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考试考场规则
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过程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教学单位应在考前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工作,加强对监考教师和课程主考的考前培训工作。
第三条学生参加考试应服从监考教师安排,遵守考场纪律,形成良好的考试风气。
第四条监考教师和课程主考应在考试期间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分工协作,各司其责。
监考教师应严格监考、严肃考纪,切实维护考场秩序和考试纪律;课程主考应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公平、公正评价教学效果。
第二章考场规则第五条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场。
第六条学生参加考试应同时持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按旷考处理。
第七条学生应在监考教师的统一安排下,按照考场内学生的学号顺序(或逆序)以S型(或M型、Z型等)排座,并将证件放在座位右上角,以备查验。
第八条闭卷考试时,除必备文具,学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书籍、纸张、书包、通讯工具、电子用品等进入考场;如有携带,应在监考教师安排下集中存放到教室指定位置,相关通讯工具在存放前应关闭电源。
开卷考试时,学生可按照要求携带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以及纸张等,但不得互相借阅。
第九条考试时学生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互借文具。
第十条学生在交卷前不得离开座位和考场(包括中途上厕所)。
确需中途上厕所,应有监考教师伴随。
第十一条因试卷纸张缺页、破损或试题不清晰等印刷、装订质量问题,学生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学生如发现试题内容存在错误,应通过监考教师反馈至课程主考,由课程主考在查实后当众解答。
第十二条考试期间学生应服从监考教师管理。
考试终止,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等待监考教师清点试卷无误后方可离场。
第三章学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第十三条学生考试违规违纪,包括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
违规违纪学生的试卷,不受违规违纪处理程序影响,应正常批阅、报送成绩、装订和存档。
大学学生考场规则
大学学生考场规则1.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在考试开始前凭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有效证件指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
有效证件的姓名、图像、编码等信息必须清晰、齐备,不得污损或缺失,持无效证件或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迟到30分钟以上的不得入场,该课程考试作缺考处理。
2.学生不准携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除特殊允许外,不准使用有存储、录音或记忆功能的有关设备。
3.考试前,学生应将与考试有关的全部书籍、笔记、资料等物品(除特殊允许携带的材料外)集中放在监考人员的地方,不允许放置在课桌附近或抽屉内。
4.学生进入考场后,按监考人员的座位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监考人员查对。
不准喧哗吵闹,注意保持考场安静;考试开考30分钟内,学生不得交卷。
考试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
5.考试期间,学生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座位,不准相互交谈,讨论解题和核对答案;闭卷考试不得翻阅书籍、笔记等资料;不得窥视他人试卷;不得互借计算器和互递纸条;不得夹带纸条、偷换试卷和草稿纸。
考试用纸(包括草稿纸)一律由学校提供,学生不得自备;不得在课桌、墙壁等处涂写文字及其它符号。
6.学生如遇试卷字迹不清、印刷有误等类似情况,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和提示。
7.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题。
答卷时,除课程特别规定需用铅笔外,必须用蓝、黑色水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
8.学生考试完毕交卷,必须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交监考人员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离开考场后,不得要求再进场考试或补充答卷;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试题情况;不得在考场附近高声谈论。
9.考试结束时,学生应坐在原座位,等待监考人员收试卷。
在此期间,不得乘机制造混乱或舞弊,不得拒交试卷。
10.考试过程中涉及考试纪律问题,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处理。
如有异议可在考试结束后向学院教务管理部门或教务处反映。
考场规则(考前10分钟内宣读)
考场规则(考前10分钟内宣读)1、考生必须凭学生证或校园卡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无相关证件者不能参加考试,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准进入场。
2、考生进入考场,只可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如签字笔、铅笔、橡皮等,其它材料和物品一律集中存放在监考员指定的地方;禁止携带和使用通信工具和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MP3、MP4、电子记事本、手提电脑等),特别要强调的是:手机不能放在身上和座位上,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3、考生应按照监考员指引要求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便查验。
考生入座后,请再次清场,若发现座位上仍有书籍、笔记、资料、稿纸等材料,必须及时清离。
4、考生在开始考试30分钟内及离考试结束5分钟内不允许交卷,在其他考试时间内,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有特殊原因需离场者按交卷处理。
5、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用品,若有需要,必须请示监考员。
6、根据《中山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考试作弊不授予学士学位。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允许有任何作弊行为,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应独立答题,不做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谈话、抄袭等违规违纪作弊行为,否则按违纪作弊处理。
7、若发现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要求更换,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题意。
8、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卷中的姓名、学号(考号)、班级等信息,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卷一律无效。
