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规定精选版
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规定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学生弹性学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根据《某某学院普通学生管理规定》和《某某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专科正常学制为3年。
第三条正常学制为3年的专科(高职)学生,弹性学制为2到5年。
第四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弹性学制内,自主安排学习,提前或推后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学分,提前或推后毕业。
第二章提前毕业第五条学生提前1年完成了应修学分的80%,可申请提前毕业。
但普通专科(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申请提前毕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要在每学年度第3学期的第3-5周内,填写《某某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向所在院系提交提前毕业申请;(二)学生所在院系对学生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后报送教务处;(三)教务处对申请提前毕业学生的学籍和成绩进行复审,复审结果通知院系,并由教务处和院系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进入待毕业程序;(四)进入待毕业程序的学生,由院系安排未修足学分的课程学习,安排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五)每年6月份,申请提前毕业的待毕业学生,参加当年学校统一进行的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六)已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者,当年按照结业处理,不颁发毕业证书。
可申请正常毕业或延长修业年限毕业。
第七条因学籍变更(包括转专业、休学等)而转入其它年级的学生,在以后的修读过程中提前修完应修学分,也可以按上述程序申请提前毕业。
第八条提前毕业以超前1年为限,学生不得申请提前1年以上毕业,也不得申请提前不足1年毕业。
第九条提前毕业的学生应按正常学制缴纳学费。
第三章延长修业年限第十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延长学制:(一)学生在正常学制时间内,未修够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长学制,继续修读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而延迟获取毕业证书;(二)学生在弹性学制内,根据自己的学习、家庭和生活实际或其它原因,需要通过延长学制的方式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者;第十一条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见附件2)。
弹性学制实施方案
弹性学制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教育理念的变革,传统的教育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学生的需求。
传统的学制结构刻板,对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个性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制约,因此,弹性学制的实施成为当前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二、弹性学制的概念弹性学制是指在一定的学习目标和课程要求下,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特长和学习节奏,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充分发挥个性,实现个性化学习。
三、弹性学制的实施原则1. 尊重个性: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2. 灵活性:课程设置和学习方式灵活多样,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节奏和兴趣特点;3. 公平公正:弹性学制的实施要保证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学习机会和资源;4. 辅导指导:学校应提供良好的辅导指导机制,帮助学生规划学习路径和目标。
四、弹性学制的实施方案1. 课程设置方面:学校应设置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选修课程,丰富学习内容;2. 学习方式方面:学校可以采用小班授课、研究性学习、项目学习等多种方式,让学生在不同的学习环境中得到全面发展;3. 学习时间方面:学校可以设置弹性学习时间,让学生有更多的自主学习时间,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节奏;4. 学习评价方面:学校可以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包括考试、作业、项目评价等,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特点和个性。
五、弹性学制的实施效果1. 学生个性发展:弹性学制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2. 学习积极性: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选择学习内容,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3. 教育公平:弹性学制可以更好地解决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促进教育公平;4. 教育质量:弹性学制的实施可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教育的全面发展。
六、总结弹性学制的实施是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对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弹性学制的实施路径,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学习环境。
山东省技工院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管理规定
山东省技工院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与充分就业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技工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技能教育,提高技工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成效,促进技能学习的社会化、终身化和个性化,满足各类群体接受多样化技工教育的需求,决定在全省技工院校试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学分衡量学业完成情况,并以学生必须取得最低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分为学年学分制和完全学分制。
全日制学生,实行学年学分制,基本学制为三至五年,修满毕业规定学分,可提前毕业;弹性学制学生,实行完全学分制,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毕业。
第三条弹性学制是在学分制的基础上演进而至,是学分制的另类发展和表现。
弹性学制的最大特点是学习时间的伸缩性(即可提前毕业,也可滞后毕业),学习过程的实践性(即可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以及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的选择性(即学习科目有必修和选修之分,学习方式有校内和校外之别),其最终目标是构建各类教育相互沟通、衔接的“立交桥”,以满足人们对教育选择的个性化、多样化的要求。
第四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首先在国家重点及以上技工院校试行,在总结经验后面向全省技工院校推开。
鼓励试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技工院校面向企业在职员工技能提升开展更紧密的校企合作。
第五条试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做好与之相配套的课程体系、评价体系、管理体系、师资队伍和实验实习设备等建设工作,专业教学计划必须符合省制订的有关规范,并接受各有劳动保障部门的督导检查。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六条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选修课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第七条必修课指为达到技工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和规定,要求学生必须学习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包括主干专业课和部分文化基础课,占总学分的60%~70%。
