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硫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项目不符合
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
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产制品、食糖、粮食加工品、饮料、调味品等5类食品42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现通告如下:一、总体情况:水产制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糖3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185批次,饮料72批次,调味品12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一)大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店销售的`标称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米,亚硫酸盐(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检出值为0.378 g/kg。
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二)一号店自营店在其网站销售的标称临沂市怡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单晶体冰糖,二氧化硫、还原成糖分验出值分别为22.8 mg/kg和0.10 %。
比标准规定(不少于15 mg/kg和0.04%)分别高于52%和低1.5倍。
(三)京东商城自营店在其网站销售的标称上海威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色值检出值为38 IU。
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5 IU)高出52%。
三、对上述抽查中辨认出的不能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辽宁、上海、山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下架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展开自查;经营单位所在地北京、辽宁、上海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建议有关单位立即实行下架等措施,掌控风险,并依法不予严肃查处。
严肃查处情况于年11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水产制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2.食糖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3.水产制品监督抽查产品合格信息4.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5.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查产品合格信息6.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7.调味品监督抽查产品合格信息8.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简析大气中二氧化硫含量测定实验中误差的来源
空气中 S 02的含 量 是 空 气 质 量 例 行 监 测 项 目 之 一 ,常 用 的监 测 方 法 有 分 光 光 度 法 、紫 外 荧 光 法 、电导法 、控 制 电位 电解法 和气 相 色谱 法 。 目前 国内外 广泛 采 用 的标 准方 法仍 是经 典 的盐 酸 副玫瑰
元 素 ,N 可 以加 入 磺 胺 消 除 ,o 。则 在 显 色 前将 吸 收液 放 置一 段 时 间后 即 自行 分解 。加入 磷酸 及 环
乙二胺 四乙酸 二钠 盐 可 以消 除或减 少 某些 金属 离 子
快 ,需 要 有足 够 的时 间通过 标 线 区 ;( 3 )使 用转 子 流量计 时 应记 录 当时环 境 的大 气压 力和 温度 ,并 按 照公式 ( 1 )修 正 指 示 值 ,这 样 才 能获 得 真 实 的气 体 流量 。
既简便 又 可靠 的 方法 [ 5 ] 。但 是 需要 注意 的是 : ( 1 )
溶 液 吸 收 后 ,生 成 稳 定 的 羟 基 甲基 磺 酸 加 成 化 合物。
H CH O+ S O2 + H2 0 — — HOCH 2 S O3 H
在 样 品溶 液 中加 氢 氧化 钠 使 加 成 化 合 物 分解 , 释放 出 的 S Oz与 盐 酸 副玫 瑰 苯 胺 作 用 ,生 成 紫 红
2 0 1 5 年第 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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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一、不合格项目小知识1、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
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0.2g/kg,酱腌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0.1g/kg。
人体摄入的少量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会迅速以硫酸盐形式排出体外, 因此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的系统性毒性低。
但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如哮喘病患者等),则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过敏症状。
因此过敏体质等人群应向食物供应者清楚说明自己的情况和需要,进食后如感到不适,应立即就医。
2、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包括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
亚硝酸盐作为护色剂和防腐剂,可以使肉制品呈现鲜艳的红色,也能够抑制肉毒梭菌的生长和繁殖,因此,被广泛应用于肉制品加工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0号)中规定,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亚硝酸盐进入血液后可将血液中的低血红蛋白氧化成高血红蛋白,且在酸性条件下(如胃液中)易与胺类物质发生反应,生成亚硝基化合物。
亚硝基化合物是最主要的化学致癌物之一,一次性食用过多或者误用亚硝酸盐均可引起急性中毒。
3、铝的残留量铝作为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钾的重要成分,经常会添加在食物中作为膨松剂或稳定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的铝的残留量应≤100mg/kg,粉丝、粉条中的铝的残留量应≤200mg/kg。
铝有一定的慢性毒性,经常摄入铝超标的食品,在体内可造成铝的蓄积,轻者会使食欲减退,引起贫血,重者会表现为神经毒性,使人运动失调、记忆力衰退等。
4、苯甲酸及其钠盐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二氧化硫限量标准
答:限量标准正式发布后,将作为中药生产、检验和监督的法定依据。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抽检力度,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应依法予以查处。
国家药典委针对《中国药典》增补本的说明,对于大纲确定的内容也是在不断的进行有效的完善。
自2010年10月1日《中国药典》2010年版执行以来,按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所确定的内容,我委于2012年出版了第一增补本。前一阶段我委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提出了增修订内容,通过药典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审定并经网上公示,编制了《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
参照上述国际组织及国内食品添加剂限量规定,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单位的长期研究及监测数据,制订了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
注:ppm即mg/kg。
4、二氧化硫残留的检测方法是否完善?
