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关系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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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管理概述

劳资关系管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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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管理--员工与雇主之间冲突管理
平息冲突
记录发生争议的实际情况
澄清争议的核心
分析产生的原因
减少冲突的方法
加强了解和沟通
缓和分歧
制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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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的和谐--什么是“和谐”?
❖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论语·子路》
❖ 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

——晏子《左传·昭公20年》
劳资关系的和谐--方法
员工座谈法 公司的意见箱合家庭日 胜利公司的恳谈文化 通过员工持股提高凝聚力
我国劳资关系的前景
劳动标准问题
我国入世所面临的社会条款或劳动标准不一的问
题,全球化带来的条款不一造成的冲突。
保障劳动者的团结权
认真实施集体谈判
消除就业歧视
以同裨同,尽乃弃矣。 ——《国语·郑语》
❖ 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
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
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
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若以水济水,
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 ●劳资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资方,即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的组织 ●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劳动者有提请劳资争议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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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概述
3. 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应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
劳资关系管理概述

美国劳资关系法

美国劳资关系法

美国劳资关系法美国劳资关系法,是指美国国会通过的一系列法律,旨在规范劳资关系,维护员工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美国劳资关系法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对劳资关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历史背景20世纪初期,美国的劳资关系十分混乱,工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频繁的罢工和暴力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美国国会先后通过了《铁路调解法》、《国家劳工关系法》等法律,在管理和调解工人罢工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但是,这些法律对于私营企业来说力度不够,工人的集体谈判权利和罢工权利仍然受到限制。

直到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劳动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又称华盛顿法案(Wagner Act),这是美国劳资关系立法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一项法律。

该法案充分肯定了工人的集体谈判权利和罢工权利,规定了雇主必须面对工会代表和员工集体谈判的要求。

自此,美国成功维护了工人的权益,确立了优先考虑劳方权益的劳资平衡原则。

二、主要内容《国家劳动关系法》有以下几个主要内容:1. 劳工组织权利:雇主不能干涉员工加入工会、选举工会代表等权利。

2. 集体谈判权利:工会可代表员工与雇主谈判,达成合法谈判协议。

3. 不公平劳动行为:禁止雇主对工会会员进行歧视、报复等不公平劳动行为。

4. 法定代表选举:规定工会必须进行选举产生代表,代表貌似所管理工会的力量。

5. 公开信息:双方谈判的过程和结果应该公开,员工有权了解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6. 罢工权利:员工有罢工的权利,但要遵循特定的规定,例如通知雇主、在规定时间后开始罢工等。

三、对劳资关系的影响1. 增加了劳工组织力量,维护了工人的权益:美国的工会数量和力量大大增加,使得工人集体维护自身权益的力量明显增强。

一方面,工会可以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合理渠道进行集体谈判,平衡劳资关系。

2. 促进了劳资和平关系的建立:在不确定的经济环境下,劳资和平关系的平稳发展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种劳资关系的概念、特点

四种劳资关系的概念、特点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承揽关系的概念和特点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这四种关系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且在日常工作和生活时经常涉足其中.为了共同了解和掌握以上四种关系的区别,明确各自的责权利要点,以便依法主张权利,承担义务,笔者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概念和特点,在原收集的资料的基础上,再经过整理、修改后分别罗列如下,仅供参考。

不当之处,敬请批准指正。

一、劳动关系•【概念】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点】(1)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必须是单位)。

(2) 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交纳各项费用.(3)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这种双方之间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显著特点。

(4)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条件或者说是必经程序。

(5)劳动者在劳动中受到人身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二、劳务关系•【概念】劳务关系是指法人之间、公民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关于提供劳动服务而成就的法律关系,也是当事人双方就一方提供劳动给另一方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劳务关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务关系是指一切与提供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合同标的是劳务.在这种关系下,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且对等,在相互关系的处理上,主要遵循传统的民法原理,受民法的调。

而且,这种关系项下的大部分合同都已成为有名合同,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如行纪、居间、保管、运输、承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

狭义的劳务关系仅指雇佣关系,即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劳资关系与民主管理全面概述

