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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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旨在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本文旨在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细则,明确教师在职业道德方面的具体要求和行为准则。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1. 忠诚教育事业教师应以教育事业为己任,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应充分理解教育的社会性和公益性,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2. 尊重学生权益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

不歧视、不侮辱学生,不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和其他不当惩罚。

要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给予学生充分的发言权和参与权。

3. 爱岗敬业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忠诚于教育教学工作。

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关注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4. 诚实守信教师应坚守职业操守,诚实守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要遵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舞弊作弊行为。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不得隐瞒真相。

5. 严禁虐待学生教师应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严禁虐待学生。

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精神虐待和其他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要关注学生的心理需求,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6. 尊重师德师风教师应尊重师德师风,维护教师职业形象。

要遵守师德师风的基本要求,不得从事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要注重自身形象和言行举止,严禁违法乱纪、品行不端等行为。

7. 建立良好师生关系教师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要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8. 保护学生隐私教师应严守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细则。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1.1 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背景和意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教师作为社会的灵魂工程师,其行为和言行对学生具有重要影响,因此需要制定相关规范。

1.2 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程序和参与方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调研、讨论、起草、审议等。

参与方主要包括教师代表、教育专家、学生代表等,以确保规范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1.3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和要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应包括教师的基本职责、职业行为准则、教学方法和评价标准等内容。

规范要求教师要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关心学生的发展和福祉。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宣传和培训2.1 宣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性通过宣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性,可以增强教师对规范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宣传可以通过举办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方式进行。

2.2 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培训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培训是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有效途径。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案例分析和讨论等,以帮助教师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规范。

2.3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监督和评估监督和评估是确保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的重要环节。

可以通过学校内部评估、同行评议、学生评价等方式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效果评估3.1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的影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可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使教师更加关注学生的发展和福祉,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3.2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学生的影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可以对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使学生受到良好的教育和引导,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公德原则1、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政治纪律和社会道德,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恪守政治原则。

2、遵守节约的精神,反对浪费,执行艰苦朴素的作风。

3、重视整体利益,维护公共正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认真维护和平,保护环境,勤政务学,勤俭节约,按规定实行社会责任机制,保护自然资源。

二、行为准则1、职业道德规范包括:崇尚忠厚、守信用、崇尚奉献、尊重个性等等。

2、在服务上,要以客户至上。

精益求精,艰辛奉献,不断开拓,追求卓越。

3、在日常工作中,教师要遵守国家、部门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相互尊重,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提高职业素质,确保教学质量。

4、要宽厚待人,爱护学生,以身作则,公正待人,克服自私,以谦虚谨慎的态度处理人际关系。

5、教师要尊重职业操守和行业英雄气概,秉持正直、真诚、爱岗敬业的态度,以规范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先进形象。

三、工作职责1、坚持教书育人,以教学质量把握学生的成长节奏,积极开展育人活动,传授知识,提高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2、认真组织实施课程教学,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指导,严格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监管,确保教学安全一致性。

3、参与科学研究,及时发布专业知识及学术信息,推动学校科研教研工作的发展。

4、坚持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为推广学校学术知识、技术服务,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增进学校的影响力。

四、增进感情1、珍惜人际关系,博采众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把人文素质作为教育的重要任务。

2、以客观真实的态度对待师生之间的交流和磨合,加强对学生行为的正确引导,使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

3、以开放、真诚的态度,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努力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4、建立友好的教学氛围,发扬师道,坚持尊重学生的意见和知识,促进学术氛围的良性发展,增进师生的感情。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育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确保教师职业行为合规、规范和高效的重要依据。

本文旨在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教师在职业行为方面的要求,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原则1. 以人为本原则:教师要始终把学生的发展和利益放在首位,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积极引导学生的成长。

2. 师德为先原则:教师要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模范,注重自身修养和职业素质的提升,保持良好的师德形象。

3. 诚信守信原则:教师要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信守承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公平公正原则:教师要公正对待学生,不偏袒个别学生,不歧视任何学生,确保公平的教育资源分配。

5. 科学教育原则: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注重教育科学性,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方案,合理安排教学活动。

