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
长沙土地分类表
绿地
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小游园等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含学生公寓、单身宿舍、用地)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R321
教育设施用地
托幼、小学、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
R322
其他公共服务
设施用地
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社区管理、文化活动、社区医疗设施等用地(不含中小学等用地)
S22
游憩集会广场
用地
以游憩、纪念和集会为主要功能的广场用地
S3
社会停车场库
用地
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的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S31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S32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U
市政公用设施
用地
居住(社)区级及以上级别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C9
其他公共设施
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
M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归入水域和其他非城市建设用地(E)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类型的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业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U13
供燃气用地
燃气供应和储存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瓶装供应站、储配站、天然气门站、天然气调压站及煤气抢险设施等用地。不含燃气厂用地,该用地归入工业用地(M)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暂行条例20190815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加快推进本省生态文明建设,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国土空间,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规划体系】本条例所称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村庄规划是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应当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相关专项规划应当与详细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基本原则】制定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的战略定位,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紧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创新国土空间治理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五条【与发展规划的关系】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为国家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
第六条【责任主体】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交通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七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领导、指导和协调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
第八条【公众参与】完善规划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多元主体参与规划渠道。
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应当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第九条【生态补偿】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协调区域经济发展。
第十条【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二〇一九年三月前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和湖南省的实际,制定《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本试行方案包括:制定背景、概念界定、制定依据、分类原则、分类思路、土地分类与编码六个部分。
本分类(试行)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及时进行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分类(试行)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长沙市规划设计院。
目录一、制定背景 (1)二、概念界定 (1)三、制定依据 (2)四、制定原则 (2)五、用地分类思路 (3)六、用地分类和编码 (4)用地分类是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依据,用地分类的合理性直接影响了与土地相关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2018年初,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两个统一”服务的根本任务。
今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会议要求“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强化规划权威,改进规划审批,健全用途管制,监督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2018年12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会议明确了“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期至2035年的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为落实“多规合一”要求,为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奠定工作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为基础,综合考虑各行业管理需求,制定衔接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二、概念界定本用地分类中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是指:按照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或规划引导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形成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用地分类体系。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类别有哪些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类别有哪些
一、居住用地居住用地是指供人类居住的土地,包括住宅用地、住宅小区用地、居住园区用地等。
这些用地主要用于城市和乡村的住宅建设,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指用于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土地,包括政府办公用地、行政管理设施用地、教育用地、卫生用地、文化娱乐用地等。
这些用地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三、经济用地经济用地是指用于经济活动的土地,包括工业用地、商业用地、旅游用地、农业用地、水资源利用用地等。
