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一业”工作方案
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X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6〕76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解决市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二)坚持统一标准,规范实施。
同一地区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执行相同政策标准。
通过维修改造,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达到当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物业管理达到当地物业监管机构制定的行业标准。
(三)坚持多方筹资,共担成本。
建立国有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承担必要成本,政府予以适当补助。
(四)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任务分工积极作为,协同一致,密切配合,整体推进。
县(区)要全面做好本辖区内市、县(区)属国有企业和中央及省驻X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五)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
认真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政策宣传和政治思想工作,为分离移交创造良好环境。
二、实施范围市、县(区)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已改制退出和破产重组其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未分离移交的市、县区属原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
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45号)及《X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52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X年开始,在全市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各驻X央企、中央下放我市国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下放企业”)、驻X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驻X区企”)及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改制企业、破产)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X年底前,“供水”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正式协议(框架协议)达到70%以上;“供电”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正式协议(框架协议)达到80%以上;“物业”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正式协议、框架协议(成立业委会并由业主自治视同已分离移交)达到50%以上。
X年底前全面完成。
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工作要求(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
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二)坚持先移交后维修改造。
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保证分离移交后设备设施符合基本标准、正常运行。
(三)坚持多方筹资、合理分担。
建立政府和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将城乡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业务从原先的集中管理体系中分离出来,转交给市场化运营的专业公司来进行管理和运营。
实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助于推动市场化,提高供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及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利用。
下面是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的概述。
一、背景和目标1.1背景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城乡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业务的规模和复杂性不断增加,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能力无法满足其管理和运营的需求。
因此,将这些业务从政府中分离出来,交给市场化运营的专业公司进行管理和运营,可以提高这些业务的管理效率、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1.2目标二、方案内容2.1管理体系设计根据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要求,建立市场化运营的专业公司,由政府和市场力量共同参与管理和监督。
公司的组织结构应该合理,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设立独立的审计和监察机构,确保公司的运营活动合规和透明。
2.2资产转移将城乡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业务的资产转移给专业公司,包括设备、管网和资源等。
资产转移应该依法进行,建立清晰的资产权属关系和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价值。
2.3市场经营将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业务的市场经营权交给专业公司,公司可以通过竞争选择供应商和服务商,制定合理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服务质量。
2.4政府监管政府应该加强对专业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政府可以设立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专业公司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5激励机制为了推动专业公司的发展和效益,可以建立激励机制,如给予优惠政策、奖励举报和投诉等。
三、实施步骤3.1立项制定项目的立项计划,明确分离移交的目标和任务,评估实施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困难,确定实施时间表和预算。
3.2资产评估对城乡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业务的资产进行评估,包括设备、管网和资源等;确定资产的所有权和价值,为资产转移和市场经营提供依据。
三供一业实施方案
三供一业实施方案承担“三供一业”职能,需要国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造成的历史包袱,危机制约了企业主业发展。
下面是三供一业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三供一业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驻xx市中央企业(以下简称驻xx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驻我市央企办社会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XX〕1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三)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四)坚持按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改造移交,保证分离移交后的设施设备符合现行标准、运行正常;(五)坚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通过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围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名单中明确的驻xx央企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职能,包括xx石化分公司、庆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联通xx分公司、鞍钢弓矿公司、东电四公司、水电六局。
