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完整版)
广东xxxxxx有限公司文件广xxx字(20xxx) 号签发人:xxxxxx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行为, 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政策及管理操作流程,其主要内容涉及:人力资源规划和计划、招聘、培训、考核、调动、借调、工作轮换、辞职、辞退、裁员、薪酬与福利、劳动合同与考勤等。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公正公开、适才适用、依法管理”的原则,按照《分权手册》由综合管理部和各部门共同组成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第四条人力资源规划是通过了解公司内外部信息,预测、分析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状况,制订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发展目标与实施策略,支持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是其他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指导方针。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于每年的10月份编制部门下一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内容应包括:部门年度组织架构设置、部门职责、员工岗位工作职责及素质标准、人才需求预测及配置计划、定岗定编定员明细表、员工培训需求计划等。
每年6月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当年规划进行调整。
第六条人力资源规划流程:提案(各部门)→汇总(人力资源主管)→审核(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总经理) →必要时备案(集团)。
第三章专业人员的招聘第七条人力资源需求、招聘计划分以下几类:(1)毕业生需求计划:每年9月由各部门提出对下一年度毕业生的需求,报综合管理部汇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并报股份公司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统筹。
(2)年度专业人员整体需求、招聘计划: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于每年9月份提出,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3)月度专业人员需求、招聘计划:根据年度计划分解而成,各部门须于每月25日前提出下一月度招聘需求(填写《招聘申报表》),报综合管理部。
附表:《招聘申报表》、《员工需求计划审批表》第八条应届毕业生的接收工作由集团股份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具体参照集团相关文件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1.05.25•【文号】人社部发[2011]62号•【施行日期】2011.05.25•【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现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录用公务员,是指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被录用到机关工作,且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除本办法规定外,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培养第五条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养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养锻炼,使其尽快胜任录用职位工作。
第六条招录机关应当按照职位要求明确新录用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帮助其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第七条招录机关应当在试用期内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根据需要安排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参加机关组织的培训。
第三章考核第八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入职、晋升、调动、离职等人力资源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职业道德和企业文化,倡导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公司应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流程和标准,并及时进行修订,确保其合理、科学、有效。
第五条公司应按照市场化、法制化、专业化的要求,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考核、激励和保障,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公司应严格按照职位要求和招聘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开展招聘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第七条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招聘信息,吸引优秀人材应聘。
第八条公司应开展专业的招聘面试,确保录用人员具备岗位所需素质和能力。
第九条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录用程序和标准,并及时记录并归档相关信息。
第十条公司应在招聘、录用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应聘人员合法权益。
第三章岗位晋升与调动第十一条公司应通过岗位晋升和调动,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机会,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合理的岗位晋升和调动程序和标准,并及时记录并归档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公司应依据员工业绩、能力、潜力等因素,公正、公平地进行岗位晋升和调动。
第十四条公司应在实施岗位晋升和调动时,尊重员工意愿和个人发展规划,做到信息公开、精准衔接。
第四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十五条公司应制定全面、有针对性的员工培训计划和方案,做到分类培训、定期培训和个性化培训。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培训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员工自主学习和持续发展。
第十七条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的岗位晋升和调动渠道,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
第五章薪酬与福利第十八条公司应制定合理、公正、透明的薪酬体系和奖惩机制,确保员工薪酬合理、可持续增长。
第十九条公司应优化福利政策和待遇标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材,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准确掌握公司人力资源状况,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作用,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直属项目部对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硬件、网络和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信息资源、信息用户和规章制度组成的以处理信息流为目的,并且应用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人机一体化系统。
信息系统是人力资源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工具,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都应掌握并较好地使用这一工具,做到人员信息准确、业务流程顺畅。
第四条信息系统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维护、授权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及权限管理第五条信息系统管理职责和管理模式(一)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信息系统的安装、管理、检查、指导以及与系统项目组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二)公司各单位对信息系统的应用实行归口管理,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负责。
各单位所属项目对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权限,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公司各直属项目部对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权限,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和设置。
第六条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权限(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设置一名信息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设置和调整所属各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员的权限,刷新系统组织机构,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对各单位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公司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指定专人作为信息系统管理员和业务人员,分别负责系统管理和其他业务工作。