这些用地主要用于工厂、商场、酒店、农田以及水资源的利用,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交通运输设施与公共设施用地交通运输设施与公共设施用地是指用于交通运输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土地,包括道路用地、铁路用地、航空运输设施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电力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等。
这些用地主要用于交通运输与能源设施的建设以及公共设施的布局。
五、生态环境用地生态环境用地是指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的土地,包括自然保护区用地、生态用地、绿地用地、风景名胜区用地等。
这些用地主要用于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维持生态平衡以及人们休闲娱乐的需要。
六、历史文化用地历史文化用地是指用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艺术活动等用地,包括文物古迹保护用地、文化设施用地、艺术表演场所用地等。
这些用地主要用于保护历史遗迹、传承文化传统以及进行文化艺术活动。
总之,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类别涵盖了居住、公共设施、经济、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以及历史文化等多个方面,目的是合理规划土地资源的利用,满足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湖南省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一览表
附件:
湖南省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一览表
说明:1、本表土地分类来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7年8月共同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G B/T21010-2007)。
2、耕地占用税税收减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类别和范围执行,不能盲目套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解释。
3、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根据财税〔2009〕19号文件规定,应按办理减免税时依据的适用税额对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补征耕地占用税。
能区分原占用农用地类型的,按照当期当地适用的税额征收;不能区分原占用农用地类型的,一律按当期当地基本农田适用税额征收。
长沙土地分类表
邮政设施用地
独立用地的邮政营业网点及其他邮政设施的用地
U32
电信设施用地
各类大型电信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U4
环境卫生设施
用地
进行雨水、污水及固体废物处理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U41
雨水、污水处理
用地
进行雨水、污水处理的环境卫生设施的用地,包括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排渍站、污水处理厂和地面专用排水管廊等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他非城市建设用
U211
公共交通用地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等类公共交通的停车场、保养场、车辆段和首末站等设施的用地以及轮渡(陆上部分)所建设施的用地
U212
轨道交通用地
指各种形式的轨道交通在地面以上独立的站场、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轻轨交通站场、线路以及地下铁道在地面部分的出入口、排气口、地面停车场、保养场和车辆段等设施的用地,高架轨道交通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U1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Ull
供水用地
独立地段的自来水厂及附属的泵房、调压站等设施的用地
U12
供电用地
提供电力供应和传输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变电站和高压塔基等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划定的高压走廊下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C41
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
C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分类标准(试行)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二O一九年四月目录1 制定背景 (1)2 概念界定 (1)3 制定依据 (2)4 制定原则 (2)4.1 全域覆盖,城乡统筹 (2)4.2 多规合一,分级适用 (3)4.3 面向管理,对接事权 (3)4.4 注重衔接,体现特色 (3)5 用地分类思路 (4)6 用地分类和编码 (5)6.1 用地分类基本情况 (5)6.2 用地分类的使用 (6)6.3 编码方法 (7)附表1湖南省国土空间规用地分类(试行)及含义 (8)附表2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中英文对照表 (17)附表3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照表 (18)附表4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照表 (27)附表5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对照表 (38)附表6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中可归入“湿地类”的用地分类表 (47)1 制定背景用地分类是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依据,用地分类的合理性直接影响了与土地相关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2018年初,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两个统一”服务的根本任务。
今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会议要求“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强化规划权威,改进规划审批,健全用途管制,监督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2018年12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会议明确了“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期至2035年的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为落实“多规合一”要求,为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奠定工作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为基础,综合考虑各行业管理需求,制定衔接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
第3章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3.1 城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3.1.1 科学的用地分类是促进城市土地合理使用的重要基础工作。
本用地分类遵循适应长沙未来城市发展、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以及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要求的修订原则,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并结合长沙市近年来的规划实践而制定的。
3.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作为分类的主导因素,兼顾用地的使用目的、出让方式及所有权属等相关因素。
在编制本标准与准则时,充分考虑到长沙市土地管理体制的要求,协调分别由国家建设部颁布的侧重于城市建设用地分类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与由国土资源部颁布的侧重于非建设用地分类和管理的《全国土地分类》(试行)两个标准,并结合长沙城市用地的实际利用情况,力求用地分类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在规划和土地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并能与两套各有侧重的国家用地分类标准基本衔接。
