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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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概述

著作权法概述

著作权法概述著作权法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二、著作权的特征三、著作权法的起源与发展一、著作权的概念1.著作权的广义与狭义“著作权”这一概念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著作权是一种作者权,主要保护作者及相关主体基于各类作品的创作依法享有的权利,具体表现为现行《著作权法》第十条所明确规定的十六项权利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广义的著作权,是指除了作者权以外,还包括著作邻接权和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2.“版权”与“著作权”版权copyright与著作权author's right,分别是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所使用的术语,代表了两大法系作品保护制度不同的历史沿革发展过程,反映了不同的作品保护理念。

二、著作权的特征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有着知识产权最主要的特征,如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但与其它知识产权,尤其是与知识产权中另一核心内容工业产权相比,二者还存在一定的区别:1.所属领域不同2.权利内容不同3.产生前提不同4.保护条件不同5.保护期限不同三、著作权法的起源与发展(一)著作权法的概念(二)现代著作权制度的新特点(三)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概况(一)著作权法的概念著作权法是调整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因创作作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现代著作制度的新特点1.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逐渐形成2. 保护范围不断扩大3. 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制度陆续出现(三)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概况•1903年清政府和美国政府签订的《中美续议通商行船条约》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涉及著作权的条约,也是现代著作权法律制度引入我国的开端。

•新中国成立以来,直至1990年9月才正式通过新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先后在2001年和2010年进行两次修订,目前第三次修订工作也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当中.•著作权国际保护方面:•1992年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1993年加入《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2001年加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2006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两个因特网公约。

第五章_著作权

第五章_著作权

著作权主体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著作权主体系指能够享有著作权全 部或者部分权利的主体的总称,它还包括 从作者处获得部分权利的其他主体。 狭义的著作权主体仅指作者。

“原始性著作权主体”:主体是依法最初地直接地 获得著作权,包括:

基于生理能力而实施创作行为所产生的原始性著 作权主体,又称“自然意义上的作者”,这是指 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因具有意志内涵的主持创作行为而产生的原始性 著作权主体,又称“法律意义上的作者”或者 “法律上视为作者之人”,这是指实施具有意志 内涵的主持创作行为的法人或者其他团体,我们 将其简称为“法人等组织”。
5.2.3 著作权客体

著作权客体的条件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作品是 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同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 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一般认为作品作为著作权客体,须具备两个条件: 成果性(可感知性) 独创性。亦称原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复制、 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是创作。 可复制性。
5.2 案例5 影视作品中词曲的著作 权归谁所有
某电影制片厂与作曲家曾某通过合同约定,将该厂正在拍摄的一 部影片的全部谱曲工作交由曾某完成。曾某精心创作,按时交出了曲 谱,且这些曲谱艺术效果很好,与影片浑然一体,为整个影片增色不 少,导演对其创作十分满意。制片厂于是按合同约定向曾某支付了稿 酬。不久,曾某将插曲授予某音像出版公司在影片公映后出版发行。 制片厂知道此事后很有意见,认为该厂已向曾某支付了稿酬,因而插 曲的使用权也应当属于制片厂,曾某不得擅自将该片的插曲许可他人 制成音乐制品出版发行。所以,制片厂以不在该影片字幕上给曾某署 名的方式表示对其行为的不满。影片公映后,曾某即与制片厂交涉署 名事宜,但电影制片厂一直不予以理睬。曾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制 片厂署名,并要求制片厂向其支付利润分成。

中级 著作权知识

中级 著作权知识

第七章:著作权知识著作权与著作权法概述一、著作权:亦称版权,指文献、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著作权权利范围:包括人身权(与作者人身不可分割)和财产权(带来经济利益)。

邻接权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指作品传播者就其传播作品的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二享有的权利。

离开作品无法存在。

(二)著作权特征:1.无形,2.专有性,3.时间性,4.地域性,5.可复制性。

二、著作权法(一)立法依据和立法原则1.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立法原则: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总则”第一条,保护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是两项根本原则;2)另一项原则,是尊重国际著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与国际性的著作权保护。

