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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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总(2014年)429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总(2014年)429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三大类,具体划分如下:大型泵站、大型拦河水闸的工程等级划分标准参见附录1。

灌溉工程(1)指设计流量≥5m3/s的灌溉工程(工程等级标准参见附录1),灌溉工程(2)指设计流量<5m3/s的灌溉工程和田间工程。

(2)水利工程概算项目划分为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四部分。

具体划分如下:(3)各部分概算下设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

(4)本规定以后章节主要用于规范工程部分概算编制,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应分别执行相应编制规定,并将结果汇总到工程总概算中。

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3)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概算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

(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概算文件包括设计概算报告(正件)、附件、投资对比分析报告。

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包括: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等。

2.投资主要指标投资主要指标包括: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基本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以及砂石料等基础单价的计算依据。

(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

(4)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指标的采用依据。

(5)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6)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4.概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根据工程特性表编制,反映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是指在水利工程设计过程中,根据设计需求和工程特点,编制与工程规模、功能、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概算,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融资、招投标等提供依据。

以下是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的相关规定:一、编制依据: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施工技术要求、材料价目表等相关文件。

二、编制范围:水利工程设计概算应包括项目建设投资、设备购置、施工费用、其他费用等内容,并根据工程的性质和阶段,确定详细的项目划分。

三、编制原则: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应遵循准确、合理、经济、实用的原则,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和综合测算。

四、编制方法:水利工程设计概算可以采用单价法、工程量法、比例法、专项估价法等多种方法进行,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灵活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编制。

五、编制程序: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应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包括资料收集、计算分析、价格调查、编制汇总等环节,确保概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技术要求: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应按照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进行,包括工程结构、质量要求、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考虑,确保概算与实际工程相符。

七、价格确定: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应按照市场行情、价格指导价、规定的价格清单等资料,进行价格的确定,并考虑价格的波动和不确定因素。

八、资料保存: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过程应留有明确的记录和文件,包括原始资料的保存、计算过程的记录、编制文件的归档等方面,以备工程审核和监督检查。

九、质量控制: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应进行质量控制,包括审核和复核工作,确保概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十、文件报批: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完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批手续,包括上报设计单位、审批部门等,确保概算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随着人们对水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水利工程建设也日益重要。

而水利工程的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则是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本文将详细介绍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一、概述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前,根据设计需要,对该工程进行概估算,并编制出相应的报告或文件。

这一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标准,以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及合理使用水资源。

二、设计概估算基本要素1.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是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一个基本要素,指工程的形式和规模大小。

在设计概估算中,需要对工程规模进行详细测算和评估。

2. 工程定位工程定位是指工程所在地和地理位置。

在设计概估算中,需要对工程定位进行准确评估和选定。

3. 工程技术工程技术是指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来达成工程建设的目的。

在设计概估算中,需要对工程技术进行评估和确定。

4. 工程周期工程周期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时间。

在设计概估算中,需要对工程周期进行详细分析和预测。

5.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所需要的费用。

在设计概估算中,需要对工程造价进行详细测算和评估。

三、设计概估算编制程序1. 方案选择在进行概估算编制前,需要对多个方案进行评估和比较,确定最优方案。

2. 市场调查进行市场调查,了解相关工程建设的成本及市场情况,为后续的概估算编制提供依据。

3. 相关资料归集收集和整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资料,包括现有技术、行业标准等,为后续的概估算编制提供基础。

4. 概估算编制根据上述设计概估算的基本要素,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概估算编制工作。

5. 报告撰写在概估算编制完成后,需要根据编制规定和标准,制定相关的报告,包括概估算结果分析、费用构成分析等,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四、设计概估算编制的注意事项1.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设计概估算的准确性关键在于数据准确和详尽。

概估算编制过程中需要保证数据来源的准确和真实性。

2. 保持公正设计概估算过程中需要保持客观公正,不应受商业压力或利益驱动。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照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区分为三大类,详细区分以下:大型泵站、大型拦河水闸的工程等级区分标准拜见附录1。

3标准拜见附录 1),浇灌工程( 2)指设计流量 <5m3 /s 的浇灌工程和田间工程。

( 2)水利工程概算项目区分为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四部分。

详细区分以下:( 3)各部分概算下设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

( 4)本规定此后章节主要用于规范工程部分概算编制,建设征地移民赔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应分别履行相应编制规定,并将结果汇总到工程总概算中。

