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现金管理办法
公立医院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立医院库存现金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涉及库存现金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医院库存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库存现金的合法来源和使用。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库存现金安全管理,防止现金被盗、丢失和损坏。
(三)合规性原则: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确保库存现金收支的合规性。
(四)责任制原则: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强化责任追究。
第二章库存现金限额第四条医院库存现金限额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由财务部门提出,经院长批准后确定。
第五条库存现金限额包括:(一)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
(二)职工工资、津贴等现金支付。
(三)其他需要现金支付的支出。
第三章库存现金收支管理第六条库存现金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截留、坐支现金。
(二)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支出。
(三)现金支付必须使用现金支付凭证,并注明用途、金额、收款人等信息。
(四)现金收支应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收支平衡。
第四章库存现金保管第七条库存现金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并配备必要的保险设施。
第八条库存现金保管人员应做到:(一)妥善保管现金、现金支付凭证和保险柜钥匙。
(二)每日下班前应清点现金,确保现金数额与账面相符。
(三)如发现现金短缺、长款等问题,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对库存现金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十条各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公立医院库存现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库存现金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
医院现金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医院现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涉及现金收支的部门、科室和个人。
第三条医院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现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执行,确保现金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安全性:加强现金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无事故。
3. 透明化:现金收支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
4. 节约性:合理控制现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现金收支范围第四条医院现金收支范围包括:1. 收入:病人医疗费用、药品收入、检验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其他收入等。
2. 支出:药品采购、设备维修、水电费、物业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其他支出等。
第三章现金收支流程第五条医院现金收支流程如下:1. 收入流程:(1)病人就诊时,由收款员收取现金,开具收款凭证。
(2)收款员将现金交至出纳员,并填写现金收入日报表。
(3)出纳员核对现金收入日报表,将现金存入银行,并填写银行存款凭条。
2. 支出流程:(1)部门或科室填写请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财务科。
(2)财务科审核请款单,并通知出纳员。
(3)出纳员根据请款单,支付现金,并填写现金支出日报表。
(4)部门或科室收到现金后,填写现金支出凭证,并将凭证交至财务科。
第四章现金管理职责第六条医院现金管理职责如下:1. 财务科负责:(1)制定医院现金管理制度,组织实施。
(2)审核现金收支凭证,确保合规性。
(3)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安全。
(4)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出纳员负责:(1)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和核算。
(2)严格按照现金收支流程操作,确保现金收支安全。
(3)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4)妥善保管现金收支凭证,确保凭证完整。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涉及现金收支的各项工作。
三、职责1. 财务科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执行。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现金管理负直接责任。
3. 会计负责现金的收付、核算、汇总和报告。
4. 收费窗口负责现金的收取、找零和保管。
四、现金管理制度1. 现金收入管理(1)收费窗口收取现金时,应核对病人姓名、就诊科室、收费项目及金额,确保准确无误。
(2)收费窗口收取现金后,应立即进行清点,并填写现金收据。
(3)收费窗口每日应将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不得滞留在收费窗口。
2. 现金支出管理(1)各部门需用现金支付的费用,应事先填写现金支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科审核。
(2)财务科审核通过后,将现金支付给申请人,并做好现金支出登记。
3. 现金保管(1)收费窗口现金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现金安全。
(2)现金保管人员应定期对现金进行清点,并与会计核对。
(3)现金保管人员离岗或请假时,应将现金上交财务科,不得私自携带现金。
五、现金流程1. 收费窗口收取现金(1)核对病人信息、收费项目和金额。
(2)收取现金,并填写现金收据。
(3)将现金存入银行。
2. 部门申请现金支出(1)填写现金支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2)报财务科审核。
(3)财务科审核通过后,将现金支付给申请人。
3. 会计核算(1)会计对现金收入和支出进行核算。
(2)定期编制现金报表,上报财务科。
六、监督检查1. 财务科定期对各部门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资金管理制度(5篇)
医院资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医院内使用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加强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医院的资金管理,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管理。
一、现金、银行存款管理现金与银行存款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因此现金与银行存款管理也是资金管理的重点。
(一)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现金结算范围支付现金,结算起点(____元)以上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确需支付大额现金的,经院长批准后支付。
(二)医院库存现金的数额,控制在____元以内,超过部分送存银行。
(三)现金、银行存款支付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1、2、3、4、5、由经办人申请;科室主任审核并签章;财务部门审核原始凭证或____单据签章;主管院长批准签字;出纳员审核付款。
出纳员应认真审核报销单据是否有科室主任审核签章、财务科长审核签章、院长批准签字;如无上述人员签章,应退回补办手续。