如《伯尔尼公约》。

(二)我国有关著作权法的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9.7颁布,1991.6.1起实施;2001.10.27修订,当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2.8.2颁布,2002.9.15起施行;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6.4颁布,1991.10.1起施行;2001.12.20修订,2002.1.1起施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04.12.28颁布,2005.3.1起施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5.18颁布,2006.7.1起施行。

此外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住宅区民事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一些司法解释等。

(三)国际著作权条约1.《伯尔尼公约》,产生于1886年,曾经过5次修订,最近一次1971巴黎文本。

我国于1992加入。

基本原则4条:1)国民待遇原则,2)自动保护原则,3)独立保护原则,4)最低保护原则。

2.《世界版权公约》,产生于1952年,曾于1971年修订过一次,我国于1992加入,但加入时未签署“附加声明”和两项议定书。

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加25年。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章节题库(著作权与著作权法的概念)【圣才出品】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章节题库(著作权与著作权法的概念)【圣才出品】

第一节著作权与著作权法的概念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著作权的特征不包括()。

[2017年真题]A.时间性B.扩展性C.地域性D.无形性【答案】B【解析】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又称“版权”。

从狭义上看,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从广义上看,由作品的传播者(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出版者、广播组织等)所享有的邻接权,一般也属于著作权范围,同样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具有无形性、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特征。

2.著作权又称()。

[2016年真题]A.出版权B.作品权C.报酬权D.版权【答案】D【解析】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又称“版权”。

从狭义上看,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从广义上看,由作品的传播者(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出版者、广播组织等)所享有的邻接权,一般也属于著作权范围,同样受著作权法保护。

3.可以享有邻接权的主体不包括作品的()。

[2013年真题]A.出版者B.表演者C.收藏者D.广播者【答案】C【解析】邻接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就其传播作品的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和资金投入而享有的权利。

在我国,作品的传播者包括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组织等。

4.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出版管理条例》【答案】B【解析】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我国著作权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立法。

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

5.在下列法律法规中,与著作权有关的是()。

A.《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B.《期刊出版管理规定》C.《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D.《出版管理条例》【答案】C【解析】与我国《著作权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有《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

著作权

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二、著作权的特征1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商标权的客体是商标。

2 著作权是自动产生无须国家的授权程序。

3 著作权在内容上同时具备财产权和人身权两种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的概念(独创性——独立完成没有抄袭别人,类似无所谓)(某种有形形式复制——能够固定在载体上)二、作品的构成要件(一)作品的积极要件,即必须具备的要件1 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2 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

3 作品必须能够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

(二)作品的消极要件,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 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

注意只能是违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才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不包括违反了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委规章在内。

例如专门或者主要是宣传色情和暴力的作品、煽动分裂国家等犯罪行为的作品等等,即为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而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

2 属于下列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这些文件就是要公开给大众,让大众自由利用的,所以不赋予其著作权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译文是指“官方正式译文”,而不是学者自己或者某个机构自己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的翻译,若是这些译文,则仍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许可不得利用。

(2)时事新闻。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时事新闻本身,而不能是有关时事新闻的著作,也不能是有关某项时事新闻所进行的评论等。

所谓时事新闻是指纯事实性的陈述,不包含个人创作因素在内的报道。

对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时事新闻——仅新闻本身,新闻评论则受保护)(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作品的具体类型(了解)四、作品的分类(一)原作品与演绎作品(演绎作品——依据原作品进行再创作)1 翻译作品。

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特点与案例分析

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特点与案例分析

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特点与案例分析音乐作品是艺术的一种表达形式,也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信息时代,音乐作品的保护与传播变得尤为重要。

著作权是音乐作品保护的法律基础,本文将从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特点以及相关案例分析两个方面来探讨。

一、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特点1. 著作权自动取得特点根据我国《著作权法》,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即自动产生,无需进行登记或公告手续。

这一特点使得音乐作品创作者可以及时获得法律保护,促进了音乐创作的积极性。

2. 著作权贯穿全作品特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不仅包括音乐的创作本身,还涵盖了作词、演唱等相关权利。

创作者在音乐创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拥有相应的著作权,这种贯穿全作品的特点是音乐作品著作权的重要特征。

