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条例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细则7篇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细则7篇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细则(精选篇1)一、总则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
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办法第一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六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七条、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推荐要点公司内部使用的员工管理办法,包括奖励和惩罚措施。
一般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使用和解释。
员工奖惩条例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促进全体员工奋发上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制订本条例的原则是: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条例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之奖励分为下述五种:(1)嘉奖;(2)记功;(3)晋级;(4)奖金;(5)总经理特别奖励。
1.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嘉奖:(1 )品德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3 )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领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4 )厉行节约,或利用废料有显著成绩者;(5 )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未出现事故者。
2.员工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可酌予记功:(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2)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并有实效者;(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4 )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5)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7)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8 )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9)具有其他功绩,总经理认为应给予奖励者。
3.员工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可酌予晋级:(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产生重大利润或有特殊成绩者;(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损害者;(4)在恶劣环境下,不顾个人危险尽力职守者;(5)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间,获取硕士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和证书者。
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奖惩制度实施细则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奖惩制度实施细则5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篇1一、目的: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方式:财年总结大会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获奖事迹在企业内部网发布。
三、评选时间:每财年结束后评选。
四、评选办法:财年结束后,各部门按评选标准向公司经营委员会推荐参评部门或个人名单,并附事迹材料。
由公司经营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财年先进部门和个人。
五、奖励种类:1.优秀团队奖2.优秀员工奖3.敬业精神奖4.最佳新人奖5.优秀管理者奖六、奖励涉及对象:1.参加优秀团队评选的部门必须成立一年以上。
2.参加优秀员工和敬业精神奖评选的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3.参加最佳新人奖评选的员工须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新员工。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过公司处分的员工,不能参与个人奖项的评选。
5.公司经营委员会成员不参与评选。
6.奖项可空缺。
七、评选标准:1.优秀团队评选标准:1)团队有较高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离职率低;2)为团队目标共同努力,使得部门全年业绩突出;3)保持良好的状态和工作效率,即使在最艰苦的时期,也保持良好精神面貌;4)有效的沟通和适当的授权意识,与各部门接口流畅,获得用户和公司其他部门的认可及好评;5)让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获得快乐和成就感;6)以公司发展为重,对公司业绩负责;7)整个团队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2.优秀员工评选标准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3)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各项技能,求知欲强;4)在完成本职工作中,勇于挑重担,“打硬仗”,关键时刻敢于独挡一面,绩效突出;5)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团结同事,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同事完成目标任务;6)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吃苦耐劳,追求完美,经常受到同事或客户的好评。
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奖惩制度实施细则奖惩制度篇一第一节总则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1.大会表扬;2.奖金奖励;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9.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学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分级管理和动态调整。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通报表扬;2. 荣誉称号:对在某一领域或项目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授予荣誉称号;3. 表扬信: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扬信。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2. 奖金发放:对完成特定任务或项目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3. 奖金晋升:对在岗位上表现优异、具备晋升条件的员工,优先考虑晋升。
第七条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1. 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部门提出奖励申请;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认为符合奖励条件的,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3. 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审,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奖励名单;4. 公司领导审批,最终确定奖励结果。
第三章惩戒制度第八条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九条惩戒情形: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3. 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声誉;4. 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惩戒程序:1. 部门负责人发现员工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人力资源部;2. 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惩戒建议;3. 公司领导审批,确定惩戒结果;4. 对员工进行惩戒,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员工奖惩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协助执行。
第十二条奖惩决定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三条员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公正、合法的褒奖与惩处,弘扬正气、鼓励先进,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止和纠正各类违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不良行为,增强全体员工的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和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及天津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是指,对事迹先进或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惩处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全资企业、控股企业、经费单位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集团公司参股企业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对员工的奖惩职责,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并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相应机构讨论协商后颁布执行。
各系统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专项奖惩办法。
第五条对员工的奖励惩处,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区别情节、分别对待的原则。
奖励和惩处都要体现对员工的尊重和爱护,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和自身价值的实现。