9、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按监考员要求交卷或将考卷反扣桌面等待收取、清点,经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交卷时不得有拖延、对答案、交谈等扰乱交卷秩序的行为;考生离开考场时原发给考生的所有考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必须上交,不得带离考场;考生交卷后要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话,不准再返回考场补写姓名或其它文字。
10、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
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大学考场规则
XXXX大学考场规则
1.学生应提前15分钟持学生证和考试证进入考场,按考试安排的座次就座。
2.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以旷考论处。
3.学生不得携带未经监考教师允许的书籍和其它物品进入考场,如已带入考场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4.监考教师统一发给答卷纸和草稿纸,学生不得擅自用其它纸张代替。
5.学生应做好考前准备,考试时非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能批准其出入考场。
6.学生领到试卷后,须先写上专业、年级、班级、姓名。
要独立完成答卷,不准交头接耳,不准相互暗示、窃看,不准翻阅书籍、资料、笔记本,不能与外部进行任何形式的联络,不准代答和传递试卷、纸条等。
凡通过非正常途径答卷的一切行为,都以作弊论处。
对协同作弊的学生以作弊论处。
对作弊的学生,监考教师要停止其考试,没收试卷,令其退场。
7.考试中如有问题须举手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提问。
8.要保持考场内外的肃静。
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退场,提前答完试卷的学生,要将试卷和草稿纸一并交
监考教师,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准在考场外逗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答卷。
9.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草稿纸反放在各自的桌面上再退场,对继续答卷者按作弊论处。
10.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有不同意见可找考务中心反映解决,但不得与监考老师争执,影响考场秩序。
11.学生有权监督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监考教师,事后可向考试领导小组或教务处举报。
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
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考试是每位大学本科生的必修课程,而考试场次多且频繁,也给每位同学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为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学校对考场的管理十分严谨。
以下是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
1. 准时到场规定考试时间后,同学们应当提前一定时间到达考场,以免抵达过晚,被认为无法参加本次考试。
在考试时间内逾期到场者,敬请等待下次考试。
2. 严格按照座位标识入座在考场入口处工作人员会给每位同学指定座位号,同学们应当凭借座位号,迅速找到自己的座位。
不得随意更换座位,否则将直接影响考试结果。
3. 自备考试工具在拿到试卷之前,同学们应当自行检查携带的笔、橡皮、计算器等考试工具是否完备。
如发现考试用具损坏或失效需要换笔、橡皮等考试材料的,应当招呼监考老师进行更换。
考试时不允许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等。
4. 注意考场纪律,不得作弊在考试中,同学们应当严格遵守考场规矩。
同时,考试中不允许抄袭,更不允许使用任何可以妨碍考场秩序和考试公平的手段。
如被发现作弊行为,将根据《研究生规定》予以处理。
5. 离座只能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在考试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座,同学们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监考老师提出请假。
离座时所有物品应当放在座位上,并请监考老师注意保管,严禁私自带走。
如不遵守考场规定,请假未经许可离开者,按缺考处理。
6. 作答方式应当规范在答卷时,同学们应当按照规定的答卷方式进行答题。
所有答案都要用黑色水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允许使用废弃物,如铅笔、彩色笔等。
除公共课外,回答问题的时候不得改动试卷就算手头上有疑问也应当问监考老师。
7. 考试结束,不得早退当发现答题时间已完结,同学们应当停止答题,将试卷交给监考老师,并且请等待监考老师的指示。
不得提前交卷离开,否则将不能参加下一场考试。
总体来说,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是为了保障每位同学的考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使每位同学能够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发挥专业技能。
大学考试考场规则
大学考试考场规则一、考试前,各班级将课桌反向摆放,按规定排列,不得在桌面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并将抽屉内东西清空,搞好教室卫生,保证一个整洁的考场。
考试时应拉开走廊窗户的窗帘,打开前后门。
二、考生进入考场前,不得将与考试有关的内容书写在衣物、肌肤上;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携带任何书籍、资料、报刊、笔记、草稿纸等;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中性笔、三角板、圆规等,除另有规定外,亦可带计算尺或不带程序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放在指定位置;考生进入考场后,应立即检查座位的桌椅,若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图文,应立即报告监考教师,事后发现将以违反考场规则处理。
三、考生应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携带能证明身份的有关证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指定的位置就座,不得擅自交换座位。
四、考生在考试铃响前,不准翻动试卷。
开始答卷前必须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
不准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或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
五、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出场后不准重返考场,考试中一般不得上厕所,特殊情况须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准离场。
六、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
但发现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模糊不清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时,可举手示意,待监考老师走近后再发问,监考老师应当众给予答复。
