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源强]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排放量, 计算方法, 污染物, 系数排放量, 计算方法, 污染物, 系数一、废水部分Wi=Ci×Qi×10W——某一排放口i种污染物年排放量(公斤/年)Q——该排放口年废水排放量(万吨餐饮业及商场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0%计;美容、理发店和浴室等行业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5%计。
二、废气部分1、年废气排放量Q=P•B Q—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吨/年)P——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废气排放量的排放系数。
各种燃料废气排污系数2、年烟尘排放量G=B·K·(1-η)G——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吨年)。
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
煤(吨/年);燃料油(立方米/年);燃料气(百万立方米/年)。
K——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的污染系数。
η——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除尘系统的除尘效率(%)。
其中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80%左右,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0%左右。
燃煤烟尘污染系数燃料油、燃料气烟尘排污系数注:1、燃料油比重为0.92~0.98吨/立方米。
2、燃料气(指液化气)1百万立方米(常压)≈2381吨3、各种污染物排放量SO2排放量:W=β .B (1–ŋ)CO和NOX排放量:W=β .B W—某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某种污染物年排放量(吨)β—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该种污染物燃料煤、油、燃料气的排污系数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燃料年消耗量。
煤(吨/年);燃料油(立方米/年);燃料气(百万立方米/年)ŋ—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脱硫系统的脱硫效率,其中水膜除尘器脱硫效率为15~20%,旋风除尘器的脱硫效率为0。
各种燃料各种污染物排污系数关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简易计算法一:燃煤1、燃煤烟尘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为:耗煤量(吨)X煤的灰分(%)X灰分中的烟尘(%)X(1-除尘效率%)烟尘排放量(吨)=———————————————————————————————1- 烟尘中的可燃物(%)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煤的灰分以20%为例,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15页;灰分中的烟尘是指烟尘中的灰分占燃煤灰分的百分比,与燃烧方式有关,以常见的链条炉为例,15%-25%,取20%;除尘以旋风除尘为例,取80%;烟尘中的可燃物一般为15%-45%,取20%,则1吨煤的烟尘排放量=1X20%X20%X(1-80%)/1-20%=0.01吨=10千克如除尘效率85%,1吨煤烟尘排放量=7.5千克如除尘效率90%,1吨煤烟尘排放量=5千克2、燃煤SO2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SO2排放量(吨)=2X0.8X耗煤量(吨)X煤中的含硫分(%)X(1-脱硫效率%)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煤中的含硫分为1.5%,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5%=0.024吨=24千克其中煤中的含硫分为1%,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0.016吨=16千克3、燃煤NOX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燃煤中氮的含量X燃煤中氮的NOX转化率%+0.000938)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0.015X燃煤中氮的NOX转化率%+0.000938)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燃煤中氮的含量=1.5% 燃煤中氮的转化率=25%, 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22页则1吨煤的NOX排放量=1.63X1X(0.015X25%+0.000938)=0.00764吨=7.6千克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编著的《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第21章第4节NOX、CO、CH化合物排放量计算”,燃煤工业锅炉产生的NOX的计算公式如下:GNOX=B X FNOX GNOX:——NOX排放量,千克;B——耗煤量,吨FNOX——燃煤工业锅炉NOX产污排污系数,千克/吨燃煤工业锅炉NOX产污排污系数,千克/吨二、燃油1、燃油SO2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SO2排放量(吨)=2X耗油量(吨)X燃油中的含硫分(%)X(1-脱硫效率%)其中耗油量以1吨为基准,油中的含硫分为2%,则1吨油的SO2产生量=2X1X2%=0.04吨=40千克2、燃油NOX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NOX排放量(吨)=1.63X耗油量(吨)X(燃油中氮的含量% X燃油中氮的NOX转化率%+0.000938)其中耗油量以1吨为基准,燃油中氮的转化率=35%, 氮的含量=0.14% 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23页则1吨油的NOX排放量=1.63X1X(0.14%X35%+0.000938)=0.00232吨=2.32千克。
污染物排放公式
污染物排放公式污染物排放公式是用来计算环境污染物质的排放量的一种数学公式。