-1-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及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奖励、接受约束与惩处。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可给予奖励:(一)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集团公司的对外承诺,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事迹先进或表现突出的;(二)在市场开发、生产作业、港口建设、科技进步、节能降碳、安全环保、经营管理、招商引资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三)忠于职守、爱港敬业、默默奉献,为企业发展累积贡献突出的;(四)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改技革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或者在改善服务、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各种资源利用率等方面,为国家和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五)在紧急情况下,不避艰险,坚守岗位,防止、发现或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保证生产任务顺利完成,使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免受或减少损失的;(六)同不法行为作斗争,奋不顾身,保护国家、企业和客户财产不受侵犯,维护国家、企业利益,保护他人人身安全,事迹突出的;(七)在对外交往中,维护国家尊严,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为国家和企业争得荣誉或利益的;(八)廉洁奉公,弘扬正气,抵制不正之风,有突出事迹的;-2-(九)在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企业文化中,有突出事迹,作出显著贡献的;(十)救死扶伤,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有突出事迹的;(十一)有其他先进事迹,应给予奖励的。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奖惩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2. 荣誉称号:对在某个领域或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授予荣誉称号;3. 表扬信:对在工作中表现良好的员工给予表扬信。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2. 津贴: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给予额外津贴;3. 奖品:对在某个领域或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赠送奖品。
第七条奖励的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九条警告适用于以下情况:1. 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公司考勤规定的;2. 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轻微损失或不良影响的;3.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但情节较轻的。
第十条记过适用于以下情况: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较轻的;3. 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第十一条降职适用于以下情况: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 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3. 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
第十二条辞退适用于以下情况: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2. 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3. 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仍无法达到岗位要求的;4. 情节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经公司领导批准的。
第四章奖惩程序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或违反规章制度,由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提出奖惩建议。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总公司员工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行有功比奖,有过比罚,做到奖惩有据,奖罚分明,以建立良好的工作、生产秩序和激励约束机制,现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总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各部门、所属各景区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总公司各部门、所属各景区员工应遵守总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员工职责,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安全高效,创新进取,促进总公司稳定持续科学发展。
第四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员工,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对违法违纪违章、损害总公司利益的员工,依据本办法给予惩处。
员工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奖惩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奖励必须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惩处必须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总公司根据其实际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一)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二)超额完成经营、管理等工作任务,经济效益显著的;(三)在节能降耗、增收节支、环境保护、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四)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和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改进、创新,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效的;(五)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的;(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主动保护总公司财产,使总公司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七)维护总公司利益,得到广大员工好评,事迹突出的;(八)保护总公司财产,防止或消除事故的发生,或者见义勇为、积极抢救总公司财产和游客生命安全,避免或者减少损失有功的;(九)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敢于抵制不良风气,抵制违法乱纪行为,有显著成绩的;(十)维护总公司及员工队伍稳定,有显著成绩的;(十一)每月考勤无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且未休假的(注:法定节假日除外);(十二)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形。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XXXX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奖励先进,惩戒落后,使员工的奖惩有据可依,创建良好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XXXX公司员工的奖惩事宜,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权责单位(一)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为本办法的管理单位,有监督和抽查的权限。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事业部负责所属员工日常行为的监督与规范及具体奖惩事宜的申报。
(三)公司总经理(经理办公会)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四)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本法办法的执行实施监管。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四条奖励分类员工奖励分为书面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四种。
第五条奖励标准(一)书面表扬。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给予书面表扬:(1)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2)在本岗位上表现突出,被评为半年度或年度先进个人者;(3)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在技能竞赛或业务考核中成绩特别优秀者;(4)业务创新、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且有成效者;(5)在某项重要项目(任务、活动)中表现突出者;(6)关心同事,互帮互助且表现突出者;(7)非市场人员主动开拓市场并获得市场信息者。
(8)新业务、新领域市场开发和销售取得显著成绩者;(9)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或安全应急工作表现突出者。
(二)嘉奖。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给予嘉奖:(1)担当临时重要任务,并达到预期目标者;(2)在经营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成效较显著者;(3)非市场人员主动开拓市场且销售业绩突出者;(4)业务或技术创新,使产品和服务质量显著改善者;(5)被评为集团公司年度优秀员工者;(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7)一年内累计书面表扬三次者。
(三)记功。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给予记功:(1)承担项目获得公司、XX市、全国成果奖项者;(2)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3)对成果和服务品质改良有明显绩效,受到用户书面好评者;(5)发明创造,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6)在公司质量认证、考核以及重大外事活动中表现较突出者;(7)一年内累计嘉奖三次者。
企业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细则
企业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员工行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制定本规章制度细则。
第二章员工奖励规定1. 个人表扬:对于表现突出、工作出色,得到同事认可的员工,公司领导可以进行个人表扬,并在月度员工大会上进行公示。
2. 员工奖金:根据员工个人工作业绩和能力表现,公司将设立年度员工奖金,奖金数额由公司领导根据员工工作情况评定。
3. 员工荣誉称号: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公司将授予其“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在公司内部进行表彰。
4. 员工培训机会:公司将为员工提供不定期的培训机会,帮助员工提高自身能力和技能。
第三章员工惩罚规定1. 违纪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违纪处罚,包括扣发工资、降级处理等。
2. 经济处罚:对于发生财务损失、浪费资源等不良行为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损失大小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扣除相应款项。
3. 警告处理:对于轻微违规或逾越底线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注意规章制度。
