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选拔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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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支教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支教活动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支教活动管理制度学校学生支教活动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旨在通过志愿者为贫困地区的学校提供教育支持,改善当地教育资源不足的情况。

为了确保支教活动的顺利进行,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支教活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展开,介绍学校应建立的学生支教活动管理制度。

一、支教项目设立首先,学校应当确定支教项目的设立机制。

这包括确定支教地区和学校、确定教育资源的需求以及制定支教活动的目标和任务等。

只有在确立了支教项目的基本要素后,学校才能制定出具体可行的管理措施。

二、志愿者选拔志愿者的选拔是确保支教活动质量的关键环节。

学校应当建立细致的志愿者选拔制度,包括招募、简历筛选、面试等环节。

通过选拔,能够保证志愿者的素质和能力与支教任务相匹配,提供优质的教学帮助。

三、志愿者培训为了确保志愿者能够胜任支教任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志愿者培训机制。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教学知识、心理辅导、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培训。

通过培训,能够提高志愿者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为他们的支教工作提供支持。

四、行前准备工作在志愿者出征之前,学校应当进行充分的行前准备工作。

包括对支教地区的了解、教材和教学设备的准备、安全保障措施的制定等。

这些准备工作的做好,将为支教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五、支教活动的开展支教活动的开展需要学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确保志愿者能够按照计划有序地进行工作。

同时,学校还要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解决他们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六、日常监督和评估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日常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掌握志愿者在支教过程中的情况。

可以通过定期交流、座谈会、教学观摩等方式,收集反馈意见,并对志愿者进行综合评估。

这样的监督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七、支教活动的总结和分享学校应当建立支教活动总结和分享机制,鼓励志愿者在支教结束后进行反思和总结。

通过总结和分享,可以进一步提高支教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推动支教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工作细则

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工作细则

附件1:XX大学第XX届“XX”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工作细则为更好的招募选拨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切实保证选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细则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进行量化考核。

一、选拔方式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二、选拔原则1.坚持全面考核,树立正确导向;2.严格资格审核,素质能力优先;3.坚持公开透明,做到公平公正。

三、考核方式对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支教团的申请者采取综合考察评价与面试结合的方式,按积分高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积分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四、权重分配考核采用100分制。

其中综合考察评价总分为30分;面试总分为70分。

五、考核内容(一)综合考察评价:从学习能力、学生干部经历、志愿服务经历等方面,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1.学习能力分(8分)根据申请者的近两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专业年级排名平均值,评分标准为:2.学生干部经历分(14分)根据申请者担任学生干部的情况给予评分,评分标准为:A类:省、市团委、学联任职,校学生会主席;B类:校团委挂职副部、校学生会副主席、其他校级学生组织正职,学院团委副书记、学院学生会主席,A级学生社团负责人(须在任期间评为A级社团);C类:校学生会部门正职、其他校级学生组织副职,学院团委部门正职、学院学生会副主席,A级学生社团副职,班级团支书、班长;D类:校学生会部门副职、其他校级学生组织部门正职,学院团委部门副职、学院学生会部门正职,B级学生社团负责人(须在任期间评为B级社团),班级副班长;E类:其他校级学生组织部门副职,学院学生会部门副职,B级学生社团副职(须在任期间评为B级社团),班级团支部委员、班级其他学生干部。

任职经历只计入最高项分值,不累加,评价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任职职务满12个月为计算周期,超过12个月者按12个月计算,不足12个月者以任职期限对应12个月的比例计算分数。

未列入任职情况的学生组织由学校项目办参照任职情况酌情给予分数计算。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工作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工作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支教团管理
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吉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杜绝支教团成员因参加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和招聘活动,或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不随服务队统一派遣而中途退出支教团的现象,特制定本规定:
1.支教团成员在选拔考核合格后,必须签署《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协议书》,协议书上须附有本人签字、所在学院团委签章以及校团委公章。

