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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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量化考评项目与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表

教师量化考评项目与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表
9
民主测评
(5分)
中心小学组织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教师对中心小学教师开展测评打分,竞评(聘) 者不参加测评打分,采用百分制。按测评平均分*10%计入总分。优秀90T00分, 称职为80-90分,基本称职为60-80分,不称职为60以下,测评以分数呈现。
10
出勤考核
(5分)
本校近一年来全勤(公差、培训算全勤)计5分;病假(具有三甲医院及以上证明 的不减分)、请事假的教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不到5年的,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 过7个工作日,每超过一个工作日减1;;工作年限满5年的,一年内事假累计不 得超过15天,每超过一个工作口减1;请病假超过两个工作口者,每增加一个工 作日扣1分;(以假条为主,5分减完为止);脱岗一天减1分;旷课/旷会一次 减1分。
2.教研成果(10分):优课、教研部门组织的说课、视频课、演讲比赛,教育教 学有关的论文、学习体会、组织奖、单个辅导奖及优秀教案、课件等,按国家、 省、州、县、镇、中心校分别记5、4、3、2、1、0.5分累加°同一成果按最高级 别计分,不重复计分。非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不计分。
3.考核与表彰(10分):任现职以来表彰指各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和业务主管 部门的表彰,按国家、省(部)、州(厅)、县(州局)、镇(县局)、中心学校 分别每次计6、5、4、3、2、1分累加。非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减半。(本人提供 原件)
2.近3年以来担任各分校校长每年计3分;处室主任每年计2分;班主任、少先队 大队辅导员等每年计1分。
3.高于平均课时量,多一节加1分,少一节减1分。(以教务处核实的为依据)
注:累计加分。
8
工作业绩
(基础分35分,上不封顶)
1.教学业绩(15分):本校近一年期末考试成绩。(注:以年级为单位,合格数 取70%,计加2分/人;高分计加1分/人,低分计减1分/人。)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探索教育教学改革,争先创优。

下文是优秀教师评分细则,欢迎阅读!优秀教师评分细则一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探索教育教学改革,争先创优,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与比例1、评选范围:在岗教师,评选校级以上的优秀教师教龄不得少于三年。

2、评选比例:由学校行政会集体研究确定或根据有关文件确定。

第三条优秀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2、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成绩显著;4、关心学生,身体力行,倾情奉献,事迹突出。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举为优秀教师候选人(1)不服从工作任务安排的;(2)所在工作岗位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的;(3)有旷工现象或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天的;(4)有乱收费、乱推销、乱摊派、公款私用行为的;(5)猥亵、体罚或歧视学生的;(6)用辱骂、打架斗殴等粗暴手段解决冲突的;(7)有“黄赌毒邪”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等行为的;(8)工作“懒散慢”,岗位常规工作完成差;或违反效能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规定,受到各级通报或批评的;(9)教学质量特差的;(10)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第五条评选程序(1)学校行政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

(2)成立“优秀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优秀教师候选人。

“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工会团队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由校长任组长。

其成员为优秀教师候选人时应当回避。

(3)召开教职工会议,对优秀教师候选人予以表决。

教职工会议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学校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参会人员过半数赞成的候选人即当选为优秀教师。

学校评选优秀教师办法

学校评选优秀教师办法

学校评选优秀教师办法一、背景介绍学校评选优秀教师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学校评选优秀教师的办法进行探讨和梳理。

二、评选标准的确定评选优秀教师的首要任务是明确评选标准。

这包括对教师专业素养、教学能力、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创新的要求。

这些标准需要既量化又具体,确保评选公正和客观。

三、专业素养的考量优秀教师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较高的学术能力。

在评选中,可以要求教师提供学习和进修的相关证书或学历,并考察教师在教学中的专业能力表现。

四、教学能力的衡量教学能力是评选优秀教师时的重要指标。

学校可以通过定期的课堂观摩、学生评教和同事评价等方式,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评估,并将其纳入评选考核的依据。

五、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教育教学质量是评选优秀教师时必不可少的因素。

学校可以依据学生的成绩表现和学生就业情况等来衡量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并将其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六、教育教学创新的鼓励教育教学创新是评选优秀教师时需要注重的方面。

