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企业的防尘防毒技术地要求规范-编制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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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2039-2014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HJ2039-2014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HJ2039-2014⽕电⼚除尘⼯程技术规范中华⼈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2039-2014⽕电⼚除尘⼯程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dedustingengineeringofthermalpowerplants(发布稿)本电⼦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本为准。

2014-06-10发布2014-09-01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II⽬次前⾔ (I)1适⽤范围 (1)2规范性引⽤⽂件 (1)3术语和定义 (3)6⼯艺设计 (7)7主要⼯艺设备 (19)8检测与过程控制 (20)9主要辅助⼯程 (22)10劳动安全、职业卫⽣与消防 (25)11施⼯与验收 (26)12运⾏和维护 (27)附录A(资料性附录)除尘器技术参数 (31)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除尘器选型步骤 (34)附录C(资料性附录)袋式除尘器选型步骤 (35)附录D(资料性附录)电除尘⾼压电源的特性及⽐较 (36)附录E(资料性附录)电除尘器⾼压⾼频电源技术要求 (38)附录F(资料性附录)电除尘器升压记录表 (40)附录G(资料性附录)电除尘器运⾏记录表 (41)附录H(资料性附录)袋式除尘器运⾏记录表 (42)附录I(资料性附录)电袋复合除尘器运⾏记录表 (43)I前⾔为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规范⽕电⼚除尘⼯程建设和运⾏管理,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除尘⼯程的设计、施⼯、验收、运⾏和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件。

本标准为⾸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清华⼤学、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奥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电⼚除尘⼯程技术规范1适⽤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烟(粉)尘的治理原则和措施,以及除尘⼯程设计、施⼯、验收、运⾏和维护等技术要求。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本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本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有效预防防尘和防毒事故的发生。

适用于所有从事需要进行防尘和防毒作业的员工。

二、职责和义务1.公司领导层应制定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尘防毒工作责任。

2.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防尘防毒工作方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3.员工应主动了解和遵守防尘防毒安全规定,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并按要求正确佩戴防护设备。

三、防尘技术规定1.工作环境(1)工作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定期进行除尘清洁。

(2)有害粉尘集中和扬尘较为严重的工作区域,应配备抽风设备,并加强清洁工作。

(3)工作区域应远离有害物质的储存和使用区域。

2.防护设备(1)员工应佩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防尘面具,正确使用,定期更换过滤片。

(2)员工应佩戴适合的防尘服装,覆盖全身,确保尘埃不易附着。

(3)工作区域应配备洗眼设备和防尘洗眼液,以防万一。

3.作业方式(1)在进行有害粉尘作业时,应优先选择湿式作业方式,尽量减少粉尘产生和扩散。

(2)对于无法湿润处理的作业,应采取防尘剂或抑尘剂等控制措施,包围封闭作业区域。

四、防毒技术规定1.工作环境(1)工作区域应保持通风畅通,定期检查和维护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

(2)工作区域应清洁整齐,无杂物堆放,以便随时疏散。

(3)有毒气体储存区域应设有切实可行的标志和警示灯。

2.防护设备(1)员工应佩戴防毒面具,选择合适的类型和规格,定期检查面膜的密封性。

(2)员工应佩戴防护手套和防护服装,保护全身。

(3)员工应佩戴适合的防滑鞋,以防意外溅跌。

3.作业方式(1)在进行有毒气体作业时,应设立监测设备,定期检测空气中的有毒气体浓度。

(2)对于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有毒气体,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暂停作业并进行疏散。

五、应急措施1.发生防尘或防毒事故时,员工应立即停止作业,向相关部门报告,按照救援预案进行处置。

2.急救人员应定期进行急救培训,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防尘和防毒事故。

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单位的设备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和外来访客。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防尘、防毒、防火、防爆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二章防尘安全管理第五条本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控制尘埃的产生和扩散。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定期清洁和维护设备和工作场所,防止尘埃积聚。

第七条从事有尘工作的员工应当佩戴防尘口罩,保护呼吸道的健康。

第三章防毒安全管理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对从事有毒作业的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其正确使用防毒设备。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毒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条从事有毒作业的员工应当佩戴合适的防毒面具,防止有毒物质对身体的伤害。

第四章防火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制定消防预案,明确消防设备和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和整齐,防止火灾的发生。

第十四条不得在禁止区域吸烟,防止引发火灾。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和器材,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五章防爆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制定爆炸物品的存放和使用规定,确保安全使用爆炸物品。

第十七条从事易燃易爆作业的员工应当佩戴防静电衣物和防爆器具,保护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当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存储,防止火灾和爆炸的发生。

