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欧盟食品法规
通过制定统一的进口要求,确保所有进口食品都 符合欧盟内部市场的要求,避免不同成员国之间 的监管差异。
防止欺诈和假冒
规定要求进口商提供准确、完整的食品信息,防 止欺诈和假冒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
食品进口的程序和流程
预注册和许可
01
进口商需要向欧盟海关申报货物的详细信息,包括产品种类、
数量、原产地等,并获得欧盟海关的预注册或许可。
03
欧盟食品标签法规
食品标签法规的目的和要求
01
确保食品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食品标签必须准确、清晰地标明食品的成分、营养价值和生产信息,以
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02
保护消费者权益
通过实施严格的食品标签法规,欧盟确保消费者获得足够的信息,以评
估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并做出符合自身需求的消费选择。
详细描述
欧盟通过制定严格的食品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监管。同时,欧盟还设立了专 门的执法机构,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此外,欧盟还加强了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同打击跨 国食品欺诈和假冒伪劣行为。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食品欺诈和假冒伪劣行为
总结词
打击食品欺诈和假冒伪劣行为需要国际社会 的共同努力,加强国际合作是关键。
欧盟食品法规
• 欧盟食品法规概述 • 欧盟食品安全标准 • 欧盟食品标签法规 • 欧盟食品进口规定 • 欧盟食品欺诈和假冒伪劣行为打击
01
欧盟食品法规概述
欧盟食品法规的目的和重要性
确保食品安全
促进食品贸易
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欧 盟境内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是安全的, 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制定过程
欧盟食品安全体系及相关法规
欧盟欧盟的食品安全体系是全球最完备的食品安全体系之一,其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一直是世界各国所垂范的标准。
简而言之,欧盟的食品安全体系是由“一份白皮书、官方主管机构、统一的技术标准、统一的法规法令、重要的食品安全制度”5个部分构成,其中:“一份白皮书”是指2000年1月12日欧盟委员会(EC)发布的《欧洲食品安全白皮书》(white paper on food safety),这是欧洲现行食品安全体系构建的路线图式章程,该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例如建立统一的安全机构,动物福利,风险评估与预警系统等都是后续欧盟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官方机构”即欧洲主管食物安全的相应机构,这里包含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署(DG SANCO)及其下属但相对独立的食品与兽医办公室(FVO)以及食品安全局(EFSA),EFSA依据欧洲法令178/2002(Ec)建立,独立于欧盟委员会,是欧盟官方的食品安全机构。
FVO为欧盟委员会的下属机构,率属于欧盟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署(DG SANCO),主要职责为负责监督各成员国执行欧盟相关法规情况及第三国输欧食品安全情况。
“统一的技术标准”是指欧盟遵循统一的欧盟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其中,欧盟标准已经和CAC的食品标准基本统一化。
这些标准是欧盟食品安全体系运行的技术基础。
“统一的法规法令”是指欧盟基于食品安全主题所发布的一系列法规、指令、建议,诸如:“欧洲议会和理事会178/2002(Ec)号法规、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852/2004/EC号关于食品卫生的法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853/2004/Ec号关于动物源性食品具体卫生规定的法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854/2004/EC号关于供人类消费的动物源性食品官方控制组织细则的法规、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882/2004/EC号关于确保符合食品饲料法、动物健康及动物福利规定实行官方控制的法规。
”“重要的食品安全制度”,是指欧盟在应对食品安全问题采取的制度化措施,包括“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制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制度(HACCP)”、“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 ”、“可追溯制度”、“食品或饲料从业者承担责任制度”,以“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为例:该制度欧盟食品安全局的一项职责,即对欧盟食品环境出现的未被相关技术标准、法规所规定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安全性。
欧盟法规
政府、食品企业与主管部门的关系
食品运营商要确保在生产、加工和销售的所有 阶段,食品都满足所规定的相关卫生要求 。
食品企业要建立、实施、运行HACCP程序。 初级生产:良好卫生操作指南和良好卫生操作
规范 食品企业的一般要求 企业分析方法
其他方面的立法,如:
• ①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EC)No 178/2002规
规章规定了食品微生物标准
• ④ 2005年12月5日委员会(EC)No 2074/2005
规章规定了对于(EC)No 853/2004规章中所 要求的某些产品和在(EC)No 854/2004、No 882/2004规章中所要求的官方控制组织的执行 措施,以及对(EC)No 852/2004规章进行部 分废除并对(EC)No 853/2004和No 854/2004 规章进行修订
