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6关于总包配合费的说明
总包配合费的问题
在实际工程中,确有将水、电、采暖、通风空调及消防、电梯安装等分包给另一施工单位的,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水、电、采暖、通风空调以及消防、电梯安装等分包工程中由总承包施工企业自行分包,不计取配合费。
(2)水、电、暖以及消防、电梯安装等分包工程不论是否是建设单位,都必须交由专业单位施工,或由建设单位自行分包。
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分包。
在施工中均需由总包给分包加以必要的协作配合,如垂直运输、施工水电到各楼层,并负责安装后的嵌缝粉刷、补洞以及交叉施工因素等。
为此,建设单位都应支付一定的分包工程配合费给总包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3%或协议价(含各种计费在内)计取,此项费用包干使用,竣工时不再调整。
“为此,建设单位都应支付一定的分包工程配合费给总包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3%或协议价(含各种计费在内)计取,”
实际是水、电、采暖、通风空调以及消防、电梯安装等分包工程中的分包单位在付给总包单位配合费。
而且是按分包工程造价(包含设备费)的1%~3%或协议价(含各种计费在内)计取
1。
对总承包工程施工配合费问题的处理
对总承包工程施工配合费问题的处理哎呀,今天咱们聊聊总承包工程施工配合费的问题,真的是一个让人头疼的话题。
说到这个,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哦,又是那种复杂的术语,搞得人晕头转向的。
但咱们可以用简单的语言来聊聊这个事儿,让大家听得懂,也能明白其中的道道。
总承包工程施工配合费,这个名字一听就挺正式的,但其实就是为了让项目的各个环节能顺利衔接,大家互相配合。
想想看,建筑工地就像一场大联欢,各种角色都得协调,才能让这个“舞台”搭得好。
工人、材料、设备,缺了谁都不行。
可别小看这个配合费,想当年我听说过一个项目,因为这钱没搞清楚,最后闹得不可开交。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有人可能会问,这施工配合费到底是干啥用的?好吧,简单说,就是给各个队伍、工种之间的协作提供资金支持。
比如说,电工得和泥工配合,水管工又得和木工对上眼,这时候就需要有个专门的预算,确保大家都能拿到应得的费用。
否则,泥工一边挖,电工一边愁,真是没法干下去。
再说了,这个配合费的计算也不是随便来的。
很多时候,承包方会拿出一套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得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来定。
比如说,某个项目因为天气原因耽误了进度,工人们加班加点,结果就得多算点配合费。
这可是实打实的花费,谁也不想为了几分钱搞得一团糟,最后大家都不痛快。
可能有的小伙伴会想,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更透明些,把这些费用公示出来,大家心里都有数?这主意不错,透明度高了,大家都能心平气和,不容易发生误会。
可这又涉及到一个大问题,信息的掌握和流通。
谁来做这个桥梁?要是搞得太复杂,反而又让事情变得更棘手。
再有,总承包单位在处理施工配合费的时候,也得有个底线。
可不能随便压价,尤其是对那些辛苦干活的工人。
毕竟,没有人愿意为了几块钱在工地上和人争吵。
这样一来,大家心里都得不平衡,干活的劲头都没了,最后受损的还是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当然了,面对这样的问题,沟通是解决的关键。
工头和工人之间,项目经理和各个班组之间,得多多聊聊,互相理解,才能把事情办得妥妥的。
总承包配合费协议书
总承包配合费协议书(二)一、协议的背景二、协议的目的和范围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在工程配合费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双方依法合规、公平互利进行工程合作。
三、配合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1)首期支付:在签订本协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配合费的30%(即y/3)元;(2)第二期支付:在工程开始实施之日起30天内支付总配合费的30%(即y/3)元;(3)第三期支付:在工程实施的70%完成之日起30天内支付总配合费的40%(即y/34)元。
四、配合费的使用范围1.本协议规定的配合费仅用于工程所需配套设施的建设、施工、质量检测等支出;2.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配合费的使用范围。
五、配合费的管理和监督1.甲方有权对乙方支付的配合费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配合费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配合费的相关材料和报账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等;3.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出示相关配合费的使用证明和报账材料,并有权要求乙方配合进行配合费使用的审计工作。
六、协议的终止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协议;(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2)违反了双方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内容;(3)不能按时支付配合费的,严重影响工程进展的;(4)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协议终止后,双方根据已经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处理。
七、争议的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法律。
如出现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八、协议的生效和变更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总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和修改。
九、其他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书面协商进行解决;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包配合费包含的内容
总包配合费包含的内容总包配合费是指在总包方与分包方合作的过程中,总包方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向分包方支付的一定费用。
总包配合费包含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技术支持费用。
总包配合费中的技术支持费用是指总包方为了保证项目的技术顺利进行,向分包方支付的费用。
这包括了总包方提供给分包方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以及针对项目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的费用。
技术支持费用的支付是为了确保项目的技术实施能够顺利进行,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2. 协调配合费用。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总包方需要与各个分包方进行协调配合,以保证项目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因此,总包配合费中包含了总包方为了协调各个分包方之间的工作,提供协调支持和解决协调问题所支付的费用。
