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现代...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2]91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2〕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3日商洛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投资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集中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和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商投资兴业,促进我市投资和项目建设实现新的跨越。
(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1.开展“慵懒散”问题专项治理。
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重点开展查处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发帖、聊天、打游戏等活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切实解决服务观念淡漠、办事效率低下,部门内部管理不规范、流程不清晰等问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2.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借重点项目建设之机“揩油水”、“敲竹杠”,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围堵建设工地、刁难施工单位,人为设障阻挠项目建设,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突击打井、栽树、建设,阻挠重点项目土地征用等行为。
3.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进一步完善部门职责,明确办事依据,实行服务承诺和重大事项公示制,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3•【字号】商政办函〔2024〕23号•【施行日期】2024.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价指标的通知》(商政办函〔2023〕114号)要求,市政务公开办近期对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亮点从考核结果情况看,各县区和多数市政府部门单位能够紧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工作情况较好。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及时修订机构职能、更新人事任免,建成商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并动态调整,规范发布政务服务清单,主动公开减税降费政策、财政资金下达、经济发展数据,“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等方面信息,以公开助力“三个年”活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运维管理。
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管理,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均完成“一号登录”、无障碍与适老化升级改造。
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申请开设、建设维护、监管备案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错误表述问题和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安全、准确、及时。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
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形势与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实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等业务内容,对全市110多名政务公开工作业务骨干,进行专题辅导,充分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7•【字号】商政办函〔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商洛市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7日商洛市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彻底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一个中心、三个结合”要求(即:以建筑领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中心,统筹结合城镇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和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集中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自即日起至7月底,按照“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原则,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建筑逐街、逐栋、逐户、逐店集中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摸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分类限期整改,坚决消除建筑领域突出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建筑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任务(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1.对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要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项目台账,针对问题,分类施策。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10•【字号】商政办发〔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10日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调研论证,将《商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确定为今年的政府立法任务。
为充分开展立法调研和立法项目储备,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切实提升我市法制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202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重点聚焦“一都四区”建设,注重“小切口”和“小快灵”要求,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效,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加快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立法项目安排2023年共安排政府地方立法项目11件,其中,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立法项目3件,提请市政府审议的规章立法项目1件;实施调研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2件,储备调研的地方立法项目5件。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立法项目。
1.《商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由市住建局牵头起草);2.《商洛市城市排涝管理条例》(由市城管局牵头起草);3.《商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由市创文办牵头起草)。
(二)提请市政府审议的规章立法项目。
《商洛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由市城管局牵头起草)。
(三)实施调研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15•【字号】商政办发〔2024〕17号•【施行日期】2024.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15日商洛市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为常态化提升“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秦务员”平台)支撑能力,全面推进我市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推动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迅速落地见效,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陕西省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4〕16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服务载体建设,推动办事方式多元化1.持续推进线下办事再集中。
健全完善市、县区、镇办、村社区一体联动、集约高效、权责清晰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