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防爆设备和器材,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六章管理措施第二十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本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本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环境卫生和劳动者健康,保障生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工业企业、科研机构、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需要进行防尘防毒安全工作的单位和场所。

第三条领导班子对防尘防毒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级管理人员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第四条防尘防毒安全是指通过采取适当的防护设施和工作措施,预防和控制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粉尘、有毒气体、有毒溶液等危害因素对工人健康的危害的一种工作安全措施。

第五条防尘防毒安全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落实防护设备和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场所无害化。

第六条防尘防毒安全工作应按照安全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第二章防尘安全技术规定第七条工作单位应组织进行防尘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防尘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第八条工作单位应制订防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工作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防尘安全管理档案,记录防尘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和防尘效果。

第十条工作单位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工作单位在进行粉尘作业时,应通过合理的工程措施,控制粉尘的扩散和飞扬。

第十二条工作单位应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清洁,及时清理和处理产生的粉尘。

第十三条在存在较高粉尘浓度和有毒气体浓度的作业场所,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提供必要的使用培训。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废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

第三章防毒安全技术规定第十五条工作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防毒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十六条工作单位应购置并保养备用的防毒设备,定期检测和检修。

第十七条工作单位应通过组织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并能正确使用防毒设备。

第十八条工作单位应定期开展防毒设备的演练和使用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在需要佩戴防毒设备的作业场所,工作单位应设置合适的标志和指示牌,提醒工人佩戴防毒设备。

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ICS13.100C 52A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T XXXXX—XXXX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dust and poison control for thermal power enterprises(征求意见稿)-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7)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研究院、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湖北凯瑞知行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中燃煤电厂防尘防毒的术语和定义、选址和布局、技术措施、个体防护、应急救援、管理措施和职业健康监护。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中燃煤电厂防尘防毒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 26164.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 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 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DL/T 335 火电厂烟气脱硝(SCR)系统运行技术规范DL 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T 5035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DL/T 5187.2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2部分:煤尘防治DL 5454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3 术语和定义3.1曲线落煤管 inertial flow transfer chute又称惯性落煤管、曲线溜槽、惯性溜槽、控流溜槽等,是一种利用数学模型及计算机仿真技术,将原来的煤降落过程转变为煤滑落过程,控制煤流在滑落过程中的动势能大小和方向的转变,使其严格按照切向角度和速度滑落,使煤流束的出口水平速度与接煤皮带速度匹配一致,使煤流束能够平缓的滑落到接料皮带上的输煤管道。

防尘与防毒管理制度模板

防尘与防毒管理制度模板

防尘与防毒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工作场所中的粉尘和有毒物质对职工造成的危害。

依据《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部门、各岗位从事工作的职工,包括办公区、生产车间、实验室等各个作业环境。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防尘管理标准1.所有作业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粉尘,防止积尘;2.严禁搬运、操作裸露的粉尘物料,对存在粉尘生成的工艺或设备应采取防尘措施;3.在粉尘易积聚区域设置防尘网或吸尘设备,定期清理;4.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尘口罩、工作服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5.对新进人员和接受新工艺培训的人员,应进行防尘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职工的防尘意识。

第四条防毒管理标准1.需要使用有毒物质的岗位应制定有毒物质管理计划,并在操作区域显著位置标示有毒物质警示标志;2.严格控制有毒物质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配备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4.定期对有毒物质进行检测,确保不超过安全浓度;5.对有毒物质的操作进行定期培训,提高职工的防毒意识。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五条防尘考核标准1.每日巡查:各部门应每日进行作业场所的巡查,确保场所清洁,无积尘现象;2.定期检查:由企业职能部门定期对作业区进行防尘设施的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3.个人防护用品: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季度检查本部门职工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并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个人防护用品;4.培训宣传: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防尘知识培训,测试职工对防尘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六条防毒考核标准1.有毒物质管理计划:各岗位负责人应每年编制有毒物质管理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2.个人防护用品: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季度检查本部门职工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并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个人防护用品;3.检测报告:每季度对有毒物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提交给企业职能部门;4.培训宣传: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防毒知识培训,测试职工对防毒知识的掌握情况。

火力发电厂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火力发电厂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火力发电厂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工程建设应考虑所处地理位置的大陆性气候,以及全年四季的盛行风向。

厂区易采用三列式布置,合理地依次安排升压站和冷却塔、主厂房、煤场,将厂前区、生活区、生产区、施工区的功能区分明确,布置紧凑合理。

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实施1.工程选址及总评面布置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工程建设应考虑所处地理位置的大陆性气候,以及全年四季的盛行风向。

