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人和外来劳动力等。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按照本制度要求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聘请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安全教育培训师,提供合格的安全教育培训服务。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知识;2.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序;3.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4. 煤矿应急处理和逃生自救方法;5. 安全事故防范和报警机制;6. 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7. 高风险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8.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9. 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当根据员工的不同职责和工种进行区分,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形式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以下形式:1. 课堂教学:通过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师进行面对面的教学;2. 现场演练:通过实地演练,模拟煤矿事故场景,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3. 培训视频:制作和播放安全教育培训视频,让员工随时随地学习;4. 网络培训:建立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平台,提供在线学习和考试。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与权限。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监测和改进。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督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煤矿企业所有。
若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应当及时向煤矿企业反馈。
煤矿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 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3. 培训与考核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4. 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分类实施的原则。
三、培训对象1.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特种作业人员。
3. 一般作业人员。
4. 新入职员工。
四、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
2.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4.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5. 应急救援知识。
6. 心理健康知识。
五、培训方式1. 内部培训:由矿内部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外部专家进行授课。
2. 外部培训:选派职工参加上级部门或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3. 在岗培训:结合岗位实际,进行操作技能培训。
4. 网络培训:利用网络资源,开展在线学习。
六、培训要求1. 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24学时的培训。
2. 特种作业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
3. 一般作业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4. 新入职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
5.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培训管理1. 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职工培训情况。
2. 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
3. 对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 对培训工作不力、安全事故频发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我矿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7.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第三章 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 我矿设立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 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技术培训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第七条 安全技术培训办公室职责:
1. 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2. 负责安全技术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第四章 培训考核与奖惩
第十条 安全技术培训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理能力等。
第十一条 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考核合格的职工,颁发安全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 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对违反安全技术培训规定、考核不合格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职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负责安全技术培训教材的编制和选用;
4. 负责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证书发放;
5. 负责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技术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 培训内容
第四条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
3.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技能和操作规程;
4. 煤矿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5. 煤矿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知识;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制度适用于矿属所有单位(科室、区队)的全部职工。
第三条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长期化、科学化。
第四条按照上级有关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明确培训目标要求。
各基层单位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培训制度制定,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五条对员工的日常培训内容,应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工种、岗位应知应会,特殊工种及关键岗位“手指口述”“岗位描述”“个人素质提升”等煤矿安全常识。
第六条矿劳资科、安检科、机电科、生产科等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矿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有关培训职责第十一条为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生产业务科室、区队主管为成员的员工2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组织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劳资科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三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
第十四条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培训中心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技能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并根据各单位培训需求,协调、实施各项培训计划。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劳资科、安检科按照相关培训要求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的培训工作,在全矿范围内强力推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法。
第十七条矿各职能业务科室负责对对应区队的安全培训活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业务技术指导、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为加大煤矿工人安全培训力度,必须大力开展以科室、区队为单位的现场培训和岗位技能应知应会、“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等安全常识培训。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矿级负责人的培训企业法人代表及厂、矿长、副矿长,都必须轮流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并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矿长安全资格证方能任职。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行政管理干部,他们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力量。