随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成为了环境管理和监测的重要工作,而污染物排放公式作为计算方法之一,具有便捷、透明、科学的特点,被广泛应用于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各个领域。
污染物排放公式的种类很多,一般根据污染物种类、排放源类型、排放方式等因素进行分类。
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污染物排放公式。
一、气态污染物排放公式气态污染物是指可以在空气中传播的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气态污染物排放公式主要是通过计算排放源的废气流量、污染物浓度、排放时间等因素,来计算单位时间内排放的污染物质量。
具体公式如下:排放量=废气流量×污染物浓度×排放时间其中,废气流量可以通过流量计或次级参数法等测量方法进行确定,污染物浓度可以通过采样分析进行测定,排放时间一般为1小时。
二、废水污染物排放公式废水污染物是指排放至水体的各种含污染物的废水。
废水污染物排放公式主要是通过计算排放源的废水流量、污染物浓度、排放时间等因素,来计算单位时间内排放的污染物质量。
具体公式如下:排放量=废水流量×污染物浓度×排放时间其中,废水流量可以通过流量计或次级参数法等测量方法进行确定,污染物浓度可以通过采样分析进行测定,排放时间一般为1天。
三、固体污染物排放公式固体污染物是指固体颗粒状污染物,如粉尘、废物、垃圾等。
固体污染物排放公式主要是通过计算排放源的排放量、排放浓度等因素,来计算单位时间内排放的污染物质量。
具体公式如下: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量其中,排放浓度可以通过采样分析进行测定,排放量可以通过流量计或称重等测量方法进行确定。
总之,污染物排放公式是一种重要的计算方法,通过对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能够更好地了解环境污染的状况,从而采取针对性的环境治理措施,维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生态的平衡。
因此,对污染物排放公式的应用和推广,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环保意义。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重复用水量统计用水、排水等有关指标,必须首先对给水系统有个概略了解。
在工业生产中按给水的路线和利用程度,分为直流、循环和循序三种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指工业生产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经过一次使用后便以废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
其生产用水量等于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鲜水量。
2、循环给水系统指使用过后的水经适当处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
在循环过程中所损耗的水量,须从水源取水加以补充。
3、循序给水系统是根据各车间对水质的要求,将水重复利用,将水源送来的水先供甲车间使用,甲车间使用后的水或直接送乙车间使用,或经适当处理(冷却、沉淀等)后加压送乙车间或丙车间使用,然后排放。
这种系统也叫串级给水系统。
例:某厂给水系统示意图如下甲、乙、丙车间耗新鲜水量为80吨/天丁车间耗新鲜水量为120吨/天戊车间由于采取了循环用水措施,每日仅需补充新鲜水100吨,原耗新鲜水量为1000吨/天,求该厂的重复用水量和重复用水率。
W前=80×3+120+1000=1360(吨/天)W 后=80+120+100=300(吨/天)重复用水量:W 重=W 前-W 后=1360-300=1060(吨/天) 重复用水率:ξ=%94.77%10013601060%100W W =⨯=⨯前重 另:该厂全年重复用水量=1060吨/天×全年工作日废水排放量废水排放量的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
还可以进行系数估算法,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
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如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0.8—0.9倍,还有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重复用水量统计用水、排水等有关指标,必须首先对给水系统有个概略了解。
在工业生产中按给水的路线和利用程度,分为直流、循环和循序三种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指工业生产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经过一次使用后便以废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
其生产用水量等于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鲜水量。
2、循环给水系统指使用过后的水经适当处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
在循环过程中所损耗的水量,须从水源取水加以补充。
3、循序给水系统是根据各车间对水质的要求,将水重复利用,将水源送来的水先供甲车间使用,甲车间使用后的水或直接送乙车间使用,或经适当处理(冷却、沉淀等)后加压送乙车间或丙车间使用,然后排放。
这种系统也叫串级给水系统。
例:某厂给水系统示意图如下甲、乙、丙车间耗新鲜水量为80吨/天丁车间耗新鲜水量为120吨/天戊车间由于采取了循环用水措施,每日仅需补充新鲜水100吨,原耗新鲜水量为1000吨/天,求该厂的重复用水量和重复用水率。
W前=80×3+120+1000=1360(吨/天)W 后=80+120+100=300(吨/天)重复用水量:W 重=W 前-W 后=1360-300=1060(吨/天) 重复用水率:ξ=%94.77%10013601060%100W W =⨯=⨯前重另:该厂全年重复用水量=1060吨/天×全年工作日废水排放量废水排放量的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
还可以进行系数估算法,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
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如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0.8—0.9倍,还有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重复用水量统计用水、排水等有关指标,必须首先对给水系统有个概略了解。