如有支教团成员违约,将取消该学院下两年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资格。

2.在支教团成员入选后,校团委将支教团成员名单报送至教务部门,在服务期结束前教务处不出具任何有关出国、保研、考研、就业的成绩单。

3.在支教团人选确定后,校团委将支教团成员名单报送就业部门,就业中心将支教成员按升学列入就业方案。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选拔领导小组
2017年9月5日。

关于选拔东南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

关于选拔东南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

关于选拔东南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各院、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一系列批示精神,落实团的十七大关于深入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工作部署和团中央书记处关于继续抓实抓好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与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募东南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校内招募具有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组成我校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

到国家中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教学工作。

二、组织领导东南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波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列)孙莉玲吴荣顺金保昇陆挺雷威项目督导员:张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全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组织工作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三、招募人数按照教育部、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东南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招募人数为22人。

四、招募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符合学校关于支教保研的成绩要求:1)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必修和限选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称平均绩点)排名(按首修课程全部学生参加排名)位列专业前35%。

2)学籍审核课程没有不及格(学籍审核课程:学生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用于进行转入下一年级学习、退学、毕业及学位审核的课程)。

3)英语水平要求CET-6在430分及以上或CET在520分及以上或托福100分及以上或雅思7分(单项分不低于6.0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研究生支教团政策

研究生支教团政策

研究生支教团政策一、政策概述研究生支教团政策是一项由国家教育部门发起的,旨在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地区支教,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布和提高当地教育水平的计划。

该政策通常要求参与者在支教地区服务一定年限,期间将担任教师角色,负责教授相关学科,并有机会参与当地的教育改革活动。

二、实施情况自政策实施以来,研究生支教团已成为连接城市与农村、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教育资源的桥梁。

每年,都有大批高校毕业生积极响应号召,报名参加支教团。

选拔过程严格,确保只有最合格的候选人才能被派往支教地点。

在实施过程中,政府和教育部门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确保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效果与影响1. 教育资源均衡:通过支教团的努力,边远地区学校得以接触到新的教学方法和教育理念,教育资源得到一定程度的均衡。

2. 教学质量提升:支教老师带来的新鲜血液和专业知识,有效提升了当地学校的教学质量。

3. 学生视野拓宽:支教团成员往往能为学生介绍外面的世界,拓宽他们的视野,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

4. 社会关注增加:随着政策的持续推进,社会对边远地区教育问题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

四、问题与挑战1. 支教老师流动性大:由于服务期限有限,支教老师频繁更换可能影响教学的连续性。

2. 文化适应难题:部分支教老师可能面临与当地文化和生活方式不适应的挑战。

3. 教育理念冲突:支教老师与当地教师在教育理念上可能存在差异,需要有效沟通和协调。

五、改进建议1. 延长服务期限:考虑适当延长支教老师的服务期限,或设置连续性支教计划,以减少教学中断。

2. 加强培训和支持:在支教前为老师提供更为全面的培训,包括文化适应、教学方法等,同时在支教期间提供持续的支持和帮助。

3. 建立沟通机制:与当地教师和教育部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共同解决教育理念上的分歧,促进教学合作。

4. 增加社会参与: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支教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边远地区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客观评价研究生支教团政策在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和提高边远地区教育质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愿意参与到支教工作中,为农村地区的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

为了进一步推动支教工作的发展,许多高校设立了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为有志于从事支教工作的研究生提供机会和支持。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是指高校为那些有意愿参与支教工作的研究生提供的一种特殊政策,通过该计划,研究生可以免除一定学费,获得一定的资助,并得到学校的支持和指导,参与到支教工作中。

这对于那些希望在研究生期间同时参与支教活动的学生来说,是一种非常有吸引力的机会。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为研究生提供了更好的支教机会。

在传统的支教活动中,大部分参与支教的是本科生,而研究生由于学业繁忙往往没有太多的时间和机会参与到支教中。

而通过推免计划,研究生可以将支教作为一种学习和实践的机会,既能够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又能够为农村地区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为研究生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在推免计划中,学校会为参与支教的研究生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支教工作。