答:2005年版《中国药典》增补本开始收载了“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为进一步提高检测的准确度和精密度,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单位目前已完成新方法的研究和起草工作,经复核验证后,计划收载入2010年版《中国药典》增补本中。
在《全国中药炮制规范》、《中药材手册》、《中国药材商品学》以及各省(市)中药材及饮片炮制规范等在行业中使用的代表性著作和标准规范中,有对部分中药材在产地初加工中采用硫黄熏蒸的记载,如:对含淀粉较多的山药、葛根、白芍等中药材熏蒸,利于干燥,防止褐变、霉变;对海马等易生虫害和质变的动物性药材,可以延长保质期等。
3、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实行分级管理,第一类品种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不大于400ppm,第二类品种二氧化硫残留限量不大于150ppm,确定上述限量数值的依据是什么?能否确保安全性?
答: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对二氧化硫类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危险性评估为:以二氧化硫计,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0~0.7mg/kg体重,即一个60kg体重的成人,每天二氧化硫的摄入量不超过42mg。FAO/WHO制定的“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第33届CAC大会2010年更新)第12.2.1项规定,草药及香料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超过150 mg/kg”,该标准第04.2.2.2项中规定,蘑菇、豆类、海藻类等干菜以及种子类产品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超过500 mg/kg”。
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说明-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说明-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蔬菜干制品作为一种受到广泛喜爱的食品,因其方便携带、易于保存以及保持原有营养成分的特点,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欢迎。
然而,近年来发现部分市售蔬菜干制品中存在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情况,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二氧化硫是一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被广泛用于食品加工业中的防腐剂和漂白剂等。
它能有效抑制食品中的微生物滋生,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并能使食品保持鲜艳的颜色。
然而,二氧化硫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被滥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蔬菜干制品对消费者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二氧化硫是一种强烈的致敏物质,对过敏体质的人群可能引发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皮肤瘙痒等。
其次,长期摄入超标的二氧化硫可能对人体造成慢性中毒,引发头痛、头晕、食欲不振、消化不良等症状,甚至损害内脏器官,对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及时解决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问题势在必行。
只有加强监管力度、加强企业自律、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以及改进生产工艺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残留量在合理的范围内,保证蔬菜干制品的质量安全。
本篇长文将针对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首先,将介绍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及其对消费者健康的危害。
其次,将探讨现阶段相关监管措施的不足,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改进现状。
最后,将总结全文的观点,提出保障蔬菜干制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建议,旨在引起广大消费者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共同解决该问题,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编写: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三个部分来进行叙述。
首先,在引言部分概述蔬菜干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的问题,并介绍文章的结构和目的。
接下来,在正文部分,将重点讨论两个要点。
so2全量程标气误差范围标准
so2全量程标气误差范围标准
一般来说,二氧化硫的测量误差范围应该在±5%以内。
在实际测量中,为了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确保测量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及时进行校准和维护。
2. 在测量前,应该对环境条件进行评估,避免测量误差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
3. 采样时应该遵循标准操作程序,确保采样器的取样量和采样时间等参数符合要求。
4. 在数据处理时,应该对数据进行质量控制,排除异常值和误差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关于二氧化硫的书籍或者咨询专业人士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6月1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防止中药材粗加工过程中滥用或者过度使用硫黄熏蒸的问题,保证中药质量和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订了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并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自6月1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山药、牛膝、粉葛等11种传统习用硫黄熏蒸的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400 mg/kg;其他中药材及其饮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 mg/kg。
上述限量标准均在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可的安全标准范围内。
国家药典委员会在2003年就已立项对中药材及饮片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方法和限量进行研究,其测定方法在2005年版《中国药典》增补本中开始收载,近年来一直在积累限量标准的研究数据。
近来,为保证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下,由国家药典委员会多次召集来自药品监管、药品检验、行业协会、科研院校、饮片生产企业的药典委员、专家及饮片生产、质量检验的工作人员对中药材硫黄熏蒸、中药材及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
参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法典委员会(CAC)、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等国际组织的相关规定,并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单位的长期研究及监测数据,制订了中药材及饮片中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
因为硫黄本身为中药材,属于低毒性药物,临床常用剂量为1.5~3g/日;且硫黄具有消毒、保鲜、漂白、防腐的作用,对于部分含水量高,难以干燥,易发霉、变质、生虫的中药材,我国药农传统习用硫黄熏蒸的产地粗加工方法,其应用历史较长,目前尚无简便易行和经济有效的替代方法;且硫磺熏蒸后的中药材及饮片中残留的挥发性二氧化硫,在储存过程中会有减少,对于中药饮片则一般须经煎煮后服用,这些因素都会影响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值的确定。
使用硫黄熏蒸是一些中药材产地粗加工过程中的一种习用方法,目的在于防霉、防腐和干燥等。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5.24•【字号】•【施行日期】2021.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国家总局在我省抽检发现的1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1批次“百味来香草奶油味夹心饼干”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百味来香草奶油味夹心饼干。
委托生产企业:百味来(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河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西路店。
生产日期:2019-01-16。
规格型号:330克(55克×6)/袋。
