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儿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儿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儿科抗菌药物是治疗儿童感染疾病的重要药物,但由于抗菌药物不当使用带来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规范儿科抗菌药物的使用,实施抗菌药物管理,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保障儿童患者的利益和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临床应用管理机构医院应当设立儿科临床应用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该机构负责制定儿童抗菌药物管理的相关政策、流程和标准,并对全院儿科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准则1.医院应当制定适用于本院儿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准则,明确儿科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用药剂量、疗程等相关内容,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2.临床医生应当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准则进行用药,不得随意使用抗菌药物,不得违规使用强力抗菌药物。
三、用药决策与审核1.对于需要使用抗菌药物的患儿,医生应当根据患儿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患儿是否需要使用抗菌药物,以及应该选择哪种抗菌药物。
2.医生在决策使用抗菌药物之前,应当通过多种手段明确感染的病原菌和药物的敏感性,包括但不限于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
3.医生在决策使用抗菌药物之前,应当与临床应用管理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审核,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准则。
四、用药监测与评价1.医院应当建立儿科抗菌药物的使用监测系统,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
2.医院应当对过去一段时间内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纠正。
五、教育与培训1.医院应当加强对儿科临床医生、药师和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合理应用能力。
2.医院应当定期组织与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学术活动,促进经验交流和专业知识的更新。
六、奖惩制度1.医院应当建立相应的抗菌药物管理的奖惩制度,并明确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
2.对于违反抗菌药物管理规定的医务人员,医院应当依据相应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一、绪论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抗菌耐药性日益严重,给临床治疗带来了挑战。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菌株的形成,提高治疗效果,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显得尤为重要。
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根据患者病情和细菌培养结果选择敏感的抗生素,应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生素。
2.严格按照医嘱用药,不得私自更改药物种类、剂量或疗程。
3.避免长期不合理使用抗生素,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4.加强药物监测,定期检测患者的血药浓度,确保药物浓度在疗效范围内。
5.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的目的和疗程。
三、临床应用管理流程1.临床医生开立抗菌药物处方时,需填写病患姓名、病历号、病情诊断和用药目的等内容。
2.药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种类、用药途径、剂量与频次等符合标准要求。
3.护士按照药师审核的处方合理配药、用药,并严格按照用药时间给予患者服药。
4.医生应定期对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效果进行评估,调整用药方案。
四、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管理1.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过敏反应、消化道不适等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报告相关医护人员。
2.对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应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必要时转至重症监护室治疗。
3.医护人员应定期对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进行不良反应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干预处理。
五、抗菌药物使用评估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评估系统,定期对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2.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培训计划,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意识。
结语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规范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行为,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提高患者治疗效果。
希望医院全体医护人员能共同遵守管理细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为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一、前言
抗菌药物在临床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治疗感染性疾病至关重要。
然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甚至出现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
为了合理、安全地使用抗菌药物,本文将介绍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二、抗菌药物选择原则
1.根据感染类型和致病菌的敏感性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2.优先选择病原微生物敏感性明确的药物;
3.避免滥用广谱抗生素,应根据临床需要选择狭谱抗生素;
4.考虑患者的个体差异和药物的副作用选择适合的药物;
5.注意药物的给药途径和用药剂量。
三、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
1.严格遵循医嘱,按照规范用药;
2.准确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3.避免长期使用抗菌药物,尽可能缩短使用时间;
4.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医生;
5.不可随意更换或中断用药。
四、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1.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应明确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方式、用药频次
等信息;
2.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制定详细用药计划;
3.患者使用抗菌药物期间应定期复查细菌培养结果,根据结果调整用药
方案;
4.药师负责抗菌药物的发放和管理,做好用药信息记录;
5.医疗单位要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评估和培
训。
五、结语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防控细菌耐药性的关键,也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
医护人员和患者应共同遵守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共同维护抗菌药物的有效性,确保治疗效果及患者安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并减少细菌耐药性,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卫生部的相关要求,制定了《XXX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该细则旨在提高我院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并降低医院费用。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方案对于临床应用抗菌药物是否正确、合理,应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是是否有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二是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可应用抗菌药物。
2.住院病人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先采集血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未获结果或病情不允许耽误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
一旦获得病原学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应调整给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3.对于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治疗,应认真对待。
治疗前应判断感染性质,对于轻型的社区获得性感染,可使用一般口服抗菌药物;重症感染、全身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疗效,病情好转后应及时转为口服。
4.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辅助治疗。
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裹性厚壁脓肿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局部用药应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导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滴耳。
5.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所感染的病原菌种类、部位、程度和患者的综合病情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是根据本地区、本院、本病区细菌耐药情况选用抗菌药物;二是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学等特点决定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1.制度目的2.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科室、护理部门等在临床实践中使用抗菌药物的人员。
3.工作流程(1)抗菌药物申请: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必须填写抗菌药物申请表,并由主管医师审批后方可使用。
(3)抗菌药物使用指导:药学部门负责向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南和相关培训,及时更新抗菌药物应用的临床指导方针。
(4)审查使用结果:感染科每季度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优化建议,并对滥用和误用行为进行惩罚。
4.操作规范(1)抗菌药物定级:根据抗菌药物的临床价值、药代动力学、抗菌谱等因素进行定级,分为一线、二线、三线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按照以下原则使用:选择合适的药物、掌握适用途径和剂量、合理确定疗程、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3)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对于患者的手术、影像学检查、器械操作等感染风险高的情况,可以进行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
