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调查及整治工作步骤和技术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
H2O
CO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低浓度VOCs,室内空气净化
特点
✓实现VOCs低温去除 ✓适用于低浓度、大风量的VOCs ✓处理效率高,能耗低 ✓净化并清新空气
有机废气
等离子体-催化装置
排气
活性物种和臭氧,触 发催化剂,降低活化能。 催化剂选择性地与等离 子体 产生的产物再 反应
光催化技术
原理
光催化剂纳米粒子在一定波长的光线照 射下受激生产电子空穴对,空穴分解催化 剂表面吸附的水产生氢氧自由基,电子使 其周围的氧还原成活性离子氧,从而具备 极强的氧化还原能力,将光催化剂表面的 各种污染物摧毁
废气
达标排放
组合技术(三)
➢组合五
滤筒除尘+蓄热催化燃 烧
废气
入口
净化后 排气
➢组合六Biblioteka 吸附+高级氧化(三)重点行业排放特征及治理技术
➢ 石化行业
石化行业VOCs特征
✓成分复杂(多包含烷烃、烯烃 硫醇、硫醚、多环芳烃等) ✓难处理(传统的吸附、吸收、 燃烧等技术难以达到满意的去除 效果) ✓排放量大(2010年,石化行业 VOCs排放量全国第一)
废弃物存放和处置 过程
废弃油墨、容器的处置过程挥发VOCs
(三)重点行业排放特征及治理技术
可控制技术 ➢吸附回收法
对于包装印刷过程所排放的高浓度(>5000 mg/m3)或具有高回收价值的 VOCs,宜采用回收技术(如活性炭吸附)加以循环利用。
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流程图
优点:可以回收大量溶剂,经济效益好 缺点:吸附回收效率不高,一般在70%左右
VOCs类别 主要有卤代烃、氯苯类、芳香烃类、酯类、酰胺类和酮类等
(三)重点行业排放特征及治理技术
Vocs深度治理实施方案
Vocs深度治理实施方案一、背景。
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在常温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是造成大气污染和环境问题的重要源头之一。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Vocs排放量逐年增加,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深度治理Vocs成为当前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目标。
本方案旨在通过深度治理Vocs,减少其排放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加强监测。
建立Vocs监测网络,覆盖重点工业区、城市中心区和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实时监测Vocs排放情况,为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2. 完善管理制度。
制定Vocs排放标准,建立Vocs排放许可制度,对排放源进行分类管理,对超标排放实施严格处罚,推动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减少Vocs排放。
3. 推广清洁生产技术。
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Vocs排放。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工艺的环保水平。
4.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Vocs治理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Vocs污染的认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
5. 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Vocs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排放源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Vocs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预期效果。
通过上述实施方案的落实,预计将实现以下效果:1. Vocs排放量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 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呼吸道疾病发病率下降;3. 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管理提升,促进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4. 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Vocs治理的良好氛围,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五、总结。
Vocs深度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懈努力。
希望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有效减少Vocs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是一种严重影响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污染问题。
为了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治理工作,特制定了以下方案:1. 建立监测体系: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源的监测体系,利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定期对重点行业和区域的排放源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掌握污染情况。
2. 加强科研力量:增加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科研投入,开展有关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提高治理效果和技术水平。
3. 制定控制策略:根据监测结果和科研成果,制定针对不同行业和区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策略,包括技术控制策略、管理控制策略和政策控制策略。
4. 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源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排放标准和限值,落实企业环境保护责任,推动企业采取清洁生产技术和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5. 完善法律法规:根据治理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规范性和追溯性。
6.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该污染问题的认知度,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程度。
7. 加强合作与交流:加强国内外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社区居民等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研究和推广适用于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技术和措施,形成合力。
8.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通过实施上述方案,可以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9. 强化行业减排措施:针对重点行业,制定严格的减排目标,推动企业采取更加清洁和节能的生产工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同时,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减排措施的有效实施。
10. 引导推广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的利用,如太阳能、风能等。