学校可以设立教育教学创新奖项,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提出新颖的教育教学方法和理念,并将其纳入评选考核的范围。

七、评选程序的规范评选优秀教师的程序应该规范严谨,确保公正公平。

学校应制定评选流程,包括申请、评审和结果公示等环节,并明确参与评选的部门和人员,确保评选过程透明可控。

八、评选结果的奖励措施评选优秀教师的结果应该得到适当的奖励。

学校可以提供奖金、晋升职称、荣誉称号等形式的奖励,以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和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

九、持续的教师培训和发展评选优秀教师并不仅仅是一次性的活动,学校应该建立长效机制,为教师提供持续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学校可以组织定期的教学交流会、学术讲座和研究项目等,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十、评选结果的监督与评估评选优秀教师的结果需要进行监督和评估。

通过教学效果的跟踪和评估,学校可以对评选结果进行监管,确保其准确性和公正性。

十一、全员参与的机制建设评选优秀教师应该充分发动全校教师参与。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中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一、评选目的和意义1.1 评选目的:本评选旨在表彰中学教育系统中的优秀教师,鼓励他们在教学工作中的杰出表现和卓越成就,促进中学教育的发展。

1.2 评选意义:通过评选,可以增强教师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热情和教学创新能力,为中学教育提供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2.1 基本条件:被评选教师必须是在中学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以上的中学教师。

2.2 相关要求:被评选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必须表现出以下特点和能力:(1)教育理念明确:具备良好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对学生的发展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

(2)教学能力突出:善于研究和运用现代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课堂管理优秀:具备良好的班级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学生,维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4)学术成就突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

(5)师德师风良好:具备优秀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在师生之间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三、评选程序和方法3.1 推荐文集收集:学校将在每年的评选时期,向全校师生发出评选通知,并要求每位教师提交个人的教学简历和相关教育教学文集。

3.2 初评选拔:学校将组建评选专家组,对所有申请教师的个人教学简历和文集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初评选拔。

3.3 现场教学观摩:初选通过的教师将进入现场教学观摩环节,由评选专家组安排现场教学观摩,并对观摩过程进行评价和记录。

3.4 专家评审:评选专家组根据教师的个人教学简历、教学观摩结果以及其他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在评选结果中均占一定比例。

3.5 最后评选:评选专家组将根据专家评审的结果,选取得分最高的教师作为优秀教师,并进行公示。

四、评选标准和权重分配4.1 教学表现:教师的教学表现将作为重要评选标准,占评选总分的40%。

其中,教学设计和准备占30%,教学方法和手段占30%,教学效果和反馈占40%。

“优秀教师”量化考核评价标准

“优秀教师”量化考核评价标准
(30)本学年提炼专业建设典型案例。
2
(31)本学年被认定为“双赋能”教师。
1
7.文化课教师
教学成效
(32)文化课教师任教班级在本学年期末考试中,任教课程平均合格率60%-69%o
2
(33)文化课教师任教班级在本学年期末考试中,任教课程平均合格率70%~79%°
3
(34)文化课教师任教班级在本学年期末考试中,任教课程平均合格率80%以上。
6
6.参与专业建

(20)本学年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1
(21)本学年参与课程建设。
1
(22)本学年参与数字化资源建设。
1
(23)本学年参与实训基地建设。
1
(24)本学年参与教材开发。
1
(25)本学年取得1+X证书教学培训资格证。
1
(26)本学年取得1+X证书考官资格证。
1
(27)本学年实施1+X证书课证融合课程教学。
“优秀教师”量化考核评价标准
评价项目
评价要素
配分
得分
L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
(2)本学年内未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
3
3.个人或团队(排名前3)
承担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专题讲座,以及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注:同一类奖项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
(7)本学年承担校级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专题讲座以及参加校级教学竞赛,每次0.2分,教学竞赛校级二等奖以上每次计0.5分。

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二、考核内容1.教学成果评估:根据教师的教学工作,评估教学成果和效果。

可以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议、教学记录、教学论文等。

2.学术研究评估:根据教师的学术研究工作,评估其科研成果和水平。

可以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参与科研项目等。

3.教学评估:评估教师在教学中的贡献和创新。

可以包括制定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资源开发等。

4.师德师风评估: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可以包括教学态度、师生关系、团队合作等。

