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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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
❖ 非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特别许可,任何外国人或 者外国团体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发掘。
❖ 考古发掘的文物,除根据需要交给科学研究部门的以外,由 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保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 得侵占。
六、馆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的管理
(一)分类 我国的文物收藏基本可分为两大类:一是馆藏文 物,二是私人收藏文物。馆藏文物,是指由国有博物馆、图 书馆和其他单位收藏的文物;私人收藏文物,是指由于历史 的各种原因,由私人收藏的文物。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 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 文物出境展览,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一级文物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量的,应当报国务院批 准。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禁止出境展览。
(四)修缮管理
❖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 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
❖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 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 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 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 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 古旧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 的代表性实物。
二、文物的分类
三、文物的所有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 物,属于国家所有。
(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
(五)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 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 考古发掘的文物,除根据需要交给科学研究部门的以外,由 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保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 得侵占。
六、馆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的管理
(一)分类 我国的文物收藏基本可分为两大类:一是馆藏文 物,二是私人收藏文物。馆藏文物,是指由国有博物馆、图 书馆和其他单位收藏的文物;私人收藏文物,是指由于历史 的各种原因,由私人收藏的文物。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 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 文物出境展览,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一级文物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量的,应当报国务院批 准。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禁止出境展览。
(四)修缮管理
❖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 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
❖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 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 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 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 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 古旧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 的代表性实物。
二、文物的分类
三、文物的所有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 物,属于国家所有。
(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
(五)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 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旅游法课件第六章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 (一)在禁火区内吸烟、取火、营火、烧烤食物; • (二)损毁花草树木及设施、设备; • (三)随意丢弃生活垃圾; • (四)伤害或者擅自猎捕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 • (五)擅自采集野生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 •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2021/1/16
四、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1、文物的概念
2021/1/16
二、旅游资源的特征
• 旅游资源是客观存在的 • 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 • 能被旅游业所利用,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和环境效益
2021/1/16
三、旅游资源的分类 依据旅游资源现存状况、形态和特征进行划分: 8个主类、31个亚类、155个基本类型
自然旅游资源(4个主类)
地文景观 水域风光 生物景观 天象与气候景观
2021/1/16
1、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 保护区的综合管理
• 国务院林业、农业、地质矿产、水利、海洋 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主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 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 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 、经营和管理,享有经营管理权
2021/1/16
3、森林公园的保护与管理
• 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其他旅游资源由森林公园管理机 构依法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 、出让、转让
• 公安机关设在森林公园的派出机构,应当维护社会治安和旅游 秩序,保护森林资源及其他财产
人文旅游资源(4个主类)
2021/1/16
遗址遗迹 建筑与设施 旅游商品 人文活动
四、旅游资源法概述
2021/1/16
四、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1、文物的概念
2021/1/16
二、旅游资源的特征
• 旅游资源是客观存在的 • 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 • 能被旅游业所利用,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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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旅游资源的分类 依据旅游资源现存状况、形态和特征进行划分: 8个主类、31个亚类、155个基本类型
自然旅游资源(4个主类)
地文景观 水域风光 生物景观 天象与气候景观
2021/1/16
1、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 保护区的综合管理
• 国务院林业、农业、地质矿产、水利、海洋 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主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 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 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 、经营和管理,享有经营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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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森林公园的保护与管理
• 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其他旅游资源由森林公园管理机 构依法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 、出让、转让
• 公安机关设在森林公园的派出机构,应当维护社会治安和旅游 秩序,保护森林资源及其他财产
人文旅游资源(4个主类)
2021/1/16
遗址遗迹 建筑与设施 旅游商品 人文活动
四、旅游资源法概述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ppt课件
一、旅游区(点)、旅游资源和游客中心
旅游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 。
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 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游客中心是指旅游区(点)设立的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 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
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传世文物,其所有 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集体和私人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管理 文物的规定。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 思想和 党的十 九大精 神,贯彻 全国教 育大会 精神,充 分发挥 中小学 图书室 育人功 能
三、文物级别
(一)不可移动文物 《文物保护法》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 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 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文化名城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由 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国务院核定后,由国务院 公布。 (二)可移动文物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 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 级文物。
四、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景物和自然环境, 必须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随意改变。