公司各单位要及时维护、更新员工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全面;同时要及时解决项目用户在业务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公司反映(填写《系统问题反馈单》,见附件1)。
(三)公司各直属项目部不设系统管理员,每个项目设置一个账号用于各项业务操作。
(四)各级人力资源业务人员(含项目操作人员)应在各自的权责范围内使用系统,及时在系统内进行业务操作,维护与本业务有关的信息数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12.22•【字号】渝人社发〔2021〕57号•【施行日期】2021.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规范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化就业、更好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6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区县(自治县)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抓好组织落实。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2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与认定第三章政策扶持第四章运营管理第五章绩效评估第六章附则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有关要求,规范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及管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服务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市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按照“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服务人才”的功能定位,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建设的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与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于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发展园区。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是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第四条人力资源管理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和谐、激励和择优。
第五条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六条招聘管理包括招聘计划的制定、招聘渠道的选择、招聘流程的设计、招聘人员的筛选和录用等。
第七条招聘计划应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和人力资源需求进行制定,并经企业高层审批。
第八条招聘渠道的选择应根据招聘需求和目标群体的特点进行科学选择,包括内部招聘、外部招聘、社会招聘等。
第九条招聘流程应包括岗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等环节,并经过规范和公正的操作。
第十条招聘人员的筛选和录用应根据招聘流程中的评估结果和招聘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培训管理包括培训需求的分析、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资源的配置、培训内容的设计和培训效果的评估等。
第十二条培训需求的分析应包括员工的能力缺口分析、岗位需求分析和企业战略发展需求的分析。
第十三条培训计划的制定应根据培训需求和企业的发展目标进行制定,并经过相关部门和高层的审批。
第十四条培训资源的配置应根据培训计划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培训师资和培训场所等。
第十五条培训内容的设计应根据培训需求和目标群体的特点进行科学设计,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
第十六条培训效果的评估应根据培训目标和培训计划的要求,进行反馈和评估,并进行改进和调整。
第四章绩效考核管理第十七条绩效考核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的制定、绩效评估的实施、绩效激励的分配等。
第十八条绩效目标的制定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制定,并与员工进行明确沟通和确认。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7.21•【字号】德人社发〔2022〕188号•【施行日期】2022.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人社发〔2022〕188号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局:现将《德阳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21日德阳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申报程序第四章管理考核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德阳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建设、管理、运营工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服务人才等作用,参照《四川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和德阳市政府《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德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以人力资源服务为核心,以促进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和优化配置为方向,在特定区域内实行产业鼓励政策,由政府部门、派出机构或经济开发实体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形成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公共及配套服务机构集聚发展的平台或载体。
第三条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审核认定及评估考核由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第四条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申报主体为园区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科学规划论证,按照全市经济发展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拟建产业园的产业定位、功能布局、服务体系、运营模式、发展目标等进行充分论证,形成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二)适宜的体量规模,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三)具有较高的产业集聚度,入驻园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低于10家,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同时具备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公共服务功能;(四)运营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专门的产业园管理机构或专业公司负责运营管理,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能为入驻企业提供会议、培训、金融、法律等配套服务,入驻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经营;(五)扶持政策较完善,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六)园区溢出效益明显,园区与所在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匹配度高、协同性好;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范围,符合所在地产业、企业对人力资源配置的需求及地方经济发展特点;产业园开展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影响大、效应好,在促进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作用发挥较好。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1. 引言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和运作。
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福利,建立积极的工作环境。
2. 人力资源规划2.1 公司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包括岗位需求分析、人员编制规划等。
2.2 人力资源规划应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确保企业在人员配置上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招聘与录用3.1 招聘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多种渠道吸引有能力和合适的人才加入企业。
3.2 录用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背景调查等环节,确保录用的员工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