在工业生产中按给水的路线和利用程度,分为直流、循环和循序三种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指工业生产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经过一次使用后便以废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
其生产用水量等于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鲜水量。
2、循环给水系统指使用过后的水经适当处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
在循环过程中所损耗的水量,须从水源取水加以补充。
3、循序给水系统是根据各车间对水质的要求,将水重复利用,将水源送来的水先供甲车间使用,甲车间使用后的水或直接送乙车间使用,或经适当处理(冷却、沉淀等)后加压送乙车间或丙车间使用,然后排放。
这种系统也叫串级给水系统。
例:某厂给水系统示意图如下甲、乙、丙车间耗新鲜水量为80吨/天丁车间耗新鲜水量为120吨/天戊车间由于采取了循环用水措施,每日仅需补充新鲜水100吨,原耗新鲜水量为1000吨/天,求该厂的重复用水量和重复用水率。
W 前=80×3+120+1000=1360(吨/天) W 后=80+120+100=300(吨/天)重复用水量:W 重=W 前-W 后=1360-300=1060(吨/天) 重复用水率:ξ=%94.77%10013601060%100W W =⨯=⨯前重 另:该厂全年重复用水量=1060吨/天×全年工作日废水排放量废水排放量的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
还可以进行系数估算法,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
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如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0.8—0.9倍,还有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资料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资料一、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1.燃煤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燃煤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一氧化碳。
其计算方法可以根据煤的品种、燃料的含硫量、燃烧条件以及排放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估算。
2.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移动源污染物主要包括汽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等。
其计算方法可以根据车辆类型、行驶速度、行驶里程、使用的燃油种类以及排放控制技术等因素进行估算。
3.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不同行业的排放标准进行估算。
可以通过监测设备采集数据,或者通过工业生产过程中原料使用量、产品产量以及使用的能源种类等因素进行计算。
二、水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1.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可以通过监测设备采集数据,或者根据废水处理工艺中的废水流量、污染物浓度和单位产量等因素计算得到。
2.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农业面源污染物主要包括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所导致的污染。
其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农田面积、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以及使用的种类进行估算,也可以通过监测设备采集数据来计算。
三、土壤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在实际计算过程中,除了以上所述方法外,还可以利用统计学的方法,通过对污染源的普查和监测数据的分析,推算得出污染物的排放量。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时必须选择准确的参考数据和方法,并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同时,对于大型工业企业或重点污染源,应建立完善的排放数据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报送排放数据,以实现动态管理和控制。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重复用水量统计用水、排水等有关指标,必须首先对给水系统有个概略了解。
在工业生产中按给水的路线和利用程度,分为直流、循环和循序三种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指工业生产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经过一次使用后便以废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
其生产用水量等于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鲜水量。
2、循环给水系统指使用过后的水经适当处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
在循环过程中所损耗的水量,须从水源取水加以补充。
3、循序给水系统是根据各车间对水质的要求,将水重复利用,将水源送来的水先供甲车间使用,甲车间使用后的水或直接送乙车间使用,或经适当处理(冷却、沉淀等)后加压送乙车间或丙车间使用,然后排放。
这种系统也叫串级给水系统。
例:某厂给水系统示意图如下甲、乙、丙车间耗新鲜水量为80吨/天丁车间耗新鲜水量为120吨/天戊车间由于采取了循环用水措施,每日仅需补充新鲜水100吨,原耗新鲜水量为1000吨/天,求该厂的重复用水量和重复用水率。
W前=80×3+120+1000=1360(吨/天)W 后=80+120+100=300(吨/天)重复用水量:W 重=W 前-W 后=1360-300=1060(吨/天) 重复用水率:ξ=%94.77%10013601060%100W W =⨯=⨯前重 另:该厂全年重复用水量=1060吨/天×全年工作日废水排放量废水排放量的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
还可以进行系数估算法,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
