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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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7.12.11•【文号】建质〔2017〕242号•【施行日期】2017.1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现就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施工现场为中心,以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重点,建立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质量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企业日常质量管理、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工序质量过程控制等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建立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质量行为规范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程序化,促进工程质量均衡发展,有效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力争到2020年底,全面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

三、主要内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备案的全过程,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实行的规范化管理活动。

其核心内容是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一)质量行为标准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GB 50216)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体系健全、制度完备、责任明确”的要求,对企业和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主要包括人员管理、技术管理、材料管理、分包管理、施工管理、资料管理和验收管理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的通知-建质[2012]1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的通知-建质[2012]1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的通知(建质[2012]1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近年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一些地区还存在着处理不够规范、处理时间过长、责任追究不严格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加强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查处通报工作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工作,建立健全查处通报制度,完善具体措施办法,严肃认真开展调查、处理及通报,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发挥惩劣扬善、奖优罚劣作用,防范、遏制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发生,警示教育企业和从业人员,全面提高全行业的质量意识。

二、及时报告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发生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及我部要求上报的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上报。

报告内容应按建质[2010]111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并应包括工程各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姓名。

三、严肃认真做好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调查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调查组,对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情况,查清原因,认定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或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

政策法规 J H N C F G I Z E G E A U
率 的 问题 ;着力 解 决工程 招 投标 活动 中规避 招标 、虚 假招 标 、 围标 串标 、评 标不 公等 问题 ;
着 力解 决工 程建 设 实施和 质 量管 理 中的标 后监 管 薄弱 、转 包和 违法 分 包 、不认 真 履行 施工 监 管责 任 、建 设质量 低 劣 、安全 生产 责 任不 落实 的 问题 。规 范工 程建 设 项 目决策 行 为 ,推 进 建 设项 目信 息 公 开和 诚 信 体 系 建设 ,加 大 查 办案 件 力 度 。坚 持集 中治 理 与 日常监 管城 乡建 设部 二 o o九年十 月二十六 日
住房 和城 乡建设 系统 开展 工程 建设 领域 突 出问题 专项 治 理 工作 方 案
为 贯彻 落 实 《 中共 中央 办 公厅 国务 院 办公 厅 关 于开 展工 程 建 设领 域 突 出 问题 专项 治 理工
作 的 意 见 》 ( 办 发 [0 9 2 号 )和 《 程 建 设 领 域 突 出 问 题 专 项 治 理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结 中 20]7 工
合实 际 ,制定住 房和 城 乡建 设系统 开展 工程 建 设领域 突 出 问题 专项 治理 工作 方案 。


主要 任 务
以政 府投 资和 使用 国有 资 金项 目特 别是 扩 大 内需 项 目为 重 点 ,用 两 年左 右 的 时 间 ,着 力 解 决 城 乡规 划 管理 中违 反法 定权 限和程 序 擅 自改变 城 乡规 划 、 改变土 地 用途 、违 规调 整容 积
严 格按 照 国家有 关 工程 造价 计 价办 法和 计价 标准 确 定 ,工程 招投 标 的 中标价 格 要体 现合 理造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附件)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附件)

附件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精神,强化质量意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以找准质量常见问题发生的根源、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工程质量过程控制为思路,以提高用户满意度为目标,构建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四年的努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主要任务治理范围: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治理重点:渗漏、裂缝以及水电,节能保温等影响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常见问题。

四、实施步骤:(一)宣传部署(2014年1-6月)1.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和座谈会,动员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宣传,营造“企业重视、行业推动、群众受益、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3.针对治理重点编制治理技术措施,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治理目标实现。

(二)实施推进(2014年7月-2016年12月)1.确定年度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制定年度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某项或某几项质量常见问题的治理,稳步推进质量常见问题的全面治理。

2. 成立专项治理课题组,组织科研院校、大型企业开展课题研究,进行技术攻关。

3. 组织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宣讲培训,提高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防治质量常见问题能力水平。