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照(1)国家及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颁发的有关法律法例、制度、规程。

(2)水利工程设计概 ( 估 ) 算编制规定。

(3)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概算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

(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本筹备方案。

(7)其余。

第二章概算文件构成内容概算文件包含设计概算报告(正件)、附件、投资对照剖析报告。

第一节概算正件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略工程概略包含:流域、河系,兴建地址,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部署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资料用量,施工总工期等。

2.投资主要指标投资主要指标包含: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年度价钱指数,基本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照(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照。

(2)人工估量单价,主要资料,施工用电、水、风以及砂石料等基础单价的计算依照。

(3)主要设备价钱的编制依照。

(4)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指标的采用依照。

(5)花费计算标准及依照。

(6)工程资本筹备方案。

4.概算编制中其余应说明的问题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依据工程特征表编制,反应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二、工程概算总表工程概算总表应汇总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赔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概算表。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三大类,具体划分如下:大型泵站、大型拦河水闸的工程等级划分标准参见附录1。

灌溉工程(1)指设计流量≥5m3/s的灌溉工程(工程等级标准参见附录1),灌溉工程(2)指设计流量<5m3/s的灌溉工程和田间工程。

2、水利工程概算项目划分为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四部3、各部分概算下设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

4、本规定以后章节主要用于规范工程部分概算,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应分别执行相应编制规定,并将结果汇总到工程总概算中。

第二节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概算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概算文件包括设计概算报告(正件)、附件、投资对比分析报告。

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工程概算包括: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等。

2、投资主要指标投资主要指标包括: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基本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以及砂石料等基础单价的计算依据。

(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

(4)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指标的采用依据。

(5)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6)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4、概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根据工程特性表编制,反映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三大类,具体划分如下:大型泵站、大型拦河水闸的工程等级划分标准参见附录1。

灌溉工程(1)指设计流量≥5m3/s的灌溉工程(工程等级标准参见附录1),灌溉工程(2)指设计流量<5m3/s的灌溉工程和田间工程。

2、水利工程概算项目划分为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四部3、各部分概算下设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

4、本规定以后章节主要用于规范工程部分概算,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应分别执行相应编制规定,并将结果汇总到工程总概算中。

第二节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概算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概算文件包括设计概算报告(正件)、附件、投资对比分析报告。

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工程概算包括: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等。

2、投资主要指标投资主要指标包括: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基本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以及砂石料等基础单价的计算依据。

(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

(4)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指标的采用依据。

(5)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6)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4、概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根据工程特性表编制,反映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水总(2014)429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总(2014)429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三大类,具体划分如下:大型泵站、大型拦河水闸的工程等级划分标准参见附录1。

灌溉工程(1)指设计流量≥5m3/s的灌溉工程(工程等级标准参见附录1),灌溉工程(2)指设计流量<5m3/s的灌溉工程和田间工程。

(2)水利工程概算项目划分为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1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四部分。

具体划分如下:(3)各部分概算下设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

(4)本规定以后章节主要用于规范工程部分概算编制,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应分别执行相应编制规定,并将结果汇总到工程总概算中。

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2(3)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概算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

(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7)其他。

3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概算文件包括设计概算报告(正件)、附件、投资对比分析报告。

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包括: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等。

2.投资主要指标投资主要指标包括: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基本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以及砂石料等基础单价的计算依据。

(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

(4)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指标的采用依据。

(5)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4(6)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4.概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根据工程特性表编制,反映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
(7)鱼道工程。根据枢纽建筑物布置情况,可独立列项。与拦河坝相结合的,也可作为 拦河坝工程的组成部分。
(8)交通工程。包括上坝、进厂、对外等场内外永久公路、桥涵、铁路、码头等交通工 程。
(9)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为生产运行服务的永久性辅助生产建筑、仓库、办公、生活及 文化福利等房屋建筑和室外工程。
(10) 其他建筑工程。包括内外部观测工程,动力线路(厂坝区),照明线路,通信线路, 厂坝区及生活区供水、供热、排水等公用设施工程,厂坝区环境建设工程,水情自动测报工 程及其他。
4、概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6工程概算总表
二、工程部分概算表
1、概算表
(1)总概算表
(2)建筑工程概算表
(3)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4)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5)施工临时工程概算表
(6)独立费用概算表
(7)分年度投资表
(8)资金流量表
2、概算附表
(1)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
(二)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
指供水、灌溉、河湖整治、堤防修建与加固工程。包括供水、灌溉渠(管)道、河湖整 治与堤防工程、建筑物工程(水源工程除外)。
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
(1)供水、灌溉渠(管)道、河湖整治与堤防工程。包括渠(管)道工程、清淤疏浚工 程、堤防修建与加固工程等。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 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 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 1998] 15 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总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水库枢纽工程水电站其他大型独立建筑物水利工程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引水工程及河湖整治工程河道工程堤防工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水库水电站工程部分其他大型独立建筑物供水工程水利工程概算灌溉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移民和环堤防工程境部分堤防工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水总(2014)429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总(2014)429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三大类,具体划分如下:大型泵站、大型拦河水闸的工程等级划分标准参见附录1。

