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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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

煤矿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

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一、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框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铁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具体规定:1、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2、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4、安设标准:1)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备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0.6 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2)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两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5、对接地线的要求:1)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扁钢。

2)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 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对于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橡套电缆的接地线芯进行连接,并要求每一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欧。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是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主要目的是保护人员和设备免受电击和电弧灼伤等危害。

以下是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一些安装规定:
1. 设备接地电阻:井下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一般而言,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Ω,以确保在电路故障时能够迅速将电流导向地面,防止触电等事故发生。

2. 接地导线:接地导线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

一般情况下,采用铜导线作为接地导线,导线截面积要根据设备的功率和使用环境进行合理选择。

3. 接地点:电气设备的接地点应设置在设备附近,接地电阻应测量并记录。

同时,接地点也应设置在较好的导电介质上,如金属敷设的地面或导电隔离板等,以确保接地的有效性。

4. 接地系统的连通: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接地系统应与矿山的总体接地系统相连,确保接地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 接地的定期检查: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接地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以确保接地系统的运行正常和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的安装规定,具体的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还需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规定和遵守。

在进行接地安装时,还应咨询专业工程师,确保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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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安装,包括电力设备、照明设备、通信设备等。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本规定为依据进行安装。

第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

第二章接地装置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以保证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铜导体,其截面积应根据设备的负荷确定。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与井下设备的设备接地系统相连接,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具体数值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电气负荷确定。

第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设置监测装置,及时监测接地电阻的变化情况,并能够发出报警信号。

第三章安装要求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与井下设备的金属结构物相连接,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接地。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杜绝临时接地装置,确保接地装置的永久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设置接地块,其数量和布置应满足相关规定,确保接地电阻的合理分布。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设置保护罩,防止外界因素对接地装置的影响。

第十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设置位置应方便操作和维护,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四章检测与维护第十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接地装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检测应由专业的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应的检测结果。

第十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维护应定期进行,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维护应由专业的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应的维护情况。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范本(2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范本(2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范本1. 前言本规定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实际需求制定的,旨在确保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工作。

2. 安全接地的目的和要求2.1 目的安全接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和人员免受电击和火灾的危害,确保电力系统的可靠运行。

2.2 要求2.2.1 接地电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以确保接地电阻在安全范围内,保证电流通过接地线路时安全可靠。

2.2.2 接地装置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电力设备安全标准的产品,具备良好的导电性能和耐腐蚀性能。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与接地电源连接良好,确保接地电阻和接地线路的可靠性。

2.2.3 接地线路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线路应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优质导电材料,经过仔细铺设和固定,线路接头应牢固可靠,确保接地线路的导电性能稳定可靠。

3. 接地装置的安装要求3.1 安装位置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安装在设备或设备组的近旁,便于操作和维护。

对于特殊的设备,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安装位置。

3.2 安装方式3.2.1 固定式接地装置:对于需要固定式接地装置的设备,应在设备周围设置铜接地线或其他导电旁路,确保设备与接地装置良好连接,并使接地装置与大地之间的接地电阻处于安全范围内。

3.2.2 移动式接地装置:对于需要移动式接地装置的设备,应选择可靠的连接方式和合适的接地装置,确保接地效果可靠,能够在需要时快速设置,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安全性。

4. 接地线路的铺设要求4.1 线路材料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线路应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优质导电材料,具备良好的导电性能和耐腐蚀性能。

4.2 线路铺设4.2.1 线路路径:接地线路的铺设路径应考虑到井下的实际情况,尽量避免与其他设备和线路交叉,确保线路的独立性和安全性。

煤矿井下接地规范

煤矿井下接地规范

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管理规范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井下所有接地装置。

二、依据文件《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三、总则1、术语和定义:保护接地: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经导电体和大地连接起来,在满足一定的接地电阻的条件下,该设备外壳的电位可降低到安全范围之内,因此流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也在安全值之内,足以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这种为了防止人身触电,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的方法,称为保护接地。

主接地极:设置在井底主、副水仓或集水井内的接地极。

局部接地极:为加强接地系统的可靠性,保证总接地网接地电阻不超过2Ω,在装有电气设备的地点(如机电硐室、变电所、配电点、电缆接线盒等地点)独立埋设的接地极。

辅助接地: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试验用的接地设施。

总接地网:整个井下通过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及接地导线连接在一起并与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的接地部分和各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均相连接而形成的接地网络。