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如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0.8—0.9倍,还有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污染物的排放量计算公式。
一般来说,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流量。
其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是指单位时间内单位排放流量内的污染物含量,通常以mg/m3表示;排放流量是指单位时间内排放出的废气、废水或固体废物的体积或质量,通常以m3/s或kg/s表示。
根据这个公式,我们可以计算出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
其次,对于废气的排放量计算,我们需要考虑到废气的温度、压力和湿度等因素。
一般来说,废气的排放量计算可以采用理想气体状态方程或湿空气状态方程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另外,对于废水的排放量计算,我们需要考虑到废水的流量、浓度和排放方式等因素。
一般来说,废水的排放量计算可以采用污水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计算方法,具体的计算公式和参数可以参考相关的环保标准和规定。
最后,对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计算,我们需要考虑到固体废物的质量、密度和排放方式等因素。
一般来说,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计算可以采用质量平衡法或体积平衡法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总之,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正确的排放量计算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希望以上介绍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附件: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使用自动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计算工业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特制定本计算方法。
一、使用自动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要求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国控企业应当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和《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环发〔2008〕25号)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包括污染物浓度监测仪、流量(速)计和数采仪等)。
2.环保部门按照上述相关规范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验收。
3.国控企业应当依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台账信息,储存足够的备品备件。
4.环保部门要依据《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3—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考核,并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使用办法>的通知》(环办〔2010〕25号)核发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确定设备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
5.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保部门能够稳定联网,实时传输数据,并保持数据一致。
6.若一季度内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捕集率小于75%时,国控企业应当更换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每季度有效数据捕集率%=(该季度小时数-缺失数据小时数-无效数据小时数)/(该季度小时数-无效数据小时数)。
(二)数据准备1.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判别缺失或失控数据,并进行处理和补遗。
污染物排放量的基本计算方法解析
污染物排放量的基本计算方法解析理论上,常见的污染物排放量的基本计算方法有三种:实测法、物料衡算法和污染物排放系数法,下面就这三种方法一一阐述。
一、实测法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使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连续计算设施和仪表,直接确定污染源的排放量。
用自动监控的连续计算计量依据确定排放量是最合理和科学的计量污染物的方法。
污染源排放量的实测法计算,日常更多是使用检测计量和分析手段,测量废气,污水的流速、流量和污水及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使用环保部门认可的测量依据,通过公式计算,计算各种污染物质排放总量的统计方法:g=kqc;c=∑cq/∑q。
式中:g为污染物的排放量;q为介质流量;c为介质中污染物的浓度;k为单位换算系数。
浓度和流量的单位不一致时,单位换算系数k取不同的值。
在排污费计算总污染物的排放量单位一般取kg,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单位一般取mg/l,系数k取10;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一般取mg/l;系数k取10。
实测法包括连续监测和抽样监测,目前主要采用抽样监测方法。
测量污水和废气中污染物排放的流量及浓度。
例:某石油化工厂总排污口,某日污水的排放量为90000t,cod排放浓度为390mg/l,bod排放浓度为200mg/l,计算总排污口的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cod排放量=污水排放量×cod排放浓度/1000=90000×390/1000=35100bod排放量=污水排放量×bod排放浓度/1000=90000×200/1000=18000比如污水中的污染物数量主要采用实测法计算,实测法直接计算得到的是排放量g=kqc,去除量:g=kqc/(1-η)。