实行一体化课程体系的技工院校,必修课指要求学生必须完成的学习领域或课程模块,包括部分职业核心能力课程和专业通用能力课程。
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学业管理办法
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学业管理办法一、学分制管理学分制是学生根据兴趣爱好修读课程、取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分而准予毕业的教学管理制度。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相结合,学校实行学分制。
(一)学制与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制。
学制四年,修业年限为3~6年;学制五年,修业年限为4~7年。
(二)开课、选课1.开课教务处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学任务、发布课表、安排学生网上选课。
2.选课与退课选课前,学生应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专业本年级人才培养方案,预先了解课程安排和毕业要求,确定学习计划。
学生每学期根据教务处通知上网选课。
选定的课程若与其他课程冲突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完成,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课。
人数少于20人的选修课原则上不开班,学生可以改选其他课程。
(三)免修与免听1.免修及成绩认定免修包括等级(资格)证书免修和课程免修两种类别。
(1)等级(资格)证书免修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应课程。
①英语 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可免修大学英语。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x 268+=(x 为原考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分数);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英语口语考试(国家)、IELTS (雅思)考试、TOFEL (托福)考试,成绩x 278+=(x 为原考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分数)。
②计算机 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可免修相应的计算机课程,直接以考试成绩记分。
③普通话 普通话测试达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可免修“普通话”课程,直接以考试成绩记分。
④数学建模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可免修“数学模型”课程。
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成绩分别记为95分、90分,获得省级奖项,记为85分。
⑤其他课程其对应关系由教务处认定并公布。
(2)课程免修由于学籍异动、提前修读等原因,已修读合格课程与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课程近似,可申请免修,成绩以原修读课程考试成绩记载,学分按免修课程的学分计算。
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
海洋学院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完成学业状况的弹性教学管理制度。
为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对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化、多规格化的要求,培养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复合型应用人才,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并建立更具生机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办学活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计划1.制订原则根据“厚基础、宽口径、重应用、求创新”的基本原则,按照“淡化专业、拓宽基础、强化实践、因材施教”的基本要求,构建专业大类的学科基础课平台,适当设置专业必修课,柔性设置专业选修课程,形成宽口径的人才培养计划,使学生通过学习,构建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
2.学时与学分课内教学总学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计划学时,总学时控制在2300学时以下,本科学生毕业应修总学分原则上最低不得低于150学分。
3.课程设置课程按模块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和实践教学课。
(1)公共基础课:指教育部要求或学校规定全校各专业均需开设的课程。
主要包括两课、大学英语课、体育课、军事理论课等。
(2)学科基础课:指讲授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按学科门类和专业大类设课,原则上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要求开设相同的学科基础课。
(3)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是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和专业训练的主体性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专业必修课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基础性,同类专业和专业方向的专业基础课尽可能相同,以适应“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理念。
专业选修课是指为拓展学生的专业知识面,加深专业学习的广度、深度而设置的课程。
(4)通识教育选修课:指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而设置的课程,共分五类:人文社科类、科学技术类、体育类、美育类、教师教育类。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二章学制第三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制为三年。
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弹性学制,但在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年,总在校时间(含休学)原则上自入学时起连续计算不得超过五年。
因学生创新创业的,可放宽到六年。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有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试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具体办法详见《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办法》。
第七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对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大庆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大庆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对在籍的本科、专科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在校大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的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及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六条按国家规定录取的学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期到校报到。
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办法
学生弹性学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根据《某某学院普通学生管理规定》和《某某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专科正常学制为3年。
第三条正常学制为3年的专科(高职)学生,弹性学制为2到5年。
第四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弹性学制内,自主安排学习,提前或推后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学分,提前或推后毕业。
第二章提前毕业第五条学生提前1年完成了应修学分的80%,可申请提前毕业。