6、对收付款单据,出纳员在办理完收付款手续后,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或“转讫”戳记。
7、各项现金报销截止时间为每月月底,当月各项预支借款必须在月底前到财务科结算清楚。
(四)收费处收费员应将每天的款项收入及时送存银行或集中交出纳员送存银行,严禁收款不入账或截留现金。
(五)出纳员每天应将有关收付款凭证及时记入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核对清楚,保持账款相符。
(六)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查清不符原因。
(七)加强票据、印章和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及印章应由专人保管,分开存放。
做好票据的购入、保管、领用、注销、登记等工作。
㈧有价证券管理视同票据管理,要做好登记、入账工作。
医院资金管理制度(2)是指医院为了有效管理和利用资金资源,达到财务安全、合规经营和高效运营的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和流程。
下面是医院资金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1. 资金收入管理:明确医院各项收入的来源、计费原则和收费标准,确保收费流程的合规性和准确性,防止医药费用的浪费和挪用。
医院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医院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医院主要的货币资金,为正确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货币资金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保证日清日结,逐笔登记进行核算,把当日收入的现金存入银行。
3、现金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不许坐支,挪用,不得以白条抵现金,零支不得超过银行执行的现金限额。
4、根据审核人员审定后的付款凭证付款,并加盖“付讫”戳记。
5、出纳员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
核算出当日金额填制日报表交会计人员。
6、出纳员坚持每天到收费处收费,保证现金安全。
7、收费人员必须及时将收入的现金票据交出纳员。
8、严格支票管理,支票由银行往来出纳专人妥善保管,遵守银行的有关规定,接受银行监督。
9、建立领用支票登记薄,领用支票需经财务主管人员销号,由领用人按号码逐张登记,并在用途栏写明批准开支的项目,交回时准确。
10、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逐项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
11、收到支票应进行审查并送银行,及时进行银行存款对账工作,月末逐笔核对银行存款调节表,清理未达账项。
12、不准向外单位、个人转借账户或代存,代借现金。
13、加强支票管理,不签空白、空头、远期支票。
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确保医院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现金收支管理。
第三条医院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现金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
(三)真实性原则:现金收支真实、准确、完整。
(四)及时性原则:现金收支要及时办理,不得拖延。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第二章现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现金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现金管理负总责。
第六条财务部门具体职责:(一)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制定现金收支流程。
(二)负责现金的收、付、存、报工作。
(三)监督各部门、各科室的现金收支行为。
(四)定期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章现金收支管理第七条医院现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收现:收取现金时,应认真核对现金数额,填写收据,并由收取人员签字确认。
(二)付现:支付现金时,应认真核对付款凭证,并由付款人签字确认。
(三)存现:每日营业结束后,各部门、各科室应将现金存入财务部门指定的保险柜,并由指定人员进行清点。
(四)报现:财务部门应定期将现金收支情况上报医院领导。
第八条医院现金收支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医院及各部门、各科室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各种奖金、劳保、福利费用等,可支付现金。
(三)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可支付现金。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医院现金收支应做到以下几点:(一)确保现金收支真实、准确、完整。
(二)加强现金收支的监督,防止违规操作。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第四章现金安全管理第十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医院_现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现金管理,确保医院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收支范围
1. 医院现金收支范围包括:门诊、住院、药品、医疗耗材等日常收费业务。
2. 医院现金收支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三、现金收支流程
1. 收入管理
(1)门诊、住院、药品、医疗耗材等日常收费业务,应当及时开具正规发票。
(2)收费人员应将现金收入及时清点,并填写现金收入日报表,于每日下班前上交财务科。
(3)财务科收到现金收入后,应及时清点、核对,并登记现金收入日记账。
2. 支出管理
(1)医院各项支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财务科审批意见进行支付。
(2)支出款项应当使用正规发票,并注明用途。
(3)支出款项应当及时清点、核对,并登记现金支出日记账。
四、现金库存管理
1. 医院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2. 现金库存应当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清点现金库存,并填写现金库存日报表。
3. 财务科应定期对现金库存进行盘点,确保现金库存与账面相符。
五、现金盘点与核对
1. 财务科应每月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收支准确无误。
2. 盘点时,应核对现金日记账、现金收入日报表、现金支出日报表等相关凭证。
3. 盘点结果应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医院资金损失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 对于贪污、挪用、侵占医院资金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现金_银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管理1. 现金收入管理(1)医院门诊、住院、药房等现金收入,应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2)收费人员应做到每日清点现金,确保现金收支平衡。
(3)收费人员应将收取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得滞留在收费窗口。
2. 现金支出管理(1)医院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2)报销手续应齐全,审批流程规范,确保报销的真实性、合规性。
(3)报销人员应将报销单据及时交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按月进行核对。
三、银行存款管理1. 银行账户管理(1)医院应按照国家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银行账户只供本中心办理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出借或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更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应及时调整,确保资金安全。