劳资关系与民主管理全面概述

劳资关系与民主管理全面概述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劳资关系。

劳资关系是指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雇主和雇员的利益存在着矛盾,因此劳资关系往往是紧张的,而且矛盾也经常爆发。

劳资关系的紧张不仅对组织的正常运转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可能引发罢工、示威等严重后果。

因此,如何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就变得尤为重要。

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不仅对雇主和雇员有利,也有利于整个组织的健康发展。

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首先要尊重雇员的合法权益。

只有雇员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他们才会对组织忠诚并为组织做出更大的贡献。

雇员的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工作环境等方面。

雇主应该重视这些方面的问题,做出合理的安排,让雇员感到自己受到了公平对待。

另外,雇主还应该重视与雇员的沟通和互动。

建立健康的沟通机制,让雇员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能够得到雇主的重视和回应,这对于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非常重要。

雇员在组织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他们对于组织的发展和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雇主应该重视并尊重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雇主还应该重视雇员的培训和发展。

只有雇员具备足够的能力和素质,才能更好地为组织做出贡献。

因此,雇主应该为雇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使他们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以上就是对劳资关系的概述。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是指组织内部的管理方式和决策机制。

在传统的管理方式中,组织内部的权力和决策往往是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雇员的参与和表达很有限。

这种管理方式容易导致雇员的不满和抵触情绪,也不利于组织的发展和稳定。

因此,如何建立一种民主的管理方式就成为了组织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建立民主的管理方式首先要重视雇员的参与和民主决策。

让雇员参与组织的管理和决策,不仅可以激发雇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可以使组织的决策更加合理和科学。

因此,雇主应该给予雇员更多的权力和自主权,让他们能够参与到组织的各个方面中来。

另外,民主管理还要重视组织内部的沟通和协作。

劳资关系普法

劳资关系普法

劳资关系普法
劳资关系是指劳工和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通过劳资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契约和团体协约而成立。

一方面是受雇主雇用,从事工作获取工资者,另一方面是雇用劳工的事业主、事业经营之负责人或代表事业主处理有关劳工事务之人,彼此间的关系即属劳雇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者的节日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第一。

我国《刑法》对于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生命健康权所涉及的法条有: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 劳有所得。

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应有的报酬,其可能触犯的法条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
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总之,劳资关系普法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不仅包括法律层面的普及,也包括实际操作层面的指导。

只有全面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需更多关于劳资关系的普法内容,建议咨询法律专家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是一项重要的劳动法律,也被称为“瓦格纳法案”(Wagner Act),因其制定者罗伯特·弗朗西斯·瓦格纳(Robert Francis Wagner)的名字而得名。

该法案于1935年通过,旨在保护美国雇员的权益,以及维护与雇主之间的三方谈判机制。

以下将对该法案的背景、条款以及实施效果进行详细解析。

一、背景1920年代末,由于美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期,工人阶级的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高,而雇主则对其工会组织产生了巨大的抵触情绪。

各类工会组织之间的争斗不断升级,经常发生暴力冲突,严重挑战了国家的社会稳定。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于1933年发起了新政,其中一项目标就是通过立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在此背景下,瓦格纳法案应运而生。

二、主要条款1. 独立工会组织的合法地位。

该法案赋予了工会组织成为雇员的代表机构的地位,有权参与劳资谈判和签署协议。

同时,工会组织不得受到雇主或政府的干涉和威胁。

2. 防止反工会行为。

该法案禁止雇主的破坏工会组织的活动,包括禁止雇主以威胁、打压、报复等手段限制员工参加工会或进行集体谈判。

3. 工会选举和认证的规定。

该法案规定了工会选举和认证的程序和标准,以确保选举公平和选民的真实意愿得到反映。

4. 确定最佳谈判代表。

该法案规定了最佳谈判代表的概念和选举程序,以便工会在谈判中有明确的代表和声音。

5. 建立劳资调解机构。

该法案成立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并授权成立地区委员会,以代表政府解决劳资争议。

三、实施效果自瓦格纳法案通过以来,美国工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和壮大。

截至2019年,美国工会组织的成员约为1,400万人。

瓦格纳法案保护了工人阶级的权益,尤其是对于由于性别、种族等因素被排斥在外的群体,提供了平等的工会组织权力和权益。

劳资关系法概述

劳资关系法概述

劳资关系法概述劳资关系法的核心是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劳动者作为劳动力的提供者,应当享有合理的工作条件和报酬待遇,得到法律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劳动保护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得到相应的保障和待遇。