式中:q为污水排放量m;c为排放污染物的质量浓度mg/l;η为污水处理设施对该污染物的去除率;以k为单位换算系数。
关于排放单位在同一个排污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工业废水,且每种工业废水中所含的同一种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不同时,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混合排放时该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c):c=nσcqy/nσqyic=混合废水中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c=不同产品废水中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q=不同产品最高允许排放量m/t;y=某种产品的产量(t/d)月平均计。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2、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
污染物的产生量计算:
污染物的排放量计算:
3、主要工业产品综合产污及排污系数
有色金属工业、轻工、电力、纺织、化工、 钢铁和建材等七个工业部门
水平衡例题
某电镀工业基地的生产总用水量为60000t/d, 其中60%为回用水,项目生活用水量为 4800t/d,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绿化,园区绿 化用水约543t/d,假设生产和生活污水产生 系数为0.9,请画出本项目的用水平衡图,并 说明项目新鲜用水量是多少?污水排放量是 多少?
物料衡算法
例:某化工厂利用原料A及原料B生产产品,请填空
A 200 kg B 150 kg
反应、 浓缩
甲苯 500kg
二氯甲烷 反应分出水28kg 300kg
浓缩物 327kg 回收甲苯 490kg
甲苯废气??kg
溶解、 过滤
溶液592kg 滤渣(?)
(1)物料横算的步骤
(1)确定物料横算系统——对象
用水平衡图 (单位:t/d)
消耗480
绿化用水 543
4800 生活用水 ?
生活污水 ? 处理站
总
新鲜用
废
水量?
水
消耗6000
排
?
生产用水 ?
生产废水 ? 处理站
量 ?
36000
消耗480
绿化用水 543
总
4800
新鲜用水 量28800
4320
生活用水
消耗6000
生活污水 3777 处理站
废 水 排 量
例2
某电厂监测烟气流量为200m3/h,烟尘进治 理设施前浓度为1200mg/m3,排放浓度为 200mg/m3,电厂连续运转,试求每年进入 除尘系统的烟气量Q(吨)。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1.定点污染源的排放量计算:
-燃烧排放量计算:燃烧源排放量可以通过燃烧设备的燃料消耗量、燃料的含硫量、燃烧设备的效率和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等参数来计算。
例如,二氧化碳(CO2)的排放量可以通过燃烧设备的燃料消耗量和燃料的碳含量来计算。
-非燃烧排放量计算:对于非燃烧源,例如化学工厂或工业过程中的化学反应,排放量通常是根据化学方程式和原料的用量来计算的。
2.移动污染源的排放量计算:
-交通工具排放量计算:交通工具的排放量可以通过燃料消耗量、燃料类型和尾气中污染物的浓度来计算。
例如,汽车的二氧化碳(CO2)排放量可以通过汽车的燃料消耗量和燃料的碳含量来计算。
3.区域或国家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统计数据法:基于当地或国家水、电力或燃料销售数据来估计污染物排放量。
例如,可以通过能源消耗量和燃料类型来估计区域或国家的二氧化碳(CO2)排放量。
-排放因子法:通过衡量不同行业的平均排放水平来估计整个区域或国家的排放量。
这种方法利用行业或设备的平均排放因子来计算。
例如,通过使用工业行业的平均排放因子和该区域或国家的该行业产值来估计一些特定污染物的总排放量。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而实际应用中可能会遇到更复杂的情况。
在进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时,应当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并确保计算过程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实际的排放情况。
此外,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会有特定的相关法规和准则,进一步规定了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具体要求和方法。
因此,在进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时,还应考虑遵循相应的法规和准则。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污染物排放量是指在某一特定时期内,某一地区或某一企业通过其生产或经营活动所排放出的某种污染物的总量。
对于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控制污染物排放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因此,准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显得十分必要。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基于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口的通风量以及排放时间等因素。
以下是三种常见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方法一:静态方法静态方法又称为平衡法,计算过程通过确定污染物在排放口内的浓度,再结合流量和排放时间计算排放量。
其计算公式如下:排放量 = 浓度 × 流量 × 排放时间其中:•浓度:污染物在排放口内的浓度,一般使用取样分析得到;•流量:排放口内污染物的流量,单位通常为立方米每秒;•排放时间:单位为小时,即污染物从排放口排放的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静态方法只适用于排放量较小的孤立源,如小型工艺设备或单个建筑物的排放口等。
方法二:质量平衡法质量平衡法是指基于污染物的物质平衡原理,计算源区内某一时间段内污染物排放量。
其计算公式如下:排放量 = 储存量增加量 + 反应器体积内的储存量 - 反应器体积内的收集量其中:•储存量增加量:指入口污染物浓度乘以流量,即污染物在单位时间内进入反应器体积的量;•反应器体积内的储存量:指反应器内污染物的体积,由于污染物在反应器内会发生化学反应或物理吸附等变化,因此需要对其进行计算;•反应器体积内的收集量:指从反应器内排放出去的污染物的总量。