但普通专科(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申请提前毕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要在每学年度第3学期的第3-5周内,填写《某某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向所在院系提交提前毕业申请;(二)学生所在院系对学生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后报送教务处;(三)教务处对申请提前毕业学生的学籍和成绩进行复审,复审结果通知院系,并由教务处和院系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进入待毕业程序;(四)进入待毕业程序的学生,由院系安排未修足学分的课程学习,安排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五)每年6月份,申请提前毕业的待毕业学生,参加当年学校统一进行的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六)已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者,当年按照结业处理,不颁发毕业证书。
可申请正常毕业或延长修业年限毕业。
第七条因学籍变更(包括转专业、休学等)而转入其它年级的学生,在以后的修读过程中提前修完应修学分,也可以按上述程序申请提前毕业。
第八条提前毕业以超前1年为限,学生不得申请提前1年以上毕业,也不得申请提前不足1年毕业。
第九条提前毕业的学生应按正常学制缴纳学费。
第三章延长修业年限第十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延长学制:(一)学生在正常学制时间内,未修够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长学制,继续修读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而延迟获取毕业证书;(二)学生在弹性学制内,根据自己的学习、家庭和生活实际或其它原因,需要通过延长学制的方式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者;第十一条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某某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见附件2)。
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学生弹性学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根据《某某学院普通学生管理规定》和《某某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专科正常学制为3年。
第三条正常学制为3年的专科(高职)学生,弹性学制为2到5年。
第四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弹性学制内,自主安排学习,提前或推后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学分,提前或推后毕业。
第二章提前毕业第五条学生提前1年完成了应修学分的80%,可申请提前毕业。
但普通专科(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申请提前毕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要在每学年度第3学期的第3-5周内,填写《某某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向所在院系提交提前毕业申请;(二)学生所在院系对学生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后报送教务处;(三)教务处对申请提前毕业学生的学籍和成绩进行复审,复审结果通知院系,并由教务处和院系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进入待毕业程序;(四)进入待毕业程序的学生,由院系安排未修足学分的课程学习,安排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五)每年6月份,申请提前毕业的待毕业学生,参加当年学校统一进行的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六)已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者,当年按照结业处理,不颁发毕业证书。
可申请正常毕业或延长修业年限毕业。
第七条因学籍变更(包括转专业、休学等)而转入其它年级的学生,在以后的修读过程中提前修完应修学分,也可以按上述程序申请提前毕业。
第八条提前毕业以超前1年为限,学生不得申请提前1年以上毕业,也不得申请提前不足1年毕业。
第九条提前毕业的学生应按正常学制缴纳学费。
第三章延长修业年限第十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延长学制:(一)学生在正常学制时间内,未修够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长学制,继续修读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而延迟获取毕业证书;(二)学生在弹性学制内,根据自己的学习、家庭和生活实际或其它原因,需要通过延长学制的方式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者;第十一条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见附件2)。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一、弹性学制管理制度的背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教育的需求也在不断改变。
传统的教育模式往往是按部就班,一刀切地对学生进行统一的教育和管理,导致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同时,教职员工的工作压力也日益增大,缺乏弹性的工作安排和管理模式往往导致教育教学效率低下。
因此,教育机构和组织逐渐意识到,必须借助新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来满足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教育教学的灵活性和效率。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它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弹性学制管理制度的特点1. 个性化需求满足。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允许学生和教职员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进行个性化的学习和工作安排,大大提高了个体的满意度和工作效率。
2. 灵活性和适应性。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允许教育机构和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学习和工作计划,更好地满足学生和教职员工的需要。
3. 教学质量提升。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能够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因为它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4. 教职员工工作压力减轻。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减轻教职员工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5. 教育机构和组织形象提升。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的出现不仅可以提高教育机构和组织的形象和声誉,还能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
三、弹性学制管理制度的优势1. 个性化需求满足。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满意度和工作效率。
2. 教学质量提升。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可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因为它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3. 教职员工工作压力减轻。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减轻教职员工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4. 教育机构和组织形象提升。
弹性学制管理制度的出现不仅可以提高教育机构和组织的形象和声誉,还能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试行)》。
第二条 本《规定(试行)》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 学制与学习年限第三条 标准学制为三年,以此制定教学计划。
第四条 学生取得学籍后,实行弹性学制,可在三至五年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
在最高学习年限内,不论修满最低毕业学分的实际年限,毕业时均为三年制专科。
五年期满,仍未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者,作结业处理。
第三章 入学与注册第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我院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按学院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书面向学院请假。