三、工作目标根据国发〔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方法,于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驻我市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四、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 市驻xx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长由分管城市建设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水务局、xx供电公司及相关接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详尽负责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搞好配合,简化工作程序,提供方便服务,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区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x〕45号)、《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xxx 政办发〔xxx〕2号)和《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xxx〕48号)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所指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对我区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相关设备设施,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xxx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包括驻我区中央、省属、市属国有企业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项目。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企业为责任主体。
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应针对自身的不同特点,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条件、因企制宜、因企施策、分类处理,积极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坚持政府引导与自主协商相结合。
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根据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签订移交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
按照市政办发〔xxx〕48号文件要求,双方分歧较大且无法协商一致时,由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引导,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裁定,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和按时完成。
(三)坚持维修改造经济可行。
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原则上先移交、后改造;经交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先改造、后移交。
分离移交费用,由交接双方根据xxx市制定的维修改造标准,在不低于xxx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协商测算。
(四)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
三供一业供热实施方案
三供一业供热实施方案•相关推荐三供一业供热实施方案(通用6篇)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
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三供一业供热实施方案(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三供一业供热实施方案(通用6篇)1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暖)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我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施社会化管理,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20x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工作要求。
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对于具备安全运行条件、实现“一户一表”管理的,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
“三供一业”实施方案3篇
“三供一业”实施方案3篇1为进一步推进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坚持驻盘央企减负与优化资源配置相结合,促进分离后的“三供一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不做硬性要求。
不采取成建制移交的方式,人员双方自行协商,稳步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规范标准,有序实施。
依照“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标准,以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移交改造。
坚持“先移交后改造”,制定移交改造标准、工作流程等,保证移交改造后的设备正常运行。
(三)职责明晰、有效衔接。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为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
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要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共同协商分离移交事项,并组织实施,确保分离移交工作的有效衔接。
二、移交范围(一)涉及企业。
“三供一业”涉及的驻盘央企共6家,分别为辽河油田公司、北方华锦集团、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移交范围。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主要涉及驻盘央企所承担的职工家属区和周边其它单位住宅及办公场所的供水(含工业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物业管理及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协商一致同意移交的市政管理等。
三、工作目标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辽河油田公司、北方华锦集团、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户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争取年内完成改造任务。
四、接收企业按照省政府对我省驻辽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1+5+2”集团公司组建工作,“三供一业”接收企业及接收业务安排如下:1.盘锦润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水务集团)为驻盘央企供水业务的接收企业;2.国网盘锦供电公司为驻盘央企供电业务的接收企业;3.盘锦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市政集团)为驻盘央企供暖设施、燃气设施、物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接收企业。
“三供一业”移交供配电设备消缺实施方案20210925
“三供一业”移交供配电设备消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2021年09月一、概况“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企(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操作异常复杂的一项管理工作。
企业的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也将实施分离。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
该“三供一业”供配电系统建设大部分由企业自主设计、采购、建设、管理、运行、维护。
大多数“三供一业”供配电系统运行时间久、设备老旧、用电供需矛盾突出等。
尤其是存在的安全隐患很可能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失,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能否保障今后居民可靠供电,将成为影响居民生活的重要因素。
供配电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地运行是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急需解决的新问题。
二、供配电系统现状1、供配电系统运行时间久远、设备老旧,质量层次不齐“三供一业”供配电系统建成投入使用时间久远、设备老旧,存在供电安全隐患,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如:老化严重,使用和安全性能较低;居民用用电容量不断增大,原有供配电系统容量就严重不足,供配电设备有过载运行情况等。
供配电系统设备厂家多、设备种类和型号众多,有些设备厂家已经退出市场,重要的是设备质量层次不齐。
如:设备出现故障,无对应的设备替代品等。
2、供配电系统设备自动化程度低、保护配置不统一供配电系统自动化程度偏低,开闭所高压系统继电保护设备运行不可靠,有的为电磁继电器保护、集成电路保护设备,同时微机继电保护设备功能单一、可靠性差,有误动和拒动现象。
“三供一业”供配电系统高压继电保护设备厂家繁多,保护功能配置不统一,普遍存在保护装置运行异常,状态显示和实际不一致问题,给运行管理带来非常大的不便和误判。