厂区易采用三列式布置,合理地依次安排升压站和冷却塔、主厂房、煤场,将厂前区、生活区、生产区、施工区的功能区分明确,布置紧凑合理。

储煤场所处位置应于厂区全年最小风频的上风侧,尽量减少对厂区建筑物的污染,生产布局合理,将有害与无害作业分离,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离,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场所隔离,作业场所不住人。

还应考虑周边有无其他大型厂、矿企业,是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相互影响。

2.建筑物卫生学要求火电厂建筑物应具备良好通风条件,控制(操作)室应有空调装置和机械通风,保证作业人员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量。

建筑物的构造应使产生粉尘、毒物的车间结构表面不易积尘、沾毒,并易于清除,热散发车间应易于通风散热。

建筑物应采用人工照明和自然采光相结合,满足各操作岗位作业人员对照明度的要求,主控室应以人工照明为主。

3.卫生工程防护设施火电厂的工程建筑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同时对毒物、粉尘、噪声采取防范和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应采取的主要措施:防尘:在工艺设计和施工中对设备和管道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和防磨材料,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杜绝无组织排放。

防尘措施主要包括:(1)煤场每隔若干米装一喷头,每天喷水若干次,并在周围增加绿化带,以减少煤尘污染。

(2)如采用门式滚轮堆取料机,应加喷雾装置,每台滚轮机喷水量为5-6m/h。

(3)筒仓原煤斗设重力式挡板,在叶轮给煤机上应设除尘器。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模板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模板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模板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职员在工作过程中有效地防备和掌控灰尘和有毒物质的危害,保护职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相关职能部门,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等。

3. 管理标准3.1 防尘管理1.防尘设备:在需要防尘的区域,应配备适当的防尘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防尘口罩、防尘手套、防尘面具等。

2.防尘掌控措施:在产生灰尘的环境中,应采取相应的掌控措施,如安装灰尘收集设备、设置通风系统等,确保灰尘无害排放。

3.清洁维护:职员应定期维护和清洁防尘设备,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功能。

4.培训宣传:企业将定期进行防尘管理培训,并宣传防尘意识,提高职员对防尘工作的重视程度。

3.2 防毒管理1.防毒设备:在需要防毒的工作环境中,应配备适当的防毒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防毒面具、防毒眼镜、防毒手套等。

2.防备掌控措施:在可能接触有毒物质的场合,应采取相应的防备掌控措施,如密闭环境、排风系统等,确保有毒物质无害排放。

3.检测监控:职员在接触有毒物质的工作环境中,应定期进行有毒物质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4.培训宣传:企业将定期进行防毒管理培训,并宣传防毒意识,提高职员对防毒工作的重视程度。

3.3 紧急响应1.紧急预案:企业应订立防尘防毒紧急预案,明确职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行动流程。

2.检查演练:企业应定期组织防尘防毒演练,培训职员应对紧急情况的反应本领。

3.应急设备:企业应配备应急设备,包含急救箱、紧急通信设备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有效的救援。

4. 考核标准1.防尘考核:–职员使用防尘设备的情况;–防尘掌控措施的实施情况;–防尘设备的维护情况;–防尘培训的参加情况。

2.防毒考核:–职员使用防毒设备的情况;–防备掌控措施的实施情况;–检测监控的参加情况;–防毒培训的参加情况。

3.紧急响应考核:–紧急预案的了解程度;–演练参加度和反应本领;–应急设备的使用情况。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三篇)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三篇)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一、规定目的及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作场所防尘防毒设备的有效使用,并促进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所有需使用防尘防毒设备的工作场所。

二、基本定义1. 防尘防毒设备:指用于保护工作人员呼吸系统、眼睛、面部及皮肤等免受粉尘、有毒气体、有害物质等危害的装备、设备或物品。

2. 工作场所:指进行各类生产、加工、运输等工作活动的场所。

三、防尘防毒设备选择与配备1. 工作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合岗位工作需求的防尘防毒设备。

设备的选择应考虑设备的防护等级、过滤效率、适用范围、舒适度等因素,并确保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 工作场所应按照工作人员的岗位需求,合理配备防尘防毒设备。

设备的配备应考虑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等因素,并确保设备的有效发放和使用。

3. 工作场所应建立防尘防毒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规定、维护要求、更换周期等。

