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 学法、知法、守法 主题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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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甲违反了什么法?
3 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
案例1: 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 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 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 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 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讨论:1、 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
❖ 孙法官: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 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如两人开 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 害,不是违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 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达到伤残 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 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 严重受伤,显然违法了。
❖ 主持人丙:请看第4个问题:从这个案例中,你能 够获得哪些启示?
❖ 同学10 :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违法和犯罪 的区别。
❖ 同学11 :我知道一个人做错了事,即使是无意的, 只要对别人造成了伤害,就是违法的,所以我以后 要处事要慎重,不能做出伤害别人的事,因为伤害 了别人,其实也是伤害了自己。
请问:高一(3)班王军、崔凯和赵磊三人行 为造成后果,怎样处理?
❖ 曾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2条 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 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 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知识知多少
1、你能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 法规的名称吗?
❖ 请问;小明私自送录音机的行为是否有效? 小聪该不该还?
❖ 同学17 :我认为录音机已经送给别人了,怎 么好意思要回来呢?多没面子。 薛云庆雨:我认为小聪可以不还。
❖ 主持人丁: 请连法官分析。
❖ 连法官: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小 明的行为无效,小聪应该还回录音机。
案例7:破坏公物
二00二年七月的一天晚上,某中学九年级 的王军、崔凯、赵磊乘门卫不注意,悄悄溜 进学校,直奔四楼九年级(3)班教室。王 军对着教室门先踹了几脚,然后崔凯和赵磊 接着踹,将教室门板踢下一块,三人乘此钻 进教室,又开始毁坏其他东西,后扬长而去。
❖ 主持人丁:乙经医院的全力抢救,虽然脱离 了危险,但仍被医疗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
❖ 请问同学们:2、甲违反了什么法?
❖ 同学6 :他犯了伤害罪。
❖ 同学7 :他的行为造成了乙Leabharlann Baidu严重受伤,所以他侵 犯了乙的人身权利。
❖ 主持人丙:请陈法官来说一说他们说的对吗?
❖ 陈法官:同学们说得很对。其实在法律上,违法行 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两种类型, 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 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般 违法行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 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也就是俗称的犯罪。 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 同学13:我认为崔小波父母的教育方法不对,崔小 波的偷车行为更不对。
❖ 主持人丙:我们还是来听听司法局耿科长的说法吧
❖ 耿科长(23):崔小波的偷车行为已经触犯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构成盗窃罪。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法院对崔小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接到判决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是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0、有一则广告上写某私营老板欲招收14 岁男工10 人。这则广告是否属违法行为?
11、请你举例说说 未成年人不能做哪些事情? 12、广西某彩灯厂私人老板多次派专人到农 村招募未成年人做工,数十名未成年人离开父
母、家庭,挤住在脏乱的工棚中,每天工作 16-17小时,他们中最小的只有8岁。此案中 的彩灯厂老板和童工的父母违反了什么法?
案例5、张东,14周岁。一天他在电影院 门口看见两中专生拿100元钱买棒冰后进电 影院,张东跟着进去坐在他俩的身后,在看 电影时,张东用棒冰棍顶住前面的学生的背, 威胁说:“把钱交出来,不然捅死你。”两 中专生拿出97元钱给张东,后来,张东被抓 获。
❖ 请问:张东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犯了什么 罪?是否会判刑?
2 甲违反了什么法?
3 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样的法律惩罚?
4 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
❖ 讨论一下:1、 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
❖ 同学1:我认为甲是不小心把乙碰下去的,不是故 意的,所以不能算是违法;
❖ 同学2 :不对,如果说甲不违法的话,那乙的受伤 岂不是没有人负责了吗?
❖ 同学3 :我也认为不应该,因为不是故意的,就不 违法,那这样的话,打伤了人,只要说不是故意的, 不都可以逃脱法律了吗?
学法,知法,守法
4.2班队会
案例1: 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 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 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 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 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讨论:1、 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
案例1: 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 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 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 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 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 同学16 :我认为张东构不成犯罪,他只敲诈 了97元钱。
❖ 主持人丙:请任法官分析。
❖ 任法官;根据《刑法》第17条和26条规定, 张某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要被判刑。张东, 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 金2000元。
❖ 案例6、小明和小聪都12岁,而且是好 朋友,小明父母买了两台录音机供小明学 习.小明觉得有一台足够了,就将另一台价 值300的录音机送给了小聪。小明的父母得 知后,要小明将录音机要回。
8、张强在校外捡到一本工作证,工作证里 还夹着10元钱。张强的妈妈说:“反正是捡 来的,这10元钱明天给你买糖吃”。张强妈 妈的说法对吗?为什么?张强应该怎么做?
