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促进城乡商贸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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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目录国发〔2010〕13号权威解读编辑本段国发〔201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

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二)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

(三)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四)积极推进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补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培育形成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的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城乡商贸流通市场一体化发展的思考

加快推进城乡商贸流通市场一体化发展的思考

加快推进城乡商贸流通市场一体化发展的思考1. 引言1.1 城乡商贸流通市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性城乡商贸流通市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性在于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便捷和多样化的商品和服务选择,促进城乡经济的互动和发展。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商贸流通市场已经成为连接城乡的纽带,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城乡商贸流通市场一体化发展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市场效益的最大化,推动城乡居民的消费升级和需求多样化。

同时,城乡商贸流通市场一体化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城乡区域经济均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城市和农村的互补发展。

加快推进城乡商贸流通市场一体化发展,不仅有利于促进城乡居民的共同富裕和增进民生福祉,还能够提高我国整体经济的效益和竞争力。

1.2 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城乡商贸流通市场一体化发展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城乡商贸流通基础设施不完善,城市地区的商贸设施相对集中,农村地区缺乏现代化的流通设施,导致城乡之间的商贸流通不畅。

城乡商贸流通信息化水平相对落后,信息不对称导致信息传递效率低下,影响了商贸活动的效率和质量。

城乡商贸流通体制机制不够灵活,存在一些制度障碍和规范不够统一的问题,制约了城乡商贸流通市场的发展。

城乡商贸流通市场监管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存在一些监管漏洞和问题,影响了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城乡商贸流通市场一体化发展,需要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城乡商贸流通市场更加顺畅、高效和有序地发展。

2. 正文2.1 加强城乡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城乡商贸流通市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提升城乡商贸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商品流通和信息传递。

为了加强城乡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加大对城乡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政府应当增加对城乡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加强项目管理和审批,确保资金能够有效利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17•【字号】粤府〔2021〕81号•【施行日期】2021.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8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加快建立健全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抢抓“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重大机遇,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把握生态文明建设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同时发力,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省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突出重点。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统筹考虑、综合施策,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理念和模式贯彻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综合考虑保障经济高质量增长和能源供应安全,重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国发〔2010〕13号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国发〔2010〕13号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

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二)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

(三)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四)积极推进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补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培育形成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湘西地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湘西地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湘西地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06•【字号】湘发改西开〔2021〕611号•【施行日期】2021.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湘西地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湘发改西开〔2021〕611号各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相关单位:现将《湘西地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8月6日湘西地区“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湘西地区是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区域,是推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区域,也是实现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板块。

“十四五”时期,必须加快湘西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与活力。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和湖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湘西地区,是指纳入湘西地区开发战略支持范围的地区,包括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邵阳市、娄底市及永州市江华、江永两县,共44个县(市、区)。

一、发展基础(一)发展成效“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把产业发展作为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抓手和实现全面脱贫的重要支撑,深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湘西地区产业总量快速壮大,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十四五”时期产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

2020年,区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884.41亿元,占全省的比重为16.4%,比2015年增加1987亿元、提高0.31个百分点;湘西地区GDP年均增长 7.1%,高于全省平均增速 0.1个百分点。

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17•【字号】川府发[2006]27号•【施行日期】2006.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6]27号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是指导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若干意见》指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为全面贯彻《若干意见》,促进我省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更好地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成就显著。

保险业务快速增长,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改革创新取得突破,开放水平不断提高,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保险越重要。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意义重大。

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是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必然要求。

我省自然灾害频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每年因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巨大。

受体制机制等因素制约,我省企业和家庭参保面较低,仅有少部分损失能够获得保险补偿,既不利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又增加了政府的财政和事务负担。

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转移和补偿机制,对于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客观需要。

我省是人口大省,目前已开始逐步步入老龄化社会,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任务艰巨。

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市委[2008]45号

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市委[2008]45号

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文:---------------------------------------------------------------------------------------------------------------------------------------------------- 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市委〔2008〕45号2008年12月23日)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主要目标和发展重点1、主要目标。

到2012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市区达到22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全市人均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1万元左右,市区达到2.2万元左右;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6%左右,市区达到50%以上。

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3%以上,市区达到53%以上。

到202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0%以上,市区55%以上,使浙中城市群成为全省继杭、宁、温后的第四大服务业区域中心城市。