2. 银行存款收支管理(1)医院银行存款收支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收支范围。
(2)银行存款收支凭证应齐全,审批流程规范,确保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
(3)银行存款收支应每日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四、财务监督与审计1. 医院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财务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医院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医院现金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1.3 医院财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现金收入管理2.1 收入范围医院收入主要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
2.2 收费方式医院采用现金、转账、支票、银行卡等多种收费方式。
2.3 收费流程(1)患者就诊时,接诊医师根据诊疗项目、药品等开具收费通知单。
(2)患者持收费通知单至收费窗口缴费。
(3)收费员核实收费通知单,按照收费标准收取现金或通过其他方式收款。
(4)收费员为患者开具发票,并将收费信息录入财务系统。
2.4 现金缴存(1)各部门、科室应按照规定时间将当日收入现金缴存至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对缴存的现金进行核对,确保账款一致。
(3)财务部门每日将现金缴存至银行,并及时录入财务系统。
三、现金支出管理3.1 支出范围医院支出主要包括医疗成本、药品成本、人员经费、公务经费等。
3.2 支出审批(1)各部门、科室提出支出申请,填写支出申请单。
(2)支出申请单需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审批。
(3)审批通过后,支出申请单交由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3.3 支付方式医院采用现金、转账、支票、银行卡等多种支付方式。
3.4 支付流程(1)财务部门根据支出申请单,办理支付手续。
(2)财务部门将支付信息录入财务系统。
(3)支出款项到达收款方账户,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四、现金安全管理4.1 现金保管各部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现金保管,确保现金安全。
4.2 现金盘点财务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科室的现金进行盘点,确保账款一致。
4.3 现金保险医院应购买现金保险,防范意外损失。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5.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科室和个人,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现金支付管理办法
市妇幼保健院现金支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妇幼保健院现金支出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医院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妇幼保健院各部门、科室的现金支出活动,包括门诊、住院、药品、设备、物资采购等。
1.3 管理原则:现金支出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效益性原则,确保医院财务活动有计划、有控制、有监督。
第二章现金支出范围与标准2.1 员工薪酬与福利: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人事制度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各项福利。
2.2 药品与卫生材料:依据医院采购管理制度,执行药品与卫生材料的采购计划,确保采购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3 设备与物资采购:依据医院设备与物资采购规定,实施设备与物资采购计划,确保设备与物资的质量和安全。
2.4 其他支出:除上述支出范围以外的费用,如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现金支出审批与报销3.1 审批权限: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核现金支出申请,并按医院授权进行审批。
超出授权范围的支出需报请院长审批。
3.2 报销程序:申请人需填写报销单,附上相关发票、凭证等资料,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核,经审批同意后进行报销。
3.3 报销时间:报销人需在业务发生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确保报销时效。
第四章现金支出监督与检查4.1 内部审计:医院财务科应定期对现金支出活动进行审计,检查现金支出合法性、合规性及效益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 外部审计:医院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
4.3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涉及财务违规或徇私舞弊的,应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附则5.1 本规定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5.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现金支出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5.3 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向财务部门反映。
医院财务室现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财务室现金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财务室现金收支、保管、核算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1. 财务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现金管理工作,对现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 出纳员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核对和账务处理工作。
3. 财务会计负责对现金收支进行审核、记账和编制报表。
四、现金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1)现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银行,不得私自挪用。
(2)病人及单位缴纳的现金,应开具财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收款收据。
(3)非正常收入(如捐赠、赞助等)应按规定及时上缴医院。
2. 支出管理(1)现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执行。
(2)报销手续齐全,经财务会计审核后,由出纳员支付现金。
(3)禁止用现金支付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五、现金保管1. 出纳员应每日提取备用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
2. 出纳员收到现金,每日必须交存银行,不得坐支。
3. 保险柜钥匙必须由出纳员本人保管,不得随意借给他人。
4. 出纳员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包括找零备用金)存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六、现金核算1. 出纳员应每日核对现金日记账,确保现金收支准确无误。
2. 财务会计应定期核对现金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3. 财务会计每月编制现金收支报表,上报财务室主任和院长。
七、监督与考核1. 财务室主任定期对现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财务会计对现金收支进行审核,确保合法合规。