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所有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的对地电阻和总接地网接地线电阻的总和。

2、电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其接地通过接地线(电缆接地芯线)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低压开关,必须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3、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均要与总接地网连接(检漏装置用的辅助接地系统除外)。

4、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4.1 井下所有变电所(包括移动变压器和干式变压器);4.2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4.3 每个低压配电点(包含有馈电开关)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4.4 连接高压电缆的每个接线盒或高压电缆连接装置;5、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芯线,必须与设备壳体的接地点可靠连接,与接地网络连成一体,实现接地保护;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煤矿井下电气设备是煤矿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是保证井下电气设备运行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必要条件。

本文将对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基本原则为了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保证接地电阻小于规定值;2.保证接地可靠;3.保证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措施;4.对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进行定期检测。

二、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具体安装规定1.接地栓必须埋到规定的深度。

在煤层底下的地层中,接地栓的埋深应保证接地电阻稳定,不受煤层水分波动和隆起影响。

同时,应定期检测接地电阻情况,以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

2.不应使用锈蚀、生锈或损坏的接地线和接地导体,应使用铜和铜合金作为接地线和接地导体。

接地线和接地导体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避免出现接地失效、接地电阻超限等现象。

3.接地线和接地导体应设在防爆手段的作用范围内,并与防爆手段配合使用。

在布置接地线和接地导体时,应保证其距离电气设备固定点的距离符合规定。

4.要求井下电气设备进行二次接地,即电气设备本身一定要接地,与之配套的防护屏蔽也要接地。

此外,对于测量仪表等小电器设备,应与煤层接地并使用防爆型接地插头作为连接器。

5.电气设备的机壳体和导体不准与其他设备的机壳体和导体相互连接,也不准与地下构筑物相连接。

6.对于电气设备进行二次接地时,必须准确标明二次接地点,同时建立二次接地桩标记牌,做到标签清晰易懂,随时查看。

三、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检查的标准1.对于接地电阻过大、接地电流过大、不能保证接地可靠的设备,应立即停机处理并进行记录报告。

2.对于已经断开接地线或接地导体的设备,应及时报告并进行检修处理,恢复接地状态。

3.对于已经损坏的接地线和接地导体,应及时更换。

4.对于无法进行二次接地的设备需要进行单独防爆处理。

四、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注意事项1.接地栓、接地线、接地导体必须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安装和铺设。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规程为了规范我们地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正确安装和使用,防止一切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避免设备漏电而产生的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特制定如下安装、检查、维护要求,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保护接地要求:1.电压在36V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具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铝皮及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个移动和手持电气设备与本地接地极之间用于保护接地的电缆芯和接地连接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并每一季度检验一次。

3.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 mm)。

连接地线的横截面不得小于25mm2的铜线或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 mm)。

4.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车行道沟渠或附近其他潮湿场所。

6.局部接地极应安装在以下位置:⑴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⑵带有电气设备和单独安装的高压电气设备的腔室。

⑶低压配电点或10米范围内装有3不止电气设备的位置。

⑷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无低压配电点采煤工作面运输巷道、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行)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⑸连接高压电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地下单个低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安装应根据当地接地安装要求进行,必须保证接地点的电阻值不小于2Ω。

二、地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制造标准:1、井下硐室、对手交接班地点如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乳化泵站、排水泵站电气设备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

2、井下固定、半固定设备(但无人看管或移动电气设备)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即直径不小于8毫米的50mm2钢绞线。

煤矿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

煤矿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

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一、电压在36V以上与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框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铁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具体规定:1、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2、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与移动变压器)。

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与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4、安设标准:1)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她就近的潮湿处,设备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0、6 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2)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两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5、对接地线的要求:1)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扁钢。

2)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 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对于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橡套电缆的接地线芯进行连接,并要求每一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欧。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一、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三、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当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当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

主接地极应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和地面直接分区供电的电缆,不能与井下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当单独形成分区总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四、下列地点应当装设局部接地极:(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三)低压配电点或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带式输送机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六)单独安装的馈电开关、各类型组合开关和双风机双电源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组合开关。

局部接地极可以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者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当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 的钢板或者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

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以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全部垂直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五、连接主接地极母线,应当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者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铁线,或者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扁钢。

煤矿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

煤矿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

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一、电压在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框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铁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具体规定:1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 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2、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 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 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4、安设标准:1)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备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0.6 m 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2)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 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 个直径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两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 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5、对接地线的要求:1)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扁钢。

