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和社保缴费比例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令第49号】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令第49 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已于2012年1月1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5日起施行。
市长黄兴国二○一二年二月三日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按照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根据财政状况、用人单位和个人经济承受能力确定筹资标准,实行城乡统筹、全市统筹,并逐步实现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转换。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学生、儿童、城乡未就业居民,应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居民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财政、卫生、教育、物价、食品药品监管、审计、民政、工商、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第六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保险费征缴、个人权益记录、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提供经办业务指导。
第七条本市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政府对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给予支持。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
第六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职工医疗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个人账户作为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
然而,当前个人账户功能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如何优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功能,以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功能的研究一直是学术界的热点话题。
国内外学者就个人账户的功能、存在的问题及优化策略进行了广泛探讨。
然而,已有研究大多侧重于理论分析,鲜有实证研究对个人账户功能的优化提供有力支持。
现有研究多从政策层面出发,针对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但往往忽视了职工的需求和行为特征对个人账户功能的影响。
本研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收集相关政策文件和统计数据,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功能进行分析。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了解职工对个人账户功能的认知和使用情况;通过访谈法深入了解医疗保险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运用文献研究法梳理相关研究成果,为优化个人账户功能提供理论依据。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我们发现当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功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人账户结余金额闲置现象较为普遍,造成资源浪费;二是个人账户划入方式不合理,导致部分职工医疗负担加重;三是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较窄,难以满足职工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津政发[2001]80号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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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2001]80号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11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企业(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市医疗保险工作。
财政、卫生、价格、审计、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医疗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医疗保险业务。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应当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第五条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实行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大额医疗费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办法。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实行全市统筹。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利息;(三)滞纳金;(四)社会捐赠;(五)其他资金。
第八条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九条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
第十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费基和费率的调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天津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天津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查看。
天津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根据天津市人社局【2015】93号文件公布的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城镇职工最高和最低分别为12780元和2530元。
根据缴费比例养老27%,医疗13%,失业1.5%,生育0.5%,工伤0.54%,五险合计占缴费基数42.54%。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发布通知。
五险一金要变四险一金天津人到手工资会多吗?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二、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 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三、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降低社保缴费,事关你我每一个人!对天津人来说,到手的工资会多吗?退休后,养老金会变少吗?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意味着什么?这些政策解析你一定要看清1、养老保险天津养老保险目前的缴费比例,2015年天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统一8%。
缴费基数最低为2812元。
养老保险缴费公式是这样的:总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缴费。
按下限最低缴费基数:2812元计算,个人缴费=2812 8%=224.96元/月2、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只用人单位缴纳。
天津市五险一金简介