4. 解聘处理:对于多次违纪或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终止雇佣关系。
第四章其他规定1.员工奖罚记录:公司将建立员工奖罚记录档案,对员工的奖励和惩罚情况进行记录,用于评估员工绩效和激励。
2.员工投诉渠道:公司将建立员工投诉处理渠道,对员工的投诉进行认真处理,保证员工权益。
3.员工相互监督:公司将鼓励员工相互监督、提醒,共同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公司的利益。
第五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员工应当遵守并履行。
2. 公司保留对本规章制度细则进行修改的权利,新的规定将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以上为企业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细则,希望员工们认真遵守,并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部门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内容
部门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奖惩原则:奖惩相结合、公平公正、激励员工积极性、约束员工行为。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部门领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解释。
第五条员工应当切实遵守本规章制度,任何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奖惩。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六条优秀员工奖励:部门每月评选出一名表现优秀的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连续获得三次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将获得一次特别奖励。
第七条项目成绩突出奖励:部门每季度评选出一名在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八条创新奖励:员工提出创新意见并被采纳的,颁发创新奖。
第九条团队合作奖励:团队合作达到一定目标的员工将获得团队合作奖。
第十条其他奖励:其他突出表现的员工可获得其他形式的奖励。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十一条迟到早退处罚:迟到、早退的员工每次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
第十二条旷工处罚:旷工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扣除相应工资。
第十三条违反规章制度处罚:违反规章制度者将受到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等处理。
第十四条不服从管理处罚:不服从管理、挑衅领导的员工将被降职或开除。
第十五条其他违规处罚:其他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罚。
第四章奖惩执行第十六条奖惩执行:奖惩由部门领导组织实施,必须符合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奖惩相关记录:部门将对奖惩相关记录进行保存,作为员工评定升迁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奖惩公示:对奖惩情况进行定期公示,激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补充修改也须经过部门领导的批准。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属于部门领导,如有疑问可向领导咨询。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内容不合适的,可进行适当调整或修改。
本规章制度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正式生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以上为部门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内容。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从业行为,引导和激励员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营造弘扬正气,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及使命、愿景的顺利实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员工奖惩按照“人人平等、奖罚分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司管理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公司范围内的其他从业人员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是对员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以及符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的认可和正向激励。
第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物质奖励包括改革管理创新奖、科技进步奖、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超产超掘奖、设备“三率”奖、煤质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优秀员工奖、合理化建议奖等;非物质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等荣誉称号等。
第六条对员工的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可同时进行.第七条公司级奖励由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制定具体的奖励管理办法。
公司级奖励所需资金在总经理奖励基金项下列支。
1、改革管理创新奖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2、科技进步奖由技术中心负责制定;3、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制定;4、超产超掘奖由生产技术部会同总调度室负责制定;5、设备“三率”奖由机电动力部负责制定;6、煤质奖由煤质地测部负责制定;7、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由安监局负责制定;8、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由企业文化部牵头组织,保卫中心、通风救护部等相关单位协助制定;9、优秀员工奖,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10、合理化建议奖、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制定.第八条公司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奖励管理办法,奖励管理办法要明确奖励对象、条件、频率及标准。
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奖惩制度实施细则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五条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第六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一)嘉奖;(二)记功;(三)记大功。
第七条业务工作惩戒分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解职;(五)解雇。
第八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三)功过相抵。
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第三章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第九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
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
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一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二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第十三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细则(15篇素材参考).doc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细则(15篇素材参考)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细则篇1一、目的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所有员工;(惩:约束全员行为)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具有管理职能的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各部门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三、奖惩原则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一)1、行政类: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等。
经济处罚:罚款等。
3、绩效类:绩效加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加分。
绩效减分:在绩效考核相关成绩中予以减分。
4、专项奖励类: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二)1、累计奖惩: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一、总则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管理,明确员工奖惩标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制度
奖励原则: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的贡献,公正、公开、公平地进行奖励。
奖励种类:优秀员工奖创新成果奖团队合作奖特别贡献奖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立的奖项奖励标准:依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和对公司的贡献等综合评定。
奖励程序:由部门提名或员工自荐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公示并颁发奖励
三、惩罚制度
惩罚原则: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失职或造成公司损失的员工,依法依规进行惩罚。
惩罚种类:警告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惩罚标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给公司带来的损失等因素综合评定。
惩罚程序:由所在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惩罚决定并通知员工
四、附则
解释权: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修改与废止:本细则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废止,修改或废止前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并公示。
生效时间: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五、附录
奖励和惩罚申请表奖励和惩罚记录表
本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为公司员工提供一个明确的奖惩标准,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最新员工奖惩条例(附奖罚单)