4. 岗位培训与发展4.1 公司应制定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职业技能。
4.2 公司应鼓励员工参加职业发展培训,提供晋升和岗位轮岗机会,促进员工个人成长和发展。
5. 岗位评价和薪酬管理5.1 公司应建立岗位评价体系,根据岗位的职责和能力要求,制定合理的薪酬档次和激励机制。
5.2 薪酬管理应公平合理,按照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放相应的薪酬,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提高绩效。
6. 劳动关系管理6.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6.2 公司应积极发展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加强与员工沟通和协商,妥善处理劳动纠纷和冲突。
7. 员工福利和保障7.1 公司应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员工福利和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节假日休假等。
7.2 公司应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问题,提供健康体检和心理咨询等服务,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平衡。
8. 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8.1 公司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目标和完成情况,评估绩效并给予相应激励。
8.2 激励机制应包括多种形式,如奖金、晋升、荣誉表彰等,鼓励员工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个人业绩。
人事管理办法
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相关工作,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及其他形式用工人员,下属企业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第三条职责分工(一)总经理室是公司人力资源各项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审批公司人力资源相关制度及配套方案,并最终裁决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人力资源部统筹公司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为各部门人员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三)各部门(事业部)按照相关制度对部门人员进行规范管理,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四条招聘方式(一)内部招聘: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人力资源部可面向内部进行公开竞聘、内部选聘。
(二)外部招聘:面向社会外部进行公开招聘。
高级经理(含)以上及个别专业稀缺岗位可委托猎头公司招聘。
第五条招聘流程(一)招聘需求确认用人部门根据用人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信息发布招聘需求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
(三)人员甄选与入职审批1.人力资源部进行简历初筛后,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确定初试候选人。
2.候选人在初试环节填写《面试登记表》(附件2),人力资源部核对候选人学历等信息资料,对候选人进行初试(根据需要可包括笔试和人才测评等),在《面试评估表》(附件2)填写初试评价意见。
3.用人部门对通过初试的人员进行复试,在《面试评估表》(附件2)填写复试评价意见。
4.原则上经理级以上人员一般还需公司领导进行面试,涉及管理干部职位的候选人还需进行相关背调。
5.通过面试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入职意向后,发起正式入职审批流程。
第三章入职管理第六条入职报到人力资源部在入职审批流程结束后通知新员工准备入职材料,协商确定入职时间。
第七条入职流程(一)资料审核新员工报到时,人力资源部对入职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备者办理下一步手续。
2011XXX矿业公司人事管理办法
中共开滦东欢坨矿业公司委员会开滦东欢坨矿业公司人事管理办法(试行)为更好的适应公司“双大”战略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人事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硬、业务能力强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高素质、高效能的人力资源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事管理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依法管理的原则;(二)坚持以人为本、培养用人的原则;(三)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坚持因事设岗、以岗择人的原则;(六)坚持科学考核、能上庸下的原则;(七)坚持充实基层、精简机关的原则。
二、人事管理范围及内容公司人事管理的范围:机关各职能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以及其它专业性机构,以下统称为“单位(部门)”;以及公司各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除外),简称“管技人员”,以下统称为“职员”。
公司人事管理的内容:机关各职能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以及其它专业性机构的设臵、撤销、定员定编、岗位与职务的设臵等管理工作;职员的任免(聘解)职、考核、奖惩、调配、培训以及应该纳入人事管理的其它内容。
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一)公司人事管理职责与权限1、决定落实集团公司和煤业公司年度人事工作任务和计划;2、决定公司管理机构的设臵与调整以及岗位设臵、定员定编;3、决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聘解)、调整;4、决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后备人选及其培养规划、接替计划,拟定向集团公司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后备人选。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职责与权限1、研究拟定公司人力资源计划;2、研究拟定公司基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的考察、配臵及调整意见;3、研究拟定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后备人选的培养规划和接替计划;4、决定一般职员的聘解与调整;5、研究拟定人事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执行集团公司、煤业公司和矿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6、负责职员的招收、调入(调出)、培训、调配、待遇等日常管理工作;7、完成矿业公司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人事工作。
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办法-制度 (一)
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办法-制度 (一)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办法-制度是用来规范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该制度主要是为了确保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合理分配,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本文将会对该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1. 制度的概述该制度是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其目的是确保企业能够在人才挖掘、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有科学的依据和规范的流程,从而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制度的内容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人才引进制度:从招聘要求、流程安排、面试方式等方面规定企业招聘的具体流程和规则。
(2)薪酬管理制度:规定企业薪资核算、调整、福利待遇等具体内容,并规定薪资保密、公平激励等原则。
(3)培训与发展制度:根据职业能力、发展需求制定培训和发展计划,实现职业生涯规划,通过科学有效的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素质能力,并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
(4)绩效考核制度:针对不同岗位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并按照结果制定奖惩措施,实现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绩效管理的有效运营。
(5)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培训记录等进行统一登记,保密管理,便于回溯和工作分析。
(6)员工关系管理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员工离职、退休等具体流程和规则,确保员工的权益和企业的发展成果共享。
3. 制度的执行制度执行依赖于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监督。
制度的建立不仅是为了规划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和制度,更是为了让企业内部人员能够认同企业的管理制度,落实规章制度,真正地将企业的管理制度贯彻到实践中。
