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着火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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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泄漏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氧气泄漏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氧气泄漏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背景在某化工厂的生产车间,发生了一起氧气泄漏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时,车间内的工人正在进行氧气气瓶装填作业,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氧气泄漏并发生了火灾。

事故造成了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严重影响了工厂的正常生产秩序。

二、事故调查过程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工厂的安全人员和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和灭火工作。

2. 同时,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

3. 调查人员对氧气装填作业的操作流程、安全措施和员工的操作行为进行了查证和采访,以确定事故的具体原因。

4. 调查人员对事故发生时的工厂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以及现场设施的安全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5. 调查人员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他们的操作习惯、安全意识和培训情况,以便于分析事故的根本原因。

6. 最终,调查人员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访谈等多方面的调查取证工作,全面分析了事故的发生原因,确定了事故的责任主体和作出了相关的处理意见。

三、事故原因分析1. 操作不当据调查显示,氧气泄漏火灾事故的根本原因是气瓶装填作业时的操作不当。

工人在进行氧气气瓶装填作业时,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导致了氧气泄漏。

在氧气泄漏后,由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2. 安全意识淡薄在事故发生时,涉事工人的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对氧气装填作业的风险认识不足,缺乏对可能发生危险的预判和防范意识。

这种安全意识的弱化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3. 管理缺失工厂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

事故发生时,值班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氧气泄漏问题,导致了事故的扩大和加剧。

此外,工厂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管理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事故处理意见1.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涉事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使其认识到自身的操作不当对企业和员工造成的巨大损失,从而引起重视并改正错误。

氢气及其事故案例汇报

氢气及其事故案例汇报
经验教训1为从根本上杜绝可燃气体不氧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充气前应对瓶内余气性质进行判别只有判定氢瓶内余气丌是氧气或爆鸣性气体时方可安全充装使用余气是非可燃非助燃气体时虽无安全间题但充装后气体纯度将下降
氢气及其事故案例 × ×及其事故案例
(报告人:孙皓)
PART 01
物化特性 健康危害与防护
PART 02
PART 03
典型事故案例
物化特性
轻 难溶
-252.87℃
易燃 级别
-259.1℃
易爆 级别 Biblioteka 性 级别健康危害与防护1、健康危害
健康危害与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
2、职业防护
手防护
身体防护
典型事故案例:事故经过
此外,爆炸气瓶的碎片击坏了 2只气瓶,其中一只是氮气 气瓶爆炸使在现场操作的唯一一位 26岁的工人当即炸死, 1993年2月1日上午8时43分,扬州制药厂一只在用的氢 瓶下部被击穿,排出高速氮气而飞离现场约 20m外被阻,落 其手、脚、左臂及腿等被炸断,颈部也被炸断,爆炸气浪将 气瓶发生了粉碎性爆炸。 在高约 5m的房顶上;有一只氢气瓶瓶阀被气浪或小碎片撞 死者抛到离爆炸气瓶原存放处约 6m的厂房内,其状惨不忍 爆炸气瓶用的减压阀后压力表,指示在 2.1MPa,未能回 击打开,并着火;现场 2只压力容器被碎片击坏,其中一只 睹。 到零位。从半径为130m 左右的范围内拣回气瓶残片共60余 被击穿。离爆炸气瓶约 6m 处的2台风机被击毁。风机北侧车 块,合计重量为49.9kg ,较该爆炸气瓶原重少 8.5kg,其中, 间厂房的 5个玻璃柜及其上面的玻璃、气瓶存放处棚顶的石 搜集到的飞离爆炸现场最远的一块重量为 0.44kg,飞到距离 棉瓦等均全部被击毁。该爆炸瓶置于车间东侧半人多高的花 爆炸现场约130m外办公楼的质检科仪器室内,并将室内排 墙旁,南、北无墙,棚顶为仅用石棉瓦遮阳遮雨的轻型层顶。 气扇叶片砸坏。 因此泄爆面积大,从而现场未再造成更大的破坏。