3. 著作权的时限保护特点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身与作者去世后50年。

这一时限保护特点既保护了音乐作品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音乐作品的传承与发展。

二、音乐作品著作权案例分析1. 张学友与《吻别》的案例分析《吻别》是张学友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一首备受喜爱的音乐作品。

根据相关报道,张学友对《吻别》的歌曲和歌词均享有著作权。

这意味着无论是演唱歌曲还是使用歌词,都需要经过张学友的授权。

2. 阿信与《故事只是我自己》的案例分析《故事只是我自己》是阿信创作并演唱的一首歌曲。

据了解,这首歌曲的著作权由阿信全部享有,他还在歌曲发行后通过合法渠道注册了著作权。

这一案例体现了作者对自己创作作品的保护意识。

3. 王菲与《传奇》的案例分析《传奇》是王菲演唱的一首歌曲,该作品的著作权归王菲所有。

根据报道,该歌曲的著作权曾被未经授权的个人使用,引发了版权纠纷。

最终,相应的法律程序得以保护王菲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对于音乐创作者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他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创作成果,维护自己的利益。

结论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特点是著作权自动取得、贯穿全作品以及时限保护等特点。

著作权客体是什么

著作权客体是什么

著作权客体是什么我们都知道,著作权归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客体,即著作权所保护的对象,一般是指作品,具有独创性,并能复制的智力成果。

那么,著作权的客体有哪些呢?客体的范围是什么呢?下面,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著作权法》客体范围(一)著作权客体的定义与特征著作权客体,即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特征:1、独创性。

也叫原创性,是首要条件。

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表现形式完全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即不是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的作品。

2、可复制性。

是能以某种物质复制形式表现的智力创作成果。

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

这里不排除对未被有形载体固定的口头作品的保护。

著作权作品是作者的思想表现形式。

即单纯的思想或情感本身而不具有文学、艺术等客观表现形式的,不能成为著作权客体。

(二)著作权客体的种类1、文字作品,是指以文字、数字、符号等创作的作品。

范围极为广泛,因其创作最普遍、数量最多、运用领域最广,故世界各国一般将其列入第一类作品进行保护。

2、口述作品,亦称口头作品,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纯复制性的摄影作品(如翻拍文件、书刊等)因不具备独创性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另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也是著作权的客体。

二、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分为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和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

(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1、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作品;2、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作品;3、故意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发现和发展方面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益。

它包括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

知识产权的核心就是保护创新、促进创造,为者提供合法权益的保障。

二、著作权的特征及相关概念著作权是一种对文学、艺术、科学等成果的独占权利。

它具有以下特征:1.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作品、科学作品等;2. 著作权是一种自然权利,与作者的成果直接相关;3. 著作权是不可分的,也就是说,著作权人无法将其权利分割给他人;4. 著作权具有激励的作用,通过保护成果,鼓励人们进行创新活动。

三、商标权的特征及相关概念商标权是一种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它具有以下特征:1. 商标是标志一个商品或服务的特殊标识,可以是字母、图形、图像、颜色、声音等;2. 商标权主要用于防止其他人未经授权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以防止混淆和误导消费者;3. 商标权保护的是商标本身,而不是产品或服务;4. 商标权是可维持的,只要商标持有人继续使用商标,并进行相应的维护,商标权就可以一直保持下去。

四、专利权的特征及相关概念专利权是一种对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

它具有以下特征:1. 专利是对新技术、新产品或新工艺的权利保护;2. 专利权可以作为一种经济利益的来源,通过对发明创造进行保护,鼓励投资和创新;3. 专利权是有限的,在一定的时间内保护发明创造,并在此期限结束后,将其公开以促进其他创新;4.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取决于专利申请中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和范围。

五、商业秘密的特征及相关概念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商业活动中拥有保密的信息。

它具有以下特征:1. 商业秘密可能包括专有技术、商业计划、客户数据等企业核心机密;2. 商业秘密的保护依赖于保密措施,如合同、保密协议、有限的知识内部传播等;3. 商业秘密可以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因为其它竞争对手无法获得相同的信息;4.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没有固定时间,而是在保持秘密的状态下持续保护。