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1. 教师的职业素质1.1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宏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1.2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侮辱、不歧视任何学生,不进行体罚、变相体罚和其他不当惩戒行为。

1.3 教师应保护学生的隐私,不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不进行恶意评价和人身攻击。

1.4 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参预非法集会和组织,不传播违法信息。

2. 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2.1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教育教学目标和计划,注重个性化教育,关注学生的兴趣和需求。

2.2 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和改进,提高教学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2.3 教师应积极参预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2.4 教师应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

3. 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3.1 教师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的职业行为,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不旷课。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是社会的重要角色,他们的职业道德规范对于保障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明确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制定本文档。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1. 忠诚教育事业:教师应当对教育事业保持忠诚,将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履行教育使命。

2. 尊重学生: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给予平等对待,不歧视、不侮辱学生。

3. 诚实守信:教师应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言出必行,言行均符合职业道德规范。

4. 爱岗敬业:教师应当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勤奋工作,不推诿、不懈怠,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5. 严守纪律:教师应当遵守学校及教育部门的纪律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从事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教师职业道德实施细则1. 课堂教学教师应当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耐心解答学生的问题。

教师应当避免在课堂上进行政治宣传,不传播错误的观念和信息。

2. 学生管理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生的管理工作,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

教师应当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的不良行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隐私,不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3. 师德师风教师应当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

教师应当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不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的关系,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教师应当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不参与非法活动,不从事商业活动。

4. 与家长的沟通教师应当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

教师应当尊重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与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教师应当保护家长的隐私,不泄露家长的个人信息。

5. 教育研究与自我提升教师应当积极参与教育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应当关注教育领域的最新动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方法。

教师应当参加教育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四、教师职业道德的监督与评价1. 学校监督: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定期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评估和考核。

全国通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2018年最新版)

全国通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2018年最新版)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定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高等学校教师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高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山东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章师德规范第三条爱国守法。

爱国守法是对高校教师的基本道德要求。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忠于祖国和人民,坚决抵制有损国家形象、政府声誉和人民利益的言行。

不得有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言行。

(三)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育法》、《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依法从教,依法执教,依法治学,争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认真履行教师的权利义务和岗位职责,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校园和谐,坚决反对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言行。

不得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第四条敬业爱生。

敬业爱生是高校教师的基本职责,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

热爱教师职业,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弘扬爱校荣校精神,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建设和发展,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碍学校发展的事。

高校教师资格综合试题

高校教师资格综合试题

高校教师资格综合试题1.从本质上讲,教师职业荣誉是一定社会现存(职业道德关系)的概括和反映。

2.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爱国守法)是对高校教师的基本道德要求。

3.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具有以下四个特点:多维性、(动态性)、阶段性、差异性。

4.网络课程包括了网络课件和(教学活动)两个组成部分。

5.(学习需要)是指学生学习方面目前的状况与所期望达到的状况之间的差距。

6.19世纪初,深化了教学程序的研究,并把心理学中的统觉作用应用到教学上,认为学生是利用已有的观念吸收新的观念,并构成“统觉团”,以增强吸收新知识的能力的心理学家是(赫尔巴特)。

7.在教学资源建设的四个层次中,网络课程和(素材类教学资源建设)是基础,是教学资源建设的重点和核心。

8.学校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育信息化程度,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教师、环境、(资源)、设计、过程。

9.网络课件的特点是开放性、交互性、共享性。

10.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大体上有以下四种模式:集体教学模式、个别化教学模式、(小组学习模式)、远程教学模式。

11.教学设计是以教学系统为研究对象,以获得最优化的教学效果为目的,以学习理论、教学理论和传播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系统方法)分析教学问题和确定教学目标,建立解决教学问题的策略方案、试行解决方案、评价试行结果和修改方案的过程。

12.南朝刘宋政权设立的儒学、史学、文学、玄学四个学馆的分馆授业制度是大学(分科教育)的开端。

13.大学实践教学总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重视学生的主体作用)。

14.学生根据所学内容确定实验方案和实验步骤,选用仪器设备并完成实验的过程是(设计性实验教学)。

15.最有利于培养人才的个性、体现因材施教原则的教学组织形式是(选科制)。

16.在教学方式上,案例教学的特征是(讨论式)。

17.教师在选编案例之前必须明确教学目的是什么所选编的案例能否达到这一目的,这体现了(针对性)原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而制定的具体细则。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一、教师职业操守1.1 诚实守信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诚实守信,言行一致。

