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人 人 人次 人次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数数
次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第11页
查验工作实施(三)
• (三)安排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预防 接种单位及时做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 经 核实无误后给予补证。对漏种儿童, 按卫生部、教育 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 验工作通知”要求标准补种, 并填写《福建省入托入 学儿童预防接种证/补种反馈单》, 将补种或补证信息 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 做好无证、漏 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年全市查验接种证抽查情况
年督导抽查情况: 抽查学校(托糼机构)23所,组织培 训有18所(占78.26%),查验接种证有21所(占 91.30%),调查232名新生,经查验接种证并按要求 登记新生191名,查证率为82.33%。(详见表5)
年督导抽查情况: 调查23所小学(幼稚园)中,有接收 培训有15所,有查验接种证有16所,查证后有得到补 种有12所(详见表6)。鲤城区于年秋季开学前教育 部门与卫生部门一起做好全区63家小学(幼稚园)培 训工作,并在查验接种证过程中联合教育局一起开展 全部小学(幼稚园)督导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小学 (幼稚园)查验接种证工作有序进行。
•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指导、帮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 验证工作;实施儿童补证、补种工作;及时汇报相关 情况。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第6页
查验工作对象及判定标准
• (一)查验对象 • 1.全县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和学期中转学儿童。 • 2.在校(托幼机构)未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 • (二)责任区域 • 查验接种证工作严格按辖区管理,分别由各辖区卫生院(小区卫
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工作
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
2 (幼托机构、学校用)
2
合计
说 明 : 1.无 证 人 数 : 是 指 入 托 入 学 或 转 入 报 到 查 验 时 没 有 接 种 证 的 人 数 ; 补 证 人 数 : 是 指 入 托 入 学 或 转 入 报 到 查 验 后 已 补 办 接 种 证 的 人 数 ; 2.需 补 种 人 数 : 是 指 入 托 入 学 或 转 入 报 到 查 验 时 未 按 免 疫 程 序 接 种 ( 不 含 带 *的 疫 苗 ) 的 人 数 ; 3.已 补 种 全 人 数 : 是 指 需 补 种 人 数 中 , 已 补 种 所 有 未 种 剂 次 ( 不 含 带 *的 疫 苗 ) 的 人 数 ; 4.需 补 种 人 次 数 : 是 指 入 托 入 学 报 到 查 验 时 未 接 种 该 疫 苗 该 剂 次 的 人 数 ; 5.已 补 种 人 次 数 : 是 指 入 托 入 学 报 到 查 验 后 已 补 种 该 疫 苗 该 剂 次 的 人 数 。
STEP1 STEP2
对象:对就读于全市幼托机构、小学的所有幼儿、学生,包括市内和跨市 的流动幼儿、学生或外籍幼儿、学生在本市借托借读者;
时间: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托、入学或转托、转学的儿童进行预防接 种证查验工作。同时对春季新入学的外来流动儿童也要进行接种证的查验。
查验疫苗种类
必须接种疫苗(免费):百白破疫苗、卡
1
介苗、脊灰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
流脑疫苗、乙脑疫苗。
推荐接种疫苗(自愿自费):甲肝疫苗、
麻腮风疫苗、水痘疫苗。
2
判定标准
疫苗
卡介苗 乙肝疫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麻疹疫苗 白破疫苗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一、背景介绍儿童的预防接种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能够有效地防止多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为了确保儿童的健康成长,我国实施了全国统一预防接种工作,要求所有儿童在入托、入学前提供完整的预防接种证明。
因此,对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指导原则1.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2.提供便捷的查验操作流程,确保查验的准确性;3.重视家长的参与和沟通,增强其对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视和主动性。
三、查验对象1.入托幼儿园的儿童:指年龄在3至6岁之间、初次入托幼儿园的儿童;2.入学小学的儿童:指年龄在6至7岁(按照当地教育部门发放的入学政策确定具体年龄)之间、初次入学小学的儿童。
四、查验内容1.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2.确认预防接种证的有效性;3.记录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的相关信息。
五、查验方法和流程1.入托幼儿园的儿童查验流程:(1)家长在儿童入托前,将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原件交给接种门诊进行查验;(2)接种门诊的医生核对预防接种证上的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3)确认预防接种证的有效性,包括检查证件上的盖章、签字是否齐全、有效期是否过期等;(4)医生将确认无误的预防接种证记录下来,作为入托的准入条件。
2.入学小学的儿童查验流程:(1)家长在儿童入学前,将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原件交给学校进行查验;(2)学校工作人员核对预防接种证上的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3)确认预防接种证的有效性,包括检查证件上的盖章、签字是否齐全、有效期是否过期等;(4)学校工作人员将确认无误的预防接种证记录下来,作为入学的准入条件。
六、查验记录与管理1.查验记录内容:查验人员应将查验过程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包括儿童的基本信息、预防接种证的相关信息、查验结果等;2.查验记录管理:查验记录应妥善保存,并且与相关部门进行共享,以便后续的跟踪和管理。
查验记录的保密性要得到保障,不能随意泄露儿童个人信息。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一、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实行属地化管理。
查验对象为区县辖区内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校等所有新入托、入园、入学儿童,包括流动幼儿、学生,外籍幼儿或本区县借托、借读儿童和新转学的儿童。
查验内容为除卡介苗外的其他所有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情况。
二、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或者转园、转学后办理新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