这些费用的支付是为了确保项目各个环节的协调配合能够顺利进行,保证项目整体的进度和效果。
3. 管理监督费用。
总包配合费中的管理监督费用是指总包方为了对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向分包方支付的费用。
这包括了总包方对分包方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符合项目要求。
管理监督费用的支付是为了保证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保证项目的整体进度和质量。
4. 风险补偿费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总包方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总包配合费中也包含了风险补偿费用。
这些费用的支付是为了补偿总包方在项目实施中所承担的一定风险,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总包方的利益。
总包配合费包含的内容主要是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通过支付总包配合费,总包方和分包方可以在合作中相互支持和协调配合,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
同时,总包配合费的支付也能够保证总包方在项目实施中所承担的风险得到一定的补偿,保证项目的整体利益。
因此,总包配合费的内容是项目合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
关于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关于总包管理费1、分包管理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总包服务费: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如果建设单位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自行分包给其它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也应向其它分包单位收取总包服务费。
至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纳总包服务费费用的来源取决于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同。
无论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如何协商分包单位都没有理由拒绝总承包单位向收取总包服务费。
什么是分包管理费和总包服务费?1)分包管理费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
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
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分包单位的临时设施费,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2)总包服务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规定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总包配合费包含哪些内容
总包配合费包含哪些内容总包配合费是指在总包工程中,业主或总包方支付给分包单位的一种费用,用以补偿分包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提供的配合服务。
总包配合费的内容涵盖了很多方面,下面将详细介绍总包配合费包含的内容。
首先,总包配合费包含了对分包单位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总包方需要向分包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帮助分包单位解决在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这需要总包方投入相应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因此在总包配合费中会包含这部分内容的补偿。
其次,总包配合费还包含了对分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协调支持。
在工程施工现场,总包方需要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活动进行现场管理和协调,确保各个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避免施工冲突和交叉。
这需要总包方派遣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因此这部分费用也会包含在总包配合费中。
此外,总包配合费还包含了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保障和监督。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总包方需要对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和保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
这需要总包方投入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和监督人员,因此这部分费用也会包含在总包配合费中。
最后,总包配合费还包含了对分包单位的进度控制和协调。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总包方需要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控制和协调,确保工程按时完成,不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
这需要总包方投入相应的进度控制和协调人员,因此这部分费用也会包含在总包配合费中。
总的来说,总包配合费包含了对分包单位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现场管理和协调支持、安全保障和监督、以及进度控制和协调等内容。
这些内容都是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达标。
因此,总包配合费的支付是合理和必要的,也是对分包单位所提供配合服务的一种合理补偿。
总承包配合费协议书
总承包配合费协议书合同编号:[填写编号]甲方:[填写甲方名称]乙方:[填写乙方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就合作项目达成一致,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总承包配合费协议:一、合作项目概述1. 合作项目名称:[填写合作项目名称]2. 项目描述:[填写项目描述,包括具体工作范围和目标]3. 项目起止时间:[填写项目起止时间]二、总承包配合费1. 总承包配合费总额:人民币[填写总金额]元。
2. 甲方支付方式:甲方应在项目开展前支付总承包配合费的[填写支付比例]%作为预付款,余下款项应在[填写付款时间]前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 甲方延期付款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总承包配合费,应按照每逾期一天支付[填写逾期费率]%的滞纳金。
4. 乙方发票开具:乙方应就甲方支付的总承包配合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合作权益与义务1. 合作权益:甲方在支付总承包配合费后,享有合作项目中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成果产权、盈利分享等。
2. 合作义务:(1) 甲方责任: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标准支付总承包配合费,并提供相应的合作支持和配合。