不得故意隐瞒事实真象,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不得违背承诺。

1.2 保守秘密教师应严守学生和学校的秘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不得传播学校内部事务。

1.3 公正客观教师在批评、评价学生时应公正客观,不得有偏见,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不得给学生带来伤害。

二、教学行为规范2.1 教学内容教师应依据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要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不得教授错误的知识,不得教授不符合教育教学要求的内容。

2.2 教学方法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便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不得滥用体罚、辱骂等不当手段。

2.3 作业批改教师应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赋予正确的指导和评价,不得歧视、打压学生,不得随意扣分或者涂改。

三、师生关系规范3.1 尊重学生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其他虐待行为。

3.2 公平对待教师应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得偏袒,不得赋予特殊待遇,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3 建立良好关系教师应积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匡助和指导。

四、与同行交往规范4.1 尊重同行教师应尊重同行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成果,不得恶意诋毁、抄袭他人的教育教学成果。

4.2 相互合作教师应与同行教师相互合作,共同探讨教育教学问题,分享教学经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3 公开交流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公开分享自己的教育教学经验,为教育教学事业做出贡献。

五、社会责任规范5.1 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教师应积极参预社会公益活动,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传递正能量,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5.2 建设和谐校园教师应为建设和谐校园作出努力,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积极参预学校的各项活动。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是社会的重要角色,担负着培养人材、传播知识和塑造未来的重要责任。

为了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明确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指导教师的行为准则,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的提升。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1.爱岗敬业: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忠诚于教育事业,全心全意投入到教学工作中,不辜负学生和家长的期望。

2.师德高尚: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言行举止要符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的要求,做到言传身教。

3.公正公平:教师应公正、公平对待学生,不偏袒、不歧视,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赋予每一个学生平等的机会和关爱。

4.诚实守信: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一致,言出必行,言行均诚实守信,不欺骗学生和家长,不隐瞒教育信息。

5.勤勉尽责:教师应尽职尽责,认真备课、认真上课,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积极参预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1.教学方面(1)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教学目标和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2)教师应注重教育教学的方法和手段的创新,提高教学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3)教师应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和试卷,赋予学生及时的反馈和指导,匡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4)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师生关系方面(1)教师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侮辱、不虐待学生。

(2)教师应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积极匡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难点。

(3)教师应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学生的个性和需求,赋予学生充分的表达和参预的机会。

(4)教师应正确处理师生之间的纠纷和矛盾,采取合适的方式和方法解决问题,维护师生关系的和谐稳定。

3.职业发展方面(1)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2)教师应关注教育改革和教育政策的动态,积极适应教育发展的需求,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指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为了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基本原则1.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德育为重、专业为基。

2. 教师应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注重自身修养和职业素养的提升。

3.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倡导平等、公正、和谐的教育环境。

三、教师职业行为准则1. 师德行为准则1.1 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情操,以真、善、美为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歧视、不侮辱、不体罚学生,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虐待。

1.3 教师应保守学生个人隐私,不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1.4 教师应与学生建立亲师关系,关心学生的成长,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1.5 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参与商业活动,不收受贿赂。

2. 教学行为准则2.1 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2.2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3 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的多样性,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2.4 教师应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关注学生的学习进步,并积极与家长沟通,共同促进学生的发展。

3. 管理行为准则3.1 教师应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任务,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

3.2 教师应尊重同事,保持团队合作精神,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3.3 教师应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不贪污、不浪费公共财物,正确使用教育教学资源。

四、监督与评价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师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定期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行为。

2. 学校应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帮助教师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2.20•【字号】鲁教师字[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教师字〔2009〕1号)各高等学校: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我厅制定《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中国公民在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高等学校要把教师资格作为聘用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师范)处负责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依法对高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依法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认定教师资格应成立专门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负责本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未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本校申请人所提供的认定材料的初审工作。