3. 出纳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财务室将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医院现金支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现金支付管理,规范医院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涉及现金支付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医院现金支付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现金支付范围第四条医院现金支付范围包括:(一)小额支付:指单笔支付金额在规定限额以下的支付业务,如挂号费、门诊费、住院押金、药品费等。
(二)零星采购:指采购金额在规定限额以下、无需招投标的物品或服务。
(三)其他经医院财务部门审核批准的现金支付业务。
第三章现金支付程序第五条医院现金支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业务部门提出支付申请: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现金支付申请单》,注明支付金额、支付事由、收款人信息等。
(二)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对《现金支付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支付金额、支付事由、收款人信息等无误后,签署审批意见。
(三)出纳支付:出纳员根据审批意见,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
(四)财务部门登记:出纳员支付完成后,财务部门在《现金支付登记簿》上登记支付金额、支付事由、收款人信息等。
第四章现金支付限额第六条医院现金支付限额如下:(一)小额支付:单笔支付金额不超过1000元。
(二)零星采购:单笔支付金额不超过5000元。
第五章现金支付管理要求第七条医院现金支付管理要求如下:(一)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现金支付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支付。
(二)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现金支付流程,确保资金安全。
(三)定期盘点现金:出纳员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余额与账面相符。
(四)妥善保管支付凭证:出纳员应妥善保管支付凭证,确保凭证完整、清晰。
(五)及时核对支付信息:业务部门应及时核对支付信息,确保支付金额、支付事由等准确无误。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公立医院现金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确保现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我院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现金收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现金安全,防止现金丢失、被盗、损坏。
(三)真实性原则:现金收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四)及时性原则:现金收支应及时办理,不得拖延。
(五)责任制原则:明确现金管理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章现金收支范围第四条我院现金收支范围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发放。
(二)小额零星支出,如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三)银行转账不便的现金收支业务。
(四)其他经批准的现金收支业务。
第五条现金收支不得用于以下情况:(一)购买固定资产、大型设备。
(二)偿还债务。
(三)支付大额款项。
第三章现金收支流程第六条现金收支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申请:各部门、各科室需使用现金时,应填写《现金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送财务部门。
(二)领款: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现金领取手续。
(三)支付:使用现金时,应出示相关凭证,经审核后支付现金。
(四)报销:使用现金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凭证应真实、完整。
第四章现金库存管理第七条我院设立专门的现金库存,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第八条现金库存应保持合理水平,不得过多或过少。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定期清点现金库存,确保现金安全。
第五章现金审计与监督第十条我院应定期对现金收支进行审计,确保现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十一条我院设立现金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现金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时性。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我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现金管理制度医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现金安全,防止现金丢失、被盗、损坏等风险。
2. 效率原则:提高现金使用效率,确保医院正常运营。
3. 规范原则: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现金收支行为。
4. 责任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现金管理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第二章现金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现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监督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财务部门为现金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现金管理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现金管理制度。
第三章现金收支管理第七条现金收支范围:1.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 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 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第八条现金收支程序:1. 财务部门设立现金收据、支票、汇款等凭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2. 部门或个人申请用款,需向财务部门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用途、金额、收款单位,并附经济合同或采购计划。
3.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医院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4. 审批通过后,经办人凭审批单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5. 现金收支业务完成后,经办人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并签字确认。
第四章现金安全管理第九条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
第十条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人签字。
医院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现金管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医院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涉及现金收支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医院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进行现金收支。
(二)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现金收支流程,确保现金安全。