(2) 乙方责任:乙方应按照项目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合作项目变更与解除1. 双方协商变更:在合作过程中,如涉及到合作项目的重大变更,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2. 异常情况解除: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合作项目无法继续进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尽量保护双方权益。
五、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使用或转让。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解释。
2.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正本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管理费的联系与区别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管理费的联系与区别内容摘要实践中发包方将部分工程指定分包或将专业工程直接发包的情况并不少见,总包方将工程承包范围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的情况也很普遍,此类分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需要总包人提供管理、配合或相应服务,总包人因此向发包人或分包人收取相应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
就不同费用情形下,总包方是否对分包方工程质量承担法律责任本文试予以分析。
一、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的概念(一)总包配合费总包配合费,又称总包服务费,是指在发包方将部分专业工程直接发包,但施工现场需使用总包方提供施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设施、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及其他相关服务,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方向发包人或专业承包人收取的相关费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2.0.21 总承包服务费规定: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实践中,将这种由发包人将部分专业工程(如基坑支护、消防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直接发包而不纳入总包范围的发包方式,称之为“平行发包”总包配合费是平行发包情形下,因总包方需要就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二)总包管理费《建筑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即总包人可以将将其承包范围的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由总包人将部分工程进行分包的模式,又称为“独立分包”。
在此情形下,总包人因对分包人进行施工管理、施工条件及提供服务收取的费用为总包管理费,由总包人向分包人收取。
二、费用性质不同与总包人法律责任的关系(一)平行分包情形下,总包人就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收取总包配合费的,则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在平行发包情况下,发包直接发包的工程,并不在总包单位的工程承包范围内,总承包人仅根据其与发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合同提供相应的配合义务,因此如专业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或出现安全事故的,总包人仅根据在其未尽到合同约定的配合义务根据过错承担内承担违约责任。
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
关于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关于总包管理费1、分包管理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总包服务费: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如果建设单位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自行分包给其它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也应向其它分包单位收取总包服务费。
至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纳总包服务费费用的来源取决于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同。
无论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如何协商分包单位都没有理由拒绝总承包单位向收取总包服务费。
什么是分包管理费和总包服务费1)分包管理费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
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
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分包单位的临时设施费,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2)总包服务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规定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总包管理费及总包配合费
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及总承包单位为指定承包人提供的服务及管理的具体内容:总包管理费指的是承包人作为本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对指定专业承包工程和指定专业承包人实施管理而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必须管理协调指定专业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度、运输、仓储、住宿(在建建筑物内不允许住人)等方面的工作,及时提供满足施工下一工序的工作面。
总包管理费以总价形式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填报,费率区间在:0~2%之间,结算时不因金额调整而调整。
总包配合费是指施工过程中给承包人配合的费用,包括指定分包人给承包人现有设施所需支付的费用,该费用由指定承包人直接支付给总承包人,总包配合费以指定专业工程的合同价为计费基础,配合费率按以下比例执行:a.幕墙及屋面工程:1.5%b.精装修:0.8%c.消防工程:2%e.电梯安装工程:2%(不含设备费)f.高压电气安装工程:2%(不含设备费)g.弱电工程(智能建筑及有线电视)工程:1%h. 手术室工程: 0.8%i.其他工程(不含设备费):1.5%(含气动传送工程,雕塑、喷泉工程,室外景观灯光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配合费包括的主要内容(但不限于):1)提供工地内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
2)通道与场地,负责安排作业面及作业时间。
3)承包人须在现场设置工程会议室1间,应满足承包人自己工程会议的需要,并配备配套会议桌椅及空调设备等,该费用含在相关报价内;为指定专业承包人提供现场临时办公室、仓储地点、卸货点等。