1.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7章 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旅游法规》PPT课件
4.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 物安全的,由公安部门或者由公安部门根据文化行政 管理部门的意见予以制止,可处以罚款;
5.未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从事文物购销活动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文 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没收其非法所得和非法经营 的文物,可以并处罚款;
2.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 国家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追缴其非法所得的 文物;
3.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的 或在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修建筑物、构筑物的, 由城乡规划部门或者由城乡规划部门根据文化行 政管理部门的 意见责令停工、责令拆除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处以 罚款;
●违反《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法律责任
♦ 侵占、买卖风景名胜区土地,进行违章建设的,由有关 部门或管理机构责令退出所占土地,拆除违章建筑,并 可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 损毁景物、林木植被、捕杀野生动物或污染、破坏环境 的,由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破坏活动,赔偿经 济损失,并可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所谓文物,是指具有文化、艺术、考古和科学价值或可供人们纪念观赏 的遗存在地上或埋藏在地下的物品。它包括: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壁画; 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 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 资料等; 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旅游政策与法规(PPT97页)
– 《旅游法》规定: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行活动 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使用本法。
• 旅游者是指以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开展旅行活 动的自然人。
一、旅游者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 2.消费者的概念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 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 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 对于一般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 公民的民事权利一律平等。
法人和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
– 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
•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 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或16周岁-18周
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c.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
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和组织的民事行为能力 • A.法人和组织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一
致,始于成立终于消灭,受其经营范围限制。 • B.法人民事行为能力不同,法人有权就其经营范围
第二章 旅游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本章的主要内容
• 一、旅游者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 二、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 三、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旅游者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 1.旅游者的概念
– 离开常住地到异地时间,不超过一年,进行观光、游览、 休闲、度假、探亲、访友或者其他形式旅游活动的人 (目的)--------异地性,短暂性,娱乐性。
• 旅游者是指以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开展旅行活 动的自然人。
一、旅游者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 2.消费者的概念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 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 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 对于一般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 公民的民事权利一律平等。
法人和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
– 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
•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 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或16周岁-18周
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c.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
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和组织的民事行为能力 • A.法人和组织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一
致,始于成立终于消灭,受其经营范围限制。 • B.法人民事行为能力不同,法人有权就其经营范围
第二章 旅游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本章的主要内容
• 一、旅游者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 二、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 三、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旅游者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 1.旅游者的概念
– 离开常住地到异地时间,不超过一年,进行观光、游览、 休闲、度假、探亲、访友或者其他形式旅游活动的人 (目的)--------异地性,短暂性,娱乐性。
第十一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旅游法规教程》ppt 课件
第三节 文物保护制度
第十一章
一、文物的概念及范围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 物受国家保护。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 寺和石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 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和纪念物; 3)历史上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 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 实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6)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第十一章
二、风景名胜区的等级划分
2)风景名胜区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主管全国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部门主管本地区的风景名胜区的 管理工作。风景名胜区依法设立人民政府的,全面负责 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规划和建设。风景名胜区没 有设立人民政府的,应设立管理机构,在所属人民政府 领导下,主持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设在风景名胜区 内的所有单位,除各自业务上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外, 都必须服从管理机构对风景名胜区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十一章
四、馆藏文物和私人收藏文物管理
2)私人收藏文物 私人收藏文物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己合法收藏的文物。 (1)私人收藏的文物可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 (2)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 (3)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以及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应与文化行政管理 部门共同负责拣选出掺杂在金银器和废旧物资中的文物,除供银行研究 所必需的历史货币可以由银行留用外,其余移交给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处 理。移交的文物须合理作价。 (4)公安、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的重要文物,应当移交给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范本(PPT 43张)
(1)保护风景旅游区的自然 生态和社会文化 (2)保障旅游产业的可持续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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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旅游资源立法
(1)旅游资源的国内立法保护 旅游业较发达的国家都很重视,如 法国、埃及、日本等国。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 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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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复习思考题
1、旅游资源、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文物、世界遗产。 2、我国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有 哪些主要法律规定? 3、国家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有哪些主要法律 规定? 4、国家对文物的法律保护分为哪几个方面? 5、国家对文物出境有哪些具体规定? 6、国家对馆藏文物和私人收藏文物有哪些具 体的法律规定? 7、如何保护世界遗产?