七、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特殊规定除外),字迹要工整、清楚。
答题不准书写在非正式试卷纸(草稿纸等)上。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便说话、交头接耳、东张西望、自言自语、互相暗示、故作手势、偷看他人答卷、抄袭他人答卷,不准传递、交换答卷和草稿、字条,不准冒名顶替,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不准撕毁试卷,不准擅自变动座位,不准有任何违纪和作弊行为。
九、考试终场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整理好试卷上交后有序地离开考场,超过3分钟者,以违反考场规则处理。
十、考试过程不得在考场附近讨论、喧哗、扰乱考场秩序。
师范大学考场规则
师范大学考场规则
第一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并将证件置于桌面右上角,以便考务人员核查。
若证件丢失,以带有本人照片的学院证明为准。
未携带指定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第二条考生应在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指定的座位就坐。
迟到30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并作旷考处理。
第三条考生只能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和指定可以携带的物品参加考试。
严禁将手机、电子设备、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
第四条答题前,考生应在答题纸上相应的栏目内写明学院、班级、姓名、学号等。
答题须用蓝色或黑色水笔书写,字迹清楚且保持卷面整洁。
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用红笔、铅笔答题的试卷无效。
禁止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第五条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不得吸烟,不得自由走动,不得私自向他人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夹带、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纸;未经考务人员同意和陪同,不得离开座位。
第六条考生不得要求考务人员对试题进行解释,但对试卷分发错误、缺损、印刷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第七条考生在开考后30分钟内,无论答题完毕与否,均
不得交卷。
开考30分钟后,可交卷离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闲谈。
第八条考试时间终止,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纸连同草稿纸一起反放在课桌上,待考务人员收齐全部材料后,方可离场;不得逾时交卷或私自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第九条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务人员的管理。
违纪者,依据《XX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
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
第一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第二条学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巡视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第三条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人员排定的座位就坐。
考试进行30分钟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第四条凡进入考场不听从监考人员管理者、无证件者,或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该课程作缺考论处。
第五条闭卷考试只准携带规定的文具用品入座,开卷考试只准携带规定的书籍、资料和文具用品入座,其它任何物品均须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集中放置。
第六条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第七条学生应按要求填写姓名、学号,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答卷。
除试卷缺失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形可以举手询问外,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作解释或提示。
第八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或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为他人抄袭提
供方便,或要求他人为其抄袭提供方便,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
第九条学生答卷完毕,必须将试卷、答题纸等考试用纸全部交出,不准将试卷、草稿纸和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等带出考场。
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交谈。
第十条考试终场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在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卷后方能离开考场。
大学考场规则
XXXX大学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1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贴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等)和准考证(如有发此证的考试)放在桌面右上角。
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内及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不得交卷。
考生均应先交卷后方可离场。
三、考生必须自备考试所需的文具(如: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的签字笔)。
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工具外,严禁考生将各种电子、通信设备等其他物品带至座位。
五、考生必须听从监考人员指令统开始答题考试。
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如试卷印刷错误影响答题的,可在发卷后15分钟内要求更换试卷。
七、答题时,考生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在位置作答(答题卡一律用铅笔填涂),并保持字迹清楚、试卷整洁。
八、考场内,考生必须保持安静。
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纸)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交卷时,考生应将试卷、答题卡(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
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或报复监考等工作人员。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XX大学关于考场规则的规定
XX大学关于考场规则的规定1、开考前二十分钟,监考员佩带《监考证》进入考场。
2、开考前十五分钟,考生进入考场。