气瓶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方案

气瓶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方案

气瓶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方案一、概述气瓶火灾爆炸事故是指涉及气瓶使用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气瓶使用涉及氧气瓶、乙炔瓶、二氧化碳瓶等。

一旦气瓶发生火灾或爆炸,不但会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周围环境及建筑物造成影响。

因此,及时、有效地处置气瓶火灾爆炸事故十分重要。

本文提供了一些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气瓶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方案,以供参考。

二、预防措施2.1鉴别气瓶性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要准确鉴别不同型号、不同性质的气瓶。

对于不同性质的气瓶,我们需要制定出不同的存放位置、使用方式和处置方案。

2.2 确保气瓶安全气瓶使用率高,因此需要保证其使用安全。

应当在存放、使用和处置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存放气瓶时,需要将气瓶存放在防火仓或附近,以确保其不会被火源烧化,造成安全事故。

•使用气瓶时,应定期对压力进行测试,确保其安全可靠。

•气瓶放置时,需要保持其平稳,防止气瓶摔落或倾倒造成安全问题。

2.3 安装专业设施在处理气瓶时应当安装专业设备,如气体管道、氧气管、阀门、泄压器等相关设施,确保气瓶使用安全。

三、应急处置方案3.1 火源处置方法若气瓶发生火灾,需要在保护自身和避开火源的情况下,循序渐进的采取灭火方式。

将灭火器瞄准瓶口喷入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剂,控制火源。

同时,尽快报告消防队伍,协助消防队进行处置。

3.2 气瓶处置方案如果气瓶外壳损坏,而未发生火灾,应视情况决定如何进行处置。

以下为一些常见的气瓶处置方案:3.2.1 立即撤离现场如果瓶中的气体品种无法确定,或者瓶子已经受到损坏,在保护自身和避开危险的情况下,应立即撤离现场,并通知消防部门。

消防部门应及时到现场查明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

3.2.2 关闭气源如果知道气瓶内的气体品种,并且人员经过了足够的培训,可以采取关闭气源的方法。

注意操作过程中周围需要保持空气流通,防止爆炸发生。

3.2.3 安全处置在确定了气瓶内气体品种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安全处置。

首先应尽可能减小气瓶内的压力,可以通过放气或水冷方式来减小气瓶内压力,然后通过专业人员对气瓶进行拆除和处理。

芜湖“2015.10.10“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芜湖“2015.10.10“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芜湖“2015.10.10“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芜湖“2015.10.10”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省政府“10.10”事故调查组2015年10月10日11时44分许,芜湖市镜湖区淳良里社区杨家巷“砂锅大王”小吃店发生一起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28.7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委员杨晶、郭声琨、省委书记王学军、省长李锦斌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锦斌省长、李建中副省长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工作,要求全力做好事故处置各项工作,依法依规严查事故责任,严肃问责追究。

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整改防范,竭力遏制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10月21日我省成立了以省安全监管局为组长单位,省公安厅、省监察厅、芜湖市人民政府为副组长单位,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药监局、省总工会、芜湖市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政府芜湖“10.10”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调查组(以下简称“省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聘请火灾化学、火灾调查、特种设备、燃气、建筑安全等专业的7位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省事故调查组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证人和录像分析,查明了事故过程,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一、事故有关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10月10日10时许,“砂锅大王”小吃店经营者张保平更换了店内东侧铁板烧灶所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

11时40分许,张保平的妻子刁山翠打开该钢瓶角阀和铁板烧灶开关,欲用点火。

气瓶事故现场处置预案范文

气瓶事故现场处置预案范文

一、预案概述为确保在发生气瓶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降低事故损失,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气瓶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气瓶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事故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事故救援工作,包括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火灾扑救等。

(2)现场保障组:负责现场物资保障、警戒、交通管制、通信联络等工作。

(3)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4)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事故原因调查、损失评估、责任追究等。

四、应急处置措施1. 气瓶泄漏事故(1)发现气瓶泄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指挥部。