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立即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应当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七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向学院教务处申请入学,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系部报到,缴清学费和有关费用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到校的学生,必须提前向学院请假。
中学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实施方案
中学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实施方案,对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完全学分制是指在学业要求内,学生根据个人特长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并完成学分累积以达到毕业要求。
弹性学制则是指根据学生个体差异,通过设置学生可以自主选择的学习项目,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实现教育的个性化和多样化。
实施中学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需要教育管理部门、学校、教师和家长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首先,教育管理部门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实施目标和要求。
其次,学校要积极探索教学模式,灵活设置学分课程,提供多元选择机会。
教师应根据学生需求和学习兴趣,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
家长则应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工作,关注学生学业发展,提供必要支持。
在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过程中,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规划和实施。
首先,学分管理是关键环节。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分管理制度,明确学分获取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学生学习成果的量化和积累。
其次,课程设置要符合学生需求。
学校可以设置基础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覆盖学科范围广泛,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此外,学校还可以开设一些特色课程,包括STEM教育、艺术素养培养、实践技能培养等,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
弹性学制是个性化教育的重要手段。
学校可以设置研究课题、创新实践、社会实践等项目,让学生通过项目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教师应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自主评价,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学校还可以建立学生档案系统,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和成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依据。
在推进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过程中,还需要加强相关师资培训和管理机制建设。
教师要及时了解课程设置和学生需求,提升教学能力和素质。
学校要建立评估制度,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教学计划。
家长要与学校建立沟通渠道,关注学生学业进展和需求,与学校共同协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分制规定
河南中医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顺利实行学分制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二条实行弹性学制。
专业教学计划规定中医类专业:本科5年,允许在4—7年内完成学业;中药类专业:本科4年,允许在3—6年内完成学业。
攻读双专业、双学位一般延长1年,最多不得超过2年。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本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报到时间前写信(以当地邮戳为准)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因病需附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寄到学院;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逾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后经过注册,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所交各种费用一律不退)。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体检复查患有疾病,经学院医院诊断,认为在一年内可治愈并达到新生健康标准者,由本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准予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即回家治疗,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自理。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校手续;未按期离校者,不再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提交重新入学申请,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重新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报到时,学生本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属院(部)或年级办公室注册报到。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未经请假逾期2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七条各院(部)或年级办公室在开学当日将到校人数和请假、旷课学生名单汇总后分别报学生处和教务处各一份备案。
弹性学制管理办法
弹性学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依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37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专科标准学制为3年;五年一贯制专科标准学制为5年。
第三条标准学制为3年的专科学生,弹性学制为2到6年;标准学制为5年的专科学生,弹性学制为4-8年;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弹性学制内,自主安排学习,提前或推后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学分,提前或推后毕业。
第五条提前毕业和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缴纳学费。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需按照当年住宿标准按学年向学校缴纳住宿费。
不按时缴费者,不得提前毕业和延长修业。
第二章提前毕业第六条学生提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80%,可申请提前毕业。
标准学制为3年的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年,标准学制为5年的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4年。
第七条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要在每年3月初,填写《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1),提交到所在系部;(二)学生所在系部对学生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后报送教务处;(三)教务处对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成绩进行复审,复审结果通知相关系部,并由教务处和系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审批后进入待毕业程序;(四)进入待毕业程序的学生,由系部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教学;(五)每年6月份,申请提前毕业的待毕业学生,参加当年学校统一进行的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按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发给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条件者,按学院正常毕业程序处理。
