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大连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项目及补偿标准20615
大连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项目及补偿标准20615 大连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项目及补偿标准居住房屋补偿安置(一)货币补偿1、搬迁补助费依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1款规定,一次性支付每户搬迁补助费800元(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为计户单位)。
2、安置补助费依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3款规定,一次性支付每户安置补助费1000元。
3、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煤气设施补偿费依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拆迁人因房屋拆迁发生的电话(含网络)迁移费、有线电视迁移费以及对有偿取得煤气设施费用的补偿,由拆迁人承担。
4、有照房屋货币补偿金依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规定,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类区、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结算货币补偿金额。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市内区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低于规定的拆迁住宅房屋最低货币补偿标准的,按最低货币补偿标准补偿;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格高于规定的拆迁住宅房屋最低货币补偿标准的,按市场评估价格补偿。
拆迁住宅房屋,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每户原住房建筑面积不足规定的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补贴标准的,拆迁人应按增加的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贴。
随着2008年2月,大连市公布了“新普通商品房标准”,该新标准普遍上调了级地标准:一级地、二级地10000元/平方米;三级地、四级地8000元/平方米;五级地、六级地7000元/平方米;七级地以上6000元/平方。
考虑到保护被拆迁人不因拆迁造成居住水平降低的原则,部分地区正在研究采用重置新建商品房价格扣减结构成本差价方法计算补偿金,相信政府会尽快出台政策重新调整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标准。
5、公有租赁房屋依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租赁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 [2010] 168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 [2010] 168号)大政办发 [2010] 16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完善征地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一、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 "补偿名称" 补偿类别单位 "补偿标准(元)" 说明 "房屋 " 楼房平方米 1200 捣制房平方米 1000 一等房:(1)钢筋混凝土屋顶;(2)基础和墙体由毛石、砖、水泥砂浆砌筑;(3)有地梁、圈梁、和承重梁;(4)外墙粘大政办发[2010] 16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完善征地政策体系,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 [2010] 2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补偿标准为全市征收集体土地时动拆迁地上附着物的指导补偿标准,所列补偿项目为有共性、较普遍的项目。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可在该指导价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本标准;对本补偿标准未能覆盖的补偿项目,可进行补充、完善和调整,并报市政府备案。
二、超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规定补偿项目范围的,可参照功能和结构相近项目予以补偿;无法参照或因特殊原因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确认补偿标准。
三、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应按照当地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四、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五、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每3年调整一次,由市国土房屋局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本补偿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凡在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均适用本意见。
二、市政府负责全市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国土房屋局为市房屋征收部门,其工作机构为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旧城区改建及其他储备项目的土地收储工作。
市内四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先导区管委会等市政府派出机构,根据市政府的授权,负责本辖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市房屋征收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年度房屋征收计划;(二)起草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三)指导、监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四)组织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人员上岗培训;(五)编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六)审核房屋征收项目是否属于公共利益需要;(七)受市政府委托,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八)受市政府委托,审查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补偿安置方案;(九)拟定全市房屋征收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并报市政府批准;(十)监督征收补偿费用的存储和使用;(十一)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十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和跨区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1.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进行调查登记;2.组织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3.委托评估机构对征收补偿事项进行评估;4.受市政府委托,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认定和处理;5.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6.受市政府委托,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听证;7.受市政府委托,对房屋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8.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9.拟定补偿决定,并报市政府批准。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连市⽢井⼦区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农村集体⼟地,⼀般有三项补偿,即⼟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外就是需安置农民的社保统筹。
⽬前,全国征收农村集体⼟地,已经⼴泛推⾏区⽚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所谓区⽚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政区根据⼟地利⽤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地范围,依据地类、产值、⼟地区位、农⽤地等级、⼈均耕地数量、⼟地供求关系以及当地经济发展⽔平和城镇居民最低⽣活保障⽔平等因素划分区⽚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简单地说,区⽚综合地价包含了征地补偿中的⼟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
