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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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东平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扩大初步设计报告
广西南宁星泽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
编制单位:广西南宁星泽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天等县东平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设计证号:水利行业丙级A245004385
项目负责人:
核定:周绘新
审查:耿伟
校核:唐琼翠
设计(编写):
目录
1 基本情况 (1)
1.1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和所在水功能区 (1)
1.2水源地概况及保护区划定 (2)
1.3项目区土壤、植被、地质、气象概况 (2)
1.4河流及水文 (3)
1.5项目区社会经济情况 (4)
1.6水源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4)
2 工程建设目标、总体布局及规模 (5)
2.1工程建设目标 (5)
2.2总体布局及规模 (5)
3 工程设计 (6)
3.1设计原则 (6)
3.2设计标准 (6)
3.3输水构筑物设计 (7)
4 施工组织设计及分年度投资计划 (8)
4.1施工管理机构 (8)
4.2施工组织安排 (8)
4.3技术保障及质量保障措施 (10)
4.4分年度投资计划 (11)
5 投资概算 (12)
5.1编制依据 (12)
5.2编制方法 (12)
5.3基础单价及费率标准 (13)
5.4投资概算 (15)
5.5资金筹措方案 (17)
6 效益分析及评价 (18)
6.1经济效益分析 (18)
6.2社会效益分析 (18)
6.3综合评价 (18)
7 工程管理 (20)
7.1工程建设管理 (20)
7.2工程运行管理 (20)
附图:
1、项目区地理位置图(东平-初设-水工-01);
2、排水沟、挡土墙、进厂道路断面图(东平-初设-水工-02);
3、警示牌设计图(东平-初设-水工-03);
附表:天等县东平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预算表
1 基本情况
1.1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和所在水功能区
东平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位于天等县东平乡。
天等县地处桂西南,东接隆安、平果县,南部大新县,西接靖西县,西北靠德保县,北界田东县。
县城天等县直线距自治区首府天等县125公里,西南部县界距中越边境最近处9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项目区位置如下图所示)。
东平水厂饮用水功能区划分为开发利用区。
工程位置图
1.2水源地概况及保护区划定
1.2.1 水源地概况
东平水厂饮用工程供水水源采用泉水溶洞,(具体位置见设计图),水源丰富。
主要为东平乡提供饮水任务。
1.2.2 保护区划定
东平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中:
1、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东平水厂饮用取水口周边100米的水域。
面积:0.01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东平水厂饮用取水口上1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面积:0.03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04平方公里。
2、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东平水厂饮用一级保护区水域以外的全部水域。
面积:0.10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东平水厂饮用正常水位线以上1公里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且不包括一级保护区陆域。
面积:5.56平方公里。
1.3项目区土壤、植被、地质、气象概况
1.3.1 土壤
项目建设区土壤类型为第四纪红土母质发育形成的赤红壤,土层深厚,质地疏松,肥力较好。
1.3.2 植被
天等县东平乡地处亚热带地区,总面积129.84平方公里(折194760亩),耕地面积19519亩,其中保水田3641亩,旱田6953亩,畲地8925
亩,可开发山地面积36205亩。
1.3.3 地形地貌、地质
(1)地形地貌
工程地处岩溶山地,两面高山环绕,峰丛均由石灰岩组成,中部呈峰丛谷地,地表主要由亚粘土组成。
供水区域地貌展现平地为主,输水及配水管线地形地貌条件优越,无不良地质现象。
(2)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
本工程地层由残积层组成,表层覆盖以风化石为主,结构密实,质地较好,无不良的物理地质现象,管路和泵房地基岩土的力学强度及稳定性均达设计要求。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及《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本工程区域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
1.3.4 气象概况
天等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比较温和,7月最热,1月最冷,极端最高气温38℃,极端最低气温-1℃。
雨量比较充沛,年均降雨日数176天,降雨量1495.1mm。
年均无霜期340天。
年均风速为1.7m/s。
最大风速28m/s。
主要气象灾害是旱灾和冰雹。
旱灾,多为春旱,因地表水少,故显得突出。
天等县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独特的地形地貌,造就了得天独厚的“山庄型”山地气候。
全年平均气温为20.5℃,年无霜期为339天,年平均降雨量为1554.3毫米,年日照平均时数为1518.3小时,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Ⅱ级优,是名副其实的“避暑养生胜地”。
1.4 河流及水文
本工程水源地下泉水。
天等县六条主要河溪径流的补给,主要仰赖于
大气降水。
年平均径流深度为658.8毫米,径流系数为0.3至0.5,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4.3亿立方米。
县内径流年内分配不均,5月至9月比较集中,约占全年的75%左右,枯水年春旱特别严重。