通过鼓励企业和居民采用清洁能源,减少传统能源的使用,从根本上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排放。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附件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全面开展石化行业VOCs综合整治,大幅减少石化行业VOCs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排放、生产设备密封点泄漏、储罐和装卸过程挥发损失、废水废液废渣系统逸散等环节及非正常工况排污。
通过实施工艺改进、生产环节和废水废液废渣系统密闭性改造、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措施,从源头减少VOCs的泄漏排放;对具有回收价值的工艺废气、储罐呼吸气和装卸废气进行回收利用;对难以回收利用的废气按照相关要求处理。
到2017年,全国石化行业基本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建成VOCs监测监控体系,VOCs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0%以上。
二、主要任务本方案中的石化行业包括以原油、重油等为原料生产汽油馏分、柴油馏分、燃料油、石油蜡、石油沥青、润滑油和石油化工原料等的石油炼制工业生产性企业,以及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原料、合成纤维原料、合成橡胶原料等的石油化学工业生产性企业。
有机液体储运、煤化工、其他化工等相关—3—企业可参照本方案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一)开展VOCs污染源排查。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组织本行政区内的石化企业,开展VOCs污染源摸底排查工作,采用实测、物料衡算、模型计算、公式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重点对企业原辅材料和产品、主要生产工艺、VOCs排放环节、治理措施和效果、VOCs排放量和VOCs物质清单等开展排查,摸清企业的VOCs排放状况。
排查结果按《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向社会公开,并作为VOCs排污收费、总量控制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等的依据。
(二)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结合主体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要求,优化调整石化产业布局。
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与约束,加快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装备。
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作业指导书
1. 目的为确保实验室出具的VOC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为客户提供标准,高效和专业的服务,特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2. 适用范围和原理适用范围适用于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原理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吹扫捕集进入气相色谱,经气相色谱分离后到达质谱检测,通过目标化合物的保留时间及其质谱图与标准物的质谱图对比进行定性分析;通过将待测化合物的定量离子峰相对于内标物的强度与标准曲线对照进行定量分析。
3. 参考标准3.1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3.2 HJ 639-2011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3.3 USEPA 8260D-2017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by Gas Chromatography / Mass Spectrometry3.4 USEPA 5030B-1996 Purge-and-Trap for Aqueous Samples.3.5 USEPA 5035-1996 Closed-System Purge-and-Trap and Extraction for Volatile Organics in Soil and Waste Samples.3.6 HJ 735-2015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3.7 HJ 713-2014 固体废物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3.8 USEPA 524.2 Measurement of purgeable organic compounds in water by capillary column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4. 工作流程4.1样品保存4.1.1水样:应用40mL棕色玻璃vail瓶添加1+1盐酸作为固定剂,并加入适量抗坏血酸去除余氯,水样采满整瓶不留顶部空间。
连云港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连云港市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化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削减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实在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根据?连云港市化工园区〔集中区〕环保专项整治方案?〔连政办发〔2021〕61号〕、?连云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施行方案?〔连政办发〔2021〕108号〕、?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标准?〔苏环办〔2021〕3号〕、?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21〕128号〕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根本情况全市5个化工园区〔含徐圩板桥片区〕约有200家企业需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列入2021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任务的有4个园区55家化工企业,其中灌南县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20家,灌云县临港产业区31家,板桥工业园2家,赣榆柘汪临港产业区2家。
从近期市局督查的情况看,虽然大多数企业都在按照废气提升改造方案增加有效投入,强化搜集处理措施,积极开展整改,但整治进度明显滞后,整治效果不够理想,其中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并效果良好的仅有8家,约占14.5%;完成整改或正在整改但效果一般的有34家,约占61.8%,未进展整改且效果较差的有13家,约占23.6%,大多数企业治理效果一般,危废仓库、废水搜集池、抽滤设备等较频繁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场所、设备废气搜集处理装置未能全部安装到位,企业废气治理“过程控制技术〞亟需加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当前,全市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治理进度缓慢。
列入2021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任务的55家企业未能全面完成整改,列入2021 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绝大多数未开展整改,治理进度明显滞后。
二是治理成效不够明显。
局部企业方案设计程度低、针对性不强;大多数企业在整治过程中只注重更换一些废气治理设施,解决一下末端治理,未在源头控制、过程管理上动脑筋、想方法;另外企业环保管理程度欠缺,没有完善的废气治理规章制度和设施运行、维护、操作规程,台账资料记录不全,技术操作不标准、岗位责任不落实,应急处置未演练。