知识产权 5月25

知识产权 5月25

知识产权5月25著作权法第一节著作权与著作权法一、著作权概念和特征1、概念: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狭义)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过程中,对自己创作的劳动成果,享有的权利(广义)2、特征:①内容具有双重性②取得具有自动性③广泛性二、著作权法的概念、立法宗旨。

适用范围1、概念:确认和保护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各项权利,以及因为创作、传播和使用作品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范围的总称。

2、立法宗旨略3、基本原则:略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一、主体:1、作者2、其他公民3、法人和非法人单位4、国家二、客体:(一)作品:为人们所感知的物质形式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等多方面的著述和创作。

(二)作品的分类:1、原创作品、演绎作品2、职务作品、非职务作品3、独创、合作4、自创、委托5、受法律保护、不受法律保护(三)作品的限制1、不具有客观性的2、不具有独创性的3、不能复制的4、违背一般法律原则5、有悖社会公德6、妨碍社会秩序7、口头语言8、著作权中第四、五、条三、内容:(一)人身权1、发表权2、署名权3、保护作品完整性4、修改权(二)财产权1、复制权2、出版权3、展览权4、发行权5、表演6、放映7、广播8、信息网络传播9、设计10、改编11、翻译12、汇编四、保护期限:1、死亡;作者终生+ 死亡后50年2、发行:首次发行后50年第三节著作权转让、许可一、转移1、继承、承受、归他人所有2、合同转让3、许可合同第四节邻接权一、概念:作品的传播者,就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

二、种类1、表演者权2、录制者权3、广播组织者权4、版式设计权第五节著作权侵权及法律责任一、概念构成要素未经许可,不按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法律保护的作品,以及表演、录制音像制品。

二、侵权种类1、按主体:公民、法人、非法人、国家2、按客体:著作权、邻接权3、按主观: 主观、过失4、按合同:径行侵权、违约侵权5、按行为:①抄袭②剽窃③非法复制④其他三、纠纷处理、法律责任。

著作权常识

著作权常识

第四章著作权常识1. 出版活动的前提是由作者创作的作品。

2.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处于著作权权利范围核心的,是作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也是这两类权利。

此外,由作品的传播者(如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出版者、广播组织等)所享有的邻接权,也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3. 著作权属于一种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实践性、地域性和可复制性特征。

4. 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 我国著作权法立法的两项根本原则:一是保护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一是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

我国著作权法立法中的另一项原则是:尊重国际著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加国际性的著作权保护。

6. 我国有关著作权法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以及与《著作权法》相配套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一些司法解释,也是我国著作权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 作品是著作权所指向的对象,又称为“著作权的客体”。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具有独创性、合法性,同时还需要考虑该作品的作者身份和出版地等条件。

前两个具有普遍意义,第三个条件主要涉及对外国人的作品是否予以保护的问题。

8. 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1)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9. 著作权人通常称为“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原始著作权主体”,一类是“继受著作权主体”。

10. 原始著作权主体就是作者,他既享受人身权,又享有财产权。

作者分为两种:(1)直接意义上的作者;(2)视为作者的组织。

11. 继受著作权主体,是指通过继承、遗赠、转让等方式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依法取得著作权的自然人或组织。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我国公民著作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我国公民著作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我国公民著作权( )A. 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B. 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C. 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D. 作品以一定的物质形态固定后产生答案解析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国公民的著作权在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

著作权是有期限的保护著作人知识财产的权利。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

著作权在一定期限经过后,著作财产权即归于失效,而属公有领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

著作权作品特征如下:1、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2、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3、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著作权受保护对象如下: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不受保护对象如下:一、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第十八条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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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 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 (3)时事新闻; •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将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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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执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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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版权执法的两法衔接
• 二、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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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 一、著作权的概念 • 二、著作权与版权同义? • 三、著作权的历史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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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概念:
• 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 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
• 其表现三点特征: • 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范围:
• 一般包括出版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罚权相关 的版权强制,与行政处罚相关的版权监督 检查。
• 所谓的行政处罚是指版权部门依照法定权 限和程序对实施版权违法行为的当事人, 给与行政处罚的具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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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 版权行政处罚的实体法 • 版权行政处罚的程序法

知识产权假期复习题(3)

知识产权假期复习题(3)