境内岩溶地貌占77.4%,地表河溪少,多年平均降水量虽不少,但降水大部分渗入地下,形成山高水深的局面,特别是进结、驮堪等乡镇的石山地区,水资源尤为缺乏。
地下水为滩上新坡西南面约100m的新钻机井,为泉水溶洞水,附近机井经抽水试验得出稳定出水量20m3/h,其在干旱枯水期设计保证率(P=95%)的水量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水量,且水源水质为Ⅱ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和卫生标准。
1.5 项目区社会经济情况
东平乡地处天等县北部,东界进远乡,南连宁干乡,西接向都镇,北邻田东县。
总面积129.84平方公里(折194760亩),耕地面积19519亩,其中保水田3641亩,旱田6953亩,畲地8925亩,可开发山地面积36205亩。
现辖南务、平贯、安然、东平、那造、利益、三寿、江龙8个村,64个屯,140个村民小组。
总人口23891人。
乡治东平街,距县城42公里。
1.6 水源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东平水厂饮用位于天等县天等县东平乡;其水源主要为泉水溶洞。
原水源采用大口井蓄水,并且在农田旁边,地理位置底,井水无任何净化消毒设施,导致乡庄牲畜养殖、居民生活污水,田地农药水直接排放或渗入井内等,造成源头水污染。
本次工程设计主要是对天等县东平乡水厂饮用水源地井水进行保护及净化消毒。
2 工程建设目标、总体布局及规模
2.1 工程建设目标
本项目建设目标是防治和减少面源污染,控制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改善水源水质。
由于水源保护区面积大,土地权属复杂,投资大,本次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资金有限,本次工程拟对天等县东平水厂饮用的井水做相应措施进行治理。
(1)新建工程措施,保护区内井周边做排水沟及围墙,田地做防渗墙,对井水进行净化,面源污染得到基本控制。
2.2总体布局及规模
本次水源地保护工程仅对天等县东平乡水厂饮用井水净化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
(1)新建截水沟120m;排水沟450m;
(2)新建水源围墙46m;
(3)新建进厂道路40m;
(4)C10硬化砼板500m2;
(5)水源地保护警志牌1块。
3 工程设计
3.1 设计原则
(1)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
(2)立足调查成果的分析,结合东平水厂饮用的特点进行水源地保护工程的建设;
(3)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4)水源保护林生态的恢复坚持短期效果与长期效果结合的方式;
(5)水源保护林建设以恢复生态、涵养水源、控制面源污染为重点;
(6)各项植物措施的选择立足水源保护的特点,并要体现生物多样化的特点;
(7)坚持造林地立地条件与树种的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的一致性,做到适地适树适种源;
(8)以乡土植物为主,慎用外来物种。
3.2 设计标准
(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2010.1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200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3.8.1)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暂行办法》(水利部水建管「2003」7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 号)(2)技术规范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543-1-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5773-1995
《水土保持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保[2000]187 号《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9.20
《造林技术规范》(GB/T15776-1995)
《主要造林苗木》(GB6000-198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DB33/177-1994)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DB33/T379.4-2002)
3.3 输水构筑物设计
根据工程排水的特点和条件,本工程排水沟450m,净断面尺寸为3000mm×2200mm,采用M7.5桨砌石。
4 施工组织设计及分年度投资计划
4.1 施工管理机构
本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为天等县东平乡水利局。
为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是国家的投资能发挥最大的效益,必须加强项目的管理。
本工程由区水利局作为项目责任主体。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广西天等县天等县东平乡“东平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指挥部”,由区水利局管理部门指挥,成员由天等县主要领导及乡委干部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组成。
4.2 施工组织安排
4.2.1工程量汇总
工程建设主要工程量:土石方开挖15m3,浆砌砖43m3。
4.2.2施工条件
(1)气候和水文条件
项目区地处亚热带暖湿气候区,日照充分,降雨丰富,植物栽种时间范围较大,苗木种植在春秋两季都可开展,利于及时补植。
流域农忙季节主要在夏秋季节,其余时间农乡劳动力均可用于治理工程,农乡劳动力能满足实施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季节主要集中在冬春两季,农事活动和气候条件对施工影响不大,施工中尽量避开农忙季节和不良天气、气候等情况。
(2)道路交通
项目区大部分施工区有水泥路到达,部分区域有泥结石公路到达,需新建进厂道路40m,可采用汽车或拖拉机等交通工具运输建筑
材料直达施工场地,无法到达处修建施工道路,再由人工挑运。
工程工种比较单一,无大型工程机械需要。
乡民居住点均已通电,水、电可就近取用或用临时线路、水泵解决。
(3)材料选购
所用的砂、石、水泥、土方等均可以在当地购买,并运输到施工现场附近。
4.2.3 施工布置和组织形式
4.2.3.1 施工组织形式
本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为天等县利局。
