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技术(国际)学院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重修选课补充通知【模板】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选课通知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选课通知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选课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在选课前务必组织学习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
现将本学期的选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选课时间:1. 第一轮选课:2018年6月20日12:00至2018年6月23日12:00止。
按年级、专业优先,不得跨年级、跨专业选课(包括普通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及体育课、全校性通识选修课)。
2.第二轮选课:2018年6月26日9:00至2018年9月30日16:30止。
可以跨年级、跨专业选课(包括普通理论课和实验课)。
学生应在检查第一轮选课结果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第二轮选课。
2018年9月12日9:00—9月13日16:30转专业学生选课,在此时段选课系统暂不对其他学生开放。
3. 2015、2016级(及以上年级)未修满体育必修学分的学生,请于2018年6月26日9:00至2018年6月27日16:30在网上进行体育课选课。
4. 学生必须按已选课表上课,否则按旷课论处。
选课系统关闭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进行退、改选课。
5.为避免选课时出现网络拥堵及计算机机房场地拥挤等现象,第一轮选课实行分时选课,具体安排各年级学生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选课,通识选修课以高年级优先为原则,绝不允许囤课,一旦发现将给予纪律处分,按各时段选课人数的比例进行分批开放。
6月26日9:00以后,选课系统向各年级所有学生开放。
6.第一轮选课期间,下沙校区第三教研楼的中心机房和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五楼)将免费对学生开放选课,机房开放情况见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可用机房安排》。
为避免选课期间机房及图书馆拥挤,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尽可能提供本学院的计算机资源供学生选课。
建议学生尽量利用自备计算机或智能手机通过校内网(数字杭电手机版入口)进行选课。
在选课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选排课办公室联系(电话:86915015)。
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教务函〔2019〕24号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安排及选课的通知各学院:现将本科学生本学期重修课程的组织及选课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修选课时间3月22日 9:00至4月8日18:00二、跟班重修及课程替代1.重修课程需在本专业培养计划内且是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需要重修的学生可以在网上选课后跟班重修。
2.由于课程编码的改变导致不能选课的课程,由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进行课程替代,经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审核后,学生在网上选课。
3.由于机械类和经济类实验班课程特殊,该类课程不允许替代或被替代。
4.大学英语听说2可以替换任意一门大学英语听说课程。
三、单开班重修1.单开班重修只针对2019届毕业生。
2.对不及格人数较多的部分公共必修课程,由相关开课学院组织单独开班。
3.2019届毕业生第七学期开设的课程,参加二次考试后仍未通过者,可向所在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申请单开班重修。
4.曾参加过该课程重修,且未通过该课程考核的2019届毕业生,可申请单开班重修。
5.为保证毕业生按时离校,所有单开班结课时间不得晚于14周。
6.有关大学英语重修的相关说明单独开设大学英语读写3和大学英语读写4两门课程,可替代大学英语课程(包括英语选修课)中的任意两门课程。
根据课程授课情况,音体美的学生不允许选择其它专业的大学英语进行重修;其它专业的学生也不允许选择音体美的大学英语进行重修,否则选课结果无效。
请学生选课时予以注意。
7.有关大学体育重修的相关说明单独开设大学体育3和大学体育4两门课程,可替代任意两门体育课程。
四、实践性环节课程重修由于课程容量限制,重修实践性环节课程的学生可到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报名重修。
五、重修选课方法1.学生进入教务处网站《正方教务管理系统》,选择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其中一台服务器登录, 选择“报名申请”→“重修报名”;点击“跟班重修选课”或“单开班重修选课”选项卡;在所要重修的课程上,点击“选课”按钮。
缓考、补考、重修和极限补考的管理办法
学生缓考、补考、课程重修、极限补考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缓考、补考、课程重修、极限补考的管理,根据《省联合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缓 考:1.考试时间:缓考与每学期举行的补考同时进行,不另外安排。
参加缓考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再次办理缓考。
2.缓考对象:期中、期末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