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
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安全素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____次。
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教育与培训特种作业是由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选厂的作业,非煤矿山包括矿工种“爆破员、通风工、信号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泵工、主扇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操作工、运输机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和矿内机动车司机等。
1、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后,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本工作的操作学习。
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一般每年考核复审一次)。
对电气焊、电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矿考核管理细则》贯彻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经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证者,必须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期限复审,否则应立即停止操作四、新进矿工人的安全培训1、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监护下工作满____个月,然后经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选厂2、新进露天矿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煤矿全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煤矿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和外资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全员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全面培训,重点突出;3. 职业技能培训与岗位适应性培训相结合;4. 突出实效,注重培训质量。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煤矿全员培训内容包括: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3.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知识;4. 煤矿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5. 煤矿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6. 职业技能培训;7. 岗位适应性培训。
第五条培训内容应结合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确保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三章培训对象第六条煤矿全员培训对象包括:1. 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 煤矿生产一线从业人员;3.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4. 煤矿新进员工;5. 煤矿在岗员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培训组织与管理第八条煤矿企业应设立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全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九条培训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全员培训计划;2. 组织培训师资队伍建设;3. 组织培训课程开发;4. 实施培训工作;5. 培训效果评估;6. 培训档案管理。
第十条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方式等。
第十一条培训师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能力;3.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五章培训实施与考核第十二条培训实施应遵循以下程序:1. 培训需求分析;2. 培训计划制定;3. 培训师资选聘;4. 培训组织实施;5. 培训效果评估。
第十三条培训考核应包括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两部分,考核成绩应作为员工任职、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选煤厂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四篇)
选煤厂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降低事故风险。
-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厂所有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 资源投入- 煤矿厂应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支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煤矿厂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职工的实际需求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更新。
-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和培训负责人等信息。
4. 培训内容-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涵盖基础安全知识、应急处理技能、作业安全规范、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
- 培训内容应根据职工的岗位和特殊需求进行定制化。
5. 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通过课堂培训、现场演练、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
- 培训形式应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6. 培训负责人- 煤矿厂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经验和知识。
7. 培训评估与记录- 对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应进行评估,评估包括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满意度评估。
- 煤矿厂应建立培训记录,记录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数等信息。
8. 奖惩措施- 煤矿厂应建立奖惩机制,对参与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给予奖励,同时对拒绝参与或未能达到培训要求的职工进行处罚。
9. 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与验收- 煤矿厂应定期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实施。
- 煤矿厂应及时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培训进行整改和改进。
10. 修订与发布- 本制度的修订应由煤矿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及时通知职工知晓。
- 修订后的制度应重新发布,并替换原有的版本。
选煤厂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二)一、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中所有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人、技术人员等。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____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
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
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___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矿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岗位操作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和《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工作是煤矿永恒的主题,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常抓不懈;安全培训工作是实现全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教育。
第三条员工培训工作由主管培训工作的矿领导负责并将其纳入矿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员工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者。
培训部门牵头,培训主管矿长负责组织安监、通风、机电等有关部门编制员工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经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各基层单位要根据矿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培训计划,并责成专人逐月组织实施。
同时要按规定准时派员参加集团公司、矿举办的各类安全培训班。