vocs治理操作规程
vocs治理操作规程1. 背景介绍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是指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成分之一。
随着工业发展和人类活动增加,VOCs排放量不断增加,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风险和健康威胁。
因此,制定和执行VOCs治理操作规程对于减少VOCs的排放,改善空气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VOCs治理操作规程,包括制定VOCs治理计划、监测VOCs排放、减少VOCs排放等多个方面。
2. 制定VOCs治理计划制定VOCs治理计划是减少和控制VOCs排放的重要工作。
以下是制定治理计划的步骤:2.1. 明确目标首先,需要明确VOCs治理的目标。
根据当地环境状况和政策要求,确定减少VOCs排放的具体指标和时间节点。
2.2. 调研状况进行VOCs排放的调研工作,包括识别VOCs污染源、排放量、分布情况等。
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为后续的治理措施提供依据。
2.3. 制定治理策略根据调研结果,制定相应的VOCs治理策略。
例如,采取源头控制、技术改进、法规限制等措施来减少VOCs的排放。
2.4. 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VOCs治理实施计划,包括时间安排、责任分工、资源投入等。
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监测VOCs排放监测VOCs排放是治理VOCs的重要环节,通过监测可以及时了解VOCs的排放状况,为治理措施的优化提供依据。
以下是监测VOCs排放的要点:3.1. 监测设备和方法选择合适的VOCs监测设备,如VOCs在线监测仪、传感器等。
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并采用标准化的监测方法进行操作。
3.2. 测点布设合理布设监测测点,覆盖VOCs污染源的主要区域。
考虑不同环境和工艺的特点,选择适宜的监测位置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3.3. 数据记录和分析及时记录监测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
通过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估VOCs排放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对治理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4. 减少VOCs排放减少VOCs排放是治理VOCs的核心目标。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梅品文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我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综合治理,降低VOCS的排放总量, 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注重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全市VOCS污染整治任务,大幅减少重点行业VOCS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化工企业通过源头控制、工艺改进、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Ider)、生产环节和废水废液废渣系统密闭性改造、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措施,表面涂装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涂料、提高喷涂效率、安装末端废气处理设施等措施,包装卬刷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等措施,全过程控制和减少VOCS排放。
到XX 年底,基木完成化工、表而涂装、包装卬刷等行业VOCS污染治理,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己建成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稳定达到相关控制标准和要求。
二、重点治理行业重点治理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卬刷行业。
三、治理标准及要求(一)化工行业产生VOCS污染的企业均应采用密闭化的生产系统,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从源头控精品文章制VOCS废气的产生和无VOCS治理方案郑州启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排放。
治理后橡胶制品行业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xx)要求,其它化工企业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l6297-xx)要求。
2.全而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Ider)”。
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 管理体系,细化工作程序、检测方法、检测频率、泄漏浓度限值、修复要求等关键要素,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设置编号和标识,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
2.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控制。
工艺废气应优先考虑生产系统内回收利用,难以回收利用的,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方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简称“大气十条”)有关精神,切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快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3〕89号)(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大气十条”和省“实施方案”为要求,以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为重点行业,以化工园区(集中区)为重点区域,以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排放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大力开展VOCs污染整治,按期完成整治任务,达到整治要求。
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解决VOCs环境污染问题,努力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二、整治范围我省主要VOCs污染行业全部纳入整治范围,确定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为重点,同步开展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塑料制品、化纤、木业、制鞋等行业污染整治。
各市可根据实际,确定本地区VOCs污染整治的重点行业。
三、工作目标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源头控制和污染治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有机溶剂。
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污染整治,科学制定VOCs污染整治方案,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推广应用重点行业最佳可行技术(BAT)和最佳环境实践(BEP),分阶段完成VOCs污染整治任务,做到VOCs高效净化,有效推进VOCs减排,确保有组织排放和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达标。