5.业务能力评估:评估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可以包括教学技能、辅导能力、课堂管理等。

三、考核标准1.教学成果评估:根据学生评价、同行评议和教学记录,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2.学术研究评估:根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和参与科研项目,分为A 级、B级、C级。

3.教学评估:根据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创新和教学资源开发,分为优秀、良好、一般。

4.师德师风评估:根据教学态度、师生关系和团队合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

5.业务能力评估:根据教学技能、辅导能力和课堂管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

四、考核程序1.提交申请材料:教师应提交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材料、学术研究成果材料、教学材料、师德师风材料等。

2.评审小组评议:根据提交的材料,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估和打分,确定每项指标的分值。

3.个人答辩:教师应进行个人答辩,向评审小组介绍自己的教学成果、学术研究、教学和师德师风情况。

4.综合评分:根据评审小组的评议和个人答辩情况,给予教师综合评分,确定是否符合职称评聘要求。

五、考核结果1.优秀: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获得优秀评价的教师可以评聘为高级职称。

2.良好: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获得良好评价的教师可以评聘为中级职称。

3.及格: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获得及格评价的教师可以评聘为初级职称。

4.不及格: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获得不及格评价的教师无法评聘为相应职称。

六、考核周期七、考核结果的使用1.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教师的职称评定结果,对教师的岗位安排和职业发展进行指导和支持。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各学科教师。

评选标准
1. 专业能力: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有效地传授知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2. 教育教学质量: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素质教育;积极采用创新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思维发展和综合能力的提升;
3. 师德师风:品德高尚,言行举止得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能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 教育教学成果: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各类教育教学奖项或论文发表等荣誉。

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候选教师;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候选教师进行资料审查、实地考察和面试等评审环节;
3. 公示阶段: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和学校监督;
4. 颁奖阶段:颁发优秀教师证书和奖励;
评选奖励
被评选为优秀教师的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和其他相关奖励,作为表彰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贡献。

总体目标
通过本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旨在树立榜样,激发全国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试行)为了进一步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和发挥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一、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

二、评选事项评选对象是本学年度所有任课教师。

评选比例为评选对象总人数的30%。

一学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时间是每年8月份。

三、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票否决,不得评优。

1.不服从学校安排,造成学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2.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10天或70节课(一天按7节课计算)、事假累计超5天或35节课(婚丧产等法定假除外)、因旷课造成事故1次、因旷课未造成事故2次、迟到早退累计超20次者;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言语侮辱学生、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将学生赶出课堂、有偿家教等,社会影响大,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四、评选程序1.推选“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

2.每学年末,在规定时间内,教师就自己政策性加分项向评审小组提供书面佐证材料,不提供的,视为本学年度没有加分项。

3.每年8月,评审小组依据学校各部门、各科组记录和教师个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对每位教师一学年来每项得分进行统计,并向全体教师公示。

4.公示期间,教师对积分有异议,可以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核查,重新统计。

5.公示完毕,根据积分高低、设定比例、一票否决等评选出本学年度“优秀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五、量化标准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加分项目参加1次加1次分(同1项目/篇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只加最高级别分),上不封顶;扣分项目发现1次扣1次分,上不封顶。

本项所有分值均以一个学期为标准。

一学年计算方法为:(上学期积分+下学期积分)÷2。

因休产假上满一个学期课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没有上满一个学期课的,不参与评选。

(一)师德师风(10分)1.政治思想方面(3分)立场正确,思想纯正,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优秀教师评选制度

优秀教师评选制度

优秀教师评选制度为了公正、公平、公开地评价教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学校制定了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制度。

每年评选一次,6月份公示评选结果,9月份教师节颁发获奖证书。

评选方式包括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年级部按照量化评分进行考评推荐,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决议通过。

评审组织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教科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安全办主任、团委书记和各年级部主任担任成员。

量化考核项目包括基本分和奖励分,基本分为60分,少一项则基本分为60分以下,基本分达不到60分则不具备推评资格。

具备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服从学校和年级部工作分工安排、能承担满工作量、本学内无旷工现象、教学质量显著、帮助差生、关心困难学生、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和课堂教学运用新的课改理念等条件的获得基本分。