“三供一业”施工方案
一、承包人实施总体方案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衡水市“三供一业”家属区维修改造项目(中国联通集团河北省通信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供水、物业分离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内容及规模:衡水市桃城区报社街民生胡同职工家属区建筑面积6950m2,为 2 座 6+1 层住宅楼和 1 座沿街商住楼层(南单元共 7 层 3-7 层为改造范围,北单元共 6 层 3-6 层为改造范围),均为砖混结构,本小区住户共计 70 户,本次主要是对本小区的物业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供水系统进行改造;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路603 号路北职工家属区建筑面积3900m2,为 1 座 6+1 层住宅楼和 1 座 5+1 层住宅楼,为砖混结构,共 28 户居民,本次主要是对本小区的供水系统进行改造和物业设施设备进行维修;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路民园胡同职工家属区建筑面积 7000m2,为 2 座 5+1 层住宅楼,1 座2 层住宅楼,均为砖混结构,共 82 户居民,本次主要是对本小区的物业设施设备进行维修;衡水市桃城区中心街 759 号路西职工家属区建筑面积 40000m2,为 8 座6+1 层住宅楼,均为砖混结构,共有 270 户居民,本次主要是对本小区的物业设施设备进行维修。
本工程最终达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标准。
建设地点:衡水市桃城区报社街民生胡同职工家属区、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路 603 号路北职工家属区、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路民园胡同职工家属区、衡水市桃城区中心街 759 号路西职工家属区。
工期: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标准。
2、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组织机构为了加强施工管理,本标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科学组织施工,实行目标管理,以我公司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来保证项目施工的完成。
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和如期完工,我公司选派精干人员组成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受公司经理委托全权负责领导和组织现场施工,做好技术、物资、机具等供应工作,主动积极地与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配合,并协调各方关系,为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方案是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制定的,旨在顺利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该方案包括以下步骤:启动、调研、筹备:成立由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任组长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并收集各职能部门的建议和意见,对计划进行完善。
方案、报批、签约:制定详细的分离移交方案,报请政府审批,并与相关企业签订移交协议。
实施、验收、移交:按照方案实施分离移交工作,并进行验收和移交。
在实施过程中,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50%,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的主管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移交企业自身承担。
而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确解决办法。
此外,分离移交工作需要坚持“因地制宜、不产生遗留问题”的原则,采取“对内摸清家底、对外沟通协调”的工作方法,积极稳妥推进。
在实施过程中,还需注意保障措施的落实,确保分离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一、目的和意义随着国有企业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管理和运营已经成为了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了统一管理和规范运营,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1.科学合理: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职工家属区的特点,采取适当的分离模式,使得国有企业和职工家属区的运营相对独立,互不干涉。
2.顺利过渡:确保分离移交工作的平稳进行,保障职工家属区的生产和居住秩序不受影响,确保职工家属的合法权益。
3.公开公正:在分离移交工作中,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4.社会尊重:对从业人员要给予充分尊重,保障他们的安置和社会福利。
三、工作目标1.实现国有企业和职工家属区的分离,使其相对独立运营。
2.保障职工家属区的正常生产和居住秩序,确保职工家属的权益不受损害。
3.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四、工作流程1.确定分离模式:根据国有企业和职工家属区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分离模式,可以是出售、租赁、转让等方式。
2.制定分离计划:由国有企业负责制定分离计划,明确分离的时间、过程和责任。
并将计划向相关部门报备。
3.调查评估: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职工家属区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潜在利益。
4.公示和听证:将职工家属区的分离计划进行公示,并组织听证,接受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5.移交准备:国有企业应逐步准备,将相关资料和设备整理完备,并做好人员安排和培训。
6.分离移交:按照计划和协议,进行分离移交。
在分离的过程中,要确保职工家属区的生产和居住秩序的正常进行,并保障职工家属的权益。
7.监督检查:由相关部门对分离移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五、保障措施1.保障职工家属的合法权益:在分离移交过程中,要确保职工家属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其工作、居住和其他福利的顺利过渡。
2.确保生产和居住秩序的正常进行:在分离移交期间,要采取措施确保职工家属区的生产和居住秩序的正常进行,避免给职工家属带来困扰和损失。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阅读!【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中央驻区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指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及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丄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驻河南、湖南省和重庆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改组(2014)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总揽,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完成企业改制攻坚扫尾,让企业人员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工作原则执行市级以上有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政策,坚持“属地管理、企业自愿、整体移交、有序接收、分批实施、部门联动、提质优化、平稳过渡”的原则;坚持“以维修维护为主,改造为辅和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坚持“中央、省属和市属企业统筹平衡、标准一致”的原则;坚持“先移交后理顺,先移交后结算”的原则,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三、组织机构成立长沙市望城区中央驻区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及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丄作领导小组,负责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就分离移交工作对各部门、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区政府办、维稳办、信访局、工信局(改制办)、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资办)、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计生局、行政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物价局、住房保障局、市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长沙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中航长沙中传机械有限公司、长沙汽车电器厂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鼎置业有限公司。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方案