初审内容为学历核查、普通话测试等级核查、体检结果核查、思想品德鉴定及教师身份核实等。

第四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每年受理二次。

具体时间为:上半年5月,下半年10月。

以所在学校为单位提交申请。

第五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拟聘为高等学校教师的人员。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

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教人[201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高校师德水平,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制定并实施《规范》,对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也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高校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模范人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体现了教师职业的崇高和伟大,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

但也应该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的条件下,高校师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有的教师责任心不强,教书育人意识淡薄,缺乏爱心;有的学风浮躁,治学不够严谨,急功近利;有的要求不严,言行不够规范,不能为人师表;个别教师甚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严重损害人民教师的职业声誉。

这些问题的存在,虽不是主流,但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规范》是推动高校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学习贯彻《规范》作为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首要任务,与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教师是社会的守护者和引导者,其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对于保障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是教育管理部门对教师职业行为的规范和要求,旨在促进教师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教师职业操守1.1 诚实守信教师应当言行一致,言出必行,行出必果,言行之间保持一致性,不得言行不一,不得欺骗学生、家长和社会。

1.2 尊重学生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歧视、侮辱或者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赋予学生必要的关爱和指导。

1.3 保守秘密教师应当保守学生和学校的机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和学校内部事务,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二、教师专业素质2.1 学术研究教师应当不断提升自身学术水平,积极参预学术研究和教学实践,不断完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

2.2 师德修养教师应当注重师德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行一致,言传身教,成为学生的楷模和模范。

2.3 教学创新教师应当积极探索教学方法和手段,不断创新教学内容和形式,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成绩。

三、教师责任担当3.1 课堂教学教师应当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学内容,注重课堂教学效果,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3.2 学生管理教师应当严格管理学生,规范学生行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匡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3.3 教育服务教师应当积极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关心学生成长,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教育服务和匡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教师自我约束4.1 自我修养教师应当注重自身修养和素质提升,不断学习和进步,保持良好的心态和行为习惯。

4.2 自我监督教师应当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我约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及时纠正错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3 自我评估教师应当定期对自身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人民满意、树文明校风”,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必须认真抓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帮助广大教师自觉地加强职业道德修养,陶冶道德情操,磨炼道德意志,培养良好的道德行为,努力使广大教师成为“师德的楷模、育人的模范”,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贡献,特制定教师职业道德实施细则。

第一章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要求第一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不得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不利于稳定、影响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言行。

第二条: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活动,不断提高政治思想道德素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施教,维护社会公德,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第三条: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务人民、无私奉献。

第四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努力推进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第五条: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明确的是非观念,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正义感,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见义勇为,敢抵制各种不健康的社会风气。

第二章教师道德素质要求第六条:热爱学校,热爱集体,顾全大局,增强团结,维护学校声誉;尊重领导,服从工作安排,建立和发展平等互助、紧密团结的领导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职工之间的合作关系。

第七条:自尊自重、为人师表,言行一致、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努力培养自己高尚的人格和情操。

第八条: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耐心教育。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作为社会的重要角色之一,其职业道德的规范和实施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原则和准则、实施细则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职业行为准则。

其内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爱岗敬业:教师应对教育事业充满热爱和责任感,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

2.师德高尚:教师应以身作则,言行举止符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要求,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

3.尊重学生: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

4.公平公正:教师应公平对待学生,不偏袒,不歧视,不虐待学生,确保教育教学的公正性。

5.保护学生权益:教师应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侵犯学生的人身权、知识产权等。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和准则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和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指导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为本:教师的行为应以教育为本,服务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2.以人为本:教师应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需求和利益,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3.诚实守信:教师应坚守诚实守信的原则,言行一致,言行不轻率,言行不虚伪。

4.尊重差异: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不歧视学生,不轻视学生,不侮辱学生。

5.勤奋敬业:教师应勤奋工作,不懈努力,追求教育教学的卓越。

四、教师职业道德实施细则为了确保教师职业道德的规范实施,制定以下教师职业道德实施细则:1.教师自身要求(1)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注重自身的道德修炼和素质提升。

(2)教师应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教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3)教师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学校的纪律要求。

