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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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年月日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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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审核:

批准:

审核意见:

本《制度》是由编制工作组成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要求,按国家规定的编制格式和要求而编写的,由安全科审核及论证,并经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和3名以上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专家进行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符合相关要求,已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现批准发布和实施。

签发人:

发布日期:20 年 01月 01日

实施日期:201 年 01 月 01日

修订日期:201 年 05 月 10日

目录

第一章安全生产通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本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和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加强专业化安全管理,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3、全体干部和工人,必须熟知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程,熟知公司和炼铁厂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4、凡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安全隐患的现象,职工有权利和义务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

告领导处理。

5、入厂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调岗、复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入岗或单独操作。电工、焊工、天车工、司机等特殊工种均应持证上岗。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应组织安全教育,并派专人陪同。

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观察现场周围是否安全,并注意站位,防止伤害。

7、工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清扫工作环境中的卫生,整理工具物品等,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值班人员要了解清楚上班的生产和操作情况,接好班。

8、工作中应集中精力,严禁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三项做到,十条不准”。按照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做到“四不伤害”,杜绝一切事故。经常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9、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厂、车间、库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严禁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等乱摆乱放,严禁乱倒垃圾。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实行岗位交接或现场交接,交班人员必须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设备运转情况、生产情况、本班出现的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批示等内容。

11、厂内行人要走指定通道,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各种警标,严禁贪便宜,跨越危险区。

12、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的物件,乘坐升降平台,吊装物下严禁行人通过和停留。天车及现场叉车、吊车必须做到起步打铃或鸣笛。

13、操作工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不熟悉者不得独自操作,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14、远距离操作运转设备时,必须确认设备现场是否有人、设备是否符合开车条件,谨防盲目开车伤人或造成设备损坏。

15、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专人监护。警示牌,谁挂谁摘。检查修理完毕须合闸开车时,要提前确认,确认无人检修时且符合开车条件方可摘停电警示牌开车。在检修期间,未经检修人员同意,任何人严禁开车。

16、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和金属外壳、行车轨道、输送煤粉、氧气、煤气的管道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非电气人员严禁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地接地或接零措施,必须戴好绝缘手套操作。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内和危险的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露天电气必须有防雨措施。

17、在2m以上且周围无安全防护栏的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严禁投甩工具、材料等物体。在高空平台上,必须放稳工具、材料备件,上部作业人员必须保证下部作业人员的安全。检修后,清理干净平台。

18、对易燃、易爆、剧毒、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油库、液压站、喷煤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烟火。没有特殊措施严禁用天车吊运气瓶。

19、配电室、风机房、喷煤、油库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相关人员入内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0、大中修、技改施工、检修等谁主管谁负责安全,必须落实“五同时”,试车复产必须有可靠的通信联络,周密考虑,一级一级确认,具备试车条件后,人员离开现场,方可下令进行。

21、凡接触煤气的人员,必须遵守《煤气安全规程》。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严禁进入煤气区域,在煤气区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必须携带煤气报警器。煤气设备动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证,与煤气防护站、安全环保科联系,严禁擅自操作与煤气总管相连的盲板闸,停送煤气要到煤调办理工作票。

22、厂内行驶的汽车、叉车、吊车等,除驾驶室内按规定载人外,其余部位严禁载人。严禁超速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3、铸铁专用道,长时间占道作业(包括横向和纵向作业)要与调度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占道。

25、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5、生产现场、行人通道和各操作点,安全设施要完好,做到有轮必有罩,轴节必有套,井沟必有盖,梯台必有栏杆。操作台上禁止放水杯。现场楼梯、平台严禁积水冻冰,预防滑倒跌伤,各生产岗位要保持通风良好,预防中署。

26、各种设备设施检修,必须召开检修会,对检修项目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制定安全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九不检修”、“六必须”和“六严禁”。

27、工伤事故处理:出了工伤,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清事故原因、责任人,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轻伤、重伤事故由分厂组织召开。死亡事故由公司组织召开。事故发生后,首先抢救伤员,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并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检查,未经允许不得开车。

28、消防器材要定期检验,并会正确使用。

29、全厂通用工种,如钳工、电工、电气焊工、天车工和天车维修工等,除执行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外,同时执行所在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目的

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管理有效开展,从而实现

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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