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河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西路店购进不合格产品24袋,共计7.92公斤,产品检出不合格时已销售完毕。
鉴于该企业购进该食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监管部门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稽行决〔2020〕201号。
二、1批次鸡蛋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鸡蛋。
被抽样单位:河北祥隆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新华店。
生产日期:2020-03-10。
规格型号:计量销售。
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经查,该企业购进不合格产品1311公斤,产品检出不合格时已销售完毕。
该企业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鉴于该企业购进该食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
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石市监处字〔2020〕34号。
食品检验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孔雀石绿、恩诺沙星、多西环素、磺胺类、克百威、二氧化)
附件1食品检验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孔雀石绿、恩诺沙星、多西环素、磺胺类、克百威、二氧化硫)一、诺氟沙星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
《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4种兽药(在蜂蜜中不得检出)。
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诺氟沙星作为蜂药被用于蜜蜂养殖。
摄入检出诺氟沙星的食品,可能引起肠胃的不良反应,甚至还可能对肝、肾等脏器造成损害。
二、氧氟沙星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具有抗菌谱广、活性强等特性,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淡水鱼中检出氧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食用检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等症状。
三、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淡水鱼中检出孔雀石绿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危害。
四、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羊、猪、兔、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淡水鱼和鸡肉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食品检测:常见不合格项目——解读汇总
食品检测:常见不合格项目——解读汇总酸价(以脂肪计)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食品中酸价超标会产生哈喇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7099—2015)中规定,酸价(以脂肪计)在糕点中最大限量值为5mg∕g0糕点中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运输条件不当等。
食用酸价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胃不适等症状。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的过氧化值限量值为0.80g∕100g0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过度氧化,使得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
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澳酸盐澳酸盐是矿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
长期饮用澳酸盐超标的水,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
《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中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澳酸盐的检出值应小于0.0Img/L。
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澳酸盐,但普遍含有澳化物。
澳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臭氧消毒时,水中澳化物被氧化生成澳酸盐。
界限指标界限指标是区别饮用天然矿泉水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
本次抽检的沁潇湘矿泉水(标称生产日期2019年4月17日)执行的标准为《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2019年6月21日废止),该标准规定界限指标-键最小限量值为0.20mg∕L,其产品标签标示界限指标-锯含量应在0.45mg∕L〜1.36mg∕L范围内。
抽检的天然矿泉水(标称生产日期2019年7月13日)执行的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2019年6月2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界限指标-偏硅酸的最小限量值为25.0mg∕L,界限指标一键的最小限量值为0.2Omg/L。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一、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西林属于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
《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中规定,该类药物为禁用兽药,在淡水虾中不得检出。
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可通过在动物体内残留,传递给人,长期摄入可能会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神经炎、眼部损害等。
三、糖精钠(以糖精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
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四、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
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过程中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要求。
五、铜绿假单胞菌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条件致病菌,属于非发酵革兰氏阴性杆菌。
本菌普遍存在,而在潮湿环境尤甚。
饮用水中超标可能是由于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等有关。
六、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
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假劣药认定等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假劣药认定等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药监发(2023) 14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分局)、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新修订的《关于假劣药认定等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6月30日印发的《关于假劣药认定等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陕药监发(2021) 13号)同时废止。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27日关于假劣药认定等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统一全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有关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以下简称《药典》)《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对下列情形,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卜八条认定为假药、劣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载明药品质量检验结论:(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变质的药品;(三)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四)被污染的药品;(五)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第三条对下列情形,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认定为假药、劣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能够根据现场查获的原料、包装,结合当事人供述等证据材料作出判断,证明存在违法事实的,无需载明药品质量检验结论:(一)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二)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中药材以及依法暂不需要标明有效期的中药饮片除外);(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七)其他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为假药或者劣药的。