四、防尘防毒设备使用和维护1. 工作人员在进入工作场所之前,应检查个人防尘防毒设备的完好性,确保设备无损坏、无残缺。

2. 工作人员在进入有粉尘、有毒气体、有害物质等危险环境之前,应正确佩戴防尘防毒设备,并确保设备与面部、头部、其他个人防护设备的协调使用。

3. 工作人员在使用防尘防毒设备期间,应遵守相关的使用规定,如保持设备的密闭性、不随意调整或拆除设备等。

4. 工作人员在发现防尘防毒设备出现损坏或降低使用效果时,应及时报告并更换新的防尘防毒设备。

五、防尘防毒设备的存放和保管1. 工作场所应设立专门的存放区域,用于存放和保管防尘防毒设备。

存放区域应干燥、通风,并避免与有害物质接触。

2. 防尘防毒设备在存放期间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3. 存放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以提示防尘防毒设备的存放位置,并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六、防尘防毒设备的更新和更换1. 工作场所应定期检查和评估使用的防尘防毒设备的效果和使用情况。

火力发电站环境保护措施说明

火力发电站环境保护措施说明

火力发电站环境保护措施说明一、前言火力发电站是一种重要的能源供应设施,然而,其运营与发电过程中也会带来环境污染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确保火力发电站的可持续发展,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对火力发电站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说明。

二、大气污染控制措施1. 燃烧控制:采用先进的燃烧技术,确保燃烧过程的充分和高效。

通过优化燃烧工艺,减少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等有害气体的生成。

2. 烟气脱硫:使用脱硫设备对烟气进行处理,将二氧化硫转化为硫酸盐,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

3. 烟尘控制:采用静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等设备,有效地捕集和过滤烟尘颗粒,确保烟气排放的烟尘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三、水污染控制措施1. 废水处理:对火力发电站产生的废水进行必要的处理,确保废水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采用化学沉淀、生物处理等方法,使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得到降低。

2. 循环利用:通过合理的系统设计,将废水进行收集和处理后,可以进行循环利用,用于灌溉、冷却等需要用水的环节,降低对水资源的消耗。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1. 灰渣处理:将火力发电过程产生的灰渣进行有效处理和利用,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可以通过固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减少灰渣的排放量。

2. 垃圾分类: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等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提倡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五、噪音治理措施1. 隔音设计:在火力发电站周边建设合适的隔音设施,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同时,通过合理的布局和优化设备运转方式,尽量降低噪音的产生。

六、生态保护与恢复1. 植被恢复:在火力发电站周边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合理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土壤侵蚀,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

2. 绿化建设:积极进行绿化建设,通过种植树木、草坪等方式,改善火力发电站周边的环境氛围,提升空气质量。

七、环境监测与评估1. 监测装置的设置:在火力发电站周边设置环境监测装置,对大气、水体和噪音等环境指标进行实时监测,确保环境数据的准确性。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模版(3篇)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模版(3篇)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模版1. 引言防尘防毒安全技术是保障工作场所员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了有效预防尘毒物质对员工的危害,制订并执行相应的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的模版,帮助企业制定并完善相关安全规定,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2. 规定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工作场所的防尘防毒安全措施得以有效执行,减少员工接触有害尘毒物质的风险,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尘毒作业环境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化工厂、建筑工地、实验室等。

4. 防尘防毒设施要求4.1 工作场所应设置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降低尘毒浓度。

4.2 工作场所应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尘面具、防护手套等,并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4.3 防尘防毒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并记录维护和检查情况。

4.4 紧急情况下,应设有紧急救援设备和应急预案,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5. 员工培训要求5.1 所有员工应接受防尘防毒安全培训,了解有关尘毒物质的危害性以及防护措施的正确使用方法。

5.2 新进员工应在入职前接受防尘防毒安全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

5.3 非常规操作人员或特殊工种人员应接受额外的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或资格证明。

6. 监督与检查6.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防尘防毒安全检查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场所的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情况。

6.2 定期组织防尘防毒设施的自查与检验,并作记录保存。

6.3 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7. 紧急情况处理7.1 工作场所应制定完善的紧急情况处理预案,明确员工的安全撤离路线和避难点。

7.2 所有员工应熟悉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并定期进行紧急演练,以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7.3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8. 相关记录和报告8.1 工作场所应建立防尘防毒安全档案,包括相关培训记录、检查记录、紧急演练记录等。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模版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模版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减少作业环境中的尘毒对员工的危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的防尘防毒安全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第二章防尘措施第四条本单位应对生产作业中容易产生尘粒的工序进行整改,尽量减少尘粒的产生。