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在新生招收入托、入园、入学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其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三、验证工作由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补种、补证、补卡工作由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负责。
四、托幼机构、学校建立验证工作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将验证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
对无接种证的或没有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各托幼机构或小学应及时通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督促其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
五、预防接种单位实施疫苗接种、补种或补证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复验预防接种证后,将补种情况汇总上报至当地的预防接种单位和上级行政教育部门。
六、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要求
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要求一、查验对象。
2021年入托、入学的所有新生,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的新生;学期中新接收的转托(学)的儿童(学生),也应在转入前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目标任务。
以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为单位,所有在托(校)儿童(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
4个率均达到100%(查验率、普及率、建证率、建卡率)三、查验程序。
(一)托幼机构查验程序。
1、托幼机构在入托报名通知书上载明:新生在入学前,需带儿童和预防接种证到辖区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接种证查验,入学时需上交辖区预防接种单位盖上“完成全程接种”印章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2、托幼机构毕业时,及时向儿童或家长发放《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附件1),明确告知家长及时带儿童和预防接种证,前往原承担儿童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初步查验及补种手续。
3、入托时,托幼机构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末页“查验接种证记录”处“完成全程接种”印章,了解儿童接种完成情况。
托幼机构要将查验的接种信息转录至《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3表1)中;对需补种疫苗的儿童应填写《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情况一览表》(附件3表2)中“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部分,于开学1周内报至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填写《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补种疫苗通知单》(附件4),交给儿童监护人并告知其尽快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儿童完成补种后回收盖有预防接种单位印章的《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补种疫苗通知单》。
(二)中、小学校查验程序。
1、中、小学校在入学报名通知书上载明:新生在入学前需到辖区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接种证查验,入学时需上交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出具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
2、小学毕业时,及时向儿童或家长发放《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附件1),明确告知家长及时带儿童和预防接种证,前往原承担儿童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初步查验及补种手续。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
(学校存根联)
姓名:班级:
根据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需到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补种疫苗。
需要补种疫苗第剂,补种疫苗第剂,
需要补种疫苗第剂,补种疫苗第剂。
通知时间:年月日家长签字…………………………………………………………………………………………………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
(学生家长联)
学生家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每个儿童都应当建立预防接种证并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预防接种,新生必须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入托。
根据对您孩子的查验结果,您的孩子没有预防接种证∕没有按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预防接种。
特通知您:请您持此通知于年月日前,到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补种疫苗。
补种疫苗第剂,接种日期年月日;
补种疫苗第剂,接种日期年月日;
补种疫苗第剂,接种日期年月日;
补种疫苗第剂。
接种日期年月日。
请在完成后由预防接种单位盖章,将预防接种证和此联上交学校,谢谢您的配合。
托幼机构或学校(盖章):预防接种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补证)登记表。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
附件4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
说明:1、此表由托幼机构或学校根据“儿童接种证”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填写,每年9月底前和11月底前报本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对已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内写“是”;对未完成全程接种者填写“否”,并在需要补种疫苗和剂次栏内打“/”;
3、对漏种儿童在完成相应疫苗和剂次补种后记录接种时间“日/月”,并在完成补种后在“补种是否完成”栏中填写结果;
4、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统计接种证查验、漏种和补种完成情况;
附件2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参考格式
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接种证号:
家长姓名联系电话住址:
经审核预防接种记录,在“①全程接种、②需要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中选择一项打“√”
①该儿童已经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②该儿童未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请幼儿园/学校督促该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
苗,并在完成补种后再次查验接种证和本报告;
③该儿童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
表: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登记表
备注:
1.对于①全程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
2.对于②需要补种的儿童,填写两联;一联交学校查验;另一联作为补种和再次查验凭证;
3.漏种儿童在漏种剂次对应栏打“╳”,补种后填写接种时间日/月;
4.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的儿童,在对应的漏种疫苗剂次栏填写“禁忌”;
审核人:审核日期:审核单位盖章:。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21•【文号】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制定了《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1月21日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辖区托育机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辖区幼儿园、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督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时为预防接种证查验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二)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管理,督促辖区幼儿园和学校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接种单位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和补证、补种以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各小学,幼儿园:为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373号)、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及《茶陵县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管理办法(试行)》(尤教办[2005]38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把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托幼机构和小学要在新生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当地的乡镇卫生院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
二、预防接种证查验程序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和小学要指定专人查验预防接种证,要求儿童家长出示接种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附件5)查验儿童该年龄前应接种的所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并填写《茶陵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附件1),在30日内向当地乡镇卫生院报告,城区的学校直接向县防疫站报告;对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茶陵县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附件2),通知儿童家长带领儿童到当地的乡镇卫生院(在城区的到县防疫站)进行补证或补种。
三、安排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的补种原则》(附件5)及时对漏种儿童开展补种。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已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经核对(接种内卡)无误后给予补证,并填写《茶陵县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反馈单》(附件2),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
四、加强督导检查工作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托幼机构和小学的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通知单
复种 年 月 托幼机构或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预防接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预防接种单位盖章: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通知单
儿童家长: 根据对您的孩子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你的孩子没有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免疫程序 完成预防接种。请您携带儿童和预防接种证,于 年 月 日前,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对下表所列需要补种的疫苗进行补种,并在完成后将此通知单第一联交回。 疫苗
家长
疫苗
需 程序
需要
接种
接种
家长
第 名称 补种 日期 者 签字 名称 补种 日期 者 签字 一 卡介苗 基础 年 月 日 基础 年 月 日 联 基础 脊灰疫 基础 苗 基础 加强 乙肝疫 基础
苗
基础
基础 麻疹疫 基础
苗 复种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风疹 苗 百白破 基础 基础 加强 白破 加强 基础
流脑疫 基础
加强 加强
加强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托 幼 机 构 或 学 校 留 存
复种 年 月 托幼机构或学校盖章: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通知单
儿童家长: 根据对您的孩子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你的孩子没有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免疫程序 完成预防接种。请您携带儿童和预防接种证,于 年 月 日前,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对下表所列需要补种的疫苗进行补种,并在完成后将此通知单第一联交回。 疫苗
程序
要
接种
接种
程序
2020年入托入学疫苗接种证查验
心 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学 校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培
训
5
威
目标任务1
海
市
环 翠
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区 ➢ 以县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开展入托、