对涉案产品是否属于本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假药、劣药存在争议的,应当由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载明质量检验结论。
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
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二氧化硫是一种常见的化学物质,它在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然而,二氧化硫也是一种有害物质,其残留量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
在中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60-2016)规定了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测定方法和限量要求。
根据该标准,不同类型的食品对二氧化硫残留量有着不同的限量要求。
比如,果蔬类制品、酒类、饮料等食品对二氧化硫残留量的限量要求分别为5mg/kg、200mg/kg、250mg/kg等。
这些限量要求的制定是基于对人体健康的保护和对环境的保护考虑而来的,它们的严格执行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在国际上,也有一些关于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标准和规定。
比如,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制定了《关于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最大限量标准》(CODEX STAN 193-1995),其中规定了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最大限量。
这些国际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促进全球食品贸易的发展,保障全球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除了食品行业外,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在其他领域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比如,在工业生产中,二氧化硫是一种常见的废气排放物,其排放量对大气环境有着直接的影响。
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二氧化硫的排放量进行了限制。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总的来说,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对于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和国际组织都在不断完善和执行相关标准,以确保二氧化硫残留量在可接受范围内。
我们也应该加强对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的学习和了解,以更好地保护自己和环境。
山药片中二氧化硫的不确定度的评定
山药片中二氧化硫的不确定度的评定2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广东广州 511300摘要:本文旨在对山药片中二氧化硫的含量进行不确定度评定,建立数学模型并分析不确定来源:溶液体积(移取、定容)、质量(称量)、溶液浓度(稀释、配制)、测试结果的重复性、加标回收率。
评定结果表明,山药片中二氧化硫的含量为(1178.74±71.8)mg/kg,k=2,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山药”项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山药片不得过10mg/kg”的规定【1】。
(95%置信概率,k=2)关键词:山药,二氧化硫,不确定度The Evaluation of uncertainty sulfur dioxide in Yam tabletsHE Ming-Wei,TANG Guo-Mao(Food and Drug Inspection and Testing Center,Zengcheng District, GuangDong Guangzhou)Abstract:This paper aimed to evaluate the uncertainty of sulfur dioxide content in Yam tablets, establish a mathematical model and analyze the source of uncertainty: the solution volume(reagent transfer , constant volume) the mass(weighting), the solutionconcentration( dilution, preparation), the repeatability of test results and the recovery.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content of sulfur dioxide in Yam tablets was(11.78±71.8)mg/kg, k=2, which was not conform with the stipulation of” No more than 10mg/kg of sulfur dioxide residue in in Yam tablets” in 2020 edition of Chin ese Pharmacopoeia. (95% confidence probability,k=2)Key words: yam, sulfur dioxide, uncertainty二氧化硫熏蒸中药材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不少商家运用此方法使得中药材达到防虫、增白的效果,且经济成本低。
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
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二氧化硫是一种常见的化学物质,在食品加工和保鲜过程中被广泛使用。
然而,过量的二氧化硫残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以保障食品安全。
在本文中,我们将就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二氧化硫在食品中的作用。
二氧化硫具有抗氧化和防腐作用,因此在葡萄酒、水果干、果酱等食品加工中被广泛使用。
然而,长期摄入过量的二氧化硫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包括呼吸道刺激、过敏反应、甚至致癌等风险。
因此,各国针对不同食品对二氧化硫残留的限量标准也有所不同。
在欧盟地区,针对不同类型的食品,制定了详细的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
例如,在葡萄酒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限量为150mg/L,而在水果干中的限量为2000mg/kg。
这些限量标准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同时也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中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228-2016)规定了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的检测方法和限量标准。
根据该标准,水果及蔬菜类食品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300mg/kg,果蔬汁中的限量为150mg/kg,而果脯中的限量为2000mg/kg。
这些限量标准的制定,有利于保障中国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除了欧盟和中国,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都制定了相应的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以保障食品安全。
同时,各国也在不断加强对二氧化硫残留的监测和管理,以应对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
总的来说,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是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国针对不同食品制定了详细的限量标准,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同时,各国也在不断加强对二氧化硫残留的监测和管理,以应对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能够更加了解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的重要性,共同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氧化硫限量标准
小贴士:
1.硫黄本身是否具有药用价值,毒性如何?