除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外,劳资关系法也规范了雇主的行为。

雇主在用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尊重劳动者的权益,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和报酬待遇。

此外,劳动争议处理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时的争议处理程序和方式,为双方提供了公正的处理机制。

这些规定不仅有助于维护雇主的合法权益,也推动了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

劳资关系法的实施对于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通过设立劳动法律法规,可以规范劳动关系,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同时,劳资关系法的实施也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合法、公正的用工环境,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劳资关系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规范雇主的行为,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而设立的法律体系。

劳资关系法的内容丰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实践意义。

通过对劳资关系法的学习和理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维护自身利益,建立健康的劳动关系,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劳资关系法的实施不仅有助于维护劳动者和雇主的权益,还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通过规范劳动关系,劳资关系法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首先,劳资关系法能够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劳动者在受到合理的工作保护和报酬待遇的情况下,会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雇主在履行法律义务的同时也会更加关注员工的福利和工作环境,从而提高员工的士气和工作积极性。

通过劳资关系法的实施,促进了双方的良好互动,有利于提高整体的生产力和效益。

劳资关系相关法律解析

劳资关系相关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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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
工作时间: 1、正常的工作时间: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超过的工作时间算加班时间。 2、综合计算工时制及不定时工作制:不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执行,但实行这两种工时制的用人单 位应当在征求劳动者意见后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3、月工资折算工作天数:21.75日。(计算劳动者日平均工资、小时工资的基准)
关联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 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 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17条

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职业:实习生、个人雇佣者、军人、公务员、保姆等 深圳地区于08年2月份把保姆也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畴,要求保姆也要签劳动合同。 例: 1、用工之前已签劳动合同,但还未用工,此时可否解除合同? 2、用工一个月后签劳动合同,合同的签订日期及劳动关系建立的日期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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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20条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
例: 1、年终奖、绩效工资应算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内吗? 2、劳动合同中约定月薪中已包含加班费,这样的约定有效吗? 3、高温津贴属于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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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的变更 什么叫变更:工资变化、岗位变化、工作地点变化、工作时间变化等。 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应采用书面形式。

关联条款:《劳动合同法》第44—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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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和合法裁员的情形; (3)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续签的情形; (4)用人单位破产和被吊销营业执照、解散等情形的。 2、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0.5个月工 资;满半年不满1年的,支付1个月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3倍的,以平均工资的3倍为标准,最多支付不超过12 个月。 合同期满终止不续签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的工龄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3、月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4、支付日:在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的时候支付。

人力资源系列之劳资关系

人力资源系列之劳资关系

人力资源系列之劳资关系人力资源系列之劳资关系劳资关系是指雇主与员工之间的经济和社会关系,即劳动者为雇主提供劳动力,雇主支付工资和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

在现代企业中,劳资关系是企业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稳定与和谐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生活都起到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劳资关系的概念、特点和管理方法进行探讨。

劳资关系的特点首先表现在劳工双方的权力不对等。

雇主以资本家身份享有较大的权力,决定着员工的工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等。

而员工则以劳动者身份依赖雇主提供的工作机会,缺乏对自身权益的保护能力。

其次,劳资关系是复杂的社会关系。

现代企业由多个部门和层级组成,劳工与雇主之间的联系不局限于个人层面,更多是通过组织来实现。

因此,劳资关系的管理需要考虑到个体员工与企业组织之间的互动、沟通和协调。

第三,劳资关系存在博弈性。

雇主追求经济效益,力图以最低成本获得最大利润;而员工则追求合理的报酬和福利、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以提高自身生活水平和工作满意度。

劳资双方之间的目标和利益往往存在冲突,需要通过协商和妥协才能达到平衡。

劳资关系的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福利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良好的劳资关系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减少员工流失率,提高企业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各项指标表明,员工的工作满意度与企业的绩效密切相关,员工满意度高的企业更容易实现高质量的生产和服务,更有可能获得顾客的认可和市场的竞争优势。