该方法适用于污染物排放高、浓度变化大或化学反应速率快的情况。
方法三:风险评估法风险评估法是指通过对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价,确定某个污染物在某个区域内的排放总量。
其计算公式主要是基于根据排放物浓度估算风险,然后推导出从排放点到某个地方的浓度以及风险值,从而确定排放总量。
总结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是环保工作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适应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以确定排放总量,从而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健康。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重复用水量统计用水、排水等有关指标,必须首先对给水系统有个概略了解。
在工业生产中按给水的路线和利用程度,分为直流、循环和循序三种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指工业生产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经过一次使用后便以废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
其生产用水量等于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鲜水量。
2、循环给水系统指使用过后的水经适当处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
在循环过程中所损耗的水量,须从水源取水加以补充。
3、循序给水系统是根据各车间对水质的要求,将水重复利用,将水源送来的水先供甲车间使用,甲车间使用后的水或直接送乙车间使用,或经适当处理(冷却、沉淀等)后加压送乙车间或丙车间使用,然后排放。
这种系统也叫串级给水系统。
例:某厂给水系统示意图如下甲、乙、丙车间耗新鲜水量为80吨/天丁车间耗新鲜水量为120吨/天戊车间由于采取了循环用水措施,每日仅需补充新鲜水100吨,原耗新鲜水量为1000吨/天,求该厂的重复用水量和重复用水率。
W前=80×3+120+1000=1360(吨/天)W 后=80+120+100=300(吨/天)重复用水量:W 重=W 前-W 后=1360-300=1060(吨/天) 重复用水率:ξ=%94.77%10013601060%100W W =⨯=⨯前重 另:该厂全年重复用水量=1060吨/天×全年工作日废水排放量废水排放量的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
还可以进行系数估算法,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
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如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0.8—0.9倍,还有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
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附件: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使用自动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计算工业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特制定本计算方法。
一、使用自动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要求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国控企业应当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和《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环发〔2008〕25号)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包括污染物浓度监测仪、流量(速)计和数采仪等)。
2.环保部门按照上述相关规范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验收。
3.国控企业应当依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台账信息,储存足够的备品备件。
4.环保部门要依据《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3—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考核,并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使用办法>的通知》(环办〔2010〕25号)核发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确定设备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
5.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保部门能够稳定联网,实时传输数据,并保持数据一致。
6.若一季度内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捕集率小于75%时,国控企业应当更换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每季度有效数据捕集率%=(该季度小时数-缺失数据小时数-无效数据小时数)/(该季度小时数-无效数据小时数)。
(二)数据准备1.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判别缺失或失控数据,并进行处理和补遗。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一、“三废”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三废”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很多,除去实测法外(实测及其计算方法在此不作介绍),归纳起来主要有二种:一种是物料衡算法;一种是经验计算方法。
1.物料衡算法根据物质不灭定律,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物料量等于产品重量和物料流失量的总和。