同时,中考成绩突出奖、本年度期末统考获校优秀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本年度期末统考获得___教学成绩优秀奖、本年度承担学校中层干部和班主任工作等条件的获得奖励加分。

4) 承担教研组长工作的老师,可获得1-2分的级部认定加分。

5) 承担“多彩第二课堂”课外兴趣小组或选修课,并且有成效,经学校认定可获得1-3分的加分。

如果开发了校本教材,还可获得5分的加分。

这些加分由教务处和教科处认定。

6) 承担“青蓝工程”指导教师工作,有完整的指导记录资料,可获得1-2分的加分。

这些加分由教科处审定。

7) 根据学校安排,承担校园文化布置、文艺汇演、招生宣传等工作,可获得1-2分的加分。

这些加分由学校办公室认定。

8) 承担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讲座,根据不同级别的讲座,可获得1-4分的加分。

这些加分以文件、证书或教科处、教育局证明为准。

9) 承担优质课评比评委工作,根据不同级别的评比,可获得1-4分的加分。

这些加分以教科处审定、或证书、文件为准。

10) 承担教科处或教育行政部门选派的示范课的教师,根据不同级别的示范课,可获得1-4分的加分。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4篇)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4篇)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是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而设计的一套评估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细则:1. 教学效果:此项指标评估教师的教学成果和学生学习效果。

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兴趣和学习态度等方面。

2. 教学方法:此项指标评估教师的教学方法和策略。

包括教师是否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是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参与等方面。

3. 教学内容:此项指标评估教师的教学内容的质量和完整性。

包括教材选择是否合适、是否能够将知识点讲解清晰明了等方面。

4. 教学策略:此项指标评估教师的教学策略和组织能力。

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课堂管理和课堂氛围的营造等方面。

5. 学生评价:此项指标评估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反馈。

包括学生对教师的满意度、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接受程度等方面。

6. 个人发展:此项指标评估教师的个人发展和专业素养。

包括教师是否进行教学研究、是否参加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等方面。

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评分细则,实际评分细则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设计。

评分细则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准确地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而提供相应的教育培训和发展机会。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2)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察:1. 教学能力:考察教师的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能力。

评分细则可以包括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教师的教学设计和教学反馈等方面。

2. 课堂管理能力:考察教师在课堂上的秩序管理、学生行为管理和资源管理能力。

评分细则可以包括教师对学生行为的引导、课堂纪律的维护和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等方面。

3. 学科专业素养:考察教师在所教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评分细则可以包括教师在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学科教学方法的创新和学科教育的发展等方面。

4. 学生关怀和辅导能力:考察教师对学生的关心和关怀程度,及时给予学生心理和学业方面的指导和支持。

评分细则可以包括教师与学生的沟通和互动、关心学生的成长和问题解决的能力等方面。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一、基本分1、学历:研究生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含高中)4分。

2、教龄:每年记1分,任现职以来每年加记1分。

3、工龄:每年记1分。

4、系数分按实际测算记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各级兼职教研员、各学科或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学术团体理事以上职务的分别给予加分,县级记2分,市级记3分,省级记4分,国家级记5分。

(本项取最高记分,不重复)二、荣誉分6、任现职以来获得“劳动模范、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十佳教师、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教坛新秀、教改之星、师德标兵、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共产党员、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

按下列标准计分: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地厅级6分,县级4分,县级部门2分。

其中宋庆龄基金会、中国青基会、儿基会按地厅级,或按发证单位的行政级别计分;蚁刘若英基金会按县级部门计算。

7、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加记2分。

8、在国家、省、市、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正面宣传学校的文章或报道,每条(或篇)按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

三、学识水平分9、在国家、省、市级专业刊物(不含增刊、副刊)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分别计3分、2分、1分。

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说明:国家级刊物指国家有关出版社、全国性学术组织(不含以盈利为目的学术团体)出版的刊物;省级含国家承认的大专院校出版机构出版的刊物(不含为学生编制的习题、故事及其他读物。