天津市五险一金简介一、五险一金基础用途目前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
二、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和缴纳比例五险缴费基数:按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月工资为准。
目前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为3364元,最高为19869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2050元,最高为25983元。
缴纳比例(以缴费基数为3364元为例):三、养老保险退休后月到手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补缴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缴费不满15年的,也可选择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取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医疗保险1.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由单位缴纳10%,一部分进入统筹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另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
个人缴纳2%,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资金的70%实行注资管理,按月划入个人社保卡,可自行提取。
2.大额医疗救助金除了单位和个人每月按比例缴纳的数额外,职工应当在每月分摊当年的大额医疗救助金(260元),由单位代收并统一上缴。
大额救助医疗保险是针对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或部分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天津市是6万)而建立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减轻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负担,保证职工在医疗费用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后的连续治疗。
3.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自缴费当月起可以刷医保卡药店买药或者医院挂门诊号就诊。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0.08•【字号】津医保局发〔2023〕67号•【施行日期】2023.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3〕67号各区医保局、教育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教育部关于做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天津市医疗保障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本市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在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
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在校学生参保是政府重要民生工作,是落实国家医保政策实现全民医保的重要内容和前提,对于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在校学生就医权益和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医疗保障、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动员,统筹兼顾,认真组织做好辖区内高等院校(含民办类)、中小幼(含民办类)(以下简称“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宣传发动和参保缴费工作,保障在校学生基本医疗需求。
二、全面落实参保政策,积极引导学生参保(一)落实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政策。
居民医保制度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惠民政策,政府对每位居民参保予以财政补贴,政府出大部分,个人出小部分。
2024年本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低档每人每年380元,高档每人每年1010元。
学生儿童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其中,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定额资助,其余10%费用由个人缴纳。
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天津社保缴费比例2022 2022天津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天津社保缴费比例2022 2022天津社保缴费基数天津社保缴费比例20222022年天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5795元;下限:3159元。
【备注】:1、执行时间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2022年天津职工平均工资5265元每月。
3、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
4、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896元。
2022年天津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企业19%,个人8%;医疗保险:企业11%,个人2%;失业保险:企业1%,个人0.5%;生育:企业0.5%;工伤:依据单位行业确定。
2022年天津社保缴费比例官方公布数据【历年天津社保缴费基数】:2022年4月1日起:上限15795元,下限3159元;2022年7月-2022年3月:上限14832元,下限2966元; 2022年1月-6月:上限14058元,下限2812元;2022:上限14058元,下限2812元;2022:上限12780元,下限2530元;2022:上限11331元,下限2210元;2022:上限106560元,下限2022元。
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确定注意事项: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相关问题解答一、听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了是吗?调整后缴费基数最低是多少?【回答】:是的已经调整,调整后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为3159元,但不包括先行参加三险人员。
天津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报销比例

2017天津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报销比例日前,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展开,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当在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可随时到所在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
因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三个月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居住所在地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可在申报缴费期内,继续申请下一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1、学生儿童,包括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学生、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明的未入学入托的儿童(含新生婴儿);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儿童。
2、城乡未就业居民,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未就业居民、农村居民和持有《天津市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的未就业人员。
3、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三个月内(含)的人员。
哪些人员的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1、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员、单亲家庭成员、失独家庭成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以及优抚对象、离休老干部配偶或遗孀,按照成年居民高档缴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补助。
2、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按照成年居民中档缴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补助。
3、重度残疾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成年居民低档缴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补助。
4、重度残疾、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优抚对象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以及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按照学生儿童档筹资标准由财政全额补助。
各类群体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有哪些渠道学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以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农村居民以行政村为单位,到村所属乡镇(街道)劳服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入住在老年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及其他福利机构的人员,以福利机构为单位,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重度残疾、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优抚对象、离休干部配偶或遗孀等特殊身份人员,分别由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或社区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取得《天津市居住证》等有效证明的未就业人员,到居住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因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三个月内,到居住所在地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五险一金公司和个人缴纳比例

五险⼀⾦公司和个⼈缴纳⽐例五险⼀⾦公司和个⼈缴纳⽐例 随着,国务院表明多地下调五险⼀⾦缴存⽐例,⼤家都在关注五险⼀⾦缴纳⽐例是怎么样的?下⾯⼩编就为⼤家⽀⽀招! 五险⼀⾦公司和个⼈缴纳⽐例城市名称养⽼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育保险⼯伤保险公积⾦单位个⼈单位个⼈单位个⼈单位个⼈单位个⼈单位个⼈北京市20%8%10%2%+3元1%0.2%0.8%个⼈不缴费1%个⼈不缴费12%12%上海市21%8%11%2% 1.5%0.5%1%个⼈不缴费0.5%个⼈不缴费7%7%⼴州12%8%7%2% 1.5%0.5%0.85%个⼈不缴费0.5%个⼈不缴费5%—20%5%—20%合肥20%8%8%2%1%1%0.8%同上0.5%同上5%—20%5%—20%南京20%8%9%2%+10元2%1%0.8%同上0.5%同上8%8%天津市20%8%10%2%2%1%0.8%同上0.5%-2%同上11%11%杭州14%8%11.5%2%+4元2%1%0.6%同上0.5%~1.2%同上12%12%西安20%8%7%2%+8元2%1%0.5%同上 1 %同上10%10%太原20%8%7%2%+5元2%1%0.5%同上0.6%同上10%6%济南20%8%8%2%+4元2%1%0.8%同上0.5%同上8%8%福州18%8%8%2%+65元1%1%0.7%同上0.5%~3%同上12%12%长沙20%8%8%2%2%1%0.7%同上0.5%同上8%—12%8%—12%成都20%20%7.5%2%2%1%0.6%同上0.6%同上6%—12%6%—12% 最新资讯:多地下调五险⼀⾦缴存⽐例 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促进增加就业和职⼯现⾦收⼊,会议决定,在去年已适当降低失业、⼯伤和⽣育三项社保费率基础上。
从 2016 年 5 ⽉ 1 ⽇起两年内,⼀是对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单位缴费⽐例超过 20% 的省份,将缴费⽐例降⾄ 20%;单位缴费⽐例为 20% 且 2015 年底基⾦累计结余可⽀付⽉数超过 9 个⽉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 19%。
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公式