第四条培训科是矿安全培训的职能部门,接受本矿员工培训中心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矿安全科是安全培训的监督部门,对全矿安全培训工作和入井员工持证上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规定要求,全矿入井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上岗操作证书》制度员工只有经过培训具备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水平,达到应知应会标准操作要求,同时有牢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考核成绩合格才可以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上岗操作证书》。
凡没有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者,一律不准入井,凡没有取得《上岗操作证书》者,一律不准上岗。
第二章培训机构及任务第六条根据集团公司规定本着“精干、多能、高效”的原则,建全培训科。
负责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组织管理,计划实施和督察考核。
第七条根据集团公司规定要求,矿培训科要根据培训规模和岗位实际,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在全矿各单位聘请一批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和有丰富经验的技术骨干担任矿兼职教师。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模版(3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模版1、总则1.1为了有计划地培养一支有社会主义觉悟、有较高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术水平和生产经验的一流职工队伍,确保安全、高效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2教育培训工作就是智力和技能开发工作,是提高职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主要途径,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1.3各级领导要把培训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加强领导,熟知本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1.4教育培训工作实际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集中管理的原则。
____人力资源部(培训)的总任务,是负责组织职工的科学文化教育、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岗位业务培训工作。
____人力资源部由分管经理直接领导,设培训工程师岗位负责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兼职教师负责教学工作。
____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工会、团委、人事、教育、财务、生产、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
主任由经理兼任。
副主任由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主任兼任。
日常工作机构为人力资源部。
____公司管理及技术干部考核委员会和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党总支、工会、团委、人事、教育及有关人员组成。
干部考核委员会由经理兼主任,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由生产副经理兼任主任,总支书记及人事主任兼任副主任。
干部考核日常工作由人事负责,工人考核日常工作由教育负责。
1.9干部和职工都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业务技术,务必使自己达到岗位规范要求的水平。
2、职责范围和权限2.1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职责和权限。
2.1.1督促检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
2.1.2审定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动员落实贯彻。
2.1.3领导“管理及技术干部考核委员会”的工作。
2.1.4领导“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的工作。
2.1.5监督和检查教育培训费用计划及开支情况。
2.1.6审查技术考试成绩,向技术工人颁发技术等级合格证书。
2.1.7向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供晋升人员的评价材料,并提出建议。
2.1.8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教育培训工作会议,讨论并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2. 原则:a) 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以人为本,注重员工的主体地位,强调培养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b) 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针对实际,结合具体的煤矿工作环境和作业特点进行,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c) 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多样化,采用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方法,提高教育培训效果。
d) 安全教育与培训必须持续进行,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确保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提高。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和方式1. 安全教育的内容:a)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包括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等。
b) 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学习,包括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c)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的学习,通过学习安全事故案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d) 安全技能的培训,包括安全作业技能、应急救援技能等。
e) 安全文化宣传,通过讲座、宣传栏、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加强员工的安全文化知识和意识。
2. 安全培训的方式:a) 线下培训:组织专题讲座、班组会议等形式,由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b) 在线培训:开展在线培训课程,通过电子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c) 实地练习:组织安全演练和模拟事故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组织和管理1. 负责人:公司设立安全教育与培训部门,由专门负责人负责安排和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2. 组织形式:定期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方式,根据需要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
3. 授课人员: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4. 培训记录:对每次教育培训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培训内容、参与人员和培训效果等。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篇)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庞庄煤矿机关部室、基层单位及所有干部职工。
____ie____iebang.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政工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____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员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六条各机关部室负责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包保、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包保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政工部。
第七条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____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八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____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九条矿政工部负责制订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矿财资部负责制订全矿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
第十条安监部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
第十一条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一般工种的教学____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____考试、学员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第十二条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煤矿职工培训制度(5篇)
煤矿职工培训制度一、必须建立职工培训档案,由培训部门保存。
二、新工人培训制度。
1、新进矿的井下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否则严禁上岗工作。