区⽚综合地价加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就是国家征收集体⼟地应该给予的补偿。
辽宁省国⼟资源厅已于2015年12⽉30⽇发布了《关于实施征地区⽚综合地价的通知》(辽国⼟资发
〔2015〕339号),公布了全省征地区⽚地价,接下来,我们就看⼀看辽宁省⼤连市⽢井⼦区征地区⽚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本征地区⽚综合地价是指法律规定征收农⽤地的⼟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
建设⽤地、未利⽤地以此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建设⽤地1.0;未利⽤地0.8。
在实施征地中不得降低补偿标准。
⼆、被征⼟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应另⾏补偿,补偿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订。
三、依法征收按照家庭承包⽅式承包的⼟地,征地补偿费的80%归被征地农户,20%归集体经济组织;征收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其他⽅式承包的⼟地,征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使⽤。
若当地⼈民政府更新征地补偿标准,以政府更新⽂件为准。
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
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土地附着物是指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林木、农作物、水利设施、道路、桥梁等附着在土地上并与土地有机联系的物体。
在土地征收或者征用时,需要对土地附着物进行补偿。
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是土地征收或者征用的重要内容之一,合理的补偿标准可以保障土地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征收或者征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对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其建筑面积、结构类型、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
一般来说,建筑面积越大、结构类型越复杂、使用年限越长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其补偿标准也应当相应提高。
同时,还应当考虑到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功能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于对周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其补偿标准也应当相应提高。
其次,对于树木、林木、农作物等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其数量、品种、年龄、产量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
一般来说,数量越多、品种越多样化、年龄越大、产量越高的树木、林木、农作物,其补偿标准也应当相应提高。
同时,还应当考虑到这些附着物对土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对于对土地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树木、林木、农作物,其补偿标准也应当相应提高。
再次,对于水利设施、道路、桥梁等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其规模、功能、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
一般来说,规模越大、功能越重要、使用年限越长的水利设施、道路、桥梁,其补偿标准也应当相应提高。
同时,还应当考虑到这些附着物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于对土地利用有重大影响的水利设施、道路、桥梁,其补偿标准也应当相应提高。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在确定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权益人的意见,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保障其合法权益。
同时,还应当充分考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资源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确保土地征收或者征用工作的合法、合理、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是土地征收或者征用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合理的补偿标准可以保障土地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征收或者征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旅顺口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
附件:旅顺口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一、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二、水利设施补偿三、电力、电信设施补偿四、林木、果树、苗木补偿(一)自然林木补偿(二)苗木补偿(三)果树补偿五、畜牧补偿(一)补偿原则1、饲养场和饲养户需在调查评价前,向项目单位出具动物防疫合格证等证明。
2、各类畜禽(犬类不予补偿)按品种、体重、使用价值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作价予以应激补偿或收购。
补偿或收购时,项目单位需将畜禽统一收回、处理。
3、水貂、狐、貉等野生经济动物如在妊娠期间实施搬迁,应实行买断补偿。
4、对于整建制征收的饲养场和饲养户,项目开发单位需按市场价格予以收购。
5、在征占区域内,自政府发布征收令起,被项目单位、动迁部门、畜禽检疫部门等认定为恶意新增的畜禽不予补偿。
(二)畜禽应激反应损失及补偿标准单位:% 品种泌乳率增重率产蛋率流产率死亡率猪80 10 5奶牛10 10 1黄牛 5 10 1奶山羊10 10 1绵羊80 10 1绒山羊80 10 1蛋鸡80 20 10肉鸡80 20鸭、鹅80 20 10 貂、狐、貉75 25 兔10 10 马、驴10 1六、农用车辆补偿相关手续齐全的、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农用车辆,按其折旧价格的70%支付补偿费,其他车辆不予补偿。
七、其他事项1、房前屋后及庭院(含小块园地、自留地)无论是否种植果木,以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为依据,每户补偿3万元。
老栽果木(违规部分果木除外)以评估机构确认为准,进行补偿;2、本文件发布之日前栽植的符合生产要求的老果园,以每亩6万元为最低补偿标准。
对新栽、抢栽果木口粮田和无果木口粮田一律按5万元/亩给予补偿(以上补偿中违规部分果木除外);3、各类果树数量以调查评价时现地数量为准,但最高补偿株数为111株/亩(蓝莓、树莓、葡萄除外),超出部分不予补偿;4、各类果木的各项生产管理应符合果木生产管理标准,对于死树及无树冠、无结果枝等无生产价值果木不予补偿;5、在征收项目区域内,新栽、抢栽的果木及私开荒地内栽植的果木一律不予补偿;6、补偿标准中提到的果木补偿标准为露天果木补偿标准,若遇温室类果木,则补偿标准上浮同类露天果木补偿价格的0.5倍。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等费用,按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进行测算,制定符合当地物价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二、征地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1、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2、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3、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5、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三、征地属于哪个部门
土地征收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国土资源局简称国土局,其职责之一就是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
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最新大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Pure thoughts can make the smallest actions nobl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大连市征地补偿标准年是多少?导读:大连市征地补偿标准2020 年最高是每亩37万。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