其次,良好的劳资关系可以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提高。

在一个和谐的劳资关系中,雇主会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使员工在工作中得到成长和发展,实现个人职业目标。

如何管理好劳资关系成为企业的重要课题。

首先,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沟通文化。

雇主与员工之间应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互相了解彼此的需求和利益,及时解决问题和处理纠纷。

第二,制定公平合理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资关系的基础,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工资、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进行合理的规定,保护员工的权益。

劳资关系法.doc

劳资关系法.doc

4. 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之规范4.1. 劳资关系法律制度四月三日第十四期《政府公报》刊登第24/89/M号法令废止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五期《政府公报》副刊刊登第101/84/M号法令及其它违背本法规之法例。

七月九日第二十八期《政府公报》刊登第32/90/M号法令修订第十七条及第二十六条。

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政府公报》第二副刊刊登第40/99/M号法令废止第九条第二款之条文。

五月八日第十九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第8/2000号法律修订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令第24/89/M号四月三日澳门劳资关系第一章概则第一条法令的对象一、关于直接雇主与居住本地区工作者之间工作关系的合约,系自由者,但不妨法定最低条件的遵守。

工作关系或由有关团体代表自由接纳惯例而产生,或由机构管理章程或一般通行的风俗习惯产生。

二、除散见经订定或将来订定的其它条件外,本法令订定直接雇主与居住本地工作者之间合约应遵守的最低条件。

第二条定义为本法令的效力起见,除另有不同之规定外,定义如下:A ) 「雇主」系指所有及任何个人或集体按照与工作者签订的工作合约直接使用一个工作者的工作活动,而不论合约形式及报酬的计算标准。

该标准得系依确实取得之结果;B ) 「工作者」系指享有在澳门居住身份之人士将其工作活动通过合约提供予一直接雇主且受后者管辖及指挥,而不论合约形式及报酬的计算标准。

该标准得系依确实取得之结果;C ) 「工作关系」系指雇主与为其服务的工作者所定或应有的,与经提供或应提供的服务/工作活动,及该提供应进行之方式有关的行为、权利与义务的整体;D ) 「工作条件」系指与雇主及工作者在有关工作,或在提供服务场所之行为及做法有关的所有及任何权利、义务或情况;E ) 「超时工作」系指在平常工作时间外所提供的一切服务;F ) 「长期性工作者」系指与同一雇主有连续工作关系一年或以上的工作者;G ) 「平常工作时间」系指工作者有责任提供的小时数;H ) 「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平常时间起止及工间休息时间的订定。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简称NLRA)是一项旨在保护劳工权益和调整劳资关系的法律。

该法律于1935年通过,也被称为华格纳法案(Wagner Act),是美国劳动史上的里程碑事件之一。

NLRA的目标是建立公平的劳资关系,以确保劳工能够自由加入工会并进行集体谈判,同时禁止雇主对劳工进行不公平的劳动实践。

NLRA的制定是为了解决早期工人权益的问题。

在20世纪初,许多工人面临低工资、长工时和恶劣的工作条件。

工人们开始组织起来,成立工会争取改善自己的待遇。

然而,雇主常常通过操纵选举和开除工会会员等手段,压制工会的发展。

NLRA的出台为工会提供了法律保护,确保工人们能够自由组织工会并谈判。

NLRA给予工人们一系列的权利,并赋予工会合法地位。

该法案规定,工人有权进行集体行动,包括罢工、示威和抗议活动。

此外,雇主不得对工人进行不公平解雇,例如因其参加工会活动而解雇。

同样,工会也不得以歧视的方式对待非工会成员。

NLRA还规定了雇主和工会之间的集体谈判机制。

雇主必须与工会代表进行诚实、充分和及时的谈判,以就工资、工作小时数、工作条件等问题达成协议。

在谈判过程中,雇主不得采取威胁、打击报复或其他不诚实的行为。

工会成员也有权利要求雇主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在谈判中做出明智的决策。

除了规定了工人权益和集体谈判机制,NLRA还设立了一个专门的机构,即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简称NLRB),负责执行该法律。