二、文物法律保护的主要内容
1、对文物所有权的法律保护 我国的文物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 有和个人所有3种,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侵权将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 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不可移动的 文物,基本上都是国家所有。 2、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法律保护 (1)文物保护单位 (2)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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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1)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管理 (2)自然保护区的经营活动管理 (3)进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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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责任的确定
1、行政处罚 2、经济处罚 3、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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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人文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
一、文物(人文旅游资源)概念及范围 二、文物法律保护的主要内容 三、文物的管理 四、违反《文物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五、世界遗产及对世界遗产的保护
《旅游法规》最新备课课件:第13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最新版 《旅游政策与法规》
备课课件
第十三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 律制度
第一节 旅游资源概述 第二节 风景名胜区保护制度 第三节 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第四节 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 2 第五节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制度 第六节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第一节 旅游资源概述 一、旅游资源及其分类 1.旅游资源的概念
3.职能部门
23
三、风景名胜区的规划 • 1.总体规划的编制 • 2.详细规划的编制 • 3.编制机构与资质 • 4.规划的修改与查阅
24
四、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1.保护原则与措施 2.活动项目与建设禁止规定 3.活动项目与建设审核批准
25
五、风景名胜区的管理
(1)管理体制 • 属地管理 (2)管理机构的职责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 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均称为旅游资源。
3
2.旅游资源的分类
主类 亚类 基本类型
4
自然
• 地文景观、 • 水域风光、
旅游资源
• 生物景观、 • 天象与气候景观
人文
• 遗址遗迹 • 建筑与设施
旅游资源
31
四、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制度
1.民间收藏文物的取的与买卖 2.民间收藏文物的经营管理
32
五、文物出境进境管理制度 六、法律责任
✓ 景区区域界线、服务设施;
✓ 游览解说系统;
✓ 通用指示标志;
✓ 游客中心;
✓ 救助电话等
14
(2)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
场所 安全
• 景区内道路路交通、卫生环境、山体、植 被、物种或水域、雷电等自然环境危害的
备课课件
第十三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 律制度
第一节 旅游资源概述 第二节 风景名胜区保护制度 第三节 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第四节 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 2 第五节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制度 第六节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第一节 旅游资源概述 一、旅游资源及其分类 1.旅游资源的概念
3.职能部门
23
三、风景名胜区的规划 • 1.总体规划的编制 • 2.详细规划的编制 • 3.编制机构与资质 • 4.规划的修改与查阅
24
四、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1.保护原则与措施 2.活动项目与建设禁止规定 3.活动项目与建设审核批准
25
五、风景名胜区的管理
(1)管理体制 • 属地管理 (2)管理机构的职责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 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均称为旅游资源。
3
2.旅游资源的分类
主类 亚类 基本类型
4
自然
• 地文景观、 • 水域风光、
旅游资源
• 生物景观、 • 天象与气候景观
人文
• 遗址遗迹 • 建筑与设施
旅游资源
31
四、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制度
1.民间收藏文物的取的与买卖 2.民间收藏文物的经营管理
32
五、文物出境进境管理制度 六、法律责任
✓ 景区区域界线、服务设施;
✓ 游览解说系统;
✓ 通用指示标志;
✓ 游客中心;
✓ 救助电话等
14
(2)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
场所 安全
• 景区内道路路交通、卫生环境、山体、植 被、物种或水域、雷电等自然环境危害的
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PPT
广东:广州长隆旅游度假区、深圳华侨城旅游度假区、广州白云山风
景区、梅州梅县区雁南飞茶田景区、深圳观澜湖休闲旅游区、清远连州 地下河旅游景区、韶关仁化丹霞山景区、佛山西樵山景区、惠州罗浮山 景区、阳江海陵岛大角湾海上丝路旅游区、佛山长鹿旅游休博园
4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于1972年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 自然遗产公约》,强调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对整个人类的重 要性,并从1985年开始分批公布世界遗产名录。
1980年,世界旅游组织(WTO)在《马尼拉宣言》中 称:“所有旅游资源都是人类文化遗产的构成部分,各国和 整个国际社会都必须采取步骤加以保护。”要求各国和整个 国际社会在旅游资源保护方面要承担国际义务。
第七章 旅游旅游保护法律制度
学习目的
了解文物保护、自然保护区遗迹风景名胜区的性质; 掌握保护和利用旅游资源的法律法规; 认识保护旅游资源的重要性; 增强保护旅游资源的意识
主要内容
旅游资源保护概述; 人文旅游资源保护管理; 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 自然旅游资源保护管理
2
旅游资源管理概述
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15
参评景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