2、培训时间不少于____个月(包括至少____小时的急救知识教育和井下参观、现场实习)。
其中,在地面课堂接受培训一个半月,井下参观、现场实习半个月。
3、煤矿安全法制教育。
其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方针、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指令等。
4、劳动纪律教育。
其内容主要是煤矿劳动职业道德以及本单位为搞好安全生产而制定的矿规矿纪。
5、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应配合安全电化教育进行培训,主要内容:(1)矿井生产建设情况;(2)井下安全基础知识和入井须知;(3)五大灾害的防治与有关事故的发生规律;(4)通风设施的作用和必须遵守的事项;(5)煤矿安全规程中与本工种有关的条件;(6)遇险时必须采取的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7)进行瓦斯和煤尘爆炸、炸药、雷管性能的实验教育。
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下井。
6、通过井下实习,必须要求新工人了解并掌握生产过程中的操作方法及必须遵守的规定和制度;熟悉提升、运输、行人、进回风的井筒和巷道;了解各种设施、设备的作用及性能;熟悉采煤、掘进工作面的规程、支架方法、质量要求以及上下安全出口和通路;熟悉大巷乘车、行走和上下安全车、升入井必须遵守的规定。
7、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分工种入井工作时,队长必须指派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实习四个月。
实习期间,由老工人负责新工人的安全,并教给本工种操作技术及安全上的注意事项,熟悉本作业区域的巷道布置、通往地点、安全出口和避灾路线等。
8、实习完毕,经操作考核合格,才能发给安全资格证书,方可独立工作。
9、调换矿井或工种的,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10、严格遵守《三级培训制度》。
三、各级安全培训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
负责安全工作的矿长组织安全科、工会、劳资科等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2024年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一、安全培训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坚持强制培训、考核发证,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二、安全培训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须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
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
四、安全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正规培训与经常教育相结,脱产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要求,教学内容除必须学习《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外,应以煤炭部统编教材为主,尽量利用直观形象化教学手段,重视实验实习操作等实际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五、安全培训时间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时间,培训要有专兼职教师、有教材、有场所、有严格的考核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计划。
六、安全培训考试不及格者必须经再培训,直至考试合格。
职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而分配工作的,以违章论处。
未经培训的职工造成事故,应追究分配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七、安全监察部门专责安全培训人员必须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学习安全培训效果和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状况,反馈信息,制定措施。
八、季度必须将安全培训统计报表和书面总结报上一级安全监察部门。
九、局、矿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卡片,资料和档案,由安全监察部门保存。
2024年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培训是指对煤矿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知识传授等工作的过程,旨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系统、全面进行,切实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
第四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应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完整版)煤矿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煤矿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企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促进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强制培训、鼓励自学、严格考核的管理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为安全生产服务,切实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
第二条: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科负责,列入矿安全办公会议议事日程,由矿安全教育培训科科长具体负责。
安全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等对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业务工作负责。
第三条:矿安全科是安全技术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安全培训计划,下达培训指标,并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任务。
(一)负责本矿员工的安全培训及教学管理。
(二)负责按照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向有关培训部门输送学员。
(三)负责掌握本单位各类工种的培训情况,建立员工安全技术培训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填报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报表。
(四)负责一般工种及新入矿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
(五)负责举办安全教育展览,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负责监督落实每月一次作业规程、每季一次操作规程、每半年一次应知应会全员考核制度。
(七)建立各岗位工种安全考试题库,负责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及复审考试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制度。
所有从事生产建设的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涉及安全生产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方准上岗作业,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准指挥生产,不准上岗作业。
煤矿单位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管理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2. 全员参与、全程培训、分类指导的原则;3.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考核与激励并重的原则;4. 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培训第一责任人的原则。
三、培训对象1.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特种作业人员;4. 井下作业人员;5. 新入职员工;6. 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
四、培训内容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3.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标准;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5. 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五、培训方式1. 内部培训:由企业内部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技术人员进行授课;2. 外部培训:组织职工参加上级部门或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3. 在岗培训: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现场教学、案例分析、技能操作等培训;4. 在线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远程培训、在线考试等。
六、培训管理1. 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培训时间、内容、考核结果等信息;2. 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3.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计划;4. 对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职工,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七、考核与激励1. 对培训合格的职工,颁发培训合格证书;2. 对在培训中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培训不合格的职工,责令补训,直至合格。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矿长、副矿长、部门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普通工人等。