4)承包人负责向招标人指定承包人及时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其调试所需水电接口;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解决,指定承包人的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其调试所需水电费用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负责。
5) 承包人负责及时向指定承包人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6) 承包人设置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或人货电梯,指定承包人可以在承包人的协调下使用,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解决。
总包配合费取费标准
总包配合费取费标准1. 引言总包配合费是指在项目承包过程中,由施工总包承担的配合施工费用。
总包配合费的计算和取费标准对于建设项目的合理运行和成本控制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总包配合费的定义、计算方法以及取费标准。
2. 总包配合费的定义总包配合费是指在施工总包过程中,由总包方为了配合分包施工而产生的费用。
这些费用主要包括人力、机械、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3. 总包配合费的计算方法总包配合费的计算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3.1 施工进度总包配合费与施工进度直接相关。
通常情况下,施工进度越紧迫,总包配合费越高。
因此,在计算总包配合费时,需要考虑项目的施工周期、工期计划等因素。
3.2 分包项目复杂程度分包项目的复杂程度也会影响总包配合费的计算。
如果分包项目技术难度高,施工过程中需要额外的配合工作,那么总包配合费将相应增加。
3.3 分包施工方案分包施工方案对总包配合费的计算也有影响。
不同的分包施工方案可能会导致不同的配合工作量和费用。
因此,在计算总包配合费时,需要综合考虑分包施工方案的工作量和成本。
3.4 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的施工调整。
工程变更会对总包配合费的计算产生影响。
通常情况下,工程变更会增加总包配合费。
4. 总包配合费的取费标准总包配合费的取费标准通常由合同或协议规定。
一般情况下,取费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单位工程费用单位工程费用是指在施工总包过程中,按照项目各个单位工程的规模、施工难度等因素确定的费用标准。
4.2 百分比费用百分比费用是指按照总包合同金额或分包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的费用。
通常情况下,总包配合费会以总包或分包合同金额的一定百分比进行计算。
4.3 其他费用除了单位工程费用和百分比费用外,根据实际情况,还可能存在其他类型的总包配合费。
这些费用通常由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
5. 总结总包配合费的计算和取费标准对于建设项目的成功实施和成本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
总包管理配合费,是按照合同从属关系确定的。
属于总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一般都要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
这主要是分包单位一般都要使用总包单位的垂直运输工具、交叉施工对总包的影响、分包施工用水用电及人员食宿、必要的施工协调等费用原因。
所以,总包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是合理的。
总承包服务费与总包管理配合费为两个概念。
前者为业主支付给工程总包单位的费用,后者为分包方支付给总包单位的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只有在分包单位由业主指定的情况下,并且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定施工合同,业主与总包单位在合同里明确计取总包管理费时才能支付。
总包单位自己找的分包单位业主无须支付总包管理费。
总包配合费在总包单位为分包单位提供服务,如脚手架、图纸、电源点等,并且合同里有明确约定时才由分包单位支付。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造价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根据国家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预算定额)的颁发执行,现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如下:一、预算定额计价管理1.凡执行预算定额的工程实行“定额量、市场价、指导费”的计价原则。
(1)定额量在编制建设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构成工程实体的实体性消耗量以定额为依据;定额中的降水、护坡桩、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大型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等非实体性消耗,参照定额的消耗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
(2)市场价①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和以“元”形式出现的费用均为编制期的市场价格,在编制建设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全部实行市场价格,发承包双方可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站或《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并在合同中约定。
②对于已确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在施工过程中,若发包方又单独指定,结算时的材料、设备价格按实际发生的价格调整。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贵州定额约定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贵州定额约定一、总包配合费的定义和作用总包配合费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支付的一种费用,用于协调和配合分包单位的施工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顺利进行。
总包配合费在工程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包配合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协调工作:总包配合费可以用于协调不同分包单位之间的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问题,确保各个分包单位之间的工作顺利进行。
2.管理费用:总包配合费可以用于支付总包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费用,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管理、材料管理等方面的费用。
3.技术支持:总包配合费可以用于向分包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方面的费用。
总包配合费的金额通常由工程合同约定,根据工程规模、工程难度和工程周期等因素来确定。
总包配合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
