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
xx县党内重要会议列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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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党内重要会议列席制度
一、列席会议范围
县委全委会、常委会、乡镇党委会、县直党(工)委会、党组会等党内重要会议。
二、列席代表范围
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关系在本县的党员,户籍或居住在本辖区的群众。
三、列席议事范围
(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决定。
(二)党的建设工作和党内重大活动。
(三)关于常规性、阶段性工作的部署。
(四)其他需要列入议事范围的事项。
四、列席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列席代表享有对讨论决定的议题发表意见、建议权利,以及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各党(工)委(党组)反映的权利义务。
五、列席的程序及要求
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列席代表名单,在会议召开前3天提前通知列席代表,并告知相关议题,提供相关材料,以便列席代表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做好参会准备。
列席代表列席会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要求,准时出席会议,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会议
2016
1 / 2
精神。
六、列席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与回复
列席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召集单位办理并回复,需要有关部门办理的意见建议,由召集单位组织协调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列席代表。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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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
![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ad05f83e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ee.png)
中共XXX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为进一步推进中共XXX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指导思想和职责(一)常委会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XXX工作座谈会精神及中央新时期关于XXX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XXX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努力推进XXX 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XXX。
(二)县委常委会是全县的领导核心。
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等方面工作实行领导。
常委会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委会职权,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委会的决议、决定。
(三)常委会的职责1、召集全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对应由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负责全委会决定、决议的组织实施,并接受全委会的监督。
2、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指示和全委会的决议、决定;传达学习中央、区、市党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区、市党委领导的重要指示,结合本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对下级党组织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研究制定全县性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县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并监督执行。
4、审议全委会向县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审定向全委会的工作报告;审查县纪委常委会向县纪委全委会的工作报告和县纪委向县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5587fb104028915f814dc295.png)
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为改进县委常委会工作,提高常委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实现县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嘉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县委常委会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县委全委会职权,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县委全委会决议,主持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和议事范围是:1、召集县委全委会,向县委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对提交县委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2、组织实施党中央、省委、市委的指示和县委全委会决议。
3、研究制定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的目标规划、政策措施。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负责教育和监督干部;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讨论决定由县委常委会作出决定的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
5、协调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武部、县民主党派及各群众团体的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并对这些领导机关中的党组织请示的问题作出决定。
6、以县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向所属党组织发布指示、通知、通报,制定以县委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
7、指导和监督基层党组织工作,决定统战、政法和群团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下级党组织请示的问题。
8、定期听取和审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9、对突发性事件及时作出处理对策。
10、对必须由县委常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二、议题提出常委会的议题可按以下方法提出:1、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由县有关领导提出。
2、县委常委需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县委办公室征求意见后,每月下旬汇总列出需提交下月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的议题,经协调后,报县委书记审定。
3、党群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党组需要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的议题,要事先征得县委分管领导的同意;政府各部门的议题,须先经政府党组或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认为有必要,方能提交常委会讨论;县人大、县政协的议题,须以党组的名义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临泽县人大常委会推行“五项制度”保障代表行使职权
![临泽县人大常委会推行“五项制度”保障代表行使职权](https://img.taocdn.com/s3/m/3b78f27d680203d8cf2f2496.png)
作者: 李兵
出版物刊名: 人大研究
页码: F0003-F0003页
年卷期: 2010年 第3期
主题词: 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临泽县;五项制度;保障;代表工作制度;“一府两院”;人大代表
摘要:甘肃省临泽县人大常委会推行五项代表工作制度,为代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提供保障。
一是实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通报制度;二是实行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三是建立人大代表培训工作制度;四是建立代表奖励激励机制;五是实行县人大代表慰问制度,对农村基层代表、患有重大疾病或家庭生活困难的代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上门慰问,。
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6de2a7c0aa00b52acfc7ca31.png)
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2008年1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常委会议事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常委会会议期间的全体会议。
第二章会议的召开第四条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经常委会过半数组成人员提议或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可以临时举行会议。
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当请假。
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第六条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由主任会议拟订。
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决定。
第七条常委会举行会议,应当在会议举行一个月前,将开会的日期、地点、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
临时召集的会议,临时通知。
第八条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轮流列席会议,邀请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主任请假。
第三章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九条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委会会议审议。
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常委会有关委室进行调查论证并提出报告,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不提请审议的,应当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常委会有关委室受主任会议委托,代常委会拟订议案草案,并向常委会会议作说明。