)发行的教育期刊须有邮发代号和国内、国际统一刊号(即CN和ISSN)。

文章字数应达2000字以上。

10、任现职以来专业学会获奖论文(限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专业对口的学会组织的活动)的第一作者: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5、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1、0.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6、0.3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记0.6、0.3分;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按50%记分,第三及以后作者不得分。

教师量化细则及评优评先方案

教师量化细则及评优评先方案

教师量化细则及评优评先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师德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工作全面发展。

二、量化细则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公平公正地对教师进行评价,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激情,学校按德、能、勤、绩给每位教师按满分100分进行量化(德:10分;勤:20分;能:30分;绩:40分),另外对教育教学成果不计入奖励赋分。

学期末主要参考上、下两半年的量化赋分,取平均值进行年度考核(新调入的老师,原则上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根据一学年上、下两学期的量化赋分,取平均值进行评优评先(如果本学期没有结束,就参考上一学期的量化赋分)。

备注:(一)德评价方案根据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平时的工作表现,学期末由学校党支部对全体教师进行评议。

(二)绩为了公平、公正地评价教师,学校根据期末统考成绩作为参考来计算统考成绩。

非统考科目的教师其业绩按所有统考教师业绩的平均值来计算。

(三)评优评先“优”是指年度考核,“先”指综合荣誉。

主要参考教师量化赋分,但也会考虑教师的工作量、工作态度、学校实际、教师实际等情况。

学校成立9人评选考核小组(领导5人,教师代表4人)进行考核。

三、德(10分)按《师德考核方案》计分,满分10分。

四、能(即教师教学常规,30分)按《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评价标准》计分,满分30分。

五、勤(20分)按《教师考勤制度》计分,满分20分。

六、成绩计算及评优评先办法(一)考试科目成绩办法(40分)1.成绩计算:按照区考核办法计算我校教师的成绩。

2.成绩折合办法个人成绩=(教师成绩/全校本年级本科目最高个人成绩)×403.备注(1)教学成绩取得全区前三名的教师在教师个人专业培养发展等方面优先考虑。

(2)一个年级所有班的同一科目由一名教师任教的教学成绩参考南山区某小学同年级同科目的成绩。

(3)校长量化成绩按上级文件执行。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为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鼓励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及后勤服务工作、促进我校教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1.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每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评选范围是一学年来在教育教学及后勤服务岗位上敬业爱岗、辛勤耕耘,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

2.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应控制在教职工总数的10%左右。

二、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①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积极上进,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②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团结同志、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和带头作用。

③学年(当年1月和7月)量化考核综合成绩靠前。

2.对具备基本条件且做出如下突出贡献之一者,应优先予以推荐:①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②长期从事基础课教学,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水平高,德高望重,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

③长期从事服务育人工作,工作任务重,服务态度好,成绩突出,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不予推荐:①教学成绩位于年级组三、四名或教育局抽考成绩位于城区学校三、四名者.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③有偿家教被举报调查属实者.④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在岗位变动时向学校提条件、无理取闹者。

⑤因个人失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⑦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追究者。

⑧调入本校工作不满一周年者。

⑨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周或有旷工行为者。

⑩上年获得过同级同类先进者。

三、评选程序①由各处室、年级组按教职工总数的15%推荐联评,学校校委会审核确定候选人。

②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全校公示。

③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评选结果的使用1.校级优秀教师获得者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2.县、市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在学校评出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中产生,经教职工大会票决,按上级要求的评选名额,进行推荐。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7篇)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7篇)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中学“优秀教师、班主任、师德标兵”评选细则为贯彻落实县教体局“优秀教师、班主任、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的激励机制,激励广大教师“爱教、爱校、爱岗、爱生”,忠诚于__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试行)评选细则。

一、评选类别、范围“优秀教师”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小学一线专任教师,且连续在学校一线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小学现任班主任,且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两年以上。

“师德标兵”评选对象为全校中小学现任教师,且从事教师工作三年以上。

二、评选办法评选工作采用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推荐的办法。

(一)个人申报,民主推荐,学校(单位)审核,由申报人按评选条件的内容准备相关印证材料,上报学区中心校初评。

申报推荐对象确定上报前,要在本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____天,接受群众监督。

