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产业化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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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产业化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做大做强粮食企业: 当前,国有粮食企业面临市场主体多元化、粮食生产模式多元化的形势。如何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事关粮食企业能否做大做强和一个地方粮食生产安全大局。
一、机遇与挑战
1、粮食市场经济初具雏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商品化程度越来越高,粮食购销竞争日趋激烈,大粮食、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初步形成,为粮食产业化经营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从事粮食加工、销售的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日渐增多,对国有粮食企业形成激烈的冲击和竞争。近几年来,国有粮食企业不断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探索改变“收原粮、卖原粮”的一元经营方式为多元经营方式的新路子,积极与农民、粮食加工企业、科研单位联合,组成粮食生产、收购、加工和销售一体化的经济实体,粮食市场经济运作模式初显成效。
2、粮食生产规模化渐成趋势。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批量转移,青壮年劳动力大多进城务工,农村田地因缺乏劳力而撂荒的现象越来越多。
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家惠农政策相继出台,一批种粮大户尝到规模经营的甜头,抢抓机遇,大胆承包闲置和抛荒田地,实行规模化经营,
为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创造了有利条件。2016 年,江西金农米业集团公司在上高参与农兴、农旺、农发等8 个种粮专业合作社的组建,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科技”的运作模式,取得良好的效益。今年已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社43 家,规模种植基地10 多万亩。
3、粮食企业改制工作基本到位。粮食部门已妥善地解决了国有粮食企业历史包袱,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粮食产业化经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首先,根据国家财政部门有关政策,已解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认定和剥离的遗留问题,并多方筹措资金,切实解决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中的遗留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其次,通过改组联合、股份合作、资产重组等形式,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企业延长粮食产业链条,向生产、加工两头发展,组建集粮食购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产业化企业,为做大做强国有粮企奠定了基础。
二、对策与建议
1、推进现代粮食企业制度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企改革的方向。随着市场格局的变化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粮食行业由垄断性行业逐步向市场化、社会
化转变。与此同时,农业也正在朝着耕作机械化、种植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农业现代化方向发展,为粮食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迄今,“公司+农户”的各类龙头
企业已成为农业现代化的主要企业形式。国有粮食企业因有以政府政
策支持为依托,有优良的仓储条件,有业务熟娴的职工队伍,在构建现代农业制度中具有得天独厚的龙头优势。当前,国有粮食企业要进一步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公司参股,使其合理分享工商利润,保证农民增产增收。同时要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提供种子、农技、购销等全程服务,提高种粮经济效益,调动农民入社积极性,加快粮食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2、实行集团化运作模式。实现粮食产业化经营,必须是龙头企业、优势资源、完整的产业链条、优势项目、主打品牌、产业园区等六个要素的有机组合,实行集团化运作。不失时机地促进粮食产业化经营,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建设粮食产业园区。粮食产业园区是集粮食收购、仓储、检验、加工、批发、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产业集群,是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重要平台。要打破行业、地域限制,吸纳多种所有制粮食经营主体入驻。园区内部运行机制可以是以资产为纽带的紧密型合作,也可以是以经营为纽带的半紧密型合作。二是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国有粮食企业要积极主动采取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等不同类型的联合方式,组建成起点高、竞争力和带动力强、效益好的企业,担当起粮食产业化龙头的重任。三是发展优质粮食种植基地。鼓励粮食产业化经营企业按照“公司+中介+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组织农户进行连片成规模种植,为粮食加工提供稳定可靠的优质粮源。四是建立粮食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合作社法》规定,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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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以科技为动力,以订单为载体,依托龙头企业,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发展各种新型粮食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农民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粮食部门要充分利用组织优势和遍布城乡的经营网络优势,创新体制机制,调整农企关系,积极领办专业合作社、粮食专业协会,引导农民与市场有效对接。
3、加大政策支持和扶助力度。各级政府要支持企业不断优化组织形式,为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要支持粮食购销企业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根据市场配置资源的要求,通过重组、兼并、公司制改造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大力调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布局和结构,培育和发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经营主体,培植集购、销、加工一体化产业龙头化企业,组建粮食企业集团。对规模较小、效益较差的小型购销企业,实行归并。
要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加大对粮食产业化和扶持资金力度,金融机构要放宽贷款担保条件,增加贷款额度,改善金融服务; 税务部门要降低农产品加工增值税,优先兑现优惠政策; 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理顺管理体制,做好对重点龙头企业、粮食产业化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定期监测和动态管理。
三、实施与操作
1、政府推动。政府要把加速粮食产业化进程,做大做强粮食企业作为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一是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组建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粮食、农业、财政、工商、税务等相
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服务组织。二是制定扶助措施,充分发挥
财政、税收、信贷的作用,建立支持粮食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机制,推动其快速发展。三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把推行粮食产业化的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落实到具体人,与部门奖惩、个人评先评优挂勾,实行重奖重罚,加快工作进程。
2、企业带动。国有粮食企业要主动争当龙头,带动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国家储备企业、大型加工企业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实行企业重组和组织结构创新,并以现有仓储设施为依托,改造和重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集团公司,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形成工商联手、优势互补、
规模经营、贸
工农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3、效益引动。按照产业化的运作模式整合粮食资源,必须以效益为纽带,建成利益共同体,才能实现贸工农一体化。大力发展粮食订单等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企向紧密型发展。一是坚持农民和企业自愿互利的原则,鼓励合同契约、订单粮食、股份合作、资产入股等利益联结形式,保证龙头企业和农户双方的合法利益。二是要积极鼓励和提倡龙头企业通过建立风险基金,按农户出售产品的数量适当返还利润等多种方式,与农户建立比较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风险共担、利益互补。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粮油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继续做好面向农民的粮食代购、代销、代储存、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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