而执行监督是制度实施的重要手段,只有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监察和改进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4. 制度的实际应用企业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办法-制度是针对企业特点和人力资本管理需求而制定的标准流程和原则,进一步管理企业员工的基本行为和工作流程。
企业应该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建立更完善的管理质量评估和督促机制,成为企业管理和人才能力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系统之一。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兰政办发[2012]196号•【施行日期】201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兰政办发[2012]19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试行)(2012年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确保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遵循“客观公正、考核有据,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第三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市人社局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评定等工作。
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兰州市调查总队负责审核提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等数据。
第四条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局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本办法所考核内容为: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目标;市人社局与各县区人社局签订的工作目标。
第六条平时考核内容。
1.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目标指标数据的统计过程检查,包括统计台账、报表、方法、程序和结果的检查核对;目标指标数据的现场检查,包括县区业务经办数据库、有关业务经办记录、财务凭证的检查;需要检查的其它内容。
2.季度报表的上报情况。
主要考核各县区是否按时上报截至季末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和与目标考核有关指标的季度报表;各县区目标责任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和上报的业务报表数据是否一致等。
余杭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
余杭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余杭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50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3月20日余杭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余杭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快速发展,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规范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和运营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是由余杭区政府规划一定的区域范围,通过优惠政策吸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形成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的载体和平台。
第三条鼓励和扶持本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快速发展,通过建设有规模有影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化、专业化、智慧化水平。
第二章申报设立第四条设立产业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为主要任务,坚持科学定位、有序发展。
对产业集聚,人力资源市场化程度高的产业平台,可由平台主管部门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共建。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成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第五条产业园申报条件:1.平台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能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特点,把创建省级产业园作为推动区域创新的重要手段,对园区创建的管理和服务有明确的举措;2.所在区域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园区已纳入现代服务业整体发展规划,有基础、有条件形成产业集聚;3.园区筹建方案完整,园区选址和投资主体明确;4.园区形态明显,核心区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5.入驻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30家以上,其中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不少于5家,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不少于3家;6.有功能齐备、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平台,园区内有完整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专区,有2家以上金融或投资类机构,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人员流动配置、社会保障、投融资等系列服务;7.有专门的筹建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为入园企业提供统一管理,一站式服务;8.有明确的创建省级产业园的政策措施,在产业政策、人才政策、创业与投融资政策、财政税收政策、技术参与收益分配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方面有完善和创新的举措。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一、概述本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权益和公司运营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二、招聘与录用2.1 招聘需求确定公司在确定招聘需求之前,应充分考虑业务的需要和预算限制。
招聘需求由相关部门提出,并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决策。
2.2 招聘渠道公司根据招聘需求,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如在线招聘网站、校园招聘等。
应根据招聘职位的特点和要求,选择适合的渠道和方式进行宣传和招聘。
2.3 面试与录用流程面试环节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招聘职位的需求,并制定合理的面试流程。
该流程包括初步筛选、笔试、面试等环节,最终由面试官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决定录用与否。
2.4 劳动合同签订公司与新员工录用后,应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全面记录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劳动合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员工权益的保障。
三、员工培训与发展3.1 岗位培训公司根据员工的需要和岗位要求,组织相应的培训活动,提供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3.2 职业发展规划公司鼓励员工进行职业发展规划,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资源支持。
公司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岗位需求,进行合理的晋升和职位调整。
3.3 员工关怀和激励公司重视员工的关怀和激励,建立健全的员工福利制度和激励机制,包括薪酬激励、员工福利、年度奖励等,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四、绩效考核与评估4.1 考核目标设定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业务目标,制定员工的绩效考核目标,并明确相关指标和考核标准。
考核目标应符合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发展需求。
4.2 考核方法和频次公司可以采用多种绩效考核方法,如360度评估、定期面谈等,对员工进行全面的绩效评估和考核。
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要求,确定绩效考核的频次。
4.3 绩效奖惩与激励公司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如晋升、薪资调整、奖金等;对于绩效较差员工,可以采取培训、警告等适当的惩罚措施。
完整版)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完整版)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支持XXX“XXXXXXX”的愿景,促进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的协同发展,实现集团范围内人力资源统筹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XXX及下属各级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的所有人力资源职能事项。