建立健全VOCs污染监测预警与监管体系,努力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四、主要任务(一)开展VOCs排放现状调查。
各市根据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辖区内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以及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塑料制品、化纤、木业、制鞋等行业VOCs排放调查。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治理工作,制定一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非常必要。
一、目标和原则:1. 目标:实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有效控制和减排,改善大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
2. 原则:科学规划、精准施策、综合治理、持续改进。
二、重点任务:1. 环境监测:建立健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监测网络,对关键区域和重点行业进行监测。
通过监测数据,及时发现和预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
2. 完善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限值和排放标准。
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的监管。
3. 改善产业结构:加强对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整治,推动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4. 技术改造:鼓励企事业单位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替代品、先进技术和装备,降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5. 加强管理和执法: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力度和有效性。
6. 提高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三、组织实施:1. 成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和问题,并进行及时调整和改进。
3.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按照任务分工,全面细致地实施各项工作。
四、评估和考核:1. 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评估和考核制度,对各级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 定期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实施,可以有效地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但是,治理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改进。
只有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才能取得长期有效的治理效果。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我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简称,下同)综合治理,降低的排放总量,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注重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全市污染整治任务,大幅减少重点行业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化工企业通过源头控制、工艺改进、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生产环节和废水废液废渣系统密闭性改造、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措施,表面涂装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涂料、提高喷涂效率、安装末端废气处理设施等措施,包装印刷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等措施,全过程控制和减少排放。
到年底,基本完成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污染治理,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已建成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稳定达到相关控制标准和要求。
二、重点治理行业重点治理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
三、治理标准及要求(一)化工行业产生污染的企业均应采用密闭化的生产系统,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从源头控制废气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
治理后橡胶制品行业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其它化工企业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
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体系,细化工作程序、检测方法、检测频率、泄漏浓度限值、修复要求等关键要素,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设置编号和标识,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
.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控制。
工艺废气应优先考虑生产系统内回收利用,难以回收利用的,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方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采取适当措施尽可能回收排入火炬系统的废气;火炬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点火系统,确保通过火炬排放的点燃,并尽可能充分燃烧。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1.加强源头控制源头控制是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核心措施。
工业企业应该进行技术改造,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有机物的挥发。
减少有机物废气排放,可以通过延长管道长度、增设吸附装置、加装除臭设备等方法来实现。
此外,还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其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2.室内空气净化室内空气净化是减少室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关键措施。
可以采用空气净化器、活性炭等设备,有效吸附和过滤挥发性有机物。
此外,还应提倡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内装饰材料和家具,减少室内有机物的释放。
3.推广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在工业生产和能源消耗方面,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方法之一是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
例如,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替代传统的化石能源,可以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从而降低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
