好的处置效果,但这种处置方式不利于优质资产的利益最大化。打包处置的方式适用于不良资产处置的整个阶段。 分包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所拥有的部分资产,以签订分包合同的形式委托给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经营或代为追偿债务的一种行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不良资产的数额巨大,不良贷款客户又分散在全国各地,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限的人力难以对所有不良资产进行及时地处置。为了减少处置成本,加快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借助社会的力量,采取分包手段来实施对不良资产快速有效的处置。 1999年,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初期,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质量还可以,这里

的可以一是指与不良资产处置后期的资产质量相对而言,二是指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的处置回收比例相对较低。那么这一时期采取打包处置的方式,可以快速、高效的实现资产价值。 2003年—2004年商业性收购时期,这一时期的不良资产质量相对较好,因为大多数债权都有担保。但是这一时期的处置回收比例相对较高,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收购不良资产后,因处置难度大、回收比例高,不得已采取相对较低的价格整体打包处置,最大限度的控制了收购资产的损失。也有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这一时期收购不良资产后,将政策性剥离的资产和商业性收购的资产整合后进行打包处置,不仅完成了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处置任务,也实现了商业性收购的资产价值。 2007年至今,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已完成了不良资产处置的历史性任务,但是剩余不良资产的处置仍是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一时期,打包处置仍然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三)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以减免债务利息或减少债务本金或延期、分期还款的方式,由债务人企业回购所欠债务的资产处置方式。该处置方式多适用于单个债权项目,且债务人为企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 债务重组需债权人做出让步,主要分为四种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将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所有权折价转让以清偿到期债务; 2.将债务转化为资本,成为公司股东;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包括利息豁免、债务展期及部分债务的免除,是我国

银行不良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银行不良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我行不良资产的管理,加快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根据法律法规及本行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不良资产是指按照五级分类列为不良的资产和其他不良资产。包括: 1.风险分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的不良资产; 2.逾期欠息超过90天以上的信贷资产; 3.账销案存资产; 4.抵债资产; 5.已转让并受托清收的资产; 6.经资产监控部认定,经营单位主动移交的未逾欠或逾欠不足90天、预计逾欠三个月内无法清收的问题资产; 7.经总行认定应由理债业务部进行集中管理、处置的其他资产。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不良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中专业化原则。符合移交标准的不良资产,全部移交理债业务部集中管理,分行给予协助。

(二)依法合规性原则。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要求及本行的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禁止违法、违规处置不良资产,防范与控制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充分利用有效的管理手段,加快处置速度,进一步提高回收率。选择与运用资产管理方式时,应遵循成本效益和风险控制匹配的原则,合理分析,综合比较,择优选用可行的处置方式,力争达到处置效益最大化。防止盲目地将风险后移,防止简单地清收而放弃优良资产,防止清收转化不良资产后产生新的风险。 (四)尽早介入原则。不良资产质量会随着时间推延而恶化、减值,变现也越来越困难,因此专业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早介入,快速清收处置,保全银行资产。 (五)统一协调的原则。不良资产管理业务要建立总分行及各部门之间形成互相联动、横向配合、纵向延伸、集中优势、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管理体系。 (六)创新性原则。积极探索和借鉴先进的不良资产运营管理经验,创新和丰富不良资产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不良资产经营管理水平。 第三章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理债业务部为我行不良资产的集中管理部门,主要工作包括: (一)制定全行不良资产处置管理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一) 1、诉讼追偿 诉讼追偿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债务人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免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层层报批手续。【4】但在诉讼追偿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现实的和法律的问题。以下通过两个不同的案例,谈一谈本人对不良资产诉讼追偿的认识。 案例一:A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系1995年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以下简称合资企业)。B公司系合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以下简称中方股东)。中方股东分别于1995、1996、1997年以自己的名义向C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了三笔贷款,共计1200万元。当时,中方股东未向银行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三笔贷款的期限届满后,中方股东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向银行偿还借款本息。此期间,银行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断向中方股东发出催收通知。 1999年10月,中方股东委派的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在未征得董事会和外方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以合资企业的名义与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1、合资企业以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上已有建筑物)在1500万元的范围内为中方股东的借款提供担保;2、担保范围为银行自1995年10月1日至1999年10月期间向中方股东发放的贷款本息。 2001年3月,银行将上述三笔不良贷款本息债权全部转让给了D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于2003年8月向中方股东和合资企业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中方股东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并判令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资企业提供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在该案庭审之前,原、被告三方达成协议,由合资企业代替中方股东偿还资产管理公司900万元债务,资产管理公司对其余债务予以免除。中方股东将其持有的合资企业的部分股权折抵给外方股东,以补偿外方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协议达成后,资产管理公司撤诉。 一、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法律问题分析 (一)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效力。 本案例中,合资企业的董事长擅自以合资企业的名义与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该抵押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高管人员禁止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亦明确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上述担保合同的法律性质。 案例中的抵押不符合最高额抵押的法律特征,属于一般抵押。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一样,都是以一定地财产作为标的,在不转移占有的情况下承担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