(2)现场救援组立即疏散周边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3)现场保障组切断泄漏气瓶的电源、水源,防止火源和静电产生。

(4)现场救援组使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5)信息宣传组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发布警示信息。

2. 气瓶火灾爆炸事故(1)发现气瓶火灾爆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指挥部。

(2)现场救援组立即疏散周边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3)现场保障组切断泄漏气瓶的电源、水源,防止火源和静电产生。

(4)现场救援组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5)信息宣传组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发布警示信息。

3. 气瓶事故救援(1)现场救援组立即组织救援力量,对伤员进行救治。

(2)现场保障组确保救援物资供应,为救援工作提供支持。

(3)善后处理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五、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发生单位发现气瓶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报告指挥部。

2. 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并通知相关部门。

4. 各部门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5. 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燃气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燃气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燃气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一、基本情况据了解,某某时间某某地发生一起严重的燃气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地点为某某小区某某栋某某楼,具体位置为某某街道某某路某某号。

事故发生时间为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晚上某某时。

二、事故原因经过初步调查,本次燃气火灾事故的原因是由于燃气管道泄漏引发了火灾。

经过现场勘查,发现事故发生地点的燃气管道存在老化破损情况,并且未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导致了燃气泄漏。

同时,事故发生地点的租户存在违章搭建燃气管道、使用不当等行为,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责任认定1. 管理责任:初步认定某某小区物业公司存在管理不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未对老化破损的燃气管道进行及时维修更换,燃气泄漏问题长期存在而未得到有效解决。

2. 使用责任:事故发生地点的租户存在违章搭建燃气管道、使用不当等行为,也应该对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

四、临时处理1. 对事故发生地点进行了封锁,确保安全疏散并进行了相关安全处理。

2. 安抚受影响的居民,并协助其安排临时住所。

3. 落实资金和物资支持,进行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五、整改措施1. 物业公司要立即对小区内的燃气管道进行全面检查,并对老化破损的管道进行及时维修更换。

2. 对事故发生地点的租户进行教育和警示,禁止违章搭建燃气管道、使用不当等行为。

3. 完善小区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燃气使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安全使用。

六、事故损失1. 人员伤亡:初步统计,该起事故导致了某某人受伤某某人死亡。

2. 财产损失:初步统计,该起事故导致了某某房屋受损某某财产损失。

七、结论与建议1. 对物业公司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严厉处罚,督促其加强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

2. 对租户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燃气使用的监管。

3. 通过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提高燃气安全使用意识。

以上为本次燃气火灾事故的初步调查报告,事故后续处理和安全整改工作将持续进行,以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期待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提升小区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气瓶着火应急预案

气瓶着火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在气瓶着火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工厂、实验室等场所内发生的气瓶着火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气瓶着火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协调工作。

(2)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救援工作。

(3)疏散组:负责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4)警戒保卫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秩序维护工作。

(5)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医疗救护工作。

(6)通讯联络组: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发布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事故发生(1)发现气瓶着火,立即报告现场指挥组。

(2)现场指挥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开展应急处置。

2. 现场灭火救援(1)灭火救援组立即赶赴现场,采取以下措施:①利用现场消防设施进行灭火;②切断气瓶阀门,停止气体泄漏;③使用灭火器材对火源进行扑救;④对周边人员进行疏散。

(2)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人员疏散(1)疏散组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按照预定疏散路线迅速撤离。

(2)对伤员进行救治,送往医院。

4. 警戒保卫(1)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确保事故现场安全。

(2)对周边交通进行管制,引导车辆绕行。

5. 信息报送(1)通讯联络组立即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

(2)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后期处置1. 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生产秩序。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3.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4. 对应急预案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由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天燃气管道气瓶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天燃气管道气瓶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天燃气、管道、气瓶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事故特征1.1事故类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天然气、乙炔气体的火灾、爆炸事故。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和装置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为烘烤线、焊接切割作业点。

1.3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情况在各季节均有可能发生,夏季由于气温原因发生的可能性更大。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可能对周边的设备、设施造成不可修复的危险程度,对厂房也有可能造成结构性损坏,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还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社会影响较大。