-成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对“三供一业”资产进行清查评估,确定移交清单。
-制定详细的分离移交实施方案,包括时间表、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
2.协商谈判阶段
-与接收方进行协商谈判,达成移交共识。
-签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实施移交阶段
-依据协议,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资产、业务和人员的移交。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方案
第1篇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方案
一、背景
根据我国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为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国有企业“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
1.完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现国有企业轻装上阵,聚焦主业发展。
2.确保分离移交过程中,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社会责任: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公共利益不受影响。
三、移交范围与内容
1.移交范围
-国有企业所属的供水、供电、供热设施设备及管网。
-国有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职能及相关资产。
2.移交内容
-资产、负债及相关权益的移交。
-人员安置及劳动合同的转移。
-业务运营管理权的移交。
-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的移交。
四、实施步骤
二、目的与原则
1.目的
-实现国有企业功能归位,优化资源配置。
-提升供水、供电、供热及物业服务质量,满足社会需求。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2.原则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公开透明:确保分离移交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稳妥有序:保障移交过程中业务连续性和服务质量。
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项目概况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是指在既有的城市供水、供电、供燃气基础上增加综合管廊,通过综合管廊实现供电、供水、供燃气等交通设施的维护和改造。
本项目旨在优化城市交通设施,提升城市的供水、供电、供燃气服务能力,改善市民生活质量。
1.组织机构设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项目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负责人等,清晰明确各个角色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施工管理的高效运行。
2.施工进度计划根据项目的工程量、工程难度和资源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个工序的工期和任务量,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3.地面交通组织施工期间,需要对地面交通进行合理组织,包括交通路线的改变、交通标志的设置、交通人员的指挥等,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畅通和安全。
4.施工安全管理在施工期间,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预案,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5.资源协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合理协调和管理各项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机械设备资源等,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6.施工质量管理制定详细的施工质量管理措施和标准,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7.环境保护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包括噪音控制、灰尘防治等,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8.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建立科学的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机制,及时跟踪项目的进度和成本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施工组织,确保项目进度和成本目标的实现。
三、施工风险及对策1.安全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和风险,如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电气作业等。
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有计划地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环境风险施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噪音、灰尘等。
应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监测和控制环境影响,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保要求。
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为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132号)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整体方案的通知》(X政〔X〕33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精神,正确处理企业、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管理为方向,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支持企业“瘦身健体”,提高职工家属区水、电、气、暖、物业管理及社区服务等保障水平、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推进,有序实施。
针对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实际情况以及各项办社会职能,统筹安排,合理把握工作进度,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施策,分项、分批移交,全面推进。
(二)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
实行属地承接管理,移交接收双方协调一致,签订分离移交协议,确认移交后,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对涉及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保证移交改造后的设备正常运行。
(三)多方筹集资金,合理分担成本。
建立政府和企业成本分担机制,多渠道争取国家、省政策补助资金,省属国有企业作为剥离主体,主动承担必要成本,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予以适当补助,筹措资金统筹用于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三、工作目标X年底前,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签订分离移交协议,启动维修改造工程;X年6月底前,总体完成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等工作;到X年底,全面完成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
四、主要任务(一)移交范围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和物业管理、社区管理等职能;省属国有企业向周边农村转供水电气热等办社会职能。
2021年“三供一业”工作方案
2020年“三供一业”工作方案近来,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受到关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xx年"三供一业"工作方案,欢迎阅读。
xx年"三供一业"工作方案1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与辽宁省政府签署的《关于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关政策,做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驻沈中央企业(简称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离移交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驻沈央企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等职能(简称"三供一业")。