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此为基础按相关系数调整。
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比照该区域内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补偿。
一、大连市征地补偿标准2020年是多少?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土地补偿费怎么管理和使用?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
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
综上所述,大连市经济发展水平高,政府部门在征用农村土地的时候,会给农民一笔补偿。
大连市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土地类别和划分的区块执行,其中市区最高是每亩地37万。
大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凡在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均适用本意见。
二、市政府负责全市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国土房屋局为市房屋征收部门,其工作机构为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旧城区改建及其他储备项目的土地收储工作。
市内四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先导区管委会等市政府派出机构,根据市政府的授权,负责本辖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市房屋征收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年度房屋征收计划;(二)起草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三)指导、监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四)组织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人员上岗培训;(五)编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六)审核房屋征收项目是否属于公共利益需要;(七)受市政府委托,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八)受市政府委托,审查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补偿安置方案;(九)拟定全市房屋征收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并报市政府批准;(十)监督征收补偿费用的存储和使用;(十一)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十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和跨区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1.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进行调查登记;2.组织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3.委托评估机构对征收补偿事项进行评估;4.受市政府委托,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认定和处理;5.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6.受市政府委托,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听证;7.受市政府委托,对房屋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8.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9.拟定补偿决定,并报市政府批准。
2023大连 拆迁补偿安置通用协议
大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背景介绍拆迁补偿安置是指当城市发展需要,政府依法对特定区域进行拆迁,并向被拆迁人提供相应的补偿和安置,以确保其基本生活权益不受侵犯。
大连作为中国重要的沿海城市之一,城市发展速度较快,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大连的城市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
二、协议内容1. 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大连市制定了相应的拆迁补偿标准,以确保被拆迁者能够合理获得补偿。
补偿标准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类型、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计算,同时考虑被拆迁人的实际损失情况。
2. 安置政策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大连市政府会为被拆迁人提供相应的安置政策。
根据被拆迁者的实际情况,政府可以提供购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来安置被拆迁人,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3. 协议签订和执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被拆迁人与政府之间的法律文件,双方应当在合法、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签订协议。
协议的内容应当明确补偿标准、安置政策、签订方式、履行期限等重要内容。
同时,双方还应当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三、协议的重要性1. 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能够有效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明确补偿标准和安置政策,确保被拆迁人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和合适的安置,避免因拆迁而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2. 规范拆迁补偿安置程序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执行,具有明确的程序及相关的法律依据,能够使拆迁和补偿安置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同时,协议的签订过程中,能够为被拆迁人提供信息透明、公正公平的平台,确保协议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 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能够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地资源、空间布局和城市更新等方面的支持。
通过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政策,能够在保障被拆迁人权益的同时,促进城市的规划与发展,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结大连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于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规范拆迁补偿安置程序、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最新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You don't have that many viewers, don't be so tired.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辽宁征地补偿标准年是怎么规定的辽宁年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在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共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7倍赔偿,其他项目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倍到十倍赔偿,征用林地按照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到6倍赔偿。
辽宁征地补偿标准年是怎么规定的?(一)在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7倍;其他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第二十四条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一)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农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
