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分类分类方法程序档案收集利用归档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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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分类分类方法程序档案收集利用归档培训材料
五级分类部分内容培训讲义
第一部分依据分类方法对各类贷款的划分根据借款对象不同,贷款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贷款二大类,不同种类贷款使用不同的分类方法。为便于采取相应的分类方法和分类表格,依据单户贷款余额或信贷产品可细分为以下类型:1.1 10万元(含)以下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助学贷款。
自然人其他贷款10万元(含)以下的,比照自然人一般农户矩阵分类方法分类。(皖农信联发[2006]342号)
1.2 100万元以上自然人其他贷款
1.3 微型企业贷款
特指1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下自然人其他和贷款在任何时点上不超过100万元(含)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贷款1.4 100万元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贷款
1.5 住房按揭和汽车按揭贷款
1.6 银行卡透支
第二部分四大类贷款对象的档案收集、
信用等级评定、分类方法、分类程序的要求
以下分别对自然人农户、自然人其他、微型企业、企事业单位等贷款的档案收集、信用等级评定、分类方法、适用表格、分类底稿、分类程序。
1.10万元(含)以下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的档案收集、信用等级评定、分类方法、分类程序的要求。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助学贷款。
自然人其他贷款10万元(含)以下的,比照自然人一般农户矩阵分类方法分类。(皖农信联发[2006]342号)
1.1.档案收集
根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皖农信联发[2006]37号)第九条规定,农户经济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姓名、住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等;
2、从事生产经营主要活动、收入状况、家庭资产状况等;
3、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往来情况;
4、信贷员调查意见;
5、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等。
1.2.信用等级评级
1.2.1 信用等级评定依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皖农信联发[2006]337号)
1.2.2 信用等级评定组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成立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小组成员以信用社主任、副主任、信贷员、信贷会计
和社员代表为主,同时可吸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参加。
1.2.3 信用等级评定指标由各行社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参考指标包括:年人均纯收入、家庭资产负债率、家庭净资产、与行社合作情况、个人品行、生产经营能力、生产经营前景、当地环境等指标。)1.2.4 信用等级评定步骤
第一步:农户需要贷款,向当地信用社提出信用等级评定申请;
第二步:信贷人员根据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农户经济档案情况,编制信用等级评分表,提出信用等级评定意见;
第三步:信用等级评定小组按照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表,对申请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评级为“较好”、“优秀”的,必须由信用社评定小组集体评定,评定情况要有会议记录,并造册登记。
1.2.5 信用等级评定划分可按分值多少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具体等级评定标准各行社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1.2.6 信用等级评定频率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实行集中评定与随时评定相结合的原则。集中评定两年评定一次,在评定年度的一季度前完成,年初包片信贷员提出评定意见,对评级发生变化的列出调整理由;信用状况发生变化的农户,采取随时评定的方法。
1.3 分类方法和标准
1.3.1分类标准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采取矩阵分类。主要依据债务人的农户信用评定等级、担保因素和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时间,结合核心定义进行分类。
贷款档次
正常关注次级可疑
担保方式
信用60天以内61天--90天91天--180天181天以上
保证60天以内61天--90天91天--270天271天以上
抵押90天以内91天--180天181天--270天271天以上
质押90天以内91天--180天181天--360天361天以上
贷款档次
正常关注次级可疑
担保方式
信用30天以内31天--90天91天--180天181天以上保证30天以内31天--90天91天--180天181天以上抵押60天以内61天--90天91天--180天181天以上质押90天以内91天--180天181天--270天271天以上的,按照以下矩阵分类:
贷款档次
正常关注次级可疑
担保方式
信用未到期90天以内91天--180天181天以上
保证未到期90天以内91天--180天181天以上
抵押30天以内31天--90天91天--180天181天以上
质押60天以内61天--90天91天--270天271天以上
4、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具备“皖农信联发[2006]51号文件第七条第五项”所列损失类贷款标准情况之一的划为损失类。
★结合风险分类的特别规定需调整分类结果的几种情形:
1、对于展期换据的,展期换据1次的,至少应分为关注类;展期换据超过1次的,原则上应划分为次级。(皖农信联发[2006]153号文件)
★2、借新还旧。或通过其他方式融资方式偿还的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银监发[2007]54号)关于借新还旧贷款的规定:《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银发[2000]303号)规定: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的,应列为正常贷款:(1)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2)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3)贷款担保手续有效(4)属于周转性贷款。基于对借款人清收利息、减息(表外部分)还本、保全资产等目的而实施的所谓“借新还旧”贷款,原则上至少应归为次级类。
★3、违规贷款,分类结果按照正常、关注、次级、可疑的顺序下调一级,已经划分为损失类的贷款不再调整。(皖农信联发[2006]51号文件第21条)违规贷款主要包括:对关系人发放的信用贷款,以优于同类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