2、发展重点。

--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业。

以建设浙江省四大物流枢纽之一(即金华-义乌物流枢纽)为目标,积极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企业,做大做强第三方物流。

依托义乌国际小商品城、XXX科技五金城等专业市场和交通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产业基地型、专业市场型、都市配送型、枢纽转运型四大物流领域。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引进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培育发展保税物流,促进城市配送物流发展。

突破行业和地区限制,加强物流标准制定和推广,积极推进大通关建设,努力提升现代物流服务水平。

--加快发展科技信息服务业。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4•【字号】青政发[2012]31号•【施行日期】2012.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2〕3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加快推进“千万平米”物流园区工程,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快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综合枢纽、区域性国际航空枢纽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促进物流业调整振兴(一)明确物流业发展定位。

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与制造业、农业、民生改善的联动作用,进一步提升现代物流服务功能,把现代物流业发展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龙头产业和全市重要支柱产业。

同时,依托环渤海、东北亚国际区域交通枢纽、重要口岸地位,立足服务山东、辐射周边、面向世界,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综合枢纽、区域性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和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

(二)实施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按照国家把山东半岛物流区域列为全国重点发展的九大物流区域和把青岛列为全国21个物流节点城市的要求,积极扩大物流市场需求,大力推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实施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加快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发展,推动物流业多式联运和转运设施、物流园区、城市配送、大宗商品和农村物流、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等九大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实现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目标。

(三)规划物流业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围绕现代物流业发展定位,规划建设“千万平米”物流园区,健全海陆空物流体系和公共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国际航运集聚区,培育、引进一批物流龙头企业,重点发展以海陆空港为核心的口岸物流、以第三方物流为标准的产业物流和以电子商务为导向的城市配送物流,完善和提升航运中转、航运交易、综合资源配置等服务功能。

国发〔2014〕10号《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0号《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已贯穿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呈现出多向交互融合态势。

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和低能耗、低污染等特征。

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发展,促进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产品和服务创新、催生新兴业态、带动就业、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为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和创新型人力资源开发为核心,牢固树立绿色节能环保理念,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强化创新驱动,增强创新动力,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提高我国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整体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为扩大国内需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服务。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重点突破。

统筹各类资源,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推进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服务等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

根据不同地区实际、不同产业特点,鼓励先行先试,发挥特色优势,促进多样化、差异化发展。

市场主导,创新驱动。

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扶持引导,实施支持企业创新政策,打破行业和地区壁垒,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促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化、专业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促进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催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满足新需求。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

决蕹鱷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6] 2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 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 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 [2016]44号),大力实施品牌强省战略,推动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 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现就加快推进 全省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 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 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 求结构升级,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 为动力,夯实质量基础,突出驰名商标,构筑品牌培 育、保护机制,增强品牌建设能力,完善品牌建设环 境,着力壮大品牌数量,优化品牌结构,提高品牌竞 争力,提升品牌国际化水平,建设品牌强省,促进经 济文化强省建设。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

遵循市场规律,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 企业品牌建设原动力,激发品牌创新活力,创造品牌 发展动能。

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加强战略规划与引 导,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形成建设品牌强省的强大 合力。

—坚持品牌培育与结构调整相结合。

把实施 品牌战略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以品牌 建设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充 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企业重组,整合产业链 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通过 品牌建设推动产业水平向中高端迈进。

—坚持优化供给与引导消费相结合。

通过品 牌引领,增加品种,提升品质,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 优价高效供给。

把握消费升级趋势,创造新需求,拓 • 10•展市场空间,提倡优质消费,引导消费者提高对自主 品牌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保障优质优价,为品牌发展 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文件国发〔2005〕40号–––––––––––––––––––––––––––––––––––––––––––––––––––––––––––––––––––––––––––––––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经2005年11月9日国务院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制定和实施《暂行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建立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制订具体措施,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和修订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相关政策,切实加强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体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国土资源、环保、工商、质检、银监、电监、安全监管以及行业主管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增强产业政策的执行效力。

在贯彻实施《暂行规定》时,要正确处理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国务院二○○五年十二月二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引导社会投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3〕42号),结合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为主线,以扩内需、促消费、活流通为重点,坚持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和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并重,体系化匹配、标准化规范、连锁化拓展、信息化提升、低碳化转型、诚信化促进并举,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作用,加快重塑区域商贸重镇。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达到560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6%左右,商贸流通产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超过650家、亿元以上企业40家以上,商贸流通业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位次前移。