(4)教师应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乐观面对困难和挑战。

2.教师与学生的关系(1)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侮辱、不歧视学生。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是社会的守望者,是培养人材的重要角色。

为了保障教师职业道德的规范实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1. 忠诚于教育事业:教师应当对教育事业充满热爱和忠诚,始终把学生的发展和利益放在首位。

2. 严守职业操守:教师应当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3. 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教师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关注学生的学术能力,还要关心其品德、身心健康等方面。

4.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5. 保护学生权益: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任意体罚、歧视或者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

6. 与家长保持良好沟通:教师应当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积极配合家庭教育。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1. 课堂教学1.1 教学目标明确:教师应当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因材施教。

1.2 教学内容科学合理:教师应当根据教育教学大纲和学科特点,合理选择教学内容,确保教学质量。

1.3 教学方法多样化: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和特点,灵便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1.4 评价公正客观:教师应当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不偏袒、不歧视,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2. 师生关系2.1 关心学生情感需求: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情感需求,耐心倾听学生的烦恼和困惑,赋予必要的关心和支持。

2.2 严守师生边界:教师应当严守师生边界,不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的关系,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3 尊重学生人格尊严: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进行人身攻击、侮辱或者歧视学生。

2.4 管理课堂秩序:教师应当有效管理课堂秩序,确保学生能够安心学习,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

3. 与家长的沟通3.1 及时反馈学生表现:教师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与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发展。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规范。

为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制定本细则。

二、基本原则1. 以人为本:教师要始终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激发学生的潜能,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2. 师德为先:教师要具备高尚的师德,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以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引领学生的行为准则。

3. 专业发展:教师要不断提升自身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1. 诚信守信:教师要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接受贿赂或索取回扣。

2. 尊重学生: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歧视、侮辱或体罚学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虐待或侵犯学生的权益。

3. 爱岗敬业: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认真备课,精心组织教学活动,关注学生的学习进步和发展需求。

4. 公正公平:教师要公正对待学生,不得偏袒、歧视或陷害学生,不得利用职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不公平对待。

5. 保密工作:教师要严守学校和学生的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得将学生的隐私用于个人或其他不正当用途。

6. 文明礼貌:教师要文明待人,言行举止得体,尊重他人,不得进行辱骂、恶意诋毁或恶意中伤他人。

7. 勤勉敬业:教师要勤奋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懈怠教学工作,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四、教师职业道德违规处理办法1. 轻微违规:对于教师职业道德违规行为中的轻微违规,学校将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对教师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和规范引导。

2. 一般违规:对于教师职业道德违规行为中的一般违规,学校将进行书面警告,并责令教师进行整改,同时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

3. 严重违规:对于教师职业道德违规行为中的严重违规,学校将进行停职检查,并对教师进行必要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一、引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守的一系列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为了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的规范化,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本文制定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细则。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原则1. 教育为本:教师应当以教育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德育为先,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和道德修养。

2. 尊重学生: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权利,不歧视、不伤害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3. 崇尚科学:教师应当崇尚科学精神,教学内容应当科学、客观、真实,不传播错误的观念和信息。

4. 诚信守规:教师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 勤勉敬业:教师应当勤勉敬业,认真备课、上课,提高教学质量,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积极参预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

6. 师德表率:教师应当做学生的模范,言行举止要符合道德规范,不得从事不良行为,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的关系。

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1. 教育教学要求:a.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关注学生的发展需求,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b. 教师应当严格要求自己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c. 教师应当及时批改作业和考试,赋予学生及时的反馈和指导,匡助学生改正错误,提高学习成绩。

d. 教师应当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和追求。

2. 师生关系要求:a. 教师应当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与学生沟通交流。

b.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隐私权,不得侵犯学生的个人权益,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歧视或者侮辱。

c. 教师应当正确处理与学生的关系,不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的亲密关系,不利用职权对学生进行性骚扰或者侵犯。

高职院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高职院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高职院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师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培育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的全体教职员工和校外兼职兼课人员。

第二章师德规范第三条坚定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四条自觉爱国守法。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第五条传播优秀文化。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第六条潜心教书育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第七条关心爱护学生。