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综合办理大厅集中,原则上不再新设政务服务场所,有关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场所、窗口应逐步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对暂未整合或不具备整合条件的实行一体化管理。
进一步优化大厅导办、咨询、帮办、办理等全流程综合服务,全力打造便捷高效、暖心舒心的办事环境。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28•【字号】商政办发〔2016〕91号•【施行日期】2016.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6〕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8日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29号)及中省市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宗旨,以规范程序、提高效率为核心,以优化环境、方便群众为目标,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新模式,建立健全“集中受理、限时办结、效能监察、绩效考评”的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机制,全力打造“集中统一、规范有序、公开公正、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优化创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活力,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土壤,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为建设幸福商洛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功能定位和基本原则(一)功能定位市级政务服务中心是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和中省驻商单位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30•【字号】商政办函〔2021〕72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30日商洛市“两拆一提升”三年(2021-2023)行动计划(试行)为全面落实市委打造“一都四区”战略部署,坚决彻底整治城市违建乱象,提升全市城区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两拆一提升”三年行动(2021-2023),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在中心城区〔含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和各县城规划区(以下简称“全市城区”)及国省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用1个月时间完成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拆除整治任务;按照锁定现状、消除存量、杜绝增量、规范管理的原则,用6个月时间在全市城区完成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整治任务;用3年时间实施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城市管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市民营造功能完善、秩序良好、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安全、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任务(一)开展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拆除整治专项行动1.全面拆除全市城区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主要任务:全面拆除整治以下户外广告设施,并根据需要同步实施美化提升。
(1)依附于建筑物设置的各类广告,包括楼顶广告牌、墙体广告牌、竖式广告牌(含灯箱)、一店多牌的门店招牌及建筑物外墙张挂、张贴的广告喷绘布幔、条幅。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1•【字号】商政办发〔2020〕22号•【施行日期】2002.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11日商洛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为加快破解制约居民消费最直接、最突出、最迫切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消费高品质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精神,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破解障碍放宽准入,推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一)打造全域旅游消费格局。
优化出入境安全管理相关措施,加强与旅游出行平台及国内外旅游组织的合作交流。
制定出台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打造高品质旅游度假产品,推动智慧旅游提档升级,大力促进文旅、农旅、工旅融合发展。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1]71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1〕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商洛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巩固“创卫”、“创园”成果,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营造舒适的人居环境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全面提升我市整体对外形象,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远近结合,注重长效”的原则,通过全市动员、市县区联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举全市之力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提高中心城市和各县城区市容环境管理水平,打造干净、整齐、靓丽、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本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以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有序为目标,以清除城区垃圾、治理占道经营、整顿交通秩序、规范广告牌匾、整治市容市貌和查处违法建设活动为重点,以巩固“创卫”、“创园”成果为抓手,切实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精细化管理,优化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树立城市新形象。
三、工作重点(一)清除城区垃圾,净化生活环境1、清除城区垃圾。
对单位庭院、生活区、施工场地、街道、绿地、城乡结合部、铁路、公路两侧、河道水域、旅游景点等区域内所有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除。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6〕66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6〕6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12日商洛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6〕38号)要求,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市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坚持重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防范风险与创新发展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依法打击相结合,规范互联网金融业态,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和经济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
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
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
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金融风险。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
根据部门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各方力量开展整治工作。
远近结合,边整边改。
立足当前,切实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商政办函〔2022〕12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
知
正文: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202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商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商洛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附件:202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附件