(4)抗菌药物联合使用:联合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抗菌谱和抗菌药物的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进行合理搭配。
(5)抗菌药物依从性监测:药学部门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定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对不依从规定的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和约束。
5.责任分工(1)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填写抗菌药物申请表、学习和掌握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南、保证用药合理性和安全性。
(2)医疗质控科:负责抗菌药物的使用结果的审查和统计,定期将结果上报给医院管理层。
(3)药学部门:提供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参与抗菌药物申请的审核、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培训医务人员等工作。
(4)感染科:负责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导和监控,定期开展多学科讨论,为实践中的困难病例提供指导。
6.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记过、降级、停职等措施。
以上就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为医院内抗菌药物的科学使用提供一定的指导和依据。
1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新蔡同安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办发200938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加强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特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第一条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学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第二条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
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危重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一旦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对疗效不佳的患者应及时调整给药方案。
第三条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
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第四条临床医师选择使用抗菌药物,制订药物治疗方案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部位、严重程度、年龄、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基础疾病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我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提高应用水平,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术语定义本实施细则中,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临床应用原则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抗菌药物管理机构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由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感染科、信息科、感染疾病科、检验科及临床科主任组成,设立管理工作组办公室,由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职责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审议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对抗菌药物的购用及需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监督结果,分析、改进抗菌药物购用工作。
3.根据相关指南,制定抗菌药物处方集、感染性疾病诊治与抗菌药物应用指南等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4.制定临床科室门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感染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等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
5.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每月和每半年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第六条:为加强我院的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和临床药学等学科建设,我们将建立一个综合体系,覆盖感染性疾病诊疗、疑难疾病会诊、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等相关内容,并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完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 和“三好一满意” 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
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一)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使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管理院长负总责,业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组长:院长副组长:书记及各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副主任:药械科主任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各临床科室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护士长及医护质控员组成。
四、工作职责(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1. 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落实,全院将以此次活动为抓手,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我院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2. 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3.药学部门应定期对库存抗菌药物进行清理,避免过期、失效药物流入临床。
四、抗菌药物处方与使用
1.临床医师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患者病情需要,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2.处方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
(1)明确诊断,根据病原学检测结果和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1.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政策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用药氛围。
2.临床科室应开展患者抗菌药物知识教育,提高患者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促进患者依从性。
3.医院可通过宣传栏、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普及抗菌药物知识,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
十五、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落实与监督
1.医院应确保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加强对各临床科室执行情况的监督。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十六、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数据收集系统,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药学部门应定期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
2.临床科室应定期对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药学部门应加强对临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指导,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使用相关信息。
4.医院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抗菌药物培训与教育
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和能力。
2.药学部门应结合临床需求和药物经济学数据,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目录,引导临床选择性价比高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耐药菌株的出现和传播日益严重,对公共卫生安全和患者治疗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性的发展和传播,提高患者治疗效果,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十分必要。
二、临床应用管理的原则1.合理使用: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病原体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并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2.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特殊情况,例如孕妇、儿童、老年人等,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
3.综合施策:在临床上结合抗菌药物使用方案,配合手术、物理治疗等方法,综合治疗患者,提高治疗效果。
4.科学管理: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对医院内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三、临床应用管理的具体措施1.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的设立医院应设立专门的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审核和监督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和指南。
小组成员包括临床专家、药师、临床微生物学专家等。
2.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南和审核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南和审核标准,明确抗菌药物适应症、禁忌症、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等内容。
要求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前必须参考指南并进行审核。
3.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评估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体系,包括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医院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等。
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向相关部门、医务人员进行反馈。