二、基本原则(一)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
分离移交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要求。
移交费用按有关标准协商确定。
人员由双方自行协商,接收方难以安排的由驻沈央企消化。
(二)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核定费用和先移交后改造(其中供电接收按照国家电网统一规定执行)。
按照我市制定的维修改造标准,在不低于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交接双方协商测算分离移交费用。
(三)创新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工作。
在减轻央企负担、支持央企发展的同时,增加我市国有企业服务范围和国有资产存量;同步进行自备井拆封、供水并网及拆除小锅炉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四)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三供一业"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其中移交股份制企业的,资产划转国有股东后再注入企业。
对接收的设施、设备办理划转入账手续,依法依规交接国有资产。
三、工作目标按照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力争于xx年年底前完成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任务。
四、接收主体按照驻沈央企"三供一业"的接收主体应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要求,确定以下单位作为接收主体:(一)供电职能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供电公司)承担。
三供一业移交方案
三供一业移交方案第一篇:三供一业移交方案xx“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促进企业轻装上阵的重大改革措施。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把握国家、省、市及潞安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题推进会等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对职工家属区的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进行社会化管理,xx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分离移交,不再承担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相关费用。
xx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要以维护职工利益为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和关键点,为快速推进、高效对接,高质量的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特成立xx煤矿“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并制定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一)、领导组及职责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后勤矿长经营矿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安全矿长成员:企业管理科财务科社区劳动工资科法律顾问室党委宣传部电力科后勤中心基本建设科矿长办公室计划科审计科党委组织部环保办公室人事科信访办公室广播电视台保卫科纪委调研室机电技术管理中心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部署、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各项工作。
(二)推进组及职责领导组下设六个推进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资产组、维修改造组、职工安置组、法律顾问组、宣传维稳组。
1、综合协调组:成员:企业管理科牵头,后勤中心、社区、调研室、矿长办公室及相关单位配合。
职责:协助领导组做好xx煤矿“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统筹协调、政策沟通、督导检查和组织落实工作。
负责xx煤矿“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的起草、修正工作;负责对接收单位及市、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对接集团相关单位做好资料、图纸、方案等报备工作。
2、资产组:成员:财务科牵头,后勤中心、社区、计划科、审计科、基本建设科、机电技术管理中心、电力科等相关单位配合。
职责:负责xx煤矿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测算的编制、申请、上报工作;负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资产的审核备案、账务处理、维修改造资金补助申请的总体协调以及参与维修改造费用的测算指导等工作;负责“三供一业”各类资产原值、现值、负债、折旧等账目资料的查询、审核等工作;负责“三供一业”收费账目、缴费情况、运营情况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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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三供一业”工作方案2020年“三供一业”工作方案近来,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受到关注,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20xx年“三供一业”工作方案,欢迎阅读。
20xx年“三供一业”工作方案1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与辽宁省政府签署的《关于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关政策,做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驻沈中央企业(简称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离移交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驻沈央企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等职能(简称“三供一业”)。
二、基本原则(一)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
分离移交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要求。
移交费用按有关标准协商确定。
人员由双方自行协商,接收方难以安排的由驻沈央企消化。
(二)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核定费用和先移交后改造(其中供电接收按照国家电网统一规定执行)。
按照我市制定的维修改造标准,在不低于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交接双方协商测算分离移交费用。
(三)创新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工作。
在减轻央企负担、支持央企发展的同时,增加我市国有企业服务范围和国有资产存量;同步进行自备井拆封、供水并网及拆除小锅炉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四)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三供一业”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其中移交股份制企业的,资产划转国有股东后再注入企业。
对接收的设施、设备办理划转入账手续,依法依规交接国有资产。
三、工作目标按照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力争于20xx年年底前完成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任务。
四、接收主体按照驻沈央企“三供一业”的接收主体应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要求,确定以下单位作为接收主体:(一)供电职能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供电公司)承担。
(二)供热职能由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用集团)等国有供暖公司承担。
(三)供水职能由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水务集团)承担。
(四)物业职能由沈阳汇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汇鼎公司)、沈阳房地产置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担保公司)承担。