– 2004/882/EC:官方监督管理和监控(宏观)
其他变化
• 结构上分层次,系统性更强; • 基于科学的风险分析,包括风险管理; • 责任明确,也包括初级生产; • HACCP原则的灵活应用; • 预防或防范性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 • 动物福利和饲养方式; • 针对食品安全的公共卫生和动物健康的保护水平
从养殖场到分散中心、净化中心或加工厂的 运输过程。
• 野生的蘑菇、浆果、蜗牛等的采集以及到加
工厂的运输过程。
初级产品
初级生产的产品,包括植物、种畜饲养、狩猎和捕 捞等
• 水果、蔬菜、香草、蘑菇、谷类 • 蛋、原奶、蜂蜜、鱼、鲜活双壳贝类、野生猎物 • 野生蘑菇、浆果、蜗牛
初级产品备注:
• 鲜肉不是初级产品, 因为它是经过屠宰后得
生产的定义如下:
•“初级生产”是指初级产品的生产和养殖,
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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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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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及职能
01Βιβλιοθήκη 三、欧盟食品安全法律、 法规体系特点
03
02
二、欧盟食品安全法规 体系概况
04
《通用食品法》涵盖食 品生产链的所有阶段
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欧盟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 、统一性和高效性
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职能
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二、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概况
欧盟具有一个较完善的食品安全 法规体系,涵盖了"从农田到餐 桌"的整个食物链(包括农业生产 和工业加工的各个环节)。由于 在立法和执法方面欧盟和欧盟诸 国政府之间的特殊关系,使得欧 盟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错综 复杂。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以 欧盟委员会1997年发布的"食品 法律绿皮书"为基本框架
要法规
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三、欧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特 点
1.种类多、涉及面广 2.系统性强 3.科学性强 4.可操作性强 5.时效性强
欧盟及部分欧洲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通用食品法》涵盖食品生产链的所有阶段
(1)通用原则:实施食品法的目的是保护人类的生命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对保护动 物卫生和福利、植物卫生及环境应有的尊重;欧盟范围内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的自由流通 ;重视已有或计划中的国际标准
(2)在食品贸易中应遵守的一般义务:进口并投放到市场或出口到第三国的食品及饲料必 须遵守欧盟食品法的相关要求。欧盟及其成员国必须为食品、饲料以及动物卫生和植物保 护国际技术标准的发展作出贡献
中国、欧盟及美国食品法规
中国食品法规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 16740-1997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卫生部令第73号,2010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
总局令第127号, 2010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GB 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食品添加剂
GB 14880-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 准
第四十一条 受他人委托加工食品添加剂的,受委托生产者应当具有委托生产范围内的食品添 加剂生产许可证。
委托加工的食品添加剂,除应当按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食品 添加剂标识标注外,还应标明受委托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四十三条 生产者应当建立生产管理情况自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控制等生 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
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生产、经营、使用或者进口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 当提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 (二)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资料或者文件; (三)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要求、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食品中该添加剂的检验方法或 者相关情况说明; (四)安全性评估材料,包括生产原料或者来源、化学结构和物理特性、生产工艺、毒理 学安全性评价资料或者检验报告、质量规格检验报告; (五)标签、说明书和食品添加剂产品样品; (六)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允许生产和使用等有助于安全性评估的资料。 申请食品添加剂品种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可以免于提交前款第四项材料,但是技术 评审中要求补充提供的除外。
