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诊疗中心(胃镜、肠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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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镜诊疗中心(胃镜、肠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及登记制度

Ⅰ 目的

持续提高内镜诊疗质量,保障内镜诊疗安全。

Ⅱ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内镜诊疗中心(胃镜、肠镜)。

Ⅰ 制度

一、内镜诊疗中心(胃镜、肠镜)要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使用内镜型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清洗人等事项。

二、消毒剂必须每天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保证消毒效果。

三、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记录,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灭菌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

四、监测方法:

(一)采样方法:监测采样部位为内镜的内腔面,用无菌注射器抽取50ml含相应中和剂的缓冲液,从待检内镜活检口注入,用50ml无菌试管从活检出口收集,及时送检,2小时内检测。

(二)菌落计数:方法略。

Ⅳ参考依据

1.《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2.《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 5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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