(二)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
(三)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未利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补偿。
(四)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补偿。
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大连普湾新区征地动迁补偿办法
大连普湾新区征地动迁补偿办法大连普湾新区征地动迁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地动迁补偿行为,维护动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大连普湾新区区域内实施征地动迁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征地动迁,是指大连普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称管委会)因发展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用集体土地,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另行安置的行为。
第四条征地动迁补偿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协商和据实评估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人给予补偿。
第五条管委会根据项目需要,成立征地动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管委会征地动迁补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区的征地动迁补偿工作。
相关街道办事处、镇、工业园区(以下称街镇)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动迁补偿的实施工作。
第六条征地动迁补偿对象为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人、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对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存在合法租赁关系的承租人,由使用权人负责与其解除租赁关系。
第二章补偿程序第七条对收回国有土地涉及的房屋拆迁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有关规定实施。
第八条领导小组依据规划红线和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动迁工作方案,报管委会审批后予以公告。
最新最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征地补偿标准
No one's life is smooth sailing, and no one knows how to grow from birth. It is through constant tempering thatwe learn to grow.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土地只有一类:补偿标准:区片价:115000元/亩;建设用地:115000元/亩;未利用地:9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年1月1日起执行。
专业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土地只有一类:区片范围:铁山街道:中牙户嘴村、南牙户嘴村、北牙户嘴村、金家村、张家村、郭家村、张家沟村、王家村、杨树沟村、对庄沟村、韭菜房子村、柏岚子村、牧羊城村、大兴村;经济开发区(江西街道):江西村、小潘家村、大潘家村、隋家村、高家村、董家村、太平沟村、三洋村、后三羊村、方家村、羊头洼村、大口井村;水师营街道:水师营村、三八里村、火石岭村、前夹山村、大王村、西沟村、寺沟村、小南村;龙头街道:龙头村、东北山村、姜家村、大八里村、王家村、郭家沟村、盐厂新村;双岛湾街道:张家村、台山西村、大甸子村、艾子口村、曲家村、胡家村、山头村;北海街道:沙包村、泥河村、李家沟村、北海村、袁家沟村;长城街道:周家村、刘钟村、李家村、赵家村、长岭子村、黄家村、曹家地村;三涧堡街道:东泥河村、土城子村、曹家村、洪家村、许家窑村、韩家村、石灰窑村、小黑石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115000元/亩;建设用地:115000元/亩;未利用地:92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大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大连市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12.30
•【字号】大政办发〔2018〕204号
•【施行日期】2018.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标准化
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大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
价标准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20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5〕2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及时完成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的函》(辽国土资函〔2018〕180号)要求,各区市县、先导区完成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调整工作。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调整后的大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30日。
耕地附着物补偿标准
耕地附着物补偿标准耕地附着物是指在农业生产中,土壤中的有机质、无机质、微生物和微生物代谢物等对土壤肥力的贡献,以及对土壤结构、土壤水分、土壤通气性等土壤物理性质的影响。
耕地附着物是耕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土壤生态系统平衡和保障农业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于因城市化、工业化等原因导致的耕地减少和耕地质量下降,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偿和保护。
为了保护和补偿耕地附着物,我国制定了相应的耕地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耕地附着物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因征收、征用、占用耕地导致的耕地附着物损失,需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应当根据耕地附着物的类型、数量、质量以及对土壤肥力、土壤结构、土壤水分等方面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补偿。
同时,还应当考虑当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农业生产水平、土地资源承载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补偿标准,确保补偿金额合理、公平。
其次,对于耕地附着物的保护和修复,需要建立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耕地附着物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耕地附着物损失的问题。
同时,还应当加强对耕地的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推广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减少对耕地附着物的破坏,促进耕地附着物的恢复和修复。
再次,对于耕地附着物的保护和补偿,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国家应当加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耕地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和程序,规范征收、征用、占用耕地的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最后,对于耕地附着物的补偿标准,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农民对耕地附着物保护的重视和认识,促进农民依法维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耕地附着物是耕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和补偿耕地附着物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应当加强对耕地附着物的保护和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建立健全的补偿标准和程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大连征地补偿标准有多高?