2. 在受理后的3个月内,受理的成员国起草首次评估报告, 并且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另外评估。而且立刻转发给欧盟委 员会,委员会再转发给其它成员国。
《欧盟食品法规》课件
提高产业竞争力
严格的法规要求促使企业提高生产标准和产品质量,有利于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企业如何应对欧盟食品法规的变化
01
02
03
及时了解法规动态
企业应关注欧盟食品法规 的最新变化,以便及时调 整生产和经营策略。
协调内容
包括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标签规范、食品添加剂等方面的协调。
协调进展
欧盟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活 动,推动各国食品法规的协调和统一。
欧盟食品法规对全球食品贸易的影响
01
影响范围
欧盟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食品法规对全球食品贸易具有重要
影响。
02
影响方式
欧盟食品法规通过制定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规范,影响其他国家
《欧盟食品法规》PPT课件
目录
• 欧盟食品法规概述 • 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规定 • 欧盟食品法规的执行和监督 • 欧盟食品法规的未来发展 • 结论
01
欧盟食品法规概述
欧盟食品法规的目的和重要性
确保食品安全
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欧盟境内 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 健康权益。
食品标签的要求
欧盟对食品标签有明确的规定, 要求标签必须清晰、易读,并包 含必要的信息,如成分、生产日
期、保质期等。
广告宣传的限制
欧盟禁止在广告中使用虚假或误导 性的信息,要求广告必须真实、合 法,并符合消费者的利益。
营养标签的要求
欧盟鼓励食品企业提供营养标签, 以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 和卡路里含量。
售,都必须符合欧盟食品法规的要求。
北欧食品安全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北欧国家,包括丹麦、挪威、瑞典和芬兰,以其高质量的生活水平和严格的食品安全规定而闻名。
北欧食品安全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安全、健康的食品,同时保护环境和动物福利。
以下是对北欧食品安全规定的详细阐述。
二、立法框架1. 欧盟法规北欧国家是欧盟成员国,因此必须遵守欧盟的食品安全法规。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2002/72/EC号法规:《关于食品和饲料中化学物质的限量》(2)2006/88/EC号法规:《关于食品中微生物限量》(3)1169/2011号法规:《关于食品接触材料》(4)2011/65/EU号法规:《关于限制在电子设备中使用的某些有害物质》2. 国家法规北欧国家根据欧盟法规制定本国的食品安全法规,以适应各自国家的实际情况。
以下列举几个北欧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1)丹麦:《食品安全法》(Fødevareloven)(2)挪威:《食品法》(Fødevaresikkerhetsloven)(3)瑞典:《食品安全法》(Livsmedelslagen)(4)芬兰:《食品安全法》(Elintarvikkeiden turvallisuuslaki)三、食品安全监管机构1. 欧盟层面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是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提供科学依据,以支持欧盟食品安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2. 北欧国家层面北欧国家设有各自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执行本国的食品安全法规。
以下列举几个北欧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1)丹麦:丹麦食品安全局(Fødevarestyrelsen)(2)挪威:挪威食品安全局(Fødevaresikkerhetsmyndigheten)(3)瑞典:瑞典食品安全局(Livsmedelsverket)(4)芬兰:芬兰食品安全局(Elintarviketurvallisuusvirasto)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1. 食品生产者责任北欧食品安全规定强调食品生产者的责任,要求其在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
中外食品安全法规对比及看法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概况
• 食品安全白皮书
• 178/20系特点
• 种类多,涉及面广 • 系统性强 • 科学性强 • 可操作性强 • 时效性强
美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发展
• 自由竞争阶段 • 由乱到小治阶段 • 由小治到大治阶段 • 完善与加强阶段
目录
• 欧美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欧美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 美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 欧盟具有一个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 体系,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整 个食物链,形成了以“食品安全白皮 书”为核心的各种法律、法令、指令 等并存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新框架。 在分析欧盟食品安全法规建设的基础 上,结合我国现有相关食品安全法规 的现状,提出我国未来食品安全法规 框架建设的思路
美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 立法执法各司其职 • 科学决策权利分开 • 授权执法即时修改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概况