集团总部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的决策、审批和协调机构,由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作为具体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
人力资源中心按照集团人力资源规划,为集团各公司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及制度依据,提供人才选、育、用、留的专业化支持,并为员工建立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提供职业规划咨询和日常劳动人事服务。
XXX人员、各公司人力资源职能人员、兼职人事人员组成。
驻各公司所在地现场办公的人力资源职能人员、兼职人事人员简称为“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
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为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
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同时向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各公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负责人或总经理汇报。
集团人力资源事项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配置、薪酬福利、考核评估、培训开发、劳动关系六大模块。
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重点为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配置、薪酬福利、考核评估。
集团人力资源事项按照各公司所属类别、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权限和操作流程,由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结合地方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具体要求实施、经办。
根据集团整体管控定位、各公司股权及业务经营特点,集团化人力资源管理将各公司分为“集中管理”及“分层管理”两类。
属于“集中管理”类的各公司(简称“集中管理单位”)除日常人力资源基础事务及需向地方劳动保障主管部门申请、报备、查询的人力资源事务由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经办、操作外,其他由集团总部统一管理。
属于“分层管理”类的各公司(简称“分层管理单位”)在集团总部授权范围内的人力资源事项,各公司自行管理、决策、属地人力资源中心人员经办、操作,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给予协助、监督;不在集团总部授权范围内的人力资源事项,由集团总部统一管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02.28•【字号】京人社调发〔2018〕38号•【施行日期】2018.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8〕38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人事处,各市属机构人事处,各相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2月28日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本市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根据《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号)、《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发〔2017〕38号)及国家和本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围绕北京“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人才需求,坚持政治站位,坚持首善标准,以德为先,通过多种方式不拘一格地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引进紧缺急需人才。
第三条建立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来京工作的,可快速办理引进手续:(一)“千人计划”和“海聚工程”的中国籍入选专家;(二)“万人计划”、“高创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的入选人;(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
第四条支持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引进人才:(一)在京承担国家和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工程等任务或进行其他重要科技创新的优秀人才团队,其领衔人可办理人才引进;由2名国家或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推荐,优秀人才团队的成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二)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5000万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7000万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其主要创始人和核心合伙人可办理人才引进;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1亿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1.5亿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由2名主要创始人或核心合伙人推荐,其团队成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三)市属各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总公司及其他相应单位实施的重点人才工程中创新创业成效突出的入选人,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工作,高质量推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更好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遵循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开发规律,突出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三条对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职称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职称体系第五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设初级、中级、高级。
初级职称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第六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第三章评价标准第七条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重点考察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政治立场、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弘扬爱国奉献、创新协作、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
第八条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岗位类型特点,科学合理设置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
《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国家级⼈⼒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政策解读为规范国家级⼈⼒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作,进⼀步促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资源社会保障部近⽇制定印发《国家级⼈⼒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简称《办法》)。
《办法》的制定出台,既是加强⼈⼒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统筹规划的迫切需要,更是有效完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的实际举措。
《办法》共5章22条,对国家级⼈⼒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概念界定、园区作⽤、基本原则、申报设⽴、运营管理、评估考核等⽅⾯进⾏了明确和规定。
⼀、国家级⼈⼒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定义《办法》第⼆条规定,国家级⼈⼒资源服务产业园是经⼈⼒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具有功能完善的⼈⼒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经营性⼈⼒资源服务机构集聚,⼈⼒资源服务业及相关产业链集中度⾼,创新能⼒强,对全国或区域⼈⼒资源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发展起⽰范、引领作⽤的特定区域。
⼆、建设国家级⼈⼒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主要作⽤发挥⼈⼒资源服务业在推动形成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融、⼈⼒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起带动作⽤。