9、据报载,洛阳市3名小学生在金某违法 经营的电脑游戏厅打游戏机时,因欠交2.5 元,竟被金某用刀杀害。人民法院依法判
处金某死刑。这一案例给我们哪些启示?
案例3 :这是发生在上海一所学校的案例:上 体育课男生们在打篮球时,篮球滚到了场外,同 学飞速追上篮球并拾起,猛的向场内甩去,球不偏 不倚正好砸在一位女同学的头上,这女同学当场因 头痛而倒下,过了一会儿她好一点了,就回教室上 课,上着上着,她突然处于昏迷状态,经医院抢 救,医生认为该同学是因外力伤而引起的脑血肿。 花去医药费6万多不算,还使那位本来聪明活泼的 女孩变得迟钝了许多。
讨论:1、 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
2 甲违反了什么法?
案例1: 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 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 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 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 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讨论:1、 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
❖ 同学4:我觉得虽说甲不是故意推乙下去的,但他 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所以他是违法 行为。 同学 5:我想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法律问题,从法 律的角度而言,伤害了他人的合法的人身权利,并 且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程度,就会构成违法,不管 你是有意还是无意。
❖ 主持人丙:请孙法官来给我们分析一下。
❖ 主持人丁:请看第3个问题:你认为案例中的 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
❖ 同学8 :我认为应该罚款。
❖ 同学9 :我认为应该判刑。
❖ 主持人丁:请李法官来分析,
❖ 李法官: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 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制裁,不是凭感情 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 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依据。根据《刑法》第 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 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未成年人指的是多大年龄的公民? 3、《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有哪几 项保护? 4、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 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做法违反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什么保护?
5、王某踢完足球后,将复读机遗忘在学校的 球场边,后得知被同学陈某捡到,便找其追讨, 陈某却一口回绝,其理由是捡到的东西理应归 自己,拒不归还。王某这时应该怎么办?请你 为他出个主意 6、《义务教育法》规定几岁开始接受教育? 7、小明今年15岁,父母离婚,由父亲抚养, 后来,父亲再婚,继母说小明已长大,可以 自谋生路,把他赶出家门,这样对吗?为什 么?
❖ 同学12 :我觉得我们以后不能再与同学随意玩笑, 尤其是在楼梯、阳台、马路边、河边等一些危险的 地方,因为一不注意,就会有意外发生,我们不能 让这个意外毁了我们的一生。
案例2. 崔小波,平湖人,今年16岁,在家里是 独生子,是爸妈的希望,但他从小就有一个贪小便宜 的习惯,看见别的同学有比自己好的尺子,铅笔,橡 皮就要拿来占为己有。老师向家长讲了这件事,但他 父母不以为然,认为孩子现在还小,长大了会懂的。 但崔小波随着年龄的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看见人家 停放的自行车,电瓶车手就痒痒,非要去撬锁,把车 子占为己有。有的车子被他买掉,有的车子被他骑到 别的地方丢弃了,所偷合计人民币6900元。 问题:看了这个案例,你认为:崔小波父母的教育方法 对不对?崔小波的偷车行为对不对?
案例4,3月30日早上收音机播放了这样一条消 息:在一所学校里,下课时,王同学走路时不小心 把张同学的铅笔盒碰到了地上,张同学看到了,就 走到王同学的课桌旁,一手拿起王 同学的铅笔盒 用力的甩下去,划破了王同学的眼睛。当时,王同 学满脸是血,痛得直打转,全班同学都吓呆了。经 医院尽力抢救,花去医药费2万多元,但王同学的 那只受伤的眼睛视力明显下了。 问题:看了以上两个案例你有什么想法?
❖ 同学14:我认为肖同学和张同学不是故意的,没有 触犯法律。
❖ 同学15 :我认为他们使别人受了重伤,应该赔钱。 ❖ 主持人丁:我们还是来听听司法局潘科长的说法吧
❖ 潘科长:以上两个事例中,肖同学和张同学的行为 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 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但两被告年龄均未满十四周岁,免于追 究刑事责任,但被害人的医药费,家长误工费,交 通费,受害人的营养费一律由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 负责赔偿。肖同学家长赔偿女同学的医药费,家长 误工费,交通费合计六万五千九百元,张同学的法 定监护人赔偿王同学的医药费,家长误工费,交通 费合计二万七千元,赔偿费在一个月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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