202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名称起草部门完成时间备注 1 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市卫健委2022.3 修订 2 商洛市优待扶助残疾人办法市残联2022.4 修订 3 商洛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市水利局2022.5 修订 4 商洛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2022.6 修订 5 商洛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市城管局
2022.7 修订 6 商洛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市水利局2022.8 制定7 商洛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市城管局2022.9 修订8 商洛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办法市气象局2022.10 修订9 商洛市中心城区临时占道管理办法市城管局2022.11 修订10 商洛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市审批局2022.12 制定
——结束——。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9•【字号】商政发〔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全年发展目标,奋力谱写商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分工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一)总体要求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市政府各部门负责)2.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打好“四提攻坚战”,实现“六个做示范”,加快打造“一都四区”,推进富民强市,奋力谱写商洛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二)主要预期目标3.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6%、8%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粮食总产量48万吨以上。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以上。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1-6月份政务信息及政务新媒体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1-6月份政务信息及政务新媒体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26•【字号】•【施行日期】2024.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1-6月份政务信息及政务新媒体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2024年1-6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共编发《商洛政务信息》(含经济社会要情信息)156期278条,上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191条;采用县区及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报送信息125条,采用市直部门报送信息91条,市政府办政务科室采编信息57条(含合报),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有关会议和公务活动信息96条。
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520期698条,其中自采首发信息132条。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重点开展“清零行动”,全面提升采编质量,确保实现年度“小步快跑向前冲”目标。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采用条数为“0”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宣传作用的同时,重点围绕项目建设、产业发展、赛事经济等社会关注、企业关切、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认真提炼可资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领导反馈基层问题、梳理发展成效、提出对策建议,切实发挥好服务领导科学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26日2024年1-6月份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统计表(一)各县区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统计表(二)市直各部门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统计表(三)市政府办政务科室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统计表注:1.要情信息、政务信息、政务新媒体信息每采用1条,分别积3分、5分、5分。
2.上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每条另加2分。
3.省、市领导批示信息,每条分别另加5分、3分。
4.政务新媒体刊发的县区、部门首发信息纳入计分范围,《商洛政务信息》刊发、政务新媒体转发的信息不重复纳入政务新媒体信息计分范围。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商政办发〔2018〕88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商政办发〔2018〕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已经市政府2018年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6日商洛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陕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行政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该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统称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的行为。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委托机关的法制机构进行审核。
第三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是作出决定前的必经程序。
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行政执法部门不得作出执法决定。
第四条其他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部门认为需要审核的,参照本办法进行法制审核。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作出即时性、应急性行政执法决定的除外。
第五条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二)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三)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他人重大权益的;(四)需经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五)行政执法事项疑难、复杂的;(六)除适用简易程序以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商政办发[2013]70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商政办发〔2013〕7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26日商洛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有效发挥信息化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共享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使用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和政府融资资金进行建设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讯技术以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信息网络、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包括: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应用、开发、维护、升级和服务等,主要分为工程类、设备类、软件类和服务类。
第四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坚持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以需求和效益为导向,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五条市工信部门按照中、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全市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
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全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标准。