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的 通知 湘国资〔2005〕19号 各省直有关厅局、行管办,各省属企业: 为规范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中不良资产处置管理,现将《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 处置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申报、核销、移交、处置等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企业盘亏、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存货等实物资产,不能收回的债权、股权、其他权益资产及虚盈实亏的账面资产。 第三条企业由于以下情形而清查全部资产的,清查的不良资产可以核销所有者权益: (一)企业合并或者分立; (二)实施公司制改建; (三)非公司制企业整体出售; (四)根据有关规定清产核资; (五)依法清理整顿或者变更管理关系; (六)其他依法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的行为等。 第四条对不良资产所对应的资产损失确认及核销,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和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财务政策问题的通知》(财企〔2002〕310号)、《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财企〔2003〕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不良资产申报与核销 第五条企业不良资产核销申报的程序。列入省国资委监管范围的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核销由监管企业母公司初审;未列入省国资委监管范围的省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核销由企业主管部门初审。企业母公司或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省国资委审批。 第六条企业不良资产核销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如下: (一)申请核销报告主要内容为: 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不良资产处置定价思路分析

不良资产处置定价思路分析 根据公司党委和人力资源部的工作安排,ⅩⅩ年10月12日至ⅩⅩ年4月12日,我在ⅩⅩⅩⅩ进行为期半年的实习锻炼。现将实习过程和工作思考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实习过程简要总结 一、研习体系文件,动手画流程图 ISO9001标准体系文件是公司今后标准化管理的依据,是指导工作的有效方法,它规范了现有公司产品和新业务开拓的管理标准。在ⅩⅩ实习期间,对每个部门的体系文件,结合实际业务进行学习,对重点程序性文件涉及的流程图动手描绘,并细化到部门内的具体操作岗位,以期既能达到从制度机制方面了解公司管理框架,又能掌握具体业务操作方法的目标。 二、投身业务实践,掌握操作方法 ⅩⅩ是执行总公司决策、负责具体业务操作的层面,通过在ⅩⅩ各个部门的轮岗实习,掌握具体岗位的职责和业务操作方法。同时,和项目经理一道对资产处臵项目和业务拓展项目进行运作,参与调查和谈判,走访关联人,撰写工作报告,比如:在与桂林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就该公司管理的不

良资产合作事宜进行了调查和磋商后,根据双方谈判. 内容和掌握的资料,提交了《与桂林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不良资产合作事宜的调查报告》;通过实地走访南星锑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堂汉锌铟公司,根据掌握的资料完成了《关于南星锑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堂汉锌铟公司的现场走访情况汇报》。 三、总结工作经验和方法,提升业务素质 在每个部门实习结束后,都会对部门涉及的工作要点进行总结归纳,比如总结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背景;项目审核如何从评估、法律和综合的角度把握审核要点,ⅩⅩ业务拓展的设想等。 在实习过程中,通过与项目经理一起参与项目运作实践,感觉到定价成为困扰资产处臵的一个核心问题,也是关乎项目处臵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结合在总公司期间对ⅩⅩ的审计和后评价所了解到的情况,重点对现阶段公司不良资产处臵定价的现状和破解思路进行了思考。 第二部分不良资产处臵定价思路分析 不论是从外部监管机构的视角来看,还是从公司内部关注点来看,定价是否合理成为衡量公司不良资产经营成果和处臵能力好坏的重要砝码。合理定价,无论于国家于公司都是双赢的事情;定价不合理,是国有资产流失、公司经营能力缺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比较分析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比较分析 整体来看,无论是不良资产转让、成立AIC还是发行不良ABS,均达到完成不良资产处置、降低银行不良余额和不良率、增加现金收入的目的。除此之外,我们针对以上3种不良资产处置的新方式,分别探讨银行业在采取各种方式处置不良过程中的利弊。 一、单户对公和批量零售类不良转让 (一)从益处来看: 对公方面从3户打包转让到允许单户对公直接转让,使得对公不良的处置更加灵活,这和监管先前将对公批量转让门槛由10户下降到3户的监管意图一致。通过减轻批量处置的数量门槛,银行业可以将不良资产更好的进行分类处置。在批量转让对公不良时,基于对公贷款的借款人经营情况、资信水平、偿债能力、流动性水平等差异较大,同质化程度低,将3家以上进行打包出售,较难满足AMC 等收购方特定的资产需求,也增加了给不良资产包定价的难度,加大了产生分歧的可能。而单户对公转让不存在上述问题,银行和AMC可以根据特定不良资产进行转让,资产评估和定价更加容易。 零售方面,允许批量零售类不良转让。零售贷款具有同质性高、单笔金额低、客户分散的特点,因此基于单笔