2)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 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对于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橡套电缆的接地线芯进行连接,并要求每一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 欧。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一、前言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煤炭行业的不断发展,煤炭生产对电气设备的依赖日益加深,而同时电气设备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规范井下电气设备防护接地和安装,保障煤炭生产的安全和可靠性,本文制定了一系列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开采场所,包括井下、地面、建筑物及辅助设施等。

三、术语和定义1.防护接地:对于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中的带电体,采用专门的导线、地矿或者其他措施,使其始终保持在规定的安全值以下电位的接地方式。

2.煤矿电气设备:指所有在煤矿中使用的电力设备,包括井下及地面的开关、变压器、电机等电气设备。

四、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1.保护接地的种类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分为直接接地和间接接地两种。

直接接地是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其他带电部分接地,达到保护人身安全和防止设备故障的目的。

间接接地是将煤矿电气设备通过感应电流限制器等设备接入光伏系统,将煤矿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煤炭地层接地。

2.直接接地的规定直接接地的要求如下:1.煤矿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通过专用电缆和专用接头与大地接地电网连接。

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Ω。

2.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可靠地固定在设备上。

接地电缆必须可靠地固定在接地线夹上。

3.专用接头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使用和安装方法必须符合规定和要求。

3.间接接地的规定间接接地的要求如下:1.间接接地应优先考虑使用感应电流限制器等设备进行实现。

2.通过感应电流限制器等设备实现的间接接地方式应符合规定和要求,并应有相应的使用和安装方法。

五、电气设备的安装1. 设备安装要求煤矿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备安装位置应符合地质条件、通风条件和施工条件要求。

2.设备应安装在规定的区域内,必须符合电力系统设计和安装要求。

3.装置应可靠,穿管孔径大小、内壁平整度、管道开孔位置、连接方式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4.安装强制保护措施应符合规定要求,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运行。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接地电阻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通常要求保持在一定范围内,一般要求接地电阻小于4 ohm。

2. 接地方式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通常采用星形接地方式,即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接地系统的主保护接地线连接,形成一定的电位差。

3. 接地线路布置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线路应布置在地下矿井中,要求线路布置牢固,不易受到机械挤压和破坏,并与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牢固连接。

4. 接地电极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极通常采用专门设计的金属接地极,如耐腐蚀性能好的铜接地极,确保接地电气设备的可靠接地。

5. 接地系统维护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应定期巡视、维护和检测,保持接地系统的良好状态,避免接地电阻过高或接地线路断裂等情况的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指导,具体的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的国家或地区规范进行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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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1. 背景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是煤矿生产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在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伤,保证煤矿生产正常进行。

为此,为确保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所有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包括照明系统、动力系统、通信系统等。

3. 接地导体的选择接地导体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规格,通常情况下应选择铜导体。

对于特殊情况,可以选择铝导体或其他适用的导体。

接地导体的截面积应根据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和工作环境温度进行计算。

具体截面积应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计算,或者根据国家标准进行计算。

4. 接地电阻的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保证接地电阻符合国家标准。

接地电阻值应根据设备额定电流和对地电阻进行计算,确保接地电阻不超过标准规定值。

若煤矿井下环境复杂、湿度大、土壤阻值低等情况下,则接地电阻应根据情况加大,确保接地电阻符合国家标准。

5. 接地极板的埋设接地极板应埋设在电气设备周围,确保与电气设备间距恰当。

接地极板应按照规定的深度和大小进行埋设,一般深度应控制在1米以内,大小应控制在1.2米左右。

在埋设接地极板时,应清除基坑内的多余泥土,并深入稳定的土层内,确保接地极板能够与土壤紧密接触,减小接地电阻。

6. 接地系统的检查和维护为确保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的质量和安全,应定期进行接地系统的检查和维护。

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定期测量接地电阻,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2.定期清理接地极板周围的泥土和污垢,保持接地极板表面的清洁和光洁。

3.定期检查接地导体的固定和接头的紧固情况,及时调整和更换。

4.在发现接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修理和更换,确保接地系统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7. 总结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是煤矿生产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规定的制定旨在确保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的质量和安全。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设备接地电阻要求: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

2. 接地线材质要求:接地线材应选用耐腐蚀、耐磨损的材料,如镀锌钢丝或镀锌钢带,以提高接地安全性能。

3. 接地极的设置: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接地极应通过专门的接地极杆,将接地极安装在易于作业和维护的位置,以方便接地维护和检修。