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公式摘要:1.天津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2.天津社保缴费档次表3.天津社保缴费计算器4.天津社保网上缴费方式5.总结正文:一、天津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在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来确定的。
根据2022 年的标准,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最低为3930 元,最高为20331 元。
其中,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需要缴纳的比例如下:1.养老保险:单位部分为27.6%,个人部分为10.5%;2.医疗保险:单位部分为16.0%,个人部分为10.0%;3.失业保险:单位部分为0.5%,个人部分为0.5%;4.生育保险:单位部分为17.2%,个人部分为无;5.工伤保险:单位部分为8.6%,个人部分为无。
二、天津社保缴费档次表在天津,社保缴费档次分为五个档次,分别是:1.第一档:缴费基数的60%;2.第二档:缴费基数的80%;3.第三档:缴费基数的100%;4.第四档:缴费基数的150%;5.第五档:缴费基数的200%。
每个档次对应的缴费金额不同,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
三、天津社保缴费计算器为了方便参保人计算社保缴费金额,天津社保局提供了在线缴费计算器。
参保人只需输入缴费基数,即可自动计算出各项社保费用的具体金额。
四、天津社保网上缴费方式在天津,参保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社保。
首先,参保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自己临近区县社保分中心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一式两联)。
然后,再到社保规定的服务银行缴费。
缴费期间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自行设定,按月缴纳。
五、总结总的来说,天津市的社保缴费体系比较完善,提供了多种缴费档次供参保人选择。
天津2019年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及年限

天津2019年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及年限天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3。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对应调整。
天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天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多少?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
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天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比例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6%,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3元。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相关规定个人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
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能够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就是一年缴费一次,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个人最低缴费年限规定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7•【字号】津政发[2009]21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9]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一)农村居民;(二)城镇非从业居民;(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一)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重点保障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适当保障门诊需求,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二)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三)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集基金和支付待遇。
第四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城乡居民参保组织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管理及基金运行的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就医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的确定、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等政策的制定。
公安部门负责参保人员户籍认定。
民政部门负责低保等人员身份认定。
残疾人联合会负责重度残疾人员身份认定。
教育、物价、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规定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工作。
2020天津社保缴费比例及基数标准(五险一金)

xx天津社保缴费比例及基数标准(五险一金)xx天津社保缴费比例及基数标准(五险一金)根据天津市人社局【xx】93号文件公布的xx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城镇职工最高和最低分别为21045元和4209元。
根据缴费比例养老27%,医疗13%,失业1.5%,生育0.5%,工伤0.54%,五险合计占缴费基数42.54%。
基本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基数及比例: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缴费基数:下限4209、上限21045缴费比例:企业19%个人8%划入个人账户比例:8%困难企业暂缓缴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基本医疗保险xx年缴费比例为13%,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2%;困难企业缴费比例为8%。
同时每年年初还应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失业保险自xx年6月起,缴费比例调整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
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缴费比例一致。
生育保险自xx年6月启动,缴费比例0.5%。
工伤保险自xx年6月启动,按照行业基准费率或浮动费率缴纳,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0.2%至1.9%,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54%补缴社会保险费时需补缴滞纳金、保值金或利息。
xx年5月1日起天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1%,企业公积金缴费比例为最高为11%,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为11%,详情点击:xx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11% 7月1日起实施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划入个人帐户比例缴费基数:下限2630、上限5714缴费比例:20%划入个人账户:8%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为8%,缴费基数xx年度为2912元。
一次性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xx年度为260元(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530元和12780元。
天津市社会保险法