不良进行评估定价不具有经济可行性。基于大数法则,批量打包转让的零售不良资产包整体现金流更加稳定,充分的分散投资降低单笔不良对整体资产的冲击力。 (二)从弊端来看: 其一、价格不高。目前不良转让的主要途径是国有4大AMC,其市场占比超过90%,不够充分的市场化竞争,以及国有AMC对于地方银行及其不良客户的经营情况并不熟悉,导致4大AMC在收购不良资产时往往在账面价值的基础上大打折扣,从银行角度性价比就较低。 其二、零售不良的回收率较高。零售贷款因为其单笔金额低,叠加当前征信系统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违约人后续的偿还意愿和能力均较高,因此即使在不良发生后,零售贷款不良仍有较高的几率可以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银行更加熟悉违约客户的情况,可以更加针对的进行不良催收清缴工作。在较高的不良回收率下,较低的不良资产收购价就更加不具有性价比。 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 (一)从益处来看: 从企业角度来看,AIC增加了企业融资的渠道,在显著补充资本的同时降低了企业的负债率和利息成本。通过引进AIC股东,获得相应的金融和产业资源,增加企业的利润率。企业经营情况的改善,使得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变为

不良资产介绍之七 尽调要点

不良资产行业干货之七:律师为金融企业提供尽职调查操作要点 2016-03-0811:20 不良资产的尽职调查,是指专业人员(主要指律师)利用其专业技能,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判断主从债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及法律瑕疵,查明债权的诉讼或执行情况,调查债务人的背景,核实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列举并分析实现债权的障碍,判断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及可实现程度,为投资者合理确定拟购买债权的价值、日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提供参考依据。尽职调查是决定资产包收购后能否赢利的基础,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尽调前的准备 (一)人员的准备 要有团队。一般要求不少于2个执业满3年(也有要求5年)以上、具有尽职调查经验的专职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个别金融企业要求有牵头人),另外每个律师至少需配备1名辅助人员。 (二)知识和技能准备 团队成员要熟悉借贷、担保、时效、债权转让、合同效力、诉讼、工商、破产、改制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能熟练掌握一定计算机技能。个别不熟悉的知识点就要加班自习或培训。 (三)其他准备 预则立、不预则废,尽调之前,团队宜做好以下准备: 准备好尽调的文书文本,拟尽调的企业清单,电子档案,制订好台帐的格式,尽调工作的要求(指引)和注意事项,固定尽调报告模板,制订尽调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收指引等。 团队成员合理分组和分工,确定小组长,商定事务办理的先后顺序,专人负责外包事务的接洽与布置,统筹安排人、财、物,定岗定责分别完成阅档、查看现场、到有关部门查询等各项事务。安排好后勤保障,例如对住宿、餐饮、车辆、视听设备、地图和路线设计、行程安排、差旅费、垫付费用等做好准备,建立问题沟通平台等(微信群等),通报团队成员的联系方式,制订应急方案等。 为方便调查及取得债务人和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配合,律师应携带介绍信、授权书、律师证等;如条件具备,应带上立案证明、判决书、抵押物权属凭证、他项权证、债权转让资料等材料。 二、尽调的实施 (一)尽调分工 常规尽调从提高效率及节省成本考虑,宜按主债务人所在地区划分数个尽调小组,如东片、西片,或按地级市或行政区域划分,一则路线集中、查看现场时无需迂回折腾,二则到