答:硫黄为常用矿物药材,是由自然元素类矿物硫族自然硫,采挖后,加热熔化,除去杂质;或用含硫矿物经加工制得。最早在《神农本草经》记载,历版本草和《中国药典》均有收载。性味:酸,温;有毒。外用解毒杀虫疗疮;内服补火助阳通便。外治用于疥癣,秃疮,阴疽恶疮;内服用于阳痿足冷,虚喘冷哮,虚寒便秘。外用适量,研末油调涂敷患处。内服用量1.5~3g,炮制后入丸散服。
附件:国家药典委关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收载中药材及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有关情况的说明
近年来,随着中药质量控制水平的提高和科研工作的发展,国家药典委员会在不断提升药品标准的同时,加强中药材及饮片中具有潜在风险的残留物质的控制。针对部分中药材初加工过程中使用硫黄熏蒸的情况,自2003年起,国家药典委员会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对中药材及饮片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方法和限量进行立项研究。2005年版《中国药典》增补本开始收载了相应的检测方法。之后,参照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相关研究单位的两千余批样品检测和监测数据,经多次专家委员会研究,起草制订了二氧化硫残留限量:中药材及饮片(矿物来源的中药材除外,下同)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过150mg/kg,山药、牛膝、粉葛、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等10种中药材及其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过400mg/kg。先后于2011年6月和2012年4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限量已收载进2010年版《中国药典》第二增补本。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药典二氧化硫限值标准
药典二氧化硫限值标准
药典对二氧化硫的限值标准主要是为了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氧化硫是一种常见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但过量使用会对人体健
康造成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相关规定,药典对二
氧化硫的限值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值,药典规定了药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
最大限值,通常以ppm(百万分之一)为单位。
这个限值是根据药
品的种类和用途来确定的,不同药品可能会有不同的限值标准。
2. 测定方法,药典也会详细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常见的测定方法包括碘量法、甲醛-碘
量法等。
3. 标签声明,药典要求在药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中明确标明二氧
化硫的使用情况,以便患者或使用者能够知晓药品中是否含有二氧
化硫。
此外,药典还可能对不同剂型的药品、饮片、中药材等相关产
品的二氧化硫限值标准进行详细规定,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的来说,药典的二氧化硫限值标准旨在保护人体健康,规范药品生产和使用,防止二氧化硫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指导原则》解读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指导原则》解读2021年6月1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指导原则》有哪些主要依据本《指导原则》主要依据包括:1.《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第一百一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四部二、《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指导原则》适用于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的案件时,认定该不符合药品标准的结果是否影响其安全性、有效性。
本《指导原则》所称“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范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规定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不包括该款第一项至第六项。
三、根据《指导原则》,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含义是什么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认定是指本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案件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和具体结果,综合考虑是否认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
四、根据《指导原则》,“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案件,可直接认定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情形有哪些1.二氧化硫残留量、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量真菌毒素、直接口服及泡服饮片的微生物限度、毒性成分的限量检查等项目不符合标准时通常认定为影响中药饮片安全性。
2.鉴别、浸出物、特征图谱/指纹图谱、含量测定等项目不符合标准时通常认定为影响中药饮片有效性。
五、根据《指导原则》,须根据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和具体结果,综合考虑是否认定为“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情形有哪些1.性状、水分或干燥失重、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杂质等项目不符合标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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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项目不符合
二氧化硫残留量是指在食品中存在的二氧化硫的含量,以二氧化硫计。
二氧化硫是一种广泛用于食品加工和保鲜的化学物质,常用于防止食物腐败、变质和色泽变化。
然而,过量的二氧化硫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对二氧化硫残留量进行监测和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和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标准,规定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限量。
这些限量值通常根据不同食品的特性和消费者对食品的暴露水平而确定。
在国际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也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以指导各国进行二氧化硫残留量的监测和控制。
二氧化硫残留量的监测通常采用化学分析的方法,常用的方法包括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和气相色谱法(GC)。
这些方法可以准确地测定食品中二氧化硫的含量,并判断是否超过了限量值。
此外,还可以使用红外光谱法、电化学法等进行检测。
为了控制二氧化硫残留量,食品生产者可以采取多种措施。
首先,可以选择不使用二氧化硫或者减少使用量,使用其他安全、无污染的食品添加剂替代。
其次,可以通过优化加工工艺和控制温度、时间等条件,减少二氧化硫的使用量。
此外,还可以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以减少二氧化硫的污染源。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减少二氧化硫的摄入量。
首先,购买食品时要选择有质量保证的产品,尽量选择不含二氧化硫或二氧化硫含量低的食品。
其次,在食品的加工和烹饪过程中要注意控制温度和时间,避免二氧化硫的生成和残留。
此外,还可以多食用新鲜食品,减少对加工食品的依赖。
二氧化硫残留量的问题是与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息息相关的。
通过监测和控制二氧化硫的残留量,可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应该共同努力,合作解决这个问题,为人们提供更安全、更健康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