二、总包服务费的定义和作用总包服务费是指总包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业主提供的一种服务,包括工程管理、技术支持、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服务。
总包服务费是总包单位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而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总包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管理:总包服务费可以用于支付总包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费用,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管理、材料管理等方面的费用。
2.技术支持:总包服务费可以用于向业主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方面的费用。
3.质量控制:总包服务费可以用于支付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和监督的费用,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总包服务费的金额通常由工程合同约定,根据工程规模、工程难度和工程周期等因素来确定。
总包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
三、贵州定额约定的意义和应用贵州定额是指贵州省建设行业中对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进行约定的规定。
贵州定额的制定和应用对于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促进工程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总包配合费协议
总包配合费协议工程施工配合服务费协议总包单位(甲方):分包单位(乙方):为保证工程的安全、顺利施工和按期投用,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包配合服务费1.1、为保证乙方工程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服从甲方管理,乙方给甲方缴纳配合服务费(包含施工水电费)元(),在年月日前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甲方责任和义务2.1、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总包管理责任。
2.3、提供卫生设施、临时仓储点、卸货点、材料周转堆放场地。
2.4、提供工地内垂直运输。
2.5、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其调试所需水电接口。
2.6、提供标高、定位线等。
2.7、提供土建装修收口、成品保护、竣工资料归档等现场配合。
2.8、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9、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第三条乙方责任和义务3.1、严格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规定要求工程施工人员。
3.2、服从甲方安全、文明现场施工管理,并派同志负责协调、配合甲方的工作。
3.3、服从甲方单位管理。
3.4、精心施工,保证安全,杜绝安全事故。
3.5、注意其他部分工程的成品保护,破坏无偿修复或赔偿。
3.6、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及验收均由乙方行负责完成。
3.7、办公及生活设施工由乙方自理。
3.8、进场前将职工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安全部门。
3.9、负责将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负责外运清运。
第四条安全责任4.1、如工程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争议或纠纷5.1、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协商解决。
5.2、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行政部门申请仲裁。
注: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总包配合费
问:什么是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答:诉讼或仲裁时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当中经常会涉及到总包管理费或总包配合费。
总包管理费是指承发包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合法分包工程,应由发包人支付的总包对分包实施管理的费用,定额取费一般为总造价的 3%至 4.5%,作为总包方的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是与分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总包配合费则是指承发包合同约定由发包人直接分包工程,应由发包人支付的总包对分包实施施工现场配合的费用,定额取费一般为总造价的 1%至 2%. 在直接分包的情况下,承包人对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承担的仅是过错责任。
一、总承包服务费 1、文件来源:《GB50500-200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京造定〔2005〕3 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2、适用对象:工程量清单计价 3、费率大小:1%~3% 4、计费基数: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或材料购置费 5、包括内容:指为配合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6、支付方式:发包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二、分包配合管理费 1、文件来源: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3、费率大小:包工包料:4.5%、包工不包料:26% 4、计费基数:包工包料:直接费、包工不包料:人工费 5、包括内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6、支付方式:总承包单位支付给分包单位三、总包服务费 1、文件来源:京建经〔2002〕117 号《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通知》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3、费率大小:2% 4、计费基数: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 5、包括内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 6、支付方式:分包单位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总包配合费
合同附件B:总承包服务配合费发包商,以下简称:甲方总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独立分包商,以下简称:分包商乙方负责对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甲方自行招标并经甲方指定的独立分包商进行总承包管理并提供总承包配合。
