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远程识别和跟踪系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远程识别和跟踪系统(LRIT)英文全称为TileLong.RangeIdentificationandTrackingfLRIT)System,该系统能为船舶提供全球的跟踪和识别服务,随着SOLAS公约新的第V/19-1条关于船舶远程识别和跟踪的规定在2008年1月1日的生效,船舶远程识别和跟踪系统(LRIT)将付诸实施。2LRIT系统的构成船舶远程识别和
跟踪系统(LRIT)主要由以下几个主要部分组成:其基本结构如图1所示。船载LRIT信息传输设备能够自动发送远程识别和跟踪信息至各级LRIT数据中心。当有需要时,可使用国际LRIT数据交换(IDE),通过各级LRIT数据中心向有权接收信息的缔约国政府和搜救服务部门提供LRIT信息。应用服务提供方(ASP)和通信服务提供方(CSP)则为LRlT信息安全传送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LRIT系统
几个主要组成部分的功能如下:2.1船载LRIT信息传输设备船载LRIT信息
传输设备能够自动发送远程识别和跟踪信息至各级LRIT数据中心,其主要信息包括:A.船舶识别号;B.船位(经纬度);C.船位日期和时间。船载LRIT信息传输设备可以通过配置一套独立的满足最新性能标准的INMARSAT.C系统来满足,也可以通过在原有配置的1NMARSAT—C系统的基础上,运用软件升级的
方法来实现。正常情况下,船载传输设备自动发送LRIT信息的最大时间间隔为每6小时一次,最小时间间隔为每15分钟一次。当船舶长时
间进坞或者靠港维修时,船长或者主管机关可以将船载传输设备发送信息频率降低为每24小时一次,或者临时停止信息发送。另外如果在船长认为船载系统和设备持续的工作,可能会威胁到船舶和人员的安全时,船载传输设备可以被关闭或终止发送LRIT信息,船长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延误内通知主管机构,系统具
备了2009年6月30日正式运行的履约条件。被纳入SOLAS第五章,规定从事国际航行的客轮、3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和海上移动平台,都必须强制实施船舶的远程识别和跟踪,并将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加强海上保安已成为国际航运界当务之急。为此,2002年12月,国际海事
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76届会议审议并在IMO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了SOLAS公约修正案,将《国际保安规则》(ISPS规则)纳入SOLAS公约。在这次大会上,LRIT(Long Range Identification and Tracking of Ships)作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被提交给航行安全分委会和通信及搜救分委会(COMSAR)研究。在2006年3月召开的COMSAR第10次会议上,LRIT性能标准草案获得通过。5月在伦敦召开的MSC第81次大会采纳了“LRIT 性能标准及功能要求”。被纳入SOLAS第五章,规定从事国际航行的客轮、3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和海上移动平台,都必须强制实施船舶的远程识别和跟踪,并将于2008年1月1日生效。
LRIT系统由船载终端设备、通信服务提供商(CSP)、应用服务提供
商(ASP)、数据中心等组成。其基本原理是航行船舶通过卫星通信把LRIT
信息发送到陆地地球站,地球站再通过ASP和LRIT分配网络转发到经IMO授权的用户终端——IMO缔约国政府,后者就可以实现对航行船舶进行全球性识别和跟踪。LRIT系统还可以把LRIT信息(预先设定发送时间的船位报告、被要求发送的船位报告和事件报告)发送给其他经授权的用户。
LRIT概念提出已有几年了,但还有一些非技术性和技术性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下面就此进行探讨。
船舶识别和跟踪系统若干问题研究
1.LRIT系统船舶信息索取权限问题
根据IMO规定,船旗国、港口国、沿岸国政府可向国际海事移动卫星组织付费索取船舶信息。船旗国政府可在全球范围索取该国船舶船位信息,港口国可以索取申请进入该国港口外籍船舶信息,沿岸国可以索取航经其海域船舶信息。但IMO各成员国在港口国和沿岸国对什么距离内的船舶有权索取信息的问题上存在很大分歧。
在2005年MSC第八十次大会上,美国以需要时间对船舶进行判断为由,按船速20节×96小时约等于2000海里计算,提出沿海国有权索取距岸2000海里以内船舶信息的议案。根据该提案,美国和日本联合可以覆盖几乎整个北太平洋,与英国联合可以覆盖北大西洋。该议案使人怀疑美国不仅仅是出于反恐的目的,有损害他国主权之嫌,因而遭到不少国家反对。
允许本国船舶信息被他国查询,对船舶安全和商业秘密都会带来极大威胁。我国与大多数周边国家之间距离均为200~400海里,如果参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作为沿岸国索取信息的范围权限,对我国相对有利。考虑到其他国家,以400海里或以海上搜救区距离设定权限更合适。
2.LRIT系统船载通信终端设备问题
LRIT系统船载终端设备把船位报告通过CSP发送给相应数据中心。根据IMO宗旨,LRIT系统将不会增加船员工作负担及船东通信费用,并要求船载设备在无人干预下能发送船位报告,同时要求设备满足下列要求:1)定时自动发送LRIT 信息:船舶离缔约国岸线300海里及以上至少每4小时、300海里以内至少每1小时发送一次;2)发送方式能保证信息不会泄露、被恶意篡改;3)与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直接接口,或者具有内置定位功能。
目前,IMO还没有对船舶使用何种终端设备做具体规定,现有船上终端设备中能自动发送船位报告的有INMARSAT-C、Mini-C、INMARSAT-D+船站以及船舶保安报警系统(SSAS)等。虽然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也能自动发送船位报告,但它是通过VHF频道发送信息,不满足远程覆盖要求;而且AIS是以广播方式发送,不满足信息保密要求,显然不适合于LRIT系统。须对上面提到的船载终端进行分析。
INMARSAT-C:是小型、低价的全球数据通信系统,除提供电传、数据、文字传输外,还有增强群呼安全网、船队管理网、数据报告、寻呼、E-mail等业务。船载终端可与GPS综合在一起,通过编程实现定时位置报告功能。该系统还提供询呼功能,即船站接收到岸站指令后会自动将船舶当前位置信息回送到陆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