同时,学校也会为研究生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

这些支持和指导的措施,可以让研究生更加专注于支教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为研究生提供了更多的交流和合作机会。

在支教活动中,研究生可以与来自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同学们一起合作,共同面对教育问题和挑战。

这种多学科、多样性的交流与合作,可以促进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培养他们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精神。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对于农村地区的教育事业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研究生的支教工作,可以为农村地区的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和资源,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同时,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也可以帮助农村地区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为农村地区的教育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为有意愿从事支教工作的研究生提供了更好的机会和支持,同时也对于农村地区的教育事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武汉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实施办法

武汉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实施办法

武汉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武汉大学的招募和管理工作,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单位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是由团中央、教育部联合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全国示范项目。

采取公开招募方式,每年在全国部分重点高校中招募一定数量具备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资格、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支教扶贫工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国家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同时开展力所能及的扶贫志愿服务。

一年服务期满后,由下一批志愿者接替其工作,形成“志愿+接力”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三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又称“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

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中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组织部、教务部、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处、财务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支教团和“西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校团委。

第五条研究生支教团和“西部计划”志愿者接受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和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的双重指导。

学校设立督导员和督导助理,负责志愿者接受培训和服务期间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和“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应认真完成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第七条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和“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党团组织关系转到服务地。

大学推荐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办法(试行)模版

大学推荐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办法(试行)模版

大学推荐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响应教育部、团中央号召,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培养青年优秀人才、建设教育公平的和谐社会,学校特开展推荐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

第二条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我校推荐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制订此办法。

第二章推荐程序和选拔办法第三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校团委等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单位组成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推免生的招募、选拔、推荐工作。

工作组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负责实施推免生遴选的组织工作。

第四条确定推荐名额和类别。

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推免生的推荐名额由教育部、团中央确定,不占用学校当年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名额。

原则上分为本校推荐(A)类与向校外推荐(B)类两类,具体推荐名额由团中央统筹。

第五条选拔原则: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第六条选拔条件:1.为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有奉献精神和丰富的志愿服务经历,有愿望并有能力为西部教育事业贡献力量;3.英语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前三学年学习成绩绩点排名原则上排在本专业前50%,前六学期课程全部通过;实习、社会实践、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及课程设计总成绩的平均分在75分以上;4.身心健康,能适应当地艰苦的生活条件,胜任扶贫支教工作;5.中共党员及社会工作突出的主要学生干部和有科技特长者优先;6.能够承担支教一年的交通和生活费用,能参加相关培训;7.能够在推免结束后的大四学年在校团委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8.须有三名以上本专业或推荐免试攻读专业的教授(指导教师)联名推荐。

第七条选拔程序:1.公开招募:遴选小组办公室面向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发布工作通知,并进行相关的宣传,接受志愿者咨询;2.接受报名:遴选小组办公室接受报名者相关材料。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及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及管理工作,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作机构第二条学校设立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和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校团委以及各学院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团委。

办公室负责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招募、选拔、预备期培训、集中派遣、表彰激励、跟踪培养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校团委书记担任。

第三条各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总支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和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团委书记、毕业年级辅导员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配合领导小组做好支教团志愿者的推荐、招募、选拔、培训、管理和督导服务等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第二章招募对象第四条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五条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二)截至报名时须取得西南政法大学党校(或同级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三)热心公益,在校期间有多次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经历,截至报名时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0小时,志愿服务工作经历须由西南政法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认定;(四)综合素质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合格(或425分)及以上,所有课程无补考记录,必修课程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40%以内(含40%);(五)身心健康,具备在艰苦条件下开展支教扶贫工作的意志品质。

2023年大学生支教策划方案(4篇)

2023年大学生支教策划方案(4篇)

2023年大学生支教策划方案(4篇)大学生支教策划方案1一、实践背景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在我们周围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和智慧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但作为子女的他们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成为儿童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