4.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和教育组织医院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病原体的基本知识、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和方法等。
5.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查和反馈对医生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对临床使用不当的抗菌药物进行严肃处理,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进行警示和教育。
6.抗菌药物的存储和配送抗菌药物的存储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保存,防止受潮和变质。
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标题: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抗菌药物是一类重要的药物,但过度使用和滥用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严重影响人类健康。
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保护公众健康,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一、明确抗菌药物使用范围1.1 确定适应症:明确抗菌药物适合于治疗哪些疾病和感染。
1.2 区分细菌和病毒感染:明确抗菌药物只对细菌感染有效,不适合于病毒感染。
1.3 确定适合人群:明确哪些人群可以使用抗菌药物,哪些人群不适合使用。
二、规范抗菌药物开具和使用2.1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处方: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需符合规定,不得滥用。
2.2 加强用药指导: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赋予患者详细用药指导。
2.3 监测用药效果:医生应定期监测患者用药效果,根据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三、加强医疗机构管理3.1 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团队: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团队,负责监督和指导抗菌药物的使用。
3.2 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指南。
3.3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其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水平。
四、加强监督和评估4.1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对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4.2 加强抗菌药物使用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的正确认识。
4.3 加强对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建立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细菌的耐药情况,指导抗菌药物的使用。
五、建立惩罚机制5.1 设立违规处罚制度:对医生和医疗机构滥用抗菌药物的行为进行惩罚。
5.2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
5.3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实施细则的有效执行。
结语: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公众健康、预防细菌耐药性的增加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六)质量管理办公室职责
将全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纳入临床科室工作质量考核指标,每月对抗菌药物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为制度的落实提供依据。
(七)信息科职责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与管理的网络知识培训与考核。
(五)感控管理科职责
1.制定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呼吸机相关肺炎、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等各类医院感染的预防制度 ,纠正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理念和医疗行为。
.加强全院控制感染的环节管理,如手卫生管理、无菌操作、消毒隔离和耐药菌防控、缩短术前住院时间等综合 措施,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减少抗菌药物过度的预防应用。
第十二条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未列入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 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 由,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 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应当进行调查, 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 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职责
第四条院长担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组长。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与分工:
(一)组长职责
第五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第十八条严格落实相应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每月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项目:住院患 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不超过40DDD,统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急诊 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虬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机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不超过 30%,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统计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疗程24小时的百分率、时机合理率、品种 选择合理率;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3096,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 标本送检率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80%;统计抗菌药物“双十”情况,抗菌 药物使用金额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检查分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接受处方点评的医师比例25%,每位接受点 评医师被点评处方(医嘱)数量不少于50份等。
最新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最新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标题: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强化管理,提高抗感染治疗效果在医疗领域中,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对于保障患者生命健康至关重要。
然而,近年来随着细菌耐药性的增强,抗菌药物的使用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为此,我国不断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介绍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以期帮助医护人员更好地理解和遵循相关规定,提高抗感染治疗效果。
一、加强抗菌药物使用指征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明确指出,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而非用于治疗无感染性疾病的患者。
因此,医护人员在临床实践中应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确保患者获得适当的治疗。
此外,细则还强调了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严格限制,以减少不必要的药物使用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二、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率,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引入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药物的疗效、安全性、耐药性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的级别,只有具备相应权限的医生才能开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
这样的制度设计有助于确保抗菌药物在临床上的合理使用,降低药物滥用风险。
三、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的问题,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强调了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
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档案,定期进行用药评估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的用药行为。
此外,细则还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合理使用能力。
四、促进多学科合作为了更好地应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挑战,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强调了多学科合作的重要性。
要求医疗机构建立由医学、药学、感染病学等多个专业组成的抗菌药物管理团队,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通过各学科的协同合作,提高抗感染治疗效果,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一、管理责任与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实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
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临床应用指南,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建立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明确处方权的授予、使用和取消流程。
二、供应目录与技术文件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定期更新。
提供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说明、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信息,供医务人员参考。
三、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监测,包括使用量、使用率、使用强度等指标。
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使用合理性,提出改进建议。
四、法律培训与宣传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提高患者和公众对抗菌药物的认识。