NLRB负责处理与劳资关系相关的投诉和纠纷,并确保工人和工会的权益得到保护。

如果发现违反NLRA的行为,NLRB可以采取措施迫使雇主改正或追究其责任。

然而,在NLRA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争议。

有些人认为该法律赋予了工会过大的权力,对雇主不公平。

他们认为工会的活动可能导致产品价格上涨,或者影响到雇主的经营自由。

劳资关系法概述

劳资关系法概述

4. 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之规范4.1. 劳资关系法律制度四月三日第十四期《政府公报》刊登第24/89/M号法令废止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五期《政府公报》副刊刊登第101/84/M号法令及其它违背本法规之法例。

七月九日第二十八期《政府公报》刊登第32/90/M号法令修订第十七条及第二十六条。

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政府公报》第二副刊刊登第40/99/M号法令废止第九条第二款之条文。

五月八日第十九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第8/2000号法律修订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令第24/89/M号四月三日澳门劳资关系第一章概则第一条法令的对象一、关于直接雇主与居住本地区工作者之间工作关系的合约,系自由者,但不妨条件的遵守。

工作关系或由有关团体代表自由接纳惯例而产生,或由机构管理章程或一般通行的风俗习惯产生。

二、除散见经订定或将来订定的其它条件外,本法令订定直接雇主与居住本地工作者之间合约应遵守的最低条件。

第二条定义为本法令的效力起见,除另有不同之规定外,定义如下:A ) 「雇主」系指所有及任何个人或集体按照与工作者签订的工作合约直接使用一个工作者的工作活动,而不论合约形式及报酬的计算标准。

该标准得系依确实取得之结果;B ) 「工作者」系指享有在澳门居住身份之人士将其工作活动通过合约提供予一直接雇主且受后者管辖及指挥,而不论合约形式及报酬的计算标准。

该标准得系依确实取得之结果;C ) 「工作关系」系指雇主与为其服务的工作者所定或应有的,与经提供或应提供的服务/工作活动,及该提供应进行之方式有关的行为、权利与义务的整体;D ) 「工作条件」系指与雇主及工作者在有关工作,或在提供服务场所之行为及做法有关的所有及任何权利、义务或情况;E ) 「超时工作」系指在平常工作时间外所提供的一切服务;F ) 「长期性工作者」系指与同一雇主有连续工作关系一年或以上的工作者;G ) 「平常工作时间」系指工作者有责任提供的小时数;H ) 「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平常时间起止及工间休息时间的订定。

澳门劳资关系法概论

澳门劳资关系法概论

澳门劳资关系法概论澳门劳资关系法是对澳门劳动力市场的管理与监管的法律框架。

它涵盖了劳动力市场的各个方面,包括劳动合同、工资与福利、劳动纠纷解决机制等。

本文将对澳门劳资关系法进行概论,介绍其主要内容和保护措施。

首先,澳门劳资关系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性质。

根据该法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书面协议,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程序。

此外,劳动合同还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等。

澳门劳资关系法强调劳动合同的平等原则,并对违约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澳门劳资关系法对工资与福利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律,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方式。

此外,澳门劳资关系法还规定了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该法律强调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付出应当得到适当回报的原则,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

再次,澳门劳资关系法为劳动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机制。

该法律规定了劳动纠纷解决的程序和方式。

在劳动纠纷发生时,双方应当先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争议。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将争议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同时,澳门劳资关系法还规定了对劳动纠纷的仲裁决定可以上诉的程序,保障了公平和正当的解决劳动纠纷。

此外,澳门劳资关系法还对特殊群体的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例如,该法律规定了对孕产妇、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措施,包括禁止雇佣孕产妇、限制未成年工的工作时间等。

此外,该法律还规定了残疾人员的就业和保护措施,包括提供适应其特殊需要的工作环境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与稳定。

综上所述,澳门劳资关系法是对澳门劳动力市场的管理与监管提供了法律框架。

它涵盖了劳动合同、工资与福利、劳动纠纷解决机制等多个方面,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平衡与稳定。