3.1.3 本标准与准则将城市用地分为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共10大类、48中类、84小类,以反映城市用地的实际情况,满足城市规划、地政管理及规划研究等工作使用的需要。
与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结构相比,大类未变,中类、小类结合长沙实际有所调整。
3.1.4 在编制不同层次的规划以及在规划管理、地政管理和规划研究的不同环节中,对城市用地的分类要求的深度不同,本标准与准则中确定的大类、中类和小类的三级用地分类体系,可适应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对用地类型不同深度的要求。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规划及管理工作的性质、内容及深度的具体要求,采用本“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中的全部或部分用地类别。
在确定一个从土地使用权权属或功能地块角度不能再细分的地块的用地性质时,如果地块上包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独立占地的主要用地性质或使用功能时,在确定地块的用地性质时应按照本“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通过并列列举各用地类别来描述该地块的用地性质。
长沙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标准格式(湘源空间规划)20190305
指城市、建制镇(集镇)镇区范围内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城市、建制镇(集镇)镇区范围内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 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城市、建制镇(集镇)镇区范围内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 体育设施用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指除非种植用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 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 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 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米、≤8.0米,北方宽度≥2.0米、≤8.0米,用于村间、田间交通 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
UR1
YT-UR1 255,255,153
UR2
YT-UR2 255,255,0
UR3
YT-UR3 175,155,9
UM
YT-UM 130,100,0
UM1
YT-UM1 148,98,48
UM2
YT-UM2 104,69,34
UM3
YT-UM3
96.48.0
UW
YT-UW 179,179,255
UW1
用地等 指城市、建制镇(集镇)镇区范围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
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类别有哪些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的类别有哪些1.建设用地类: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产业设施建设用地、交通运输设施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城镇扩展、农村建设、产业发展和交通运输等方面。
2.保护用地类: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植物和动物资源以及重要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
3.农业用地类:主要包括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产品供应保障区、农产品基地和农村产业发展区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农产品供给和农村产业发展等方面。
4.水域用地类:包括水域保护区、河湖水系用地、港口码头和航道用地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保护水资源、培育水生态环境和提供水运交通等服务。
5.生态用地类:包括生态保护与修复区、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旅游区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促进生态旅游和推动可持续发展。
6.矿产资源用地类:包括矿产开发区、矿山采石场和矿产资源保护区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
7.防灾减灾用地类:包括防洪区、防灾减灾物资储备区和灾害易发区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防洪、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
8.水资源用地类:包括水源保护区、水库集水区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区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保护水资源、调节水量和开发利用水资源等。
9.旅游休闲用地类:包括风景名胜区、度假区和旅游开发区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发展旅游业、提供休闲和娱乐服务。
10.基础设施用地类:包括能源设施用地、信息网络用地和综合交通枢纽用地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建设和发展能源、信息和交通等基础设施。
11.其他用地类:包括军事用地、特殊用地和其他用地等。
这些用地类别主要用于军事军事建设、特殊用途和其他未列入以上类别的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仅为一般性的分类,具体的规划用途还需要根据具体区域的特点和规划目标来确定,可以进行细化或合并。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市(县)村庄分类与布局规划转型思考——以湖南省常宁市为例
强调落实空间规划中的底线管控思维,对乡村生态自然资源进行有效保护与管理。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突出与乡村相关的生态重要性及敏感性评价,统筹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2.发展全域统筹作用,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全域统筹思路,乡村地区不是孤立的类型单元,通盘考虑城镇与乡村发展,强化县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引导约束作用,做好乡村分类布局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发展目标、空间格局的承接工作。
做好分区引导,衔接县域城镇空间体系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加强县域乡村空间分区与引导;做好分类管控,科学把握乡村的资源禀赋特征和发展差异性,分类施策。
3.发展蓝图指南作用,突出高标准治理导向相比较与开发建设管控较为严格的城镇地区,乡村地区的粗放化发展问题一直尤为突出。
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总量锁定的背景下,挖掘存量、做好流量是本轮村庄规划与发展需要重点聚焦去解决的问题。
村庄分类与布局规划较以前的村庄分类规划提出了要明确各行政村建设用地规模,要发展村庄分类与布局规划的蓝图指南三、研究对象选择与概况研究选择的对象是湖南省常宁市,位于衡阳、永州、郴州三市地理几何中心,为湖南省衡阳市代管的县级市。
常宁市辖3个街道、4个镇、4个乡和1个办事处,现有367个行政村,全市总面积2046平方公里、总人口101万,是湘南地区典型的农业大市、人口大市。
常宁作为国家级农产品、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农业发展现状较好,享有“中国油茶之乡”“鱼米之乡”的美誉。
2018年,常宁市以行政村为单元,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编和在编共计有77个行政村。
常宁市在推进村庄规划时发现,由于缺乏上位规划指导,各村庄规划的发展定位、发展类型、发展规模五花八门、缺乏统一标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难以得到有效的推进。
2019年,常宁市启动常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同步启动市域村庄分类与布局规划,希望先从市域层面提出村庄分类、空间布局的总体方案,再指导下位村庄规划的编制,借此对村庄保护和发展实施有效的引导与管控。