(三)勤俭节约:加强现金管理,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现金管理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二、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医院现金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由财务科负责。
第五条医院现金收支必须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第六条医院现金收支实行日清月结制度,每日结清现金收入,确保现金收支平衡。
第七条收入现金必须及时、足额上交财务科,不得私自截留、挪用。
第八条支出现金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途进行,严禁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第九条收入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长时间滞留在医院。
第十条支出现金应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填写《现金支出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科审核。
(二)财务科审核无误后,开具《现金支票》。
(三)报销人凭《现金支票》领取现金。
第十一条医院现金收支凭证应齐全、规范,不得伪造、涂改。
三、现金管理职责第十二条财务科负责医院现金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医院现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现金收支的审核、审批、登记、汇总和统计工作。
(三)监督现金收支的执行情况,确保现金收支合规、安全。
(四)定期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现金管理的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实施本科室现金管理制度。
(二)监督本科室现金收支的执行情况,确保现金收支合规、安全。
(三)对现金收支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财务科报告。
四、奖惩第十四条对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在现金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现金管理办法
医院现金管理办法概述随着医院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服务日益完善,现金作为一种支付手段,仍然被广泛使用。
医院现金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医院现金管理,确保医院现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防范现金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损失,打造实现现金收支全过程可控的管理模式,以保障医院资产的安全和运营效率。
现金的来源和去处医院的现金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渠道:1.患者支付2.社保支付3.医保支付4.其他支付方式医院的现金去处主要包括:1.医药采购2.医疗设备采购3.员工工资和福利4.投资和运营费用5.其他支出现金管理的原则医院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合规、高效使用现金资源,加强现金收支监管;2.细化管理流程和责任制,避免权责不清,加强监督;3.严格执行现金保管制度和付款审批制度,规范管理流程;4.定期制定现金管理计划,定期开展现金使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现金管理的注意事项1.每天清点现金,确保银行账户余额与病账现金清点数一致;2.禁止在医院内私自存放现金,要建立严格的现金保管制度;3.禁止以其他人名义进行收付款,防止出现利益输送、贪污等问题;4.现金付款必须经过相应审批程序,严格落实付款审批制度;5.对于大额付款,必须采用公司票据或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
现金管理的流程医院现金管理的流程主要分为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两个环节。
现金收入现金收入主要涉及到以下业务:1.病人自费2.医保支付3.社保支付4.其他支付方式对于现金收入的管理,需要确定以下环节:1.现金收费制度:明确医院现金收费项目、收取方式、收费标准等;2.现金收银制度:确立医院现金收银相关规定,包括现金收银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现金清点制度等。
现金支出现金支出主要涉及到以下业务:1.医药采购2.医疗设备采购3.员工工资和福利4.投资和运营费用5.其他支出对于现金支出的管理,需要确定以下环节:1.采购管理:规定采购流程、抽标制度、采购审批制度等;2.支付管理:确立付款审批程序、付款现金清点、付款确认制度等。
医院单位现金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单位的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有部门、科室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单位现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
(二)安全第一原则:确保现金安全,防止现金被盗、遗失或损坏。
(三)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现金,降低现金持有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部门、科室及工作人员的现金管理职责,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医院单位现金收支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现金收入管理1. 各部门、科室应当设立专门的现金收入账户,对现金收入进行分类管理。
2. 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完整地记录在财务账簿上,确保账实相符。
3. 现金收入应当每日清点,确保现金数额准确无误。
4. 对于大额现金收入,应当采取转账、支票等非现金结算方式。
(二)现金支出管理1. 医院单位现金支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超预算支出。
2. 各部门、科室在发生现金支出时,应当填写《现金支出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现金支付。
3. 现金支出应当有明确的用途,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的事项。
4. 现金支出应当及时、完整地记录在财务账簿上,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章现金库存管理第五条医院单位现金库存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现金库存限额1. 医院单位现金库存限额由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
2. 各部门、科室的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二)现金库存管理1. 各部门、科室应当设立专门的现金库存柜,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 现金库存柜应当安装保险锁,确保现金安全。
3. 现金库存应当每日清点,确保现金数额准确无误。
4.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现金库存进行盘点,确保现金安全。
医院现金出纳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现金出纳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保障医院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涉及现金收支的部门、科室和个人。
第三条医院现金出纳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现金收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二)安全性原则:确保现金资金安全,防止贪污、挪用、盗窃等违法行为;(三)及时性原则:现金收支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医院经济活动;(四)责任制原则:明确现金出纳人员的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现金出纳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医院设立现金出纳机构,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核算等工作。