然而,随着澳门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澳门劳资关系法也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1935年颁发,1947年修订〕【章名】一:宗旨与政策第一条有些雇主否认职工的结社权利,有些雇主拒尽同意集体谈判的程序,因此导致罢工和其它方式的产业争议或骚动,其目的或必定的后果是以以下方式干扰或阻止商业:〔a〕阻碍商业机构的效率、平安或活动;〔b〕在商业流通渠道发生阻碍;〔c〕对商业渠道中的原料、制成品或半成品的循环流通,或对商业中此类原料或商品的价格,造成重大碍事、抑制或操纵;〔d〕造成就业和工资的下落,其严重程度足以阻碍或破坏商业渠道中的商品出进市场。

在不拥有充分的结社自由或真正的合同自由的职工以及差不多组成法人社团或其它雇主社团的雇主之间,谈判权力的不平等现象大大阻碍和碍事到商业的流通,同时以压低产业部门工资劳动者的工资和购置力以及在产业内部和各产业之间不让存在稳定的、准许进行竞争的工资差异和工作条件的差异等方法,使重复出现的商业萧条更趋严重。

经验证实,对职工的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予以保卫,能消除产业争议和骚动的某些公认的根源,鼓舞对由于工资、工时或其它工作条件上的分歧而产生的产业争议采取友好调整的全然措施,并在雇主和职工之间恢复平等的谈判权力,从而维护商业,使之免受损害、阻碍或中断,而且促进商业的流通。

经验还讲明,有些劳工组织及其负责人和会员的某些做法是想以罢工和其它产业骚动方式或是以阻碍商业自由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一致行动,阻碍商品的自由流通,从而到达抑制或阻止商业的目的或必定后果。

消除这些做法,乃是保证本法所保障的权利的必要条件。

本法公布,美国的政策,是鼓舞集体谈判的做法和程序,保卫工人充分的结社自由、自己组织起来的自由及指定他们自己选择的代表的自由,以便对他们就业的条件进行谈判或就其它咨询题进行互助或互相保卫,以便在发生对商业的自由流通造成某种重大阻止时,消除其根源并减轻和消除这种阻止现象。

【章名】二:定义第二条本法用词的定义如下:〔1〕“人〞那个词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个人、劳工组织。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的内容非常广泛,涵盖了很多领域和方面的规定。

其中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假和福利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劳资关系中的争议解决程序。

首先,劳动合同是劳资关系中的基本法律规定之一。

根据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雇主和雇员需要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合同中需要包括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工作时间等内容,并且需要明确规定失业、辞职、解雇等情况的处理方法。

其次,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规定了雇员的工资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雇主需要支付合理的工资,同时保证按时支付工资。

此外,雇主需要根据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等因素,合理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

另外,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

根据法律规定,雇员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并且根据法定规定,雇员有权享受带薪休假。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雇员的年假、病假和产假等各种休假政策。

此外,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还详细规定了劳资关系中的争议解决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和雇员在发生劳务纠纷时,首先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雇员有权向劳资关系委员会投诉,由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裁决。

总的来说,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是维护雇主和雇员权益的重要法律,它为劳动者提供了保障,保证了工作场所的公平和和谐。

同时,这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也为雇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作。

然而,虽然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实施和认可,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有些雇主可能会侵犯雇员的权益,违反劳资法规定,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此外,一些雇员可能会滥用劳资法规定,故意利用法律漏洞进行诉讼,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一定的困扰。

因此,为了更好地实施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劳资关系的监督和执法,同时还需要加强对雇主和雇员的法律教育,使他们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和遵守劳资法规定。

在劳资关系法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重沟通和协商,鼓励雇主和雇员之间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务纠纷。

劳资关系法概述

劳资关系法概述

劳资关系法概述劳资关系法概述劳资关系法是指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基础,约束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劳资关系的法律规范。

在劳资关系中,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权益分配、劳动合同的订立、工资的支付、劳动保护、劳动争议解决等问题都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

下面将从国内外法律的发展历程、国内外劳资法律的比较、劳资法律实践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内外法律的发展历程在国外,人们在对自由主义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现代劳资法的基本框架。

1824年,最早的一部工会法在英国出台,这是近代劳资法的起点。

随后,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相继出台了劳动保护法,加强了对员工合同和劳动关系的规范。

在美国,劳动运动经过了长期的斗争,最终促进了美国在20世纪初实现了劳资协调的实践,而这种实践则在20世纪的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推广。