天津市社会保险法摘要:一、引言天津市社会保险法的背景与重要性二、天津市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1.保险种类2.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3.参保对象4.养老金领取条件5.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6.医疗保险待遇7.工伤保险待遇8.生育保险待遇三、天津市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意义1.保障职工权益2.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推动经济发展正文:天津市作为我国重要的发展城市,在社会保险制度方面一直走在前列。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天津市的社会保险法,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一、引言天津市社会保险法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由国家举办的公益性的社会保障制度。
该法规对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天津市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1.保险种类天津市社会保险法涵盖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五个方面,为职工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2.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职工和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由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参保对象天津市社会保险法的参保对象包括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
所有参保人员需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登记和缴费。
4.养老金领取条件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的领取金额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有关。
5.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所在地区和缴费年限进行规定。
6.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报销、门诊报销、特殊疾病报销等。
职工在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7.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8.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
【天津个人缴纳社保流程】天津个人缴纳社保2017

【天津个人缴纳社保流程】天津个人缴纳社保2017天津个人缴纳社保2017社保基数怎么算【缴费基数上限】:__元;【缴费基数下限】:2966元。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一、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19%个人缴费比例:8%缴费基数:上限为__元、下限为2966元。
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2%缴费基数:上限__元、下限2966元三、工伤保险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0.2%至1.9%,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54%。
四、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
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缴费比例一致。
五、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自2016年6月调整,缴费比例为0.5%。
六、公积金天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调整为11%企业公积金缴费比例最高为11%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为11%:1、2015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44元;2、2016年天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850元。
常见问题回复1、天津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2016年天津社保缴费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966元,上限调整为__元。
缴费比例相应进行调整,现在比例:个人缴费,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
2、天津市社保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是多少?①养老保险:单位19%(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②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③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④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⑤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从2017年1月开始,本市将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届时,工作人员将统一佩戴“天津市全民参保计划入户调查证”进行入户调查,采集核实调查对象相关信息,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就业情况、未参保原因以及人员基本信息等内容。
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公式

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公式摘要:一、引言二、天津社保保险缴费项目及比例三、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基数及上下限四、天津社保保险缴费计算公式五、实际案例解析六、总结正文:一、引言天津是我国北方的一个重要城市,拥有较为完善的社保保险制度。
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天津社保保险缴费的具体情况,本文将详细介绍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公式及相关内容。
二、天津社保保险缴费项目及比例天津社保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各个项目的缴费比例分别为: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个人不缴费;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
三、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基数及上下限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
目前,天津社保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4,000元,下限为4,800元。
四、天津社保保险缴费计算公式天津社保保险缴费金额的计算公式为:缴费金额=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以养老保险为例,假设某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则其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为:6,000 × 16% = 960元。
其他保险项目的缴费金额也可按照此方法计算。
五、实际案例解析假设某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需要计算其各项社保保险的缴费金额。
1.养老保险:8,000 × 16% = 1,280元;2.医疗保险:8,000 × 8% = 640元;3.失业保险:8,000 × 0.5% = 40元;4.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此处假设为80元;5.生育保险:8,000 × 0.8% = 64元。
最新天津医保政策