第五条现金出纳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具有中专(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财务管理知识;(三)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现金出纳人员应当实行定期轮岗制度,每2-3年轮换一次,轮岗期间不得担任原岗位的现金出纳工作。
第三章现金收支管理第七条医院现金收支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下列款项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一)超过国家规定现金支付限额的;(二)不属于现金支付范围的;(三)单位之间的往来款项;(四)其他依法不得以现金支付的款项。
第八条医院现金收支实行审批制度,下列款项支付应当经医院财务部门审批:(一)超过1000元的现金支出;(二)超过5000元的现金收入;(三)涉及医院重大经济利益的现金收支;(四)其他需要审批的现金收支。
第九条医院现金收支应当实行日清月结制度,现金出纳人员每日应当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收支平衡。
第十条医院现金收支应当使用统一的现金收据和付款凭证,并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
第十一条医院现金收支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医院资金使用、现金使用制度
医院资金使用、现金使用制度
一、医院资金使用制度:
1、严格按照资金的来源渠道使用资金,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
2、医院的支出要按预算规定和范围、内容、额度执行,不得随意开支。
3、医院的资金使用要讲求社会和经济效益,要精打细算,注意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4、医院的资金使用要讲求安全性。
医院的钱、财、物管理部门要忠于职守,经常检查安全防范情况,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在科室过夜留存。
钱、物比较集中的科室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确保财产安全。
5、医院的大项开支须报院长办公会集体审批。
二、医院现金使用制度:
1、库存现金核定限额为5000元,不得超过,凡超过核定限额的库存现金,必须随时存入银行。
2、建立健全现金使用帐目,帐款分管,互相监督,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情况,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3、医院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交存银行。
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的名义存入银行;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现金换取支票;不准保留帐外公
款。
不准坐支,套取现金。
4、全院职工都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若有违犯造成经济损失者,要根据不同情节分别作出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医院现金管理办法(标准版)
医院现金管理办法医院现金管理办法一.现金对于医院的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关系十分重大,并且在管理上也属于交易出现问题的项目。
因此,必须加强对现金的日常控制,才能有效地发挥现金的各项作用,促使医院健康的发展。
二.现金是指医院地库存现金,主要用于医院地日常零星开支。
三.现金的主管部门为医院财务科,财务科应设专职出纳员,在财务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对其他部门使用现金,财务科由现金监督和现金检查地权利。
四.现金使用范围: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劳务报酬。
2、备用金。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地差旅费。
4、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地零星支出。
5、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可以用现金支付地其他支出。
五、确保现金安全使用1、医院地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地库存限额,超过银行核定限额的现金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医院内部各部门的备用金,由财务科核定。
2、任何一项付款业务都应由原始凭证,由经办人员签字证明,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
3、有关凭证付讫后,应盖上“付讫”图章,以防重复付款。
对付讫地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由专人保管,防止付款凭证被盗、篡改的情况发生。
4、出纳、记帐、采购三方面地工作应分别由不同地经办人员分工负责,不能由一人同时兼任数职。
5、签发支票和应付应由二人分别盖章、相互监督。
6、对存出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应定期清理核对,及时清帐处理。
7、职工因故向单位借支现金,必须经院长同意后,方可借款,并按规定地期限内结算归还,超期未还的不管任何情况,财务科有权在其本人收入中先行扣除并按规定收取逾期利息。
8、本制度如有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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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现金管理办法
医院现金管理办法
一.现金对于医院的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关系十分重大,并且在管理上也属于交易出现问题的项目。
因此,必须加强对现金的日常控制,才能有效地发挥现金的各项作用,促使医院健康的发展。
二.现金是指医院地库存现金,主要用于医院地日常零星开支。
三.现金的主管部门为医院财务科,财务科应设专职出纳员,在财务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对其他部门使用现金,财务科由现金监督和现金检查地权利。
四.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劳务报酬。
2、备用金。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地差旅费。
4、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地零星支出。
5、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可以用现金支付地其他支出。
五、确保现金安全使用
1、医院地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地库存限额,超过银行核定限额的现金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医院内部各部门的备用金,由财务科核定。
2、任何一项付款业务都应由原始凭证,由经办人员签字证明,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
3、有关凭证付讫后,应盖上“付讫”图章,以防重复付款。
对付讫地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由专人保管,防止付款凭证被盗、篡改的情况发生。
4、出纳、记帐、采购三方面地工作应分别由不同地经办人员分工负责,不能由一人同时兼任数职。
5、签发支票和应付应由二人分别盖章、相互监督。
6、对存出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应定期清理核对,及时清帐处理。
7、职工因故向单位借支现金,必须经院长同意后,方可借款,并按规定地期限内结算归还,超期未还的不管任何情况,财务科有权在其本人收入中先行扣除并按规定收取逾期利息。
8、本制度如有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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