• 国家制定的法规体系 • 各部委制定的法规体系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存在的差距
• 现有法规体系不完善 • 现有法规的系统性较差 • 现有法规可操作性差 • 现有法规体系更新速度慢,不能与国际接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介绍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介绍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框架包括“一个路线图,七部法规”。
“一个路线图”指食品安全白皮书;“七部法规”是指在食品安全白皮书公布后制定的有关欧盟食品基本法、食品卫生法以及食品卫生的官方控制等一系列相关法规。
1.食品安全白皮书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长达52页,包括执行摘要和9章的内容,用116项条款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制订了一套连贯和透明的法规,提高了欧盟食品安全科学咨询体系的能力。
白皮书提出了一项根本改革,就是食品法以控制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为基础,包括普通动物饲养、动物健康与保健、污染物和农药残留、新型食品、添加剂、香精、包装、辐射、饲料生产、农场主和食品生产者的责任,以及各种农田控制措施等。
同时,它要求各成员国机构加强工作,保证措施能可靠、合适地执行。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英文版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中文版2.食品安全基本法(EC)178/2002号条例178/2002号法规是2002年1月28日颁布的,主要拟订了食品法规的一般原则和要求、建立EFSA和拟订食品安全事务的程序,是欧盟的又一个重要法规。
178/2002号法令包含5章65项条款。
范围和定义部分主要阐述法令的目标和范围,界定食品、食品法律、食品商业、饲料、风险、风险分析等20多个概念。
一般食品法律部分主要规定食品法律的一般原则、透明原则、食品贸易的一般原则、食品法律的一般要求等。
欧洲食品局(EFSA)部分详述EFSA的任务和使命、组织机构、操作规程;EFSA的独立性、透明性、保密性和交流性;EFSA财政条款;EFSA其他条款等方面。
EFSA由管理委员会、行政主任、咨询论坛、科学委员会和8个专门科学小组组成。
快速预警系统、危机管理和紧急事件部分主要阐述了快速预警系统的建立和实施、紧急事件处理方式和危机管理程序。
程序和最终条款主要规定委员会的职责、调节程序及一些补充条款。
(EC)178/2002号条例英文版(EC)178/2002号条例中文版3.食品卫生条例(EC)852/2004号条例该法规规定了食品企业经营者确保食品卫生的通用规则,主要包括:1、企业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2、从食品的初级生产开始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和分销的整体安全;3、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4、建立微生物准则和温度控制要求;5、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欧洲标准或与之等效的标准。
欧盟食品安全法律与标准
3.千亩大户在宁乡不过12户,承包面积100亩以上的农户, 只占全县的万分之4.6。
4.没有烘干机,只能靠天帮忙。 ——晚稻收了90多万斤,目前就晒了4万斤,心里急啊!
种粮大户肖建军
5.资金周转、用工成本、种粮风险,都是让大户 们发愁的老大难。
——一年下来,购置3台用于加工图钉、4台加工回形针的机器,头一年 产值3万多元。
——接下来几年里,起早贪黑,收入可观。
从家庭作坊到现代企业(2/3)
代加工+自产自销:不满足仅赚取加工费,把目光投向
从家庭作坊到现代企业(1/3)
何国平:木匠,武义人,1985年,带 Nhomakorabea个徒弟到贵州等地 干活,到1990年,意识到没多大奔头。
——一个偶然机会,亲戚告诉他文具加工收入可观。
创业之初——代加工
——贷款1万元,买了一台机器,聘请专业师傅1人,工人2人,在40M2 的厂房里办起了加工小作坊
——由于缺乏资金、技术、只能帮县里文教用品厂和义乌市场加工图钉 等文教用品,赚点小钱
(一)概述 欧洲各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 在欧盟食品安全的法律框架下由各成员国针对实际情况而制定 ➢ 1997年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绿皮书》,初步形成欧盟食品安全管理
思想 ➢ 2000年1月欧盟正式发表《食品安全白皮书》,明确了欧盟食品安全的重要
改革计划 ➢ 2002年欧盟制定(EC)No 178 /2002法规《食品法规的一般原则和要求》,
——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
地位
——农民增收致富、助推专业市场发展、孵化中小企业、 集聚特色产业
家庭作坊——租房经营——中小企业
最新:欧盟蛋制品食品法规条款梳
目录第一部分欧盟食品法规体系第二部分关于动物源食品的总要求第三部分欧盟各法规中的一般条款第四部分对蛋类产品的专门要求第五部分食品安全限量要求法规第一部分欧盟食品法规体系欧盟食品法规的主要框架包括“一个路线图,九部法规”。
“一个路线图”指食品安全白皮书;“九部法规”是指在食品安全白皮书公布后制定的有关欧盟食品基本法、食品卫生法以及食品卫生的官方控制等一系列相关法规。
1.食品安全白皮书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长达52页,包括执行摘要和9章的内容,用116项条款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制订了一套连贯和透明的法规,提高了欧盟食品安全科学咨询体系的能力。
白皮书提出了一项根本改革,就是食品法以控制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为基础,包括普通动物饲养、动物健康与保健、污染物和农药残留、新型食品、添加剂、香精、包装、辐射、饲料生产、农场主和食品生产者的责任,以及各种农田控制措施等。
同时,它要求各成员国机构加强工作,保证措施能可靠、合适地执行。
2.食品安全基本法(EC)178/2002号条例(EC)178/2002号是2002年1月28日颁布的,主要拟订了食品法规的一般原则和要求、建立EFSA和拟订食品安全事务的程序,是欧盟的又一个重要法规。
