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岗位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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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岗位交接班制度

1、目的

为严格交接班过程管理,明确交接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保证工厂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动力车间电工岗位的交接班管理。

3、内容与要求

3.1、值班电工实施四班三倒制,每天的8:00,16:00,00:00为交接班时间。

3.2、电工值班人员在上下班均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3.3、交接班应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全员参加,以北京时间为准。正

点交接。

3.4、交班人员应在下班前检查钥匙,整理值班室室内外卫生,详细填

写“交接班记录薄”。做到“七”交:

3.4.1、交本班维修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

3.4.3、交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和事故处理情况

3.4.4、交上级指示

3.4.5、交值班室内外卫生

3.4.6、交电工工具、自行车使用情况。

3.4.7、交值班记录。

3.6、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值班室,实行当面交接班。因故不能接

班应提前向班长或主任提交书面请假条。

3.8、交班前后30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在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

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发生运行事故或异常情况,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班长的指挥下协助工

作。

3.9、交接班记录主要内容:

3.9.1、当班所进行的维修情况及未完成的维修任务;

3.9.2、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

3.9.3、上级命令

3.9.4、各种工(器)具、存放情况;

3.9.5、检查值班室室内外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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