五、责任分工(一)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供电组、供暖组、供水组、物业组、资产组、维稳组等6个专门工作组,分别组织推进相关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1.市国资委负责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总体协调推进驻沈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负责与省国资委沟通联系并及时报送我市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负责资产组工作,牵头做好资产接收有关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供电组工作,制定供电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供电公司实施供电接收工作。
协调“三供一业”新建设施立项等工作。
3.市建委负责供水组工作,制定供水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水务集团实施供水接收工作。
4.市房产局负责供暖组工作,制定供暖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公用集团等国有供暖企业实施供暖接收工作。
负责物业组工作,制定物业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汇鼎公司和沈阳担保公司实施物业接收工作。
5.市财政局参与资产组工作,负责指导费用测算及资产接收工作。
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维稳组工作,负责指导企业人员接收安置工作,指导移交人员劳动关系变更及社保接续等工作。
7.市规划国土局参与资产组工作,负责指导移交接收中土地权属证书的变更工作。
协调“三供一业”新建设施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8.市环保局参与资产组工作,负责指导移交接收中“三供一业”维修设施改造涉及的环保手续办理工作。
9.市信访局负责维稳组工作,牵头做好移交接收中维稳工作。
10.市公安局参与维稳组工作,负责移交接收中维稳工作,以及“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涉及道路施工等方面协调工作。
11.沈阳供电公司在市发展改革委协调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电网的统一部署,做好供电接收工作。
12.沈阳水务集团在市建委协调指导下,做好供水接收工作。
13.沈阳公用集团在市房产局协调指导下,做好供暖接收工作。
14.沈阳汇鼎公司、沈阳担保公司在市房产局协调指导下,做好物业接收工作。
六、资产处置分离移交工作涉及的各类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划转。
项目改造建设所需土地,根据移交区域供水、供电、供暖、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的实际需要由驻沈央企协调提供。
七、操作流程驻沈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相关企业。
市发展改革委、建委、房产局分别组织接收企业与驻沈央企进行对接,参照《驻沈阳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设施维修改造费用测算指导意见》,开展现场勘察等工作,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测算分离移交费用。
交接双方分歧较大的,由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选聘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估和裁定,相关企业应服从专家组的裁定结果。
费用测算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移交协议,约定相关责任、义务等事宜。
驻沈央企要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关于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有关规定,根据移交协议向上级公司和国务院国资委申请相关费用。
资金到位后进行资产交接,并由接收方启动设施维修改造工作。
项目改造完工后,交接双方共同组织竣工验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审计。
八、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移交接收工作。
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于促进驻沈央企改革发展、改善企业家属区居民生活、整合社会资源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工作任务。
(二)积极创造工作条件。
1.对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难以接收的土地、房产,由市建委、规划国土局、房产局、国资委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补办有关权属证书后进行移交。
2.市政务服务办牵头组织有关审批部门,设立绿色通道,依法高效办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
3.规划国土、公安、消防、环保、城管等部门负责协调减免施工涉及的占道、控道、绿地、卫生防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4.各区、县(市)政府要积极支持、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相关问题。
5.“三供一业”移交接收中出现的问题,由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
(三)稳妥做好维稳工作。
有关部门、企业要按照“属人、属事、属地”原则妥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稳步推进。
在移交过程中,驻沈央企承担维护稳定的主体责任,要向本企业职工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做实做细职工思想工作。
移交后,接收企业要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各项职能正常运转,并做好接收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20xx年“三供一业”工作方案2为切实做好驻辽阳市中央企业(以下简称驻辽阳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驻我市央企办社会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三)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四)坚持按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改造移交,保证分离移交后的设施设备符合现行标准、运行正常;(五)坚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通过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围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名单中明确的驻辽阳央企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职能,包括辽阳石化分公司、庆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联通辽阳分公司、鞍钢弓矿公司、东电四公司、水电六局。
三、工作目标根据国发〔20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方法,于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驻我市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四、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辽阳市驻辽阳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长由分管城市建设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水务局、辽阳供电公司及相关接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搞好配合,简化工作程序,提供便捷服务,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五、接收单位的确定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央企“三供一业”移交项目优先移交给有实力、信誉好的国有企业,由专业化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
结合我市实际,主城区及县(市)区供水设施移交至辽阳市自来水公司,河东地区供水设施资产移交至市国资公司,转供水业务委托中信环境水务公司管理;供电设施移交至国家电网辽阳供电公司;供热设施移交至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移交企业也可另行选择有能力、有资质的供热单位);主城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白塔房管处、文圣房管处管理,县(市)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
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中约定。
六、移交与接收企业责任分工改造工程完成前,水、电、暖设施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承担运行维护责任,具体事项双方在改造协议中明确。
改造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水、电、暖设施由接收单位负责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