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留守儿童群体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频频引起社会各界侧目,让人们觉得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和呵护!山东省日照市巨峰镇为产茶大镇,茶园面积大,青壮年多外出打工,在家采茶,茶农多为老年人和妇女,他们多忙于采茶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尤其节假日里农村孩子在家学习的效果很让家长挂心,巨峰镇团委在后黄埠农村社区青年中心建立了一个“小草学堂”,不仅为周边村庄的学生提供了集中学习的场所,也让操心孩子学习、安全的农民工、茶农放心。

二、实践简介实践主题:身体力行,践行雷锋精神实践团队:山东科技大学"小草学堂”策划组实践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后黄埠社区“小草学堂”实践对象:后黄埠社区留守儿童实践时间:7月20日至8月20日三、实践目的'(1)感受支教生活,走上讲台,体会与孩子们面对面的交流。

志愿者支教,可以让留守儿童了解更多的外界信息,开阔眼界,让他们能真正感受到外界的关心,燃起他们学习的渴望,鼓励更多的孩子发奋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2)身体力行,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切实了解农村的教育发展现状,从而调动起更多的大学生关注留守儿童,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

同时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益心,让大学生形成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社会和谐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使自己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得到锻炼,丰富社会实践经验。

四、去年的情况与反响去年的暑假,我第一次成立了以“小草学堂”为名的义务支教课堂,跟另一位大学生一起,为后黄埠社区的留守儿童带来了一个不一样的暑假。

厦门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日常管理规定

厦门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日常管理规定

厦门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日常管理规定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实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有关政策的意见》(中青联发[1998]28号)以及《关于做好青年志愿者接力计划支教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1999]46号),我校自1999年始作为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高校之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团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选拔的原则,由校团委、研究生院、招办、学生处、教务处、纪委等相关部处切实把好招募质量关,选拔成立每一届厦门大学研究生支教团。

为了更好地做好研究生支教团的组织选拔工作,我校在历届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日常管理规范:一组织领导机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团委、研究生院、招办、学生处、教务处、纪委等相关部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支教团的组织选拔工作,其中团委书记任项目督导员,团委副书记担任督导员助理。

并成立了厦门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办公室,由在校的两届支教队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专门负责研究生支教团的有关事宜。

二选拔1.校团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校园网、电台、报纸、宣传栏等途径在本校广泛宣传发动,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院系,以院系为单位征集报名。

2.由学生自愿报名,并在各院系审核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学习成绩的基础上报送研究生支教团办公室。

3.由校团委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决定复试名单。

4.参加复试的同学进行健康体检,自愿报名去西藏的同学须加检心电图。

5.由校团委、研究生院、招办、学生处、教务处、纪委等相关部处组成复试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面试。

6.复试小组将对面试者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社会工作能力、身体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7.选拔名单进行全校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8.名单上报教育部、团中央批准。

三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志愿者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籍保留、人事档案关系、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交通费用等政策保障工作。

江南大学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

江南大学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

江南大学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总则第一条江南大学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每年在全校招募一定数量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志愿服务,根据服务地团组织及基层团青工作需要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开展力所能及的扶贫工作。

研究生支教团纳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统筹实施。

培训派遣、日常管理、考核评估等工作整体纳入西部计划管理服务体系。

第一章组织管理第二条江南大学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江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的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和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学工部、团委等相关部门为其基本组成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江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设在校团委。

第三条项目办负责我校志愿者全过程管理实施工作。

在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做好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选拔、预备期培训、集中派遣、表彰激励、跟踪培养等工作,确保志愿者在教学一线岗位服务,协助做好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积极推动校地合作。

第四条每届支教团设团长1人,负责团结和带领支教团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并按照要求定期向江南大学项目办汇报支教工作的进展情况。

同时,为了不断加强支教团志愿者的思想政治建设,依照党章中的有关条款,在每届支教团中成立临时党支部,按照组织程序选举党支部书记1人,并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第五条志愿者应按项目办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1.按照培训工作的有关内容和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学习支教服务有关的纪律要求,掌握支教工作技能。