最新天津医保政策目前,本公司职工可享受门(急)诊大额补助、住院医疗、门诊特殊病医疗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
社保卡内不设立个人账户,即社保卡内无个人缴纳资金。
职工在医保定点医院看病就医前请主动出示社保卡,根据医保文件规定实行联网结算报销,按照支付标准及比例产生医保支付部分及个人支付部分费用,职工本人只承担个人支付部分费用。
1、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自2010年1月1日起,门(急)诊大额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上调为5500元。
起付标准(即一个自然年度累计支出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和不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800元。
60周岁(含)—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70周岁含以上的退休人员为650元;建国前老工人600元。
支付比例: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报销65%,一级医院报销75%。
老工人和实际以上退休劳模补助95%。
2住院医疗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有不同的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一、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为800元、1100元、17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70元、350元、500元。
最高支付限额由5.5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中,起付标准以上至 5.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80%。
例如在职职工李某因病住某二级医院,花费8300元,其中不属于医保范畴内的自负花费200元。
此次住院费用报销额=(8300-1100-200)╳85%=5950元,个人负担2350元。
3、门诊特殊病门诊特殊病指特定的一些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又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慢性疾病。
患有门诊特殊病类的职工需先到医保定点医院确诊,而后在塘沽区社险分中心进行门诊特殊病登记后,方可享受门特报销。
目前天津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包括: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癌症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以及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癫痫;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
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天津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一、天津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自己缴纳8%;2、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2%;3、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9%;4、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0%,个人缴纳2%5、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自己缴纳1%(农村户口自愿缴纳);6、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均缴纳5%-12%。
二、《社会保险法》对于养老保险的规定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022年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2年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天津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职⼯缴纳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由职业者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有所不同的,下⾯店铺⼩编给⼤家详细解析天津社保缴费基数详情。
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单位和职⼯缴纳城镇职⼯基本养⽼、城镇职⼯基本医疗、失业、...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单位和职⼯缴纳城镇职⼯基本养⽼、城镇职⼯基本医疗、失业、⼯伤和⽣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标准分别为3159元和15795元。
先⾏参加养⽼、医疗和⼯伤保险的农籍职⼯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896元。
在天津市⽤⼈单位就业的外来务⼯⼈员,尚未在天津市参保的,经⽤⼈单位和外务⼯⼈员协商⼀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2369元。
10⽉及以前在天津市中断缴纳职⼯养⽼保险费,截⾄9⽉持续未恢复缴费的天津市户籍灵活就业⼈员(不含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员),在个⼈缴费窗⼝缴纳职⼯基本养⽼保险费、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2369元。
⼆、灵活就业⼈员缴费基数个体⼯商户和灵活就业⼈员缴纳基本养⽼保险费的基数为6731元。
确有困难的,可在6731元与3159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雇⼯个体⼯商户和灵活就业⼈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3159元。
1⾄3⽉已缴纳全年社会保险费的⼈员,不再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补缴4⾄12⽉的缴费差额。
灵活就业⾃谋职业⼈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159元。
其中:1⾄3⽉已缴纳全年社会保险费的⼈员,按照调整前的补贴基数给予社保补贴。
托管中⼼中⼤龄灵活就业⼈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3159元。
1⾄3⽉,按照调整前的缴费基数下限补贴,4⽉⾄12⽉按照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下限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员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和⽣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159元。
民政代管⼀⾄六级残疾军⼈医疗保险、残疾军⼈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52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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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和社保缴费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待遇支付标准一览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医疗费待遇支付标准一览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医疗费待遇支付标准一览表
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参数表
1、基本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基数及比例
2、基本医疗保险自2001年11月启动,缴费比例为1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9%,个人缴费比例2%,同时还应缴纳1%的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每年年初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20 13年度缴费人员缴纳260元)。
3、失业保险自1998年10月起,缴费比例调整为3%,其中: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
农业户口务工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可选择2%,其中: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费。
4、生育保险自2005年9月启动,缴费比例0.8%。
5、工伤保险自2004年1月启动,按照行业基准费率或浮动费率缴纳。
特别提示:补缴社会保险费时需补缴利息或保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