1.4事故可能发生前兆(1)管道由于外力损坏导致气体泄漏,存在违章使用明火、焊接操作,特种作业时未经审批,作业时未按照相应规定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未加强安全监管等;(2)烟气的味道,火灾发生时,烟气会向远处蔓延,烟是最明显的火灾征兆,烟气出现意味着情况可能非常危险;(3)闻到烧焦东西的糊味。

2、应急自救组织与职责2.1应急自救小组现场应急自救小组,由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和现场工作人员组成。

其中现场负责人或班组长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如现场无负责人或班组长,则结合现场员工情况而定。

2.2应急小组职责(1)发现事故,在现场应急自救小组组长的组织下开展自救;(2)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故情况;(3)应急小组成员应按现场处置措施进行处理。

3、应急处置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工作时间内,发现火灾爆炸的第一人应立即报告给现场负责人或班组长,非工作时间内,发现火灾爆炸的第一人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对事故作出判断,明确事故预警、应急响应级别,同时按预定方案展开行动,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援。

当事故不能有效处置,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或者影响到企业周边社区时,应及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级别,即:由单位负责人报请高新区应急救援中心启动政府级应急预案。

明火已被扑灭,并且确定暂无其它隐患情况下,由应急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并转入现场恢复、后期处置等工作。

燃气事故案列分析及应急处置

燃气事故案列分析及应急处置

顾光华 杨孔才
储运部 分管人员
重大责任事 在装卸环节疏于管理,未及时排除 故罪,有期 事故隐患,事故应急措施不到位, 徒刑6年零6 对事故的发生负管理责任 个月
马晓波
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事故应急 重大责任事故 储运部经理 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直 罪,有期徒刑6 接责任 年零10个月 重大责任事故 罪,有期徒刑6 年零10个月 重大责任事故 罪,有期徒刑6 年零10个月
留党察看一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 年、行政撤 韩瑞 队临港经济开发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职处分,降 大队副大队长 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 为科员 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 撤销党内职 临沂市交通运输执 暂行规定》等规定,给予以下 务、行政撤 法支队临港经济开 29名人员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李景涛 职处分,降 发区大队党支部书 为管理岗位 记、副大队长 九级职员 未认真督促指导区有关职能部门 临港经济开发区党 党内警告、 和团林镇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 赵志德 工委书记、管委会 行政记过处 监管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 主任 分 领导责任。 对交通运输、安监、经信等部门 临沂市政府党组成 存在的执法检查、安全监管、企 行政记过处 刘贤军 员、副市长 业审批等方面问题失察,对事故 分 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物理 特性 化学 特性
• 比空气重 • 液态变气态时 体积增大250倍 • 易燃易爆 • 爆炸上下限 (体积分数: 1.5%~9.5%)
易燃易爆:液化石油气比空气重,能在地势低洼扩散到很远的地 方,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爆炸极限为1.5%~9.5%。 遇明火(静电或电火花)都会燃烧爆炸。 健康危害:基本无毒,但当空气中浓度过高时。空气中氧含量降 低,可致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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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列

气瓶安全事故案例

气瓶安全事故案例

气瓶安全事故案例一、事故经过2003年9月16日上午9时许,非法经营户何××,在西塘翠南船厂氧气瓶仓库打电话通知位于陶庄镇陶庄村的天凝氧气充灌站陶庄新站的沈××,称其将派李××(死者,安徽人)来充装氧气。

9月16日12:00时多,非法运输户李××由沈××为其充装20瓶。

9月16日下午13:00时左右,李××将自备车(车号为安徽K48555)驶入位于原西汾公路北侧的西塘镇新胜村陆家浜铁场内的项××堆场。

当李××卸第一瓶氧气瓶时突然爆炸,李××被炸死亡。

当时周边幸无他人伤及。

二、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1)在卸瓶作业过程中运输车左后轮胎爆裂,造成车辆左倾氧气瓶掉落与地面废钢材发生碰撞,瓶阀中间断裂且遇油渍引发化学爆炸。