Seeing oneself is not, the door of all goodnes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大连征地补偿标准有多高?导读: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一、大连征地补偿标准有多高?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该怎么办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
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
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对于土地上的建
筑物、农作物、果树等附着物所进行的补偿标准。
土地附着物补偿
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建筑物的补偿标准。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涉及到建
筑物的补偿标准通常是按照建筑物的评估价值进行补偿。
评估价值
是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得出的,主要考虑建筑物的使用年限、结构、面积等因素。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建筑
物的实际价值,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其次,对于农作物、果树等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在土地征收过
程中,农民种植的农作物、果树等附着物也需要得到合理的补偿。
补偿标准通常是按照附着物的实际产量和市场价格进行计算,确保
农民能够得到与实际损失相符的补偿。
同时,对于已经成熟但尚未
收获的农作物,也应当进行补偿,避免因征收而导致农民的实际损失。
另外,对于临时性建筑物、设施等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在土地
征收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临时性的建筑物、设施等附着物,这些附着物的补偿标准通常是按照其实际造价进行补偿。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附着物的使用年限、残值等因素,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总的来说,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同时,需要加强对于补偿标准的执行监督,确保补偿标准的落实到位。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大连金州新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大连金州新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大金管发【2011】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连金州新区(以下简称新区)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内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保障公共利益,征收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内住宅房屋,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新区土地房屋局作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新区管委会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新区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辖区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新区管委会、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二章征收决定第七条根据新区发展规划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新区管委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八条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专项规划。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核准的动迁量,测算出动迁资金预算,并经审计、监察、财政部门初审同意后,由街道办事处请示新区管委会拨付征收补偿资金。
征收补偿费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因招商引资项目急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报请管委会提前借款用于房屋征收工作。
第九条新区管委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在我国大连农村拆迁如何补偿
在我国大连农村拆迁如何补偿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辽宁省的大连在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港口城市,目前大连已经发展成为了我国的新一线城市。
当然,大连市政府也并没有忽略掉对于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现在大连就已经有很多的农村的村貌在政府的统筹规划下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而有部分村民也是比较关心在我国大连农村拆迁如何补偿?在我国大连农村拆迁如何补偿?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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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一、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
二、水利设施补偿
三、电信设施补偿
四、林木补偿
667株以上部分不予补
偿)
(亩栽334-667株单株
说明:
1. 果树原则上每亩地最高补偿株数为111株(蓝莓、树莓、葡萄除外),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2.房屋实际测量建筑面积小于房屋产权执照登记面积的,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补偿;房屋实际测量建筑面积大于房屋产权执照登记面积的,所超出面积按同类标准的50%予以补偿。
3.上述补偿标准中提到的果木补偿标准为露天果木补偿标准,若遇温室大棚类果木,则补偿标准上浮同类露天果木补偿价格的1.5-2倍。
4.电力设施补偿标准,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涉及规范以及有关规定额标准,由有资质的专业设计部门进行动迁改造设计,由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动拆迁改造施工,并编制动拆迁改造预算,经大连市财政预算审核中心审核,审核后的决算值作为补偿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