2.按时到服务地报到,自觉服从服务县项目办教学一线岗位安排,自觉遵守日常管理规定,对服务县、服务单位安排的非教学一线岗位应主动要求调换,对不予调换的应及时向本校项目办督导员汇报。

学校支教工作管理规定

学校支教工作管理规定

学校支教工作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学校支教工作在我国广大学生和教育工作者中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支教工作,有效推进乡村教育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支教类型与范围1. 支教项目分为定向支教和公开支教。

定向支教主要针对特定地区或学校,公开支教则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学校。

2. 支教地区主要包括农村和山区等欠发达地区的学校。

三、支教志愿者的选拔与培训1. 志愿者报名由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填写相关表格,注明个人基本情况以及支教意向。

2. 志愿者选拔主要参考志愿者个人素质、专业背景和对支教工作的热情等方面。

3. 通过初审的志愿者需要参加培训,包括教学理论、心理辅导、文化沟通等相关课程。

四、支教工作的组织和协调1. 学校支教工作由学校成立专门的支教工作组织,负责志愿者的组织、培训和后续管理工作。

2. 支教工作组织要与当地教育部门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学校对接工作,确保支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支教工作的基本要求1. 志愿者要遵守支教地区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律法规。

2. 志愿者需要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学校的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 志愿者要尊重当地教师的教育教学观点和做法,与当地教师开展有益的交流和合作。

六、支教工作的督导和评估1. 学校支教工作组织要定期对志愿者的支教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帮助。

2. 每位志愿者要填写支教日志,记录教学收获和困难,供学校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

七、支教工作的安全保障1. 学校支教工作组织要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志愿者养成安全意识,确保支教工作的安全进行。

2. 学校要做好志愿者的健康教育和医疗保障工作,确保志愿者身体健康。

八、支教经费的拨付与使用1. 支教经费由学校或政府相关部门拨付,主要用于志愿者的交通费、生活费以及支教过程中的教育资源开支。

2. 志愿者需要详细记录支教经费的使用情况,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票据和材料。

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体系

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体系

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体系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选择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到农村和贫困地区开展支教活动。

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体系是指研究生支教团在实施支教活动过程中所采用的一套有机、协调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

研究生支教团的工作体系应该包括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研究生支教团的目标是通过教育改善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水平,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任务则是根据具体的地区和学校情况确定,可以包括教学、培训、调研等方面的工作。

研究生支教团的组织架构应该清晰明了。

一般来说,支教团应该设立团长、副团长、教学组、培训组、调研组等职务。

团长负责整个支教团的工作协调和组织管理,副团长负责协助团长完成各项工作。

教学组负责具体的教学工作,培训组负责对当地教师进行培训,调研组负责对当地教育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

研究生支教团的工作流程应该合理高效。

在支教活动开始前,支教团应该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准备工作,了解当地的教育情况和需求。

然后确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分配任务给各个小组。

在支教期间,各小组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支教团还应定期开展团队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研究生支教团的工作体系应该注重评估和反馈。

支教活动结束后,支教团应该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总结,分析工作成果和不足之处。

同时,支教团还应向相关部门和学校提交工作报告,反馈支教情况和建议,为今后的支教活动提供参考。

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体系是一个有机、协调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

通过明确目标和任务,建立清晰的组织架构,合理高效的工作流程,以及评估和反馈机制,研究生支教团可以更好地开展支教活动,为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希望越来越多的研究生能够加入到研究生支教团,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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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选拔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一、项目简介研究生支教项目是指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从1998年开始组建,1999年开始派遣。

2013年,我校成为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项目高校。

二、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学院、纪委和基层团委组成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招募工作,并对招募的过程进行监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对外统称“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校团委书记担任;设副主任1名,由校团委负责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老师担任。