第十条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一般应在常委会会议举行二十天以前,送交常委会有关委室。
第十一条对列入常委会会议的议案,提议案的机关、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应当提供有关的资料。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69b2c30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aa.png)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12.23•【字号】•【施行日期】2014.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1998年10月21日柳州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12月23日柳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修正)第一条为了密切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增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透明度,让代表更好地知情知政,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根据常委会的议题,有针对性的邀请4名以上本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需要,可以邀请驻柳州的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第三条应邀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市人大代表,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会议议题确定,报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负责通知列席代表。
第四条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通知,应与会议正式通知同时发出,以便列席代表作调查研究,为参会作好发言准备。
代表所在单位应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提供方便,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代表按时列席会议,并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待遇。
第五条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参加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并享有发言权,其发言不受法律追究。
第六条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应按时列席会议,认真执行职务,遵守会议纪律,严守国家秘密,凡属规定不应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
第七条本制度自修正通过之日起施行。
白河县人大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
![白河县人大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https://img.taocdn.com/s3/m/ca8bac126bd97f192279e989.png)
出了相应 的审议 意见 。
两 院 “
”
高度重视 , 不 断强化 司法
为 民理 念 , 明确 目标 , 强 化 措 施 , 在 提 高执 行 工 作 水平 、
提升 民事审判质量 、
加大
两 反 “
”
工 作力度上有新作为 、
新成效 。
三 是加强 信访案件跟 踪督办 。 坚持人 大监督与群众监
督相 结 合 , 认 真受理 群 众来信来 访 , 及 时转 办交办 , 强 化 协调 督办 , 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 , 事事有交代 。 特别是对
( 田 彩凤 )
汉 阴人大 “ 三 举措” 强化 司法监 督工 作
人大 司法监 督权是人 大监 督 的重要组 成部分 , 是促进
司法公正 , 保 障和 维 护人 民群众根本 利益 的有效途径 。 近
年来 , 汉 阴县 人 大常 委会 就如 何行使 好 司 法监 督权 , 增 强
监 督实效 , 进 行 了积 极有效 的探 索和 实践 。
表参政 议 政 的热情 , 提高 了代 表的审议 能 力 , 而 且 极 大地
增 强了人 大常 委会审议工 作 的 民主性和 公开 性 , 使 审议质
量和 水平得到极 大提高 , 代表作用得 到充 分发挥 , 也 使
“ 一
府两 院 ”
整改落实的监督工 作更加有力。
( 陈世 理 )
扶风县 坚 持五 项制 度 规 范代表建 议办理 工 作
一
是注重常规工 作督导 。
积极参加
院 两 “
”
春训会等
重要会议活动 ,
保持与
两 院 “
”
工 作的密切联 系 ,
切 实做
到监督与支持并重 。 坚 持平时检查和集 中视察相结合 , 加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制度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963ec816c85ec3a87c2c5da.png)
《监督法》的新规定(2006)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大 及其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有权撤 销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具体应用法律时
作出的司法解释,应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
4.加强人大的自身建设 (1)组成人员方面 (2)组织机构方面 (3)运作程序方面
当前人大代表制度的缺陷
●观念的错位 长期以来,人大代表这个称谓的政治意义总是 掩盖了其本体的法律意义,甚至成为一种荣誉 称号和政治资本,对人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和 应承担的职责缺乏正确的、充分的认识 。
●不容忽视的现状:低参与热情、低度责任感、 低水平民主
高参选率与低参与热情 高荣誉度与低责任感 高通过率与低水平民主
我选的代表在干什么?
北京公民石树仁在报上载文称:“虽然我每次都参加 人大代表选举,可至今不知道我选的代表的性格、人品、 经历等等。他有无参政议政的能力?他对政府是如何监督 的?他为我做了什么?他会不会恪尽职守?在通过区政府 人选时,他投的什么票?等等,我一概不知,我想,我该 有知情权。”(2001年3月2日《中国经济时报》)
重大事项决议案
罢免案
(2)提名权 (3)建议、批评权 (4)质询权 (5)询问权
(6)视察权
“质询”与“询问” 的区别
内容
出发点
性质
程序
质询所涉及 的须是重大 问题;询问 则可以是一 般问题。
质询的提出,是由于 人大代表对“一府两 院”的某方面工作给 予批评、质问;询问 的提出,是由于人大 代表对议案所涉及的 某些情况不熟悉、不 理解,需要了解情况 。
人大议事规则
![人大议事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4fa4eb1231126edb6f1a10c9.png)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提高议事效率,使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结合常委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常委会组成人员,是指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三条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审议议案、报告,决定问题时,应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
第二章会议的准备和召开第四条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第五条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
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应在会前请假。
常委会组成人员未经批准,一年内两次无故不出席常委会会议的,或不论什么原因一年内三次不参加常委会会议的,应当辞去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
第六条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七条主任会议决定常委会会议召开日期,提出常委会议程草案,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条常委会举行会议,必要时应当在举行会议前召开与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的联席会议,协调工作。
第九条常委会举行会议,应当在举行会议两日前,将开会日期、会议地点、会议建议议题等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第十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的议题,要在会前组织有关委员、代表深入实地进行视察、调查和检查,并向会议提出书面报告或由有关委员在会上作专题发言。
第十一条常委会举行会议时,“一府一委两院”的主要负责人应依法列席会议,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二条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可以邀请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会议。
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6955bc246c85ec3a87c2c588.png)
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县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的制度,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县委常委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遵循的原则(一)坚持维护党中央的领导权威和顾全大局的原则。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整体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的指示、决定,紧密结合XX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勇于探索,锐意进取,真抓实干。
(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
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牢记两个务必,谦虚谨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实行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处理。
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县委书记、副书记可以多种形式与常委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
每位常委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参与常委会集体决策,并严格按照常委会决策精神抓好分管工作。
(五)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
县委常委会主要从政治、思想、组织、经济上加强对全县工作的领导,集中精力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出思路、管干部,积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各类群众团体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各自职能;坚持沟通协调制度,常委除向书记、县长汇报工作以外,要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的沟通,交流思想,认真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县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dcdc48d7195f312b3169a5c7.png)
