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标准化实施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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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标准化实施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以标准实施为重点,推动标准化成果在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应用,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实施城乡建设系统政务公开标准。
1.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制定《市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形式。
责任单位: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2.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升级工程。根据《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委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栏目)升级工程。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委办公室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规范市、县二级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城乡建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全面提升全市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委办公室、信息中心
4.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号)要求,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各县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比照市级做法,制定实施方案,排定时间表,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委计划财务科
5.制定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对群众关注的城乡建设、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和建筑业管理等信息,制定信息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科、公用事业科、建筑业管理科、城市管理科
6.完善行政职权形式规范。委法规科、监察室牵头完善市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行政职权目录、行使流程图标准。各县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据此规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职权行使流程图,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
责任单位:委法规科、监察室、行政审批科
(二)实施政务服务标准
按照省、市和省建设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制定的有关政务服务标准,实施政务服务项目标准、窗口办事规范标准、窗口日常管理标准、“亲切服务”标准。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按照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全面部署实施“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第二阶段:修订、实施阶段。委办公室组织各有关处室修订、完善各项标准,发布并实施。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总结活动经验,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高城乡建设系统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年度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研究,统一部署,协调解决活动中重大问题;市城乡建设委将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
点,各县区城乡建委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活动有计划推进。
(二)加强宣传培训
市城乡建设委及各县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开辟“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专栏,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标准、用标准。
(三)强化监督考评
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考评督导作用,促进活动扎实开展。市城乡建设委办公室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通报各县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提高全市城乡建设系统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