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进和管理工作由校团委牵头负责具体落实。

2.学校各学院分别成立推荐选拔小组,由分团委书记担任组长,主要负责制定学院推荐工作细则、组织学生报名、资格审查以及确定推荐人选等工作。

在招募过程中要主动向学院党总支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广泛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

三、志愿者选拔基本条件1.符合《大连工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规定的推荐基本条件,其中第四条以截止到第六学期无欠学分情况为准;第六条综合成绩排名以在本专业前50%以内为准,第五条外语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的分数。

2.必须是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担任过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任职时间一年以上)。

4.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吃苦精神与环境适应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以及奉献精神,在校期间积极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

5.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无重大疾病、传染病和身体缺陷,能够适应西部高原地区的支教工作(体检结果须符合相关标准)。

6.同等条件下,在省部级以上文艺、体育等竞赛中获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优先。

7.其家属或监护人完全同意参加支教。

四、选拔工作程序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并提交报名材料,包括支教团报名登记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原件(须经办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学生干部证明等。

2.在规定期限内,各学院将推荐候选人的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项目办审核。

3.项目办经初审后,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同学进行综合素质评定赋分排序,根据我校推荐名额,按照1:2参加最终面试。

综合素质评定分计算办法:总分=综合素质赋分(100分)×90%+学生工作管理部门赋分(10分)其中,学生工作管理部门赋分10分,按照学生干部期间综合表现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学生所在学院赋分,学工部、团委赋分占40%,学院占20%,学院赋分如不及格(小于1.2分)实行一票否决。

综合素质赋分为100分,按照学生干部经历40分,个人荣誉称号40分,国家、省、市、校级文体类、科技竞赛类比赛获奖、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经历20分。

学生干部按照:校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团总支书记加40分;校学生会副主席、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各学院学生会主席、院团委副书记加35分;校学生会部长、校社团联合会副主席、社团联合会团工委书记、院学生会副主席加30分;院学生党支部副书记、校学生会副部长、校社团联合会部长、校级主要社团部长以上、院学生会部长加25分;其他校级社团会长、院学生会副部长、班级班长、团支书加20分。

按照所从事的最高职务赋分,不予累计。

个人荣誉称号包括: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不包含科技竞赛及专业比赛类)。

按照国家级15分/项,省级10分/项,市级7分/项,校级3分/项赋分,累计不超过40分。

(注:荣誉称号是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授予的、经领导小组认定的,各类奖学金除外。

)参加国家、省、市、校级文体类、科技竞赛类比赛获奖加分见下表,总分累计不超过20分。

(注:文体类比赛以学校推荐参赛的活动为准,专业类赛事不参评;科技竞赛类比赛以教务处、团委认定的项目为准)注:(1)各项团体比赛中,市级以上(含市级)的比赛根据名次各成员加单项分;学校级的比赛根据名次各成员加单项分的2/3,团体比赛是指3人以上(含3人)组队参赛的各类比赛。

在不同的年度内,同一类项目加分可以累计,但同一年度内同一类项目、不同级别的比赛加分不可累计,按得分最高的加分。

(2)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比赛、活动是指经领导小组认定的,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主管的各类组织、学会主办的比赛;校级各类比赛、活动是指学校各职能部门、学生组织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

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参加校级认可的义工志愿服务项目,服务工时累计超过150小时5分,累计超过300小时10分。

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计2分/次。

获得实践成果计一等奖10分/次,二等奖7分/次,三等奖4分/次,优秀奖2分/次。

累计不超过20分。

4.抽取评委打分环节由校纪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校团委、各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团委书记等相关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库。

由领导小组在纪委的监督下抽调评委,对入围的候选者进行现场打分,初步确定支教团志愿者名单。

5.公示选拔结束后,项目办将对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选人员,并上报学校和团中央。

入选同学按学校研究生支教团的相关规定完成其他程序。

五、志愿者管理1.研究生支教团受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服务地项目管理办公室(服务地团县委)、服务地学校、学校项目办的多重管理。