湖南省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一览表
附件:
湖南省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一览表
说明:1、本表土地分类来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7年8月共同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G B/T21010-2007)。
2、耕地占用税税收减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类别和范围执行,不能盲目套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解释。
3、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根据财税〔2009〕19号文件规定,应按办理减免税时依据的适用税额对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补征耕地占用税。
能区分原占用农用地类型的,按照当期当地适用的税额征收;不能区分原占用农用地类型的,一律按当期当地基本农田适用税额征收。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正文:----------------------------------------------------------------------------------------------------------------------------------------------------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现将《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8月26日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全省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根据国家部署要求,到2020年,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基本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拟订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纲,同步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试点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到2025年,实现各级和各类规划“全覆盖”,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11.30•【文号】国函〔2023〕136号•【施行日期】2023.11.3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3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湖南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地区,是我国工业发展的重要省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湖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372.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804.1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18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34.5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国土空间规划的土地分类
国土空间规划的土地分类土地分类的含义和类型无论何种空间规划,最终都要落到土地上,国土空间规划也不例外。
合理的土地分类是国土空间规划制图的科学基础,是优化空间结构和布局的科学依据,也是制定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依据。
所谓土地分类,就是根据土地本身的差异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将土地划分成若干个不同的类别。
“分”即鉴定、描述和命名;“类”即归类,按一定秩序排列类群。
其分类单位从区域土地个体单位所具有的相似属性中归纳出来,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
分类单位级别愈低,同一类型的共同性或相似性则愈多,级别愈高则共同性减少。
国内外有关学者,对于如何进行土地分类尚未形成共识,在方法论层面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
在分类系统的建立上,由于应用目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分类系统,主要有以下五大类型:1)土地自然分类。
主要根据土地自然属性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以气候、地貌、水文、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划分土地类型。
例如《中国1100万土地类型图制图规范》,首先按照水热条件的组合差异,将全国分为12个土地纲。
在其下共分两级,各省根据需要可以采用三级续分。
第一级称为土地类,是土地类型分类的高级单位,主要根据大(中)地貌类型的差异划分,山地以垂直自然带划分;第二级称为土地型,主要是依据植被亚型或群系组、土壤亚类划分。
全国共分出土地类115种,土地型872种。
2)土地利用分类。
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
土地利用类型是土地用途、利用方式、经营特点和土地覆盖特征相对一致的地域单元。
例如2017年《GB/T21010-201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将全国土地利用分为12个一级类,73个二级类。
12个一级类分别是: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用地。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
预测评估方法
趋势预测
根据历史和现状资料,分析湖南省未来发展趋势,预测未来人口 、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变化。
风险评估
对湖南省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包括自然灾害、环境污染 、社会稳定等,为规划编制提供风险防控依据。
综合评估
对湖南省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空间开发适宜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 估,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指南
汇报人: 2023-12-16
目录
• 引言 •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原则 •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容 •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法 •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为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指导 ,促进湖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背景
统筹基础设施建设
应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提高基础设施的覆盖面 和服务水平。
公众参与原则
公开透明
01
在规划过程中,应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规划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
广泛参与
02
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规划的民主性和科学
性。
反馈机制
03
应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
THANKS
感谢观看
04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法
调查分析方法
基础资料收集
收集湖南省自然、经济、社会等 方面的历史和现状资料,包括地 理、气象、水文、土壤、植被、 人口、经济、交通、文化等。
现场调查
对湖南省的重要区域、关键节点 、典型案例等进行现场调查,了 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数据分析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 和处理,提取有用的信息,为规 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湖南省土地分类及分区研究