(EC)178/2002规定了某些适用于所有食品的基本食品法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符合或等效((EC) 178/2002)第11条)进口欧盟在欧盟销售的食品应符合:相关食品法规要求,或被共同体认为至少等同于相关法规要求,或出口国与共同体之间有签署特定的协定,相关要求包括在协定内。
(EC)178/2002包含5章65项条款。
范围和定义部分主要阐述法令的目标和范围,界定食品、食品法律、食品商业、饲料、风险、风险分析等20多个概念。
一般食品法律部分主要规定食品法律的一般原则、透明原则、食品贸易的一般原则、食品法律的一般要求等。
欧洲食品局(EFSA)部分详述EFSA的任务和使命、组织机构、操作规程;EFSA的独立性、透明性、保密性和交流性;EFSA财政条款;EFSA其他条款等方面。
欧盟及其成员国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法规体系
欧盟及其成员国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法规体系一、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法规体系欧盟的前身原欧共体于1976 年制定、颁布了欧共体第一部监管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指令-76/893/EEC,该指令扩展了食品包装材料的概念,适用范围涵盖了包括食品包装材料在内的所有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
发展到今天,欧盟颁布涉及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安全性、环保性的法令、指令共有21 部,涵盖从原则性的框架法规到具体针对性的专门指令,被视为目前国际上较为全面和专门化的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法规体系。
这个法规体系可被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框架性法规,包括(EC)No 1935/2004 法令《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暨废除80/590/EEC 和89/109/EEC 指令》,以及(EC)No 2023/2006 法令《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的良好生产规范》。
第二层次为针对具体材料的“特定措施”,包括一系列法令和指令。
现行的“特定措施”主要针对4 类材料和制品:塑料、再生纤维素、陶瓷、活性及智能材料,具体有:针对塑料的法令和指令:委员会(EC)No. 282/2008 法令《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再生塑料和制品暨修订(EC)No.2023/2006 法令》、2002/72/EC 指令《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及相关修订指令:2004/1/EC、2004/19/EC、2005/79/EC、2007/19/EC、2008/39/EC 和(EC)No975/2009 法令;配套的测试方法指令:82/711/EEC、85/572/EEC;针对陶瓷的指令:理事会84/500/EEC 指令《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拟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的法律》及其修订指令2005/31/EC;针对再生纤维素的委员会2007/42/EC 指令《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由再生纤维素薄膜制成的材料和制品》;针对活性和智能材料的(EC)No. 450/2009 法令《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活性及智能材料和制品》。
欧盟膳食补充剂的立法体系
2000年,欧盟发布的《食品安全白皮书(White Paper on FoodSafety)》确立了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框架,成为欧盟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
它提出了完善欧盟“从农田到餐桌”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和改革计划。
2002年1月,欧盟通过了《通用食品法规(EU Regulation onGeneral Food Law——178/2002、EC)》。
该法规规定了食品法的基本原则与要求,设立了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并规定了关于食品安全的程序问题。
欧盟食品安全局是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支持机构。
根据《食品安全白皮书》和《通用食品法规》,欧盟开始陆续制定相关的食品管理法规及法令,其中非常重要的是2002年6月10日通过的《膳食补充剂法令(Directive on FoodSupplements——46/2002、EC)》。
此法令对膳食补充剂定义、成分要求、剂量要求都作出了规定。
是欧盟膳食补充剂的基础法规。
2006年10月,为了保护消费者不被误导或欺骗,并给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欧盟公布了《食品营养与健康声称法规(Regulation onNutrition and Health Claims Made on Foods,1924/2006、EC)。
本法规于2007年1月19日生效,并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在欧洲市场出售、供人食用的任何食品或饮品。
(二)膳食补充剂的定义及范围:膳食补充剂属于食品,由维生素、矿物质及其他物质组成,不含过多的热量,目的是补充正常膳食供给的不足,但不能替代正常的膳食,其销售的剂量形式上可以是胶囊、锭剂、片剂、丸剂或其他相似形式,如包状粉剂、液体安培剂和滴剂等小单位量形式的一类物质。
对可用于膳食补充剂的维生素和矿物质,欧盟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欧盟膳食补充剂法令》对其具体种类与形式均做出了限定,包括13种维生素与17种矿物质元素,只有这些种类与形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才可被当做膳食补充剂。
欧盟食品安全的管理体系