争取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城乡一体的现代流通体系,产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对经济贡献度进一步提高,商贸流通业主要经济指标皖北领先、全省前列,全面提升商贸中心城市地位。

--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年交易额超过亿元市场15个以上,其中超过百亿元大市场4个、超过10亿元市场8个;每个县有1家以上兼具批发零售功能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每个乡镇有1个规范的农贸市场,完成城市社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实现商贸中心和配送中心覆盖所有中心镇,直营连锁超市覆盖所有中心村。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36号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36号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

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中央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发展形势依然严峻。

主要表现在: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扶持政策尚未落实到位,企业负担重,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经济效益大幅下降,亏损加大等。

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现就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一)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

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

加快制定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修订《贷款通则》,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明确对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

(二)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

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

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

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相关法律和政策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政策效果评价。

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中小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中小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

对中小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

国发【2010】13文件

国发【2010】13文件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

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二)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

(三)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四)积极推进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补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培育形成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的公共服务体系。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具体举措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具体举措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具体举措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14•【字号】淮政办〔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具体举措的通知淮政办〔2024〕7号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举措》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1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举措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23〕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出如下举措。

一、强化政府主导,夯实共治基础(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共治责任体系。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有关要求,持续强化党委领导责任、政府行政责任。

常态化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推动建立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体系。

充实调整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药安委),及时修订相关工作规则、工作制度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进一步健全完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药安办)工作制度。

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 有效发挥食品药品安全职能部门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主导作用。

(责任单位:市食、药安办,配合单位: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二)完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履职到位。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推进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数量质量双提升。

按规定充实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力量,制定用编用人计划时优先保障任务重的市场监管所,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首责和药品监管职责。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7.08•【字号】青发改经体〔2022〕499号•【施行日期】2022.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任务落实。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7月8日关于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推动我省加快融入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一)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

完善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制度体系。

健全统一规范的涉产权纠纷案件执法司法体系,强化执法司法部门协同,不断规范执法领域涉产权强制措施规则和程序,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行政执法、司法裁判标准,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推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创新,完善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和“三合一”工作机制,畅通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调解的对接机制。

(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各地区各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排名不分先后,下同。

)(二)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2.04•【字号】晋政办发〔2016〕14号•【施行日期】2016.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2月4日山西省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进一步推动实体店转型,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互联网与商贸流通业融合创新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创造公平竞争、开放有序、优质安全的线上线下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商贸流通领域创新动力,加快推动商贸流通业转型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在政府引导和支持下,更好地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二是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

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线,采用互联网技术推动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性的消费需求,实现劳动力、资金、信息等资源的高效流转,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三是坚持政策落实与政策创新相结合。

多措并举,优化公共服务,完善本地居民生活服务线上线下发展政策体系,加大政策集成与创新力度。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27•【字号】顺政办发[2004]63号•【施行日期】2004.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顺政办发〔2004〕63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印发。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京顺发〔2004〕21号),组建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局(简称区商务局)。

区商务局是主管本区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职能。

1.原区外经委承担的负责本区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职能。

2.原区商委承担的负责本区商品流通和生活服务行业管理的职能。

3.原区发展计划委承担的组织实施部分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职能。

4.原区经委承担的成品油市场管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更新管理、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管理、产业损害调查的职能。

(二)转变职能。

1.加强内外贸易的综合协调,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大力推进市场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2.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对外开放的制度保障,更好地发挥外资作用,增强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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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促进城乡商贸中小企业发展
行业协会组织在促进城乡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下文将就此话题展开讨论。

第一部分:引言
城乡商贸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为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由于缺乏技术、资金和市场等方面的支持,这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为了帮助这些企业克服困难,行业协会组织应当积极参与促进城乡商贸中小企业发展,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第二部分: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
1. 信息交流与共享:行业协会组织作为一个专业性的组织,具备广泛的信息渠道和资源。

通过收集、整理和传递市场信息,行业协会组织能够及时将有关行业发展的最新情况传达给企业,帮助他们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动态,做出正确的商业决策。

2. 培训与技术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可以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升企业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通过组织行业研讨会、培训课程等内外部学习交流,企业能够学习最新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3. 资金和融资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可以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为会员企业提供引荐和推广,帮助他们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