最全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的管理办法完整版.doc

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盘活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的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外)。 其他中资金融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管理公司,是指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各省级人民政府原则上只可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和银监会。上述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其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

得对外转让。 批量转让是指金融企业对一定规模的不良资产(10户/项以上)进行组包,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 ——谢辉律师注:即10户以上不良资产处置(批量)的一级市场只能针对特定主体,而10户以下的处置(非批量)可以向社会投资者转让。 第四条金融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建立损失补偿机制,及时提足相关风险准备。第五条金融企业应对批量处置的不良资产及时认定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和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 第六条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应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价值最大化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转让资产范围、程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二)公开透明原则。转让行为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避免暗箱操作,防范道德风险。 (三)竞争择优原则。要优先选择招标、竞价、拍卖等公开转让方式,充分竞争,避免非理性竞价。 (四)价值最大化原则。转让方式和交易结构应科学合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处置回收价值最大化。

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手段与流程

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手段与流程 第一节常规催收 一、定义 常规催收是指利用各种非诉讼的催收手段,督促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还款义务人偿还债务的清收方式,包括协商还款、电话催收、媒体公告催收、信函(含公证送达)催收等方式。 二、适用条件 常规催收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良授信客户: (一)有较强的还款意愿。 (二)有效资产能完全覆盖其债务。 (三)负债结构简单,其他债权人未采取且预计在催收期内不会采取法律行动。 (四)能够按照商定的还款计划如期偿还债务。 (五)如采取法律诉讼将影响债务偿还。 (六)其他适合采取常规清收方式的情形。 三、工作流程

四、利弊分析 常规清收作为我行不良资产清收的一种主要手段,具备成本低、操作技术难度不高的优势,绝大部分从事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工作人

员均能熟练掌握并运用,同时鉴于大部分借款人并非主观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所以采用常规清收手段可以把对借款人的影响降到最低,能够确保在有效维护与借款人关系的基础上取得清收处置效益最大化。 常规清收手段的弊端在于清收处置的效果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产生变化,就不得不采取其他清收手段;同时,常规清收手段的基础在于借款人借款单一或其他债权人不会采取法律诉讼,可变因素较多,需时刻关注并调整清收策略。 五、风险控制 (一)准确清查债务人/担保人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评估资产价值,分析负债结构,了解其他债权人的清收动向。 (二)保持对债务人/担保人的催收力度和频度,原则上应每年送达一次催收函,收取回执后归档,并根据实际情况或相关法律规定,增加催收频度。 (三)对尚处于正常经营的债务人,原则上应每季度现场核查其生产经营状况和抵质押物的存续状况,如出现重大风险事项或变化,应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四)应尽早协商债务清偿方案并付诸实施。 (五)可要求并落实追加担保。 第二节依法收贷 一、定义 依法收贷是指我行就到期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向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诉讼、仲裁、申请支付令或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等,通过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裁定,确立债权的合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法介绍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法介绍 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俗称呆坏账。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包括逾期贷款(贷款到期限未还的贷款)、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呆账贷款(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三种情况。其他还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组合。 1998年以后,我国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即“五级分类”。1999年7月,央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及《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现在通常提取的专项准备金比例为: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后三类为不良资产。 一、我国清理不良贷款的措施 1、推行信贷资产质量分类 1998年4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宣布,将在全国开展金融资产清理,并在此基础上按国际通行办法对信贷资产逐渐推行五级分类和考核办法。很久以来,我国银行的贷款质量笼统地划分为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这种划分,不能及进、准确反映

企业生产经营变化对贷款风险的影响,新推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分类办法,按实际风险程度,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种,除能及时、准确地反映金融企业的真实资产外,最大的好处还在于商业银行可主动防范贷款风险。 2、财政适量注入资金 1998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决定发行2700亿元特种国债,所筹集的资本金补拨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可以说,这次发行的2700亿元特种国债补拨商业银行资本金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达到《商业银行法》和“巴塞尔协议”规定8%的要求,同时也使他们争取到了改革机制、完善管理的时间。 3、建立呆账准备与核销制度 从今年开始在全国正式实行的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可以更准确地反映资产质量,而根据银行资产的等级分类可以按不同的比例提取呆帐准备金:正常资产0.5%,关注资产5%,次级资产20%,可疑资产50%,损失资产100%。1993年我国《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实行以来,呆帐准备核销制度远远不能满足核销呆帐的要求,所以放宽核销条件,给予银行呆帐核销的主动权,特别是对事实呆帐认定责任后及时进行核销。

