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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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六月七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是指建设项目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单位需向建设部缴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按照规定使用该费用来推进施工工地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具体规定如下:
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缴纳: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和工期,按一定比例向建设部缴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缴纳方式可以是一次性缴纳,也可以是分期缴纳。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范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主要用于推进建设工地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搭设、施工道路的临时交通设施、施工作业期间的路面保护、占道施工的路面维护、施工道路的清扫洒水等。

3.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原则:施工单位在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时,应按照规定的原则进行使用。

主要原则包括:公开透明原则,即使用费用应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合理节约原则,即使用费用应合理、节约地使用;专款专用原则,即使用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管理:建设部将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施工单位需配合建设部进行核实和监督。

对于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建设部有权追缴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通过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提高施工工地的安全和环境管理水平,有效地推进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同时,也能够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合规使用。

安全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3篇)

安全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3篇)
江苏扬州三元路唐墓出圁癿金錾花栉高125cm背部呈半囿形通体为金中夬錾刻成镂空癿卷草花叴和一对飞天其中一个吹笙一个持拍板四周绕以联珠纹镂空鱼鳞纹及缠枝梅花不蝴蝶相间可见唐朝梳篦图案乀精致巟艴乀精美整体展现出典雅雍容华而开放癿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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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服饰文化
一、概述
南北朝时按周制将冕服十二章纹饰中的日、月、星辰三章放
贵妇著大袖衣, 外披帔风或小袖 衣,隋贵妇所披 小袖外衣多翻领 式。侍从婢女及 乐伎则穿小袖衫、 高腰长裙,腰带 下垂,肩披帔帛。 头梳双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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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隋代女子服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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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服饰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 里,唐朝达到的繁荣和兴盛是 其它封建朝代所不能比拟的。 这一时期,朝政通达,经济繁荣, 百姓安居乐业,中外文化交流 繁荣,不同风格的艺术形式、 艺术流派互相争艳。首饰也
唐代官吏的礼帽,种类繁多。文武官吏都戴 进贤冠。三品以上三梁,五品以上两梁,九品以 上即国官一梁。杜甫的《丹青引》中写道“良将 头上进贤冠,猛将腰间大羽箭”,指的就是唐代 文武官员的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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幞头即包头软巾,也叫折上巾,两脚左右伸出,叫 “展脚幞头”,为文官所戴;两脚脑后交叉,叫“交脚幞 头”,为武官所戴。
唐代的革带不用带钩,而用带扣板扣结。带上装有带 銙,这是一种方形饰片,依官职品阶不同饰片质地有所区 别。例如,二品官以上用金銙,六品官以上用犀銙,九品 官以上用银銙。
王九旒九章、侯八旒八章、伯七旒七章、三品七旒三章、四品六
旒三章、五品五旒三章、六品以下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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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官服,在单衣内襟领上衬半圆形的硬衬
“雍领”。戎服五品以上紫色、六品以下绯与绿色、 小吏青色、士卒黄色、商贩皂色。隋文帝赐大臣束 九环金带,官员称“以腰保领”,表示对皇帝的拥 戴。隋炀帝所定皇后服制有袆衣、朝衣、青服、朱 服。大业间(公元605年至617年)宫人流行穿半臂 (即短袖衣套在长袖衣的外面),下着十二破裙, 又名“仙裙”(为一种大下摆的长裙)。民间妇女 穿青裙。妇女外出戴幂罗,把面部罩住。这类打扮, 都吸收融合了南北朝时期胡服的艺术特色在内,对 唐代女服有很大影响。隋代官员穿南北朝裤褶服可 以从驾,唐初也可穿朱衣、大口裤入朝,但到贞元 十五年(公元674年)因裤褶非古礼而被禁止。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应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应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应用规定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管理,建设部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应用规定。

该规定的目的是明确施工单位在实施安全文明措施时的费用来源和使用原则,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和文明程度。

二、费用来源1. 施工单位应自行承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并纳入项目总投资范围内。

2.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的资金预算、政府拨款或其他渠道为施工单位提供部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

三、费用使用原则1. 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实际需要,合理使用相关费用。

2. 费用使用应符合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3. 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费用使用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费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费用管理制度,确保费用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2. 相关部门可以对施工单位的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费用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3.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费用使用的相关资料和报表。

五、监督和处罚1. 相关部门可以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如果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费用使用不当、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可能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建设部将加强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应用规定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文明管理水平。

2. 施工单位应密切关注建设部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调整和完善费用使用的管理制度。

以上为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应用规定,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费用的来源和使用管理,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

建筑工程安全保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保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保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本规定旨在加强建筑工程安全保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可靠,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

二、费用管理1. 安全保护费用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人和公众的安全,承包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投入适当的安全费用,并合理使用。