即:ΣG=ΣG1+ΣG2式中:ΣG��投入物料量总和:ΣG1��所得产品量总和;ΣG2��物料或产品流失重量之和。
2.经验计算法根据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与产品产量,求得“三废”及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称为经验计算法。
采用经验计算法计算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时,通常又称之为“排污系数计算法”。
排污系数是指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产生的污染物数量的统计平均值或计算值。
排污系数目前使用的有二种:一种是受控排污系数,即在正常运行的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排放的污染物的量;另一种是非控制排污系数,即在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排放的污染物的量。
一般情况下,非控制排放系数大于受控制排放系数,二者之差即为污染治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单位产品去除量。
排污系数是在用实测、物料衡算和经验估算三种方法所获得的原始产污和排污系数的基础上,采用加权法计算出来的。
目前能查找到的工业产污和排污系数的主要参考手册有二本:一本是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组织编辑的“工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系数手册”。
该本手册给出了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轻工、电力、纺织、化工、铜铁和建材等七个工业部门根据统一的技术要求确定的不同产品,不同生产工艺,不同生产规模和不同技术水平下的产污和排污系数,包括原始系数、个体系数、一次系数、二次系数、二次系数、2000年控制系数建议值,以及国外同行业的对比数据等。
同时给出了我国主要燃煤设备(包括工艺锅炉、茶浴炉和大灶)燃煤产生烟尘、SO2、和 NOx等的产污和排污系数;另一本是从国家环保总局主持的科研项目“乡镇工业污染物排放系数研究”中筛选出来的“乡镇工业污染物排放系数手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使用自动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计算工业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特制定本计算方法。
一、使用自动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要求
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国控企业应当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和《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环发〔2008〕25号)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包括污染物浓度监测仪、流量(速)计和数采仪等)。
2.环保部门按照上述相关规范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验收。
3.国控企业应当依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台账信息,储存足够的备品备件。
4.环保部门要依据《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
—3—
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考核,并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使用办法>的通知》(环办〔2010〕25号)核发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确定设备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
5.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保部门能够稳定联网,实时传输数据,并保持数据一致。
6.若一季度内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捕集率小于75%时,国控企业应当更换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每季度有效数据捕集率%=(该季度小时数-缺失数据小时数-无效数据小时数)/(该季度小时数-无效数据小时数)。
(二)数据准备
1.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判别缺失或失控数据,并进行处理和补遗。
2.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和《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的要求,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日常运行监督考核不合格期间,国控企业要采取人工监测的方法向责任环保部门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三)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1.小时排放量
—4—
— 5 —
小时排放量为排污设施正常运行期间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物小时均值浓度与对应的废水小时均值流量的乘积。
6
10−××=i i i Q C D (1)
式中:
i D —第i 小时污染物排放量(千克/小时)
i C —第i 小时污染物浓度小时均值(毫克/升)
i Q —第i 小时废水排放量小时均值(立方米/小时)
2.日排放量
∑==24
1i i
d D D (2)
式中:
d D —污染物日排放量(千克)
i D —第i 小时污染物排放量(千克/小时)
3.月排放量
∑=d m D D (3) 式中:
d D —第d 日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m D —第m 月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4.季度、年度排放量
∑=m D D (4)
— 6 —
式中:
D —季度或年度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m D —第m 月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四)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1.小时排放量