4. 接地装置的绝缘:接地装置与介质之间应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以避免接地装置与井壁或其他设备接触产生干扰或电击等安全隐患。

5. 接地装置的连接:接地装置的连接应采用合适的连接技术,确保接地装置的牢固可靠,避免因连接不良导致接地阻抗增大。

6. 接地装置的标识:接地装置应进行明显的标识,以便工作人员能够清晰地识别和定位接地线和接地装置的位置。

以上是对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的一般要求,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以及具体的法规和标准有所不同。

在实际安装过程中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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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一、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三、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当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当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

主接地极应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厚度不得小于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和地面直接分区供电的电缆,不能与井下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当单独形成分区总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四、下列地点应当装设局部接地极:(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三)低压配电点或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带式输送机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六)单独安装的馈电开关、各类型组合开关和双风机双电源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组合开关。

局部接地极可以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者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当用面积不小于、厚度不小于3mm 的钢板或者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

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以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全部垂直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4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4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是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能够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还能保护设备免受电气故障和雷击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安装规定。

一、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基本要求1.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经过验收合格。

2.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接地电阻在规定范围内,并及时处理接地故障。

3.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与矿山综合地质环境相适应,确保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采用专用的接地装置,具备良好的导电性能和耐久性。

二、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具体要求1. 接地电阻: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通常情况下,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求改变。

2. 接地体材料: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体材料应选择导电性能良好且耐久性强的材料,如铜、铝等金属材料。

接地体的横截面积应根据设备的额定电流和接地电阻的要求来确定。

3. 接地布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布线应避免与其他设备或管道等非电气设备接触,要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

接地线应固定牢固,不得松动或断裂。

4. 接地装置的选择: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常见的接地装置有接地棒、接地网等,其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设备的需要来确定。

5. 接地测量: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电阻应定期进行测量和检查,确保接地电阻在规定范围内。

测量结果应记录并留存备查。

三、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施工要求1. 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2. 施工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具备相关技术和工作经验。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标识和隔离设施,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为规范我司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正确安装和使用,防止一切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避免设备漏电而产生的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特制定如下安装、检查、维护要求,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保护接地的要求:1.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铝皮及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并每一季度检验一次。

3.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mm)。

连接地线截面应采用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mm)。

4.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6.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⑴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⑵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⑶低压配电点或10米范围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⑷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行)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⑸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对于井下单台低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安装应按局部接地安装要求执行,必须保证接地点的电阻值不小于2Ω。

二、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制作标准:1、井下硐室、对手交接班地点如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乳化泵站、瓦斯抽放泵站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

2、井下固定、半固定设备但无人看守或移动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即直径不小于8毫米的50mm2钢绞线。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安装标准