安全费用的具体数额按照工程规模、施工难度、风险等综合因素确定。

2. 文明施工费用为维护建筑工程周边环境的整洁和美观,承包商应投入适当的文明施工费用,并合理使用。

文明施工费用的具体数额按照工程规模、施工区域、施工工序等因素确定。

3. 费用报销承包商应将安全保护费用和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工程总成本,由建设单位进行审核和报销。

报销时应提供相关费用明细、等必要证明材料。

三、使用管理1. 安全设施的设置与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护栏、防护网等,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维护。

安全设施的安装、拆除和移动应由专业人员操作,并按照规定进行。

2. 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承包商应制定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并确保全体工作人员遵守执行。

文明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噪音控制、尘土治理、废弃物处理等。

建筑工地应保持清洁、整齐,并注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监督检查与处罚建设单位或相关监管部门有权对建筑工程的安全保护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工等。

四、附则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管理。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补充的,应遵循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

以上规定自文档发布之日起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

第三条施工单位有责任组织和实施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周边安全围护网;2.施工道路、施工通道的设置和维护;3.安全标志和警示标牌的设置;4.特殊设备(高空作业设备、爆破设备等)的使用费用;5.施工现场的保洁费用;6.建筑工程环保设施的设置和运行费用。

第二章费用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预算中设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项目,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费用金额。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选择专业化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与专业化施工单位签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合同,明确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相关事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单位的费用。

第九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纳入工程预算,并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得到确认和支付。

第十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属于合理费用支出,可按照税务部门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第三章监督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监督,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督情况。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监督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未设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项目或未按时足额支付费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号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5年06月15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六月七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6月7日公布)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集团公司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我司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原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要求,结合当前我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区域公司承接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福建省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施工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第三条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四条项目部应当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购置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集团公司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六条项目部应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保证每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确保措施费的专项使用,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工地标准。

第六条集团公司对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并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项目部支付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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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号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5年06月15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六月七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收取、使用及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方案,并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二章费用收取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工程需要进行收取。

第五条基本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作为建筑工程的直接成本计入工程造价,由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

第六条特殊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如临时设施租赁、封闭施工区域的费用等,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支付。

第三章费用使用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使用收取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对使用费用的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材料,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保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相关记录和凭证,便于监管部门进行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由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直至停工整改,并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在监督中发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失职的人员进行追责。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可能取消其参与其他建筑工程的资格。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六月七日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一、背景介绍
2.费用组成
(1)人员费用: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培训费用等;
(2)设备费用:包括安全防护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更新费用;
(3)材料费用:包括安全防护施工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费用。

3.费用预算
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特殊情况和需要,合理确定费用。

4.费用审批
审批程序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需求和施工周期,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5.费用监管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费用使用进行检查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人员的配置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管理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

2.安全防护设备的购置和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安全防护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合格的认证及质量检测。

施工单位应对安全防护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正常,能够有效保护工人的安全。

3.安全防护施工材料的采购和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安全防护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合格的认证及质量检测。

施工单位应对安全防护施工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其质量可靠,能够有效保护工人的安全。

4.安全防护施工标识的设置和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安全防护施工标识,标明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安全警示语等信息。

施工单位应对安全防护施工标识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清晰可见,起到警示和提醒的作用。

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督导和检查
督导和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京建施[2005]802号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现将《管理规定》转发你们。

同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补充如下具体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依据北京市概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建设工程标底编制应当按照现行计价办法执行,但临时设施费费率不得进行浮动。

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按照以下办法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按定额计价的工程,在投标报价总价中应当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但应当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低于依据附表一规定的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当不低于按照附表二中规定的费率计取的费用。

五、房屋修缮工程的施工单位计取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依据《北京市房屋修缮预算定额》中相应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XX 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及我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其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相关标准、《XX 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中所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内容。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定额费用、专项费用、按实计算费用三部分组成(见附表1、2)。

(一)定额费用:是指在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房屋修缮工程定额及费用定额中已包括的各施工工序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

(二)专项费用:是指按本规定附表规定标准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 GJ59—99)、《XX 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规定附表内容及标准计算的除“定额费用”和“按实计算费用”之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管理,保障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和环境,规范费用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从建筑工程投资总额中列支,并在投资预算中单独列示,由建筑工程项目业主承担。

三、费用标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由建设部根据工程类型、规模、施工地点等因素确定,并在相关规划中予以明确。