硕士学位论文湖南省土地分类及分区研究研究生姓名高晗指导教师关欣学科专业土地资源管理研究方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二○一八年六月分类号 F301 密级公开U D C 单位代码 10537湖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湖南省土地分类及分区研究Land Classification and Division in HunanProvince研究生姓名高晗指导教师关欣学科专业土地资源管理研究方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论文答辩日期答辩委员会主席论文评阅人二○一八年六月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湖南农业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
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研究生签名:时间:年月日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本人完全了解湖南农业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稿,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
同意湖南农业大学可以用不同方式在不同媒体上发表、传播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并同意将由此产生的收益捐赠给学校教育基金会用于发展研究生教育。
(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协议)研究生签名:时间:年月日导师签名:时间:年月日摘 要本文在土地类型分类理论基础上,利用土地的自然属性作为分类依据对湖南省土地进行类型划分;其次,在分类的基础上,对第三级土类进行质量评价,将质量等级相似的土类进行合并分区;最后,依据研究结果分析目前湖南省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结果如下:(1)土地类型分类研究:分析湖南省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综合发生法、景观法、和参数法选取湖南省母质、土壤、地形图为分类因子,运用ARCGIS叠加分析法对湖南省土地进行类型划分,建立了土地类型分类的分类体系,最终划分一级土地类型4种、二级土地类型39种、三级土地类型275种,编制各级湖南省土地类型分类图,并对划分的土地类型进行数量及空间结构的分析。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二〇一九年三月前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和湖南省的实际,制定《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本试行方案包括:制定背景、概念界定、制定依据、分类原则、分类思路、土地分类与编码六个部分。
本分类(试行)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及时进行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分类(试行)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长沙市规划设计院。
目录一、制定背景 (1)二、概念界定 (1)三、制定依据 (2)四、制定原则 (2)五、用地分类思路 (3)六、用地分类和编码 (4)用地分类是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依据,用地分类的合理性直接影响了与土地相关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2018年初,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两个统一”服务的根本任务。
今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会议要求“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强化规划权威,改进规划审批,健全用途管制,监督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2018年12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会议明确了“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期至2035年的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为落实“多规合一”要求,为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奠定工作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为基础,综合考虑各行业管理需求,制定衔接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二、概念界定本用地分类中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是指:按照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或规划引导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形成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用地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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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二O一九年四月
目录
1制定背景 (1)
2概念界定 (1)
3制定依据 (2)
4制定原则 (2)
4.1全域覆盖,城乡统筹 (2)
4.2多规合一,分级适用 (3)
4.3面向管理,对接事权 (3)
4.4注重衔接,体现特色 (3)
5用地分类思路 (4)
6用地分类和编码 (5)
6.1用地分类基本情况 (5)
6.2用地分类的使用 (6)
6.3编码方法 (7)
附表1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用地分类(试行)及含义 (8)
附表2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中英文对照表 (17)
附表 3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照表 (18)
附表 4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照表 (27)
附表 5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对照表 (38)
附表 6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中可归入“湿地类”的用地分类表 (47)
1制定背景
用地分类是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依据,用地分类的合理性直接影响了与土地相关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2018 年初,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两个统一”服务的根本任务。
今年1 月23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会议要求“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强化规划权威,改进规划审批,健全用途管制,监督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2018 年12 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会议明确了“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2020 年全面完成规划期至2035 年的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为落实“多规合一”要求,为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奠定工作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为基础,综合考虑各行业管理需求,制定衔接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2概念界定
本用地分类中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是指:按照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或规划引导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形成
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用地分类体系。