电气设备安装标准一、外部标准:1、电气设备应上设备架,设备架离地约米.2、正确连接电气设备接地线和接地极,接地极与电气设备(de)距离大于5m.3、每组电气设备两台设备间距约米(两台设备喇叭嘴间距),中间连接电缆应适度(以两喇叭直线距离下垂180±30mm左右为准).4、凡有电缆压线板(de)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但不得把电缆压扁.5、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分(de)螺母、螺栓其规格应要求一致.螺杆裸落部分一般为1-3扣.凡用螺栓连接紧(de)部件,其间夹有弹性物者(如密封圈和橡套电缆)不允许加弹簧垫圈.6、喇叭嘴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毫米,否则为失爆. 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口之差应不大于5毫米,否则为不完好.7、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保持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8、密封圈(de)分层侧在接线时,应向里;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de)配合为±1毫米;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二、内部标准:1、电缆护套伸入器壁(de)长度为5至15mm,小于5mm是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2、接线应整齐(不扭弯)、紧固、导电良好、无毛刺.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使用线鼻子时可不用平垫圈,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或其他绝缘物,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10mm.3、接线腔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地线不掉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4、接线柱螺丝、弹垫齐全和卡抓齐全,压线紧固.5、接线腔内清洁无杂物,电源板盖好.6、防爆面清洁无杂物,无锈迹,光滑无伤痕,必须涂凡士林.7、当线嘴已全部压紧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不开口(de)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填充其他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8、其它标准参照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五十条(见附1) .三、以上规定如有与煤矿安全规程或其它国家标准相冲突时,以国家标准为准.井下电缆悬挂标准一、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与巷道走向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o,即横平竖直.二、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90o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de)圆弧,半径符合下列要求:A、铠装电缆要求:弯曲半径≥20倍电缆外径B、橡套电缆要求:弯曲半径≥10倍电缆外径三、电缆悬挂点(de)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不大于2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四、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以下高度以电缆钩最下方为准)1、主要运输巷不低于.2、掘进与回采巷道平巷悬挂不低于,放顶硐室及机电硐室处不低于.五、悬挂应有适当(de)弛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垂下为宜.六、一般规定1、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2、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许用同一类型电缆钩.3、巷道一侧挂有2根以上电缆时,不得交叉,且弛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4、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5、电缆接线盒、连接插销等电缆连接装置应单独固定牢固,不得让电缆受力.6、通讯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de)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以外(de)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以上(de)地方.七、其它规定1、电缆不得挂在风管或水管上.2、电缆不得遭受淋水.3、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4、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米以上(de)距离.5、盘圈或盘“8”字形(de)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de)电缆不受此限.6、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A、高低压电缆之间(de)距离应大于100mm ;B、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de)距离不得小于50mm.8、穿墙电缆穿管敷设,管两端用必须用黄泥封堵.八、电缆标志牌1、标志牌(de)内容1)要求注有型号、电压、长度、始末端名称.2)字迹清楚不潦草,并与实际相符.标志牌(de)粘贴要求1)箭头指向正确,即:箭头由电源指向负荷端或受电端.2)巷道内敷设(de)电缆每50m粘贴1个标志牌.3)拐弯处或分支点以及电缆(de)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de)墙(de)两边各1个标志牌.4)电器设备入线电缆均应粘贴标志牌,标志牌粘贴在距喇叭嘴处.九、皮带等电器设备控制、测量、信号等用途电缆1、允许使用扎带绑扎固定.2、要求横平竖直不交叉.3、电缆两端挂牌管理,牌上要注明电缆型号、用途等.十、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不应敷设电缆,特殊情况下需敷设时必须制定相应(de)安全措施.接地装置敷设标准一、材料要求1、主接地极:钢板2块规格:S≥ m2厚度≥5 mm2、主接地母线:(1)扁铁≥100mm2 厚度≥4 mm规格:S截(2)镀锌钢绞规格:S≥100mm2截(3)铜线≥50mm2规格:S截3、局部接地极:钢管规格:直径≥22mm 长度≥1m 孔直径≥5mm 孔数:10个眼4、辅助接地母线:(1)扁铁≥50mm2 厚度≥4 mm规格:S截(2)镀锌钢绞规格:S≥50mm2截(3)铜线≥25mm2规格:S截5、接地导线、连接导线:≥25mm2(1)裸铜线:S截(2)镀锌钢绞:S≥50mm2截(3)扁钢:S≥50mm2厚度≥4mm截6、辅助接地极:钢管规格:直径≥22mm 长度≥1m 孔直径≥5mm 孔数:10个眼7、辅助连接导线:废旧电缆规格:有效S≥6mm2截二、敷设示意图(附后)三、相关要求1、制作(1)制作单位根据连队要求,对照规定材料标准合理选择材料.(2)主接地母线和辅助接地母线使用扁铁时,“┅”型(顺长)接口之间(de)重复压接长度不小于100mm.“┗”型连接处使用三角形连接,扁铁上100mm处打一个14(de)孔,用扁铁连接.(3)接地线和连接导线使用S截≥50 mm2(de)镀锌钢绞,两端头使用铜接线鼻固定.2、敷设地点(1)井下中央变电所(2)采区变电所(3)机电设备硐室和单独装设(de)高压电气设备(包括高压接线盒)(4)低压配电点装有三台及三台以上(de)地点(包括设备平台)(5)无低压配电点(de)采煤机工作面(de)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de)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3、安装形式(1)中央变电所参考图1-1.(2)采区变电所和机电硐室参考图2-1..(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三台及三台以上(de)电气设备参考图2-2.(4)盘区水仓参考图2-3.(5)高压接线盒和单独安装(de)高压电气设备参考图2-4.