(1)分包工程如在乙方开工前已完成,或者在乙方工程竣工后进场施工的,甲方及其指定分包商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相关指定分包商的应配合施工项目,提供具备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乙方负责组织和主持与指定分包有关的协调会议,并在会议后三天之内向甲方、监理提交会议纪要。
乙方建立每周1~3次的指定分包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计划会议和每季度一次的季计划会议;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用以协调第二天作业面的矛盾;各指定分包商应提前一周在例会上提出对道路运输、场地使用、楼面占用、垂直运输、大型机械吊运等要求;(2)乙方须对工程整体进度负责,熟悉甲方各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并应要求各指定分包商提供专业承包的施工组织计划与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且及时向甲方汇报,如解决不了的问题,乙方及甲方指定分包商均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有待甲方处理。
(3)乙方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商联系,双方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乙方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了解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工程之前,请指定分包配合确认。
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责任方承担;(4)乙方须向分包单位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负责与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有关的堵补(在合理范围内的孔洞预留、封堵等)工作(除铝合金门窗工程、消防工程外),费用已包含在总承包服务配合费里;(5)乙方负责向指定分包商提供合同约定的所有合理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项目:a) 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b) 乙方设臵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或人货电梯,各指定分包商可以在承包方的协调下使用。
总承包配合费的收取原则
总承包中配合费的收取和义务总包对分包单位配合费的收取根据分包方的具体不同,分为“建设方指定分包队伍管理费”和“总包确定分包队伍管理费”。
但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所缴纳的配合费用实际包括以下两种:即总包管理费和总务服务费两种。
1、分包管理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总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总包服务费: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如果建设单位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自行分包给其它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也应向其它分包单位收取总包服务费。
至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纳总包服务费费用的来源取决于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同。
无论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如何协商和签定合同,分包单位都没有理由拒绝总承包单位向收取总包服务费。
二、其中的一些特殊情况:总包管理费,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如果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
此时总承包单位收取的是名符其实的总包管理费。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
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有时双方在合同约定中往往也将其称之为总包管理费,但是,其实质是收取的是总包配合费。
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的处理
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的处理
工程建设施工中,总包与分包之间的服务费分为:总分包管理费和总分包配合费.
1、总分包管理费:方案论证、测算;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等;施工管理(质量、进度、造价、竣工资料等)
2、总分包配合费:脚手架、运输、道路、临设、水电、成品保护、收边补洞、清洁、预留预埋等
总分包管理费由建设方与总包方发生,提交结算价的1%;总分包配合费由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提交结算价的2%总分包配合费(设备部分除外).
前期在总包商未确定之前,不产生总分包管理和配合费.如临时用水\用电\通信及周边正式通信\用电的改造等.
•自筹资金(开发商)工程中,分包单位的方案论证、测算、招投标、合同、施工现场协调由建设方直接管理,因此总分包管理费不计取;而配合费由分包单位承担,建设方不承担此费用,在结算时由建设方代扣交总包方,总包结算时清理.因为分包单位享受了许多方便(如塔吊\脚手架\预埋等的利用).在投标报价时没扣除.
•政府资金开发的工程,一般而论建设方委托总包在管理,不直接参与总包分包工程之间的管理和协调,全部由总包在管理,所以总分包管理费用由建设方承担.总分包配合费仍由分包单位承担,总的为造价的3%。
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又叫不可预见费,为了打够投资备用。
基本预备费:设计、概算内难以预料的工程费(设计变更、地基处理、增加费用、自然灾害、竣工验收挖掘和修复等),一般为工程造价的10%计算。
涨价预备费:由于价格变化(人工、材料、机械、利率、汇率等)引起的造价预测估算算。
P=I[(1+FT-1] I=工程造价+基本预费
F=物价指数,一般为(2-5)% 。
T=年(建造时间),是个上标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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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包配合费的说明
经营发展部:
我公司在进行南区实验验证中心大楼三个半开放暗室施工过程中,遇到大楼土建方有色陕建提出总包配合费的问题,现我公司就此问题向业主方提出相关说明如下:
1、关于有色陕建与我公司是否存在总承包与分包身份的确认。
我公司属于业主方直接公开招标确定的暗室施工项目中标人,在这个项目上,有色陕建不具备发包权,与我公司是否存在总承包与分包的从属关系。
2、就所谓总包配合费而言,根据《合同法》第二百百十三条规定,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承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有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往往也将其称之为总包管理费,但是其实质是收取的总包配合费。
(内容见附件,附件为业主方转我方)
综上所述,在南区项目执行过程中,有色陕建即使在切实提供了配合工作后,也应该向发包人提出总包配合费的主张。
北京联科泰和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