最新员⼯奖惩条例(附奖罚单)员⼯奖惩条例1.⽬的及适⽤范围为进⼀步完善公司现⾏员⼯奖惩条例,更好地规范员⼯的⾏为,⿎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常⼯作中的奖惩,其他涉及出勤纪律、科研、⽣产、营销、专项管理的奖惩,可依据公司相应规章制度执⾏。
2.奖惩审批程序2.1对员⼯实施的奖惩均需填写“员⼯奖惩单”,原则上由员⼯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
其他⼈员如发现员⼯有涉及公司奖惩⾏为的,应向员⼯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资源部经理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便直接反映的也可以通过信件、电⼦邮件、短信等⽅式向总经办反映。
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的直接上级或由⼈⼒资源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架构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资源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资源部根据相关规定执⾏。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主管领导、⼈⼒资源部经理逐⼀审核,交⼈⼒资源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资源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察看、经济赔偿)等,经部门经理、主管领导、⼈⼒资源部经理、⼈⼒资源主管副总经理逐⼀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资源部实施。
2.5奖罚的书⾯报告和记录由⼈⼒资源部存⼊⼈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奖励的原则、种类、标准3.1奖励的原则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予以奖励。
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奖励公平合理。
严禁弄虚作假、贿奖等⾏为,否则将严厉查处,相关⼈员将予以开除。
3.2奖励的种类3.2.1嘉奖:对于有下列表现之⼀的公司员⼯,将给予嘉奖。
3.2.1.1拾获贵重物品⽽不昧,值得表扬者;3.2.1.2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3.2.1.3有其它突出表现者。
员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
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1.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激励优秀员工,公司特制定本《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奖励原则1.公司将根据员工绩效和表现情况,设立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工作和创新。
2.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表扬信、奖金、晋升、荣誉证书等。
第三条:奖励对象1.优秀员工:指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公司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的员工。
2.奖励对象包括全体员工,但须根据实际表现和绩效进行评选。
第四条:奖励程序1.员工被推荐或自荐后,由相关部门评定其奖励资格。
2.奖励资格确定后,颁发奖励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第五条:处罚原则1.公司将根据员工违纪、失职、失误等情况,设立相应的处罚制度,维护公司纪律和秩序。
2.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停职、开除等。
第六条:处罚对象1.违规员工:指在工作中有过失、错误行为或不遵守公司规定的员工。
2.处罚对象包括全体员工,但须根据违规情况和后果进行处罚。
第七条:处罚程序1.员工被发现有违规行为后,经过调查核实,相关部门确定其处罚措施。
2.处罚决定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第八条: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2.员工在领取奖励或受到处罚时,有权申诉,公司将进行公正处理。
附表•奖励记录表 | 姓名 | 部门 | 奖励项目 | 奖励日期 | | —- | —- | ——– | ——– | | 张三 | 销售部 | 优秀员工奖 | 2023-01-15 |•处罚记录表 | 姓名 | 部门 | 处罚项目 | 处罚日期 | | —- | —- | ——– | ——– | | 李四 | 生产部 | 警告 | 2023-02-05 |以上规定自2023年起执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公司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奖惩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总经办是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决定进行裁决。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对各类奖惩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
第三章奖励管理第七条公司设立如下的奖励种类:1.通报表扬;2.奖金奖励;3.提薪升级。
第八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4.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5.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九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2.质量优、效率高,不讨价还价,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全年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3.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4.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5.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6.为公司揽取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的;7.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生产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8.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薪升级:1. 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2. 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的;3. 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薪升级的。
第十一条奖励的工作流程: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2.总经办审核;3.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4. 总经理审批;5.总经办实施、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奖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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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条例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一章总则一条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五条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六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一)嘉奖;(二)记功;(三)记大功。
七条业务工作惩戒分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解职;(五)解雇。
八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一)全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二)全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三)功过相抵。
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分。
、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分。
、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分。
、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分。
、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分、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分三章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九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
该“行销新构想”一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十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
该“新产品”一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十一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十二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十三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
十四条达成上半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度目标%(含)—(不含),记功一次。
,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三十二条完成全度工时定额者,记功一次。
超越度工时定额%(含)—%(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度工时定额%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连续三度完成工时定额者,记大功一次。
六章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三十三条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三十四条维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基本工时指标者,调离或解雇。
三十五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
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三十六条上半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额%者,记过一次。
全度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期%者,记过一次。
三十七条未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者经查获记过一次。
三十八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消极怠工者,记过一次。
(三)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记大过一次。