三、国家级⼈⼒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原则遵循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布局,考虑东、中、西部⼈⼒资源服务业协调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经营性服务与公共服务相结合、⼈⼒资源服务与其他产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由省级⼈民政府与⼈⼒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建设。
四、申报国家级⼈⼒资源服务产业园需符合的条件(1)有科学的规划论证,包括产业园的产业定位、功能布局、服务体系、运营模式、发展规划等,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划报告。
(2)有⼀定的建筑⾯积。
只设⽴⼀个园区的,不少于4万平⽶。
设⽴多个园区的,核⼼园区⾯积不少于3万平⽶,园区总⾯积不少于5万平⽶,分园区原则不超过3个。
(3)有⼀定的聚集规模。
⼊驻园区的⼈⼒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经营,经营性⼈⼒资源服务机构不少于40家,年营业收⼊不低于20亿元⼈民币。
园区同时具备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事⼈才等公共服务功能。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简版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编号:[通知编号]一、背景为了加强组织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旨在对组织进行全面管理,包括人事管理、绩效评估、工作流程等方面。
适用于全体组织成员,包括所有部门和职级。
三、组织架构3.1 主要部门本组织包括以下主要部门:- 行政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 技术研发部门- 销售部门3.2 职责和权限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如下:- 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日常事务管理、办公室设施维护和行政支持等工作。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培训、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 技术研发部门:负责产品研发、技术支持等工作。
- 销售部门:负责产品销售、市场开拓等工作。
四、人事管理4.1 入职办理- 新员工需提交个人信息,并在入职前完成相关培训。
- 入职时需要携带联系等有效证件,并在人力资源部门完成相关手续。
4.2 岗位调动- 岗位调动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并留存相关文件记录。
4.3 离职办理- 离职员工需提前30天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完成相关离职手续。
五、绩效评估5.1 目标设定- 每年初,由部门负责人与员工共同设定年度工作目标,并经过确认后列入绩效考核。
5.2 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按年度进行,根据员工完成的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5.3 奖励与激励-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励与激励的依据,优秀员工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六、工作流程6.1 项目管理- 项目需经过相关部门的立项审批,并且在项目周期内进行监控和评估。
6.2 会议管理- 各级管理会议需提前安排并通知相关人员,会议纪要需及时整理并发送给与会人员。
七、执法与监督7.1 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行为将进行相应处理,并引导相关人员加强自律。
7.2 审查与监督- 部门负责人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审查和监督部门内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出相应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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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试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运营期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加快建立新型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促进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章程》及股东方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人员管理办法制定、员工的招聘、培训、内部调动、岗位轮换、职务
任免及辞退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实行员工岗位聘用制,即在推行员工劳动合同管理
基础上对岗位实施分类管理。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必须以工作需要、有岗位、有编制为前提,必须坚持面向社会或双方股东系统、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必
须符合公司岗位招聘条件。
第五条招聘人员条件:管理岗位员工必须政治思想人品素质好,准入年龄原则上控制在4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拟定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工作岗位要求必须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并具备
有相关资格等。
特殊情况如股东推荐等可适当放宽条件;非管理岗位人员必须
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遵章守纪,吃苦耐劳,收费、监控、票据员工准入年龄原则上控制在18 -30周岁以内,身高男1.68m女1.58m以上,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机电维护等技术性岗位准入年龄控制在40周岁以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特种设备操作手、各类驾驶员和
后勤服务岗位年龄等任职条件据实确定。
第六条员工招聘程序:在批准的公司编制定员范围内,用人部门提出用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制定招聘计划,经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审批后,定向系统内部或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各类证件资料;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联合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题目由用人部门制定,管理员工和技术岗位员工笔试主要考查拟应聘岗位的相关业务知识和管理知识,收费(监控、票据)员工笔试主要考察其文化程度,后勤服务员工主要考察其拟应聘岗位的技能情况;通过笔试后,招聘小组负责对其进行综合能力的面试;招聘小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和笔试的综合成绩决定拟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填写〈〈公司试用人员审批表》,待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后方可安排员工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
初次任职管理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可随时进行调整或退回原工作岗位。
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填写〈〈试用期
满转正考核表》,人力资源部负责完善相关手续。
拟聘非管理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白正式上岗之日算起。
期满考核
合格完善相关手续。
第七条拟接收高校大学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填写〈〈见习期人员审批表》,待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到岗见习,见习期12个月;见习期满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见习部门或单位实施考核,根据本人见习期工作总结,填写〈〈见习期满转正考核表》,提交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聘任。
高校学生来公司阶段性实习的,需提供学校推荐信和相关证明,
与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上岗实习。
其实习期由双方协商确定,实习期满后
应白动离开实习单位。
第三章培训
第八条公司根据国家及股东方有关规定,制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新聘员工培训制度》,明确工作流程。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程序审批后分批进行落实。
培训采取岗位培训、业余培训、以会代训和半脱产培训等形式,集中培训和分散白学相结合,力求达到最佳培训效果。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建立完整的职工教育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总结、培训经费开支台账等,并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与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评先、任用及
薪酬挂钩。
第四章岗位聘用
第十一条公司聘用管理员工应依据公司组织架构及管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