第五条对无法消除的尘粒产生,本单位应采取防尘设施和工艺措施,如安装防尘罩、尘粒抑制剂等。

第六条对容易飞扬的粉尘和有害物质,本单位应采用封闭输送和包装、采用负压作业等措施,防止其对员工造成危害。

第三章防毒措施第七条本单位应对生产作业中可能产生有害毒物的工序进行评估,确定有毒物质的种类和危害程度。

第八条对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本单位应采取通风换气设备、防毒面具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本单位应为涉及有毒物质作业的员工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十条当出现有毒物质的泄漏事故时,本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和处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四章监测和检查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建立尘毒污染的监测和检查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和评估。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并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

第十三条监测结果应记录并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对防尘防毒设施和装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五章培训和教育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定期开展防尘防毒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十六条培训内容应包括有害物质的识别、使用和储存方法,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七条培训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采取理论培训和实操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培训记录应及时归档和保存,供检查和审核使用。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认真履行防尘防毒安全工作的员工,本单位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条对违反防尘防毒安全规定的员工,本单位应依法进行处理,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2篇)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2篇)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1、生产过程中,凡有粉尘的岗位,都应采取防尘措施,安装抽尘除尘装置,使粉尘浓度降低到国家标准10毫克/立方米以下,要给职工配发防尘口罩,有毒害岗位应有排毒设施。

配备防毒面具。

2、坚决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防尘防毒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检修生产设备时,同时安排检修尘毒设施。

生产设备检修完毕,除尘毒设施必须恢复。

4、岗位工人负责本岗位尘毒设施的维护清扫,除尘器内的积灰及时清理。

5、噪音大的岗位,均应配有消音装置或隔音装置,工作区域噪音应符合国家规定,不得超过____分贝。

6、强酸、碱及毒性化学药品的领发,必须专人负责,要建帐登记。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2)是指用于保护工人免受粉尘和有害物质侵害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1. 规定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的使用,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尘服、防尘眼镜等。

2. 规定在易产生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工作环境中必须使用适当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通风系统、除尘设备等。

3. 提供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以及如何处理粉尘和有害物质。

4. 规定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卫生清洁,保持工作区域的清洁和整洁,防止积聚和扩散粉尘和有害物质。

5. 进行定期的空气质量检测,确保工作场所的空气中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6. 确保可燃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储存、搬运和处置符合规定,避免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7. 实施定期的健康监测,监测从事防尘防毒工作的员工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8. 建立紧急情况预案,包括应对事故和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逃生路线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具体的规定和措施将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工作环境而有所不同。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文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文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防尘防毒工作的场所和单位。

第三条防尘防毒安全工作是指通过使用防尘防毒设备和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和控制有害气体、粉尘和化学物质对人体造成的危害。

第四条防尘防毒安全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呼吸系统不受到有害气体、粉尘和化学物质的侵害。

第五条防尘防毒安全工作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必须佩戴合适的防尘防毒设备;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必要时需要对有害气体、粉尘和化学物质进行检测和监控。

第六条防尘防毒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第七条系统地进行防尘防毒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防尘防毒安全工作的认识和技能。

第二章工作场所第八条工作场所的选择应尽量避免有害气体、粉尘和化学物质的存在,如果无法避免,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工作场所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洁及消毒。

第十条工作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流通畅通。

第十一条需要进行防尘防毒工作的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第十二条根据工作场所的不同,必要时需要设置隔离区域,限制非工作人员的进入。

第三章防尘防毒设备第十三条防尘防毒设备是指能有效防止有害气体、粉尘和化学物质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安全装备。

第十四条防尘防毒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工作环境和有害物质的性质确定,确保其能够提供有效的防护。

第十五条防尘防毒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第十六条防尘防毒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防尘防毒设备必须配备合适的滤芯和滤罐,以保证其过滤效果。

第十八条防尘防毒设备必须佩戴到位,并由专人进行操控和监督。

第四章操作规范第十九条防尘防毒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和合格的人员进行。

第二十条防尘防毒工作必须依照操作规范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十一条在进行防尘防毒作业期间,严禁吸烟和进行其他可能导致火灾和爆炸的行为。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本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本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职业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规范防尘防毒安全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防尘防毒作业的在岗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加工、施工、清洁等工作岗位。

第三条防尘防毒安全工作应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工程控制、个体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相结合,确保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不受到粉尘、化学物质和有害气体的危害,达到职业健康和安全的要求。

第二章防尘安全技术规定第四条遵循防尘工作的“四防”原则,即源头防治、过程控制、设备防护和人身防护。

第五条进行防尘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手套等个体防护装备,并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六条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防尘设备和工程措施,如风淘机、吸尘器、排风系统等,及时清理粉尘,并及时更换和维修设备,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防尘设备的选用和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保证其质量稳定可靠。