第三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应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核心,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为目标,以科学管理、规范培训为手段,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煤矿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2.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3.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预防措施;4. 矿井通风、采掘、运输、提升、排水、供电、通信等系统安全知识;5. 矿山救护、应急救援知识及技能;6.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措施;7.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8.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现场安全管理;9. 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10. 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培训内容应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确保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第三章培训对象及要求第六条煤矿安全培训对象包括:1. 新进矿从业人员;2. 在职从业人员;3. 特种作业人员;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 其他需要接受安全培训的人员。
第七条培训对象应具备以下要求:1.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知识;2. 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完成培训任务;3. 严格遵守培训纪律,确保培训效果;4. 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培训方式及组织第八条煤矿安全培训可采用以下方式:1. 理论培训:包括课堂教学、案例分析、专题讲座等;2. 实践培训:包括现场教学、实际操作、应急演练等;3. 在线培训:利用网络资源,开展远程教育;4. 外出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班。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煤矿安全培训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个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1. 培训目标明确煤矿安全培训的整体目标,包括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煤矿安全管理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培训内容确定煤矿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根据不同岗位和层级的人员设置相应的培训内容。
3. 培训计划编制煤矿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时间、地点、人员和培训形式,确保培训按计划进行。
4. 培训师资明确煤矿安全培训师资的资质要求和培训能力,培训师资可以是内部人员或者外部专业机构的人员,确保培训的质量。
5. 培训方法确定煤矿安全培训的方法,包括讲座、教材学习、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等,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培训方法。
6. 培训评估建立煤矿安全培训的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7. 培训档案建立煤矿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8. 培训监督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的监督,确保培训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定期进行培训质量检查和督查。
9. 培训奖惩建立煤矿安全培训奖惩制度,对参与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参与培训或者培训效果不达标的人员进行惩罚。
10. 培训宣传加强煤矿安全培训的宣传工作,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对安全培训的重视度,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以上是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可以根据煤矿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矿工安全意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私营煤矿、合作煤矿等。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5篇)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安全培训是指为了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组织实施的具有针对性、系统性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培训目标和内容第四条煤矿安全培训的目标是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第五条煤矿安全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2. 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3. 煤矿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的培训;4. 煤矿安全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培训;5.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6. 其他与煤矿安全相关的培训内容。
第三章培训计划和组织第六条煤矿应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各类培训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内容。
第七条煤矿应有专门的安全培训组织机构,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煤矿应根据培训计划,按照安全培训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九条煤矿应为从业人员制定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确保培训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培训方式和方法第十条煤矿安全培训可以采取集中授课、分组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培训可以采取理论教学、实践演练、案例分析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培训应当根据不同从业人员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第五章培训费用和保障第十四条煤矿应当为安全培训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期间,煤矿应当给予其相应的伙食和住宿等条件保障。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为从业人员在参加安全培训期间的伤病事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
第六章违纪和处罚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过程中,如有违反培训纪律的行为,煤矿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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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
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12、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对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相关证书。
第二节教学管理制度1、各教师进行的教研活动,要由各教师亲自填写有关统计表,并及时交有关人员保存。
2、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各项公开教学所进行的听课活动(包括领导),都要有听课人听课笔记。
听课结束,由培训中心主任交有关人员负责保管。
3、对教师各课教案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各班点名册,由各班班主任按期领交,并汇总填表存档保管。
5、各工作项目的资料,按项目建档管理,根据资料的性质做好长期保存或定期保存。
第三节培训教师管理制度一、调课与代课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无正当理由不准调课、调教师。
2、教师如因病或者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要提前一天报安培中心。
二、备课1、教师应在上课前一周备好课。
2、教师备课必须做到:(1)钻研教学大纲,弄清教学目的与要求,注重教学效果,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
(2)钻研教材,确定重点和难点,把握好深浅程度和详略尺度。
了解学员的知识基础和思想情况,使教学具有针对性。
(3)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注意运用多种直观教学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4)教师在备好课的基础上要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填写教案。
(5)教案以两课时为单位,内容包括:授课时间、班别、课题、教学内容等项目。
三、上课1、目的明确:课堂活动紧密围绕教学目的,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抓好关键。