(6)照明综保及低压馈电参考图3-1.4、安装要求(1)主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使用扁铁、镀锌钢绞或铜线.(2)连接导线、接地导线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扁铁、镀锌钢绞或铜线.(3)三台以上电气设备(包括开关、电机)外壳上(de)接地螺栓用导线全部连接到接地母线上.(4)有漏电实验(de)单台开关必须加设接地极及辅助接地极.(5)接地极使用管材时必须垂直于地板敷设,埋入地下深度不能小于75cm,露出地面长度不小于10cm;使用钢板时深度不能小于50cm,并添加吸湿(食盐)材料(设备平台除外).(6)工作面及各巷道未构成接地系统设备,安装时必须打接地极.电气设备和电缆(de)检查、调整周期规定电气设备及电缆绝缘阻值(de)要求及标准1、电缆(de)绝缘阻值要求:1)660V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10兆欧.2)1140V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50兆欧.3)10KV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1000兆欧.4)监视线绝缘阻值相间不得小于2兆欧.2、电机(de)绝缘阻值要求:1)660V绝缘阻值相对地不得小于10兆欧.2)1140V绝缘阻值相对地不得小于50兆欧.3、高压开关、馈电、启动器(de)绝缘阻值要求:1)660V 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10兆欧. 2)1140V 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于50兆欧. 3)10KV 绝缘阻值相间和相对地不得小1000兆欧. 4、变压器(de)绝缘阻值要求:1)10KV 高压侧绝缘阻值相对地不得小于1000兆欧. 2)1140V 低压侧绝缘阻值相对地不得小于50兆欧. 3)660V 低压侧绝缘阻值相对地不得小于10兆欧.接地电阻(de)要求及标准1、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de)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2、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de)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1欧.低压电网过流保护整定标准1、馈电开关电流整定标准: (1)整定电流: I Z ≥ΣI N(2)整定倍数: N ≥(I Qe +ΣI 其它)/I Z 上式中:I Z 为馈电开关过流保护整定值,A ;ΣI N 为馈电开关负荷侧所带设备额定电流之和,A ; N 为馈电开关电流整定倍数;I Qe 为馈电开关负荷侧所带设备中最大电机(de)额定起动电流,A ; ΣI 其它为馈电开关负荷侧除最大电机外其它电机(de)额定电流之和,A. (3)整定值灵敏度(de)校验,应满足:I d (2) /(N · I Z )≥I d (2)为馈电开关保护范围最远点(de)两相短路电流,A ; N 、 I Z 同上为保护装置(de)可靠动作系数.煤矿井下常用电动机(de)额定起动电流(de)选值:对于绕线型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乘以额定电流;对于鼠笼电动机,其近似值可用额定电流乘以6.2、电磁起动器电流整定标准: (1)A 、额定电压为380V :I Z ≥2P NB 、额定电压为660V :I Z ≥C 、额定电压为1140V :I Z ≥(2)对于电磁起动器需整定短路倍数时,短路倍数一致取8倍. (3)整定值灵敏度(de)校验,应满足:I d (2) / 8I Z ≥ 上式中:I d (2)为磁力起动器保护范围最远点(de)两相短路电流,A ; I Z 为磁力起动器过流保护整定值,A ; 为保护装置(de)可靠动作系数. 附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五十条)1、 鸡爪子:(1) 橡套电缆(de)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de)冷补者;(2)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de)连接不采用接线盒(de)接头;(3)铠装电缆(de)连接不采用接线盒和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de)接头.2、羊尾巴:电缆(de)末端不接防爆电器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电器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器元件)2米内(de)不合格接头或明破口者均属于羊尾巴.3、明接头:电器设备与电缆有裸露(de)导体者或明火操作者均属于明接头.4、破口:(1)橡套电缆(de)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2)橡套电缆(de)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1/2以上,长度达20毫米或沿围长1/3以上者.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电气安全隐患点.5、开关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6、隔爆面(de)光洁度应不低于△5,操作杆(de)光洁度应不低于△6,否则为失爆.7、隔爆面有锈迹,用棉丝擦后,仍有锈蚀斑迹者为锈蚀,属于失爆.8、隔爆面有锈迹,用棉丝擦后,只留云影,不算锈蚀,也不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云影——擦掉锈迹后,留下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9、结合面上(de)小针孔,在1cm2(de)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直径不超过,深度不超过1mm(de)隔爆面不为失爆.10、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其伤痕(de)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de)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小于相应容积规定(de)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1、隔爆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或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de)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de)1/8不在此限).12、隔爆面应涂以适量(de)中性凡士林等合格(de)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或磷化(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如无防锈油或磷面脱落均属失爆.涂油应在隔爆面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也不完好,(如磷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de)1/5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13、防爆面宽度减去超限间隙部分不得小于所规定(de)结合面宽度,否则为失爆.(1)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de)宽度不小于25毫米,间隙不大于毫米;(2)静止隔爆面(de)间隙与接合面宽度如下表;(3)活动部分(操作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如下表:14、防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毫米,凹凸深度超过5毫米为失爆,整形后低于此规定仍为合格.15、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脱落,锈蚀严重为不完好.16、密封圈须采用邵尔氏硬度45~50度(de)橡胶制造,否则为失爆, 密封圈(de)分层侧在接线时,应向里,否者为不完好(煤电钻除外).17、密封圈尺寸须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均属失爆.(1)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符合下表:(2)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de)配合为±1毫米,但如系4mm2及以下电缆者密封圈内径应不大于电缆外径.