设备使用人员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设备,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在高风险环境下,应增加相应的安全措施,如设置隔离带、引导标志,修建防护墙等。

第九条防尘技术措施应事先进行风险评估和工程设计,确保施工计划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防毒安全技术规定第十条遵循防毒工作的“三防”原则,即监测预警、建立应急机制、个体防护。

第十一条在作业场所应设置气体监测设备,定期对空气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有害气体的浓度超标,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进行防毒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熟练掌握正确使用呼吸器、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的方法。

第十三条在有害气体浓度较高的作业环境中,应确定有效的通风换气措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通风设备。

第十四条在有害气体暴露风险较高的作业岗位,应采取双人作业、定期轮岗等措施,避免长时间暴露在有害环境中。

第十五条在发生毒气泄漏或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第十六条防毒装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损坏或过期的装备。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文(2篇)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文(2篇)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文1、生产过程中,凡有粉尘的岗位,都应采取防尘措施,安装抽尘除尘装置,使粉尘浓度降低到国家标准10毫克/立方米以下,要给职工配发防尘口罩,有毒害岗位应有排毒设施。

配备防毒面具。

2、坚决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防尘防毒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检修生产设备时,同时安排检修尘毒设施。

生产设备检修完毕,除尘毒设施必须恢复。

4、岗位工人负责本岗位尘毒设施的维护清扫,除尘器内的积灰及时清理。

5、噪音大的岗位,均应配有消音装置或隔音装置,工作区域噪音应符合国家规定,不得超过____分贝。

6、强酸、碱及毒性化学药品的领发,必须专人负责,要建帐登记。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防尘防毒安全措施,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条企业应依法组织工作,落实防尘防毒安全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防尘防毒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定,确保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四条企业应配备专业防尘防毒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防尘防毒包括但不限于防尘设施、防尘设备、防尘措施、防尘操作等。

第二章防尘安全措施第六条企业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尘埃来源和性质,制定相应的防尘措施,并向职工进行宣传和教育。

第七条企业应配备相应的防尘设施和设备,确保工作场所的尘埃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对防尘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尘埃测量,确保尘埃浓度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中应正确使用防尘设备,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第三章防毒安全措施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工作场所的毒物来源和性质,制定相应的防毒措施,并向职工进行宣传和教育。

第十二条企业应配备相应的防毒设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职工接触有害气体或化学物质。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对防毒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程》编制说明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程》编制说明

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于 2017 年 2 月制定了专门的项目实施方案,明
确了组织管理、任务分工、进度要求,确立了标准研究起草的技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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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等,并按规定要求定期向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编制《规程》(草案)。 2017 年 2 月-10 月,项目组进一步开展了美国、日本和我国粉尘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情况的调研和对比分析,2017 年 11 月-2018 年 3 月,立足我国粉尘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借鉴工业发达国家粉尘危害 防治相关经验,项目组起草形成了《规程》(草案)。2018 年 4 月以来, 由于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调整等原因,标准研究起草相关工作仅进行了 内部研讨和标准草案的进一步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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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力求标准先进性的同时,确保其适用性和实际应用效果。 4.编制的广泛参与 标准编制坚持“研、用”结合,前期编制集中我国代表性科研院
所、用人单位研讨与实践经验,后续工作将更为广泛征求相关科研院 所、用人单位、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协会、职业健康监管部门及相关 专家的意见,确保本标准具有更好的实用性。
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编号:20173380-Q-450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程》 Administrative code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dust
(送审稿) 编制说明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二零一九年八月
目录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分工如下表所示。
表 1 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
序号 1 2
姓名 职称/职务 张忠彬 教授级高工 刘宝龙 副总工/教高
单位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所承担的工作 项目负责人,起草人 项目协调,参与国内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模版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模版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防尘防毒安全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的防尘防毒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建筑工地、实验室等各类作业场所。

第三条防尘防毒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培训、配备合适的防护设备,落实防尘防毒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四条防尘防毒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护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员工的危害。

第二章防尘防毒工作职责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防尘防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尘防毒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职责。

第六条企业领导应当高度重视防尘防毒工作,加强对各级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防尘防毒工作的有效落实。

第七条防尘防毒工作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防尘防毒工作的组织、统筹和落实。

第八条防尘防毒工作负责人应当制定详细的防尘防毒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第九条员工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装备,接受相关培训,积极参与防尘防毒工作。