4.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监测和评估是制定有效治理方案的基础。
通过连续监测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和分布情况,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
5.强化环境管理和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确保其严格遵守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
此外,还应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研发和推广的支持力度,提高治理效果。
总之,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源头控制、室内空气净化、推广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建立环境监测体系以及强化环境管理和法律法规等多种措施的综合应用,我们可以有效降低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和对环境的影响,从而实现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voc的治理方案
voc的治理方案VOC(挥发性有机物)是生活活动以及工业生产过程中释放的有机气体,主要包括甲醛、氯乙烯、氨、硫化物、甲苯、苯等。
VOCs 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环境、健康污染问题。
因此,如何有效治理VOCs,是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和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
二、VOC的治理目标为了保护环境、健康和社会发展,确定VOCs排放限量是VOCs 治理的首要任务,也是VOCs治理的核心内容。
目前,VOCs排放限量已经在国家和部分省市出台了相关的标准,但现实中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因此,完善VOCs排放限量,以便有效治理VOCs,是当前VOCs治理的首要任务。
三、VOC的排放控制措施1、设备控制措施开展VOCs排放控制,最重要的是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比如燃烧技术改进改造、活性炭吸附处理、酸性气体中抑制技术等等。
具体的技术措施要根据排放源、排放物的种类、排放物的含量以及环境等因素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估,以便确定合适的控制技术和设备。
2、政策举措除了设备控制外,可以采取政策举措来进一步促进VOCs排放控制。
政府可以限制VOCs排放源的新建或扩建,根据排放物中VOCs 含量要求不同,为其定制合适的排放标准等。
四、VOC治理的综合举措VOC治理应采取综合性措施,重点控制VOCs排放,同时加强对源头控制,采取技术措施加上监管措施,实施综合整治,加强对污染成因的分析和研究,从源头上加强排放的管理。
以鼓励、支持、引导企业改进技术,采取限量排放、节能减排等措施,确保VOC排放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
五、结论VOC的排放对环境、健康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现有的VOC 排放控制方法,例如设备控制和政策举措,能够有效地减少VOC排放,但是仍然不能达到期望的效果。
因此,要实现VOC排放的有效控制,必须采取综合的措施,将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结合起来,加强源头控制,倡导更加节能减排的社会风尚。
vocs实施方案
vocs实施方案Vocs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环境保护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对有害气体的排放和处理要求也越来越高。
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作为一种有害气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的vocs处理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本vocs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减少、控制和处理vocs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三、具体措施1. 排放源监测:首先,对可能产生vocs排放的源头进行监测和调查,明确排放量和排放浓度,为后续的处理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2. 排放控制:根据监测结果,针对vocs排放较大的源头,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加装尾气处理装置、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设备密封性等,以减少vocs的排放。
3. 处理技术选择:针对vocs的种类和排放量,选择合适的处理技术,如吸附、催化氧化、燃烧等,将vocs转化为无害物质或者回收利用。
4. 设备更新改造:对于老化和效率低下的设备,进行更新和改造,提高设备的处理效率和能耗利用率,减少vocs的排放。
5. 定期检测和维护:建立vocs排放监测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排放源和处理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
6. 应急预案:制定vocs泄漏和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vocs泄漏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和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四、实施步骤1. 制定vocs排放调查计划,明确监测范围和方法。
2. 根据监测结果,制定排放控制和处理方案。
3. 更新改造设备,引进先进的处理技术和设备。
4. 建立监测和维护制度,培训相关人员。
5. 制定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和评估。
五、预期效果经过上述措施的实施,预计可以显著减少vocs的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形象,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六、总结vocs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环境保护和健康保障的重要举措。
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工作对策建议
拟于今年8月份出台全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或重点行
业整治方案,并配套发布重点减排项目清单。
尚未制定重点行业VOCs排放地方标准。
综合整治工作思路相关建议
综合整治工作思路相关建议
一、四大排放源统筹考虑
(1)交通源
机动车、油品储运销
• 特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主要包括非甲烷总 烃、含氧有机物、卤代烃、含氮/含硫化合物等。 拓展交流 • 有机合成 挥发性有机物 光化学(氧化)反应 半挥发性/ 低挥发性有机物及其他 • 挥发性有机物 一次有机气溶胶 二次有机气溶胶 半挥发性/低挥发性有机物
• 有机气溶胶与PM10、PM2.5的关系,质量贡献率为30%~60%
期间已率先启动VOCs新增总量替代工作,其中武汉市对新建项目 的VOCs排放量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
当前我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污染治理相关政策制定滞后
(1)外省污染治理相关政策制定情况 目前,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河北、江苏、安徽、陕西 均已出台VOCs治理相关政策。 北京已经制定12项涉及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地方标准,并在