(2)氧气瓶本身有缺陷。

据调查知,属何××产权的32只氧气瓶与其它瓶相比,明显黑不溜秋,七长八短,手轮等附件残缺不全。

据市质监局特种设备检测院现场勘察报告,爆炸的氧气瓶底部正中部位已被机械钻孔,直径为42mm,且该孔周围有明显电弧焊接痕迹(贴焊)。

属报废钢瓶。

2、间接原因氧气充灌及流转管理混乱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1)个体运输户李××未经交通部门批准,运输及装卸危险化学品,违反了国务院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属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爆炸的氧气瓶产权属何××,而何××经营、运输氧气未经政府任何职能部门批准,违反了国务院344号令第二十七条及第二十九条规定。

(3)陶庄充灌新站在明知何××钢瓶有缺陷的情况下,仍多次为其充装,包括原来的天凝氧气充灌站,违反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

气瓶使用事故现场应急预案

气瓶使用事故现场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单位应对气瓶使用事故的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内部气瓶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泄漏、火灾、爆炸等。

三、事故分类及应急响应1. 气瓶泄漏事故(1)发现气瓶泄漏时,立即关闭气瓶阀门,疏散无关人员,打开门窗通风。

(2)如泄漏气体为易燃易爆物质,立即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报告相关部门。

(3)如泄漏气体有毒有害,立即佩戴防护用品,将泄漏气瓶移至安全地带,并报告相关部门。

2. 气瓶火灾事故(1)发现气瓶火灾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

(2)使用灭火器、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即撤离现场,并报告相关部门。

3. 气瓶爆炸事故(1)发现气瓶爆炸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

(2)立即撤离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3)如爆炸产生有害气体,立即佩戴防护用品,将泄漏气瓶移至安全地带,并报告相关部门。

四、应急组织与职责1. 成立气瓶使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处置。

2. 设立应急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事故的应急处置、人员疏散和物资调配。

3. 设立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救护。

4. 设立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1. 发生气瓶使用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

3. 应急现场指挥组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4. 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5. 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注意事项1. 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应保持冷静,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3. 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4. 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洪梅镇“4·23”一般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洪梅镇“4·23”一般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洪梅镇“4·23”一般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4月23日19时许,东莞市洪梅镇新庄村望沙路桥西工业区荣盛停车场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吕业升书记、梁维东市长、白涛常务副市长和杨东来副市长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现场处置,积极抢救伤员,组织力量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各有关部门尽快查清事故原因,从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由监察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总工会、洪梅镇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洪梅镇“4·23”一般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第一市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相关防范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事故液化石油气装卸点所在停车场(事故停车场):东莞市荣盛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1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东莞市洪梅镇新庄村望沙路桥西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王志坚;注册资本:人民币壹百万元;经营服务:停车场服务。

事故停车场地块权属方:东莞市桦实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5日;住所:东莞市洪梅镇桥新庄村望沙路西工业区2号;法定代表人:周汉球(男,汉族,1959年10月10日出生,身份证住址:东莞市莞城区向阳路61号5楼);经营范围:销售建材、五金、电器、纸品。

芜湖“205.0.0“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芜湖“205.0.0“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省政府“10.10”事故调查组2015年10月10日11时44分许,芜湖市镜湖区淳良里社区杨家巷“砂锅大王”小吃店发生一起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28.7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委员杨晶、郭声琨、省委书记王学军、省长李锦斌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锦斌省长、李建中副省长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工作,要求全力做好事故处置各项工作,依法依规严查事故责任,严肃问责追究。

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整改防范,竭力遏制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10月21日我省成立了以省安全监管局为组长单位,省公安厅、省监察厅、芜湖市人民政府为副组长单位,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药监局、省总工会、芜湖市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政府芜湖“10.10”重大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调查组(以下简称“省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聘请火灾省事故调查组通过实地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证人和录像分析,查明了事故过程,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一、事故有关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10月10日10时许,“砂锅大王”小吃店经营者张保平更换了店内东侧铁板烧灶所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

