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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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摘要]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促进检察事业大发展,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的共识。文章阐述了检察文化的概念和内涵,分析了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价值和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存在的四个问题,说明了检察文化建设应当从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管理文化三个方面入手,并就基层检察院如何开展好检察文化建设提出了七点建议。

[关键词]检察文化;建设;制度

一、检察文化的概念和内涵

在传统的思维和习惯中,人们认为检察文化就是指检察机关开展文学艺术、文体活动、调研宣传等活动,其实,这只是检察文化的一种初浅的表现形式而已。检察文化渗透在检察机关以及其组成人员的一切活动之中,是一个复杂而有机的系统。当前普遍的观点认为,检察文化应当把价值、理念、制度、形式、载体等丰富的文化符号、文化内容涵盖进来,构造出立体式、全方位的大文化建设格局。

[1]故笔者认为,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长期的法律监督工作实践和内部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检察机关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规章制度以及与之相关的物质载体的总和。

从结构上看,检察文化应当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管理文化三个方面,其中,物质文化是检察文化的基础,精神文化是检察文化的核心,管理文化是检察文化的保障。[2]检察文化中的物质文化是指检察机关为实现其职能,通过依法实施法律监督而在工作中创造出的物质文化的总和。管理文化是指检察机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精神文化是指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活动、教育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检察特色的意识形态和价值理念,是检察人员素质、个性、精神面貌的集中反映。

二、检察文化建设的价值体现

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价值体主要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能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检察文化所包含的价值观念和执法理念能引导检察干警从较高层次上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宗旨与发展前景,把检察干警的思想统一到检察工作所确立的总体目标上来,使检察干警自觉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工作,保障检察干警的个体行为及检察机关的整体行为沿着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健康发展。

(二)能培养干警廉洁自律的能力,规范其执法行为

开展检察文化建设,能够培养检察干警廉洁自律的能力,通过道德规范、行

为准则对检察干警的思想、心理和行为进行约束,通过文化氛围的熏陶把相关的执法准则、规章制度潜移默化为检察干警的个人行为准则,使其能够自觉约束个体的执法行为。

(三)能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检察文化使检察干警在同一类型和模式的文化氛围中得到教育,从而以相同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在不同层次上使检察干警联系起来、聚集起来,使整个检察队伍因同一的文化渊源而形成一种强大的、向心的凝聚力。当检察文化被全体检察干警认同后,它就会把干警们的认识、理想、信念进行整合,使他们组织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建立牢固的团队意识,产生“我们以检察事业为荣”的强烈自豪感和归属感,一起为检察事业努力拼搏。

(四)能有效激励干警奋发向上的精神

着眼于人的发展和提高人的素质,通过营造文化氛围促进人的素质的提高,进而达到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目的,是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追求。[3]由于检察文化崇尚以人为本,尊重个人的发展需求,从而容易在检察干警的内心深处产生共鸣,激励他们既是为了检察事业也是为了个人发展而奋发向上。

三、基层检察院开展好检察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许多基层检察院要开展好检察文化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对检察文化建设缺乏正确认识

不少基层检察院对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认识还比较肤浅,没有充分调研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没有深刻理解检察文化的内涵和价值。主要有两种错误观点:一是检察文化建设无用论。认为检察文化建设是务虚的东西,对检察工作的开展没有多大价值,可有可无,缺了它并不影响检察工作;二是检察文化建设无关论。认为检察文化建设是政治思想的范畴,是领导和政工部门的事情,与一线业务工作无关,而采取旁观态度,不积极参与,也不反对。

(二)只注重检察文化的物质外在形式,忽视检察文化的精神内涵

不少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主要还停留在开展文体活动、文艺创作的感性阶段,一味强调发展机关环境和娱乐文化,资金用在美化机关环境、建设文化活动设施上面,搞“形象工程”,忽略了物质文化只是检察文化的载体,精神文化才是检察文化的核心内涵。这样,单纯的物质文化建设就失去了文化建设的意义。

(三)盲目模仿,检察文化特色不明显

检察文化既有共性的一面,也应有其鲜明的个性特征,这正是检察文化具有无限的生命力,对检察干警具有巨大的号召力、感召力的根源所在。而一些基层检察院没有对检察文化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和规划,照搬照抄其他先进基层检察院的成功经验,未注重体现自身的特点、历史渊源和发展趋势,趋于一般化,个性特征不明显。

(四)受基本条件限制,整体文化环境偏差

多数基层检察院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干警学历偏低,高素质、高学历的年轻人才少,经费也比较紧缺。受这些基本条件的限制,干警的执法观念陈旧,不思变革和进取,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的进程较慢,而经费紧缺也导致物质文化基础薄弱。

四、基层检察院应当如何开展好检察文化建设

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且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借鉴,需要基层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悉心经营,不断总结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取得阶段性成绩。

(一)解放思想,达成共识

首先,基层检察院要从思想根源上摒弃“检察文化建设无用论”和“检察文化建设无关论”的错误观点:一是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警认识到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教育引导,使广大干警意识到检察事业是全体干警的事业,引导他们以主人翁的态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参与到检察文化建设中来。其次,要树立共同的价值追求和执法理念。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使全体干警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明确自身所肩负的神圣使命,从而树立正确的共同的执法理念。(二)精心规划,加强领导

要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立足自身的检察文化建设现状,着眼于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精心谋划检察文化的阶段性发展目标,确定具体思路,制定发展纲要和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进展情况不断修正方案,保障检察文化建设扎实、有序、健康地开展。要成立检察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院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政工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广大干警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总结经验,学习先进

要总结以往在检察文化建设上的成功经验,也要发现自身的不足之处,看到与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差距。要借鉴其他先进基层检察院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成功作法,但不能生搬硬套,而是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集思广益,循序渐进,摸索出一套有地方特色的检察文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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