入场时,考生须主动出示有效的准考证件,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考生不得携带通信工具入场(迟到的考生,因来不及在另外地点存放通信工具时,应在关机后,请监考员代为保管)。
考生入场后,必须将书包、书籍、笔记本、复习资料等物品存放在“考生物品存放处”,不得带入座位或存放在座位周围。
3、考生必须在规定的位置就座,不得擅自变更座位。
4、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答题。
提前答题,视为违纪;考试结束信号发出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继续答题,视为违纪。
5、开考十五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开考四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但在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
6、考场内,考生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夹带、抄袭或偷看他人试卷;不得让他人抄袭答案;不得私自借用文具;不准交换或传递试卷、答案或草稿纸。
7、监考员不得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得替考生答题或解释试题。
8、考生、监考员、巡考员都必须保持考场安静。
监考员、巡考员、考务人员进入考场时,都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者将其信号置于静音位置。
任何人不得在考场内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不得出现手机铃声,不准在考场内大声喧哗或相互交谈。
离场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9、已交卷离场的考生,不得再入场续考。
但因突然生病或因上厕所等特殊情况,经批准暂时离场(应有工作人员陪同办事)的考生,待事情处理完毕,可以回考场继续考试。
10、考试结束,考生须完整地交回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不得将其带出考场。
交卷离场时,应听从监考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离场。
违者,视情节轻重,以违纪或作弊论处。
教务处X年X月X日。
大学学历继续教育考试考场规则
大学学历继续教育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于考前20分钟凭学生证或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无证件者须开具《学生身份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对号入座,并把有关证件放在桌面方便检查的地方。
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三、考试时,除了携带钢笔、圆珠笔等必备的文具外, 其它物品须集中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不能自备草稿纸(开卷考试时,可以携带教材、参考资料供本人查阅,但不能自带笔记本电脑)。
考生可以按规定使用计算器(计算器不能有程序存储功能)。
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
四、发现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但不能向监考员询问与试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五、开始答题之前,必须将自己的姓名、学号、专业年级、课程名称等填在试题、答题纸、草稿纸的指定位置。
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在试题、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六、考生应服从监考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场内不准吸烟;严禁携带规定以外的文字资料或其他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查看私自带进考场的资料、传递资料或试卷以及调换座位。
七、考试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题、答题纸、草稿纸按顺序整理并背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不能将试题、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在考试期间,监考人员有权对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考试考场细则》
一、考生进入考场前,不得将与考试有关的内容书写在衣物、肌肤上;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携带任何书籍、资料、报刊、笔记、草稿纸等;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中性笔、三角板、圆规等,除另有规定外,亦可带计算尺或不带程序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放在指定位置;考生进入考场后,应立即检查座位的桌椅,若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图文,应立即报告监考教师,事后发现将以违反考场规则处理。
二、考生应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携带能证明身份的有关证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指定的位置就座,不得擅自交换座位。
三、考生在考试铃响前,不准翻动试卷。
开始答卷前必须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
不准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或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
四、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出场后不准重返考场,考试中一般不得上厕所,特殊情况须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准离场。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
但发现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模不清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时,可举手示意,待监考老师走近后再发问,监考老师应当众给予答复。
六、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特殊规定除外),字迹要工整、清楚。
答题不
准书写在非正式试卷纸(草稿纸等)上。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便说话、交头接耳、东张西望、自言自语、互相暗示、故作手势、偷看他人答卷、抄袭他人答卷,不准传递、交换答卷和草稿、字条,不准冒名顶替,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不准撕毁试卷,不准擅自变动座位,不准有任何违纪和作弊行为。
八、考试终场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整理好试卷上交后有序地离开考场,超3分钟者,以违反考场规则处理。
九、考试过程不得在考场附近讨论、喧哗、扰乱考场秩序。
十、严禁请他人代考和替他人考试。
十一、考生应无条件服从监考老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的正常工作。
考试结束后,如有违纪行为,教务处将按《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即时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