五、微生物技术支持建立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开展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为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加强与临床微生物实验室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六、质量监控与保障对抗菌药物的质量进行监控,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加强抗菌药物储存、配送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七、处方与医嘱点评定期开展抗菌药物处方和医嘱点评,评价用药的合理性、规范性。
对不合理用药行为进行干预和纠正,提高用药水平。
八、综合管理与改进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工作合力。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医务人员认真执行本实施细则,共同推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工作。
三甲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三甲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指以促进抗菌药物安全、有效、经济使用为目的,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处方开具、药品调剂、临床应用和监测等全过程所开展的各种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技术支持与持续改进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质控、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共同负责;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另外行文。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制定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订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3、对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4、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教育培训,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1、医务科:(1)负责并组织专家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会诊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
(3)组织检查和评价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2、药剂科:(1)积极配合临床和各职能科室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工作。
(2)及时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的有关信息。
(3)提供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情况、医师用药情况、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的相关数据及分析报告。
(4)设置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组织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工作,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5)每季度负责对以下工作内容上报工作:1)全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分析;2)门诊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3)住院用药医嘱中使用抗菌药物的点评及情况分析;(6)每半年将各临床科室标本送检率、院内感染的病原菌分布及药敏情况报送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评价管理组,管理组人员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成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检查、评价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处。
二、抗菌药物遴选、购用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技术规范,加强抗菌药物新药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根据国家及山东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使用及细菌耐药情况,及时修订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建立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外抗菌药物采购管理规定。
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并制定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程序及方法。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重点环节管理(一)加强预防使用、联合使用和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
(二)加强重点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控管理,对重症监护病房(ICU)、新生儿室、血液科病房、呼吸科病房、神经科病房等科室,要重点加强抗菌药物管理。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严格掌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重视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符合特殊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标准。
(四)落实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等实施的专档管理。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制订符合规定的抗菌药物目录,并结合临床需求进行动态更新。
从院科两级层面,每月、每季度、每年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见附件6。
六、围手术期与特殊诊疗操作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管理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相关规定,严格掌握围手术期与特殊诊疗操作中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指征,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过度使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抗菌药物管理的目的是明确抗菌药物的使用范围和条件,加强抗菌药物监管,提高抗菌药物使用效益。
第三条抗菌药物管理规章适用于医疗机构、养殖场、药品生产企业等涉及抗菌药物的单位。
第二章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第四条抗菌药物使用应遵循临床诊断准确、药物选择合理、用药途径正确、用药时间适当的原则。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制定“抗菌药物使用评估标准”,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抗菌药物使用意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定期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使用情况及时予以纠正。
第七条养殖场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符合规定。
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生产标准生产抗菌药物,不得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第九条抗菌药物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药品过期、药品变质、药品残留等情况,应及时处理,避免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章抗菌药物销售管理第十条医药销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应有专人负责抗菌药物的销售工作,对购药人的身份和用药目的进行核实。
第十一条医药销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应建立“抗菌药物销售登记制度”,做好销售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医药销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相应资质和执业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抗菌药物。
第十三条医药销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不得擅自调剂、非法购进、销售过期、变质等质量不合格的抗菌药物。
第四章抗菌药物生产管理第十四条抗菌药物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抗菌药物,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五条抗菌药物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全过程的监控。
第十六条抗菌药物生产企业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生产过程的合理操作和管理。
第十七条抗菌药物生产企业应对产品进行严格审批和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第五章抗菌药物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相关单位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为了加强我院抗菌药物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以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XX〕38号)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4.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菌药物。
5.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菌药物费用支出。
二、抗菌药物使用规范6.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性疾病者不使用除抗病毒以外的抗菌药物。
7.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菌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可在留取临床标本后针对性地选用抗菌药物进行经验性治疗。
8,凡有感染迹象,并能留取标本者,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尽早留取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检测和药敏试验。
并按药敏结果、结合临床慎重进行选择或修正原用抗菌药物。
9.使用抗菌药物应有明确的细菌感染指征,医生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药物的适应症、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体化给药。
10.一般情况下,用药48-72小时疗效不佳才可考虑换药。
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明显消失后72小时考虑停药,严重感染者疗程应适当延长。
11.联合应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
联合使用的指征是:(1)病原体未明的严重感染;(2)混合感染,感染范围广,考虑可能有两种以上细菌感染;(3)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感染;(4)机体深部感染或抗菌药物难以渗透的部位感染;(5)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6)为减少药物毒性反应,联合应用以减少剂量。