(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上报县教体局进行评定。

(三)人选确定后,在县教体局网站和合格学校公示____天。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_____,热爱____祖国,努力学习____、____、____和____,认真_____,全面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__教育事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乱收费、乱订资料、有偿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侮辱或不尊重学生家长等有悖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尽职尽责,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3.善于运用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科学方法教育学生,所教主要学科教学效果好,深受师生、家长和社会好评。

4.申报推荐的优秀教师为一线教师且连续在一线从事教学两年以上中产生,并且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和通报批评。

5、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成绩优异,所任学科在上一年度质量检测、中考成绩中位居全县前列。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工作态度端正,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3、服从学校安排,遵守校规校纪,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勇于改革,大胆创新。

5、遵循教育规律,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或进步幅度较大。

6、学年量化成绩在本教研组内居前1/3。

7、符合学校关于普通话合格证、微机证、教育报刊杂志征订等要求。

二、评选办法
1、以教研组为单位,根据学年内量化考核成绩择优推荐。

2、学校行政办公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审议通过。

三、奖励办法
1、教师节期间予以奖励。

2、对获得优秀教师称号的,加量化成绩20分。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探索教育教学改革,争先创优。

下文是优秀教师评分细则,欢迎阅读!优秀教师评分细则一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探索教育教学改革,争先创优,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与比例1、评选范围:在岗教师,评选校级以上的优秀教师教龄不得少于三年。

2、评选比例:由学校行政会集体研究确定或根据有关文件确定。

第三条优秀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2、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成绩显著;4、关心学生,身体力行,倾情奉献,事迹突出。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举为优秀教师候选人(1)不服从工作任务安排的;(2)所在工作岗位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的;(3)有旷工现象或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天的;(4)有乱收费、乱推销、乱摊派、公款私用行为的;(5)猥亵、体罚或歧视学生的;(6)用辱骂、打架斗殴等粗暴手段解决冲突的;(7)有“黄赌毒邪”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等行为的;(8)工作“懒散慢”,岗位常规工作完成差;或违反效能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规定,受到各级通报或批评的;(9)教学质量特差的;(10)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第五条评选程序(1)学校行政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

(2)成立“优秀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优秀教师候选人。

“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工会团队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由校长任组长。

其成员为优秀教师候选人时应当回避。

(3)召开教职工会议,对优秀教师候选人予以表决。

教职工会议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学校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参会人员过半数赞成的候选人即当选为优秀教师。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5
Q论文专著
①经教育部门层层推荐评选的论文获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国三等奖)、二等奖,市一等奖 (省三等奖)、二等奖,区一等奖(市三等奖),二等奖、校一等奖(市三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记
3分、2.8分、2.5分、2.3分、2分、1.8分、1.5分、1.2分、1.0分、0.8分、0.5分。②在刊号ISSN或CN刊物上发表论文,属当年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每篇记2分,非核心期刊记1分,发表在论文集上的不记分。 ③专著(正式出版)记3分,合著折半记分。④论文每人限三篇参与记分,此项得分最高为3分。⑤多人合写 的论文,第一署名人占1/2.余分苴他人员均分。
3
R青蓝工程
木校青蓝工程蓝方每人加1分(需要证书)
1
S公幵课
在广外苴日间开设过广外校级公开课的给0 5分,区级的每次1分,市级的每次1 5 分 累积计分3分封顶。
3
T校本课程
每承担一学期校本课程加0 5分(毕业班培优等同校本课程)。
4
综 合
U附加分项目 (18分封顶)
①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行政部门荣誉者可加分,市级加1分、省级每次加2分、国家级加3分;同序列取最高 级别荣誉的加分、不同序列累积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荣誉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 任、优秀党员、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团队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特级教师、劳模、名师、名班主任、 年度考核嘉奖、三等功)②广东省高考总分状元:科任教师各加2分,文综、理综教师各加1分;广东省高 考单科状元:相关科任教师加2分,文综、理综科任教师各加1分;广州市中考总分状元:科任教师各加1 分;此项学年累积计分,最高5分封顶。③教学业务方面获得市级以上团体奖项,团体参与人员(入职本校 一年以上)均予加分,市级加0.5分,省级加1分,同序列取最高级别荣誉的加分、不同序列累积加分,最 高不超过2分。(如:高考突出贡献奖、优秀科组、巾帼文明岗等)④外派支教加分(有主管局批复):支教 时间一学期以上,省内加3分,省外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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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试行)为了进一步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和发挥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一、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