11时40分许,张保平的妻子刁山翠打开该钢瓶角阀和铁板烧灶开关,欲用点火棒将铁板烧灶点燃,未点燃,随后拧大角阀阀门,仍未点燃,便告知张保平处理。

张保平在处置过程中,发现与灶具连接的液化气钢瓶瓶口附近有火苗,试图关闭钢瓶的角阀,未果。

他随即拖出钢瓶,导致钢瓶倾倒、减压阀与角阀脱落,大量液化气喷出,瞬间引发大火,11时50分,该钢瓶发生爆炸。

氢气及其事故案例汇报

氢气及其事故案例汇报
此外,爆炸气瓶的碎片击坏了 2只气瓶,其中一只是氮气 气瓶爆炸使在现场操作的唯一一位 26岁的工人当即炸死, 1993年2月1日上午8时43分,扬州制药厂一只在用的氢 瓶下部被击穿,排出高速氮气而飞离现场约 20m外被阻,落 其手、脚、左臂及腿等被炸断,颈部也被炸断,爆炸气浪将 气瓶发生了粉碎性爆炸。 在高约 5m的房顶上;有一只氢气瓶瓶阀被气浪或小碎片撞 死者抛到离爆炸气瓶原存放处约 6m的厂房内,其状惨不忍 爆炸气瓶用的减压阀后压力表,指示在 2.1MPa,未能回 击打开,并着火;现场 2只压力容器被碎片击坏,其中一只 睹。 到零位。从半径为130m 左右的范围内拣回气瓶残片共60余 被击穿。离爆炸气瓶约 6m 处的2台风机被击毁。风机北侧车 块,合计重量为49.9kg ,较该爆炸气瓶原重少 8.5kg,其中, 间厂房的 5个玻璃柜及其上面的玻璃、气瓶存放处棚顶的石 搜集到的飞离爆炸现场最远的一块重量为 0.44kg,飞到距离 棉瓦等均全部被击毁。该爆炸瓶置于车间东侧半人多高的花 爆炸现场约130m外办公楼的质检科仪器室内,并将室内排 墙旁,南、北无墙,棚顶为仅用石棉瓦遮阳遮雨的轻型层顶。 气扇叶片砸坏。 因此泄爆面积大,从而现场未再造成更大的破坏。
典型事故案例:经验教训
1、为从根本上杜绝可燃气体与氧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 充气前应对瓶内余气性质进行判别,只有判定氢瓶内余气不是氧 气或爆鸣性气体时方可安全充装、使用,余气是非可燃非助燃气 体时,虽无安全间题,但充装后气体纯度将下降。 2、气瓶充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对气瓶有效登记,不宜将气瓶采用各用户大循环使用的方式。 3、氢气站对氢气纯度和氧气纯度必须每小时分别化验一次, 定时(譬如每4小时) 测定电解槽隔膜框间电压,以便及时发现异常 情况。气体纯度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 4、氢气、氧气等气瓶使用前,若建立对气瓶内气体性质的 判别制度,则气瓶使用中就不会发生气瓶爆炸事故。但在判别瓶 内气体性质取气样时,切不可快速和强力打开瓶阀,以减少瓶阀 产生的摩擦热和静电电压。

氧气瓶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氧气瓶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氧气瓶爆炸事故案例分析一、事故经过 2003年9月16日上午9时许,非法经营户何××,在西塘翠南船厂氧气瓶仓库打电话通知位于陶庄镇陶庄村的天凝氧气充灌站陶庄新站的沈××,称其将派李××(死者,安徽人)来充装氧气。

9月16日12:00时多,非法运输户李××由沈××为其充装20瓶。

9月16日下午13:00时左右,李××将自备车(车号为安徽K48555)驶入位于原西汾公路北侧的西塘镇新胜村陆家浜铁场内的项××堆场。

当李××卸第一瓶氧气瓶时突然爆炸,李××被炸死亡。

当时周边幸无他人伤及。

二、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 (1)在卸瓶作业过程中运输车左后轮胎爆裂,造成车辆左倾氧气瓶掉落与地面废钢材发生碰撞,瓶阀中间断裂且遇油渍引发化学爆炸。