3.报考流程: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须在考试前由学生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书面申请,经系(部)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经批准缓考的课程班主任需及时告知相关任课老师,任课老师在网上填报成绩时状态栏必须选择“缓考”。
】4.成绩评定:缓考成绩≥60分,按考试实际分数记载,可获该课程应得学分。
擅自缺考者以旷考论处,该课程成绩记零分。
二、学期补考:1.考试时间:安排在新学期开学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补考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缓考。
2.补考对象:上学期的课程学期成绩不及格者和缓考的学生,可参加学期补考。
凡旷考者或考试作弊者,不准参加学期补考,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对确有悔改表现的,由系(部)批准,毕业前给予极限补考机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系(部)批准,取消其相应课程的考试和补考资格(直接参加课程重修):(1)该门课程缺课累计超过教学计划时数1/3以上的;(2)该门课程无故缺交平时作业1/3以上的;(3)开设实验实训的课程,没有完成规定实验实训项目的。
3.报考流程:课程学期成绩不及格者,均需参加学期补考,补考通知单各系(部)核发。
【学期补考名单、课程以鹏达网上的为准】4.考试组织:学期补考由教务处牵头,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
学期补考擅自缺考者以旷考论处。
5.成绩评定:学期补考成绩≥60分,均按60分记载,并注明“补考”,可获该课程应得学分。
作弊、旷考的,记为零分,同时备注“作弊”、“旷考”。
XX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不合格学生补(缓)考相关工作的通知
XX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不合格学生补(缓)考相关工作的通知各专业系、公共教学部(思政课部)、全体学生: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提升学生对课程考核(学分)的重视度,促进学生学业成长,根据《XX艺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XX艺术学院学分制改革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不合格学生补(缓)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非学分制管理学生(五年制大专、中职)1.非学分制管理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仍实行补考制。
即当期考核不合格之课程,可在下期期初参加当期补考(当期补考不超过6门),当期补考不需要缴纳补考费;补考仍不及格,可以参加次年同期期初补考,第二次及以上补考须按X元/门缴纳补考费,直至第七条情况出现。
2.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课程考核,应事先向学院申请办理缓考手续,经批准后可进行补考,成绩视为本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
3.未履行缓考手续的学生或考试违纪被取消成绩的当期课程考试计零分,取消当期期初补考资格,并推迟一年参加补考,直至第七条情况出现。
4.原则上超过学院规定的新生入学时间15天后,不再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手续;已被录取特殊情况经批准请假的学生,最迟不超过4周时间必须来校办理入学就读手续,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5.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不允许学期中段转专业,且在当期须参加本专业规定课程考核,具体按照《关于在籍在校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的通知》等办法执行。
6.学生因特殊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在学院分阶段完成学业,但学生在学院最长年限不得超过规定学制2年(不含经批准的休学和保留学籍、参军入伍学生服役时间)。
7.在规定学历获取时间段学生未能课程考核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学生不能获取毕业证,按照《XX艺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可申请发放肄业证或结业证。
二、学分制管理学生(三年制高职)1.学分制管理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实行补考+重修的办法。
即当期考核不合格课程,可在下期期初参加当期补考(当期补考不超过6门),当期补考不需要缴纳补考费;补考仍不及格,必须按XX艺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参加重修(当期重修不超过5门),重修须按X元/学分缴纳重修费,直至第七条情况出现。
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实行课程重修制度是实施学分制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完善课程重修管理,规范操作过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重修范围学生每学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或学生对考试成绩不满意的课程,均可申请重修。
第二条重修方式(一)组班重修。
公共基础课程考核不及格人数达30 人以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达20 人以上者,由学校利用课余时间统一组班重修。
公共基础课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编班、下达教学任务、安排课表、落实考试;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开课系负责编班、落实教学任务、课表和考试,报教务处备案;(二)插班重修。
对不够组班重修的课程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将已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编入相邻年级(或相近专业)、同门课程所在班级听课,并随班参加考试,成绩如实记载;(三)导读重修。