此外,行业协会组织还可以协助企业制定投资方案,提供财务咨询和风险评估等服务,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和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

4. 维护行业利益:行业协会组织作为企业的代表,能够与政府部门沟通,争取更好的政策支持和资源调配。

它可以借助集体的力量,提出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政策制定和监管,推动政策环境的改善。

5. 品牌推广与市场拓展:行业协会组织可以组织和参与各种形式的展览和商贸活动,帮助企业展示产品和服务,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的组织和参与,企业能够更好地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商机。

第三部分:案例分析
以中国商业联合会为例,该协会成立于1982年,是由全国各个行业协会和商会自愿结合而成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其主要任务是服务商会、维权、利益调解、培训、交流和国际合作等。

该联合会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许多帮助和支持。

1. 信息共享:中国商业联合会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和会员通讯等形式,及时向会员发布国内外市场动态、政策法规和行业信息等,使企业能够了解市场,调整战略,避免风险。

2. 资金支持:中国商业联合会与多家金融机构合作,通过设立“商联融资”等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和融资渠道,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评估服务。

3. 培训与技术支持:中国商业联合会定期举办各类培训活动,
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为中小企业人员提供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4. 政策倡导与维权:中国商业联合会积极倡导公平竞争和规范市场秩序,与政府部门沟通,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同时,它还通过仲裁和调解等方式解决商业纠纷,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5. 品牌推广与市场开拓:中国商业联合会不仅举办中国国际商业博览会等一系列规模宏大的展览活动,还组织企业参与国内外商贸交流展览,提供平台和机会,为企业扩大市场、推广品牌提供有力支持。

总结:行业协会组织在促进城乡商贸中小企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通过信息共享、培训支持、资金帮助、政策倡导和品牌推广等方式,它们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助力企业突破困难,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因此,各级政府和企业应加强与行业协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城乡商贸中小企业的繁荣发展。

第四部分:推动城乡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策略
为了推动城乡商贸中小企业的发展,行业协会组织可以采取以下几个策略和措施:
1. 建立服务平台:行业协会组织应建立起全面、多元化的服务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和优化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支持和服务。

服务平台可以提供包括信息共享、业务咨询、培训与技术支持、融资和财务服务、市场推广等综合服务,满
足企业的多样化需求。

2. 促进行业合作与交流:行业协会组织可以组织行业内各类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活动,促进合作项目和商务合作的达成。

通过举办行业论坛、商贸交流展览等活动,企业可以互相学习、共同成长,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

3. 加强政策沟通与倡导:行业协会组织可以与政府部门建立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关系,积极参与政策制定、政策解读和政策宣传等活动。

通过向政府传达企业的需求和诉求,倡导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争取更好的政策支持和资源分配。

4. 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和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和支持。

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和问题,提供量身定制的培训课程、专业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核心竞争力。

5. 注重创新与科技应用:行业协会组织应积极推动企业创新和科技应用,为企业提供创新思维的引导和技术资源的支持。

通过组织技术交流和创新实践活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6. 强化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行业协会组织可以通过组织展览、举办商贸活动、开展宣传推广等方式,提升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通过建立行业品牌标准和认证体系,加强企业品质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第五部分:促进行业协会组织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在促进城乡商贸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需要采取措施促进其自身的发展。

1. 提升组织管理水平:行业协会组织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提高组织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加强自身建设和创新:行业协会组织应关注自身建设和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

通过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完善机构设置、创新服务模式等举措,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3. 建立联合和合作机制:不同行业协会组织之间可以建立合作联盟,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

可以互相借鉴经验、分享资源,共同开展培训、推广、维权等活动,提高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4.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行业协会组织可以加强与国际同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其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扩大国际影响力。

可以通过举办国际论坛、组织海外考察等方式,促进行业间的交流和合作。

5. 注重企业需求导向:行业协会组织应始终以中小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定期开展需求调研,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方式,提供与企业需求相匹配的支持和服务。

总结:
行业协会组织在促进城乡商贸中小企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具有信息交流与共享、培训与技术支持、资金与融资支持、维护行业利益和品牌推广与市场拓展等重要功能。

通过建立服务平台、促进行业合作,加强政策沟通与倡导,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和支持等策略,行业协会组织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同时,行业协会组织也需要加强自身建设和创新,提高组织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以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的发展。

各级政府和企业应加强与行业协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城乡商贸中小企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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