4.引导施工企业将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施工工艺、管理方法等纳入活动攻关、总结上升为工法,开展成果和工法评审,鼓励具备条件的申报国家、省级工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7.08.22•【文号】建质〔2017〕169号•【施行日期】2017.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在各地上报试点方案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提升行动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目的通过开展提升行动试点,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建设工程五方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充分运用市场化、信息化、标准化等手段,促进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

二、试点内容及试点地区(一)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试点。

通过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监理情况,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同时创新质量监管方式,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试点地区: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浙江、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宁夏。

(二)工程质量保险试点。

培育工程质量保险市场,完善工程质量保证机制,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有效落实工程质量责任,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切实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工程所有权人权益。

试点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

(三)建立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

通过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自评、相关方互评、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评价及社会评价等,形成对工程项目、企业主体直至区域整体的质量评价,同时可将评价结果与质量诚信体系、考核体系、市场监管体系等挂钩,推动各方提高质量意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建质[2017]57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7.03.03
【实施日期】2017.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建质[2017]5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现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3月3日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

霍州市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
(建设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你单位承建的住宅楼工程,纳入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计划,具体治理项目如下:
1、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2、混凝土、砌体墙面抹灰、空鼓、裂缝;
3、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脱落;
4、外窗渗漏;
5、屋面、厨卫、地下工程渗漏;
6、排烟(气)道未按规定安装;
7、排水不畅,臭气上返;
8、暗装管道渗漏;
9、电气暗装线管不通,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接做法不规范;
10、围护结构中热桥处理不规范。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是有效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

请结合工程实际,组织各参建单位认真编制本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经会签后,于年月日报我单位备案。

霍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月日
注:本任务书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及质量监督机构各存各一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9.04.13•【文号】建质[2009]55号•【施行日期】2009.04.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质[2009]5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今年以来,随着国家“扩内需、保增长”投资项目的实施,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对工程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部署和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落实质量责任,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现就今年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普遍提高;进一步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过程控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质量事故;进一步完善政府质量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

二、主要内容(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1、健全法规体系。

抓紧建设工程质量法的研究,起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条例》,修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部令,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质量保险、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监督管理制度。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2、提高住宅工程质量。

制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技术要点》,加快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

3、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绥中、昌图县建委(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要求,省厅制定了《辽宁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阶段工作目标,突出治理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各地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请于2014年4月1日前报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张国新,联系电话:************,传真:************。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1月28日辽宁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参建主体质量责任为手段,以提高用户满意率和精品工程率为目标,强化监管,扎实工作,突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严格质量责任落实,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构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五年努力,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宅质量满意度和精品工程率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4.09.01•【文号】建市[2014]130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3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现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9月1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

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决定未来五年集中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决定未来五年集中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
工程质量实施控制 。
5 结 语
监督管理 中存在 的一 些矛盾 , 但仅 靠一部《 办 法》 的出
台并不 能解 决所有 问题 , 随着 时代 的发展和科 学 的进
步, 必然还 会产生 更好的 方法替 代现行 的工程 质量监
督制度 。@
参 考 文 献
[ 1 ]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 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办法. 江苏省
产生 的, 在一定程度上 会缓解现 实中政府对工 程质量
对于供应商 主要材料确认 制度 , 主要 针对那些对 建筑主体结构质量安 全和使 用功能 有影 响的主要 建筑 材料 , 其中包括商品混凝土 、 钢筋等结构性建设工程材 料等 , 上述材料供应 应按照规定 到所在地住房 和城 乡 建设行 政主管部 门办理 登记手 续 , 旨在从材 料源头对
型公 共建筑和超 限高 层建筑 ; 勘察 质量专项 治理 工作 重点是强化勘察现场工作质量控制和室 内试验工作质 量管理 ; 设计质量专 项治理工作 重点是强化工程 建设 强制性标准执行 、 设计 方案论证和规范设计变更管理。
重要性和 紧迫 性 , 加强组 织领 导 , 强化综合治理 , 按照 《 房屋 建筑 工程勘 察设计 质量 专项治 理 工作 方案 》 和 《 住宅工程质量 常见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方案》的要求 ,
质量管理
4 . 5 坚持 建 筑材 料 登 记 备 案 制度
工程质 量
第3 1 卷
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 的质量责任 和义务及违规禁令条 款, 还针对弥补和纠正建设市场和质量机 制功能缺 陷 ,
江苏省很早就 制定 了工程材料供 应商确认 制度 ,
旨在加 强对进入施工工 地建筑材料 的管理 , 使 材料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4.04.02•【文号】建办质函[2014]180号•【施行日期】2014.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4]18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

