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2017最新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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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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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表格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表格1.事故责任认定:在进行赔偿计算之前,首先需要确定事故责任的认定。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法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对事故的责任进行细化划分。

1.1 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此处填写事故责任认定依据,如交通事故责任法第条第款)1.2 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此处填写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如一方全责、双方各承担一部分责任等)2.赔偿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进行详细说明。

2.1 人员伤亡:①医疗费用:(此处填写医疗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标准)②工资损失:(此处填写工资损失的计算方法和标准)③丧葬费用:(此处填写丧葬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标准)④死亡赔偿金:(此处填写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标准)2.2 财产损失:①汽车维修费用:(此处填写汽车维修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标准)②汽车残值:(此处填写汽车残值的计算方法和标准)③财产损失折旧费:(此处填写财产损失折旧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3.赔偿计算:在确定赔偿范围之后,根据相关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对每个赔偿项目进行详细的计算。

3.1 人员伤亡赔偿计算:(此处填写人员伤亡赔偿计算的详细步骤和公式)3.2 财产损失赔偿计算:(此处填写财产损失赔偿计算的详细步骤和公式)4.其他事项:在进行赔偿计算时,可能会涉及到以下一些特殊情况或事项的处理。

4.1 共同侵权人:(此处填写共同侵权人的处理方法和计算步骤)4.2 追偿权:(此处填写追偿权的处理方法和计算步骤)4.3 违约金:(此处填写违约金的处理方法和计算步骤)附件:(列出附件,并注明每个附件的内容和编号)法律名词及注释:1.交通事故责任法:(此处填写交通事故责任法的解释和相关条款注释)2.其他法律名词及注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他相关法律名词和注释)。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2017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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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仲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2017最新)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办法》同时废止。

对于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

但新条例在废止《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这当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国家并未就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只能依据该司法解释。

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

目前大量的农民工进人城镇打工或定居,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有违公平。

因此,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

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

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

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2017最新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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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是平时我们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但相关计算公式较多且繁杂,很难记得住。

为此,通过此表格清楚的呈现给大家,仅供参考。

(此为2017最新完整版)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国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扣除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等费用后剩余的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

根据伤者伤残的严重程度将伤者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百,二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九十,以此类推。

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各来源收入总和合扣除其经营性支出、税费支出所剩余的收入,计算公式是:农村居民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损失。

④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城镇居民个人购买商品和劳务两方面支出作为重要权衡指标。

⑤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驻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也即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支出,反应农民的消费水平。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法律依据三1、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2、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3、护理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4、交通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5、住院伙食补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6、丧葬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8、被扶养人生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9、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0条;10、财产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5条;11、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2017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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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文档一:一、背景介绍:本文旨在详细阐述201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便各方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二、基本原则:1. 先进先出原则:按照事故发生的时间顺序确定赔偿顺序。

2. 免责事由原则:对于行为主体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正当防卫原则:对于因正当防卫而产生的损害,行为主体可免责。

4. 合理限度原则:对赔偿金额进行合理限度的界定,以保障公平公正。

三、赔偿标准:1. 医疗费用:(1)住院医疗费用:a. 普通病房住院费用,按有关规定确定。

b. 单人病房住院费用,按普通病房费用的1.5倍确定。

(2)门诊治疗费用:a. 一般门诊治疗费用,按实际费用确定。

b. 特殊门诊治疗费用,按实际费用的1.2倍确定。

2. 丧葬费用:(1)因交通事故去世的,可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偿。

3. 误工费:(1)工伤:a. 缺勤误工费,按实际损失确定。

b. 丧失劳动能力误工费,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2)非工伤:a. 在医院治疗期间的误工费,按实际损失确定。

b. 非医院治疗期间的误工费,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4. 伤残赔偿金:(1)伤残程度分为十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金数额。

5. 护理费:(1)因交通事故导致护理需求的,可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偿。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先进先出原则:按照事故发生的时间顺序确定赔偿顺序。