12.严密观察抗菌药物的毒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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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作者:————————————————————————————————日期:县中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县中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科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讨论制定了《崇礼县中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以期达到提高我院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院费用的目的。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方案临床应用抗菌药物是否正确、合理,应从以下两方面考虑:1、有无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住院病人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有条件者应先采集血标本,及时送上级医院进行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门诊病人可以根据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3、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治疗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预后,需认真对待。
治疗前应判断感染性质,对轻型的社区获得性感染,可使用一般口服抗菌药物;重症感染、全身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疗效,病情好转后应及时转为口服。
4、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辅助治疗。
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裹性厚壁脓肿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导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滴耳。
5、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所感染的病原菌种类、部位、程度和患者的综合病情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包括抗菌药物的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是否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1)根据本地区、本院、本病区细菌耐药情况选用抗菌药物。
(2)给药途径: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学等特点决定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
(3)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药物消除半衰期,确定给药次数和间隔时间。
(4)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按特定疗程执行。
(5)在多种药物可供选择时,应以窄谱、价廉、不良反应少的优先。
(6)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3天量,最多不超过7日(抗结核药物除外),应控制多药联用。
(7)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用药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更换抗菌药物必须在病程记录上注明理由。
6、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指征。
单一药物治疗有效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以联合用药:(1)病原菌尚未明确的严重感染,特别是免疫功能低下或免疫缺陷疾病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二种或二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及重症感染。
(4)需长疗程治疗,并且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易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感染等。
(5)由于药物的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
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
此外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会增多。
7、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附件1)选择抗菌药物。
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各临床手术科室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
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
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到48小时。
8、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要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对己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1、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各科室必须严格按照《崇礼县中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落实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我院的抗菌药物按“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个管理等级(附件2),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出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2、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根据全国和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医务人员;(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用药;(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决定,是否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3、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率监测制度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规定要求,我院现明确将抗菌药物使用率作为医疗指标进行定期监测。
药剂科期组织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月一次,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在院内公布相关处理结果。
4、抗菌药物合理用药考核与处罚制度根据本规定内容,我院将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纳入医疗质量监控范畴,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监控,并按下列条例进行处罚。
(1).医生未按权限使用抗菌药物,发现一张处方或一份病历扣100元;(2).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非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发现一张处方或一份病历扣100元;(3).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未开具皮试医嘱,发现一张处方或一份病历扣罚100元;(4).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发现一张处方或一份病历扣罚100元;(5).剂量、用法不正确,发现一张处方或一份病历扣罚100元;(6).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发现一张处方或一份病历扣罚100元;(7).有重复给药现象,发现一张处方或一份病历扣罚100元;(8).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发现一张处方或一份病历扣罚100元;(9).择期手术未在术前0.5-2小时,或未在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剖宫产为结扎脐带后给药),发现一份病历扣罚100元;(10).未按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选择术前预防用药,发现一份病历扣罚100元;(11).Ⅰ类切口手术、清洁-污染手术的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时间超过48小时,发现一份病历扣罚100元;(12).发现药物不良反应未上报,发现一例扣罚100元;(13).超出年度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标准,(门诊∠20%,住院∠60%)每超过1%扣罚100元。
(14).将合理用药纳入科室绩效考核中,科室或个人一年内如违规三次(含三次)以上,分别取消科室及个人评先资格。
医务科、药剂科、院感科参与考核管理。
崇礼县中医院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手术名称抗菌药物选择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可加用甲硝唑乳腺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周围血管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腹外疝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阑尾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可加用甲硝唑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可加结、直肠手术用甲硝唑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肝胆系统手术可选头孢曲松泌尿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左氧氟沙星一般骨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手术(骨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妇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涉及阴道时可加用甲硝唑剖宫产第一代头孢菌素(结扎脐带后给药)注:1.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替唑。
2.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替唑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
3.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林可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
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崇礼县中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分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青霉素类青霉素阿莫西林氟氯西林胶囊头孢菌素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头孢替唑钠(第1代)头孢呋辛(酯)(第2代)头孢硫脒(第2代)头孢吡肟(注射第4代)头孢孟多酯钠(第2代)头孢曲松(第3头孢甲肟(第3代)代)头孢克肟胶囊(第3代)头孢噻肟钠(第3代)其他β-内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酰胺类氨曲南氨基糖苷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大环内酯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罗红霉素阿奇霉素注射液阿奇霉素片剂克拉霉素红霉素林可胺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喹诺酮类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甲硝唑替硝唑硝唑类奥硝唑说明;具有医师以上职称可使用非限制级抗生素,中级职称可使用限制级抗生素,具有高级职称可使用特殊级抗生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