最新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管理部工作方案

Ⅹ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资产管理部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处置清收力度,提高处置清收效力,优质高效的完成不良贷款“双降”任务,根据省联社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专职队伍、专业清收、专门管理、专项考核”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经联社研究,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机构及人员设置。 1、不良资产管理部,定编10人,其中设经理1人,副经理1人,专职诉讼员1人(由专职法律顾问兼),内勤1人;内设不良资产处置中心(下称处置中心),诉讼组、内勤组。处置中心主任由不良资产管理部副经理兼任,内设三个攻坚队。专职清收人员3-6人。 攻坚队分为攻坚一队、攻坚二队,攻坚三队,每队设编2人,其中队长1人,队员由队长组聘。 二、机构职责。 〈一〉、不良资产管理部: 1、负责全县不良资产的管理及日常工作; 2、制订全县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落实处置团队的分工、职责,建立各类不良资产管理、清收台帐; 4、负责对不良资产处置任务的分解落实并组织实施清收;

5、负责指导全县各类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和处置工作; 6、负责按规做好不良资产处置利息挂帐、抹帐的审核审批工作 7、负责指导协调系统金融债权维护工作; 8、负责汇总统计清收进度,督促各项清收工作的落实。 9、负责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管理清收、债权维护,依法保护信用社债权不受损失。 10、处置清收重点不良贷款,组织开展专项清收处置活动和制定专项清收处置行动方案。 11、负责向省、市资产管理中心及时报送相关报表、资料。 〈二〉、不良资产处置中心: 1、负责全县不良资产处置清收的业务指导,制定措施,督促全县不良资产清收任务的完成。 2、负责诉讼组、攻坚队的日常管理,做好清收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把握清收人员依法合规清收不良贷款。 3、落实攻坚队清收盘活任务,签订岗位责任合同,制订相关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督促、协助各攻坚队完成年度清收任务。 4、组织协调法院关系,加大依法清收力度,为全县信用社依法清收不良贷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负责全县信用社不良贷款依法清收、委托清收和内部职工承包清收的管理,制订相关的操作程序并组织实施。

不良资产处置方案

1、接受不良资产管理处置授权文件。 2、签定不良资产交接协议。 3、审阅不良资产,建立资产管理台帐。 4、制定不良资产管理处置方案。 5、选择具体不良资产处置预案和处置方式。 6、审核资产处置追索方案。 7、设立不良资产处置专门帐户。 8、组织实施不良资产的清理处置,建立抵债物资明细帐册。 9、处置入库物质和收益。 10、拟写不良资产管理处置意见,并做好终结资产资料的移交工作。 11、总结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工作。 12、报告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工作情况。 (A为我公司,B为其他公司) 1、首先要看B公司不良资产是否符合A公司能力范围之内,A公司是否能依法依规帮助B公司清除不良资产。此项目是否依法依规存在。撰写可行性或可研究性报告。 2、确认在A公司能力范围之内后、应确认B公司不良资产项 目的可行性,此项目是否会给A公司带来经济盈利或经济亏损。

3、A公司能力范围且内;依法依规存在;B公司不良资产项目可行;A公司能够帮助B公司清除不良资产;能给A公司带来经济利润;符合以上五个条件,即可与B 公司谈判。 4、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不良资产处置交接协议,此项不良资产将由A公司以拍卖、运营、债转股等多种依法依规方式进行最大化变现。 5、资产管理的实施工作。 清理处置工作展开后,资产管理处置人员将依据单项资产处置计划或方案,按照资产处置工作程序,选择切实可行的资产追索处置突破口,采取各种有力处置措施和手段,确保重点追索、资产变现目标的实现;确保国有资产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国有资产的权益得到维护、确保资产清理处置收益最大化。 6、货物资金的处置 (1)对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进行财务核销:a、存货盘点表;b、社会中介结构的经济鉴证证明;c、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①存货保管人对于盘盈和盘亏的情况说明; ②盘盈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 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者其他确定依据); ③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 ④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2)对报废、毁损的存货,将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进行财务核销:a、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有企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 办法