2. 免责事由原则:对于行为主体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正当防卫原则:对于因正当防卫而产生的损害,行为主体可免责。

4. 合理限度原则:对赔偿金额进行合理限度的界定,以保障公平公正。

文档二:一、背景介绍:本文详细阐述了201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旨在使各方对相关规定有全面了解,并予以遵守。

二、基本原则:1. 先进先出原则:按照事故发生的时间顺序确定赔偿顺序。

2. 免责事由原则:对于行为主体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正当防卫原则:对于因正当防卫而产生的损害,行为主体可免责。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2017)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2017)

遇到交通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2017)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赔偿依据1、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

含康复费、整容费及今后治疗的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该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票据、交通费住宿费的正规票据、护理证明、工资证明、加强营养证明、法医鉴定书、被抚养人身份证明及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财产损失的价格鉴定等根据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中所划分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

2、误工费用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法医鉴定予以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可以计算到定残前一日。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提供最近三年收入的,按照受诉法院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报酬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执行。

护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止,最长不超过20年。

4、交通费用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等费用。

以正式票据为凭。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6、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20年计算。

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但是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影响就业的可以响应减少或者增加。

需要残疾用具的还应当支付残疾用具费用。

8、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6个月总额9、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017年陕西最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7年陕西最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陕西最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2017年2月19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公布发布的《2017年陕西民生调查报告》数据标明,2017年陕西省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收入和支出标准如下:一、参考数据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5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503元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680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724元二、计算标准1、医疗费含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及其它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3、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定(30元/天计算亦可)4、误工费受害人住院治疗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或者鉴定机构鉴定意见,持续误工的受害人,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5、护理费陪护人员的误工费乘以陪护时间或者(80元/天-100元/天)乘以陪护时间6、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7、住宿费以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乘以住宿天数或者100元/天计算8、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85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503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85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503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85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503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2017交通事故及伤残赔偿标准

2017交通事故及伤残赔偿标准

2017湖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8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25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20040元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0938 元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标准(2017最新)

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标准(2017最新)[导读]:伤亡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标准,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者用具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1、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亡的,应当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财产损失。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承担限制赔偿责任或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则依照法律规定。

2、致人损害,造成他人残疾或死亡的,侵害人应适当补偿受害人或死者遗属的其他损害。

3、故意侵害他人且情节恶劣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民事制裁。

4、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者用具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5、医疗费:即受害人受伤害后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所支付的费用。

应当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整容费等费用。

医疗费一般应当以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的单据为凭证,并确系治疗侵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费用。

在审核医疗费用时,应当遵循以下具体规定:(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

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

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

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导读]:伤亡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标准,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者用具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一、损失项目明细:1·人身伤害损失:(1)医疗费用:a·住院费用b·手术费用c·药品费用d·康复费用(2)误工费用:a·工资损失b·加班费损失c·奖金损失d·年终奖损失(3)残疾赔偿:a·残疾程度鉴定费用b·残疾给付费用(4)丧葬费用:a·治丧费b·后续丧葬费2·财产损失:(1)车辆修理费用:a·零件费用b·人工费用(2)财物损失:a·车内财物损失b·附近建筑物损失3·精神损失:(1)精神抚慰费用(2)心理咨询费用二、损失项目计算标准:1·人身伤害损失计算标准:(1)医疗费用:根据受伤程度和实际治疗情况计算。

(2)误工费用:根据工资和受伤期间的工作状态计算。

(3)残疾赔偿:根据残疾程度和相应的标准计算。

(4)丧葬费用:根据治丧和后续丧葬的实际情况计算。

2·财产损失计算标准:(1)车辆修理费用:根据车辆损坏程度和维修价格计算。

(2)财物损失:根据财物种类和实际价值计算。

3·精神损失计算标准:(1)精神抚慰费用:根据案件情况和精神状况计算。

(2)心理咨询费用:根据心理咨询师收费标准计算。

三、附件:1·医疗费用相关文件2·工资及奖金证明文件3·残疾鉴定文件4·丧葬费用相关文件5·车辆修理费用相关文件6·财物损失相关文件7·精神抚慰费用相关文件8·心理咨询费用相关文件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疗费用:指因治疗伤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2·误工费用:指因受伤而造成的工作时间的损失所产生的费用。