志愿者在校期间的管理主要由学校项目办负责,在服务期间的管理工作主要由服务地项目管理办公室以及服务地学校负责。

2.支教团志愿者必须严格按照团中央项目办相关工作要求赴服务地教学一线完成一年支教任务,志愿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参加非教育岗位工作。

经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允许免试攻读研究生。

支教团志愿者在服务地期间,必须严格做到:(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尽职尽责;(2)遵守全国项目办、服务地项目办、服务地学校和学校的各项规定,服从相关单位的管理;(3)到达服务地后,若更换手机号码,必须及时告知学校项目办;因故不能到岗,必须事先征得服务地学校和服务地项目办的同意,不得擅自离岗;(4)须服从服务地学校的安排,做好教学工作,并尽快向学校项目办汇报在服务地的工作岗位、教授课程、每周课时数等基本情况。

如果对服务地学校的安排有不同意见,必须同学校项目办联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出面协调,不得自行与服务地学校协商解决;(5)做好捐资助学等志愿服务工作,扩大捐资助学等工作的规模和影响力;(6)服务期间要严格保证上课和值班的出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有关单位请假,请假的具体规定如下:请假1-2天的,由服务地学校审批;请假3-10天的,经服务地学校同意后,报服务县项目办审批;请假10天以上的,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后,报服务省项目办审批;事假每次原则上不超过15天,1年内累计不超过20天,逾期取消服务资格,终止服务协议;各服务县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志愿者返乡探亲和返岗时间。

未经批准,超过规定返岗时间2天的视为违约,原则上取消志愿服务资格(不可抗力因素除外);(7)不得单方终止招募协议。

确因不可抗力因素需提前终止协议的,须向学校项目办申请,并报服务地学校和服务地项目办同意、报团中央项目办备案后,完成工作交接方可离岗;(8)不得私自离开服务地,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必须事先向服务地项目办、服务地学校和学校项目办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离开,学校项目办将对违规者进行严肃处理;(9)不得在工作日内出行旅游,如利用除寒暑假以外的节假日出行,出发前一周必须报服务地项目办批准。

因出行旅游发生意外的,服务地项目办、服务地学校和学校项目办不承担相关责任;(10)寒暑假必须按照服务地学校要求的离校时间离校,在离校前应开具离校证明,并由服务地学校教务部门和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学校项目办在学期结束时将严格检查志愿者的离校证明;(11)做好文字(每周更新两次支教微博,记录支教中的所见所感)、图像、影像等资料的保存,返回学校后上交学校项目办。

3.志愿者在完成学期工作后,须上交工作总结,汇报服务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特别要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自查,并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建议,返校后同《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一起及时上交学校项目办。

4.志愿者在到达服务地前,由学校开具转党组织关系的介绍信,由本人亲自带往服务地党组织转移组织关系。

5.服务期间,支教团团长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担负起协助管理志愿者的责任,定期向学校项目办汇报当地志愿者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向志愿者传达学校要求,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在一年支教工作结束后向学校项目办上交团队总结、个人总结和图片、影像资料。

团长如因工作失职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被撤销职务并进行严肃处理。

六、政策保障1.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支教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其人事关系保留在学校。

3.志愿者圆满完成支教服务后,第二年以统招研究生身份正式开始研究生课程学习,同时可以兼职从事相关辅助管理工作,学校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

七、考核与奖惩1.支教团志愿者保证确系自愿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或个人材料不真实的,将不再享有政策保障中所赋予的部分或全部权利。

2.支教团志愿者必须认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

未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同学将被取消支教资格。

3.获得支教资格后,如在本科毕业前和在服务期间,改变支教意愿,取消保送研究生资格,并计入人事档案。

4.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若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一经证实,学校项目办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5.对在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个人及集体,纳入学校共青团系统评优表彰体系;对于特别优秀的,由学校项目办向上级组织推荐申报市级、国家级志愿服务荣誉。

八、附加条款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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