2、内容正确:讲授内容要科学准确,注意知识间的联系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3、方法得当: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要结合成人的特点,并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增加吸引力。
4、语言清晰:讲课要通俗、生动,要讲普通话,声音宏亮,速度适中,富于表现力。
5、组织教学有序:课堂讲程要由计划性,讲解、演示、板书安排妥当,课堂气氛始终既活跃协调又严肃认真。
第四节课堂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课堂规则1、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大纲和培训对象,认真写好教案,备好课,讲好课,做好上课一切准备。
2、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连续讲课,不提前下课。
3、教师热情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善于同学员沟通与交流,及时解答学员的问题。
4、教师要维持好课堂纪律,做到严而不死,或而不乱。
5、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衣冠整洁,言传身教,举止大方。
6、教师要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安培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五节学员考核管理制度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学员。
2、各单位要按计划,按要求准时派送培训对象,不准冒名顶替培训,不准重复培训,查出者除取消个人培训资格外,还将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和安全考核扣分。
3、学员考核分培训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两项成绩均合格者,统一颁发或审验《操作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
4、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并扣本矿安全考核分2分。
5、端正培训态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完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6、学员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必须经有关单位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批准方可。
请假时间超过培训课时数20%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7、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培训期间饮酒,违者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8、尊敬老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9、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10、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和鉴定,不合格者继续参加下期培训。
补训期间单位停发本人工资奖金,费用由学员自己承担。
第六节学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一、考试与计分1、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结业考试。
2、结业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经有关部门统一命题,监考、阅卷。
3、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
二、成绩考核1、学员培训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
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视为培训不合格。
2、理论考试以100分为基础,等于或大于60分为合格,否则均不合格。
3、学员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及旷课半天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
4、学员培训期间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三、成绩评定及补考1、理论考试及日常考核以及实习考核均合格者,由相关部门统一发放或审核安全工作资格证书。
2、对考试不合格者补考参加下期同类培训的考试,补考不合格者自费参加同类培训,否则建议调离原岗位工种。
第七节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一、培训学员报到1、学员报到时需执安全培训中心名单及证明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2、到本工种班级登记,进行考勤注册。
3、新学员报到须及时领取并正确填写《学员登记表》,并上交所需照片。
二、培训、复训和取消培训资格1、初训学员必须按照学员报到细则进行注册。
2、学员复训必须持有效证件(操作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方可参加培训。
3、为避免学员重复培训,一人多证的情况发生,学员报到进行注册后,班主任及时调阅档案,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应劝其退本次培训班。
4、学员应违纪取消培训资格者,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报上级领导并反馈至该矿安全教育室。
三、培训结束1、培训结束后,班主任应及时将培训成绩及发证登记表反馈至学员单位。
2、班主任收回《学员登记表》,并及时对该学员进行培训鉴定。
3、学员成绩判出后班主任应及时填写成绩表、验证表,并为合格学员办理相应证件。
4、培训工作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员登记表、跟踪调查卡、成绩表等交至档案室存档。
第八节学员考勤制度1、学员自习、实习等活动均由班主任进行认真、准确考勤。
2、学员因特殊情况请假时须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下不准补假或捎假,请假期满返校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员请假半天者班主任批准即可,两天以内经培训中心领导批准,超过三天以上者,本单位领导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领导批准方可。
4、预备铃响后班主任点名,上课铃响后15分钟之内进入教室为迟到,超过15分钟进入教室为旷课:下课铃响前15分钟离开教室者为早退,离开教室超过15分钟为旷课,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迟到一次罚款10元。
5、学员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超过半天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第九节培训学员跟踪调查制度1、学员复训结束后,班主任要及时发放《学员跟踪调查卡》2、《学员跟踪调查卡》经学员认真填写后,并交本人所在科队,由所在科队负责人填写调查内容,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交至安全培训中心。
3、《培训学员跟踪调查卡》在培训结束两周后,各单位负责反馈至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4、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对反馈回的情况进行总结,将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归类存档,并用于完善今后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节教室管理制度1、教室由专业人员对教室进行全面管理。
2、教室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有利于教学为原则,对所有设备实行定置管理摆放整齐。
3、使用教室原则上应按《安培中心现场教学安排表》进行,临时使用时需提前向分管员提出申请,由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持“实验通知单”向管理人员联系使用。
4、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进行娱乐活动。
5、学员进入教室,按要求就坐,课程结束后,要有秩序的离开教室。
6、管理人员还做需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责任心,发现各种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电教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保证教学任务落实。
(2)对每次教学进行认真登记,并记录设备、仪器使用情况。
(3)定时清扫室内环境,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第十一节学员管理制度1、培训班按组班方式编制。
2、培训学员应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课,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遵守课堂纪律、不交头接耳,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严禁在教室内抽烟,严禁酒后上课。
5、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不乱吐、乱画。
6、全体学生都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二节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学员。
2、凡参加培训学员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不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课,如返现其中依次,每次扣10元。
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处理。
培训期间设点名册,出勤情况统一报所在单位,严禁旷课,旷课者取消培训资格。
3、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需经本单位(部门)同意,培训中心班主任及领导批准方向。
学员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4、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酒后上课,如违犯者,劝其离开教学区,并根据情况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