第八条因学籍变更(包括转专业、休学等)而转入其它年级的学生,在以后的修读过程中提前修完应修学分,也可以按上述程序申请提前毕业。
甘肃中医学院相关规定(完备)
制专业学生可在5~7年内完成学业,四年制专业学生可在4~6年内完成学业;如休学、停学,可最多顺延2年。
学生可以延长修业年限,但不得提前毕业。
二、课程设置与学分(一)各专业课程设置分为三类: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以下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以下简称任选课)。
各类课程在本专业课程总学分中的比例为:必修课占75%、限选课占15%、任选课占10%。
(二)毕业要求学分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标准。
各专业毕业要求学分以本专业教学计划具体规定为准。
各类教学活动学分计算方法及要求如下:1.课堂教学(含实验、见习、上机等实践环节),计为1学分/18学时。
2.拉丁语计为1学分/24学时;体育类课程计为1学分/36学时。
3.集中教学见习、毕业实习或毕业设计,计为1学分/周。
4.入学教育计为1学分、国防教育(含军训)计为1学分、就业指导计为1学分、形势教育计为2学分。
5.学生完成规定的教学环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6.学分替代与奖励:(1)限选课多选学分可替代任选课学分。
(2)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二级(CCT-2)考试合格者,可替代外语、计算机必修课程的学分及绩点(绩点按所得成绩乘以1.5后计算),并给予奖励学分:外语3学分,计算机2学分。
(3)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外语、计算机、体育等比赛及科学研究奖项者,可获得奖励学分:国家级2学分/次,省级1学分/次,该学分可替代任选课学分,但最多不超过5学分。
7.学分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的5值,非5值按一二舍、三四入,六七退、八九进计算(即0.1、0.2舍去,0.3、0.4以及0.6、0.7计为0.5,0.8、0.9计为1)。
三、课程修读(一)学生每学期须修读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一定数量的选修课。
(二)为了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和精力,保证学习质量,学生每学期修读的学分最高不超过45学分。
(三)选修课的修读:1.选课手续一般在上一学期末办理,届时由学生所在二级院系负责将各专业学期开课计划所列限选课程和任选课程目录向学生公布。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管理办法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分制的有效实施,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
第二章学制与修学年限第三条我校高职专业一般学制为三年(部分中高职衔接专业学制为两年),实行弹性学分制。
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为所在专业学制(2.5至6年),休学创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为2.5-8年,超过最长年限者不予注册。
第四条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不能在正常学制内达到毕业要求者,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申请提前毕业或者延长学习年限者,应在正常毕业当年的五月底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分院审批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批准。
第五条学分累计达到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和总学分要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
各专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要求以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为依据。
三年制高职培养方案的最低总学分一般为130学分,两年制专业一般为90学分。
- 1 -第三章学业安排与课程修习第六条学生应当修习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参加考核并取得相应学分,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
第七条学生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人学习能力、学习基础和意愿,在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自主学业安排:1.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学生可在学业导师指导下,参照专业培养方案,适度调整学期课程的修习安排,申请提前或延迟修读某门课程。
2.自主选择课程层次。
在实行分层次教学的课程中,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选择比专业培养方案所设定层次更高的对应课程,但一般不能选择低层次的课程。
3. 为鼓励学生创新创业,允许学生在有效弹性学制期内,自主调整学业进程或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4. 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学分不得低于专业培养方案所建议的学分数。
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累计GPA≥3.50)学期修读学分允许超过培养方案建议值,但最高不得超过30学分。
河南工程学院本科学籍管理规定
河南工程学院本科学籍管理规定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不断的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河南工程学院本科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年,按学年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生按需照培养方案的要求选修课程,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取得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和绩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许毕业;学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提前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可提前毕业;不能再标准血脂年限内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可申请延期毕业;未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但修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准许结业。
第二章入学第二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河南工程学院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需事先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得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由校医院组织身体检查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下同)真的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一年新生入学前一周内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复查合格后,可以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报道与注册第四条每学年开学时,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返校到所在院、部报道,并凭学生证和交费凭证办理报到手续。
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费的学生,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减免学费、申请贷款或者缓交手续后注册,未按学校规定交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五条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周以上的由所在院、部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学生返校后出具相关证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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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弹性学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根据《某某学院普通学生管理规定》和《某某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专科正常学制为3年。