疾 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普及率达到100% ;
病
预 防 控 制
➢ 以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为单位,所有在托(校)儿童 (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率、建证率、建卡率分别达到
病
学儿童补种后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预
防
控 ➢ 通过疫苗补种,进一步提高在托(校)儿童(学生)
制 中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巩固免疫屏障,预防相
心
应疫苗针对疾病暴发流行,保护儿童(学生)身体
学 校
健康。
培
训
7
威
工作内容和程序
海
市
环 预防接种证查验的对象、疫苗种类及补种原则
翠
区
疾 病
学
,对补种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报告补证。
校
➢ 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具体组
培 训
织实施,派员参加业务培训,做好相关宣传,及时通知和督促无 证和漏种儿童补证、补种 。
威 海
明确职责,优化流程
市
环 翠 托幼机构、学校发 区 放接种证查验通知 疾
纳入入托、入学报名或毕业程序,告知家长前往原承担儿童 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住址为大环翠区以外的由现住址预防 接种门诊负责),办理预防接种证初步查验及补种手续
1
防 脊灰疫苗
控 制 中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麻-风 1 2
幼儿入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后附预防接种查验记录表)
幼儿园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园内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
2、幼儿园保健室检查幼儿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
3、当发现无接种证的幼儿时,应告知家长到预防接种门诊去补办接种证。
4、对必须接种而尚未接种的幼儿要求及时进行补种。
5、幼儿园对幼儿的接种证进行查验,对疫苗漏补种的资料进行登记记录,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幼儿园幼儿入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四、查验内容: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将查验情况登记在《爱尚爱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责令家长到居住地的预防保健机构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六、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登入《爱尚爱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八、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预防接种查验记录表疫苗。
基础免疫栏中完成打√,未完成注明具体疫苗名称。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 01市(州)县(市、区)乡镇(街办)托儿所(幼儿园、小学)班单位负责人签字:登记查验人签字;登记验证时间:年月日复验人签字:复验时间:年月日注:1、查验儿童验收接种证和接种记录;有无预防接种证用“√”表示有、是,“×”表示无、否;接种记录应具体填写接种日期。
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
芜湖县卫生局芜湖县教育局卫防〔2010〕180号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县疾控中心:为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安徽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以下简称“查验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卫生局、教育局继续密切协作,加强对查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扎实推进查验工作落到实处。
教育局将把查验工作列入年终工作评估考核内容,督促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按照要求全面做好查验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责令其重新组织开展,确保各学校的查验率达95%以上。
卫生局与教育局将联合开展查验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督促各预防接种单位为本辖区的每名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进行查验和补种(补证)工作。
二、各中小学和各类托幼机构要充分认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重要内容之一认真落实,在新学期入托、入学报名时将查验工作列入报名程序,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工作的要求,并在报名处或大门口张贴由县疾控中心统一印制的《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明确专人负责查验工作,接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培训,与对口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沟通和联络,协助对口的预防接种单位落实儿童补种(补证)工作。
收取每名入托、入学儿童的“芜湖县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证明”并逐一进行登记,督促需补种儿童及时补种,确保每名漏种儿童得到及时补种。
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认真做好对预防接种单位、各小学和各类托幼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
尊敬的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为了您孩子的健康,请到现住址所属预防接种单位或近期您孩子接种疫苗的接种单位查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并开具“****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办理流程如下:
1、携带预防接种证原件到现住址所属的预防接种单位或近期孩子接种疫苗的接种单位审核疫苗完成情况。
2、如完成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接种单位开具“****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3、如未完成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请按照预约时间,尽快带孩子到预防接种单位补种。
4、入学时凭预防接种证原件和接种单位开具的查验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查验证明将作为学生的健康档案由学校长期保存。
5、如接种证遗失或未办理,到现住址所属预防接种单位或近期孩子接种疫苗的接种单位补办。
机构名称(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