不良资产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本公司业务管理水平,规范不良资产管理行为,提高不良资产处理效率,确保不良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我公司按照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标准划分的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资产(包括小贷业务、担保业务、投资业务及其它信贷业务)。 第三条不良资产管理是根据不良资产的内在特性,经过科学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资产实行全面管理与最佳处理。 第四条不良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不良资产分类、认定、调查、估值、减值准备计提与使用、处理清收、损失问责应实事求是,准确反映。 (二)依法合规原则。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理全过程,均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执行,规范操作。 (三)处理减损原则。不良资产形成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不良资产价值贬损,及时清收,转化和处理,实现不良资产回收最大化。 (四)损失补偿原则。按照损失程度对不良资产提取风险拨备,并及时处理与消化处理损失。 (五)责任追究原则。对发生的不良资产,应进行责任认定

和追究。 第二章不良资产认定 第五条不良资产认定按照公司《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小贷业务或担保业务虽未到期、或虽然到期但仍处于“关注”形态,业务部门、风控部门及公司总经理认为存在很大风险的,均可提前发起不良资产认定程序。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风控部必须提交风控会议审议审批:不良资产欲认定为正常类、关注类的;风控部门与业务部门对分类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审批人(总经理)认为有必要调整形态而提交集体审议的。 第三章不良资产估值与预案处理 第七条不良资产经公司风审讨论会认定,并由总经理签批后,由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牵头,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良资产估值工作。不良资产估值实行回避制度,原业务调查人员不得参与不良资产估值。参加不良资产估值的人员由总经理指定,且不少于两人。不良资产估值也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 第八条不良资产估值前业务部应完成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应对不良资产客户的基本情况、客户资产及抵(质)押情况、客户负债及我公司贷款情况及担保人情况、或担保业务标的情况及反担保措施情况、影响受偿的其它因素和不良资产处理可能出现的结果等进行

不良资产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不良资产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2011-03-09 16:26:55) 一、法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二、规章 《中国人民银行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 银办发[2000]170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行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为支持和督促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收息,改善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现制定并印发《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金融机构应当高度重视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工作,积极组织力量,确保这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内部信贷管理制度,实行收贷收息责任制,减少新生逾期贷款和不良资产。 附件:《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 近年来,在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企业贷款到期不还或采取各种方式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等违反市场规律、破坏社会信用的情况,直接导致了社会信用环境恶化和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下降。为整饬社会信用,提高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保证我国金融业稳健运行,现就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工作提出以下法律指导意见: 一、采取适当法律措施,对逾期贷款进行有效催收。金融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 (一)有约定的,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扣收款项; (二)向债务人、保证人主张债权,直接要求债务人、保证人履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主张权利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一种方式。从中断时起,诉讼期间重新计算。催款通知书是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凭证,可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为防止逾期贷款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导致丧失法律保护,金融机构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债务人及时发出催款通知书,催款通知书应当由债务人签字盖章,签署回执;对于保证贷款,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向保证人发出催款通知书,由保证人签字盖章。 当借款人、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财务部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拒绝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盖章时,各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立即起诉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也可以根据《公证条例》的规定,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金融机构可采取措施与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向债务人发出催款通知书,由债务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盖章。 (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的财产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四)行使代位权。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同时债务人享有别的债权却怠于行使,致使金融机构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的,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第一部分第十一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五)行使撤销权。如发生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情况,致使金融机构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的,金融机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

关于房地产类不良资产处置

什么是房地产不良资产? 房地产不良资产主要指以房产、地产相关物业进行抵押的不良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写字楼、存量房、投资物业等。 房地产是如何变为不良的? 第一类:涉及违规、违建、超建的房产。 比如政府批复10万㎡,结果开发商建了11万㎡。此类房产会面临拿不到批文,进而拿不到销售证的局面,开发商无法实现销售、无法支付工程款和银行贷款,变成不良。 第二类:由于政府政策变更、政府领导换届、城市规划调整而导致的不良。这种风险主要发生在商业环境并不是很友好或者政治不稳定的地区,项目以大的城市综合体为主。 第三类:因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进而形成的不良房地产。 这种以民营企业投资的地产项目居多。比如有位民企老板,之前拿地项目估值10个亿,从银行借了5个亿,信托借了3亿,又以股权质押的形式从民间融资了1个亿,相当于10亿的项目借了9亿。 后来,由于项目没设计好,销量上不去,资金无法回笼,现金流断裂,所有债权人一拥而上,将其诉之于法律。法院将整个项目查封,进