仙居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2007年8月22日仙居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为了规范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服务工作,保证常委会会议高效、有序举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常委会议事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程序。
第一章会议的筹备第一条提出会议议程和会议时间的建议。
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一般在会议举行的30日前,办公室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和各工委的意见,提出常委会会议议程和会议时间的建议,经常委会主任同意后,以预备通知的形式,函告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常委会组成人员。
第二条拟订议程草案和决定会议日期。
常委会会议举行的10日前,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建议的说明,拟订会议议程草案,决定会议日期,研究拟提交常委会审议的议案、工作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确定会议参加对象等。
会议议程草案的编排顺序一般为:专项工作报告、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执法检查报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人事任免事项等。
第三条日程安排。
会议日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听取各项报告及议案;第二阶段,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及议案;第三阶段,表决通过各项决议、决定。
审议议案和报告时,视报告数量及内容相关程度,可采用一并审议或逐个审议。
常委会主任在会议闭幕时如需讲话,讲话稿由办公室负责起草。
每次常委会会议一般安排二次至三次全体会议。
如内容较多,可视情况增加全体会议的次数。
第四条会议通知和公告。
办公室根据主任会议拟订的议程草案和决定的会议日期,起草关于举行常委会会议的通知,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列席人员及相关单位。
临时召集的常委会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需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在会议举行的7日前,由办公室通过县级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接受县人大代表列席申请。
在会议举行的2日前,由办公室会同有关工委确定列席会议的代表,并通知列席会议的代表及其所在单位。
『固定套路』为民谋利——含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记事
![『固定套路』为民谋利——含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记事](https://img.taocdn.com/s3/m/4198ad39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80.png)
『固定套路』为民谋利——含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记事郭峰【期刊名称】《江淮法治》【年(卷),期】2013(000)007【总页数】1页(P29)【作者】郭峰【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上门走访代表、加强代表小组活动……这些措施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中经常使用的“固定套路”。
去年以来,含山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许多“固定套路”,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着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内容,帮助代表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
如今,全县广大代表更加积极主动地下基层、听民声,为各项事业的发展奉献力量。
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2012年以来,含山县人大常委会多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作用。
2012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关于全县矿山整治工作的视察活动,每到一个乡镇,都邀请两名该乡镇的县人大代表参加。
在视察总结会上,李宗义代表提出:矿山“小、乱、散”现象突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下,重采轻治导致生态环境破坏,超载现象导致道路破坏,应当引起县政府高度重视并加以研究解决。
视察组形成的视察报告中充分吸收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交县政府后,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责成县交运局等相关单位,从生态立县战略高度出发,加大矿产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加强治超限载工作,对那些粗放开采、经济贡献率低、污染环境且道路破坏严重的矿山,制定政策予以关闭。
如今,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一系列整改措施后,全县矿山整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上门走访代表听取意见建议含山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坚持集中走访人大代表,一方面了解代表工作、学习、生活及履职情况,另一方面向代表传达党委意图,通报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使代表有更多的机会知情知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012年5月至6月,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通过集中走访活动,共收集到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8类31条。
代表可以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原选举单位的各种会议
![代表可以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原选举单位的各种会议](https://img.taocdn.com/s3/m/c4230ea8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39.png)
代表可以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原选举单位的各种会议佚名【期刊名称】《人民政坛》【年(卷),期】1994(0)7【摘要】1.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的范围全国人大代表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八条规定,可以应邀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可以应邀列席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在实际工作中,或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还可以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会议。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大代表,依照地方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在实际工作中,地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依照本级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或邀请,可以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
【总页数】1页(P40-40)【关键词】原选举单位;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十六条;地方性法规;十二条;第四十一;体察民情;执法检查;调查委员会【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1.11【相关文献】1.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2013年12月17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J], 鲁书杰;2.关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免去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说明——2019年2月11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J], 齐涛;3.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精神,以及栗战书委员长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听取受委托检查的省级人大常委会汇报会、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工作交流会议和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年会暨换届选举会议上讲话精神的传达提纲 [J],4.倾听代表意见发挥代表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座谈会侧记 [J], 厉涵5.关于县以上人大代表应邀列席本级或原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思考 [J], 胡茂发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列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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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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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7.06.22•【字号】•【施行日期】2007.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2007年6月22日自治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结合我县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主任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组成。
第三条主任会议每月至少举行一次。
第四条主任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会议。
主任会议必须有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过半数出席始得举行。
第五条办公室主任列席主任会议。
主任会议在研究有关工作和交换情况的时候,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主任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议题、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六条主任会议举行会议,应当在举行会议前一至二日由办公室将开会日期、会议建议议题通知主任会议成员和列席主任会议的人员。