二、评选事项评选对象是本学年度所有任课教师。

评选比例为评选对象总人数的30%。

一学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时间是每年8月份。

三、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票否决,不得评优。

1.不服从学校安排,造成学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2.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10天或70节课(一天按7节课计算)、事假累计超5天或35节课(婚丧产等法定假除外)、因旷课造成事故1次、因旷课未造成事故2次、迟到早退累计超20次者;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言语侮辱学生、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将学生赶出课堂、有偿家教等,社会影响大,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四、评选程序1.推选“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

2.每学年末,在规定时间内,教师就自己政策性加分项向评审小组提供书面佐证材料,不提供的,视为本学年度没有加分项。

3.每年8月,评审小组依据学校各部门、各科组记录和教师个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对每位教师一学年来每项得分进行统计,并向全体教师公示。

4.公示期间,教师对积分有异议,可以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核查,重新统计。

5.公示完毕,根据积分高低、设定比例、一票否决等评选出本学年度“优秀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五、量化标准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加分项目参加1次加1次分(同1项目/篇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只加最高级别分),上不封顶;扣分项目发现1次扣1次分,上不封顶。

本项所有分值均以一个学期为标准。

一学年计算方法为:(上学期积分+下学期积分)÷2。

因休产假上满一个学期课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没有上满一个学期课的,不参与评选。

(一)师德师风(10分)1.政治思想方面(3分)立场正确,思想纯正,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的,发现1次扣1分,造成影响的,取消评优资格。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分)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有侮辱学生、体罚学生等行为的,发现1次扣1分,造成社会影响、严重后果者,取消评优资格。

3.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2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不迟到早退,无缺席旷课现象,积极参加学校,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的,每次扣2分;不按时完成学校各部门布置的任务的,每次扣1分。

4.集体观念强,克服自由主义(2分)团结同志,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声誉,不说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话,不做不利于学校发展的事。

发表不利于学校工作、不利于同事团结的言论,与同事闹矛盾,造成严重后果者,发现1次扣1分。

(二)教学管理(15分)1.课堂教学(4分)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个人不得擅自调课(在教导处备案除外);维护课堂秩序,精心上好每节课。

课堂无组织、纪律混乱、上课时间看手机等,发现1次扣1分。

出现以上情况,造成事故,影响恶劣的,取消评优资格。

2.认真备课(3分)期初按时制订教学计划,认真备好每节课,及时反思,期末按时提交总结。

学校要求提交的计划、总结、成绩表、记录表等材料,没按时提交者,每次扣1分。

3.教研活动(4分)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积极完成教研组长分配的任务,积极互相听课,取长补短;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公开课(或汇报课)。

不参加教研活动者,每次扣1分;一学年内,不承担过校级公开课(或汇报课)者,扣2分。

4.作业批改(4分)教师要按学科要求科学布置作业,语文、英语作业类型包括:字词记忆类、训练积累类、综合运用类、作文练笔类、试卷等;数学作业包括:公式记忆类、基础计算类、综合运用类、试卷等。

教师要认真对学生作业、试卷全批全改,评议要使用鼓励性言词,不能使用侮辱性、讥讽性言词。

每次检查,发现作业量少、次数少,扣1—2分,试卷少改1次扣2分。

(三)工作考勤(15分)1.工作纪律(5分)组织纪律性强,不旷课,不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无故离开上课场所,不在工作时间办私事,不在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在教室内上课时,离开教室者,发现1次扣1分;在教室外上课时,离开学生、疏于组织、回办公室者,发现1次扣1分。

出现以上情况,造成事故的,取消评优资格。

监考、评卷期间,有迟到、早退、缺席、看书报、看手机等不负责任行为者,发现1次扣2分。

2.请假制度(10分)坚持出满勤,监考、评卷期间不准请假(婚丧产等法定假除外)。

旷课1次(1节)扣10分,请病假1节扣0.5分,请事假1节扣1分,迟到1次扣0.5分,早退1次扣0.5分,有课而迟到早退按旷课处理。

其他考勤情况按“五、一票否决”条款处理。

(四)工作实绩(60分)以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的考绩为准,方案依据《教学业绩奖励方案》,数据来源《教学业绩奖励统计表》,计算公式:考绩实际得分×60%。