务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 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 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 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 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16等级评定8 Nhomakorabea 在野生动植物及其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 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在园林管理方面,有《城市绿化园林管理条例》等。 在国家旅游度假区及其他旅游景点管理方面,有国务 院《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旅 游局《关于新开发旅游景点几项注意事项的通知》、《旅 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等。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课件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在野生动植物及其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 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在园林管理方面,有《城市绿化园林管理条例》等。
在国家旅游度假区及其他旅游景点管理方面,有国 务院《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 旅游局《关于新开发旅游景点几项注意事项的通知》、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等。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三、旅游资源的概念
要点:1、旅游资源要具有实用价值; 2、既包括现实资源,也包括潜在资源; 3、既有物质的,也有非物质的; 4、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资源的范围将会
不断扩大;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四、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及存在的问题
• 1、水体的污染(滇池、太湖) • 2、植被的破坏( 践踏、火灾) • 3、对野生动物的威胁(狩猎) • 4、空气与噪声污染(酸雨) • 5、违章建筑(摊位、索道) • 6、对文物古迹的破坏(故宫)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二)自然保护区的建立
• 1872年,世界上第一个自然保护区 ----美国黄石 公园建立。
• 我国1994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 例》。
• 1956年,我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 保护区成立。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三)自然保护区的等级
• 1.自然保护区的等级 (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 2.自然保护区的区域构成 (1)核心区 (2)缓冲区 (3)实验区
除此之外,我国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的条 款中,也有关于旅游资源保护的内容。
在野生动植物及其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 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在园林管理方面,有《城市绿化园林管理条例》等。
在国家旅游度假区及其他旅游景点管理方面,有国 务院《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 旅游局《关于新开发旅游景点几项注意事项的通知》、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等。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三、旅游资源的概念
要点:1、旅游资源要具有实用价值; 2、既包括现实资源,也包括潜在资源; 3、既有物质的,也有非物质的; 4、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资源的范围将会
不断扩大;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四、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及存在的问题
• 1、水体的污染(滇池、太湖) • 2、植被的破坏( 践踏、火灾) • 3、对野生动物的威胁(狩猎) • 4、空气与噪声污染(酸雨) • 5、违章建筑(摊位、索道) • 6、对文物古迹的破坏(故宫)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二)自然保护区的建立
• 1872年,世界上第一个自然保护区 ----美国黄石 公园建立。
• 我国1994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 例》。
• 1956年,我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 保护区成立。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三)自然保护区的等级
• 1.自然保护区的等级 (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 2.自然保护区的区域构成 (1)核心区 (2)缓冲区 (3)实验区
除此之外,我国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的条 款中,也有关于旅游资源保护的内容。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旅游法》PPT课件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3、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存在的问题
水体污染 植被破坏 野生动物濒临灭绝 空气与噪声污染 违章建筑 对文物古迹的破坏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1、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 思考的问题: “可持续旅游”的意义以及目标、原则;可持续与“低碳”。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1、协商及补偿制度
严格行使行政权力;风景名胜区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 屋等财产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建立充分的 平等协商机制;建立完善补偿机制。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2、风景名胜区保护制度
严格保护原则。 风景名胜区内居民和游览者严格履行保护义务。 禁止的行为 进行活动依法经审核批准 建立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监控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制止、 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公众参与机制 行使制止破坏风景名胜区资源的权利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4、风景名胜区的规划
规划划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阅读1)
规划的管理制度: 公平竞争选择编制单位
公众参与制度
不得擅自改变规划
思考的问题:
了解我国各类规划公司的现状,思考风景名胜区规划的意义。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2、自然保护区的等级及区域构成
等级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区域构成 核心区 缓冲区 试验区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1、自然保护区的管理部门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其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由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 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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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对各种公园、森林、特别保护区、野生鸟 兽、古建筑和文物及城市绿化、防止污染等方面均专门 制定了法律、法令;