3·残疾赔偿:指根据残疾程度给予的经济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2017年)(2)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2017年)(2)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2017年)(2)(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 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 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 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

该原则的基本要求:(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

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每年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人身损害的不在少数,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最担心的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赔偿标准是什么,那么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这个便是我们比较关心的问题,下文就是小编为你整理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随着2017年度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数据的陆续的出台,201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已经确定,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赔偿的标准:1、医疗费:医药费按发票2、误工费: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3、护理费: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4、交通费:交通费按票据5、住宿费: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7、营养费: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8、鉴定费:鉴定费凭票据9、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伤残系数;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系数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系数;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系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系数;10、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11、丧葬费:丧葬费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被扶养人生活费: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13、死亡赔偿金:参照各地政府指导标准1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50000;残疾50000×系数15、其他因维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等。

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由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确了在不同情况下受害者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殡葬费等。

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合理的赔偿。

其次,对于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肇事者也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损失包括车辆修理费、车辆折旧费、财产损失补偿费等。

根据受害者的财产损失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

另外,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我国还制定了具体的赔偿标准。

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和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受害者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执行,各地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得随意变更赔偿标准。

同时,要加强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让广大市民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总之,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我国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通过严格执行赔偿标准,可以有效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了解并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共同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误工费【误工时间】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平均经济损失】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2.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3.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4.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5.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7.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8.残疾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N=【a.20年(年龄<60岁);b.80年-实际年龄(60岁<年龄<75岁);c.5年(年龄>75岁)】伤残级别计算公式1.基数*N*100%2.基数*N*90%3.基数*N*80%4.基数*N*70%5.基数*N*60%6.基数*N*50%7.基数*N*40%8.基数*N*30%9.基数*N*20%10.基数*N*10%9.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10.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11.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M=【a.18-实际年龄(年龄<18岁);b.200年(无劳动能力及其他生活来源);c.5年(年龄>75岁)】M*基数12.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13.丧葬费法院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6(月)14.死亡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P=【a.20年(年龄<60岁);b.80年-实际年龄(60岁<年龄<75岁);c.5年(年龄>75岁)】基数*P15精神抚慰金5千元~10万元【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预期利益赔偿的方式有哪些_预期利益赔偿应遵循的原则/ht/808641.html∙合同法中永久抗辩权什么意思/ht/808640.html∙先诉抗辩权的内容有哪些/ht/808639.html∙什么是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_法定撤销条件是什么/ht/808638.html∙谁享有赠与合同撤销权_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ht/808637.html∙购房违约金的数额该怎么确定/ht/808636.html∙撤销权抗辩可不可以 /ht/808635.html∙什么叫质权_质权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ht/808634.html∙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_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效力/ht/808633.html∙什么是违约责任_如何适用合同法定责任/ht/808632.html∙未按约定钱款交易扣几分/ht/808631.html∙合同中对方违约了怎么办_能不能要精神损害赔偿/ht/808630.html∙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_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ht/808629.html∙什么是不完全履行_不完全履行包括哪些情形/ht/808628.html∙购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都有哪些/ht/808627.html∙效力待定合同是什么意思_与无效合同区别是什么/ht/808626.html∙办理房屋赠与的手续是什么_赠与人何时可以行使撤销权/ht/808625.html∙法律对格式合同的限制有哪些/ht/808624.html∙什么是合同解除_合同解除有什么法律特征/ht/808623.html∙居间合同的概念_居间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ht/808622.html∙合同撤销权与解除的关系是什么/ht/808621.html∙签订合同前注意什么_审查合同要注意什么/ht/808620.html∙合同中的定金条款如何约定_约定定金条款时应注意什么/ht/808619.html∙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怎样才有效_保险人有何说明义务/ht/808618.html∙违章建筑可以出租吗_租违章建筑可以不付租金吗/ht/808617.html∙什么是不安抗辩权_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区别是什么/ht/808616.html∙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2018最新)范本/ht/808615.html∙什么是房屋转租_转租符合哪些条件时合法有效/ht/808614.html∙合法协议有效力当事人不能擅自变更合同约定/ht/808613.html∙什么叫后履行抗辩权_后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有哪些/ht/808612.html∙如何理解违约损害赔偿_如何区分其与其他违约责任/ht/808611.html∙租赁合同的内容_租赁合同与购销合同有哪些区别/ht/808610.html∙行使合同撤销权纠纷案件该如何处理/ht/808609.html∙什么是租赁合同_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ht/808608.html∙什么是货物留置权_承运人行使留置权时应注意哪些事项/ht/808607.html∙承租人有哪些权利_承租人有哪些义务/ht/808606.html∙什么是保证求偿权_保证求偿权的效力如何/ht/808605.html∙如何理解违约金_适用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ht/808604.html∙旅游纠纷找哪个部门,旅游纠纷发生的原因是什么/ht/808603.html∙什么是违约行为_违约行为有哪些分类/ht/808602.html∙什么是法定的抵销_抵销有没有顺序限制/ht/808601.html∙涉外合同是指什么_涉外合同怎么适用法律/ht/808600.html∙旅游纠纷律师收费是多少/ht/808599.html∙利息能不能先从借款中扣除_如何确定借款合同中的利率/ht/808598.html∙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_如何确定合同是否成立/ht/808597.html∙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如何写/ht/808596.html∙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_什么情形可以免除违约责任/ht/808595.html∙质权人有什么法定权利_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毁损了怎么办/ht/808594.html∙不能履行合同算违约吗_对方违约定金能双倍返还吗/ht/808593.html∙委托代理人是否必须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ht/808592.html∙违章建筑能出租吗_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能要回租金吗/ht/808591.html∙什么是期待利益_期待利益受损怎么确定赔偿范围/ht/808590.html∙什么是定金_如何理解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ht/808589.html∙民法上的抗辩权与抗辩的区别是什么/ht/808588.html∙什么是定金合同_如何处理定金合同纠纷/ht/808587.html∙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_该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ht/808586.html∙什么是赠与合同_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哪些义务/ht/808585.html∙有案底可以去旅游吗 /ht/808584.html ∙蔬菜买卖合同不规范惹纠纷合同约定要明确/ht/808583.html∙什么是迟延履行_迟延履行期间如何计算/ht/808582.html∙定作人有什么权利义务_定作人应什么时候支付报酬/ht/808581.html∙低价租赁财产可以适用撤销权么/ht/808580.html∙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代理词应该书写格式2018 /ht/808579.html∙房屋转租需要什么条件_承租人擅自转租怎么办/ht/808578.html∙扩大的损失由谁负责_未违约方任损失扩大要承担责任吗/ht/808577.html∙授权委托书范本是什么样的/ht/808576.html∙违约责任分类有哪些 /ht/808575.html ∙合同中双方都违约了怎么办_因第三人而造成违约怎么办/ht/808574.html∙什么是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_这种抗辩权包括哪些内容/ht/808573.html∙合同约定3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原则是什么/ht/808572.html∙买主不收货怎么办_哪些情形下买主可以不收货/ht/808571.html∙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ht/808570.html∙如何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_如何审查合同/ht/808569.html∙定金合同的概念_定金合同的适用范围是什么/ht/808568.html∙房产买卖中的阴阳合同该怎么认定/ht/808567.html∙旅游纠纷游客如何避免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之后如何进行维权 /ht/808566.html∙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_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限制/ht/808565.html∙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ht/808564.html∙什么是预期违约_如何区分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ht/808563.html∙什么叫违约责任_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ht/808562.html∙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什么权利_定作人如何行使验收权/ht/808561.html∙合同中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ht/808560.html∙什么是约定解除权_如何区分协议解除与约定解除权/ht/808559.html∙2018年的旅游纠纷相关提醒/ht/808558.html∙出版物出版合同 /ht/808557.html∙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_无权处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ht/808556.html∙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_怎么样才可以行使撤销权/ht/808555.html∙不交房租跑了算违法吗/ht/808554.html∙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ht/808553.html∙出租房漏电致人死亡怎么办_此时房东要赔偿吗/ht/808552.html∙如何适用赔偿金与违约金_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能否并存/ht/808551.html∙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失业金吗/ht/808550.html∙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哪个赔得多/ht/808549.html∙撤销权有什么法律性质_撤销权消灭的情况/ht/808548.html∙如何订立口头形式的合同_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ht/808547.html∙附期限合同是什么,都有哪些相关内容/ht/808546.html∙没有签订合同公司如何维权/ht/808545.html∙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有什么义务_贷款人违约怎么办/ht/808544.html∙什么是违约金_合同中怎么约定违约金/ht/808543.html∙买房时一定要有定金条款吗_怎么确定定金的数额/ht/808542.html。