在国内,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化的深入推进,劳资关系的问题也愈发凸显。

1985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成为管理和保护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

此后,我国陆续出台了《团体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

二、国内外劳资法律的比较在劳资法律的比较中,需要考虑各国的社会文化、国情和人口分布等因素。

欧洲国家主张管制式的法律体系和强制性的集体劳资协定,而美国和加拿大则更注重个体劳资协定和私人解决争端的方式。

在东亚国家,例如日本和韩国,企业主和员工之间的关系更强调合作与信赖,政府也在寻求实现劳资协调关系。

我国的劳资法律则更注重尊重人权和平等原则,采取了多元化的法律机制以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其中《劳动合同法》是在我国劳资法律中最重要的法规之一,它强调了劳资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并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同时还规格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三、劳资法律实践的问题在劳资法律实践中,劳动争议解决和强制执行仍然是重要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政府通过出台多项相关政策和法规,以推动劳资协调和解决劳动争议。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简称NLRA)是美国一部重要的法律,旨在维护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资关系,保障雇员的权益,同时促进和平稳定的劳资关系。

本文将会对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影响进行探讨。

一、背景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于1935年通过,并在同年7月1日生效。

该法案的制定是为了回应当时美国工人偶尔爆发的激烈的劳资冲突,旨在调整和平衡劳资双方的权利和利益,并规范雇主与雇员的行为。

该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美国建立起现代劳资关系的体系。

二、主要内容1. 工会的权利保护:NLRA规定了工会组织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工会的成立、工会代表的选举和代表劳工进行谈判等。

工会有权与雇主协商工资、工时和其他劳动条件,并有权代表工会员工与雇主进行劳资谈判。

2. 雇主的责任和义务:NLRA要求雇主必须遵守公平劳动标准,包括不得以歧视的方式对待工会成员、不得干预工会活动、不得恶意阻挠工会组织等。

3. 不公平劳资行为的禁止:NLRA规定了一系列雇主和工会之间不公平劳资行为的禁止。

例如,雇主不得妨碍工会组织活动,工会也不得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威胁雇主。

4. 劳资关系的调解及诉讼:NLRA设立了美国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简称NLRB),负责监督和调解劳资争议。

该机构可以处理劳资交涉纠纷、裁决不公平劳资行为和解决劳资纠纷等。

5. 公共部门和铁路劳资关系:NLRA还涵盖了公共部门和铁路行业的劳资关系,在这些领域中也规定了工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雇主的责任。

三、影响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的通过和实施对美国劳资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NLRA推动了工会的发展和壮大。

该法案保护了工会组织的权利,使得工会能够代表工人进行谈判,争取更好的工资和工作条件。

因此,工会成为美国劳资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方。

其次,NLRA促进了和平稳定的劳资关系。

劳资关系管理概述

劳资关系管理概述

劳资关系管理概述首先,劳资关系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良好的劳资关系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产力,减少员工流失率,提升企业的整体绩效。

另外,劳资关系的稳定和和谐也能促进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品牌形象,吸引更多的优秀员工加入企业,增加市场竞争力。

而不良的劳资关系则可能导致员工不满、罢工、诉讼等问题,严重影响企业的运营。

因此,劳资关系管理是企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其次,劳资关系管理的方法多种多样。

首先,企业可以通过完善的劳动合同、薪酬福利制度来保障员工的权益,确保员工在合法的框架内得到公平的对待。

其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劳资沟通机制,促进员工参与决策,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此外,企业可以通过培训与发展、职业晋升通道等方式激励员工,提高士气和工作动力。

最后,企业需要建立科学的劳资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地解决员工的问题和抱怨,避免因小事引发大的纠纷。

另外,劳资关系管理也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往往需要面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员工,劳资管理需要因地制宜,考虑多元化的员工背景及其特殊需求。

其次,随着社会环境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劳动法律关系十分复杂,要求企业具有专业的劳动法律知识,遵守法规的同时保障员工权益。

另外,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企业需不断调整和优化劳资关系管理模式,以适应新的环境和需求。