施工现场领导机构以项目经理为中心,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质检员、工程施工技术员、测量员、试验员组成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为质量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质量;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为质量第二责任人,直接领导质量管理工作;质检员专门监督、检查各工作面质量;施工技术员负责对操作人员技术交底和施工技术指导。
测量员负责指导监督测量放样工作。
4.2.3.2 施工总布置
本工程共1个项目点,分布在天等县东平乡,内容有:排水沟、进厂道路、C10硬化砼板、截水沟、围墙及警志牌等。
施工单位办公用房和施工生活设施可通过租用本地民居来解决。
施工区内布置主要有施工生活用房、施工仓库、混凝土拌合砂石料堆放场等。
1、施工生活管理用房、仓库
施工生活、仓库和管理用房就近租用民房。
2、混凝土拌合站
混凝土拌合站在施工区附近设置一个、以满足厂区、排洪渠的施
工需要。
3、本工程产生的临时弃渣大部分用于管道铺设时回填覆盖层,少量用于现场周边低洼地填平。
4.2.4 施工进度
为及早解决项目区内的水源污染问题,使群众早日用上洁净的饮用水,要求本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1) 8月中前完成施工原材料准备、设备订购。
(2)开工前要建设的建筑物所需的建筑材料提前购买且运抵建筑工地。
(3)建筑物要按质按量的按照图纸完成。
(4)9月底前完成施工、交付使用。
表4.2-1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
4.3 技术保障及质量保障措施
4.3.1 技术保障
(1)技术培训
主要由区水利局水政站负责,从前期工作开始搞好技术培训是项
目实施的技术保障,项目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示范推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定期对流域内的群众进行相关技术的培训,如污水处理池清理管理技术、以及水质监测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2)技术服务
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工程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指导,加强水利、林业、农业、气象、土地、环保等部门的团结协作。
指挥部负责各项目的技术指导服务,工程质量监督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4.3.2 质量保障措施
(1)采取各种形式,大力搞好宣传工作,全面推行“项目公示制”、“投工投劳承诺制”、“群众参与制”、“产权预先确认制”等制度。
(2)实行项目法人制,负责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实行项目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3)实行项目监理,工程措施在施工中邀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实行监理。
(4)技术问题主要由广西南宁星泽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指导,天等县农林水利局业务技术部门监督实施。
4.4 分年度投资计划
本工程计划一年内实施完毕。
5 投资概算
5.1编制依据
工程概算编制执行“中央分成水资源费及自治区本级水利经费安排的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广西水资源保护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大纲”及水利部水总[2003]67 号文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
5.2编制方法
根据“广西水资源保护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大纲”规定,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费用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第一部分:工程部分
土建工程=工程量×单价
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量×单价
植物措施工程=工程量×单价
(二)第二部分:临时工程
临时工程=工程部分×4%
(三)第三部分:独立费用
(1)建设单位管理费:按一至五部分投资(不含建设单位管理费)的2%计算;
(2)勘测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的规定计算;
(3)工程建设监理费:按“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规定计算;
(四)第四部分: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一)+(二)+(三)的5%计。
(五)第五部分:预备费
5.3 基础单价及费率标准
5.3.1 基础单价
(1)人工预算单价
根据广西水利厅、广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广西财政厅联合发布的桂水基〔2013〕18号《关于调整广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定额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人工预算单价由原来的 3.46元/工时调整为5.25元/工时。
人工费调整后,进入直接费的人工预算单价仍然按原规定的3.46元/工时执行,超过3.46元/工时的部分(即1.79元/工时)的人工预算单价在工程单价计算表的价差项内计列。
(2)材料预算价格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采用当地造价站发布的2014 年5 月份价格,其他次要材料预算价格参考其他在建工程工地结算价。
(3)施工用风、水、电价格
本工程规模较小,不进行电、水、风价格计算,参考“07编制规定”中表4采用,即:施工用电价为0.65元/kW·h、施工用水价为0.30元/m3、施工用风价为0.15元/m3。
(4)设备价格依据
设备价格参照省内外厂家的同类产品近期价格进行确定,设备运杂费及采购保管费按水利部水总[2003]67 号文规定计算为5.15%。
5.3.2 费率标准
费率标准按“广西水资源保护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大纲”计取,其中其他直接费根据水利部水总[2003]67 号文颁发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中计取,其他直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和其他,费率标准由