第十条员工应当配合企业的安全检查和技术培训,提高自身的防尘防毒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防尘防毒安全措施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个人防尘防毒控制措施,包括采取工程控制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减少员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机会。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防尘防毒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防尘防毒应急预案,明确员工的逃生路线和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防尘防毒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防尘防毒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四章防尘防毒设备第十六条企业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的防尘防毒设备,并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防尘防毒设备,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员工的需要,提供合适的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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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编制说明《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的术语和定义、选址和布局、技术措施、个体防护、应急救援、管理措施和职业健康监护。

本技术规范为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导,为设计单位在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设施设计时提供了参考,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火力发电企业职业病危害评价时提供了防尘防毒方面的技术依据,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对火力发电企业监管提供了技术依据。

一、工作简况1 任务来源及协作单位2015年11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申报2016年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政法函〔2015〕58号)开始征集2016年职业卫生标准计划项目,山东电力研究申报了《燃煤电厂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

2016年2月29日,在北京召开了2016年度标准立项审查会,经过讨论,标准名称改为《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2016年4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6〕32号),将《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列入2014年安全标准修订计划。

该标准由山东电力研究院负责起草,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湖北凯瑞知行科技有限公司参与起草,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2 编制的必要性中国是世界上第一火电大国,2015年,全年净增火电装机7202万千瓦(其中煤电5186万千瓦),为2009年以来年度投产最多的一年,2015年底全国全口径火电装机9.9亿千瓦(其中煤电8.8亿千瓦、占火电比重为89.3%),同比增长7.8%,占总装机容量的65.7%,全年火电发电40972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73.1%。

201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火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315克/千瓦时、同比降低4克/千瓦时。

火电占比、机组出力、负荷调节等特性,以及电价经济性等方面综合评价,火电在电力系统中的仍处于基础性地位。

图1 2015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情况我国火力发电企业从业人员达70余万,大部分人员为一线员工,接触煤尘、矽尘、噪声、高温、盐酸、氢氧化钠、氨等30余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煤工尘肺、矽肺、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中暑、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职业性急性氨气中毒等30余种职业病,威胁着广大一线员工的职业健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将火力发电(燃煤发电)列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式严峻。

部分火力发电企业注重安全生产,但忽视了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职业卫生工作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如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设置不合理,故障时有存在,维修不及时,维护管理较差。

警示标识不全,不规范。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走形式,未结合实际工作中职业病危害。

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不合理,使用不规范。

职业健康监护开展不全或过度等。

部分设计单位在进行电厂设计和职业卫生设计专篇编制时,未能引进新技术,如曲线落煤管,部分设计单位还是按《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DL/T 5187)设计落煤管和除尘器。

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火力发电企业职业病危害评价对防尘防毒设施评价时主要依据GBZ 1、DL/T 5035、DL/T 5187.2和DL 5454等,但其中部分内容不够系统具体(见第四章节与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标准的关系)。

因此,非常有必要依据火力发电企业的自身特点,制定《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为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导,为设计单位在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设施设计时提供了参考,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火力发电企业职业病危害评价时提供了防尘防毒方面的技术依据,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对火力发电企业监管提供了技术依据。

3 主要工作过程本标准的编制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过程:第一阶段:开展广泛的文献调研及资料收集,掌握了火力发电企业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及防尘防毒设施设置情况,以及当前火力发电企业比较先进的防尘防毒技术,并广泛征求《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制定意见。

第二阶段:整理分析调研资料及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初步确定标准篇章设计,成立《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编写组,制定标准编制的实施方案。

第三阶段:根据实施方案分配的具体工作,整理各章节具体内容,形成初稿。

4 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永、巩泉泉、王坤、江红、赵华、邓伟妮、刘冰、李超、张现清、吴俊等。

张永为标准编写执笔人,其余人员参与了标准的调研、起草和修改工作。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的主要内容(一)编制原则1 按标准要求编写标准的原则遵循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

2 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标准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49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总厅安健〔2015〕16号)、《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3 适用性原则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中燃煤电厂运行期间防尘防毒工作,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设施的设计,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火力发电企业职业病危害评价,同时适用于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对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监管。

4 可操作性原则本标准在结合火力发电企业职业病危害特点,针对火力发电企业各系统的粉尘、化学物质产生的场所和位置,设置相应的防尘防毒设施。

本标准参考了现行的火力发电企业的设计规程和防尘防毒的相关标准,并广泛调研了火力发电企业现行的防尘防毒技术,标准中使用了现行火力发电企业主要使用的先进防尘防毒技术,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5 广泛参与的原则在调研过程中,广泛调研了火电厂、火电设计单位、防尘设备制造单位等防尘防毒工作和设计,充分考虑了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设施的设计、运行中的现状和问题,确保本标准具有实用性。