总之,劳资关系管理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员工的福利保障至关重要。

企业应通过完善的劳资关系管理,建立和谐的劳动环境,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

在面对挑战时,企业需要灵活应对,不断改进管理方法,以提升劳资关系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希望本文所述能为相关管理者和员工提供一些参考和启发,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幸福。

除了以上所述的重要性、方法和挑战,劳资关系管理还涉及一些其他方面的内容。

一、劳资关系管理中的有效沟通在劳资关系管理中,有效的沟通是至关重要的。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共享。

劳资关系法概述

劳资关系法概述

4.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之规范4.1.劳资关系法律制度四月三日第十四期《政府公报》刊登第24/89号法令废止八月二十五日第三十五期《政府公报》副刊刊登第101/84号法令及其它违背本法规之法例。

七月九日第二十八期《政府公报》刊登第32/90号法令修订第十七条及第二十六条。

八月三日第三十一期《政府公报》第二副刊刊登第40/99号法令废止第九条第二款之条文。

五月八日第十九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第8/2000号法律修订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令第24/89号四月三日澳门劳资关系第一章概贝V第一条法令的对象一、关于直接雇主与居住本地区工作者之间工作关系的合约,系自由者,但不妨条件的遵守。

工作关系或由有关团体代表自由接纳惯例而产生,或由机构管理章程或一般通行的风俗习惯产生。

二、除散见经订定或将来订定的其它条件外,本法令订定直接雇主与居住本地工作者之间合约应遵守的最低条件。

第二条定义为本法令的效力起见,除另有不同之规定外,定义如下:A ) 「雇主」系指所有及任何个人或集体按照与工作者签订的工作合约直接使用一个工作者的工作活动,而不论合约形式及报酬的计算标准。

该标准得系依确实取得之结果;B ) 「工作者」系指享有在澳门居住身份之人士将其工作活动通过合约提供予一直接雇主且受后者管辖及指挥,而不论合约形式及报酬的计算标准。

该标准得系依确实取得之结果;C) 「工作关系」系指雇主与为其服务的工作者所定或应有的,与经提供或应提供的服务/工作活动,及该提供应进行之方式有关的行为、权利与义务的整体;D) 「工作条件」系指与雇主及工作者在有关工作,或在提供服务场所之行为及做法有关的所有及任何权利、义务或情况;E ) 「超时工作」系指在平常工作时间外所提供的一切服务;F ) 「长期性工作者」系指与同一雇主有连续工作关系一年或以上的工作者;G ) 「平常工作时间」系指工作者有责任提供的小时数;H ) 「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平常时间起止及工间休息时间的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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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法概述
劳资关系法是一种有关雇主及雇员之间合法关系的法律体系。

这一法律体系主要由许多针对劳资关系的具体法律、规章和协定组成。

本文将会对劳资关系法进行一个简要的概述,介绍各种法律的具体内容以及其意义。

一、《工资支付条例》
《工资支付条例》主要规定了企业必须如何计算和支付工资,制定了保障工人权益的规范。

《工资支付条例》要求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必须遵循实际工时和应发工资之间的比例,并且规定了只有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代扣方式收取款项,确保了员工工资的安全性和充分性。

二、《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和解除的法律。

其中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并明确规定了企业要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合法权利和合规率。

三、《劳动法》
《劳动法》是调解和维护劳资关系的主要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及工作条件等。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企业用工的一些基本条件、职业安全技术以及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养老、工伤及医疗等。

四、《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是指在工作中所配备保护的生产、生活中的医疗、养老、失业、生育等各个方面的保险制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合作企业应当分期组织安排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并把这一费用纳入企业费用及成本的一部分。

五、《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及个人必须按照规定为工作岗位上的工人和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同时,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和不同身体条件的员工进行了具体地定义和计算。

六、《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指用于帮助劳资双方解决矛盾及冲突的法律,它规定了劳资冲突调解和仲裁的程序及规定。

同时,它还要求仲裁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独立公正的基础上对争议进行仲裁,并确保有最完善地技术和诉讼程序。

本文所述法律均目的着劳资双方之间建立公正、公平、有序和和谐关系,这一目的也是塑造一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社会所必须的。

我们期望各级单位、各种组织、各类企业在执行这些法律中认真履行、严格遵守,以实现优秀的企业形象及社会的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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