假期知识产权法练习题1、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法律赋予人们对其创作物享有的权利2、特征①客体的非物质性:不占空间,依附于某种载体②地域性:空间效力的有限性③时间性:保护期的有限性④独占性:排他性/专有性⑤法定性,也称国家授权性3、著作权的发展与演变?①特许出版时期:特许出版时期主要保护出版商的利益②现代著作权时期:保护作者的利益4、著作权的特征:①内容的双重性②具体化的专有性③著作人身权保护期的无限性5.著作权的取得?一、著作权取得制度的种类(1)自动取得制度。

著作权自动取得,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

(2)注册取得制度。

注册取得,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

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又称为注册主义。

(3)其他取得制度。

其他取得方式包括:1、作品必须以有形物固定下来,才能获得著作权。

2、以著作权标记获得著作权。

(二)我国著作权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3、作品的概念: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的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4、构成作品的四要件:①人类的智力成果。

②能以一定的形式表现。

③产生在文学、艺术领域内。

④有独创性。

5、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一、超过保护期的作品二、不适用著作权法的对象①法律、法令、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它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包括全国人大的、国务院的、国务院各部委的,地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各级公、检、法机关的文件。

②单纯事实消息。

③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三.违禁作品,就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一方面,因违禁作品符合作品的实质条件,又因为著作权法实行自动取得原则,所以,违禁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能依法自动产生著作权。

6、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美术作品著作权归属是美术作品的创作人。

著作财产权名词解释

著作财产权名词解释

著作财产权名词解释著作财产权又称为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它的特征在于作者与他人通过创作活动而产生了一种特定的精神关系——著作权法律关系,这种权利关系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它以不可转让性、专有性、地域性等特征区别于其他民事权利,是作者独立进行创作并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以上观点均属于狭义的著作权。

另外,我们还应当注意的是:尽管著作权本身只是一种财产权,但它具有的非财产性质却使它又具有人格权的某些特点。

比如说,著作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多项人身权利,未经许可,任何人都不得将作品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

作品完成后,著作权不得转让,但因某种原因将作品以出版物形式公之于众,或者向公众传播作品的,应当认定作者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同时,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由继承人继承,但对于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等财产权利,则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除了狭义的著作权外,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类型。

广义的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称。

该领域中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以及在上述领域中产生的工程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广义的著作权除包括狭义的著作权外,还包括录音制品首次制作权、公开表演权、播放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而且,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新的具体的著作权也在不断涌现,例如数字作品著作权。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广义的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

1.广义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其中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人身权利。

2.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著作权人对录音制品首次制作人的权利、公开表演人的权利、广播组织者的权利、公开传播人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者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

二、著作权法

二、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一、著作权概述1、著作权概念: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2、著作权特征(1)权利主体广泛(2)权利客体广泛(3)权利内容丰富(4)权利产生独特(5)权利限制较多(6)权利时间较长二、著作权法概述1、概念:调整因著作权的产生、利用、管理和保护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著作权法调整对象①因确认著作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社会关系②因著作权的传播而产生的社会关系③因著作权的使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④因著作权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3、基本原则①以维护作者权益为核心的基本原则②鼓励作品传播和促进文化繁荣原则③协调作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利益原则④符合著作权国际保护基本准则原则三、著作权的客体—作品1、作品概述(1)概念: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2)特征①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感情本身②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③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2、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1)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2)表现一定的思想或情感(3)有一定的表达形式(或能够有形的复制)(4)具有独创性3、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1)一般作品①文字作品;②口述作品;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④美术建筑作品;⑤摄影作品;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修改为视听作品);⑦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⑧计算机软件(修改为计算机程序)(2)特殊作品:①实用艺术品②数据库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违反宪法和法律,损害公共利益的作品(2)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3)时事新闻(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四、著作权的主体【即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PS】著作权人包括:①作者②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作者(1)公民作者: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人【条件】①具有创作能力,即公民须具有从事智力活动的资格②直接进行了创作性劳动。

著作权知识要点

著作权知识要点

1、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作品(著作权)——文章、照片、音乐、软件、绘画等;传播成果(出版者、表演者、录制者和播放者的权利---邻接权)——表演活动、录音带、唱片、广播节目、录像带等。