2017山西最新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式

2017山西最新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式

2017山西最新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式2017年山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数据依据: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56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166元。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154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017元。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46407元农、林、牧、渔业 29661元采矿业 68633元制造业 36683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3435元建筑业 36719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4751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9299元批发与零售业 32802元住宿和餐饮业 22924元金融业 67729元房地产业 32837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1191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50793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2506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7476元教育 41695元卫生、社会工作 35993元文化、体育与娱乐业 36348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7173元2017年山西省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式: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2017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完整版)

2017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完整版)

2017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依据: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73元/年2、农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38元/年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696元/年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128元/年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137元/年6、60周岁以下的,死亡赔偿金:城镇28673×20=573460元,农村242760元7、丧葬费:52137元/年÷12×6个月=26068.5元二、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5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异)×住院天数3、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每天10-2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异)。

4、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673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138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673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138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8673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138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6、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7、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表]2017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2017交通事故赔偿贬值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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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表]2017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2017交通事故赔偿贬值新标准2017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内容(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二、交通事故赔偿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详细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详细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版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全国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那么,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又是怎样呢?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

1、残疾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四川省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方式

四川省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方式

四川省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方式2017年,四川省发布了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院人损解释》,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种情况。

对于城镇居民,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其中60岁以下的计算公式为:元/年×20年=元;60岁到75岁之间的计算公式为:元/年×(80-X)年;75岁以上的计算公式为:元/年×5年。

对于农村居民,根据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其中60岁以下的计算公式为:7895元/年×20年=元;60岁到75岁之间的计算公式为:7895元/年×(80-X)年;75岁以上的计算公式为:7895元/年×5年。

丧葬费的计算方式为: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老标准为:元/年÷2=元。

新标准尚未发布。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

根据《最高院人损解释》,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2002)将受伤人员伤残成都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分别如下:城镇标准:十级:元,九级:元,八级:元,七级:元,六级:元,五级:,四级:元,三级:,二级:,一级:元。

农村标准:十级:元,九级:元,八级:元,七级:元,六级:元,五级:元,四级:元,三级:元,二级:元,一级:元。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元/年÷12月=2732元/月;日工资=2732元/月÷21.75日=125.6元/日。

如果没有收入证明,可以参照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的计算方式为: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则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则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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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是平时我们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但相关计算公式较多且繁杂,很难记得住。

为此,通过此表格清楚的呈现给大家,仅供参考。

(此为2017最新完整版)
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即国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扣除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等费用后剩余的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

根据伤者伤残的严重程度将伤者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百,二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九十,以此类推。

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各来源收入总和合扣除其经营性支出、税费支出所剩余的收入,计算公式是:农村居民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损失。

④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城镇居民个人购买商品和劳务两方面支出作为重要权衡指标。

⑤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驻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也即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支出,反应农民的消费水平。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法律依据三
1、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2、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3、护理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
4、交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
5、住院伙食补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6、丧葬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
8、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
9、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0条;
10、财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5条;
11、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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