第六条市上成立市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开展电子政务、企业两化融合、社会信息化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具体负责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01•【字号】商政办发[2012]37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商政办发〔2012〕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商洛市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意见行政效能直接关系政府形象,关系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市第三次党代会、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建设幸福商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以建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最终目标。
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四个明显、三个消除、一个全部”,即: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宗旨意识明显增强、行政行为明显规范、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三乱”、“四难”及吃拿卡要问题基本消除,各级行政机关全部达到“五型机关”标准。
二、工作任务(一)深化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公务员宗旨意识1、深入开展宗旨教育。
继续组织各级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要讲话和文件,把正反典型教育作为提高教育针对性的主要形式,把组织开展“如何贯彻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和群众立场”、“如何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商洛发展”等主题讨论作为深化学习效果的主要措施,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公仆意识。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商政办函〔2021〕98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特制定十条具体措施。
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机装备创新应用,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主动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机推广机构的联系合作,协同开展山区农机装备创新应用,加快我市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着力解决山地机械化技术“瓶颈”。
支持商州区、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率先在川平地开展玉米硬茬精量播种和小麦、油菜播种收获机械化生产技术推广。
支持丹凤县在北山区万亩马铃薯生产基地开展马铃薯起垄覆膜播种、培土放苗、杀秧还田、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机械化生产技术推广;加快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农产品加工等环节机械化技术集成配套。
支持洛南、商南率先创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配合)二、强化农业产业机械装备支撑商州区、柞水县要突出推广食用菌生产智能化工厂设备、贮藏冷链等机械设备,不断提升食用菌产业机械化生产水平。
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要突出推广茶叶生产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病虫害机械防治、茶园修剪、中耕除草等管理机械化生产技术,提升茶叶生产机械化水平。
洛南县要突出推广青饲料收获、饲草料加工、自动饲喂饮水设备,提升畜牧业生产机械化、智能化和清洁化水平;突出推广精量播种、工厂化育苗、机械栽植、机械收获、智能调控和信息化管理等技术和设备,提升设施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07•【字号】商政办发〔2017〕51号•【施行日期】2017.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商政办发〔2017〕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陕政办发〔2017〕58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特别是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要站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自觉担当,真抓实干,迎难而上,以工匠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安排“放管服”改革工作,分管同志要紧盯重点任务各个环节,抓好任务落实和跟踪问效。
要把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具体人,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
要进一步加强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
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相互间的衔接和政策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县区“放管服”改革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认真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三、严格督查问责。
要建立健全专项督查、第三方评估、考核评价和问责追究机制,发挥督查作用,推进工作落实。
要注意总结经验,发挥典型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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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全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2-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28日商洛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2—2017年)根据《陕西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一)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初步奠定。
粮食生产能力保持稳定,总产自2007年以来实现“四连丰”,2011年粮食总产59.8万吨,单产达191.3公斤。
畜牧规模化生产占据主导,规模养殖率达46%,发展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1707个,适度规模养殖户4745户,肉、蛋人均占有量列全省第三、第一位。
肉鸡出栏量占全省的1/2。
特色产业增收作用日趋明显。
核桃、板栗面积和产量居全省第一,商洛茶叶、烟叶、“五大商药”品质驰名全国,特色产业收入占到农业总产值的63%。
农业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92万亩、绿色农产品基地90万亩,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03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24个,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6个。
新型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7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700家。
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4个。
农业物质装备条件逐步改善,农机总动力达到76.94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13.7%。
农民收入快速增长,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586元,增幅居全省第四位。
首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商洛模式”、畜牧兽医资格认证“商洛模式”在全国推广。
(二)发展现代农业的条件更加有利。
一是“四化同步”的引领作用更加明显。
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生产设施不断改进,新技术加速应用,农村人口大规模转移进城,为提升农业装备水平,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提供了生产要素和有利时机。
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物联技术发展,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全新管理手段。
城市人口增加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为扩大农产品消费需求,拓展农业功能提供了广阔空间。
二是国省对商洛发展的战略定位更加明确。
关天经济区、丹江口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商洛作为水源涵养区,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现代农业。
三是政策支持更加稳固。
省、市出台了促进农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设立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形成和构建了持续加大农业投入的保障机制,为激活生产要素,调动社会主体投入现代农业增添了动力。
四是外部环境更加优化。
生态资源区位优势逐步显现,全社会重农支农氛围日益浓厚。
(三)山区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更加迫切。
目前,我市发展现代农业还面临着一系列严峻挑战。