学生重修课程上课时间若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或受学年限制等原因而不能随低年级相应课程学习者,可采取学生自学、教师辅导、答疑的方式,但必须与低年级同时、同卷考试,考试成绩如实登录。
第三条课程重修办理程序(一)每学期开学第1-2周,由学生所在系统计出重修学生和课程名称,并报教务处;(二)每学期开学第 3 周,由教务处、系向学生公布该学期有条件重修的课程名称、学分、重修方式,并通知需重修的学生,在辅导员、班主任和系的指导下,由学生本人选择重修方式和时间;(三)每学期开学第 4 周内作为重修学生集中办理缴纳重修费时间,需重修课程的学生应到系教学秘书处交纳本学期重修课程的重修费(收费标准为30元/学分),并办理重修手续。
系教务秘书需按课程登记申请重修的学生名单,并将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重修名单报送交教务处;(四)教务处和学生所在系根据重修学生的数量和课程门数,向开课系下达重修课程任务书,各开课系根据任务书要求,落实任课教师并通知其做好上课准备工作。
第四条考试组织工作(一)组班重修考试:在课程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单独命题,考试命题需经教研室或系审核,应面向大多数学生的水平,重修成绩经折算后,登录在册;(二)插班重修和导读重修考试:第1—3学期的课程与下一年级或相关班级的相同课程同堂、同卷进行,第4—5学期的课程在相邻的下一学期第12周前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
2018-2019-1通识教育选修课
教函字〔2018〕26号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创新创业选修课网上选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创新创业选修课网上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网上选课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教师网上申请时间:6月16日8:00—6月20日24:00流程:凡是开设选修课的教师需从教务系统WEB端提交申请,选择课程、教学班容量、场地要求、上课时间等,由教务处审核批准后转入学生选课阶段,操作详情见附件1。
注意:各任课教师尽量使用本部门多媒体,网上申请进行“场地要求”选择时,确定使用多媒体、机房、实验室的课直接选择场地类型即可,但需事先与场地所在单位教学秘书联系沟通。
二、教务处审核时间:6月21日8:00—6月22日17:00三、学生选课1.选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于6月25日10:00正式开始,6月29日24:00结束。
每门课程的选课人数上限为150人(机房、实验室人数为40人,尔雅课不限人数)。
2.第二阶段于7月2日10:00正式开始,7月6日24:00结束。
没有选到课程的学生或选报了不符合开课条件课程的学生,可以在已选课成功的课程中重新选择(即第一阶段选课人数达到40人及以上不足150人的课程,尔雅课选课人数在20人以下不开课)。
四、选课要求1.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要求,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美育工作,注重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相互融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校本专科学生应选修2学分公共艺术课程,通过课程的学习,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提高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专科学生仅限于选择尔雅通识课中的艺术类课程。
2.请各专业学生仔细阅读选课要求,每学期限选3门,不能选报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同一门课程不能重复选报。
3.选课学生少于40人的课程(尔雅课少于20人)原则上不开课。
请学生在第一轮报名结束后注意查看网上通知,若所选课程未开设,及时进行第二轮补选课程。
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一、选课管理总则1.本次选课按年级分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第一阶段:面向对象:所属年级为2013级及以后入学各年级学生。
选课类别:跟班重修课程。
时间安排:2016年10月31 日9:00- 11月1 日9:00。
第二阶段:面向对象:所属年级为2013级及以后入学各年级学生。
选课类别:自学重修课程。
时间安排:2016年11月2 日9:00- 11月6日17:00。
第三阶段:面向对象:所属年级为2012级及以前入学各年级学生。
选课类别:跟班重修课程。
时间安排:2016年11 月8 日9:00- 11月9 日9:00。
第四阶段:面向对象:所属年级为2012级及以前入学各年级学生。
选课类别:自学重修课程。
时间安排:2016年11月9日17:00-11月10日17:00。
2.不同年级和不同类型的选课必须严格按照上述选课阶段中的时间安排进行,逾期无法办理。
3.所属年级为2013级及以后入学的学生,每门课程重修最高次数限定为2次,同学一定要慎重报名,珍惜重修机会。
对于附件2-新旧课程号课程替代汇总表(本一本三)中所列出的可替代课程,重修替代课程(号)或者被替代课程(号)均计入同一门课程的重修次数,第三次及以后重修的报名数据均认定为报名无效,不予记录和认定成绩。
4.不允许跨校区和跨类别(统招生和城市学院学生之间)选课。
5.课序号为500、501、503及504的课程,是专门针对辅修专业和双学位学生开设的课程,其他学生不允许选择此类课程,否则,选课结果无效。
6.选课模式: 本轮选课采取直选式:先选先得,课余量递减,直到课余量为0学生就不能再选了。
7.选课的课程由课程号+课序号组成,课序号代表同一门课不同的课堂,例如数据库应用技术的【课程号】为0806034220,有10个课堂,则【课序号】分别为“01”、“02”……“10”,分别由不同的教师、不一定相同的时间上,所以建议同学在选课时,特别是跟班重修选课时一定要注意所选课程的【课程号】和【课序号】。
关于在校生重新学习(重修)的通知
(本通知适用于 2017 级学生)