灌溉工程(1)指设计流量≥5m3/s的灌溉工程(工程等级标准参见附录1),灌溉工程(2)指设计流量<5m3/s的灌溉工程和田间工程。

(2)水利工程概算项目划分为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四部分。

具体划分如下:(3)各部分概算下设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

(4)本规定以后章节主要用于规工程部分概算编制,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应分别执行相应编制规定,并将结果汇总到工程总概算中。

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3)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概算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

(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容概算文件包括设计概算报告(正件)、附件、投资对比分析报告。

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包括: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等。

2.投资主要指标投资主要指标包括: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基本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以及砂石料等基础单价的计算依据。

(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

(4)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指标的采用依据。

(5)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6)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4.概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根据工程特性表编制,反映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水总(2014)429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总(2014)429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三大类,具体划分如下:大型泵站、大型拦河水闸的工程等级划分标准参见附录1。

灌溉工程(1)指设计流量≥5m3/s的灌溉工程(工程等级标准参见附录1),灌溉工程(2)指设计流量<5m3/s的灌溉工程和田间工程。

(2)水利工程概算项目划分为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1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四部分。

具体划分如下:(3)各部分概算下设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

(4)本规定以后章节主要用于规范工程部分概算编制,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应分别执行相应编制规定,并将结果汇总到工程总概算中。

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2(3)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概算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

(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7)其他。

3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概算文件包括设计概算报告(正件)、附件、投资对比分析报告。

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包括: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等。

2.投资主要指标投资主要指标包括: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基本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以及砂石料等基础单价的计算依据。

(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

(4)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指标的采用依据。

(5)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4(6)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4.概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根据工程特性表编制,反映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
3.跨地区建设项目的人工预算单价可按主要建筑物所在地确定,也可按工程规模或投资比例进行
综合确定。
二、材料预算价格 1.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对于用量多、影响工程投资大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木材、水泥、粉煤灰、 油料、火工产品、电缆及母线等,一般需编制材料预算价格。 计算公式为: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 (1+采购及保管费率) +运输保险费 (1)材料原价。按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大型物资供应公司、材料交易中心的
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自设水泵供冷却水)
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 水泵组(台)时总费用 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 K
(1
厂用电率)
(1 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 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
柴油发电机供电如采用循环冷却水,不用水泵,电价计算公式为: 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
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 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 K
式中 K-能量利用系数,取 0.70~0.85 供风损耗率取 6%~10%
单位循环冷却水费 0.007 元/m3 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 0.004~0.005 元/m3 四、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应根据《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对于定额缺项的施工机械,可补充编制台时费定额。 五、砂石料单价 水利工程砂石料由施工企业自行采备时,砂石料单价应根据料源情况、开采 条件和工艺流程计算,并计取间接费、利润及税金。 砂、碎石(砾石)、块石、料石等预算价格较高时,应按基价 70 元/m3 计入工 程单价参加取费,预算价格与基价的差额以材料补差形式进行计算,列入单价表 中并计取税金。 六、混凝土材料单价 根据设计确定的不同工程部位的混凝土标号、级配和龄期,分别计算出每立 方米混凝土材料单价,计入相应的混凝土工程概算单价内。其混凝土配合比的各 项材料用量,应根据工程试验提供的资料计算,若无试验资料时,也可参照《水 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附录混凝土材料配合表计算。 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其材料单价应按基价 200 元/m3 计入工程单价参加取 费,预算价格与基价的差额以材料补差形式进行计算,列入单价表中并计取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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