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第七条主任会议的议题由主任或者副主任提出,主任会议确定。
专题主任会议题,年初应作出计划,经主任会议通过。
第八条主任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重大问题的决定,须经主任会议成员过半数赞同才能有效。
第九条主任会议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一)拟定人大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时间、会期,列席会议人员,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三)初步审议“一府两院”提请常委会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审议;依法向常委会提名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
(四)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的工作委员会或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办理。
XX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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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了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议事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主任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组成,负责处理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县人大党组成员列席主任会议。
第三条主任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
特殊情况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
第四条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可以列席主任会议。
各委室主任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安排本委室工作人员列席。
经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副主任决定,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可以列席主任会议。
第五条主任会议必须有会议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参加,始得召开。
第六条主任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主任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取得会议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七条主任会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八条主任会议的议题、开会日期,由办公室拟定,常委会主任确定。
第九条召开主任会议时,会议组成人员应按时出席会议,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第十条主任会议处理常委会的下列重要日常工作:(一)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法令;传达、贯彻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县委的重要文件及有关决议、决定和指示。
(二)决定常委会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拟定常委会会议议程、日程;决定常委会会议列席和旁听人员。
(三)向常委会会议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议案草案由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拟订。
(四)听取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受主任会议委托提出的关于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的初审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对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县代表工委工作总结
![县代表工委工作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083347ad83d049649b66584e.png)
编号:_____县代表工委工作总结学校:_________教师: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第1 页共5 页县代表工委工作总结XX年我们代表工委在县人大常委员会的领导下和市人大代表工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为代表服务,着力做好代表工作。
一年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开展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1、继续开展人大代表“进选区联选民”活动。
1月9日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全县各代表小组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
通过代表与选民座谈交流,代表向选民述职,同时就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倾听民意,了解情况,共征集意见95件。
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增强了代表“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创新人大代表了解社情民意新途径。
我们利用全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形式,依次把人大代表编入到各个网格化内,与网格化内的乡镇干部、社村干部、机关干部、党小组长、医务人员、老师、平安管理员、乡土人才等其他成员一起组成服务团队,到所属网格内走访群众进行信息采集、动态服务。
在信息动态服务的过程中,人大代表将密切与选民的联系,全面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把握群众利益诉求,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为民代言、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完善制度、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一是坚持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制度。
今年实行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一年早知道制度,按照会议审议议题,划分小组,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分组名单于今年年初印发给县代表,提前告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内容,便于代表做好发言准备,参与重大问题的审议发挥他们的第 2 页共 5 页专长和智囊作用,今年有32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
三是建立代表履职情况公示制度。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借鉴和吸收有关县区经验的基础上,并设计和制作了“嵊泗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情况公示表”,并发给每位代表。
《县人大常务委员议事制度》
![《县人大常务委员议事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afcd2cc7375a417876f8fae.png)
《县人大常务委员议事制度》第一章会议的召开第三条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主持,常务委员会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
第四条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外,应当出席会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第五条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拟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第六条每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建议审议的主要议题至迟应当在会议举行前十天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如果议题中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的审议,应当将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于会议召开前送达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主任科员,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任科员,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可以列席会议。
必要时可以邀请县委、政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经批准,公民可以旁听常务委员会会议。
常务委员会应当在会前向旁听公民提供该次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议题和材料。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会议对议案和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时,应当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问题。
第二章议案的提出第九条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县人民政府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先提交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交常务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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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次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议题安排,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第三条
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的时间由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负责安排,并报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在每次会议7天以前将会议议题和有关要求通知到代表本人。
第四条
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前,应根据会议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作好审议发言准备。
第五条
县人大代表应按要求准时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不得无故缺席。
第六条
本制度至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