当前我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近年来我省VOCs治理工作情况
(2)开展石化企业污染源排查与综合整治 已组织全省开展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摸底排查,建立全省石 化企业污染源初步清单。
联合安监、质监部门指导新改扩建项目优化设计和设备选型 ,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与治理措施,从源头提升防泄漏水平。
督促重点企业武汉石化、荆门石化、金澳科技建立“泄露检测 与修复(LDAR)”制度,逐步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 开展LDAR试点工作。
宁波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方案(2016-2018年)
宁波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方案(2016-2018年)(送审稿)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是产生大气雾霾,造成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因素,我市工业企业排放VOCs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容忽视。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工业VOCs污染防治水平,减少VOCs 排放,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从造成我市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物入手,从最迫切的问题着力,以提升企业治污能力、规范企业治污行为、强化环保长效监管为手段,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整治提升为抓手,减少全市VOCs排放量,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为全面建设“美丽宁波”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总体目标开展石化、化工、涂装、合成革、印刷包装、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木业、制鞋、化纤、化学品储存和运输业、电子信息等12类重点VOCs排放行业的治理。
到2018年底,完成全市200家重点治理企业(见附件1)和500家一般企业的VOCs污染治理,700家企业VOCs污染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700家企业在VOCs污染的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和环境管理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他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排放和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为行业内其他企业的整治提升提供示范。
二、整治步骤——至2016年底,VOCs治理项目完成率达30%,培育一批领航企业。
——至2017年底,VOCs治理项目完成率达80%,建成VOCs 监测监控体系。
——至2018年底,全面完成VOCs治理项目治理工作,VOCs 排放总量较2014 年削减30%以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和VOCs污染防治水平明显提升,VOCs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行。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挥发性较强的有机化合物,如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等。
它们能够在空气中挥发,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如何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成为环保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
本文旨在提出一份可行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第一部分: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及危害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于室内装修、家具、家电、新车、印刷品等。
它们挥发出的气体会对室内空气质量造成影响,导致室内空气恶化。
长期暴露于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环境中,易导致诸如头痛、喉咙疼痛、咳嗽、皮肤瘙痒等症状,严重者可导致癌症。
第二部分:传统治理方法存在的问题传统治理方法主要包括通风换气、化学吸附、光触媒等。
这些方法的效果并不明显,甲醛等有害物质会在一段时间内重新释放,形成“再污染”,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治理措施。
第三部分:新型治理技术及方案1.分级净化技术:将净化设备分为不同级别,实现有机物分级净化,能够有效降低污染物的浓度。
2. 活性炭吸附技术:利用活性炭吸附特性,将有机物和其他有害气体吸附在炭上,并通过适当措施进行再生。
3.紫外线催化技术:利用紫外线催化氧化技术,将有机物分解为无害气体,同时达到净化空气的效果。
4.新型净化剂材料:采用新型可生物降解材料对有机物进行净化,克服传统净化方法的重污染问题。
第四部分:治理方案的实施1.全面了解室内污染源,选取相应的治理技术。
2.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需要拆除污染源,清除源头污染物。
3.在治理过程中,应做好好空气流通,避免产生新的二次污染。
4.监测治理效果,适时对净化器进行清洗更换。
第五部分:治理方案的效果及经济性实验结果表明,通过采用新型技术及新型净化剂材料对有机物进行治理,治理效果显著,污染物浓度下降明显。
这些方法经济实用,可重复使用,适用于大部分家庭和工业企业。
结论:通过对比传统治理方法和新型技术的效果,可以看出新型技术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更为有效。
通过科学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的实施,有效净化空气,保障人们健康。
vocs治理操作规程
vocs治理操作规程VOCs治理操作规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治理工作,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民群众的危害,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各类VOCs排放源的治理工作。
二、治理目标1. 减少VOCs排放量,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2. 提高VOCs治理效率,降低治理成本;3. 加强VOCs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三、责任和义务1. 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落实VOCs治理责任,并设立专门的环保部门负责VOCs 治理工作;2. 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评估VOCs治理工作的实施。
四、VOCs排放控制1.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VOCs排放源清单,包括VOCs 排放量、排放来源等信息,并按照清单实施排放控制;2. 对于涉及VOCs排放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企事业单位应优先考虑采用低VOCs排放或无VOCs排放的技术和工艺;3. 对于VOCs排放量较大的设备或工艺,企事业单位应设置VOCs治理设备,包括VOCs回收装置、吸附装置等;4. 在输送、储存和使用VOCs的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漏措施,确保不发生泄漏。
五、VOCs排放监测1.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VOCs排放监测体系,进行定期监测;2. 监测内容包括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等指标;3. 监测结果应及时报送环保部门,并按要求保存相关监测数据。