三十九条动用所维修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者,记过一次。
四十条维修人员进行收费维修项目、部分收费维修项目或安装防盗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
七章附则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售后服务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四十二条本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四十三条本实施细则实施后,售后服务中心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超越度目标%(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十五条凡售后服务中心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四章营业工作惩戒办法十六条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
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十七条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十八条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
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十九条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二十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
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二十一条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二十二条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二十三条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二十四条上半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者,记过一次。
全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者,记过一次。
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二十六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二十七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二十八条售后服务中心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五章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二十九条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提供先进维修技术方案,在节约消耗减少维修工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记功一次。
三十条为用户提供安装防盗器等额外服务,并及时上交创收收入,创收纯收入按%比例奖励创收人。
三十一条在参加促销活动或上门修车活动中,工作努力,成绩突出,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而做出重大贡献者,记功一次。
,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三十二条完成全度工时定额者,记功一次。
超越度工时定额%(含)—%(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度工时定额%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连续三度完成工时定额者,记大功一次。
六章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三十三条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三十四条维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基本工时指标者,调离或解雇。
三十五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
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三十六条上半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额%者,记过一次。
全度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期%者,记过一次。
三十七条未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者经查获记过一次。
三十八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消极怠工者,记过一次。
(三)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记大过一次。
三十九条动用所维修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者,记过一次。
四十条维修人员进行收费维修项目、部分收费维修项目或安装防盗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
七章附则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售后服务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四十二条本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四十三条本实施细则实施后,售后服务中心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超越度目标%(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十五条凡售后服务中心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四章营业工作惩戒办法十六条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
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十七条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十八条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
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十九条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二十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
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二十一条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二十二条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二十三条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二十四条上半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者,记过一次。
全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者,记过一次。
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二十六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二十七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二十八条售后服务中心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五章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二十九条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提供先进维修技术方案,在节约消耗减少维修工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记功一次。
三十条为用户提供安装防盗器等额外服务,并及时上交创收收入,创收纯收入按%比例奖励创收人。
三十一条在参加促销活动或上门修车活动中,工作努力,成绩突出,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而做出重大贡献者,记功一次。
,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三十二条完成全度工时定额者,记功一次。
超越度工时定额%(含)—%(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度工时定额%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连续三度完成工时定额者,记大功一次。
六章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三十三条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三十四条维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基本工时指标者,调离或解雇。
三十五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
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三十六条上半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额%者,记过一次。
全度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期%者,记过一次。
三十七条未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者经查获记过一次。
三十八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消极怠工者,记过一次。
(三)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记大过一次。
三十九条动用所维修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者,记过一次。
四十条维修人员进行收费维修项目、部分收费维修项目或安装防盗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
七章附则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售后服务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四十二条本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四十三条本实施细则实施后,售后服务中心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超越度目标%(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十五条凡售后服务中心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四章营业工作惩戒办法十六条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
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十七条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十八条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
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十九条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二十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
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二十一条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