3制定依据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TD/T 1023-2010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TD/T 1024-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 50298-2018)
《林地分类》(LY/T 1812-2009)
《湿地分类》(GB/T 204708-2009)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建村〔2014〕98 号(1)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报批稿))
其他用地分类标准
4制定原则
4.1全域覆盖,城乡统筹
为适应覆盖城市与乡村全域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应将一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用地纳入统一的用地分类体系中,统筹确定各类用地的内涵与边界,打破空间利用和管
理上的二元化、分离化的状态,满足全域国土空间利用的规划编制、用地管理、用地统计等工作的需求。
4.2多规合一,分级适用
根据“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结合湖南省的实际需求,规划用地分类对应建立层级序列,按照归纳相似性、区别差异性的原则,由总体到局部逐级分析,以确定多级续分系统,形成一个上下联系、逻辑分明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系统,各层级地类划分与空间规划体系各层级相对应,做到用地分类体系的分级适用。
4.3面向管理,对接事权
结合我国政府行政运作的事权体制特点,规划用地分类应以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基础,根据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和规划引导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边界,明晰各个地类的内涵与范围,使地类划分能够服务于空间规划体系,并系统反应各个规划管理部门的核心管控要求。
4.4注重衔接,体现特色
为确保用地分类的延续性,规划用地分类应适应多个空间性规划合一的特征,与现行分类体系做好衔接,充分对接各部门的
用地分类,建立于现行用地分类标准的对照转换关系,避免新旧分类体系无法衔接,防止出现混乱。
此外,应当尊重地区差异性,充分考虑湖南的土地资源现状,通过地类的划分、选取以及用地小类的制定,体现地方特色,满足地方规划管理需求。
5用地分类思路
用地分类标准要建立与湖南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适应,构建涵盖多个层级的分类体系。
在用地分类中,在充分对接自然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基础上,以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或规划引导的主要性质为主要分类依据,统筹考虑土地的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用地类型进行归纳、划分,形成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体系(试行)。
本用地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共五个层级的分类体系,其中一级类3 个,二级类15 个,三级类58 个,四级类55 个,五级类60 个。
图 1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制定思路
6用地分类和编码
6.1用地分类基本情况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的一级类分为建设用地、农用
地和生态用地,与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用地分类方式相衔接,生态
用地指除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外具有生态功能的土地。
二级类对一级类进行细分。
其中建设用地分为城镇建设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共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盐田、其他建设用地;农用地分为耕地、种植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生态用地分为水域、其他土地。
共计15
个二级类。
三级类对二级类进行细分。
城镇建设用地细分为城镇居住用
地、城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城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镇工业用地、城镇物流仓储用地、城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城
镇公用设施用地、城镇绿地与广场用地、城镇用地待定用地;村庄
建设用地细分为农村住宅用地、村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公园与绿地、村庄工业物流用地、村庄基础设施用地、村庄其
他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细分为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港口
码头用地、机场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区域公共设施用地未继续细分;特殊用地细分为军事用地、安保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耕地细分水田、水浇地、旱
地;种植园地细分为果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林地细分
为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其他林地;牧草地细分为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细分为田坎、坑塘水面、沟渠、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水域细分为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内陆滩涂、沼泽地、冰川及永久积雪;其他土地细分为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其他草地。
共计58 个三级类。
四级类对三级类进行细分,主要是对建设用地进行细分,如城镇居住用地细分为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四类居住用地。
共计55 个四级类。
五级类对四级类进行细分,进一步细化了城镇建设用地和村庄建设用地,如城镇一类居住用地细分为住宅用地、服务设施用地。
共计60 个五级类。
6.2用地分类的使用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的一级类与二级类适用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三类空间”划定;二级类和三级类适用于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时适用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主要用地指标的分解下达;三级类和四级类适用于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四级类和五级类适用于市县详细规划及部门专项规划的编制。
使用本《用地分类(试行)》时,由于数据是自下而上统计,因此不同级别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统计均可以达到三级地类,但在
编制规划以及图面表达上,不同级别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地类细分程度应是不一样的。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以一级类为主,可细分到二级类;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以二级类为主,部分建设用地细分到三级类、四级类;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以三级类为主,部分建设用地细分到四级类;市县详细性规划及部门专项规划以四级类、五级类编制规划。
6.3编码方法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采用字母加数字编码,一级类
采用字母编码,一级类为H、A、E,二级类为H1、A1…E1…,三级类为H1R、H1A…A11、A21…E11、E12…,四级类为H1R1、
H1R2…,五级类为H1R11、H1R12…。
详见附表1、附表2。
附表 1
附表 2
附表 3
附表 4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附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