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第八条坚持言行雅正。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第九条遵守学术规范。

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第十条秉持公平诚信。

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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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高等学校教师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高等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山东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章师德规范
第三条爱国守法。

爱国守法是对高校教师的基本道德要求。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关心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忠于祖国和人民,坚决抵制有损国家形象、政府声誉和人民利益的言行。

不得有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言行。

(三)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育法》、《教师法》和《高等
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依法从教,依法执教,依法治学,争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认真履行教师的权利义务和岗位职责,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校园和谐,坚决反对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言行。

不得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第四条敬业爱生。

敬业爱生是高校教师的基本职责,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

热爱教师职业,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做到教育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弘扬爱校荣校精神,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建设和发展,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碍学校发展的事。

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

(二)树立终身学习理论,坚持与时俱进。

认真学习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方法,拓宽知识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

(三)真心关爱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全面深入了解学生,真情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建立正确、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不得损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教书育人。

教书育人是高校教师的天职,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精髓和核心。

(一)坚持育人为本,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遵循并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更新教育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注重因材施教,实现教学相长。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思结合,知行合一,精心备课,悉心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二)坚持立德树人,正确处理教书和育人的关系。

注重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的培养,把育人贯穿到人才培养的各环节、全过程。

了解学生的发展需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鼓励学生的正当爱好,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

加强自身修养,严慈相济,诲人不倦,以正确的思想观点、严谨的教风师风影响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六条严谨治学。

严谨治学是高校教师应该具备的职业操守。

(一)弘扬科学精神,坚持追求真理,以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的治学态度,尊重科学规律,勇于探索创新,追踪学术前沿,勇攀学术高峰。

坚持实事求是,潜心钻研业务,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修正错误。

发扬学术民主,善于团结合作,协力攻关,互助共进,不断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专业学术水平。

(二)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坚持学术诚信,坚守学术道德,力戒心浮气躁和急功近利,自觉维护知识产权。

尊重他人劳动
和学术成果,依法和规范引用、借鉴他人成果,不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不沽名钓誉,不侵占他人劳动成果,自觉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术自由,坚持抵制一切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

不得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服务社会。

服务社会是高校教师应尽的社会责任。

(一)树立为社会服务意识,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自觉服务社会,积极参与科教兴国战略实施,将新成果、新工艺、新技术及时应用于社会,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

积极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贡献力量。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社会事业发展。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参与决策咨询、对策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培训等活动,为政府、企业和民众提供专业化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主动参与社会实践,用自己的知识和技术专长服务社会、回报人民,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损害公共利益、谋取个人私利。

第八条为人师表。

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素质的内在要求,是高校教师应当继承和弘扬的优秀传统美德。

(一)坚持以学生为本,学为人师。

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志存高远,淡泊名利,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学生成长与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不断学习,开拓进取,以身作则,以高尚品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二)坚持从自身做起,身正是范。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知荣明耻,公道正派,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为学生做好表率。

注重师表风范,言行雅正,举止文明,仪容仪表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塑造良好的师表形象。

自尊自律,清廉从教,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自觉抵制一切有损于教师身份和职业声誉的行为,自觉维护高校教师良好的师德风范和社会形象。

第三章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要加强对师德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成立由学校党委牵头,组织、宣传、人事、教务、工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执行机构,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师德建设实施办法,精心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第十条要做好师德建设的政策配套工作。

各高校要根据学校自身实际,针对教学、科研、管理等不同教师群体的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方案。

根据不同的职业行为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和校外兼职兼薪规范等配套政策措施,将师德规范落实到教师日常工作中。

第十一条要完善并实施师德考核制度。

各高校要制定操作性强的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奖惩等细化措施和实施办法,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考核结果要作为对教师的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评优奖励、晋级提拨、绩效评价和年度考核管理的主要依据,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二条要不断推进师德建设的改革创新。

各高校要把学习师德规范纳入教师培训计划,积极探索招聘新入职教师的道德考察、师德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等有效形式,全面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

要定期开展评选教书育人楷模和师德标兵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优秀教师,激励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

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广大教师党员的先锋模
范作用,不断把师德建设工作推向深入。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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