2、著作权特征:权利的获得方式非常简单——采取自动取得原则,作品一旦创作完成,不论其是否发表,也无须履行任何手续,就可自动获得著作权。

著作权具有人身内容——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人身权利。

著作权的排他性是相对的:只排斥未经权利人的许可对其文艺成果的使用。

著作权的保护期较长:专利权的保护期为20年(发明专利)或者1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权的保护期为10年,申请续展后可以是无限期的,著作权中的自然人作品(摄影作品除外)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单位作品的财产权保护期为50年,自发表之日起计算,如果50年内不发表的,不再保护。

如果单位作品在创作完成后的第49年的最后一天发表,那么单位作品的财产权原则上可以保护99年零364天。

3、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的关系:都是法律赋予人们对智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同属于知识产权。

区别:著作权的行使偏重于社会精神文化财富的传播领域,专利权的行使偏重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领域,商标权的行使偏重于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

4、著作权主体:又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以自己的创作行为享有著作权或者依法通过有效途径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团体的总称。

5、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6: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等。

7、著作权的利用和使用:(1)著作权许可使用,又称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著作权所有权的前提下,以一定方式授权被许可人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导致著作权所有权的转移。

著作权许可使用=独占许可使用+非独占许可使用(排他许可使用和普通许可使用)。

第1章 著作权概述

第1章  著作权概述

第1章著作权概述目次第1节著作权概念及其特征第2节著作权法及其演进第1节著作权概念及其特征一、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从逻辑学的角度看,著作权、版权与作者权之内涵是基本相同的。

但是,其外延有较大的差异:版权是英美法系上的概念,来源于“copyright”一词,它着重于财产性权利,基本不考虑精神性权利;而作者权是以人为本哲学理念的体现,它着重于精神权利,同时兼顾财产性权利;著作权则是版权与作者权折中的结果,它将财产权利与精神权利同等对待,偏向性不明显。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版权与著作权系同一概念。

二、著作权的外延不同国家或地区使用的“著作权”概念所具有的内涵尽管也存在一定的差别,但大体一致,都是指“由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专有权利。

但著作权的外延存在较大距离,归纳起来大体有三种:(1)仅指著作财产权采用这种体制的代表是《日本著作权法》,它使用的“著作权”、“人格权”和“邻接权”三个概念相互平行,互不包含。

(2)同时包含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采用这种体制的国家非常多,如法国、德国和俄罗斯等。

它们使用的著作权与邻接权是平行的。

(3)既包含著作财产权,又包含著作人身权,还包含邻接权的内容采用这种体制的国家不多。

由此可见,在不同的国家或者地区,著作权的外延是有差异的。

三、著作权的特征除具有知识产权共有特征外,与专利权、商标权等其他种类的知识产权相比,著作权还有自己的独特品质。

(1)内容的双重性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是指由文学、艺术或者科学作品能依法同时产生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面的权利。

著作权的这一特性,是专利权、商标权等不具有的。

(2)具体化的专有性如甲、乙、丙三人分别先后独立地创作出相同的作品,那么,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甲、乙、丙三人各自对自己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任何人不得以作品完成的先后次序而否定他人的著作权。

具而言之,著作权的专有性就是禁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复制、抄袭、剽窃、翻译等,或者进行其他的利用,而不能阻止他人独立地创作出相同或者相似的作品,并因此而获得著作权。

著作权试题及参考答案

著作权试题及参考答案

著作权试题及参考答案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权益,规范作品的出版、传播和使用行为。

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著作权侵权案件频繁发生,著作权保护问题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一、著作权的概念和特征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它具有以下特征:1、专有性:著作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只有作者才能行使该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传播或使用作品。

2、无形性:著作权是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不具有物质形态,只能通过作品的表现形式来体现。

3、时间性:著作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通常在作者生前及死后一定时间内有效。

4、国籍性:著作权通常受国籍限制,只有在特定国家或地区获得法律保护。

二、著作权的内容和范围著作权的内容和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复制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复制或授权他人复制的权利。

2、发行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发行或授权他人发行的权利。

3、出租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出租或授权他人出租的权利。

4、展览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公开展览或授权他人展览的权利。

5、表演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公开表演或授权他人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放映或授权他人放映的权利。