6 与其他相关标准协调的原则本标准制定时规范性引用了多个已经颁布的职业卫生相关标准。

同时,本标准中使用的定义、术语、符号和概念,力求与相关标准相协调。

(二)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内容主要包括:术语和定义、选址和布局、技术措施、个体防护、应急救援、管理措施和职业健康监护。

本标准简要介绍了火力发电企业的布局、管理措施和职业健康监护,详细介绍了火力发电企业各系统防尘防毒、个体防护和应急救援的技术措施,引入曲线落煤管等现电厂使用的防尘技术,并对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设置的位置、场所、参数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三、编制内容1 范围标准的范围主要是对标准的内容进行限定。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中燃煤电厂防尘防毒的术语和定义、选址和布局、技术措施、个体防护、应急救援、管理措施和职业健康监护。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中燃煤电厂防尘防毒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不适用火力发电企业中其他类型的电厂如燃油电厂、燃气电厂等的防尘防毒工作。

由于燃油电厂、燃气电厂使用的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与燃煤电厂不同,防尘防毒措施也不同于燃煤电厂。

燃煤电厂在火力发电企业中占比很高,粉尘和毒物的危害也较重,燃油电厂、燃气电厂的粉尘、毒物危害相比来说较小,所有本标准主要针对燃煤电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列举了本标准所规范性引用的文件,共17个文件。

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列出了曲线落煤管和万向充装管道系统2个术语和定义,GBZ 1、GBZ 188、GBZ/T 224等标准界定的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这2个术语和定义参考了网络释义,防尘防毒设备制造企业给出的说明,还参考了部分文献对着2个术语和定义的说明,经过和防尘防毒设备制造企业的技术人员、编写组人员讨论制定。

4 总体布局火力发电企业总体布局应符合GB 50187、GBZ 1、DL 5000、DL 5454等的要求。

其中GB 50187和DL 5000对火电企业的总体布局有明确具体的规定,GBZ 1和DL 5454在职业卫生方面对火电企业的总体布局进行了规定。

标准中4.2功能分区是结合DL 5454和《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进行划分。

4.3和4.4对企业中主要的粉尘、毒物污染的车间在平面布置上进行了规定,符合GBZ 1等标准的要求。

5 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包括尘毒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尘毒防控要求和防尘防毒技术措施。

5.1 尘毒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本条款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中粉尘、化学毒物的关键控制点,包括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较大粉尘、毒物的场所和可能造成急性职业中毒的场所,各检修场所,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点及岗位、有职业病发生的岗位、有职业性损伤的岗位。

这些场所和岗位是可能再造成职业病危害的点位,是企业要重点关注的防尘防毒点。

5.2 尘毒防控要求对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的总体要求。

各系统通用的技术在此章节提出。

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密闭化、自动化、湿式作业、源头控制、防止二次污染、通风等措施控制尘毒危害。

5.2.1在生产工艺方面进行了要求,需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

5.2.2在防尘防毒设施设计和效果进行了总体要求,尽量使工作场所中的粉尘、毒物浓度达到GBZ 2.1的要求,达不到的需采用个体护措施。

5.2.3对各系统防尘防毒密闭化、自动化方面进行了要求,要对尘源进行有效控制。

5.2.4在可以使用湿式作业的粉尘作业场所进行了要求,主要采用喷雾抑尘(含水喷雾抑尘、微雾抑尘等)措施,在寒冷地区需要注意防冻,DL/T 5187.2有对喷嘴水压进行要求,但现使用的喷雾抑尘装置的喷嘴种类较多,参数不一致,其水压需要根据喷嘴参数设置,以求达到最佳的喷雾效果,不宜做统一要求,使用干雾抑尘时,还应考虑压缩空气的压力及配比。

5.2.5对冲洗设施的进行了要求,可以使用冲洗设施的场所使用水冲洗,防止二次污染,冲洗废水需要进行处理。

5.2.6和5.2.7对通风系统进行了总体要求,需要符合GB 50019、DL/T 5035的要求,GB 50019使用的是《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DL/T 5035使用的是《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L/T 5035-2015报批稿),DL/T 5035报批稿虽未正式发布,现火电厂设计均是按照报批稿进行设计(已向部分电力设计院咨询),原《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L/T 5035-2004)时间较久,部分规定已不适合现火电厂运行,所以本标准参考DL/T 5035报批稿的规定进行编制,并重点提出了气流组织、换气次数、排风口和进风口的要求,气流组织和换气次数是通风效果的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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