欧盟食品安全的管理体系引言食品安全是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基本保障,对于欧盟来说,确保食品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任务。
欧盟通过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欧洲市场上的食品都符合严格的安全标准。
本文将介绍欧盟食品安全的管理体系,并探讨其运作机制及其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欧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成欧盟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由多个组成部分构成,包括立法、监管机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等。
下面将对这些部分逐一进行介绍。
1. 立法欧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是其严格的法律法规。
欧盟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确保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并规定了食品生产商和供应商必须遵守的规则。
2. 监管机构欧盟设立了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如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
这些机构负责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工作。
监管机构的职责是确保食品安全标准得以有效执行,并对食品进行监测和检测。
3.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欧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
风险评估是指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物质和微生物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风险。
欧洲食品安全局负责进行风险评估工作,通过科学研究和数据分析来评估各种食品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4.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减少食品中的危险物质和微生物,以及食品相关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欧盟在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时,通常基于科学证据,并与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广泛的磋商和协商。
欧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运作机制欧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运作机制主要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沟通三个方面。
1.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评估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物质和微生物的风险;•判断危险物质和微生物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计算风险的可能性和程度;•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
欧盟食品卫生及具体要求
对食品原料的要求
原料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01
欧盟对食品原料的安全性有严格要求,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的标准。
实施溯源制度
02
欧盟要求食品原料必须具备可追溯性,从源头保证食品的安全
和质量。、禁止使用超过一定残留限量的农
药和兽药等。
对食品添加剂的要求
添加剂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欧盟食品安全案例分析
案例一:疯牛病事件
事件概述
疯牛病事件是20世纪90年代初在欧洲发生的,由于给牛喂食了含有牛骨粉的饲料,导致牛感染了疯牛病。这种病会 导致牛出现神经症状并最终死亡。
影响
疯牛病事件对欧洲的牛肉产业造成了巨大的打击,许多国家禁止从感染国家进口牛肉。此外,人们对食品安全和公共 卫生的信心也受到了严重打击。
欧盟规定食品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良好生产规范,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HACCP是一种预防性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潜在危害进行分析 和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实施食品安全审计和检查计划
欧盟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定期的食品安全审计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欧盟委员会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
与世界卫生组织(WHO)、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等国际组织合作,共同制定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和政策。
成员国之间的合作
通过欧洲食品安全网络等机制,加强成员国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同应对,共同维护欧盟 范围内的食品安全。
CHAPTER 06
2000年
欧盟通过《食品安全法规》,为食品安全管 理提供法律基础。
2002年
欧盟成立食品安全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 估和信息交流。
欧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介绍