埃及制定了《关于授予旅游部监督开发旅游区权力 的法律》;
美国也制定有保护公园和游览地方面的法律,对旅 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对游览地的环境保护,都做了具 体的规定。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
课前导读我国有着广阔的地域和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
对中外旅游者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 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地方片面 看重旅游资源在旅游业发展中的作用,对不可再生的资 源实行了毁灭性的开发,从某种意义上阻碍了旅游业的 发展。如何正确对待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是发展旅 游业不能回避问题。本章通过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存 在问题的分析,力图使大家能够正确掌握有关旅游资源 的法律制度。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二、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
为了使旅游资源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旅 游环境能得到良好的保护,各国政府甚至国际 组织针对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旅游资源和环境 方面的问题采取了种种措施,其中的一项重要 措施就是制定关于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 法律、法规。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于1972年通过了《保护世 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强调保护自然和文化 遗产对整个人类的重要性,并从1985年开始分批 公布世界遗产名录。
义务尊重过境地 和停留地资源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①保护资源不受 侵害是旅游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基 本条件②合理的 管理是对人类的
贡献
一些旅游资源丰富、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在旅游资源 和环境的保护方面,制定了许多法律或法规:
法国制定有《风景区和文物古迹保护法》,规定对 具有艺术性、历史性、科学性、传奇性或优美的文物古 迹和风景区给予相应的保护;
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有国务院在1985年发布的《风 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
在文物保护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 在历史文化名城方面,有《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等部门关 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通知》、城乡建设环境保 护部《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工作的通知》等。
案例8—1:
法国——第一个为保护古迹立法的国家。法国是 世界上最早为保护文化遗产立法的国家,早在1913 年就颁布了《保护历史古迹法》,通过法律形式, 规定了保护范围、申请保护的行政程序以及在税收 方面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等。多少年来,法国政府有 关人员和历史古迹方面的专业人员都严格照章行事, 使法国大量古建筑得到了妥善保护。 评析:
除此之外,我国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的条 款中,也有关于旅游资源保护的内容。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我国地方立法机构和人民政府也结合当地具 体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的保护旅游资源的法 规,如四川省在1994年公布了《四川省风景 名胜区管理条例》,张家界在2001年1月1日 实施《湖南省武陵源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 等等,为我国全面保护旅游资源提供了自上而 下的法律保障。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在野生动植物及其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 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在园林管理方面,有《城市绿化园林管理条例》等。
在国家旅游度假区及其他旅游景点管理方面,有国 务院《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 旅游局《关于新开发旅游景点几项注意事项的通知》、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等。
1980年,世界旅游组织(WTO)在《马尼拉 宣言》中称:“所有旅游资源都是人类文化遗产 的构成部分,各国和整个国际社会都必须采取步 骤加以保护。”要求各国和整个国际社会在旅游 资源保护方面要承担国际义务。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欧洲经济共同 体(EEC)、世界旅游环境研究中心(WTTERC)、 世界旅游理事会(WTTC)等组织在全球范围内也 在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授课课时:4课时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第一节 旅游资源管理概述
一、旅游资源概述
最常见的分类方法是将其分为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 游资源两大类。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自然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中以地理环境和生物 所构成的,吸引人们前往进行旅游活动的天然景观, 如风景区、国家公园、海滩、湖泊等;
人文旅游资源,一般是指古代人类社会活动的遗 迹、现代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如古建筑、历史名城、 园林、革命历史遗迹、民族风情等。旅游资源具有多 样性、垄断性、易损性、可创新性、吸引力的定向性 等特点。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保护国本国际的环旅境、游资源的保第一护资源组成
生态结构和文化
第二控制利用
遗产、合理利用
第三资源归属
保护其真实性1980年《马尼第拉四宣各国言责》任
1982年《阿卡普尔科文化》 ①保护人类共同
财富②东道国的
1985年《旅游权利法案》《旅行权利者③守旅行则者》有
1989年《海牙宣言》
法国有太多的名胜古迹,法国人把老祖宗留下来 的文化历史遗产珍如性命,不仅率先立法保护,而 且依法行事。法国对名胜古迹等旅游资源采取的保 护手段很值得世界上其他国家效仿。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中国政府也十分重视对各类旅游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积极 支持并参加保护世界旅游资源和环境的国际行动:
1985年中国加入联合国《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公约》, 承担自己应尽的国际义务。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旅游资源基本知识和
相关管理的法律制度。
教学内容: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
第一节 旅游资源管理概述及其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旅游资源相关法律制度
第三节 世界遗产的保护