耕地面积刚性减少,农产品市场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保障主要农产品供求平衡难度加大。
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机械化水平低,抗灾减灾能力低的问题更加凸显。
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产业化水平低,比较效益偏低的矛盾较为突出。
农村空心化、农业副业化、农民兼业化问题严重,主要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差,科技创新意识和推广应用能力不强,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极为艰巨。
耕地零散,土地流转难度大,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组织化程度较低,市场竞争力差。
今后一段时期,必须抓住、用好难得的历史机遇,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着力突破瓶颈制约,努力探索出一条商洛特色的山区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四化同步”,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主攻方向,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着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支撑,着力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用现代工业、流通、金融、生态理念,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粮食生产,突出特色产业培育。
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结构调整,做强优势产业,做优主导产业,做精特色产品,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格局。
坚持科技创新,实施人才强农。
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强职业农民培育、实用人才培养和农技人员素质培训提升,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坚持创新机制,推进集约经营。
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机制,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
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参与。
全面落实惠农政策,科学安排支农资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入农业,合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坚持典型引领,梯次推进。
实施分类指导和差别化管理,加强示范典型培育和先进模式探索,推进生产要素聚集区域率先实现现代化,并鼓励和推动全市整体实现现代化。
(三)目标任务。
到2017年,全市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农产品供给更加充足,农业结构更加合理,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生产经营方式不断优化,农业产业体系更趋完善,农产品质量更加安全可靠,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
基本建成秦岭生态农业示范市,“山地农产在商洛”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探索出山区现代农业发展路径,丹江、洛河等河谷川道流域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145.55亿元,畜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36%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农户组织化率达到30%,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3%,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15%,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突破1万元。
三、发展重点(一)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坚持稳定面积、依靠科技、主攻单产、提高总产。
实施“压麦扩薯”战略,围绕打造100万亩马铃薯产业大市,建设秦岭南麓马铃薯产业带和南部冬播马铃薯产业带,抓好30万亩的地膜马铃薯—春玉米间套高产高效示范基地。
在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5县区海拔900米以上区域,建立60万亩春玉米间套区。
小麦以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5县区的河谷川塬地带为主,重点抓好5个高产创建示范园区。
专栏:商洛现代农业发展主要指标类别指标2011年2017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亿元)农业增加值畜牧业增加值林业增加值渔业增加值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70.6138.8225.13.960.162.571457553110.65.4农民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4586 10800农产品生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粮食播种面积(万亩)马铃薯面积(万亩)马铃薯产量(万吨)蔬菜面积(万亩)59.8312.6641.67.228.925530010018.350设施蔬菜面积(万亩)蔬菜产量(万吨)中药材面积(万亩)食用菌(万袋)茶叶面积(万亩)茶叶产量(万吨)烤烟面积(万亩)烤烟产量(万吨)生猪出栏(万头)肉鸡出栏(万只)蛋鸡饲养量(万只)肉类总产量(万吨)禽蛋总产量(万吨)奶类总产量(万吨)水杂果面积(万亩)水杂果产量(万吨)核桃面积(万亩)核桃产量(万吨)板栗面积(万亩)板栗产量(万吨)水产品面积(万亩)水产品产量(万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3.5241.5160740025.390.1811.811.79149.4254486013.436.20.1812.456.98207.143.66256.481.630.90.1997577.220015000500.37121.8250010000100041150.252011.430562901.971.260.4598.9农业物质装备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万亩)农机总动力(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5976.9413.76510015农业科技科技进步贡献率(%)45 53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数量(个)合作社数量(个)生猪规模化养殖(年出栏500头以上)比重(%)肉鸡规模化养殖(年出栏万只以上)比重(%)蛋鸡规模化养殖(年存栏5000只以上)比重(%)787006999.78610010007599.890农业生态环境适宜农户沼气普及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315550802.做大做强现代畜牧业。
做强猪鸡,发展牛羊,扩大规模养殖,重点打造三大产业集群和三个畜产基地。
强力推进“五个百万头生猪大县”建设,在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建立生猪产业集群;以“丹凤亿万只肉鸡产业示范县”项目建设为依托,在商南、丹凤、商州、山阳建立肉鸡产业集群;以标准化蛋鸡场建设为主线,在商州、洛南、丹凤建立无公害1000万只蛋鸡产业集群。
在七县区城周建立奶牛生产基地,在镇安、柞水建立无公害肉牛生产基地,在洛南、商州、丹凤、镇安建立无公害肉羊生产基地。
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加快畜禽品种改良步伐。
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病的处置能力。
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等投入品监管,建立完善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快蔬菜产业发展。
巩固露地菜,扩大设施菜,开发高山菜。
大力发展商州城周万亩、六县区城周千亩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商州、商南、柞水3县区海拔900—1200米6万亩秦岭高山露地有机蔬菜基地,提高蔬菜自给率。
依法实施菜地保护制度,实行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
开展设施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建设蔬菜种苗繁育基地,力争种苗统供率达到40%以上。
加快建设田头预冷、保鲜贮藏等设施,积极发展蔬菜精深加工。
建立市场监测体系,推广蔬菜农超对接生产模式,强化产销衔接,畅通市场流通渠道。
确保设施蔬菜面积达到5万亩,蔬菜总面积达到50万亩。
4.做优区域特色产业。
大力推广食用菌“百万袋”循环生产模式,建设食用菌示范县5个,示范镇10个,栽培规模达到1.5亿袋。
核桃以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山阳县为重点,着力打造洛河流域川塬丘陵区、丹江流域川道坡塬区及金钱河、银花河流域浅山区3大优势产区,将核桃发展到305万亩。
板栗以镇安、柞水、山阳、商南四县为重点,抓好品种改良,攻克贮藏、加工关键技术,使板栗面积达到290万亩以上。
加快区域功能性水果发展。
重点建设商州区、丹凤县万亩大粒樱桃基地,着力发展丹凤县3万亩酿造葡萄基地;以镇安、洛南、商州为重点,发展蚕桑基地9万亩。
茶叶抓好标准园、无性系茶园、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加工开发等关键环节,建设茶叶生产基地50万亩,其中标准化茶园30万亩。
中药材以丹参、桔梗、连翘、五味子、黄芩、杜仲、金银花、猪苓、药用牡丹等道地中药材为主,着力打造西部现代中药材种植基地,全市中药材面积发展到200万亩,其中规范化种植10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