根据《苏州市职业大学课程重新学习管理的规定》,学生凡补考不及格的必修和专业限 修课程需经重修,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 (苏价费[2014]136 号)《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普通 专业按 70 元/学分、中外合作专业按 120 元/学分执行。
3、限报课程及其性质:每位学生最多可报 5 门(必修和专业限修课程)。
4、报名方式:本次重修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流程见图示。
二、开课形式
本次重修开课形式有两类:单开班和跟班。 1、单开班重修:学生首先视个人情况, 在本学期已开设单开班课程(详见附表)中选择相对 应课程进行单开班重修报名。(当报名人数达到开班人数要求后,学校将开出相应课程的独立 重修班,一般利用周末或晚上组班上课。) 2、跟班重修:若确实未能在已开设单开班重修课程中选到合适的,则选择跟班重修报名。
体育部
A0C00010 体育 1
1.5 7
17 周六 5-6 节
体育部
A0C00020 体育 2
1.5 7
17 周六 5-6 节
附件 2:
重修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一、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也为 学号,选择“学生”→点击“登录”
二、选择“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
三、选择课程
四、选择合适的开课形式(共有两类开课形式:单开班和跟班) 第 1 类开课形式:单开班重修选课 有单开班重修课程的(具体课程见通知附表所列),先进行本操作 弹出单开班报名界面,点中“选择情况”→再点“选定”按钮
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确定”,说明报名成功 若无合适课程,会弹出如下对话框,则请选择第二种开课形式
职业院校学生课程重修实施细则
XX学院学生课程重修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格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我校人才培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教学工作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重修范围与次数(一)学生课程修读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该门课程必须重修:1、经补考的必修课仍不及格者,必须参加重修。
2、考试违纪、作弊、缺考原因导致该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3、实践类课程不合格者,必须参加重修。
(二)公共选修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可继续选修该课程或另选其他课程。
(三)为保证学习质量,学生每一学期重修的课程一般不超过3门。
二、重修方式重修方式有以下几种:(一)跟班重修:重修课程在下一年级开设(课程代码相同),学生可在课程开设班级跟班听课,并随开课班级参加课程考试。
(二)线上重修:学校与各大网络教学平台合作,通过自建或引进优质专业课程资源供学生自学重修,学生可修读基于网络教学平台课程进行重修。
(三)“自学加辅导”重修:如因人才培养方案、招生专业等变动,低年级不再开设相同或等同课程,且确实无法开设线上重修时,以及其它特殊情况,学生可采取“自学加辅导”的重修方式。
三、重修组织与管理(一)跟班重修1、教务处统计《XX学院重修学生名单》(附件1)及本学期开设的可跟班重修课表发各二级学院,确定各班最大选课人数,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学生进行重修选课。
2、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务管理系统的重修选课,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将跟班重修选课情况发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开展跟班重修教学活动。
3、实践类课程、体育课必须跟班重修。
4、实践类课程、体育课跟班重修的学生跟班学习课时数应不少于该课程总课时数的30%。
其他跟班重修的学生跟班学习课时数应不少于该课程总课时数的40%。
5、未按规定进行跟班重修选课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跟班重修资格,不得进行跟班重修。
(二)线上重修1、各二级学院应根据采用该重修方式的课程具体情况(任课教师教学任务、重修学生人数、网络课程资源等)合理、科学的安排重修课程线上教学班,原则上每个线上教学班人数不大于100人。
课程重修管理规定
课程重修管理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该通知明确指出“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坚决杜绝'清考'行为”,经学校研究决定,不再对2019年入学后的学生组织清考。
落实《关于严格高校大学生学业管理做好学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3]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课程重修管理和操作流程,切实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课程重修的范围凡参加补考一次后仍不及格的全部课程,包括考查课、单独考核的实训课、因违纪而取消成绩、缓考、旷考的情况,均需重修取得成绩。
学生在获准重修审批后,方可参加课程重修。
二、学院只受理学生最长学习年限内的重修。
最长学习年限是指在标准学制年限基础上不得超过两年。
三、课程重修由开课教学部门确定重修方式,专人负责,并制定该重修课程授课计划(包括开课对象、开课形式、线上课程开放时间、考核要求、教师联系方式等),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不计工作量。
课程重修原则上采用线上课程模式,可兼设线下周末辅导或考试。
分两学期或两学期以上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每一学期均按单独一门课程计;其重修也需要单独组织、单独考核。
四、申请课程重修的学生,必须在补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向学生所在系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填写《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经各系审核后,由各系将课程重修汇总表上报教务处审批。