欧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介绍一、欧盟食品安全立法执法机构在欧盟享有食品安全立法权的机构包括欧盟委员会和欧共体理事会。
其中,欧盟委员会有权制定质量安全相应法律法规和指令,如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化学残留标准.欧共体理事会制定食品卫生规范法律性文件的形式包括指令或决议。
欧盟食品和兽医办公室隶属欧盟委员会,工作目标是督促成员国以及其他出口食品到欧盟的国家的整个食品生产链遵守欧盟有关食品安全措施、体系符合欧盟有关规则,主要手段是审核、控制与调查。
欧盟食品链和动物健康常务委员会是另一个重要的食品安全责任部门。
它由成员国代表组成,分为食品基本法、食品链生物安全、食品链毒理学安全、控制和进口条件、动物营养等八个专门委员会,会有一定立法权限,只有经过该委员会成员国有条件多数同意才可以采取食品安全相关执行措施。
著名的食品安全局的成立体现了欧盟食品安全管理“统一窗口服务”的趋势.食品安全局独立于欧盟其他部门与机构之外,对欧盟内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具体事务进行统一管理,进行客观的风险评估并监督整个食物链,它本身不具备制定规章制度的权限,但为欧盟食品安全立法和政策、计划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食品安全局的另一重要职能是建立数据采集系统,监控食品消费、生物学风险、食品和饲料污染以及残留物等,从而确定其职能范围内可能出现的风险。
欧洲食品安全局同时也是欧洲技术资源的整合机构,可以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必要的研究.二、欧盟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欧盟法律性文件分为法规(regulation)、指令(directive)和决议(decision):法规普遍适用于全体成员,要求成员直接遵守;指令仅对其涉及的成员国有约束力,并且仅要求接受国达到规定的结果即可,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本国实施的具体规范和标准;决议是针对特定成员、特定事项的法律性文件。
欧盟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数量庞大、体系复杂,下面仅就对我国食品出口影响比较深远的有关法律法规做简要介绍:(一)综合性法律法规上世纪末欧洲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和饲料安全危机促使欧盟提高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立法的水平,积极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计划。
欧盟果蔬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欧盟果蔬食品安全标准体系1.1欧洲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机构欧盟委员会和欧共体理事会是欧盟有关食品安全卫生的政府立法构构。
其对于食品安全控制方面的职权分得十分明确。
欧盟委员会负责起草与制左与食品质疑安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有关食品化学污染和残留的32002R221—委员会法规No221/2002:还有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如体现欧盟食品最髙标准的《欧共体食品安全白皮书》;以及各项委员会指令, 如关于农药残留立法相关的委员会指令2002/63/EC和2000/24/EC.而欧共体理事会同样也负责制立食品卫生规范要求,在欧盟的官方公报上以欧盟指令或决议的形式发布,如有关食品卫生的理事会指令93/43/EEC。
以上2个部门在控制食品链的安全方而只负责立法,而不介入具体的执行工作。
1.2欧洲食品标准的制定机构欧洲标准(EN)和欧共体各成员国国家标准是欧共体标准体系中的两级标准, 苴中欧洲标准是欧共体各成员国统一使用的区域级标准,对贸易有重要的作用。
欧洲标准由三个欧洲标准化组织制左,分别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o这3个组织都是被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按照83/189/EEC指令正式认可的标准化组织,他们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CENELEC负责制豪电工、电子方面的标准:ETSI负责制泄电信方而的标准:而CEN负责制定除CENELEC和ETSI负责领域外所有领域的标准。
1.3 CEN的食品标准化概况自1998年以来,CEN致力于食品领域的分析方法,为工业、消费者和欧洲法规制左者提供了有价值的经验。
新的欧洲法规为CEN提供了更多的支持,ECN 致力于跟踪和实施这些改革方针。
截I匕到2002年12月底,CEN已经制左欧洲标准7650个,协调文件4个,暂行标准395个。
CEN的技术委员会(CEN/TC)具体负责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各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由CEN各成员国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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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 剂:着色 剂;甜味 剂;调味 剂;其它指 令
食品接触 材料;包装 材料;塑料 与塑料材 料;再生纤 维素;塑料 材料试验 方法
化学品污 染;禁止某 些化学品 使用;限制 某些化学 品使用;食 品生产环 境要求;其 他指令
特殊营养 物:婴儿食பைடு நூலகம்品配方;婴 儿用谷物 类食品; 特殊医疗 保健食品; 其他
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框架)
食品安全绿皮书(建议)
基本法(178/2002 法规) 食品技术法规(基础性规定)
食
动物源性食品
供人类消费
确保符合饲料和
品
具体卫生规定
的动物源性
食品法、动物健
卫
食品的官方
康和动物福利规
生
控制
定的官方控制
食品技术法规(具体规定)
食品卫生: 食品官方 控制;食品 卫生标准; 食品抽样 和检验方 法标准
食品标签: 食品广告; 食品批号; 食品营养 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