(2)氧气瓶本身有缺陷。

据调查知,属何××产权的32只氧气瓶与其它瓶相比,明显黑不溜秋,七长八短,手轮等附件残缺不全。

据市质监局特种设备检测院现场勘察报告,爆炸的氧气瓶底部正中部位已被机械钻孔,直径为42mm,且该孔周围有明显电弧焊接痕迹(贴焊)。

属报废钢瓶。

2、间接原因氧气充灌及流转管理混乱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1)个体运输户李××未经交通部门批准,运输及装卸危险化学品,违反了国务院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属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爆炸的氧气瓶产权属何××,而何××经营、运输氧气未经政府任何职能部门批准,违反了国务院344号令第二十七条及第二十九条规定。

(3)陶庄充灌新站在明知何××钢瓶有缺陷的情况下,仍多次为其充装,包括原来的天凝氧气充灌站,违反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

乙炔瓶起火事故分析报告

乙炔瓶起火事故分析报告

乙炔瓶起火事故分析报告8月18日下午3点30分左右,一位后勤补给工人在换乙炔时,突然身旁另外一瓶乙炔瓶口管道爆裂,同时冒出火焰并正对施工电源,便急忙去找灭火器同时向就近的同时呼唤,班长XXX接到消息后,立即就近调派人员前往救火,很快火势就被控制住了,但此时,乙炔瓶已被烧得滚烫,电源线也短路了还时不时的在打火,灭火器也已用光了,就在此时电源线一个打火又把火给引燃了,同时,还把旁边的一瓶乙炔也引燃了,所幸,此时后援部队赶到并带来了大量的灭火器,他们立即拿起灭火器朝着火苗根部喷去,火情迅速得到控制,在确定没有危险的情况下,他们靠近火点,把临近的乙炔瓶关闭并搬开。

此时,消防部门也已赶到,消防人员想用喷水来给乙炔瓶降温,被制止了,因为被烧的乙炔瓶温度很高,此时浇水怕瓶体爆裂而引起更大的火灾。

整个过程从火起至火灭历时约15分钟,消防人员见不再有险情也撤离现场。

经过听取事故当事人的描述和事故现场的勘察,我工程部综合分析的情况如下:1、施工现场的平安监护不到位,导致焊渣引燃割枪并致割枪回火而未发现;2、施工班组成员的风险分析、评估能力较差,未能及时发现平安隐患并做好平安防护措施;3、班组长对施工前的平安交底工作所做的深度不够,未能全面的、细化的传递平安思想,做好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风险掌控;4、后勤补给人员专业知识不强,在起火的第一时间未能及时关闭气源把火苗熄灭,错过了灭火的最正确时机;5、电源保护选择不恰当,导致电源短路仍未跳闸。

1、对事故当值班组进展全面的平安教育并给予考核1000元;2、给予事故责任人留队查看处分并给予500元考核3、对事故责任人进展约谈并重新三级教育并考试;1、全面检查、电焊线、气割线及临时电源线,修复或更换损坏部分;2、设定乙炔固定存放区域,做好防火、防倾倒及防打击撞击措施。

3、在乙炔固定存放区域安置充足的消防设施;4、要求供给人员及时清走乙炔空瓶;5、要求供给人员对使用中的乙炔气瓶间隔1.5米以上存放且出气口和平安阀的朝向不可对着其他气瓶和设备;6、对专职供给人员一对一教育并现场演练。

车用气瓶安装事故上报

车用气瓶安装事故上报

CNG车用气瓶安装安全事故上报程序
CNG车用气瓶安装过程发生事故后,当班经理人应当立即报告。

这是一项重要规定,发生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意义重大。

可以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以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处理有关责任人员,教育职工和领导干部,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一)事故内部报告程序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当班经理。