(3)密封圈(de)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de)倍,且不小于10毫米.(4)密封圈(de)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de)倍(70mm2 (de)电缆除外),且不小于4毫米.18、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之差大于2毫米(包括2毫米)为失爆,小于2毫米为不完好.19、不用(de)接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和挡板依次接入、压紧,否则为失爆.螺旋式线嘴如上金属圈时(de)应装在挡板外面,否则也属失爆.20、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不大于2毫米,厚度不小于2毫米,金属圈外径与接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毫米,厚度应不小于公称尺寸1毫米,否则均属失爆.21、线嘴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毫米,否则为失爆. 线嘴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口之差应不大于5毫米,否则为不完好.22、当线嘴已全部压紧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不开口(de)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填充其他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金属圈(de)外径应与喇叭嘴伸入器壁规格一致,螺旋式线嘴也只限安装一个金属圈,否则均为失爆. 23、卡兰式(de)进线嘴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搬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喇叭嘴无明显晃动为准,螺旋式接线嘴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向正用力拧不动为合格,否则均属失爆.24、如喇叭嘴外部缺损,均不影响防爆性能者为不完好.25、凡有电缆压线板(de)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 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均属失爆,但不得把电缆压扁,压紧后电缆(de)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属不完好.26、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分(de)螺母、螺栓其规格应要求一致.螺杆裸落部分一般不得超过3扣,否则,本部件设备为不完好.凡用螺栓连接紧(de)部件.其间夹有弹性物者(如密封圈和橡套电缆)可不再加弹簧垫圈.27、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de)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de)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de)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均为失爆.28、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或背帽(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保持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簧垫圈不合格均为失爆.29、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启动器(de)小喇叭嘴严禁引入引出动力线,否则均属失爆.30、电缆护套伸入器壁要符合5~15毫米(de)要求,小于5毫米为失爆;大于15毫米为不完好.如粗电缆穿不进时,可将伸入器壁部分锉细.31、接线应整齐(不扭弯)、紧固、导电良好、无毛刺.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使用线鼻子可不用平垫圈,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10毫米,出现以上情况之一者均属设备不完好. 32、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de)空气间隙:500伏以下不小于6毫米;500伏以上不小于10毫米,否则为失爆.33、高压电缆(de)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技术,接线柱使用压板接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34、接线室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地线不掉为宜.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卡爪(或平垫圈)要镀锌或镀锡.如出现以上不符和要求者均为不完好.35、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全部套在铅(铝)皮上,或用绝缘胶灌至三叉口以上.未接线(de)线嘴应用同等厚度(de)法兰和堵板或者绝缘胶堵死,否则为失爆.36、接线室(盒)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de)接线室内允许有少量(de)油,但应定期擦干.否则,该设备为不完好.37、隔爆设备(de)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否则必须保持原设计(de)防爆性能,否则此设备为失爆(接线柱接线座有裂缝也属失爆).38、隔爆开关闭锁后,接线板正面(de)带电螺栓应用绝缘材料封堵隔离带电体,否则为不完好.39、各种防爆电器设备(de)保护装置和附属元件必须齐全、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不完好.40、防爆设备和元件(de)置放应平、直、稳.接线后,盖板和转盖应一律朝外,便于维修和维护,喇叭嘴严禁朝上,喇叭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不得出现死弯,否则均为不完好.41、电钻插销(de)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如反接为失爆.42、接地线使用镀锌钢绞线时,接头处可以使用最少两道U型卡子连接.使用镀锌铁板时,一般用两道镀锌螺栓紧固(并加装弹簧垫和加背帽),螺栓直径不得小于10毫米.43、电器设备必须有合格(de)接地装置,接地不合格(de)设备不算完好.变电硐室、配电点(de)设备必须有系统和局部接地;采、掘、工作面所用设备要求有系统接地,综合保护器和漏电继电器要有合格(de)主、副接地极,采用串联接地(de)设备为不完好.44、变电硐室(de)设备必须有标志牌(注明:编号、容量、用途、整定值、整定日期、负荷情况、短路电流、负责人等),如无标志牌或标志牌与实际不符合者,该设备不完好.45、局扇和掘进工作面(de)电气设备,必须全部实现风电闭锁,在局扇专供电源(de)线路上不得接入其它机电设备.46、对只接电源,不接负荷(de)电气设备也属检查范围.47、防爆型电气设备无论在矿井任何地方安装使用,均要按防爆设备(de)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地面选煤楼电气设备也要安装防爆型设备,同时按防爆设备要求进行维修、保养、检查.如用于地面非爆炸环境中只按设备完好标准来要求和检查.48、关于引进国外技术(de)设备,只要仍能保持其设备原性能者,检查中不按失爆论处.49、检查中发现设备有失爆现象(de)当场应积极处理,但处理后,本次检查仍按失爆计算.50、此规定如以煤炭行业新标准及新规定有抵触时,应以煤炭行业新标准及新规定为准.。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总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规定一、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三、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当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当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