第三条? 正常学制为3年的专科(高职)学生,弹性学制为2到5年。
第四条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弹性学制内,自主安排学习,提前或推后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学分,提前或推后毕业。
第二章? 提前毕业
第五条? 学生提前1年完成了应修学分的80%,可申请提前毕业。
但普通专科(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 申请提前毕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要在每学年度第3学期的第3-5周内,填写《某某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向所在院系提交提前毕业申请;
(二)学生所在院系对学生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后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对申请提前毕业学生的学籍和成绩进行复审,复审结果通知院系,并由教务处和院系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进入待毕业程序;
(四)进入待毕业程序的学生,由院系安排未修足学分的课程学习,安排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
(五)每年6月份,申请提前毕业的待毕业学生,参加当年学校统一进行的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
(六)已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者,当年按照结业处理,不颁发毕业证书。
可申请正常毕业或延长修业年限毕业。
第七条? 因学籍变更(包括转专业、休学等)而转入其它年级的学生,在以后的修读过程中提前修完应修学分,也可以按上述程序申请提前毕业。
第八条? 提前毕业以超前1年为限,学生不得申请提前1年以上毕业,也不得申请提前不足1年毕业。
第九条? 提前毕业的学生应按正常学制缴纳学费。
第三章? 延长修业年限
第十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延长学制:
(一)学生在正常学制时间内,未修够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长学制,继续修读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而延迟获取毕业证书;
(二)学生在弹性学制内,根据自己的学习、家庭和生活实际或其它原因,需要通过延长学制的方式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者;
第十一条? 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某某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见附件2)。
属于第十条第一款的未按期毕业学生,在每年6月底以前,提交申请和《某某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学生所在院系初审;符合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在正常学制的最后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交申请和《某某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由学生所在院系初审;
(二)教务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的学籍和成绩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并通知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通知学生本人。
第十二条?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应按照就读年级当年专业收费标准或修读课程的学分缴纳学费,同时按照当年住宿标准分学期向学校缴纳住宿费用。
不按时缴费者,取消其延长修业资格,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作结业或肄业处理。
第十三条? 学生在延长修业期间,原所学专业的专业类别不得申请变
更。
第十四条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保留学籍,由所在院系编入相应的班级进行管理。
院系要加强对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的学习管理,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帮助他们按时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学生在最高修业年限内仍未完成学业的,作结业处理。
第四章? 推迟毕业
第十六条? 学生在正常学制内完成了规定的学分,但由于违犯校纪校规被作推迟毕业处理的,须推迟毕业。
第十七条? 推迟毕业分为推迟1年毕业和推迟半年毕业。
推迟毕业1年的学生,当年不予毕业注册,1年后注册毕业;推迟毕业半年的学生,当年予以注册,但毕业证书缓发半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某某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2. 某某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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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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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某某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审核人(教学秘书)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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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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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字:年??? 月??? 日系(院)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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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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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学校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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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注:1.本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用钢笔填写,并在有效期内交所在院系办公室审核;
2.本表与系部提供的学生学业成绩表一同报送;
3.学校同意后,教务处将书面通知院系,由院系通知学生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处、学院院长办公室各一份。
附件2:
某某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
家长意见学生家长确认后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辅导员(班主
任)意见辅导员(班主任)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院系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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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 ????????????????????????(公章)???????????????????? ??年??? 月??? 日教务处审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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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用钢笔填写,并在有效期内交所在院系办公室;
2.学校同意后,教务处将书面通知院系,由院系通知学生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