六、VOCs治理维护1. 企事业单位应对VOCs治理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2. 治理设备维修过程中,应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 检修结束后,应对治理设备进行试运行和检测,确保治理效果符合要求。
七、VOCs治理技术改进1. 企事业单位应关注VOCs治理技术发展,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治理效率和降低治理成本;2. 可以通过开展科研合作、技术交流等方式,引进高效的VOCs治理技术。
八、奖惩措施1. 对于VOCs治理工作出色的企事业单位,可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于违反治理规程、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应进行严肃处理,并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
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检查要点
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检查要点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易挥发物质,其含有大量有机成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具有潜在的危害。
为了有效治理和减少VOCs的排放,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标准。
本文将介绍工业VOCs治理的检查要点,以帮助企业加强VOCs的管理和控制。
1.法规合规性检查首先,检查企业是否了解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规、法律和标准,如《大气污染防治法》、《VOCs排放标准》等。
确定企业是否已经完成了相应的环评手续,以及是否具备专项VOCs治理的环境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
2.VOCs排放源清单建立和维护VOCs排放源清单是有效治理VOCs的基础,要求企业对生产过程中涉及到VOCs排放的工序、设备、材料进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每个排放源的名称、位置、排放量等。
通过清单化管理,可以更好地掌握VOCs的排放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控制措施。
3.排放管控措施检查检查企业是否已经采取相应的排放管控措施,如密封、装置更新、技术改造等,以降低或避免VOCs的排放。
要求企业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确保在生产过程中不泄露VOCs。
此外,还应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响应的监测系统,对VOCs的排放进行实时监测。
4.废气治理设施运维检查对企业的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定期的运维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治理排放的VOCs。
检查设施是否配备齐全、运行是否稳定,在治理效果和能耗方面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5.废气处理工艺检查检查企业采用的废气处理工艺是否合理,是否能有效去除VOCs。
要求企业在选择废气处理设备时,综合考虑技术、经济和环境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处理工艺,并确保其技术参数和运行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6.VOCs监测和报告要求企业建立VOCs的监测系统,进行实时或定期的监测,记录VOCs 的排放量、浓度等信息,并报送相关部门。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监测和报告,是否能够准确记录和报告VOCs的排放情况。
7.安全防护和应急预案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防护和应急预案,对VOCs泄漏、事故等情况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置。
生态环境局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一、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 (涉及储罐的企业重点学习,对标排查检查重点和治理要求自查自纠自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储罐和浮盘边缘密封选型不符合标准要求,呼吸阀泄漏排放突出,采样口和人孔等储罐附件、泡沫发生器、浮盘边缘密封及浮盘附件开口(孔)管理不到位,储罐呼吸气收集处理效率低下。
排查检查重点。
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有机化工、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煤化工、焦化、制药、农药、涂料等行业以及储油库、港口码头为重点,逐一排查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含中间罐)罐型、存储介质、容积、存储温度、浮盘边缘密封类型及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工艺类型和运行情况,建立储罐排查清单;检查检测储罐附件、浮盘附件、呼吸阀等泄漏情况和治理设施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去除效率。
治理要求。
企业应按照标准要求,根据储存挥发性有机液体的真实蒸气压、储罐容积等进行储罐和浮盘边缘密封方式选型。
重点区域存储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的内浮顶罐罐顶气未收集治理的,宜配备新型高效浮盘与配件,选用“全接液高效浮盘+二次密封”结构。
鼓励使用低泄漏的储罐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固定顶罐或建设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内浮顶罐宜配备压力监测设备,罐内压力低于 50%设计开启压力时,呼吸阀、紧急泄压阀泄漏检测值不宜超过2000μmol/mol。
充分考虑罐体变形或浮盘损坏、储罐附件破损等异常排放情况,鼓励对废气收集引气装置、处理装置设置冗余负荷;储罐排气回收处理后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应进一步优化治理设施或实施深度治理;鼓励企业对内浮顶罐排气进行收集处理。
储罐罐体应保持完好,不应有孔洞、缝隙(除内浮顶罐边缘通气孔外);除采样、计量、例行检查、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外,储罐附件的开口(孔)应保持密闭。
二、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存在的突出问题。
上装式装车废气收集效率低;装车废气多数采用“冷凝+吸附”工艺处理,由于运行维护不到位,难以稳定达标排放;罐车、装车有机废气回收管线接口泄漏严重;部分港口码头已建油气回收设施由于船舶未配备油气回收接口或接口不匹配等原因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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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污染物种类仅33项,该标准执行16年未改动; (2)现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仅有9 项 ,该标准执行19年未改动; (3)北京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有52项,其中极度毒性物
内
容
一、化工园区废气整治现状与难点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四、验收事项
验 收 事 项
(一)对试点园区和区内企业废气整治验收工作,由省
环保厅统一组织。对不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整治的,由省