二、检查内容(一)各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开展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情况等。

(二)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勘察设计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和安排(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同时要围绕检查活动安排,强化宣传引导,着力提高全行业的质量安全意识。

(二)所有在建工程要进行全面自查。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抽查、巡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其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全部检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7.03.03•【文号】建质[2017]57号•【施行日期】2017.03.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现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3月3日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住建局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方案

住建局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方案

住建局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方案为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动建筑业向高质量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

以下是该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行动目标该方案的主要目标是:1. 加强建筑业质量监管,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2.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实现重大事故“零发生”。

3. 加强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4. 加强工程投资管理,减少资金浪费和损失。

二、行动重点该方案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1. 建立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通过推进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改革,强化职责落实和考核问责机制,规范监管工作,加强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和全要素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控制。

推进建筑行业质量安全责任制改革,通过合同约定、人员限制、技术控制等手段,引导建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加强对质量安全关键节点的监控,防范和控制质量事故风险。

3. 优化工程施工管理。

推动施工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引导企业实行现代化施工管理,控制工程质量风险,规范市场行为。

加强对建筑材料和产品的质量管理,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4. 提高工程投资管理水平。

推动工程项目综合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和资金投入的统一管理、管控、监督。

强化针对工程中存在的建设拖延、投资滞后等问题的治理,确保工程项目实现预算和规定目标。

三、行动措施该方案提出了以下行动措施:1. 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加强工程监理制度、工程质量检测等监管机制建设,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并建立质量监管信息公示平台,增强公众监督作用。

2. 推进建筑业质量安全责任制。

强化施工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实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

3. 推动施工管理规范化。

完善施工企业管理标准和体系,推进数字化施工,提升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减少人为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施工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基本要求

施工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基本要求

7、技术(经济)管理缺位
• 1)、挂靠或半挂靠.部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基本不到岗履职,不能提供 现场履职的记录,对现场情况不了解;
• 2)、不负责任、经验缺乏不够资格.部分技术负责人不知道自己职 责,不熟悉图纸及规范、不对项目可能存在的质量常见问题技术及 经济风险进行系统分析、不编制专项治理施工方案或脱离实际抄 袭方案、不组织建立标准样板、不组织方案及施工技术交底及相 关技术培训、不对方案及样板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不参加隐 蔽工程验收等、对工程存在系统性质量问题心中无数;
(3)在工程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明确专项治 理的奖罚措施;组织参建各方成立住宅工程裂缝、渗漏防治工作管理机构,加 强对住宅工程裂缝、渗漏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管理和督促落实实施 等工作.
(4)组织施工图审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应将裂缝、渗漏防治作为专 题会审,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如为降低造价而降低板 厚、钢筋含量、防水等级等)
大部分项 目不同基 体交接等 部位所设 钢丝网直 径不足
0.9mm
• 超高或超长 砌体未按规
定设置连系
梁或构造柱
稳定及抗裂
性能差、构
造柱箍筋加 密区未加密
• 90墙构造柱未 放箍筋(总部 国际)
• 砖砌体组砌方法不正确、竖向通缝或透光、纵横墙体交接处留槎
接搓不满足要求且未按规范预留拉接钢筋、厨卫翻边高度不足、 施工洞随意留设且不放拉结筋、构造柱箍筋加密区不加密等问题.
• 3)设计单位没有针对易产生裂缝、渗漏的部位、环节、新材料、 新工艺及其注意事项等向施工、监理单位等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4、专项治理专项施工方案不合规定要求
• 大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施工方 案》没有针对性、指导性,流于形式.监理单位对于《质量常见问 题专项治理专项施工方案》没有认真审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9.12.22•【文号】建办市[2009]47号•【施行日期】2009.1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09]4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司局: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中治工发[2009]1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排查的范围和重点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对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排查中,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要求,同时结合《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中治工发[2009]6号)中的排查标准进行排查。