而导致项目更是无法动工和销售,债权债务人都冻在里面出不来,进而形成利滚利的局面。 第四类:市场定位不准,产品设计能力差、开发商操盘水平差,进而导致项目陷入困境。 例如一个包工头,拿了一块有湖景的地,坚持要实现自己的个人梦想和情怀,建豪宅。于是,在湖边造了很多大别墅,但在当地市场,能够买得起几千万别墅的都是高端客户,不仅挑产品,还挑开发商,显然这个民营老板的操盘水平和公司品牌支撑不了这么高的售价,于是房子卖的很慢,进而没有资金支付工程款和银行贷款,形成了烂尾楼。 第五类:纯粹是基于市场原因导致的不良。如果一个地区的市场供应量过大,可能未来十年都处于去库存阶段,那么,房产项目变为不良也就不足为奇。 房地产抵押不良资产的特点 房产抵押不良资产的特点可以概括为:资产流动性程度差异较大;房产属性多;处置过程中变数较多。 由于房产地段不一样、属性不一样造就了资产流动性程度差异较大。抵押房产的属性有商品房、唯一住房、商业地产、厂房等,不同的房产处理方式非常不一样。在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变数非常多。可以总结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汇总解析与经典案例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汇总解析与经典案例=============================================== 前言: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成果对加速商业银行改革,支持国有企业脱困,乃至协助整个中国的金融深化都有着重要意义。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法主要有诉讼追偿、资产重组、债权转股权、多样化出售、资产置换、租赁、破产清偿等,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并面临市场问题和道德风险等问题。 1.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法 1.1诉讼追偿 司法诉讼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企业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开国有机构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烦琐的报批手续。 1.2资产重组 资产的重组包“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

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 1.3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1.4多样化出售 ①公开拍卖: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置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押资产屮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 ②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 ③招标转让: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本公司业务管理水平,规不良资产管理行为,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确保不良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我公司按照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标准划分的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资产(包括小贷业务、担保业务、投资业务及其他信贷业务)。 第三条不良资产管理是根据不良资产的在特性,通过科学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资产实行全面管理与最佳处置。 第四条不良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不良资产分类、认定、调查、估值、减值准备计提与使用、处置清收、损失问责应实事,准确反映。 (二)依法合规原则。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全过程,均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执行,规操作。 (三)处置减损原则。不良资产形成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不良资产价值贬损,及时清收,转化和处置,实现不良资产回收最大化。 (四)损失补偿原则。按照损失程度对不良资产提取风险拨备,并及时处理与消化处置损失。 (五)责任追究原则。对发生的不良资产,应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 第二章不良资产认定 第五条不良资产认定按照公司《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小贷业务或担保业务虽未到期、或虽然到期但仍处于“关注”形态,业务部门、风控部门及公司总经理认为存在很大风险的,均可提前发起不良资产认定程序。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风控部必须提交风控会议审议审批:不良资产欲认定为正常类、关注类的;风控部门与业务部门对分类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审批人(总经理)认为有必要调整形态而提交集体审议的。 第三章不良资产估值与预案处理 第七条不良资产经公司风审讨论会认定,并由总经理签批后,由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牵头,在3个工作日完成不良资产估值工作。不良资产估值实行回避制度,原业务调查人员不得参与不良资产估值。参加不良资产估值的人员由总经理指定,且不少于两人。不良资产估值也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 第八条不良资产估值前业务部应完成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应对不良资产客户的基本情况、客户资产及抵(质)押情况、客户负债及我公司贷款情况及担保人情况、或担保业务标的情况及反担保措施情况、影响受偿的其他因素和不良资产处置可能出现的结果等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不良资产现状,掌握债务人的有效资产和偿债能力,揭示不良资产清收潜力,提出不良资产估值初步意见,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提交风控部门。 第九条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可采取调阅业务档案、查询业务部和风控部管理台账、走访客户和有关部门、现场勘查、核实资产负债、了解市场行情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风控部门收到业务部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初审的重点是债务人有效资产和偿债能力,不良资产预计收回金额和受偿比率是否真实反映不良资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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