(二)企业事故上报程序
l、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报告程序
当班经理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

2、特大事故上报程序
发生特大事故,当班经理应立即将发生特大伤亡的情况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

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事故上报时限为24小时内。

事故发生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对事故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如有隐瞒、虚报或者故意延迟不报告的,除责成其补报外,对责任者应该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如延误抢救、扩大伤亡和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44 气瓶检验事故报告制度

44 气瓶检验事故报告制度

气瓶检验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1、凡在车用气瓶检验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亡、火灾、停产事故,室主任必须立即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2、事故发生后一律保护好现场,不得私自处理,破坏现场,更不得伪造现场。

3、事故发生后,检测所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并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分析、调查。

事故处理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按检测所的有关
规定进行,并做出处理结论,按规定填报事故报表。

4、根据事故性质、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经调查分析后,气瓶检测室写出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并责成专职人员落实,以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事故发生后当事者隐瞒不报或私自伪造、破坏现场的,要严加处理。

直到追究行政责任。

6、按上级规定逐级呈报,并接受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

山东恒诚金属制品公司“4·9”较大气瓶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摘登)

山东恒诚金属制品公司“4·9”较大气瓶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摘登)

山东恒诚金属制品公司“49”较大气瓶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摘
登)
佚名
【期刊名称】《化工安全与环境》
【年(卷),期】2023(36)3
【摘要】2022年4月9日11时40分许,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的茌平区恒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气瓶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40万元。

【总页数】6页(P5-1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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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乙炔瓶起火事故分析报告
一、事故时间:2014年08月18日下午3点30分左右。

二、事故地点:
三、事故经过:
8月18日下午3点30分左右,一位后勤补给工人在换乙炔时,突然身旁另外一瓶乙炔瓶口管道爆裂,同时冒出火焰并正对施工电源,便急忙去找灭火器同时向就近的同时呼唤,班长XXX接到消息后,立即就近调派人员前往救火,很快火势就被控制住了,但此时,乙炔瓶已被烧得滚烫,电源线也短路了还时不时的在打火,灭火器也已用光了,就在此时电源线一个打火又把火给引燃了,同时,还把旁边的一瓶乙炔也引燃了,所幸,此时后援部队赶到并带来了大量的灭火器,他们立即拿起灭火器朝着火苗根部喷去,火情迅速得到控制,在确定没有危险的情况下,他们靠近火点,把临近的乙炔瓶关闭并搬开。

此时,消防部门也已赶到,消防人员想用喷水来给乙炔瓶降温,被制止了,因为被烧的乙炔瓶温度很高,此时浇水怕瓶体爆裂而引起更大的火灾。

整个过程从火起至火灭历时约15分钟,消防人员见不再有险情也撤离现场。

四、事故分析:
经过听取事故当事人的描述和事故现场的勘察,我项目部综合分析的情况如下:
1、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护不到位,导致焊渣引燃割枪并致割枪
回火而未发现;
2、施工班组成员的风险分析、评估能力较差,未能及时发现
安全隐患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班组长对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所做的深度不够,未能全
面的、细化的传递安全思想,做好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风险
掌控;
4、后勤补给人员专业知识不强,在起火的第一时间未能及时
关闭气源把火苗熄灭,错过了灭火的最佳时机;
5、电源保护选择不恰当,导致电源短路仍未跳闸。

五、事故处理:
1、对事故当值班组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并给予考核1000元;
2、给予事故责任人留队查看处分并给予500元考核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约谈并重新三级教育并考试;
六、整改情况:
1、全面检查、整理电焊线、气割线及临时电源线,修复或更换损坏部分;
2、设定乙炔固定存放区域,做好防火、防倾倒及防打击撞击措施。

3、在乙炔固定存放区域安置充足的消防设施;
4、要求供给人员及时清走乙炔空瓶;
5、要求供给人员对使用中的乙炔气瓶间隔1.5米以上存放且出气口和安全阀的朝向不可对着其他气瓶和设备;
6、对专职供给人员一对一教育并现场演练。

201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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