排查工作要结合实际,确定排查重点。

排查的主要环节包括三方面,一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找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从制度建设、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深刻分析原因;三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排查出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

二、进一步明确排查工作要求排查问题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和重要步骤,直接关系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要求,认真梳理自查项目,细化自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做好抽查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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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
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3.10.24
•【文号】建质[2013]149号
•【施行日期】2013.10.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
的通知
(建质[2013]14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多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工作,认真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狠抓质量问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为巩固近年来工程质量管理成果,促进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决定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国集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工作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两方面内容。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阶段工作目标,突出治理重点,采取
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国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

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0月24日附件1
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

强化勘察设计质量意识,规范勘察设计质量行为,落实勘察设计质量责任。

在认真分析总结勘察设计质量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完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争取2017年全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每百个项目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数比2012年下降25%,勘察设计审查一次通过率在2012年基础上提高15%。

勘察设计引起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明显减少,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范围:住宅工程(重点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

勘察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强化勘察现场工作质量控制和室内试验工作质量管理。

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设计方案论证和规范设计变更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3年)
1.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做好审查机构名录确认管理等相关工作,规范审查行为。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并组织宣贯。

2.在全国勘察设计处长工作座谈会上,动员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3.各地根据下发的通知精神和实际情况,制定细化的本地区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方案和针对性措施,组织开展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

4.组织《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宣贯培训工作。

组织修订《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二)实施推进(2014-2016年)
1.各地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自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自查工作,上报自查情况和本地区勘察设计问题典型案例。

2.制定勘察现场司钻员、描述员、土工试验员培训教材,指导各地培训工作,适时抽查培训上岗情况。

各地组织开展勘察现场工作人员和土工试验员上岗技能培训,强化勘察现场和土工试验质量管理工作。

3.开展部分地区住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勘察设计质量抽查,在各地自查与全国抽查情况基础上,分析汇总形成通报。

4.各地汇总当地典型案例,研究分析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和隐患成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5.组织研究勘察设计质量不良记录报送、公示制度,推进勘察设计质量信用体
系和工程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建设。

(三)总结推广(2017年)
1.总结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先进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经验。

2.根据检查情况和典型案例,总结具有普遍性的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深刻分析问题成因,制定解决办法,着手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附件2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突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齐抓,严格质量责任落实,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构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要任务
治理范围:新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治理重点: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

各地要结合实际,在上述治理重点基础上补充、细化确定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

三、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要求,专项治理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每阶段工作重点安排如下:(一)宣传发动(2013年)
1.召开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动员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观摩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程。

2.广泛发动、组织有关媒体就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和交流、探讨,营造“企业重视、行业推动、群众受益、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3.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并报我部备案。

同时,要针对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特点和常见问题,编制专项治理技术措施。

(二)实施推进(2014-2016年)
1.确定年度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各地要结合我部年度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提出本地区专项治理年度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某项或某几项质量常见问题的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治理,确保工作成效。

2.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全面推行样板间制度;引导企业将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艺总结为工法,具备条件的鼓励申报国家级工法。

3.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重点检查各地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和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等落实情况,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4.组织召开专项治理经验交流会。

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观摩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提出防治措施。

5.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标准规范、技术措施的宣讲、培训。

6.构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长效机制。

研究建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
措施制度,制修订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有关标准规范,推进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和工程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三)总结推广(2017年)
1.组织召开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大会,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措施。

2.将专项治理工作转为常态化、日常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有效防治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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