四、费用使用(一)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安全防护设施的购买和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围墙、警示标识、防护网、安全网和安全平台等设施;2.临时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围护、施工通道、临时供电和临时供水等设施;3.环境保护设施的购买和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扬尘防治设施、噪声防护设施和废物处理设施等;(二)费用使用原则1.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2.临时设施必须能满足施工需要,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3.环境保护设施必须能控制施工带来的污染和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三)费用使用程序1.工程项目业主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使用计划;2.工程项目业主应将使用计划报建设部备案并报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3.工程项目业主根据使用计划,制定费用使用方案,并报送施工单位备案;4.施工单位根据费用使用方案,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实施和费用的使用;5.工程项目业主应建立费用使用台账,记录费用的使用情况,并随时接受建设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五、费用管理(一)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充分发挥工程项目业主的主体作用,加强对费用使用的监督和管理;2.完善费用使用流程,确保费用的安全使用;3.定期进行费用使用情况的审核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4.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水平;5.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费用使用工作。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一、背景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安全风险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对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需要和必然要求。

为此,制定本规定,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使用管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二、费用管理2.1 费用来源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列入建设工程造价的估算范围内。

费用来源一般来自于建造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的自筹资金,也可以由政府投资或借款资金支出。

2.2 费用用途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用途主要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管理费用等。

这些费用应当用于下列方面:1.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供应和维护。

2.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或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费用。

3.针对建筑工程的特殊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费用。

2.3 费用标准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类型和规模,以及建筑工程所在区域的经济水平、施工条件等因素,应当参考当地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标准,制定相应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

三、使用管理3.1 计划编制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前制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计划,明确施工阶段、施工内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规划内容。

计划编制应根据当地的经济环境、建筑工程的类型和规模等因素来进行合理制定。

3.2 使用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管理制度,对费用使用进行监督,保证费用的合理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依照工程计划、工程进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进行科学管理。

3.3 账务核对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分别制定费用的收支及支出明细情况,并应及时核对、记录、报告。

在建筑工程竣工后,应当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审计和核算,并主动向予以支出的社会各界进行公示,确保资金安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施工场地文明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施工场地文明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施工场地文明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一、背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减少施工现场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场地的文明程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1.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并计入工程总造价。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并执行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的预算。

3. 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安全防护设施的购置、安装和维护费用;- 建筑施工期间保洁、垃圾清理等文明措施的费用;- 施工现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费用。

4. 施工单位应在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使用过程中保持合理、节约的原则。

三、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使用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2.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

3.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

4. 建设单位和有关监管部门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四、附则1.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对建筑工程进行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的费用及使用进行管理。

3.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责任事故,有关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责任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建设单位和有关监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实施本规定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落实,相关职责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以上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施工场地文明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供参考和执行。

注:本文档仅为参考,具体实施时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操作。

使用规定:建设部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使用规定:建设部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使用规定:建设部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 总则为确保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定义及组成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需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其组成包括:1. 安全防护费用:包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装备、安全培训等费用。

2. 文明施工费用:包括施工现场卫生、绿化、宣传、保卫等费用。

3. 环境保护费用:包括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设施、废弃物处理等费用。

3.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收取与使用3.1 收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造价中单独列支,并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数额。

3.2 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严格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 用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维修、更换等。

2. 用于购买和更新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

3. 用于安全培训,包括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4. 用于施工现场卫生、绿化、宣传、保卫等文明施工方面的支出。

5. 用于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设施的设置、维修、更换等。

6. 用于废弃物处理、施工现场清洁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4.1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明确费用的收取、使用、监督等环节。

4.2 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4.3 建设、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确保费用使用合规、有效。

5. 违规处理违反本规定,擅自挪用、挤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处相应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建设部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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泷澄建设集团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集团公司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我司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原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要求,结合当前我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区域公司承接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福建省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施工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第三条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第四条项目部应当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购置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集团公司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六条项目部应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保证每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确保措施费的专项使用,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工地标准。

第六条集团公司对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并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项目部支付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七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集团公司先支付到账措施费的40%作为项目部前期专项投入费用;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包括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等施工工程)完成其工程量的50﹪时;经检查施工现场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标准的,项目部可申请使用到账安措费余额的40﹪;未达到的责令限期整改,合格后可申请使用;工程主体结构封顶时,经检查施工现场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
合格标准的,项目部可申请使用到账安措费的余额40﹪;竣工验收后经检查施工现场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标准的并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部可申请领取剩余的安措费。

第九条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整改后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标准的不予支付。

第十条集团安全管理部根据项目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落实情况按施工阶段签发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集团公司财务支付。

第十一条项目部挪用、挤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项目部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支取安全文明费的,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部不按规定要求投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集团公司有权拒绝向项目部支付并有权使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于该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第十三条项目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名誉、信誉损失或受到各级主管部门、职能部门警告、不良记录或通报批评等,集团公司有权拒绝向项目部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注: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

如修订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根据省厅文件,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率调整为: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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