环保厅根据污染情况的不同,将分别采取限期整改、关 停等措施。 (二)整治试点应充分考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将群众投诉情况作为企业废气整治验收时的依据之一, 确保园区废气整治工作效果。 (三)适当简化废气整治方案审核流程,着重加强对整 治效果的监督。对于废气排放量低、处理工艺相对简单
工作步骤
摸底 调查
2012年: 6 -7月启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情 况摸底调查工作,发放相关表格,并组 织培训。 9月完成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情况 调查表的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省环科院。 11月完成调查表汇总统计工作。 12月完成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排放重点企业的筛选。
工作步骤
初步 试点
2012年6-7月,全面启动全省化工园区废气整治试 点工作。
重点化工企业VOC排放整治工作,实现全省 化工行业VOC减排30%以上,实现重点园区 及重点企业废气在线长效监管。
组织形式
本次废气整治试点工作由省环保厅牵头组 织,省环科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负责整治方案 编制及相关标准制定,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负责 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各试点园区和区内企业
负责整治方案的组织实施。
各级领导和群众对我们的期待。
•谢 家
谢
大
2012年12月,完成重点企业的废气排放及治理现 状评估及整治方案。
2013年3月,完成园区内其它企业的废气排放及治 理现状评估及整治方案、完成试点园区长效管理 体系的编制。
2013年12月,完成园区内企业整改工作及试点园 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建设。
工作步骤
全面 铺开
2013-2016年:全面开展化工园区和园区外
质(3项)、颗粒物(12项)、无机气态污染物(17项)、
有机气态污染物(20项)这四大类。
汇报内 容
一、化工园区废气整治现状与难点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四、验收事项
2、总体工作目标
(1)对全省范围内57个省批化工园区内企业、市县审批园 区内的化工企业、园区外大型化工企业的挥发性有机污染 物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全面开展全省挥发性有机物
结 束 语
化工园区的废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今年省厅将南京化工园区、镇江索普化工园区、大丰华
丰工业园区、响水化工园区、常州新北化工园区纳入了 先期试点整改的名单,这是上级管理部门对我们大家工
作的信任与支持,既然作为试点,就关系到后续工作能
否正常开展,所以我们愿意与大家一起,兢兢业业、勤 勤恳恳的完成上级管理部门交给我们的任务,绝不辜负
产整顿;
(7)迄今为止,整治工作进展约完成60%,预计年底可暂告 结束,前后历时2年。
(二)学科交叉人才匮乏
(1)2011年6月,盐城市环保局列出18家企业重点实施提标改造,
并明确三家废气甲级设计单位承担,后来一家中途退出,另一家无
法提交合格设计方案,最终导致企业未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2)大丰某农药生产企业,恶臭污染严重,企业不惜重金,先后采 用了微生物除臭(四川某企业,宣称国外培育的菌种)、纳米光催 化(上海某企业,宣称该成果成功应用于奥运和世博场馆)、植物 除臭剂(法国外进口除臭剂,平均40万元/吨)对废气进行处理,但 实际应用效果不佳,企业一度陷入关闭边缘。
企业层面:对废气排放类型及排放量,特别是无组织排放 的废气,进行现状评估,提出整治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 整改到位。 (1)工艺流程及废气产污环节 对企业现有各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及反应机理进行描述, 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产污节点的现状进 行详细调查并说明。 (2)废气处理效果评估 对企业现有废气收集状况、净化治理工艺技术可行性、企 业废气治理设施管理状况及治理设施处理效果进行总体评估。 (3)废气处理设施整改方案 针对企业现有废气净化设施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设计, 对项目整改费用投资及运行费用做出初步估算。
产量;
(2)苏北某企业实际申报8种产品,仅做1种产 品,但另有2种主要生产产品无完整环保手续。
(四)环境整治 企业消极
2011年江苏省环科院承接化工企业废气污 染现状评估与改造的项目个数为17家
迄今为止,严格按方案要求实施的企业为8 家,其中苏州2家,大丰4家,阜宁2家 其余9家均未严格按方案实施或根本未实施
VOC污染调查及整治工作步骤和技术要求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汇报内 容
一、化工园区废气整治现状与难点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四、验收事项
1、化工园区废气整治现状与难点
多次整改 收效不大 整治工作 费时费力 学科交叉 人才匮乏
集中入园 鸭梨山大
化工园区整治 工作难点
市场起伏 产品多变
化工产业 地方支柱
环境整治 企业消极
(一)整治工作费时费力-华丰工业园整治记录
(1)2011年1月大丰华丰工业园开始筹划整治准备活动;
(2)2011年4月大丰华丰工业园正式进行整治准备活动; (3)纳入整治范围的企业有22家,其中19家具备生产条件;
(4)19家中治理难度较大或污染严重的有11家;
(5)编制方案共投入10人3组,历时3个月; (6)整治过程政府压力巨大,数家企业因废气扰民被责令停
防治掌握基本资料、筛选确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
提供依据。
(2)全面开展化工园区和园区外重点化工企业VOC排放
整治工作,实现全省化工行业VOC减排30%以上,实现重点 园区及重点企业废气在线长效监管。
化工园区废气整治工作安排
2012年
2013年~2016年
主要工作安排 •摸底调查 •试点园区
主要工作安排 •所有园区全面铺开
30
(五) 化工 产业 地方 支柱
25 20 15 10 5 0 大丰财政收入 响水财政收入 合计收入 化工园区
大丰市2011年财政收入30个亿 同期化工园区1亿元
响水县2011年上半年财政收入8.58亿元
同期化工园区收入2.22亿元
地方政府
有力支持
积极培养 专业人才
路在何方?
提高标准
优胜劣汰
强化监管 加大处罚
的或工艺成熟的整改方案,将取消或简化专家评审流程。
(四)对各企业在污染治理提标改造、重大隐患整改、
自动控制技术改造、产品结构优化调整等过程中所涉及
的环评问题,各级环保局等管理部门应给予适当的政策 支持,优化审核流程。 (五)各地对新建化工企业需严格把关,参照国家和江 苏省地方产业政策,设立“严格控制排放”、“禁止排 放的化学品”和“禁止建设的项目名录”,全面巩固本 次废气整治活动效果。
(3)盐城某化工企业,设计人员提出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工
艺净化企业所排放废气,该企业实际采用直接催化燃烧法优于活性 炭吸附-催化燃烧且由于废气中含不饱和脂类,根本无法采用上述工
艺,导致企业不满,后续工作无法沟通。
(三)市场起伏产品多变
(1)苏北某企业,生产6种产品,但具有完整环
保手续的产品仅 1种,且实际产量超出环评申报
内
容
一、化工园区废气整治现状与难点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内容
四、验收事项
3、工作内容
本次废气整治试点分两个层面实施: 园区层面:试点园区管委会应在对区内各企业进行全
面系统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园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园
区废气治理和长效管理体系。对各园区化工企业废气治理现 状进行技术评估,对存在问题进行改造。对生产工艺技术落 后、高能耗、高污染,高毒性、难降解、效益差的产品,应 强制企业加大产品技改力度,积极调整产品结构,着重从源 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则需加快淘汰,对 部分实力较小的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鼓励做大做强化工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