五、学生重修考核结束后,各教学部门负责教师填写《课程重修成绩单》上交课程所属系部及教务处,课程重修考核合格一律计60分。
六、重修不及格者,可安排一次重修补考。
重修补考仍不及格者,需申请再次重修。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具体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二篇)
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根据2024职业技术学院的选课管理办法,以下是学院规定的具体选课流程和规则:一、选课时间1.每学期选课时间为开学后的第一个周,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院选课系统选课。
二、选课方式1.学院选课系统为学生提供在线选课功能,学生需通过学院指定的选课系统进行选课。
2.学生需按照学院规定的选课时间和选课系统的操作规则进行选课。
三、选课范围1.学生应根据个人的学业规划和学院设定的课程安排,选择适当的课程进行选课。
2.学生可选择的课程范围包括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等。
四、选课优先级1.学生选课时,根据个人的学业规划和学院规定的选课优先级原则选择课程。
2.学院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学分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选课优先级,优先级高的学生有较大的机会选到所需的课程。
五、选课冲突处理1.学生选课时,若有课程时间冲突,需根据学院规定的冲突处理规则进行调整。
2.冲突课程的解决方式包括调整选课时间、更换课程等。
六、选课结果公示和调整1.选课结果将在选课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公示,学生可通过选课系统查询选课结果。
2.学生如对选课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选课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诉,学院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和调整。
七、选课规则遵守1.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应遵守学院的相关规定和选课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和影响选课秩序。
2.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学院选课管理办公室举报,学院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1.学院保留对选课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和解释的权利,并将及时通知学生。
2.学院选课管理办法的具体操作细则将由学院选课管理办公室制定并发布,学生应及时了解并遵守。
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二)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选课行为,确保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制定本《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生选课应遵守以下原则:1.按照学院要求,合理安排选课,并确保所选课程符合学生的学习计划和学业发展需求。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选课通知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选课的通知各系(部):为进一步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课时刻:2017年6月22日18点整至2017年6月26日上午12点终止,超期选课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选课。
二、选课对象:2021级、2016级全日制学生3、选课方式:学生依照自己的学号和密码登岸。
外网登录请登录学院主页的左侧的“教务治理系统”、内网登录用点击登录学院的“教务处”网页中左侧的“教务治理系统”。
具体选课方式见附件(选课流程)。
4、选课要求(1)每一个学生原那么上每学期选修1门公共选修课。
(2)学生修读的各类选修课课程,不能与本专业培育方案中必修课课程相同,不然不计成绩。
(3)三年制学生在第2-6学期内完成公共选修课的6学分;二年制学生在第2-4学期内完成公共选修课的4学分。
(4)理科专业的学生必需选修2学分的文科类课程。
文科专业的学生必需选修2学分的理科类课程。
(5)2021级、2016级中外合作办学的班级,无公共选修课要求。
学生如欲选修课程可志愿报名。
(6)凡之前列入网络通识课程“黑名单”的学生禁止报名选修网络通识课程,请合理安排时刻上网报名非“网络通识课程”。
5、网络通识课程、聪慧树网络课(1)课程学习方式:学生选课后依照自身时刻在课程开放时刻内完成学习任务,即通过自主的在线学习、提问问题、提交平常作业、参与互动讨论、参加结课考试等。
课程学习终止、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公共选修课学分。
(2)网络通识课程名称:《创新创业》、《大学国文(下)》、《形象治理》、《《论语》导读)》、《音乐鉴赏》、《中国古典哲学名著选读》等七门课程。
(3)聪慧树网络课名称:《证券投资分析与聪慧人一辈子》《科学的精神与方式》《多媒体课件设计与制作》等三门课程。
此类课程部份学时为视频课程,部份学时为任课教师在指定的时刻进行线上讲课。
(4)网络课程要求:选修该类课程的学生请自觉安排学习打算。
XX大学本科结业学生重修(补修)课程通知书【模板】
XX大学
本科结业学生重修(补修)课程通知书
同学班级学号
因你有门课程在毕业时经补考仍未通过,根据《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学生在校学习四年内(不含休学)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学校可先发给结业证书离校。
结业后一年内可重修(补修)未通过课程(包括毕业设计),考试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换证办理时间为每学期的第四至五周,周一下午、周三上午)的规定,你需在结业后一学年内完成所有重修或补修课程的选课、学习和考试。