主接地极应当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厚度不得小于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和地面直接分区供电的电缆,不能与井下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当单独形成分区总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四、下列地点应当装设局部接地极:(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三)低压配电点或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带式输送机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六)单独安装的馈电开关、各类型组合开关和双风机双电源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组合开关。

局部接地极可以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者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当用面积不小于、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者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

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以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全部垂直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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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
装规定(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通
用版)
为规范我司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正确安装和使用,防止一切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避免设备漏电而产生的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特制定如下安装、检查、维护要求,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保护接地的要求:
1.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铝皮及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并每一季度检验一次。

3.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mm)。

连接地线截面应采用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扁钢(厚度不小于4mm)。

4.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6.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⑴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⑵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⑶低压配电点或10米范围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⑷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行)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⑸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对于井下单台低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安装应按局部接地安装要求执行,必须保证接地点的电阻值不小于2Ω。

二、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制作标准:
1、井下硐室、对手交接班地点如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乳化泵站、瓦斯抽放泵站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

2、井下固定、半固定设备但无人看守或移动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即直径不小于8毫米的50mm2钢绞线。

3、钢绞线接地线制作要求:
⑴钢绞线长度大于等于1500mm;
⑵钢绞线两端头应进行镀锡处理,长度100mm;
⑶钢绞线两端头采用铜线鼻子(拆除现用的铜线鼻子)或采用铜线捆扎制作线鼻子;
⑷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采用镀锌螺栓。

4、局部接地极制作标准:
局部接地极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00m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 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000m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000m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750mm。

5、主接地极的制作标准:
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m2,厚度不小于5mm。

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应用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制成。

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垂直埋入地下,垂直埋深不小于0.75m;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透孔,透孔直径不小于5mm,两根钢管并联且相距不
小于5m,垂直埋入地下,垂直埋深不小于0.75m。

三、电气设备辅助接地安装标准:
目前,我司使用的真空馈电开关、煤电钻综合保护、信号照明综合保护接线腔均有辅助接地端子,为确保各类保护和避免人身触电事故,均需要将开关接线腔内的辅助接地端子利用电缆引处进行可靠接地。

1.设备外壳接地与辅助接地间距必须大于5米;
2.辅助接地线使用U-1000-3×1.5+1×1.5或U-1000-3×2.5+1×2.5橡套电缆;
3.辅助接地极按局部接地极埋深0.8m设置;
4.辅助接地与接地极连接必须使用M10或M12镀锌螺栓,连接时采用双垫片;
5.辅助接地与接地极连接处接头必须采取挂锡处理。

四、接地极的检查与维护
1.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交接班时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

其它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
由维护人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

2.每年至少对主接地极和浸在水中的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一次,应将其从水仓或水沟中提出来检查,若矿井水含酸性较大时,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着重检查连接情况和锈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主接地极,应一个检查,另一个工作,不能将两个同时提出来。

3.对于钢管接地极应经常灌注盐水。

4.电气设备在安装、检修搬迁后,应详细检查其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

5.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的测定,由专人负责,每季至少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

6.采掘工作面所使用电气设备需要移动的,局部接地极必须将一同移动,不得丢弃,接地极不能移动的必须将接地母线回收再用。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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