七、政策性加分教师参加各项竞赛活动只在本学年内有效,具体时间为:上一年8月至下一年7月。

1.指导竞赛指导学生参加各级组织的学科竞赛(抽测)、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等,可以获得奖励。

全部学生参与,获得国家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5、4.5、4分;获得省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4.5、4、3.5分;获得地市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4、3.5、3分;获得县(区)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3.5、3、2.5分;获得镇(校)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3、2.5、2分。

20名以上(不含20名)学生参与,获得国家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4.5、4、3.5分;获得省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4、3.5、3分;获得地市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3.5、3、2.5分;获得县(区)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3、2.5、2分;获得镇(校)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2.5、2、1.5分。

10名以上(不含10名)学生参与,获得国家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4、3.5、3分;获得省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3.5、3、2.5分;获得地市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3、2.5、2分;获得县(区)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2.5、2、1.5分;获得镇(校)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2、1.5、1分。

10名以下(含10名)学生参与,获得国家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3.5、3、2.5分;获得省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3、2.5、2分;获得地市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2.5、2、1.5分;获得县(区)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2、1.5、1分;获得镇(校)级前三名的,给予指导教师依次加1.5、1、0.5分。

2名以上(含2名)指导教师共同参与指导的,所加的分由全部指导教师平均分或由全部指导教师自行协议得分比例。

学生以学校名义集体参与同一项目的,只按团体获奖情况计分;学生代表学校以个人名义参与的,按项目获奖情况计分;学生不是以本校名义参与的,不加分。

以上获奖情况以赛事奖状或组织单位文件为准。

2.教研成果(1)技能比赛教师个人代表学校参加区级以上现场技能比赛,如:说课、公开课、演讲等,每次加1分,获奖再加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只加最高级别分,不累加)。

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国家级5、4、3分,省级4、3、2分,市级3、2、1分,区级2、1、0.5分。

教师个人代表学校参加区级以上非现场技能比赛,如:论文、微课、教学设计等,每次加0.5分,获奖再加分(同一篇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只加最高级别分,不累加)。

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国家级4、3、2分,省级3、2、1分,市级2、1、0.5分,区级1、0.5分(区级三等奖不加分)。

(2)课题研究教师个人主持课题研究按级别加分。

国家级课题加5分,省级课题加4分,市级课题加3分,区级课题加2分,校级课题加1分。

教师个人参与课题研究按级别加分。

国家级课题加4分,省级课题加3分,市级课题加2分,区级课题加1分,校级课题加0.5分。

课题研究加分以开题时间为准,1个课题只加1次分。

3.团体竞赛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区级以上团体竞赛,如:篮球赛、羽毛球赛、歌咏比赛、舞蹈比赛等,每人每届(次)加0.5分,获奖再加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只加最高级别分,不累加)。

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国家级4、3、2分,省级3、2、1分,市级2、1、0.5分,区级1、0.5分(区级三等奖不加分)。

教师参与的活动是否代表学校,以活动文件内容为准。

教师参与代表社会团体或以社会团体名义(如:社区、工会、妇联、团委、教育局、协会等)参加的比赛不加分。

4.临时工作个别教师在本职工作任务(以学校分工为准)、工作时间之外,学校安排临时工作,乐于接受并按时完成者,每项加1分。

八、其他事项(一)积分计算方法最终得分=(上学期德能勤绩积分+下学期德能勤绩积分)÷2+(上学期政策性加分+下学期政策性加分)休产假上满一个学期课的教师,最终得分=(上课学期德能勤绩积分+(上学期政策性加分+下学期政策性加分)德能勤绩积分即“五、量化标准”项目内容。

(二)推选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人选1.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推选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候选人。

2.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候选人在校级“优秀教师”中产生,原则上按“优秀教师”积分高低推荐。

(四)县管校聘依据校级优秀教师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县管校聘、职称晋升、年度考核评优等重要依据之一。

九、附则本标准从即日起试行,不尽事宜再行商定。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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