所修课程如下:(三门以上另附页)
办理程序:
1、离校前必须填写《本科生学籍处理情况(结业生补考换证)审批表》到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审批、备案。
2、第一学期需修的课程在结业离校前网上选课。
第二学期需修的课在第一学期末网上选课。
3、每学期学生开学后第一周内,请你务必与任课老师联系,按要求修课。
若按教学要求完成作业者,总成绩包括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若不能按要求完成作业,没有平时成绩,考试成绩直接计为总成绩。
4、选课遇到问题时请你与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及时解决,过期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
请你在教务处网上查看修课学年校历和选课通知,按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
参加修课学习、考试。
因超出规定时间不能换发毕业证书的,责任自负。
结业生本人签字:院系确认签字(盖章):教务管理科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注:此通知书一式三份,结业生本人自存一份,院系教务办公室存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
)。
学生网页重修报名流程【模板】
学生网页重修报名流程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至今未通过课程—重修报名—财务缴费—到各系网上审核—参加重修考试—查询重修成绩
一、重修学生登录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查询重修科目,网上报名。
1.登录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官网报名。
***.com/
网页首页—机构设置—职业部门—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2.填写信息
用户名:学生学号密码:身份证号(全)
填写好信息后,点击“登录”按钮。
3.查询成绩
信息查询—成绩查询
查看至今未通过的课程(即需要重修报名科目)。
注意:课程性质为“公共选修课”的课程不参加重修。
4.重修报名—重修报名
5.选择重修课程报名
如下图:查询课程-选择《C语言程序设计》—我要报名。
《C语言程序设计》这门课程重修报名成功。
注意:若有多门重修课程,需重复上面报名步骤。
二、重修学生到辅导员处领取《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修证》,填报重修信息和重修科目。
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财务处缴纳重修费。
四、重修学生带上“《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修证》+财务缴费单”到各系部网上审核确认盖章。
(重修学生必须到各系部审核确认盖章,否则不能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重修成绩。
)
五、逾期学院将不再受理重修报名各项事宜。
六、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重修考试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和《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修证》参加重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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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技术(国际)学院
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重修选课补充通知依据2019年3月3日发布的《高等职业技术(国际)学院学生重修选课说明(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版)》有关规定,结合2019届毕业班学生的重修课统计数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可以进行重修第二轮开课登记,学院将汇总本轮开课需求,经各系部讨论后开设符合条件的重修课程,届时有该课程重修需求的学生均可在教务系统中进行选课及付费。
一、登记对象
2019届毕业学生
二、登记条件(同时满足以下两点)
1、学生个人培养计划中除毕业设计外仅有一门课程未完成;
2、该未完成课程的开课学院是高职学院。
三、时间节点
03月12日(周二)- 03月13日(周三)12:00,完成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届毕业班学生补充报名重修课程信息的统一登记工作,由学院教务将收集的信息给到有关系部进行统筹安排,确认补充开课最终信息,并将第三批重修课开课信息挂到网上供学生选择,在校生及已经结业且离校的学生如有同样选课需求的也可在此基础上到校进行选课操作并及时付费。
四、登记地点
综合楼702或704室高职学院教务办公室
五、选课后继重要事项提示
1、学生选课成功后必须在3月13日下午14:30前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付费延期,选课系统将自动删除该生选课信息,所有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由于时间节点紧密安排,学院不保证删除的学生能够再次选课。
2、请学生们严守时间节点,逾期将不再受理重修报名;对于本学期已有课程或第二批已经开设的重修课程,请直接在教务系统中选课付费,无须重复报名。
凡因学生个人原因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而延误重修或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重修选课的流程及约定均按照《高等职业技术(国际)学院学生重修选课说明(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版)》有关规定执行。
本解释从发布之日起即日执行,本学期执行有效,如有异议,最终解释权归高职学院所有。
高等职业技术(国际)学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