教学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存在的问题
教学方法:讲述、案例分析
埃及制定了《关于授予旅游部监督开发旅游区权力 的法律》;
美国也制定有保护公园和游览地方面的法律,对旅 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对游览地的环境保护,都做了具 体的规定。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
课前导读我国有着广阔的地域和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
对中外旅游者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 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地方片面 看重旅游资源在旅游业发展中的作用,对不可再生的资 源实行了毁灭性的开发,从某种意义上阻碍了旅游业的 发展。如何正确对待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是发展旅 游业不能回避问题。本章通过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存 在问题的分析,力图使大家能够正确掌握有关旅游资源 的法律制度。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二、旅游资源的法律保护
为了使旅游资源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旅 游环境能得到良好的保护,各国政府甚至国际 组织针对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旅游资源和环境 方面的问题采取了种种措施,其中的一项重要 措施就是制定关于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 法律、法规。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于1972年通过了《保护世 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强调保护自然和文化 遗产对整个人类的重要性,并从1985年开始分批 公布世界遗产名录。
义务尊重过境地 和停留地资源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①保护资源不受 侵害是旅游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基 本条件②合理的 管理是对人类的
贡献
一些旅游资源丰富、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在旅游资源 和环境的保护方面,制定了许多法律或法规:
法国制定有《风景区和文物古迹保护法》,规定对 具有艺术性、历史性、科学性、传奇性或优美的文物古 迹和风景区给予相应的保护;
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有国务院在1985年发布的《风 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
在文物保护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 在历史文化名城方面,有《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等部门关 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通知》、城乡建设环境保 护部《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工作的通知》等。
案例8—1:
法国——第一个为保护古迹立法的国家。法国是 世界上最早为保护文化遗产立法的国家,早在1913 年就颁布了《保护历史古迹法》,通过法律形式, 规定了保护范围、申请保护的行政程序以及在税收 方面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等。多少年来,法国政府有 关人员和历史古迹方面的专业人员都严格照章行事, 使法国大量古建筑得到了妥善保护。 评析:
除此之外,我国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的条 款中,也有关于旅游资源保护的内容。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我国地方立法机构和人民政府也结合当地具 体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的保护旅游资源的法 规,如四川省在1994年公布了《四川省风景 名胜区管理条例》,张家界在2001年1月1日 实施《湖南省武陵源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 等等,为我国全面保护旅游资源提供了自上而 下的法律保障。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在野生动植物及其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 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在园林管理方面,有《城市绿化园林管理条例》等。
在国家旅游度假区及其他旅游景点管理方面,有国 务院《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 旅游局《关于新开发旅游景点几项注意事项的通知》、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等。
1980年,世界旅游组织(WTO)在《马尼拉 宣言》中称:“所有旅游资源都是人类文化遗产 的构成部分,各国和整个国际社会都必须采取步 骤加以保护。”要求各国和整个国际社会在旅游 资源保护方面要承担国际义务。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欧洲经济共同 体(EEC)、世界旅游环境研究中心(WTTERC)、 世界旅游理事会(WTTC)等组织在全球范围内也 在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授课课时:4课时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第一节 旅游资源管理概述
一、旅游资源概述
最常见的分类方法是将其分为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 游资源两大类。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自然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中以地理环境和生物 所构成的,吸引人们前往进行旅游活动的天然景观, 如风景区、国家公园、海滩、湖泊等;
人文旅游资源,一般是指古代人类社会活动的遗 迹、现代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如古建筑、历史名城、 园林、革命历史遗迹、民族风情等。旅游资源具有多 样性、垄断性、易损性、可创新性、吸引力的定向性 等特点。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保护国本国际的环旅境、游资源的保第一护资源组成
生态结构和文化
第二控制利用
遗产、合理利用
第三资源归属
保护其真实性1980年《马尼第拉四宣各国言责》任
1982年《阿卡普尔科文化》 ①保护人类共同
财富②东道国的
1985年《旅游权利法案》《旅行权利者③守旅行则者》有
1989年《海牙宣言》
法国有太多的名胜古迹,法国人把老祖宗留下来 的文化历史遗产珍如性命,不仅率先立法保护,而 且依法行事。法国对名胜古迹等旅游资源采取的保 护手段很值得世界上其他国家效仿。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中国政府也十分重视对各类旅游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积极 支持并参加保护世界旅游资源和环境的国际行动:
1985年中国加入联合国《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公约》, 承担自己应尽的国际义务。
旅游资源法律法规制度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旅游资源基本知识和
相关管理的法律制度。
教学内容:
第八章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
第一节 旅游资源管理概述及其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旅游资源相关法律制度
第三节 世界遗产的保护
教学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存在的问题
教学方法:讲述、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