小时排放量为排污设施正常运行期间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物小时均值浓度与对应的烟气小时均值流量的乘积。
6
10−××=i i i Q C D (5) 式中:
i D —第
i 小时污染物排放量(千克/小时) i
C —第i 小时污染物浓度小时均值(毫克/立方米) i Q —第i 小时烟气排放量小时均值(立方米/小时)
2.日排放量
∑==24
1i i d D D (6) 式中:
d D —污染物日排放量(千克)
i D —第i 小时污染物排放量(千克/小时)
3.月排放量
∑=d m D D (7) 式中:
— 7 —
d D —第
d 日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m D —第m 月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4.季度、年度排放量
∑=m D D (8) 式中:
D —季度或年度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m D —第m 月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二、使用监督性监测数据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一)数据准备
1.监测项目
(1)废水监测项目
企业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监测项目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确定;企业环评报告书有特殊规定的,监测项目按照环评报告书规定确定;企业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监测项目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表6-2所列确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测项目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要求确定。
废水监测项目均包括废水流量。
对污水处理厂、重点减排环保工程及纳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要同时监测主要污染物的去除效率。
(2)废气监测项目
企业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监测项目按照行业或地方排
放标准确定;企业环评报告书有特殊规定的,监测项目按照环评报告书规定确定;企业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附录二确定。
废气监测项目均包括废气流量。
对重点总量减排环保工程设施,要同时监测主要污染物的去除效率。
(3)对于铅、汞、铬、砷、镉等重金属项目以及对本地环境安全有重大隐患的典型特征污染物要加强监测。
2.监测时间和频次
监督性监测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期间至少每月监测1次,总监测次数不少于4次。
3.质量保证
(1)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技术规范》(HJ/T 373-2007)的要求,对污染源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2)监测工作应该在实际生产状况下进行,结合工况负荷、生产时间等以及季度和年度的平均工况负荷计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排工程设施对主要污染物的去除率等,企业不得随意调整工况。
监测期间,环保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监督工况,并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时间和工况负荷等参数。
(3)应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执行。
—8—
— 9 —
(4)所有监测人员均持证上岗。
(5)所有监测仪器都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测定前仪器经过校正。
(二)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1.计算时段内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公式为:
3101−×××××=G T F
Q C P (9) 式中
P —计算时段内该排放口某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C —该排放口某污染物监测当日平均浓度(毫克/升)
Q —该排放口监测当日废水排放量(立方米/天)
F —该排放口对应的监测当日生产负荷(%)
T —计算时段内该排放口对应的企业生产天数(天)
G —计算时段内该排放口对应的企业平均生产负荷(%)
2.计算该排放口废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可将一年内各计算时段排放量累加,获得全年排放总量。
公式为:
∑==k
j j P D 1 (10) 式中
D —该排放口某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千克)
k —计算时段数
j P —该排放口第
j 次计算时段某污染物排放总量(千克)
— 10 — (三)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1.计算时段内废气排放设备污染物排放量,公式为:
6
101−×××××=G T F Q C P (11)
式中
P —计算时段内该废气排放设备某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C —该废气排放设备某污染物小时平均浓度(毫克/立方米) Q —该废气排放设备小时废气排放量(立方米/小时)
F —该废气排放设备监测小时内生产负荷(%)
T —计算时段内该废气排放设备的生产小时数(小时)
G —计算时段内该废气排放设备的平均生产负荷(%)
如果一个废气排放设备有多个烟道,每个烟道设置了一个监测断面,则每个烟道的污染物排放量都按照公式(11)计算,该废气排放设备污染物排放量为各烟道排放量之和。
2.计算该排放设备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公式为:
∑==k
j j P D 1 (12) 式中
D —该排放设备某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千克)
k —计算时段数
j P —该排放设备第
j 次计算时段某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