以下组成。
(一)工程部分单价
(1)直接费
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台班)×人工预算单价(元/台班)
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材料预算单价
机械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班)×施工机械台班费
其他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3.5%
(2)间接费:按直接费的10%计
(3)企业利润:按直接费+间接费的7%计
(4)税金:按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的3.22%计
(二)设备及安装工程
(1)设备费(厂价)
(2)购置保管费:按设备费的4%计
(3)安装费:根据难易程度按设备费+购置保管费的0~10%计
(4)企业利润:按安装费的30%计
(5)税金:按设备费+购置保管费+安装费+企业利润的3.22%计
(三)植物措施
(1)直接费
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台班)×人工预算单价(元/台班)
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材料预算单价
机械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班)×施工机械台班费
其他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1.5%
(2)种植费:按直接费的20%计
(3)企业利润:按直接费+种植费的7%计
(4)税金:按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的3.22%计
5.4 投资概算
5.4.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天等县东平乡天等县境内,M7.5桨砌砖排水沟、C25砼进厂道路、C10硬化砼板、M7.5浆砌石围护墙及警志牌牌1个。
5.4.2 工程投资
工程概算总投资55.1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3.19万元,临时工程0.86元,独立费用4.66万元,基本预备费2.44万元。
5.4.3 预算成果
工程项目概算总表
工程名称:天等县东平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单位:万元
5.5 资金筹措方案
水资源保护工程实行财政补助的投资机制。
项目资金多渠道筹集,包括中央分成水资源费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等。
6 效益分析及评价
6.1 经济效益分析
污水渗入井内是威胁水资源安全最严重的问题之一,保护区内地下水流进入水井得到过滤、净化,面源污染将得到基本控制。
减少治理面源污染的费用。
本工程建成后,有了足量优质水,受益区居民个人卫生和环境意识大大提高。
开始改厨、改厕、改圈,购置洗衣机、太阳能热水器,在房前屋后种植的林木、花草,改善了生态环境。
特别是现在进行城乡清洁农乡卫生,以及美化住户庭院、乡容乡貌等有着重要意义。
6.2 社会效益分析
水源地保护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通过工程的实施使全社会提高对水源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并以此为契机,达成保护水源地就是保护生存和发展空间的基本共识,进而转化为保护水源地的自觉行动。
项目实施后,将形成一套适应保护区特点的水源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建设和管理经验,初步形成水源地生态系统的监测和信息管理决策系统,为水源地的科学管理、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改善区所在地群众的生存环境,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6.3 综合评价
工程的生态效益巨大,社会效益显著,间接效益巨大,技术措施科学,组织保障有力,因此,有效开展水源地保护建设,不仅有着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而且在客观上也是切实可行的。
该
项目在技术、社会、环境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各级政府人民群众对此也非常重视,建议尽快实施。
7 工程管理
7.1 工程建设管理
本水源地保护工程,由区水利局作为项目责任主体。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天等县东平乡“天等县东平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指挥部”,由区水利局指挥,成员由乡镇主要领导及乡委乡干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组成。
工程措施由天等县农林水利局实施;天等县农林水利局不仅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还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负总责,并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计划和建设配套资金的落实,负责对工程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发动和组织群众投入项目建设。
指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使项目实施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做到治理一片,巩固一片,受益一片。
7.2 工程运行管理
本水源地保护项目的直接建设者和受益者都是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体群众,按照“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坚持“以管理保建设,以效益求发展”的方针,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
对项目完工后的各项措施分别明确管护责任,签订管护合同,将建后管理落到实处,确保工程发挥应有效益。
将污水处理池及排污沟的清理和管护落实到责任人,明确管理内容和要求,确保项目运行期内发挥最佳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