7、广播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通过无线电广播或授权他人无线电广播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作者享有将其作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或授权他人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

三、著作权侵权行为及防范措施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的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

2、防范措施包括加强著作权保护意识,尊重他人创作成果,合法使用作品,以及加强法律监管和打击侵权行为等。

四、著作权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1、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创作和创新,促进文化繁荣和科技进步。

2、规范作品的出版、传播和使用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利益。

网络著作权的特征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的特征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的特征有哪些?网络著作权的特征是:网络著作权概念简述,网络著作权的特征有:法定性,地域性,专有性,表现性。

网络著作权作为新型的著作权,很多人对它都不了解,我们想要了解网络著作权首先要从它的特征入手,网络著作权具有不一定的特征呢?现在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网络著作权的特征。

▲网络著作权的特征:▲(一)在法定性方面法律对于相关著作权的确定晚于相关的司法实践。

这是因为法律往往落后于时代的变化,从网络出现一来,知识产权领域发生了一系列的重大变化,一个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定性受到挑战。

作品上网后,成为网络上的共有产品,任何人只要一根电话线就可以得到该作品,而关于网络上著作权利益调整的法律,却没有及时出现。

在法律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地位之前,司法实践不得不援引大量的以往的著作权理论。

同时,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商业方法有很多共同点,传统的可以通过传统手段对抗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这就使的网络著作权的法律落后于现实。

▲(二)地域性方面著作权的地域性是指著作权在依某国法律获得保护的哪个国家地域内有效。

[3]著作权多为自动产生,并非国家授权产生,所以有人认为著作权没有地域性。

传统的著作权有一定的地域性,在不同的地域使用作品要分别获得许可,传统的也没有域外效力。

但是网络的出现,打破了这一规律。

由于国际网络本身的跨国性特点,无法判断一件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应当依据哪个国家的法律,应当在哪个领域内有效,因此网络著作权的地域性几乎不复存在了。

网络上作品的传播不受地域的限制,电子商务的拓展也使人们可以打破地域进行图书订购,利用版权的地域性对抗“平行进口”等做法受到挑战,著作权的地域性受到动摇。

专家认为,网络作品著作权地域性的消失是“计算机网络的全球性与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之间的总冲突。

”▲(三)专有性方面著作权的专有性是指他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许可,不得使用和享有该项著作权。

[5]由于著作权不排斥他人创作类似或者雷同的作品,所以相对于专利和商标而言,著作权的专有性相对弱,但是这不等于著作权没有专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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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著作权的特征是什么很多人很重视和在乎著作权,但是对于著作权又存在模糊不清的状态,对此本文版权律师为您详细关于著作权的法律常识,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赢了网加律师qq号为好友,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著作权(版权)概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

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在我国,著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著作权、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

这是著作权人对著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

狭义的著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著作权法第10条)。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特点。

主要内容1: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2:又叫版权。

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

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3:有以下几条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著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资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特征主要特点(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

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

例如说著作权是著作人身权(或著作人格权、或精神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的结合,是不对的。

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复杂(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利。

因而,知识产权应该与人格权、财产权并立而自成一类。

地域性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

时间性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

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属于绝对权在某些方面类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例如是对客体为直接支配的权利,可以使用、收益、处分以及为他种支配(但不发生占有问题);具有排他性;具有移转性(包括继承)等。

法律限制知识产权虽然是私权,虽然法律也承认其具有排他的独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与社会文化和产业的发展有密切关系,不宜为任何人长期独占,所以法律对知识产权规定了很多限制:第一,从权利的发生说,法律为之规定了各种积极的和消极的条件以及公示的办法。

例如专利权的发生须经申请、审查和批准,对授与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规定有各种条件(专利法第22条、第23条),对某些事项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25条)。

著作权虽没有申请、审查、注册这些限制,但也有著作权法第3条、第5条的限制。

第二,在权利的存续期上,法律都有特别规定。

这一点是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大不同的。

第三,权利人负有一定的使用或实施的义务。

法律规定有强制许可或强制实施许可制度。

对著作权,法律并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

法律特征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一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二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三是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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